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

国家核应急预案

颁布单位:国务院

1总则

1.1根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使我国政府在核设施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制定本应急预案(也称应急计划)。

1.2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国家针对核电厂可能发生严重核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我国其它核设施、核活动发生的核或辐射事故和其它国家发生的对我国造成或可能造成辐射影响的核或辐射事故,参照本预案实施。

1.3实施本预案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国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1.4本预案是我国进行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遵照执行。

1.5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技术基础

2.1应急状态分级

2.1.1核电厂

核电厂的应急状态分为四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总体应急)。

(1)应急待命。出现可能危及核电厂安全的工况或事件的状态。宣布应急待命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缓解后果和进行评价,加强营运单位的响应准备,并视情况加强地方政府的响应准备。

(2)厂房应急。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或者可能即将发生,但实际的或者预期的辐射后果仅限于场区局部区域的状态。宣布厂房应急

后,营运单位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现场人员。(3)场区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可能扩大到整个场区,但场区边界处的辐射水平没有或者预期不会达到干预水平的状态。宣布场区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和保护场区人员,并根据情况作好场外采取防护行动的准备。

(4)场外应急。事故的辐射后果已经或者预期可能超越场区边界,场外需要采取紧急防护行动的状态。宣布场外应急后,应迅速采取行动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场区人员和受影响的公众。

2.1.2其它核设施

其它核设施的应急状态一般分为三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潜在危险较大的核设施可能实施场外应急。

2.2应急计划区划分

2.2.1核电厂

应急计划区划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前者针对放射性烟羽产生的直接外照射、吸入放射性烟羽中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内照射和沉积在地面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外照射;后者则针对摄入被事故

释放的放射性核素污染的食物和水而产生的内照射。

烟羽应急计划区系以核电厂为中心、半径为7至10公里划定的需做好撤离、隐蔽和服碘防护的区域。这种应急计划区又可分为内、外两区,内区的半径为3至5公里,撤离(包括预防性撤离)准备一般主要在内区进行。食入应急计划区系以核电厂为中心、半径为30至50公里划定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要做好事故情况下食物和饮水的辐射监测和控制的应急准备。

另外,事故情况下根据需要,也可能在应急计划区的部分区域采取临时避迁和永久再定居等长期防护行动。

划分应急计划区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准备,其目的是:在应急干预的情况下便于迅速组织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对公众和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在多数事故情况下,需要采取应急响应行动的区域可能只局限于相应应急计划区的一部分,但在发生严重核事故的极个别情况下,也有可能需要在相应应急计划区之外的区域采取应急响应行动,由于出现这种极个别情况的概率极小,因此,应急准备只在应急计划区内进行。

2.2.2其它核设施

应在危险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核燃料循环设施与研究堆等其它核设施的应急计划区及应急准备的内容。

2.3干预原则

在应急干预的决策过程中,既要考虑辐射剂量的降低,也要考虑实施防护措施的困难和代价,因此,应遵循下列原则,并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政治和外交等方面的因素:

(1)干预的正当性原则。干预应是正当的,拟议中的干预应利大于弊,即由于降低辐射剂量而减少的危害,应当足以说明干预本身带来的危害与代价(包括社会代价在内)是值得的。

(2)干预的最优化原则。干预的形式、规模和持续时间应是最优化的,使降低辐射剂量而获得的净利益在通常的社会、经济情况下从总体上考虑达到最大。

(3)应当尽可能防止公众成员因辐射照射而产生严重确定性健康效应。

3应急组织

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核应急实行三级应急组织体系,即国家核应急组织、核电厂所在省(区、市)(以下简称省)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应急组织。

3.1国家核应急组织

3.l.1国家核应急协调委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成员单位包括18个部门,国防科工委为牵头单位。

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组织、协调全国的核应急管理工作。

3.l.2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核应急办)是全国核应急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设在国防科工委。

3.1.3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组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联络员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人员组成。各单位指派的联络员应有替代人员,以确保联络员组的有效活动。

3.1.4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咨询组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专家咨询组由国内核工程、电力工程、核安全、辐射防护、环境保护、放射医学、气象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2省核应急组织

核电厂所在省核应急组织包括省核应急委员会和省核应急办公室,以及专家咨询组和若干应急专业组。省核应急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军队等单位的领导组成。省核应急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指定的一个部门,由若干专职人员组成。

必要时,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核应急工作。

3.3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核应急组织

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核应急组织包括核电厂营运单位(或核电基地)应急指挥部和下设的应急办公室(或处、科)及若干应急专业组。

