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

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

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

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

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

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

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局管内各干线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局管内各干线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各支线不应少于12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对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且在维修天窗内能完成的各项施工项目全部套用到维修天窗内进行,按综合维修组织办法由车站安排。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臵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路局调整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并纳入施工管理。

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具备条件的电气化双线区段,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并纳入施工管理。

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可根据施工对天窗时间的实际需要,在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班计划中进行调整。

第6条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路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成渝线、内六线、达成线、达万线、川黔线及各支线等),局管内的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接触网更换承力索、导线、架空线路的慢行施工,上跨铁路的结构物跨线施工、大型站改、新线拨接、成段换枕等连续施工及部控、局管重点施工项目,经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受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限制,并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

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施区段划分见附件3)。机车乘务员必须严格按限速要求操纵机车,按规定的慢行速度通过施工慢行地段。

对涉及线路大修、基建施工的区段,可依据施工分号运行图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

第8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

(1)局管内各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局管内各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

(1)局管内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局管内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3)局管内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3.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按以上施工等级的划分标准,对综合复杂的Ⅱ、Ⅲ级施工实行提级管理。

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

第9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0条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Ⅰ、Ⅱ级施工由路局施工领导小组指派,由运输处牵头成立Ⅰ、Ⅱ级施工协调组,由各主管业务处主管人员组成,履行施工领导小组职责,具有以下职权:

(1)根据施工电报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协调并解决施工中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及运输、安全配合等问题。严格按施工电报规定的施工范围、时间组织施工,以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解决施工中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4)施工协调组依据《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有权对违反施工电报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修正,停止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5)各施工及配合单位必须服从施工协调组的指挥。

第11条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在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上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第12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合署到运输处施工科办公,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13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2)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

(3)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

(4)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

(5)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

(6)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

(7)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

(8)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大秦线,石太线,侯月线,新焦线新乡至月山段,新菏线,兖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7条的规定时。

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时间、地点、工作量概况、跨局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

2.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

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

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并将日班计划下达的符合维修作业标准的施工项目纳入综合维修天

窗管理。

第14条大型客运站、枢纽、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按规定须铁道部审批时,由路局主管领导亲自组织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运输组织和安全措施等报铁道部运输局。根据施工对运输的影响情况,运输局组织相关铁路局及施工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审定。

第15条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我局营业线施工实行“八不准”制度。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第16条各种施工方案必须经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组织实施。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及安全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

一、施工审查程序:

(一)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建设管理单位)需完成相关施工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初审后,向路局主管业务处(室)提请施工方案审查。

(二)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对提请的施工计划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专业进行审查,并向施工单位出具施工审查批复书(施工审查批复书范本见附件4)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

(三)施工单位凭路局的施工审查批复书(单)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和相关已修订施工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运输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四)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运输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后,将施工安全协议书交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和安监室审查。

各种施工按上述程序完成审查后,由施工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属地设备管理单位申报施工计划,按规定进入月度施工计划的编制程序。

二、施工审查的规定

(一)归口审查

1.外委施工,由业主单位(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向局总工程师室和主管业务处提请施工审查申请,同时抄送局运输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局总工程师室和主管业务处接到施工单位的施工审查申请后,组织相关业务处及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基建项目的施工,由各建设指挥部对施工方案组织初审后,向局建设管理处提请施工方案,同时抄送局运输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局建设管理处接到建设指挥部提请的施工审查申请后,由其组织相关业务处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除上述工程外的工务、供电、电务、水电、信息、通信专业的施工,由工务段、电务段、供电段、铁通公司、信息所分别向局主管业务处提请施工审查申请,局主管业务处接到施工审查申请后,由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各主管业务处(室)接到施工单位提请的施工方案审查申请后,Ⅰ级施工由局主管副局长主持,Ⅱ、Ⅲ级施工由局相关主管业务处(室)领导主持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要对施工全过程完整性一次审查到位,不准多次、分阶段审查。

(二)施工审查的职责:

1.总工程师室职责:

①负责审查外委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安全、科学、合理和完整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负责人资质和上岗合格证。

②负责安排或聘请具有相关施工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

③负责起草、下发外委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安全措施的批复意见。

④审查施工单位(业主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2.建设管理处职责:

