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环境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传统文化、环境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传统文化、环境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雾霾、水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成为广大学者讨论的焦点,企业作为环境问题的制造者,也开始更加重视环境信息的披露,文章对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和产生的经济后果等问题进行了客观阐述和分析。 关键词:环境问题经济后果环境信息披露 引言 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露事件、余杭水源污染、北美死湖事件、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露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及其恶劣的影响,这促使企业自身以及社会公众开始重视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国内外已有大量学者对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Welch 和 Mori(2002)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显著正相关关系。Kagan 和 Thornton(2003)发现来自环境政策和公众的压力,可以使企业更加积极披露环境信息。在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引起的经济后果方面,Al-Tuwaijri,Christensen 和 Hughes(2004)考察了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越高,企业价值越高。本文将主要从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影响因素及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理论分析 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基础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外部压力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可持续发展理论主要是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层面来衡量发展问题的,强调三者的和谐统一。经营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导致了代理关系的产生,经理人利用信息优势损害股东利益时,代理成本产生,因此,经理人披露环境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股东可以有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绩效。政府管理机构主要是通过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产生硬约束,具有强制性,其他一些间接压力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形成。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只有满足协调利益相关者的不同需要,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随着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目标的认识逐渐深刻,相当大一部分投资者在进行重要的投资决策时,会考虑社会责任信息。 二、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企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网络借贷业务活动环境,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促 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及其他互联网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司基本信息、运营信息、项目信息、重大风险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将在其官方网站及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 渠道显著位置设置信息披露专栏,展示信息披露内容。披露用语准确、精练、严谨、通俗易懂。 第四条公司其他互联网渠道包括公司手机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 微博等社交媒体渠道及公司授权开展信息披露的其他互联网平台。各渠道间披露信息内容将保持一致。 第五条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不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拖延披露。 第六条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公司应将向公众披露如下信息: 1、公司备案信息 (1)公司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信息; (2)公司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3)公司资金存管信息; (4)公司取得的公安机关核发的网站备案图标及编号; (5)公司风险管理信息。 2、公司组织信息 (1)公司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公司全称、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状态、 主要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经营范围; (2)公司股东信息,应当包含股东全称、股东股权占比; (3)公司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 (4)公司分支机构工商信息,应当包含分支机构全称、分支机构所在 地、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分支机构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员工人数;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构想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构想 2009-12-1 15:13 郭秀珍【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适应社会和时代发展的产物,其存在和发展具有无限的生命力,但当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务上都不成熟。本文分析了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难点,提出了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近年来,由于我国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要求企业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物质能源消耗,同时满足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要求以及企业自身利益目标的需要,环境意识已经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因此,将环境项目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成为必然。目前,各国都采取了保护自然、改善环境的举措,工业和绿色运动正朝着与可持续发展这个重要理念一致的方向运行,与绿色浪潮相关的会计——环境会计也已成为会计学界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在传统会计核算中,资产负债表对部分环境负债未作确认,利润表中同样未确认企业采取环境治理措施发生的支出,最终导致信息使用者不能客观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现代会计应增加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虽然目前我国企业和会计实务界对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尚未行动,但我国会计学会已经把环境会计问题列入九五规划。2001年1月中国会计学会又成立了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环境政策法规,开展环境理论研究,总结环境会计工作经验,介绍国外研究与实务动态,推动我国环境会计实务工作的展开,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于2001年11月召开了首次学术研讨会。该次会议从宏观和微观、国内与国外、核算与控制、会计与统计、规范与实证的结合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讨论,提出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该委员会的成立,必将推动、加速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也表明了政府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决心。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上,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在介绍日本《环境会计指南2005》的基础上,对其在我国钢铁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实用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提出建立我国的《环境会计制度》内容框架应着重对环境支出的界定和规范等建议。我国政府代表也已经多次参加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的讨论,财政部会计司在答复联合国财务国际环境会计法律法规情况的调查时,也认为企业对为减少和防治污染及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因污染而发生的费用损失、因污染而发生的社会成本进行披露是很重要的。 二、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难点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理论与实务不够成熟 我国现行用于指导企业会计和报告实务的法规主要是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包括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行业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执行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准则。