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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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 (001)

2.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手册 (054)

3.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142)

4.竹山县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143)

5.竹山县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44)

6.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45)

7.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147)

8.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148)

9.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 (149)

10.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51)

11.孕产妇、围产儿评审工作制度 (153)

12.国家督导组质量控制具体安排 (154)

13.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十卫生计生办发...2016?58号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控制的通知 (156)

14.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十卫生计生办发...2016?211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控制的通知 (159)

15.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文件关于《竹山县2016年妇幼健康生命指标漏报调查、“三网”监测及常规报表质控方案》的通知 (162)

目录

16.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文件宝卫...2016?26号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成立产科急救小组的通知 (169)

17.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 (171)

18.2016年宝丰镇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计划 (175)

19.宝丰镇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计划 (177)

20.宝丰镇2016年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计划 (179)

21.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计划 (181)

22.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半年总结 (183)

23.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年终总结 (185)

24.2016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半年总结 (187)

25.2016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年终总结 (189)

26.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半年总结及分析 (191)

27.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年终总结及分析 (195)

28.2016年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总结 (197)

29.补漏调查半年总结 (199)

30.补漏调查年终总结 (201)

31.竹山县2016年妇幼卫生主要生命指标补漏统计表 (203)

32.人群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205)

33.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 (207)

34.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 (209)

35.出生缺陷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 (211)

36.儿童死亡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 (212)

37.竹山县孕产妇死亡回顾性调查 (213)

38.活产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 (214)

39.村级活产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二季度、一季度、四季度) (215)

40.村级出生缺陷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一季度、四季度) (238)

41.村级儿童死亡补漏调查信息采集表(一季度) (240)

4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表(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全年) (241)

43.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报表(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全年) (251)

443.围产儿死亡登记(二季度、三季度) (261)

45.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全年) (264)

46.出生缺陷报告卡(四季度、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全年) (269)

47.围产儿死亡调查卡 (274)

48.儿童死亡报告卡 (280)

49.出生缺陷登记卡 (296)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相关试题

梨树乡卫生院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相关试题 村卫生室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计算公式,分母采用的是() A当年育龄妇女数B当年活产数 C 5岁以下儿童数D当年产妇数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对象包括() A户口在监测地区,居住在监测地区B户口在监测地区,离开监测地区1年以上 C户口不在监测地区,居住在监测地区D监测地区居民抱养的5岁以下儿童3、儿童死亡卡应有谁来填报() A村医B乡镇保健员C县妇幼保健机构人员 4、某孕妇户口在明义乡,近两年一直住在梨树乡,孩子出生后应该由哪个乡镇监测() A明义乡B梨树乡 二、判断题 1、监测地区中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其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指标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均报告死亡和死因。() 2、无论孕周大小,分娩后有生命体征的活产婴儿,发生死亡均需上报儿童死亡卡。() 3、出生孕周不足28周,但加上存活时间超过28周,而后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表中需统计其活产数及死亡数。() 4、出生孕周不足28周,加上存活时间仍然不足28周,而后死亡,无需报死亡卡,也不统计死亡数。() 5、监测地区居民抱养的婴儿,须纳入当年活产数统计。() 6、嫁入监测地区,但尚未转户籍的孕产妇死亡,不作为监测对象。()

7、从监测地区嫁出,但尚未迁出户籍的孕产妇死亡,仍然作为监测对象。() 8、填写儿童死亡报告卡时,大于1周岁的儿童不需填写孕周、体重及出生地点。() 9、儿童死亡报告卡不能以症状或临死状况代替死亡诊断,如呼吸循环衰竭、惊厥、心脏骤停。() 10、1岁以内婴儿呛水死亡,死因分类不应归为溺水,而应该归其他以外。() 11、凡在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均需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12、死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诊断,应选择死亡疾病链最后一个疾病为根本死因。()

妇幼卫生检测

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调查表 调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二○一○年八月

目录 首页填报单位及填报负责人信息调查表 表1 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表2 妇幼保健机构人力资源情况调查表 表3 妇幼保健机构设备情况调查表 表4 妇幼保健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 表5 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提供情况调查表 表6 妇幼保健机构群体保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调查表表7 妇幼保健机构科研管理情况调查表

