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培训管理制度.doc

1、目的为有效、规范的开展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公司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含试用期、实习期)员工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制定、修改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培训教材,委外培训的管理。

3.1.2保管和管理培训器材,为培训做好后勤工作并负责参训员工的出勤考核和课堂纪律管理。

3.1.3当年度培训计划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如期进行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对培训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3.1.4 协调培训活动,准确无误地保持培训记录。

3.2 其它部门

3.2.1以员工岗位职责为基础,识别部门员工的培训需求以形成培训计划。

3.2.2组织开展部门内部培训、考核并记录,确保部门所有成员得到培训以便具备履行其岗位职责的能力。

3.3 各部门负责人为培训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4、程序

4.1 培训内容

工作性质、公司发展史、组织架构、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未来

发展前景,健康、安全和环境规章,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质量方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产品生产流程,相关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定、相关程序文件、基础理论知识、产品知识、质量检验技能、过程质量控制技能、岗位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4.2 培训计划

4.2.1 各部门在安排培训前应先制定培训计划。。

4.2.2 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4.2.2.1 受训对象

4.2.2.2 课程内容

4.2.2.3 授课方式4.2.2.4 授课人

4.2.2.5 考核方式

4.2.2.6 授课时间等

4.3 培训组织与实施

4.3.1 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识别需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例如新员工入职培训)。

4.3.2 部门级培训:由部门负责人识别培训需求并组织实施。

4.3.3 岗位培训:由部门主管或班组长识别培训需求并组织实施。

4.4.4 特殊培训:影响产品质量的岗位人员(特别是从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的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特殊环境或受控条件下的人员如需要专业知识和/或技能方面的培训,基于本公司人员教育水平、工作经验无法开展的一些专业课程或者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安排外部培训的课程,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委外培训。

4.4 培训周期

4.4.1 新员工入职公司级培训应在一个月内实施完毕。

4.4.2 新员工入职部门级、班组级培训应在3各月内实施完毕。

4.4.3 影响产品质量的岗位人员(特别是从事特殊工序、关键工序的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特殊环境或受控条件下的人员要定期组织培训。4.5 培训方式

4.5.1 讲课人员主导式培训

这种培训一般以课堂式培训进行。讲课人通过讲解和/或示范对受训者进行教导,确保受训者能够理解培训内容或胜任相关工作。

4.5.2 自学式培训

此种方式是基于受训者的背景、教育水平、经验或此前的培训,所要学习的内容能为其所理解的情况。

4.5.3 其它

比如会议的形式、讨论的形式、宣传栏张贴资料的形式。

4.6授课人:基于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拥有专门技能或就某特定过程、程序或任务已经过培训的人员均担有培训、培养员工的责任。(如优秀员工、班组长、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工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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