总体来说,这些法规、制度和相应的企业会计与报告实务对于环境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虽然少数企业有自愿披露的迹象,但是,从环境会计涉及业务的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上,企业间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可比性。另外,我国目前的税法中也有对某些企业减免税的规定,这些规定虽从减免税的正面鼓励企业防治污染,但缺乏进行信息披露的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上交所2008-05-14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企业应当公开环境信息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促进上市公司重视并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现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明确如下。 二、上市公司发生以下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及时披露事件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以及利益相关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公司有新、改、扩建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等重大投资行为的; (二)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被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决定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搬迁、关闭的; (三)公司由于环境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者其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 (四)公司被国家环保部门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 (五)新公布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 (六)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有关环

境保护的重大事件。 三、上市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或单独披露如下环境信息: (一)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 (二)公司年度资源消耗总量; (三)公司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 (四)公司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 (五)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弃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 (七)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 (八)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奖励的情况; (九)企业自愿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对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矿产开发等对环境影响较大行业的公司,应当披露前款第(一)至(七)项所列的环境信息,并应重点说明公司在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被列入环保部门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环保部门公布名单后两日内披露下列信息: (一)公司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 (二)公司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三)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四)公司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环境信息,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 第五条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保处罚的,应发布临时环 境报告。 鼓励其它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本指南披露环境信息。 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在环保部网站、中国环境报和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第七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年度环境报告和临时环境报告的发布情况,作为各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年度环境报告 第八条年度环境报告期原则上为一个会计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市公司可在发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同时发布年度环境报告。 第九条年度环境报告应当披露的信息:

(一)重大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应报告环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和环境影 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 2、因为环境违法违规受到重大环保行政处罚且已发布临时环境报告的,报告采取的整改 措施和效果。 (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说明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未能按期完成验收的,应说明原因和进展情况。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说明下属各生产企业废水和废气中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厂界噪声和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 2、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要说明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超标原因和整改措施。 3、下属企业中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应公布一年四次监督性监测情况。 (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及综合利用情况; 2、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情况。 (五)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1、说明各子公司、分公司减排工程实施进度和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和整改措施。 (六)依法缴纳排污费的情况 (七)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1、上市公司内有属于重点企业应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报告应说明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开展评估验收的情况。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docx

2020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应该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

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绩效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本论文在深入考察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现实情况和相关研究基础上,认为现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多注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经济绩效的相关性、影响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原因等,制度层面的研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为此,本文基于制度创新视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着力我国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此,本论文以制度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理论为基础,明确界定研究的基本范畴和分析基点,规范地定义和解释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内涵和目标,构建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借鉴国际经验,形成研究启示;运用历史分析和计量检验方法,以2006-2013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为样本,实证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运行绩效水平和特征,剖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创新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一、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一)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分析1.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理论框架本文在给出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定义的基础上,(1)提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报告决策有用的企业环境信息;(2)以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目标作为理论框架的基石,逻辑地推导出谁是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利益相关主体、他们需要什么环境信息?即说,哪些环境信息是对使用者经济决策有用的?