首页填报单位及填报负责人信息调查表调查年度_________ 一. 组织机构代码 - 二.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机构所在省/市(地)/县(区)_______________ 四. 本机构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邮编__________ 六. 行政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 七. 填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 八. 填报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九. 填报日期__________ 十. 网络填报人姓名__________ 十一. 网络填报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十二. 网络填报人E-mail__________ 十三. 是否同意以下数据共享? 1. 机构经费收入及支出数据共享0 否 1 是 2. 调查表中其他数据共享0 否 1 是

表1 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1.基本情况 1.1是否独立法人 0否 1是 1.2 机构隶属关系 1 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独立法人机构) 2 同级CDC 3 同级计生部门 4 综合性医院 5 高校6其它(具体请说明) 1.3 是否有2个及以上的机构名称(同级编制委员会批复的,除妇幼保健机构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名称) 0否 1是 1.4 除妇幼保健机构以外其它名称为 名称1_______________ 名称2________________ 名称3________________ 1.5拨款方式 1 全员全额拨款 2 全/差额拨款 3 全员差额拨款 4 其它(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 ) 1.6 机构级别 1 省级 2 市(地)级 3县级 4 市辖区级 1.7 机构等级评审级别_____级 1 三级 2 二级 3 一级 4 未评 1.8 机构等级评审级别_____等 1 甲等 2 乙等 3 丙等 4 未评 1.9 机构成立年份__________ 1.10编制床位数______张 2.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保留1位小数点) 2.1 购建业务用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2 其中,业务用房中危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3租用业务用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4借用业务用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医用设备(台)(不包括办公设备) 3.1万元以上医用设备台数_______台 3.1.1 其中:1~万元设备台数_______台 3.1.2 10~万元设备台数______台 3.1.3 50~万元设备台数______台 3.1.4 100~万元设备台数______台 4.资产与负债(万元) (保留2位小数点) 4.1 总资产_______万元 4.1.1 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万元 4.1.1.1 其中:固定资产中专业设备资产额_______万元 4.2 负债合计_______万元,其中:长期负债_______万元

妇幼监测方案

2014 84 2014年土左旗妇幼卫生 监测工作方案 为了使监测范围、样本量大小及监测人群等方面均不一致,便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三个监测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监测经费的有效使用,页便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对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维持监测点的功能作用。根据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结合我旗妇幼卫生监测实际,特指定了2014年土左旗妇幼卫生监测方案。 一、确定监测地区 1、基本原则 监测点应均匀的分布在各个乡镇,保证对全旗和不同类型的乡有一定代表性。 2、乡镇划分

旗以乡为监测单位,乡以农村为监测单位。 二、监测范围和对象 1、五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监测 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孕产妇死亡监测以乡为监测单位,以五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为监测对象。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地区中凡妊娠满28周,出生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指标之一,之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者,均报告儿童死亡及其死因。 孕产妇死亡:监测地区内的孕产妇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不论妊娠时间和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者,但不包括意外原因(如车祸、中毒等)导致的死亡者,均报告孕产妇死亡及其原因等。 2、出生缺陷医院检测和人群监测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的对象为监测医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出生后7天内的围产儿(包括活产儿、死胎死产儿),以及在监测医院出生或引产出生的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 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对象为居住在监测地区的产妇(包括本地户籍以及非本地户籍在监测地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产妇)所分娩的胎婴儿。监测期限为妊娠满28周至生后42天,在此期间首次确诊的主要出生缺陷均需报告。 3、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 以村为最小监测单位,监测村内居住的五岁以下儿童作为监测对

三网监测

目录 1.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 (001) 2.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手册 (054) 3.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142) 4.竹山县妇幼卫生信息安全制度 (143) 5.竹山县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144) 6.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45) 7.孕产妇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147) 8.围产儿死亡讨论及报告制度 (148) 9.出生缺陷报告和管理工作制度 (149) 10.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 (151) 11.孕产妇、围产儿评审工作制度 (153) 12.国家督导组质量控制具体安排 (154) 13.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十卫生计生办发...2016?58号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控制的通知 (156) 14.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十卫生计生办发...2016?211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妇幼健康服务信息质量控制的通知 (159) 15.竹山县妇幼保健院文件关于《竹山县2016年妇幼健康生命指标漏报调查、“三网”监测及常规报表质控方案》的通知 (162)