①负责审查基建项目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负责人资质和上岗合格证。

②负责安排或聘请具有相关施工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

③负责起草、下发基建项目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批复意见。

3.运输处职责:

①参加各种施工的设施工的审查会。负责审查各种施工的组织设计中有关运输组织措施和列车运行条件内容。

②审查施工主体单位(或建设管理单位、业主单位)与车务站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其他业务处职责:

①负责审查本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的安全、科学、合理

和完整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负责人资质和上岗合格证。

②组织或参加各种施工的施工方案的审查会。按照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相关专业内容。

③审查施工单位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更改项目按专业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

第17条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Ⅰ、Ⅱ级施工和有件名的Ⅲ级施工以及外委、基建涉及慢行和站场改造引起的信联闭设备及接触网改造的Ⅲ级施工按件名、工点与属地设备管理段、车务段(直属站)按年度签订一次(年度指当年春运结束起至次年春运开始时止,以部令为准),由局主管业务处和局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按项目

列表,与属地设备管理段、车务段(直属站)一年按年度签订一次(年度指当年春运结束起至次年春运开始时止,以部令为准),由相关主管业务处和各铁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安监分室)负责审查。

各种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需在路局主管业务处对施

工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批准后,在进入月度施工计划上

报程序前签订完毕。各级施工的施工安全协议由运输站段、设备管理单位分类存档。

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施工安全协议》范本见附件5。

第18条施工方案由主管业务处负责审查,初步确定施工等级,经各业务处初审的施工方案报路局运输处施工科,Ⅰ、Ⅱ级施工由其分别报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审定,Ⅲ级施工由有关业务处共同审定。

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

第19条施工计划分为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日计划。路局运输处负责组织编制本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路局调度所负责编制施工日计划。

第20条路局运输处于上年12月组织有关业务处编制铁路局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各业务处应提前提出部门年度轮廓施工计划。

年度轮廓施工计划包括:站场、线路、桥隧、信联闭、接触网等行车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等主要施工。

第21条路局运输处负责编制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格式见附件6)。

(1)施工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各业务处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由主管处长批准后,于12日前向运输处提交。

(2)运输处每月15日-20日组织相关业务处和主要施工单位召开施工方案及月度施工计划审查编制会,主要内容报主管运输副局长决定。月度施工计划经主管副局长批准后,并于每月25日前以铁路局文件下发各站段和有关施工单位。具体月度施工计划的数据上报及会签流程见成都铁路局施工计划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附件7)。

(3)第5条规定的双线车站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每月每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设备检修封锁时间,分站别在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或在运行图文件中公布)。

(4)经路局主管业务处批准的确需纳入月度计划的特殊紧急,但未经过审查的施工;对综合性Ⅰ、Ⅱ级施工,如重要车站(含编组站、区段站、局间分界口站)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换梁、更换正线道岔、上跨铁路结构物、大型信联闭施工、大型电气化改造的Ⅰ、Ⅱ级施工,以及专用线及专用铁路接轨及站场改造引起的线路、信号、接触网Ⅰ、Ⅱ级施工,在月度施工计划

中将纳入专题研究项目,以便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以减少施工对运输的影响。

相关主管业务处(室)根据月度施工计划中公布的专题研究项目,按月度施工计划规定的施工日期提前7天发布施工审查会会议通知。Ⅰ级施工由局主管运输的副局长或主管副局长、Ⅱ级施工由主管业务处(室)领导主持审查会。运输处按会议通知参加施工审查会,具体审查施工方案设计,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并形成会议纪要。Ⅱ级施工会议纪要由主管业务处(室)负责整理、发布。车务段(直属站、)按会议纪要的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并以机关上行文的方式拟发施工请求电报,Ⅰ级施工主送铁路局,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Ⅱ级施工主送运输处,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

运输处根据会议纪要和车务段(直属站)上报的施工请示电报,拟发施工电报,相关业务处(室)会签完毕后,Ⅰ级施工转主管运输的副局长签发,以局文(电)执行;Ⅱ级施工以处室联合文(电)执行。所有与施工相关的电报归口于运输处下发,其他业务处不得下发涉及施工的电报。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运营站段及局调度所只能执行运输处下发的施工电报。

(4)超出维修天窗时间的区间装卸路料计划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有关业务处提前3日向调度所提出计划,由调度所负责协调安排。防洪、抢险区间装卸路料由调度所及时安排。在维修天窗内进行的区间装卸