本文认为,在目前我国现实条件下,为达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总体目标——提供决策有用的环境信息,需要具体报告企业资源消耗和节约信息、污染排放和污染排放达标信息、环境会计信息和环境管理信息,据此,本文界定企业环境信息四大要素并阐释要素的基本内涵;(3)提出企业环境信息应具备的基本质量特征和增进的质量特征;(4)参考我国环境保护部和国际组织关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计量标准,说明企业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信息量化的技术方法,阐释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5)明确企业必须披露和鼓励披露的环境信息,建议使用环境报表作为载体列报;(6)提出法律强制、政府监管、媒体舆论、公众监督形成的外部压力;希望提升企业形象获取长远利益和控制环境风险的内部动力共同成为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运行的力量。 探索性地构建了由目标和相关联基本概念所组成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研究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研究 发表时间:2010-02-26T16:48:00.857Z 来源:《价值工程》2010年第1期供稿作者:曹国志;蒋洪强;曹东[导读] 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审查可以由环保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联合实施曹国志 Cao Guozhi;蒋洪强 Jiang Hongqiang;曹东 Cao Dong(中国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摘要: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作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促进工业污染防治,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刚刚起步。在简要回顾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序、部门联动机制、监督和奖惩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程序;部门联动;监督和奖惩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2-0066-03 0 引言 我国现阶段工业污染防治的形势日益严峻,同时,上市公司的数量和影响力也日益增大,上市公司环境表现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对稳定证券市场、规范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行为以及促进工业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亟待加强。目前,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主要是针对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以及再融资的公司,而对已经上市的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状况来看,中国环境规划院对200家上市公司的2006年年报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公司比例在不断增加,但还是处于起步时期,披露的环境信息中大部分都是定性描述,定量描述的非常少,而且大多定性描述的文字篇幅和内容都还满足不了国家和公众的需求,重污染行业的年报中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度要比其他行业披露的多[1]。 我国上市公司环保审核制度已经基本成型,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潘岳,2008)。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绿色证券”环境经济政策的正式出台,对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有重要意义[2],其中重点强调要“积极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指明了方向。本文将结合已有的相关规定就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涉及的披露流程、部门联动机制、监督和奖惩机制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序 对于上市公司的独立环境报告,其披露程序主要包括环境报告的编制、上市公司的内部审核、第三方机构的审核、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报告的发布等,明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序对于提高披露工作的效率以及所披露环境信息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上市公司临时环境报告或公告的披露,由于对及时性的要求,程序会有所简化,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第三方机构的审核。 1.1 环境报告的编制与上市公司的内部审核 由于环境信息有其特殊性,一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企业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对一般上市公司来说,以往的相关报告中往往很少涉及,相关事务的处理经验不足。200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包括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包括应当披露的信息、披露的标准、信息披露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职责、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核流程等[3]。目前各上市公司已基本建立起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信息通报机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中所指的“信息”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包含环境信息,但从可操作性上来讲,将环境信息披露的事务的各相关事项明确纳入到上市公司已有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在已经建立起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增加对环境信息的考虑,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事务,全程跟踪并负责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在环境信息的披露事务当中应当各司其职,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 1.2 “第三方”审核 在现有的条件下,会计师事务所无疑是“第三方”审核的主体,主要承担实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第三方”审核的任务。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实施“第三方”审核的相关准则,规范内容、程序等。 对于非独立环境报告中的环境信息的“第三方”审核,可以由承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会计事务所实施,建议由财政部、环保部、证监会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组织培训,丰富其在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生态学等领域的知识体系,并提高相关的实务水平。对于独立环境报告的“第三方”审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应当获得环境保护部的认可,审核人员则需要通过一定的资格认证后方可执行独立的环境报告的审核。 1.3 监管部门的审查 环保部门、证券监管机构的核查是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环境信息质量的重要一环,核查结果是监管部门实施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目前,国际上,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公告、报告的审查主要采用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我国的相关审查工作由证监会的各派出机构执行,主要采取事前登记、事后审查的方式,对临时报告一般采取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审查可以由环保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联合实施。对于专门环境报告的审查可以由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由上市公司所在地的环境保护局(厅)负责重点对环境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进行审查。对于上市公司重大环境事件的临时环境报告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除重点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外,还应对其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进行审查。 对于上市公司非专门的环境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涉及的环境信息,可以由证券监管部门联合环境保护部门实施。审查可以采取事前登记、事后审查的方式。审查结束后应形成审查报告。 1.4 环境信息的发布 1.4.1 发布时间上市公司的定期环境信息报告也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现阶段,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强制规定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环境信息报告,其披露时间可结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定期报告的发布时间,即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予以披露。而对于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则可以采取自愿披露的方式。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资料

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生毕业论文 中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学号:14033000001184 姓名:赵丽丽 年级:1403 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学习中心:南开区校本部 专业:会计 完成日期:二O一五年九月 指导教师:王志红