目录 16.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卫生院文件宝卫...2016?26号宝丰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成立产科急救小组的通知 (169) 17.关于开展2016年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 (171) 18.2016年宝丰镇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计划 (175) 19.宝丰镇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计划 (177) 20.宝丰镇2016年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计划 (179) 21.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计划 (181) 22.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半年总结 (183) 23.宝丰镇2016年统计工作年终总结 (185) 24.2016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半年总结 (187) 25.2016年孕产妇死亡监测工作年终总结 (189) 26.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半年总结及分析 (191) 27.2016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年终总结及分析 (195) 28.2016年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总结 (197) 29.补漏调查半年总结 (199) 30.补漏调查年终总结 (201) 31.竹山县2016年妇幼卫生主要生命指标补漏统计表 (203) 32.人群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205) 33.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 (207)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枣强县人民医院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1.各卫生院和医疗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信息管理和填报工作。 2.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明确职能科室负责妇幼卫生信 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上报枣强县 妇幼保健机构。 3.认真填报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对妇幼卫生年报主要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 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建立健全资料 (1)建立原始登记,包括分娩记录登记、围产儿及儿童死亡登记、孕产妇 死亡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登记、出生缺陷儿登记、高危妊娠管理登记、体弱儿童管 理登记、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听力筛查登记、乙肝免疫 球蛋白使用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婚前保健登记、叶酸发放登记等相关登记 花名册。 (2)填报围产儿及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儿报告卡,死胎死产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3 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乙肝免疫球蛋白月报,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等信息实行 月报制。三网监测项目实行季报制。听力筛查,艾滋病报表以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等 实行半年报制度。 5.明确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职责

(1)妇幼信息报送人员要提高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乡镇卫生院完成本辖区范围内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各类妇幼卫生信息。 (2)信息上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逐级上报的原则,专人负责,完善制度,按规定时限将信息材料报送枣强县妇幼保健院。 6.做好妇幼卫生台帐管理做好信息资料保管。 7.加强信息质量控制,枣强县妇幼保健院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信息质量控制。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8.信息上报时限要求:孕产妇死亡于孕产妇死亡后24小时内报告区妇幼保健院,3个工作日内完成死亡报告;围产儿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死胎死产、乙肝免疫球蛋白使用情况报表按自然月份统计,要求于每月10号前上报上月报表;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统计时限为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于每月28日前上报;三网监测项目实行季报制,每年1.4.7.10月10日前上报上一季度信息。听力筛查,艾滋病报表以及妇幼卫生信息年报等实行半年报制度,每年4.10月上报半年及全年信息。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中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手册(2013版)定稿版

第一部分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 一、背景 1986年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出生缺陷医院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各监测系统通过系统收集资料、严格控制质量和认真整理分析,获得了比较准确、可靠地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基本资料,为制定《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战略目标及其实施进展情况的评价,为妇幼卫生的计划、管理、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十分宝贵的信息和依据。 但是,这3个监测系统由于建立的时间和工作要求不同,在监测范围、样本量大小及监测人群等方面均不一致,不便于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3个监测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监测经费的有效使用,也不便于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对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有些监测点难以继续维持。为此,原卫生部妇幼保健司、信息统计中心在同各监测系统牵头单位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决定将3个监测系统合并,统一为中国妇幼卫生监测网,于1996年形成并实施了全国“三网合一”监测方案。2001年,由于部分监测点行政区划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在14个省(区)更换了17个监测区县。 21世纪初,随着全国人口出生率下降、城乡比例改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有监测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难以满足妇幼卫生工作和国家决策的需要。2005年8月,原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在北京组织专家论证了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系统的调整方案,提出2006年度适当调整监测地区,增加监测样本量,以使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系统更符合妇幼卫生工作形势的发展。同年,在全国64个区县启动了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2010年,在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中选取部分医院开展了危重孕产妇监测工作;2011年,在已有妇幼卫生监测区县中选取80个区县的部分乡镇开展了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工作;妇幼卫生监测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2012年,再次调整、优化了妇幼卫生监测表卡。2013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在整合现有的六项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本方案。 二、确定监测地区 1. 基本原则 以孕产妇死亡监测所需样本量及监测点为基础,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点与孕产妇死亡监测点一致。监测点应较均匀地分布在各省(区、市),保证对全国和不同类型的地区有一定代表性,但对各省(区、市)不具有代表性。

妇幼保健知识考试题(答案)