路料在天窗时间内完成的,以及起票运输的区间路料卸车按列车区间带卸办理,由调度日班计划安排,不按施工办理。

工务大修和大机综合维修的宿营车、长轨列车及施工、实验用车辆挂运计划(内容应包括运行和限制条件),由主管业务处(或专业调度)按规定核查检车等手续完备后,提前两天向调度所提出,由调度所安排。

第22条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审批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审批程序如下:(1)每月13日前,铁路局运输处与相关处室及施工单位协调编制次月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申请计划,以及其他部管施工项目申请计划,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后,繁忙干线施工申请计划经铁道部施工计划管理系统、其余以文电形式上报运输局调度部,同时抄送运输局相关专业部门。

对于繁忙干线和干线以外的其他线路影响跨局运输的施工,施工计划可由施工铁路局与相邻铁路局商定后报铁道部备案。

(2)铁道部运输局每月17日左右召开月度施工计划审查会,由运输局调度部主任(副主任)组织,运输局调度、基础、装备部负责人参加。审查研究确定次月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

(3)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及繁忙干线和干线分界口停运计划,报铁道部总调度长批准后,于每月20日前

以铁道部文件形式下达有关铁路局,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第23条铁路局调度所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建设指挥部)预审,再报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运输处施工科提交施工计划。

(2)Ⅰ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运输处施工科于施工前2日15:00前将施工计划申报运输局调度处,运输局调度处根据铁道部繁忙干线月度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文电进行审核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相关铁路局运输处施工科。

(3)编制施工日计划应以月度施工计划为依据,运输处施工科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与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与批复文电)进行核对,按图定天窗,比照“集中修”的方式,按台别将施工计划进行预排,对当日的施工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对列车运行进行相应调整,生成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主管副处长审批后,纳入调度日计划。Ⅰ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运输局调度处。

(4)运输处施工科于施工前2日的14:00前将编制好的施工计划下达给调度所施工调度室和计划室。由施工调度室根据施工日计划编制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和施工调度命令,于施工前1日12:00前(0:00-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于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和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下达有关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

和车务段(直属站),传(交)主管业务处,相关列车调度和计划调度台,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调度所计划室根据施工日计划,结合机车和车流的接续情况,参考施工日计划中的列车运行调整方案,编制次日的列车工作计划。遇车流和机车接续的需要,需调整施工天窗时,由调度所车流室与施工调度室共同商定,调整施工天窗,并根据调整后的天窗修改施工日计划报运输处施工科批准后,下发给各站段执行。

第24条路局所管设备越过局间分界站延伸至邻局调度指挥区段时,延伸段的施工由施工单位向本局提报施工方案,本局按规定程序审核。施工方案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于每月9日前向邻局运输处提报次月施工计划(附带施工方案审核资料),由邻局安排月度施工计划,部管施工项目由邻局按规定报部审批。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将施工计划报本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盖章)后,于施工前2日9:00前向邻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室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由邻局调度所编制、下达施工日计划,发布相关运行指示和施工调度命令。施工现场组织实施工作由本局负责。

第25条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进行清筛、成段更换钢轨及轨枕、成组更换道岔、成锚段更换接触网线索作业时,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并按规定进行防护。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时,应提出邻线限速的条件。运输处施工科编制施工日计划时,应注明施工地段邻线限速条件,由调度所施工室及时向有关车站、动车组、机务段发布运行揭示调

成都铁路局现场作业控制制度

成都铁路局现场作业控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现场作业控制就是组织各种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对各类作业职场及专项控制中的安全管理、作业行为、设备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 第二条为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化, 提高现场作业控制质量, 增加运输生产安全保障系数, 控制作业事故的发生, 大力提升新体制下的安全控制能力,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场作业控制主体 第三条现场作业控制以路局领导控制、安全监察部门控制、办事处控制、业务部门控制、站段控制、车间控制、班组控制、岗位控制为主。 第四条各控制主体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 分别确定控制重点、工作定量和方式方法。 第五条各控制主体问既相互独立, 又互相联系, 构成自控、互控、他控有机结合的整体,形成职责清晰、立体交叉、全面覆盖的现场作业控制网络。 第三章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路局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办事处、业务处、站段、车间在现场作业控制中既承担管理责任, 又承担控制责任。班组和岗位在现场作业控制工作中仅承担控制责任。 第六条路局领导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一) 组织制定并落实现场作业控制制度, 规范现场作业控制管理。 (二) 全面掌握全局现场作业控制情况, 组织分析现场作业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研究部署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三) 采取添乘机车检查、深入作业职场检查等形式 , 带头搞好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四) 按照工作分工, 抓好分管系统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五)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积极研究解决现场作业控制过程中发现的各