4应急准备

4.1国家核应急组织的应急准备

4.1.1建设与维护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

满足进行应急决策、指挥和作为国家核应急信息管理中心及对外核应急联络点的需要:

(1)接受、显示和传递核电厂运行及事故信息;

(2)接受、传递省核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核应急信息传输和进行国际通报提供条件;

(4)提供工作环境,保障应急指挥迅速、有效地实施。

4.1.2通信保障

(1)建设国家核应急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的需要。

(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

(3)核电厂之外的其它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它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

(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

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

4.1.3建立和保持必要的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

根据积极兼容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建立和保持必要的应急技术支持中心或后援单位,如应急决策支持、辐射监测、医疗救治、气象服务、核电厂运行评估等技术支持中心或后援单位,以形成国家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保障国家的核应急响应能力。

4.1.4应急支持力量与物资器材准备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持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省核应急组织或核电厂营运单位提出紧急支持请求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持。其中包括:辐射监测支持、医学应急支持、应急交通支持、气象支持、工程抢险支持和应急物资器材准备。

4.1.5应急培训与演习

(1)培训

应对所有参与核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定期再培训。

(2)演习

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4.1.6公众信息交流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在平时,进行交流的内容主要是核能以及核安全、辐射防护与核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4.2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

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及各自经批准的应急预案进行。两者的应急准备应为各自所需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保证,并应保证两者应急响应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4.3应急准备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国家、省及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应充分利用现有组织机构、人员、设施和设备,努力提高核应急准备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使核应急准备工作与有关发展规划相结合。

5应急响应

5.1核电厂应急响应基本程序和响应活动

5.1.1核电厂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时,核电厂营运单位的应急组织进入有准备的状态,采取缓解措施,并向场外通告;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及时报告情况,加强值班。

5.1.2核电厂进入厂房应急状态时,营运单位应实施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使核电厂恢复安全状态,同时按规定向场外报告事故的情况;省核应急组织启动省级核应急指挥中心,及时报告情况,有关省级应急专业组进入待命状态;国家核应急办启动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按规定向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报告并向有关部门和专家通报情况,加强与营运单位的联系,并做好实施应急支援准备。

5.1.3核电厂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时,营运单位实施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使核电厂恢复安全状态,撤离场内非重要人员,按规定向场外报告事故情况,在核电厂附近的场外区域实施辐射监测;省核应急组织有关领导到省应急中心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向国家核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各应急专业组进入待命状态,并根据需要开始行动;国家核应急办按规定向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报告,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实施紧急支

援的准备,国家核应急协调委领导进入国家核应急响应中心,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

5.l.4当发生严重核事故,需要进入场外应急(总体应急)状态时,核电厂营运单位向省核应急组织及时提出进入场外应急状态的建议;省核应急组织向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提出请求批准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的报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审批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在事故情景十分危急时,省核应急组织可先决定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尔后立即向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报告。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进入场外应急状态,必要时请求协调应急响应。

5.l.5当事故辐射后果影响或可能影响邻近省时,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负责向有关省政府通报事故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负责指导有关省政府采取适当措施。

5.l.6当核电厂营运单位和省核应急组织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国家

支持时,由国家核应急办根据支援请求按规定的程序报批,通知和要求被调用力量的单位及其上级部门,组织实施支援。可能需要提供的支持包括:辐射监测、气象资料、事故后果评价、工程检验、医疗救治、交通支持等。应急支持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有关调动、联络、指挥程序及协调事宜等,均按批准的应急预案执行。

5.l.7对核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和信息发布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l.8当核事故的辐射影响可能或已经超越国界,按《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的要求实施通报。

5.l.9当事故得到缓解,已恢复到安全状态,终止场外应急状态。核电厂营运单位和省政府组织各自的恢复工作。按《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供有关终止应急状态的信息。

5.2其它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影响境内的境外核事故与核动力卫星事故的应急响应

5.2.1其它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其它辐射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核燃料循环设施和研究堆等其它核设施、核活动核事故及其它辐射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5.2.2我国台湾省核事故时的应急响应

我国台湾省发生核事故可能或已经对大陆造成辐射影响时,参照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和执行程序组织应急响应。

涉及台湾省核事故的国际通报及紧急援助的有关事宜,按我国外交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1992年12月以互换照会形式确认的谅解备忘录(CPM-92-081)执行。