妇幼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神经管缺陷一般发生在受精后第16 天至30天时候? 2、产前筛查必检项目包括:①唐氏综合征,②神经管缺陷。 3、新生儿疾病筛查必检项目包括:①苯丙酮尿症,②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 4、地中海贫血筛查阳性指标:①血常规:MCV< 80fl和/或MCH< 28 pg 为初筛阳性。②血红蛋白电泳:HbA2≥3.5 %,和/或HbF增高,或出现异常血红蛋白区带为初筛阳性。 5、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在出生后24小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用量是100 国际单位。 6、妇幼卫生监测,又称“三网监测”,其容包括:孕产妇死亡监测、0-5岁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 7、规的孕期5次产前检查时间分别是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 8、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 5.6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9、新生儿复苏方案:A 清理呼吸道,B 建立有效呼吸,C 建立正常循环, D 药物应用,E 评估。 10、心脏病孕妇最容易发生心力衰竭的最危险时期是:妊娠32-364周、分娩期、产后72小时。 11、羊水栓塞处则:改善低氧血症;抗过敏和抗休克;防治DIC和肾功能衰竭;预防感染。 12、艾滋病传播途径: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 1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基本病变是全身小动脉血管痉挛。 14、艾滋病母婴传播是可以通过综合的干预措施阻断的,联合高效的抗病毒治疗、选择安全的分娩方式及人工喂养等综合措施是母婴阻断成功的保障。 1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孕妇经积极治疗24-48小时无明显好转者,可考虑终止妊娠;子痫控制后 2 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 16、产后访视:母亲第1次访视时间是出院后1周,第2次访视时间是产后42天;儿童第1次访视时间是出院后1周,第2次访视时间是出生后28天。17、骨盆入口前后径正常值:11cm,中骨盆横径正常值:10cm ,骨盆出口横径正常值:8-9.5cm 。 18、分娩机制各动作依次为衔接、下降、俯屈、旋转、仰伸、复位及外旋转、胎儿娩出。 19、新生儿阿普加评分是以出生后一分钟时的呼吸、心率、喉反射、皮肤颜色、肌

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

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的管理,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学科体系发展,满足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科学决策和开展规范化管理与优质服务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卫生部《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卫生部《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为实行科学管理和开展优质服务,掌握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价妇幼保健和临床诊疗工作开展情况而组织开展的各项信息管理工作,是妇幼保健机构常规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按业务管理内容和范围划分,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包括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医院信息管理等两个主要方面。 第三条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是对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在组织管理、工作内容、资源配置、制度建设、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各级各类妇幼保健专业机构。 第四条本规范内容不包括信息工作中关于数据搜集、整理、分析、上报、反馈等信息管理具体工作的规范化要求以及信息系统标准等,相关要求参照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条医院信息管理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开展以服务对象信息、临床诊疗信息、药品信息、后勤物资信息、病案统计信息、财务信息、医保结算信息和其它管理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院内信息管理及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主要围绕医院管理层、医护人员和就诊服务对象三方,实现辅助科学决策、提高内部效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加强过程监管的医院管理目标。具体管理要求参照卫生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不列入本规范内容。 第六条各地可在本规范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应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妇幼保健机构院(所)长直接负责管理。妇幼保健机构内设置信息中心(科),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可下设二级科室,实行分工协作。 第八条信息中心(科)是兼具信息化建设管理、信息服务和综合协调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各项群体保健与临床诊疗信息管理工作,并具体承担信息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反馈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任务,保证信息资源统一规划和共享,实行信息归口管理。 第九条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一)妇幼保健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中与妇女、儿童健康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信息化建设。 (二)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妇幼卫生相关数据与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质控、上报和日常管理,是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的基础单位。 (三)县(区)、市(地)、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实行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相关个案信息的逐级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共享。各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实行向下逐级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妇幼卫生监测