类隐患和问题。 (六) 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从现场作业控制工作中总结摸索新形势下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七) 组织做好现场作业控制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门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一) 牵头制定并落实现场作业控制制度, 并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 (二) 按照“四统一”的要求, 组织全局安全监察系统抓好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三) 采取交叉互检、开展夜查、覆盖检查等方式, 对管内现场作业控制项目进行全面控制, 尤其是对大型施工、客车安全、防洪等现场作业控制项目进行重点控制。 (四) 对现场作业控制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下发《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 (五) 监督检查各系统、站段、车间、班组现场作业控制责任落实情况, 及时发现并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进行督办解决。 (六) 协调解决需要路局安全监察室协调解决的跨办事处辖区的现场作业控制问题。 (七) 加强现场作业控制考核, 不断激发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现场作业及安全专项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八) 按照路局领导要求做好其它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第八条办事处现场作业控制职责 (一) 落实上级关于现场作业控制的有关部署和要求, 由办事处主任牵头, 以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力量为主, 其他力量为辅, 做好辖区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二) 发挥贴近现场优势, 有组织、有计划地搞好辖区现场作业控制工作, 尤其是对现场作业控制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 迅速赶往现场组织处理。

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05-76 营业线施工安全控制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总则 结合营业线的施工特点,对施工前准备工作;驻站联络和现场防护;现场安全监控;区间线路拨接(含成段清筛、换轨)和站场改造施工;顶进框架桥涵桩基开挖;顶进框架桥涵工字梁(D型梁)铺设及拆除;框架桥涵顶进;框架桥与涵洞接长;路堑边坡开挖及路堤帮宽填筑;跨线桥梁施工;临时道口铺设;大型工程机械施工;路料卸车;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防护;“三电”迁改;爆破作业;防洪安全;人身安全卡控等十八项安全控制重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施工一律实行《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制度。未办理《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一律不准在营业线施工。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广运发(2008)282号文件附件5,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而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和影响程度及施工等级确定施工负责人。线路拨接、站场改造、成段清筛换碴、成段换轨、开挖路基、建筑物基坑、框架桥涵顶进、跨线桥梁铺架、加固或改建桥隧建筑物、拆铺便线(桥)、铺设临时道口和临时架空结构等施工;需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线路开通后需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等施工作业,应由具备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担任。 4.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负责人必须取得相应资格、岗位证书,并经铁道部(或广铁集团)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上海动车段工程项目部一分部二队陈兆开 2009.03.31

目录 第一节铁路知识常识 第二节第二节几个常见的名词解释 第三节电气化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 第四节信号备品的种类和使用方法 第五节施工作业防护 第六节登销记制度 第七节营业线施工原则、内容及等级划分第八节营业线施工安全基本要求 第九节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防护规定 第十节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新建铁路上海动车段工程项目部二队陈兆开 第一节铁路知识常识 轨道:由钢轨、轨枕、联结零件、道床、防爬设备和道岔等主要部件组成。它起着机车车辆运行的导向作用,直接承受由车轮传来的巨大压力,并把它传布给路基或桥隧建筑物。 轨道的基本组成 1 -钢轨; 2 -普通道钉; 3 -垫板; 4 , 9 -木枕; 5 -防爬撑; 6 -防爬器; 7 -道床; 8 -双头夹板; 10 -螺栓; 11 -钢筋混凝土轨枕; 12 -扣板式中间联结零件; 13 -弹片式中间联结零件。 1、钢轨:钢轨的作用是直接承受车轮的巨大压力并 引导车轮的运行方向,具备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磨 性。由轨头、轨腰和轨底组成。