5.2.3我国周边国家核事故及核动力卫星事故影响境内时的应急响应

我国周边国家发生核事故及核动力卫星事故可能或已经对我国大陆产生辐射影响时,参照本预案有关规定及执行程序组织应急响应。这种情况下的应急响应主要涉及辐射监测、饮水和食品控制、卫星污染碎片搜寻等,除受影响省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响应外,国家级的响应按规定的职责任务分工实施。

6应急终止和恢复正常秩序

6.1终止应急状态的程序和条件

6.1.1终止应急状态的程序

(1)应急待命: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2)厂房应急: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的终止,并向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报告。

(3)场区应急:核电厂(或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急指挥部根据核电厂(或核设施)的特定状态,将终止应急状态的报告报省核应急组织和国家核应急办后,由营运单位应急总指挥宣布。

(4)场外应急:核电厂营运单位根据核电厂的状态,将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的建议报省核应急组织,经省核应急组织审定后上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经协调委批准后,由省核应急组织发布。

6.1.2终止场外应急状态的条件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在批准终止场外应急状态之前,必须获得足够的情况,确信该核电厂事故已切实得到控制,而且几乎已恢复到安全状态,特别要确认满足下列条件:

(1)核电厂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已经停止或者已经控制到低于可接受的水平;

(2)为使公众免受放射性污染,并使事故的长期后果可能引起的照

射降至尽量低的水平,已经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为保证条件(2)得到满足,只要有必要,省核应急组织应加强有关巡测、采样分析和评价等工作。

6.2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和总结报告

6.2.1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在解除应急状态后,国家核应急办进行下列工作:

(1)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必要时修订国家核应急预案。

6.2.2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出书面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发生事故的核设施基本情况,事故原

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等。总结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按规定执行。

6.3恢复正常秩序

6.3.1场内恢复正常秩序

发生核事故的核电厂营运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清除场内放射性污染,恢复核电厂的正常运行。当核事故使核安全重要物项的安全功能达不到国家标准时,核电厂的重新启动计划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审查批准。

6.3.2场外恢复正常状态

发生核事故的核电厂所在省核应急委员会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的放

射性水平,采取有效的恢复正常秩序的措施:一方面对直接受影响的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控制进入污染区,控制食物和水污染,去污,固定剩余放射性物质等);另一方面为恢复环境和公众正常生活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如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在受控制条件下允许部分或全部撤离人员返回受影响的原先居住的区域等)。为此,省核应急组织应制定恢复计划和明确进行恢复工作的机构,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

批准。国家核应急办检查、指导、协调和组织支援省核应急组织恢复计划的实施。

7附则

7.1术语解释

7.l.1核设施

需要考虑核安全问题的规模生产、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其场地、建筑物和设备)。如铀富集设施,铀、钚加工与燃料生产、贮存及后处理设施,研究堆,核动力厂,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等。

7.1.2核活动

任何研究、生产、提取、加工、处理、应用、搬运、贮存或处置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以及在陆上、水上或空中交通线上运输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或任何其它转移或使用放射性物质或核材料的活动。

7.1.3核燃料循环

特指除核电厂和研究堆运行之外的与核能生产有关的所有活动,包括铀或钍的采矿、选冶、富集与加工、核燃料制造、核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管理等各种活动,以及与上述各种活动有关的研究和开发活动。

7.1.4核电厂

用一个或几个动力反应堆发电或供热的动力厂。

7.1.5场区

具有确定的边界,受营运单位有效控制的核设施所在区域。

7.1.6场外

场区以外的区域。

7.1.7核事故

核电厂或其它核设施中很少发生的严重偏离运行工况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能或已经失去应有的控制,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

7.l.8应急

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状态,有时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7. l. 9应急预案(应急计划)

一份经过审批的文件,它描述了文件的编制与实施单位的应急响应功能、组织、设施和设备,以及与外部应急组织间的协调和相互支持关系。该文件应有专门的执行程序加以补充。

7.1.10应急准备

为应付核事故或辐射应急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与物资,以及进行人员培训与演习等。

7.1.11应急计划区

为在核电厂发生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保护公众的防护行动,事先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的区域。7.1.12危险