孕产妇死亡监测: 监测范围:目前,共25个监测点。13个国家级监测点:漯河市源汇区、方城县、巩义市、新密市、临颖县、伊川县、禹州市、汤阴县、济源市、唐河县、卢氏县、许昌市魏都区、杞县。12个省级监测点: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信阳市、卫辉县、永城县、武陟县、濮阳县、清丰县、沈丘县、淮阳县、扶沟县。 监测对象:在监测区内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不论计划内外生育者,不论妊娠各期和部位,凡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疗原因造成的死亡均属监测对象。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者除外。 监测报表: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附卷、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 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 监测范围:32所国家级监测点,包括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二附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郑州市第一民医院、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市人民医院、新密市妇幼保健院、杞县妇幼保健院、巩义市妇幼保健站、巩义市人民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伊川县妇幼保健院、汤阴县妇幼保健院、汤阴县人民医院、济源市人民医院、济源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中心医院、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妇幼保健院、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临颍县妇幼保健院、临颍县人民医院、卢氏县人民医院、唐河县人民医院、唐河县妇幼保健院、方城县人民医院、方城县妇幼保健院。 监测对象:在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入院的(若妇科、产科未分开,则为在妇产科入院的)或进入ICU的孕产妇以及院内所有科室死亡的孕产妇。排除:在产科(或妇产科)以外其他科室住院的孕产妇;单纯保胎,如IVF术后、中医保胎、患者要求或仅有轻微腹痛但不伴有其他产科合并症及并发症收入住院的孕产妇。 监测报表:孕产妇个案调查表、医院监测机构调查表、全国危重孕产妇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监测范围:目前,共22个监测点。13个国家级监测点:漯河市源汇区、方城县、巩义市、新密市、临颖县、伊川县、禹州市、汤阴县、济源市、唐河县、卢氏县、许昌市魏都区、杞县。9个省级监测点:郑州市、开封市、信阳市、永城县、武陟县、濮阳县、清丰县、淮阳县、扶沟县。 监测对象:监测地区家庭户中0-4岁儿童作为监测对象。监测地区孕满28周,娩出后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1、信息资料管理组织: 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健全信息管理构造,有一名院长向导分担此项工作。市妇幼保健院建立资料信息科,负责基层信息资料工作和人员培训,并逐步实验资料办理计算机化。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资料办理配备专职人员,并保证相对稳定。负责本县(区)信息资料办理和乡、村级人员培训。 2、信息资料管理内容:辖区内底子信息资料;管理 信息资料,包括人、材、物、技术等妇幼卫生资源信息;妇女、儿童疾病防治信息资料;妇幼卫生年报信息资料;五项监测信息资料;产科质量报表及母亲康健快车信息资料;新生儿窒息苏醒报表;项目工作资料;例会、培训、调研资料;网络直报资料。 3、报表汇审时间及要求: (1)市级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半年及整年报举行汇审,各 县区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到场。对报表质量举行评审,各县区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到场。对报表质量举行评审,同时培训下层信息管理职员,以进步统计工作质量。 (2)县、区妇幼保健院应每季度举行一次报表汇审,对

乡级人员进行培训引导及报表质量考评。 4、常规报表上报时间: (1)乡村两级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及监测报表、孕产妇及五岁以下儿童殒命的调查表,应在每月例会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 (2)县妇幼保健机构汇总、统计分析每季报表后,分别于2月 10日、4 月30日、8 月 10日、10 月30 日曩昔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5、要求: (1)市、县(区)妇幼保健院应按照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办理要求,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卫生信息资料。 (2)对收集的信息资料应是举行一致性、正确性、完整性检查,核实计算机录入后上报。 (3)信息资料的收集应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不得恣意涂改和编造。 (4)将整理、分析的信息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妇幼保健机构。 (5)每半年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信息资料举行督导考

管理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 精品

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XX年1月

目录 一、总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一)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6表) (5) (二)七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卫统37表) (7) (三)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卫统38表) (8) (四)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卫统39表) (9) (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卫统40表) (10) (六)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卫统41表) (11) (七)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卫统42表) (13) (八) 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卫统42-1表) (15) (九) 儿童死亡报告卡(卫统43表) (16) (十) 0~4岁儿童死亡监测表(卫统43-1表) (17) (十一)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卫统44表) (18) (十二) 围产儿数季报表(卫统44-1表) (19) (十三) 居委会(村)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卫统45表) (20) (十四) 出生情况及婴儿随访登记表(卫统45-1表) (22) (十五) 健康教育业务工作调查表(卫统46表) (23) 四、主要指标解释 (25) 五、附录 (一)5岁以下儿童体重标准 (34) (二)年报表指标计算公式 (38)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 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各省(区、市)辖区内户籍妇女、孕产妇和儿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 3.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健康教育所(中心)。 (三)主要内容:孕产妇与儿童保健和健康、婚前保健、妇女常见病筛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健康教育工作情况。 (四)报送方式、报告期及调查方法: 1.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卫统36表-卫统41表):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和社区相关数据后汇总逐级上报,省级机构于当年1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保密途径上报卫生部。报告期为年报,统计起止时间为前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卫统42表-卫统45表):336个妇幼卫生监测县区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网络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1)卫统42表至卫统44表实行季报、年报。季报时间:每年2月28日网络直报上年第4季度报表,5月28日直报本年第1季度报表,8月28日直报本年第2季度报表,11月15日前直报第3季度报表和年报表。年报统计起止时间为前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 (2)卫统45表和卫统45-1表实行月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集本辖区内出生数网络直报。 3.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各省(区、市)健康教育所(中心)于次年2月底以前以光盘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报告期为年报,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4、填表要求: (1)所有项目不得空缺。没有开展工作的项目填“-2”,开展工作但没有收集数据的项目填“-1”。 (2)数据来源:有关妇幼保健服务和健康状况数据主要来源于保健服务记录,人口数主要来源于社区或人口、统计等相关部门登记记录。