钢轨的类型或强度以每米长度的大致质量(公斤数)表示,现行的标准钢轨类型有:75 kg/m、60 kg/m、50 kg/m,43 kg/m。目前我国钢轨的标准长度有25 m和12.5 m两种,此外,还有专供曲线地段铺设内轨用的标准缩短轨。 2、轨枕:轨枕的作用是支承钢轨,并将钢轨传来的压力传递给道床,同时可保持钢轨位置和轨距。我国铁路所使用的主要是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枕。普通轨枕的长度为2.5 m,道岔用的岔枕和钢桥上用的桥枕,其长度有从2.6m ~4.85 m多种。每公里线路上铺设轨枕的数量,根据运量及行车速度等运营条件确定,一般在1440根~1840 根之间。 3、联结零件:联结零件分为接头联结零件和中间联结零件。 4、道床:道床是铺设在路基面上的石碴或道碴垫层。主要作用是支承轨枕,把从轨枕上部的压力均匀地传递给路基;并固定轨枕的位置,阻止轨枕纵向或横向移动;缓和机车车辆轮对对钢轨的冲击。 5、防爬设备:为固定轨道爬行而安装的设备,列车运行时,车轮作用于钢轨上除产生竖直力和横向力外,还产生一个纵向水平推力,能引起钢轨的纵向移动,有时甚至带动轨枕沿着线路方向一起移动,即产生轨道爬行。

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施工准备阶段中的安全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是做好施工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阶段。 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就为施工中的各项安全工作始 终处于受控状态创造了条件。一般讲,这一阶段的安全工 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交底、现场调查情况和有关施工安全的政策 法规,核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由于个别工程设计周期 较长,可能会出现与新实行的法规政策不符或者地质情况 与设计不符,按原设计施工可能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以 及其他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从施工安全的角度对设计文 件、图纸进行认真复核。 2.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隐蔽建

筑物的位里、各类建筑物的限界现状。 各类地下设施和各种限界现状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施工单位必须弄清这些情况。如地下设施埋设年代久远,设备管理单位确实无法提出其准确位置时,施工单位也应采取仪器探测、人工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3.了解掌握施工地点所在铁路局的《行车组织规则》、《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车站的《站细》等有关行车和施工安全的规章及规定。 施工单位在执行铁道部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规章的同时还必须执行所在铁路局关于行车组织、行车安全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施工前有必要全面了解掌握这方面的要求。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渡具体实施方案。 在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0〕51 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2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有铁路),涉及既有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 第3 条本规定明确了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管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内容。凡我局管内进行的各类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4 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类 1.临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A 类施工,必须纳入施工计划 (1)吊装作业时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或接触网带电部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 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2)架设或拆除各类铁塔、支柱及接触网杆等在作业过程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3)开挖路基、线路注浆、CFG桩等影响路基稳定的施工。 (4)需要对临近的营业线进行限速的施工。 5)作业中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其他施工 2.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临近营业线B类施工应 设置防护设施并经路局有关部门审批,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纳入路局施

工计划。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防护设施设置必须纳入路局施工计划: (1)使用高度或作业半径大于吊车至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之间距离的吊车吊装作业。 (2)影响铁路通信铁塔、基站、通信信号中继站及供电铁塔、支柱等基础稳定的各类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现浇梁、钢板桩、钢管桩、搭设脚手架、膺架等施工的设备和材料翻落后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 (4)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的施工。 3.临近营业线进行以下可能影响铁路路基稳定、行车设备使用安全的施工,列为临近营业线C类施工: 1)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作业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成都铁路局成都通信段 乙方:中铁二局林织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经理部 为加强在营业线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中铁二局林织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经理部林织铁路湖潮至林歹支线路基改造控爆施工 2.作业内容: 路基土石方爆破施工 3.地点和时间: 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7月20日,湖林支线K14+500-K15+200、K19+520-K20+680、K22+750-K23+580、K29+900-K30+200 4.影响范围: 湖林支线K14+500-K15+200、K19+520-K20+680、K22+750-K23+580、K29+900-K30+200处通信设施 二、施工地段: 湖林支线K14+500-K15+200、K19+520-K20+680、K22+750-K23+580、K29+900-K30+200 三、施工期限: 2011年4月21日至2011年7月20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 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乙方任组长,甲方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能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遇有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各自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当行车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4.甲、乙双方各自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联合检查记录,并相互签认备查。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为施工创造条件。具体配合内容: ①开工前设备现状调查; ②施工计划申报办理; ③提供既有相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④协助施工现场安全监护。 2.实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甲方对乙方施工涉及本专业的安全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护工作,并进行检查签认。 3.发现施工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4.对未履行施工安全协议造成行车事故的,甲方负主要责任。 对因监督不力造成行车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机构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甲方责任,影响其安全成绩。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总则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营业线施工程序,细化工作内容和防护措施,标准作业和规范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可控,特制定本细则。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 本细则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编制。 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织营业线施工管理。 组长:李树峰 副组长:刘泽拉、李忠玉、邓建国、莫树滨、丁涛涛、 周世军、邱爽 组员:李细得、郭淇、曹占亮、郭一平、张国润、蔡杰、 付云成、周阳、安云龙、张昌华 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营业线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备; (二)负责方案报路局和公司审批;