摘要(中文) 全球经济高速发展以来,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我国的经济在飞速的发展中同样忽视了对经济环境的保护,从我国的环境会计的发展过程看,首先上市公司作在经济主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很受关注,因此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研究,会有很大用处。 在这个背景下,我采用统计整理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比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进行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际层面的讨论,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践研究。然后论文以统计方式集中分析了我国会计信息的披露实践,重点讨论分析了其中的重点问题和问题的原因,对怎样构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个人的观点,也提出了在新的环境下会计信息的披露的新模式。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目录 一、研究背景 (1)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理论依据 (1) (一)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的比例 (2)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 (3) (三)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3) 三、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5)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 (5)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过于狭隘 (5) (三)披露的项目有限,货币信息量太少 (5) (四)环境会计缺乏审计、可靠性没有保障 (5) 四、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 (6) (一)环境会计法律及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6) (二)会计专业人才的缺乏 (6) (三)公共环境监督情况差 (6) 五、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7) (一)加强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 (7) (二)提高会计专业人才知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7) (三)加强环境会计信息审计研究 (7) (四)构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8)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环境保护责任和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厂环境保护职责和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废水、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防治环境污染,降低噪声污染,为了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机 环保负责 *** 法人代 ** 创模创领导小组维技办仓修公术财库车部室部务*** 组长:兼间兼兼兼部职*** *** *** *** 兼职职职兼环职*** *** 环*** 副组长:、***环环职保环保保保环专保专专专保员***、******成员:、、专员员员专 员

员 *** ******、、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工厂研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1.精心整理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和施工 、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制度 废水站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来处理废水。 1、自动操作 启动:检查废水提升泵水箱是否满水,若空则需注满;打开废水提升泵后阀门、配药筒曝气管阀门、加碱泵前后阀门、高压排水泵前后阀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的发展现状与信息披露研究-初稿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的发展现状与信息披露 研究-初稿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的发展现状与信息披露研究 摘要 我国环境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变得日益突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国的一个国策,而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会计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其实在很多企业的发展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这些环境问题的产生,是那些企业无法推脱的责任,因此企业应该想办法去保护环境,找出解决环境问题的方案,实现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企业里,应该去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识,对环境会计信息也得进行深处的研究,使得我国凸显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本篇文章是以上市的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主要的研究,先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来入手,再根据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最后结合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看到自己的不足,再加上我国上市企业中所遇到的问题,从而完善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关键词: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目录 目录 (3) 引言 (1) 一、环境会计相关理论研究 (1) (一)环境会计概念 (1) (二)环境会计理论基础 (2) (1)可持续发展理论 (2) (2) 利息相关者理论 (3) (3)企业社会责任 (3) 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4)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4)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7) 1.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缺乏性 (7) 1.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多样性 (8) 1.3 环境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建设落后 (8) 1.4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环保立法和社会监督性 (9)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 (9) 三、如何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10)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10) (二)加强外部审计和政府监督 (11)

环境保护法中信息公开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环境保护法中信息公开制度 篇一:简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简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答: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规定:所谓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环保部门应当公正、公平、便民以及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环保部门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 府环境信息,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情况;环保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环保部门申请提供政府环境信息,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环保部门应当根据 不同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环保部门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环保部门或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不公开环境信息或公开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环境行政责任,是指从事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的、受到相应行政制裁的法律后果。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追究违法者的环境行政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这些要件一般包括: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违法性;危害结果;违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行为人有过错及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危害结果及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承担环境行 政责任的选择条件。 