讲武乡妇幼“三网监测”工作总结

讲武乡妇幼“三网监测”工作总结 根据妇幼卫生监测的工作要求,为确切了解我乡各项妇幼工作的完成情况,掌握全乡统计数据,即:孕产妇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活产数、出生缺陷的监测单位的围产儿数、出生缺陷数的上报情况,为上级的妇幼卫生决策提供确切的数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乡的妇幼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5岁儿童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的素质。本院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活产数,出生缺陷发生数、围产儿死亡数、育龄妇女死亡数按照“三网”监测质量控制要求进行了抽样调查,现将质量控制调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乡无孕产妇死亡,无5岁儿童死亡,2个出生缺陷。 二、调查人员: 刘利雅郝卉芳 四、调查地点: 按照“三网”监测质量控制工作要求,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对我乡所有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和活产数作为调查对象。 五、漏报调查结果 村孕产妇死亡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出生缺陷监测单位的围产儿死亡数、出生缺陷数、卡与上报数相符均无漏报。活产数和出生缺陷监测单位的围产儿数有漏报现象,详见“三网监测”质量控制调查

表”。 通过本次质控调查发现全乡在“三网监测”报表上报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各种妇幼保健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不到位,群众保健意识不高不愿意配合做好各项保健工作。 2、由于计划外生育增多,外出躲生现象日益严重,因此,在孕期是不会配合各项保健工作,生后也不会报告相关部门,这就存在活产的漏报。 3、存在部分婴儿户口上在女方引起活产漏报。 4、部分乡的妇幼医生、接生员、保健员的责任心不强,外出打工者增多,漏报无明确的处罚措施,故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5、由于妇幼卫生信息软件使用不好,有部分接产单位录入不及时或不全,也有下载不及时,也有由于软件未利用,使各种信息不能共享造成漏报。 针对上面存在问题,为降低各种数据的漏报,做好信息资料统计上报工作,为上级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我们需要加强以下的工作: 1、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积极宣传”母亲安全工程“知识,提高群众的保健意识和农村的住院分娩率。 2、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解放重男轾女的观念,提高保健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种妇幼保健工作。 3、加强村级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心,提高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程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 程

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及档案资料管理流程 一、基础信息采集 (一)、乡镇卫生院 1、登记资料: 《出生登记本》 《儿童保健建册登记本》 《遵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管理登记》 《儿童保健登记本》 《体弱儿专案管理卡》 《疾病儿童综合管理记录卡》 《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儿童保健手册》 2、报表 《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报乡镇计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月报表》(报县中心) 3、信息登记流程: 出生登记→建册登记→建《儿童保健手册》→儿童保健登记→儿童保健管理登记→(体弱儿或疾病儿童综合管理记录)→服务券运转→生成档案资料 (二)、乡计生妇幼保健站 1、登记资料:

《出生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建册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暨高危筛查登记本》 《遵义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孕产妇死亡登记本》 《儿童死亡登记本》 《出生缺陷登记本》 《孕产妇保健手册》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咨询登记本》《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检测登记本》《叶酸发放登记》 2、报表 (1)月报: 《表1-Ⅱ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2-Ⅰ预防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叶酸发放月报表》 (2)季报: 《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 《遵义市孕产妇幼保健季报表》 《贵州省妇幼卫生主要指标季报表》 (3)年报: 《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7岁以下儿童保健和健康情况年报表》