(三)负责施工前作业内容、工作程序、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和培训; (四)负责组织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五)负责组织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参加路局培训取证。 (六)负责组织施工计划的申报。 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二)负责协调施工作业,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汇报施工情况,随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络; (三)及时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驻站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 (二)及时掌握本站及邻站列车运行情况,了解本站接、发车时刻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 (三)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与车站值班员沟通和联系; (四)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持畅通,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五)与现场防护员通话时,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内容。

营业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营业线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 一、开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地下管线位置,如设备管理单位无法提岀其准确位置,施工单位采取仪器探测,人工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二、单位工程在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件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确保营业线的行车安全。 三、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 J-U 冈。 四、拆动既有线设施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五、邻近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杆,并拉限界绳,防止机械侵入限界。 六、既有线施工,每个工点必须设置经过培训的防护员,保证行车安全 七、劳务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且作业期间有集团公司员工带队。

八、在有架空电缆、电线下施工,或机动车辆运行,必须在来车方向设置限界架,防止机械挂断架空线路。 九、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 十、雨季时,必须制订防洪措施。 一、拆动无缝线路必须考虑防胀工作,施工有防胀轨和跑道措施。 十二、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监理公司、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服从建设单位的指挥 十三、封锁、慢行施工,主要领导应坚守岗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设置的驻站联络员,执行济局“四不准”、“五必须”、“八不准”制度。 十四、便线、便桥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十五、施工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保持2.0 米以上距离。 十六、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0 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能施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邻近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关键,管理应从细微之处做起,做到有迹象就察,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严把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执行《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12〕610号)、铁路总公司、南昌局现行的其他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十不准”和确保行车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蛮干。 三、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四、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

高兴车站站场改造方案轨道

高兴车站站场改造方案 轨道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目录

高兴车站站场改造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13]80号)。 、《成都铁路局基建大中型项目营业线施工管理补充规定(暂行)》(成铁建设[2010]139 号)。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5—2009)。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501号)。 、《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 号)。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客货共线铁路轨道施工技术指南》TZ201~2008 、《新建铁路兰州至重庆线高兴站增设客运设施I类变更设计施工图<站场设计图>》[兰渝(广渝段)施站(I类变)-支09-01]2015年3月。 2、工程概况及工程数量 、既有高兴站概况 高兴车站位于四川省华蓥市高兴镇,为襄渝线四等站,车站中心里程: K722+971(上行),K724+653(下行)。

股道数量:车站现有正线股道2条(I、II道),到发线3条(3、5、4道),其他站线2条(6、7道),李子垭煤矿专用线1条(含1条安全线),高南线联1、联2线。 道岔数量:车站现有道岔25组(60kg/m-1/30道岔4组、60kg/m-1/12道岔16组、60kg/m-1/9道岔1组、50kg/m-1/12道岔1组、50kg/m-1/9道岔3组)。 、高兴站改工程概况 将既有到发线5道拆铺外移,在3~5道间新建550m××中间站台1座,在到发线I道外侧新建550m××岛式站台1座,旅客站台均设450m长雨棚,站台间新建宽行包兼人行地道1座,站房与相邻股道间预留增设1座站台及2条到发线条件,道岔及其与股道均维持原兰渝铁路引入改造方案《高兴中间站平面布置图(更正)》(兰渝(广渝段)施站更-支09-01)设计,本次站按既有不动对待。 、主要工程数量 新铺60kg/m钢轨、混凝土枕1667根/km线路,拆铺60kg/m钢轨、混凝土枕1680根/km线路,拆除60kg/m钢轨、混凝土枕1680根/km线路,铺设道砟2971方(其中底砟746方、面砟2225方)。 从图中工程数量表中不能看出拆、铺线路起终点。轨枕类型从轨道高度推算为XII型混凝土枕,需与设计院站场专业再进行沟通进一步确认轨枕类型。·