秩序维护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秩序维护部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1、目的: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或保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2、范围: 用于小区内突发的各种治安案件,如突然发生的斗殴、盗窃、抢劫、交通意外、业主(住户)或公司人员遭受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3、斗殴事件的处理措施 1) 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暴力等事件,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和巡逻人员迅速赶到案发现场,控制当事人,耐心劝阻双方缓解矛盾。 2) 了解现场情况(参与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凶器)如能现场处理的,即刻处理,否则维护好现场秩序,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3) 说服围观群众离开,保证目标区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4) 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偷拿财物。 5) 斗殴事件中如小区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6) 事件中如有人受伤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7) 如涉及到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8) 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各类打斗凶器,辨认为首分子。 9) 事后书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4、盗窃的处理 1)当巡逻人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掌握可疑人员体貌特征,秩序维护部主管接报告后,通知现场附近的安全管理员迅速赶赴现场,通知门岗值班人员严格把关防止盗贼逃走。 2)安全管理员如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立即组织人员当场抓获,连同证据(作案工具、赃物)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保护案发现场,不能擅自让他人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4)如盗窃分子已经逃离现场的秩序维护部主管带领主要力量在 事发现场附近进行搜索,与事主一起指认犯罪嫌疑人,如犯罪嫌疑人已逃匿,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将事主和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听从公安机关处理。 5)事后书写《事件报告》呈交管理处。 5、遇到犯罪分子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如打、砸、抢、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附件5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核安全导则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现行《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2010)、《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HAD002/06-1991)、《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7-2010)自发布以来,在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场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监督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通过多年的核应急工作实践,我国在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场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方面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在上述导则发布后,我国制定和发布了若干与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技术文件,特别是随着2016年《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16)、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提出了与上述导则在某些方面不同或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上述导则存在某些不足。与此同时,国际上对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出了若干新要求。 —120—

为使核安全导则与我国已发布的核应急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保持一致,更加符合我国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特点,满足核应急工作新需求,同时也尽可能反映国际上相关领域新变化和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了本次导则修订工作。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国家核应急预案》 三、修订工作思路 (一)适应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面调整三个导则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不适应的内容,借鉴了《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设施设计准则》(NNSA-HAJ-0001-2017)及《核动力厂场内应急计划标准审查大纲》(NNSA-0180)中的相关规定。借鉴《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2016)对《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反映福岛核事故后核应急工作新要求。根据《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修订和细化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中关于外部自然灾害(气象、 —121—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38号)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43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2009】22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第4号令 《******分公司总体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1 分级负责原则。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2 预防为主原则。 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2.3 教育疏导原则。 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2.4 快速反应原则。 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 —1—

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2—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 —3—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 为了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危及师生安全的各类恶性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扩大,切实保障师生生命与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 二、组织机构: 1、幼儿园安全工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组员: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恐怖暴力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保卫、救援等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 警戒保卫组:负责保卫师生安全,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员进施救治和处理。 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反恐防暴器材、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周旋应付组:负责和外来危险人物周旋,应对。 三、事件的预防: 1、由符合条件的专职保安担任门卫,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

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2、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3、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预案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四、事件处理: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2、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保护有关对象及全体幼儿,将被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善

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关于XXX社区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一、目的及工作原则 (一)为妥善、高效、有序地处置我辖区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建立组织严密、决策正确、指挥果断、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的应急指挥体系,保障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村民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我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坚持在我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公共场所及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预防为主原则。各小组做好校内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定期进行演练,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 3、减少损失原则。进行辖区内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辖区安全事故中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社会影响,维护辖区正常的秩序。 4、协同一致原则。各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共同应对处置辖区内及公共场所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

街道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XXX XXX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XX XXX社区民警 信息员: XX XXX社区综合治理专干 成员: 四、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社区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决策;负责下达应急指令;主持召开社区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事件处置相关情况报告等。 4、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社区突发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行使组长授权负责的相关处置工作等。 (二)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小组成员:负责突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民爆物资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测、预警;负责突发事故现场的保护及紧急处置;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相关情况;执行领导下达的处置方案。 2、安全生产专干:负责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将灾害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做好辖区群众的安置工作,预报及现场处置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相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doc

广东省核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应对发生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核电厂事故及辐射污染事故(以下简称核应急),迅速、妥善、高效地控制和减少危害,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核应急预案》,《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核电厂事故以及辐射污染事故的处置工作。 1.4 处置原则 遵循国家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2 组织机构 2.1 省核应急组织 2.1.1 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 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核管委)为我省核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成员单位包括28个单位。 2.1.2 省核管委办公室 省核管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核管办,设在省环保局),是省核管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省核管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1.3 相关省核应急工作小组 省核管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关省核应急工作小组。省核应急工作小组包括核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监测小组、通信小组、医疗救护与辐射防护小组、公安小组、去污洗消小组、公众宣传与信息小组、隐蔽与撤离安置小组、交通保障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供电保障小组、气象小组等。各工作小组可按职能垂直指挥下级对应工作部门的核应急力量。 2.2 各地级以上市核应急组织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应的核应急机构,平时属当地政府领导,核应急响应时受省核管委的统一指挥。