《非户籍儿童与孕产妇健康状况年报表》 《妇女常见病筛查情况年报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数量和质量情况年报表》 《婚前保健情况年报表》 3、信息登记流程: (1)建册登记→建《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保健暨高危筛查登记→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高危管理登记)→出生登记→服务券运转→生成报表和档案资料 (2)三病咨询→采血送中心检测(返结果)→检测登记→生成月报(3)优生咨询→叶酸发放及登记→采血送检→结果返馈→优生指导→生成月报 以上登记本及档案建立在以上单位备查。 《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由以上单位建立,原则上由孕产妇和儿童家长负责保管。其中《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分娩时由分娩医院收回后转产后访视单位作产访记录用。 二、报表上报及时限 1、月报: (1)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月报表》次月5日前报县中心 (2)乡镇计妇站:每月最后一天报县中心 2、季报: (1)乡镇卫生院:《遵义市0~6岁儿童保健季报表》次季度2日前报乡镇计妇站 (2)乡镇计妇站:次季度5日前报县中心

三网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三网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吉卫发[2002]77号《关于吉林省孕产妇死亡、死胎、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建立健全院内三网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上报内容、上报方法、上报途径及上报时间。 二、建立健全三网监测的有关表卡、登记本,使用全省统一的分娩登记,登记完整、内容详实。 三、工作内容 (一)收集及上报 监测医院的医务科(保健科)负责收集“三网”监测报告资料 1、孕产妇死亡监测 (1)及时收集有关育龄妇女死亡情况,并填写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2)各科室发生孕产妇死亡(含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而死亡的孕妇),均应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复印死亡病例。 (3)医务科(保健科)于48小时内报告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并免费提供孕产妇死亡病历复印件。 2、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1)医院内任何科室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均应填报儿童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医务科(保健科); (2)医务科(保健科)3日内报告辖区内相应的妇幼保健机构,并

免费提供死亡病历复印件。 3、出生缺陷监测 监测医院应固定监测人员,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每季度将统计结果分月填写围产儿数季报表并及时上报辖区内相应的妇幼保健机构。同时,将统计情况以“正”字计算在围产儿情况划记表中,并保留其资料,以备核查。统计出的出生缺陷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记录在每页的分娩登记本上方。 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转入儿科治疗的综合医院及儿童医院所涉及的新生儿科、儿内科、儿外科等相关科室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后,应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注明出生医院,儿科填报缺陷儿对象为当年出生的新生儿。 (二)质量控制 医务科(保健科)督促和检查本院“三网”监测资料上报工作;按照出生缺陷监测方案,完成质量自检工作,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同时监测医院要积极配合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三网”监测质量调查工作,提供质控相关资料。 监测医院保健机构每月自查所有的孕产妇个案信息调查表,(区)县级抽查每个医疗保健机构30%的孕产妇个案信息调查表。将原始调查表与产科出院记录本、分娩记录本、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本、病案室病历及出入院登记本核对,核对内容包括:孕产妇数、死亡数、及危

中国5岁以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方案-中国妇幼卫生监测

全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 工作手册 (试行稿)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全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方案 (1) 一、背景 (1) 二、目的 (2) 三、监测内容 (2) 四、监测指标 (2) 五、监测范围和对象 (3) 六、监测方法 (3) 七、监测工具、资料收集及运转 (4) 八、工作流程 (6) 九、质量控制 (8) 十、资料上报、审核时限 (11) 十一、资料分析 (11) 十二、组织管理 (13) 第二部份样本量计算和样本抽取 (14) 一、抽样原则 (14) 二、样本量估算和监测区县选取 (14) 第三部分健康检查的标准流程及质量控制 (20) 一、医学体检 (20) 二、血红蛋白检测 (21) 第四部分监测相关表卡 (26) 5岁以下儿童花名册 (27)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 (29)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2)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5)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8) 5岁以下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记录册 (40) 全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质量控制表-1 (54) 全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质量控制表-2 (55) 第五部分监测相关指标定义及数据统计来源 (56)