营业线施工八不准

营业线施工“八不准”制度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定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专项方案应当包括的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括、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 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和图纸(国标图集)、 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 (五)施工安全保证 措施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技术书及相关 图纸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基坑工 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和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 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 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其他(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级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部号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办[2007]186号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适应铁路大面积提速的要求,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

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路基帮宽 ⑴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在设备管理单位协助下核查地下管线、地表行车设施位置及分布,并采取防护、迁改、迁移等措施。施工时,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到场,并在其监护下施工。 ⑵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调查,并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严格执行。施工调查除与新建路基相同要求外,还应包括:列车运行情况,既有排水、加固防护设施,路基病害及病害历史资料,既有路基填料种类等。 ⑶ 与既有线连接地段的路堤填筑作业,既有线路堤边坡防护及杂物清除随新筑路堤施工进度由下而上进行,不造成既有线边坡清除防护及杂物后因填筑土石方不能立即进行而危及既有线安全的情况。

⑷ 便线开通后加强对路堤下沉变形的观测,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治运营线路基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⑸ 既有线接触网立柱有很多位于便线一侧,影响便线施工,要先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在其指导下施工,不得随意蛮干,碰撞接触网立柱,影响行车安全。 ⑹ 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落实防护措施。 2、机械施工 ⑴ 毗邻铁路既有线使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铁路行车安全教育。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自行运转机械应做到“一机一人”监护。 ⑵ 既有线两侧15m 范围内并行等高或高于既有线的机械和车辆施工,应在铁路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带),并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及设备管理单位监督人员不到位,严禁启动机械车辆。在10m 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调头。确需调头时,应设置调头区,并派专人监护。邻线来车前,应停止作业。 ⑶ 未探明地下光电缆和管线位置及走向前,严禁使用机械开挖、钻孔、

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 1、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2) 三、安全目标 (2) 四、安全保证体系 (3) 1、安全领导小组 (3)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3) 五、保证营业线行车安全措施 (4) 六、保证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 (10) 1、通讯、信号、联络技术保证措施 (12) 2、营业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 3、营业线机械施工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11) 4、涵洞接长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2) 5、维护营业线通信信号安全保证措施 (13) 6、开挖营业线路肩或坡脚挡土墙安全保证措施 (13) 7、保持营业线排水畅通的安全保证措施 (14) 8、营业线施工的应急措施和方案 (14) 七、保证营业线设备安全措施 (15) 八、营业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5) 九、保证既有线“春运”及“暑运”客流高峰期安全措施 (16) 十、安全奖惩制度 (16) 附表

营业线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铁道部和郑州铁路局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方案。2、编制依据 (1)、新建郑州至焦作城际铁路施工图; (2)、项目部编制经建设指挥部审查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建指的指导性施工组织; (3)、《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03); (4)、《铁路行车线上施工技术安全规则》和《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 (5)、《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7]186号)和《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工程施工技术暂行规定》; (6)、《铁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与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实用手册》; (7)、国家、铁道部相关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中铁七局郑焦城际铁路工程项目三分部主要承担DK57+044.3(济东高速特大桥焦台台尾)至DIK60+500(焦作车站),在途经修武县西侧设修武西站,出站后线路折向西,跨大沙河,经待王镇北,沿新月线南侧西进,与改建新月线并行跨南水北调工程,并行于新月线南侧线路分别引入焦作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第1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第5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

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

营业线施工安全要点 中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20条 一、开工前,必须按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房产、铁通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办理好《营业线施工安全审批表》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否则严禁开工。 二、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安全预防重点,确定负责人,制定防范措施,并在开工前交底到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否则严禁开工。 三、施工前必须对全员(包括劳务工)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道作业,否则严禁上道作业。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有公司职工带领进行作业。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严禁劳务工担任防护员、道口员、爆破工等重要岗