3、简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环境民事责任即因污染环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是一种污染侵权责任,其发生根据不仅有财产权、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倡导各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可持续发展及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司在关注自身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包括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消费者及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本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各上市公司应增强作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在追求自身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社会、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非商业贡献。公司应自觉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全面均衡发展相结合,努力超越自我商业目标。 二、公司应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及工作机制。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以及对社会责任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三、本所鼓励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本所网站上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公司可以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每股社会贡献值,即在公司为股东创造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年内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向员工支付的工资、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公司对外捐赠额等为其他利益相关者创造的价值额,并扣除公司因环境污染等造成的其他社会成本,计算形成的公司为社会创造的每股增值额,从而帮助社会公众更全面地了解公司为其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社区以及整个社会所创造的真正价值。 五、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拟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具体内容,但报告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 (一)公司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对员工健康及安全的保护、对所在社区的保护及支持、对产品质量的把关等; (二)公司在促进环境及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防止并减少污染环境、如何保护水资源及能源、如何保证所在区域的适合居住性、以及如何保护并提高所在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等; (三)公司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工作,例如如何通过其产品及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如何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机会及未来发展、如何为其股东带来给高的经济回报等。 六、公司申请披露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应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环境污染与资源短缺对全社会所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各国也认识到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厦门PX事件、四川什邡事件、江苏启东事件、陕西凤翔“血铅”事件等国内国外污染事件屡屡发生,这不得不警示社会,企业在创造自身价值的同时,还应当关注社会、关注生态。如何能够让政府、公众、投资人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信息,环境信息披露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为应对这种情况,本文以四大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基础,研究其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从而得出相关结论以及相应对策。 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所组成:第一部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同时,针对环境信息披露这一问题在文献综述中进行了相应论述,并提出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与环境有关的相关理论,主要从理论基础、环境信息披露的原则,以及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进行分析。其中,内容与方式分析为本章的核心,本文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从内容与方式出发,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是研究这两个方面,在本章说明了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并对重污染行业应当采用的主要方式进行了着重分析,最终得出独立报告形式更加适用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第三章对所选取的样本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进行分析,采用内容分析法,从内容和方式两个方面进行统计,再根据统计的现状,提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中所存在的问题,最后从相关制度、供给方、需求方三个方面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四章从信息供给方、信息需求方、相关制度三个方面对改进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现状提出了建议。 第五章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及对未来的展望。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田村化研(东莞)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的企业形象,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履行社会环境责任,根据法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 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 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五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内部资料; (二)个人隐私; (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第六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 (一)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二)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五)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六)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课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金湖县环保局公告公示制度

金湖县环保局公告公示制度 一、公告公示制度适用范围 环保局机关以及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二、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职能等;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3、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4、具体受理重要事项的服务耗时、收费金额、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办事结果;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三、公告公示的主要方式 1、采用在服务窗口向办事群众发放办事指南的方式公开; 2、采用政务公开栏和服务大厅内墙上公布的方式公开; 3、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四、建立公告公示制的要求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告公示的时间不少于一周。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立执行公告公示制度的意见采集和反馈机制,公布意见箱和联系、监督电话,及时收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五、本制度由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环保局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 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我局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公共服务行政事项,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超过承诺时限视为默认的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以及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二、基本内容 1、编制本单位的工作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 2、执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的具体事项。 3、制定超时默认的确认和补救办法。 4、责任追究。 三、相关规定 1、关于办理时限的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我局所承诺的办结时限必须少于规定的时限。 (二)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 (三)对涉及招商引资、影响投资环境的特别紧急的审批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2、关于办理时限的计算。 限时办结的时限以日计算,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一)符合条件的,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二)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补足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精)