第一部分全国儿童营养与健康监测方案 一、背景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力量,其健康素质决定着国家未来的综合竞争力。儿童早期的营养与健康状况影响其终身素质。改善儿童早期营养状况,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我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的关键。201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将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作为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之一。 儿童营养与健康水平是衡量人群健康状况的最敏感指标,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婴幼儿时期的营养问题近期可导致儿童易患疾病、死亡风险增加、生长迟缓等,远期可导致儿童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患慢性病的风险增加等。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1/3以上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与营养不良有关,急性重度营养不良儿童的死亡风险是非营养不良儿童的9倍。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9年发布的《关于儿童和母亲营养状况的进展跟踪报告》,孕产期和童年期的长期营养不良已经导致发展中国家近两亿名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其中90%发生在亚洲和非洲。营养不良早期一般没有明显表现,直到病情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才会出现症状。一些看似健康的儿童可能正面临着健康和发育受到严重、甚至永久损害的危险。研究显示,3岁以前及3岁以后分别给予营养补充,纠正营养不良,两组的营养干预效果是不同的,前者成年以后的体格发育、智力发育、从事职业、受教育程度以及收入等均优于后者。儿童期的营养不良、消瘦、生长迟缓导致身高损失1%,生产力损失1.3%;消瘦的孩子智商可以降低5到11个百分点。因此,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是增进儿童健康,降低儿童死亡率,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而及时获得全面、客观、准确的儿童营养与健康信息,是制订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措施的重要依据。 5岁以下儿童的营养与健康水平变化非常迅速,因此对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连续的动态监测非常必要。目前我国的妇幼卫生监测体系已运行20多年,全面开展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监测工作,在监测工作规范、制度建设、人员培训、信息报送、质量控制、统计分析等方面具有成熟的

三网监测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三网监测制度 篇一:三网监测数据核对和质量控制制度 三网监测数据核对和质量控制制度 1、每季度到助产单位查看孕产妇死亡登记、围产儿死亡 登记、住院分娩记录、各科出入院登记、出生缺陷登记、育龄妇女死亡等级、急诊登记、0 2、每季度走访公安局、计生委、疾控中心、民政局等,从有关证明中查找育龄妇女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线索。 3乡镇卫生院每月查阅抽样村的儿童花名册、儿童计划免疫登记、出生记录、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乡镇级派出所、计生机构,核对出生、育龄妇女及孕产妇死亡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单。 4、村级每月查阅儿童花名册、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 童死亡名单、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儿童保健管理手册;入户核实出生、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等;走访村委会、村医、村妇女主任、

村计生负责人等,核实活产、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5、县妇幼院每季度 (1)以县为单位每季度填写妇幼卫生年报生命指标质量 调查表、保健服务指标质量调查表 (2)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名单、儿童保健管理 错误报告名单, (3)孕产妇死亡及死胎死产漏报名单、孕产妇系统管理 错误报告名单; (4)填写妇幼卫生监测质量调查表、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5)降消项目数据质量调查表。 篇二:三网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三网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按照吉卫发[20xx]77号《关于吉林省孕产妇死亡、死胎、死产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的通知》执行。 一、建立健全院内三网监测报告制度,明确上报内容、

深圳市妇幼卫生监测预警通报工作制度

妇幼卫生人员培训制度 一、学习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遇有必 须及时学习和传达的会议精神等特殊情况,可改变学习时间。 二、每次的学习内容由对口扶助医院决定,培训人员做好学习记录。 三、学习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 记,不得交头接耳。 四、对学习教育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做到边学习边提高,理论与实 践相结合 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实施“降消”项目工作要求,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应按照高危评分标 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记录,加盖高危标记,实行专案管理。 二、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计划生育知识指导。 三、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必须到县级 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四、各级医疗机构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 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 五、统一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健康教育制度 一、有健康教育计划。 二、健康教育方法:开设独立的康教育课程、形象化教育、文字教育、语言教育。 三、健康内容: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学习卫生、预防疾病、心理卫生、安全 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性教育。 四、创造良好的生活、宣传保育、卫生知识。 五、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 六、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七、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让幼儿知道必要的安全保 健常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八、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 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第一部分)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第一部分)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概要 第一部分各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职责 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收集各省上报的三网监测季报表、年报表、死亡卡、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等。 2.建设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 建立和完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系统的技术指导、信息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网络系统硬件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的数据管理,国家级审核、汇总等工作。 3.质量控制 每年11~12月随机抽取4~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级监测点,进行质量控制,并填写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4.组织死亡评审 每年组织专家对孕产妇死亡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结果。 5.数据分析 整理、审核、录入、统计分析数据,每年2月28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各监测网的监测结果分析报告。 6.组织审核 组织专家对年度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进行审核、论证。 7.培训指导 负责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人员培训,重点培训省级监测队伍,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季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围产儿数季报表。 (2)每年7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3)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及本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经质量控制后的0~4岁儿童死亡监测年报表、监测点活产数和孕产妇死亡年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孕产妇死亡监测质量调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调查表、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上报本年度的第二、第三季度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及孕产妇死亡报告调查附卷。 (4)每年3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妇幼卫生监测区县基本情况年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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