位工作。 四、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巡道员、驻站联络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配齐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如报警器、对讲机、防护旗、信号灯、响墩、火炬等)后持证上岗。 五、在营业线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或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相关施工作业、营业线封锁及慢行作业时,必须配备合格的防护员进行安全防护,否则严禁进行作业。 六、在营业线附近的各种机具、材料堆码必须牢固,严禁机具、材料、设备侵入限界。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作业时,必须设好安全警戒线,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一机(车)一人”防护, 否则严禁作业,必要时,机械操作人员要配备对讲机。对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机械,要实行“钥匙法”管理制度。 七、凡在营业线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

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进行作业。未纳入方案或经请示未经许可的相关作业,严禁进行。 八、需进行封锁施工的作业,必须于上月5日前提报本月施工封锁计划并附有安全协议和安全措施。计划批准后,要严格履行施工例会制度,施工例会时,必须提供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例会未通过的严禁作业。 九、进行基础施工时,必须提前72小时(或相关协议规定的时间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共同确认施工现场地下隐蔽设施的准确走向和位置,并绘制设备走向图,挖探沟进行验证,确认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施工时必须请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到场监护。在有未排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的设施时,严禁使用机械进行作业。 十、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进行维修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范本优选稿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范 本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范本甲方:(设备管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根据《关于XXX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查批复》(XX文号)(审查批复文件)审查批复,乙方工程在甲方管辖的运营线路施工,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行车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工程《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XX线XX站XXXXX工程 2.作业内容:XXXXXXXX 3.地?点:XX线XX站(区间) 4.影响范围:(指施工作业对甲方设备的影响)XX区站XX设备

5.施工安全等级:X级 6.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X类 二、施工地段:XX线XX区站 三、施工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四、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共同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成铁运〔2010〕379号)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乙方XXX(联系电话)任组长,甲方XXX(联系电话)任副组长,双方各出2~3人为成员。安全小组负责检查、指导、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施工对营业线可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铁路行车和施工的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80号)、上海铁路局长令第1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09]451号)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铁路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结合合福客专站前一标铁路工程的具体情况,主要项目有: (1)在站场改造或者线路改移、衔接过程中拆除、插入、铺设、拨接营业线道岔设备的施工。 (2)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修建便道、填筑路堤、开挖路堑、地道施工、架设桥梁、涵洞接长、铺设线路(道岔)等工程构筑物等

的施工、 (3)跨越营业线施工的连续梁,尤其是蒙城北路桥,跨多条营业线,门式墩施工跨合武绕行线等,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很大;跨越铁路运营线的平交道口,架(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管线等设施建设、开挖、取土等施工。 (4)临近但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运输材料机具、开挖土石方、构筑或拆除非铁路建筑物、进行自身运转和转移的各种交通工具、施工机械的施工。 (5)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缆经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6)其他直接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措施

6.8既有营业线施工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1、操作流程: 2、技术措施: (1)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 包括交通情况、作业区内的净空情况(如:是否有高压输电线路、管线)等。若遇有净空高度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线材架设时采用闭口滑轮。 (3)进行的任何可能影响既有行车与运输安全的任何施工,我方 在车站行车调度室设驻站联络防护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 (4)驻站防护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防护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做好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 班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 (5)我方将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作 业完成后,经我方现场施工总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护人员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总负责人(或驻站防护联络员)、设备单

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点),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6)驻站防护员和现场防护员要与现场保持联系畅通,做到3~5 分钟一联系,尤其冬季施工现场人员头戴防寒帽影响听力,现场负责人要对所有施工小组长的命令反馈进行确认。 (7)所有利用轨道车进行的施工作业均应在施工天窗时间内进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监护人员未到位时不得施工,机具材料、车辆不得接近铁路设施,不得侵入既有铁路基本建筑限界。 (8)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须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安全注意事项、重点防范位置和施工监护等)。 (9)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且经过体检,无恐高、高 血压、心脏病等病症。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劳动记录,禁止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或打架斗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 (10)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如:天气发生变化出现5级或5级以上大 风时、与其他单位交叉施工,且交叉施工单位施工项目安全风险较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 (11)汽车司机接送工要遵守交通规则,慢速行驶,路过红绿灯及铁路道口时“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得抢行,下雪后要采取防滑 措施。 (12)作业完毕应检查确认供电线各部件连接牢靠,不侵限,线路上无遗留工具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13)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对施工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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