FRIENDS OF ACCOUNTING 【摘要】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是一种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方式。以北京市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分析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还不够普遍,披露的内容过于简单,反映了我国环境信息披露总体低下的状况。改进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完善环境会计和审计准则及有关制度,以法规要求为底线,鼓励企业进行自愿环境信息披露。企业也应注意协调与其他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的关系。 【关键词】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环境信息披露 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各界的关注,为了更好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解释和解脱环境保护受托责任,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通过年报、通过独立的环境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以及通过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公开披露公司的环境信息。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是一种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方式。 一、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的必要性 年报是企业报告其基本情况和财务表现的重要途径,其中财务会计报告部分是年报的核心内容。对于是否应该及如何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环境信息,目前还存在着争议。 在传统的财务会计领域,越来越多的与环境有关的成本、收益、资产和负债项目对财务会计报告产生影响。排污费、绿化费、三废处理费用、环保设施投资成本和运营费用、环境罚款、环境税费的缴纳、环境奖励、环境事故带来的损失和负债等,通过传统的会计方法纳入到会计核算过程中。还有更多的环境事项和潜在的环境成本及负债,没有通过现有的会计方法体现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例如,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给周边环境带来了污染,也给企业的职工及周边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这种外部性导致企业价值的损失,但却缺乏有效的计量和报告。传统会计忽略了环境问题,将其计量和报告活动限定于经济和财务维度。Eljington(1997指出,组织在其绩效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表 1变量定义表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回顾 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社会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能否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最大化。所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越来越多地环境问题相联系,企业的环境保护问题将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多地披露环境信息特别是环境会计信息,使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能够据此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营、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作出评价,同时也为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投资、信贷等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可见,随着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和WTO的加入,我国企业也将面临着日益强烈的环境信息需求。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面临社会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也出于竞争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始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企业的环境信息。1991年,联合国对222个跨国公司的环境会计问题作出的调查显示,有86%的被调查企业都或多或少地提供了关于环境的信息。然而,由 于种种原因,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却不容乐观。 因此,改进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势在必行。但是,目前国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只有一些规范研究的成果,有影响力的实证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因而,在这方面的研究拓展是非常必要的。 国外对于资产规模、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以实证研究居多。其中,在企业绩效与环境披露的相关性研究方面,Anderson和Frankle(1980)、Belkaoui(1976)、Fry和Hock(1976)、Bowman(1978)以及Preston(1978)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然而,Freedman和Jaggi(1982)、Ingram和Frazier(1980)等通过研究却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企业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负相关关系。 在公司规模与环境披露的相关性研究方面,Dierkes和Coppock(1978)、Trotman和Bradley(198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 国内方面,关于资产规模、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只有一些规范研究的成果,至今尚未发现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成果。 本文将以中国的资本市场为背景,研究上市公司规模,公司绩效和环境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并检验上述结论在中国资本市场上的适用性与有用性。 (二)研究假设 假设1:披露了环境信息的中国上市公司与没有披露环 境信息的中国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绩效存在显著性差异。因为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好的上市公司为减少外部对企业的误解、改善企业的公共关系会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 假设2:上市公司资产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因为规模较大的公司较易引起公众和管制的关注,因此,大公司有动力披露更多的环境信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从而获得公众支持,提高资本规模,并减少 政治成本。 假设3:上市公司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根据信号理论,具有高品质商品(在这里指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公司有动机将自身商品品质的信号传递给买方,并在众多买方的推动下获得高于一般盈利水平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 (三)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的构造1.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的构造 采用信息披露指数(DisclosureIndex)来定义信息 披露水平是有关文献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我们设计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包括了对环境信息的定性和定量描述两个项目,主要是以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为宗旨。 在将信息条目的分值汇总成公司信息指数时,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完成:一是信息条目直接汇总,即给各条目相同的权重;二是对每一信息条目赋以不同权重,以反映信息条目的重要程度,然后加权汇总。加权信息指数区分了信息条目的相对重要性,但是信息条目的重要性是对信息使用者而言的,需要对信息使用者进行调查来决定。并且加权的信息披露指数夹杂着人为的主观因素。因此,本文拟与大多国外的学者(Cooke,1989;Raffoournier,1991;Wallace,1994)一样,采用直接汇总的方法。 2.信息条目的取值与环境信息披露指数的形成在对环境信息的定性和定量描述信息时,本文按如下的标准进行打分: 对于环境信息的定性和定量描述信息,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详尽程度分别取1、0.5、0。 本文采用环境信息披露指数(EDIi)来表示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EDIi=∑EDIi/∑MEDIi 式中,∑EDIi为第i家上市公司环境披露信息条目得分之和;∑MEDIi为最佳披露信息条目得分之和。(四)样本选择与变量定义本文运用事件分析法,以沪、深两市全部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2001和200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环境信息的60家上市公司进行研究, 这些样本公司来自冶金、化工、煤炭、电力、建材、造纸、制药、酿造、纺织、制革、采矿等11个可能存在污染的行业。文中主要考察的是正常经营状态下的环境信息披露,因此在样本中剔除了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可能存在异常的ST、PT公司样本。 本文的研究变量主要包括环境信息披露变量、公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汤亚莉 陈自力刘星李文红 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短论 15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