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突发事件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

(执行时间:年月日) 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突发事件总体及专项应急预案 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电源项目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电源项目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 2 危险分析 (3) 3 应急预案体系 (5) 4 应急组织体系及其职责划分 (5) 5 预警和预防机制 (9) 6 应急处置 (10) 7 后期部置 (15) 8 应急保障措施 (16) 9 预案管理 (19) 10 附则 (20) 11 附录 (20) 附录1 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事故应急汇报程序 (20) 附录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联系电话及职责分工 (22) 附录3 应急专业组成员、联系电话及职责分工 (24) 附录4 参建单位通汛录 (27) 附录5 突发事件外部救援单位名录及联系电话 (28) 附录6 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29) 附录7 上级单位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24) 附录8 突发事件报告内容 (25) 附录9 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相关图纸 (25) 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电源项目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6)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9) 三、交通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53) 四、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56)

五、地质(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8) 七、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86) 八、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 (92) 九、大型起重机械事故应急预案 (97)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特变电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电源项目部 二○一三年十二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处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是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然而无论预防措施如何周密,事故和灾害总是难以根本杜绝,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只有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实施的各类准备工作,才能把事故与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迅速的反应和正确的措施是处理紧急事故和灾害的关键。 所谓迅速的反应是指: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位置、环境、规模及可能发展的势态;迅速沟通应急领导机构,应急队伍、辅助人员以及事故或灾害现场人员之间的联络;迅速启动各类应急设施、调动应急入员奔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医疗、后勤、保卫等队伍各司其责;迅速通报事故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各项必要准备。正确的措施包括:保护或设置好避灾通道和安全联络设备,撤离事故现场人员。无法设置安全通道时,应开辟僻难所,并采取必须的相救借施;力争迅速消灭灾害,并采取隔离事故现场的措施,转移事发现场附近的易引起灾害蔓延的设备和物品;撤离或保护好贵重设备,尽量减少损失;对事故现场仔细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及二次事故发生。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从容地应付紧急情况,需要周密的应急计划、严密的应急组织、精干的应急队伍、敏捷的报警系统和完备的应急设施。 鉴于应急预案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特殊性,它应有完善的体系与原则: 首先应急预案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主要是应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火灾、爆炸、危房倒塌、毒气泄漏等。这就需要我们在对现场系统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制定防范措施,明确企业主要隐患(危险源)的基本状况,主要针对燃、爆、危房进行重点监控,另对毒气泄漏、机械伤害、粉尘危害、噪声与振动危害等进行定期治理,也就是说需辨识其主要的隐患点或主要的危险源单元。如:易燃、易爆物质,应详细说明其物质构成和数量,以及闪点、爆炸上下限等有关燃烧爆炸的理化参数。再者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计划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这不得不提的就是应急装备的设置:一则报警系统,主要有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控制器等),气体和粉尘爆炸监测报警装置(爆炸性气体监测装置、报警断电仪、遥测报警仪、爆炸性粉尘监测装置等)及毒气泄漏报警

核医学科应急预案

核医学科应急预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应对核医学放射事故,提高医学应急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因放射性核素造成的放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预案。 核医学突发事件 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照射。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①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 ②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 ③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 ④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放射事故的医学应急工作。 工作原则 核医学应急工作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年会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预案,请大家明确其内容,严格按照步骤执行。 二、年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对年会活动的顺利举行,**有限公司成立年会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2年会安全领导小组组员信息

2.3各小组、岗位安全职责 ⑴现场秩序总指挥: ①负责年会活动安全总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安全领导小组、年会活动筹备小组、当地消防及公安机关; ②遇突发事件拨打报警或医护电话(110、119、120)。 ⑵灭火行动组: ①年会活动外围安全疏散接应; ②疏散集合点的秩序维护; ③活动现场火灾事故的灭火支援。 ⑶电气设备组: ①年会活动设备、线路安装及现场监督; ②年会活动期间设备、线路及现场监护; ③年会活动结束设备、线路撤场监护。 ⑷现场疏散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②遇紧急情况实施安全疏散引导; ③安全疏散后的及时核对人数。 ⑸现场救护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医疗救援。 2.4安全设施配置 ⑴对讲机:12部; ⑵灭火器:3KG干粉灭火器6瓶; ⑶移动式便捷音箱+喊话筒:1套; ⑷急救医药箱:1个。 2.5安全疏散指示图:

详见冲压车间紧急疏散路线平面图。 2.6注意事项 ⑴各工作组人员统一着工作装; ⑵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未经现场执行总指挥允许不得擅离职守; ⑶高度警惕,谨慎处理; ⑷对讲设备保持畅通,频率准确。 ⑸处理事件原则“迅速,快捷,高效,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第一”。 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 3.1 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准备好有效的灭火器,尽量消除安全隐患(明火、裸露电线等); ⑵电线外围,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踩线; ⑶当发生火灾时,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 ⑷由现场疏散小组有序的疏散员工至紧急集合点; ⑸根据现场火势情况,采取灭火施救工作; ⑹若火情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⑺若有人员受伤,由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2 人员受伤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若发生踩踏、舞台倒塌事件,由现场疏散小组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疏散引导工作,各部门班组长控制场面,并安抚受伤人员情绪; ⑵若有人员受伤,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3 电气伤害、人员触电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对安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及时监督检查,不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气设备; ⑵若发生电气设备爆炸,按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处理; ⑶若发生人员触电,发现或在场的任何人首先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第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第二种方法是当切断电源困难时,可用干燥的绝缘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挑离,并由现场救援小组及时对人员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施救。

国家安监总局令_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17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

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臵方案。

办公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公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办公室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进办公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办公室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办公室主任。(2)办公室分管领导。(3)公安消防部门。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专门人员到显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办公室内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办公室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办公室人员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或用扩音器宣传自救办法和安慰被困人员。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 (4)办公室人员迅速疏散办公室干部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由***公司主办及承办的“***北京演唱会”将于2017年12月20日在北京****馆举办,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17年12月20日晚19:30—22:30 2、活动地点:北京****馆 二、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包括 1、火灾事件; 2、爆炸事件; 3、拥挤踩踏事件; 4、其他突发事件。 三、成立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 处理工作。 组长:副组长: 组员:所有主(承)办单位内部工作人员。 四、紧急事件处理的原则和职责分工 (一)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2、冷静应对,措施得当; 3、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应急处理的决策和全面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担任现场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具体行

动,调集人员,实施决策。

3、应急小组成员:及时对有关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发现危险因素及 时报告。对于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理,并及 时报告。 五、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应当及时部署,有关人员应按照各自的工 作职责迅速到位开展工作,服从应急小组领导的分配调遣,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态扩大。 六、发生安全事件(险情)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程度,现场第一责任人必 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现场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以及分管部门领导逐级进行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七、紧急突发事件的报告 1、具体逐级报告程序: 第一责任人 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 主办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负责人 现场安全管理部门(公安、消防) 社会安全部门 2、突发事件(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险情)发生的时 间、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卫应急发〔2009〕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为适应当前我国核事故应急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我部组织对《卫生部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卫法监发〔2003〕5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卫生部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O九年十月十五日卫生部核事故和辐 为迅速、有效、规范地开展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家核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卫生部门开展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部门开展其他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急结合、常备不懈;资源整合、公众参与。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组织体系如图1所示。(略) 2.1.1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由卫生部主管部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卫生部有关司局和单位共同组成(组成人员见附件1),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方针和应急预案;(2)审查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规范;(3)指挥协调全国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4)指导地方卫生部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5)组织协调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国际救援工作。 2.1.2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部核和辐射应急办)是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2),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2)组织编制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规范;(3)组织开展国家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4)组织协调或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开展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准备和响应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a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固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一《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 编制依据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使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施工单位概况 2.1 施工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遇案 一、 1、 文字说明: 1.1 场馆一旦发生恶性案件, 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拨打报警电话,打报警电话应沉着、准确地报告发案地址,案件现场简单描述、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1.2 拨打完报警电话后, 值班人员还应迅速用对讲机将现场情况报主管和领导;并用对讲机通知其他值班安保员前来 配合协助保护现场。具体是:由安保人员封闭现场出入口及 通道,疏散群众防止围观,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保护现场人员不得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不得擅自离开。 1.3 如有人员需救治,在报警的同时,还应立即拨打 120 急救中 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的处理 恶性案件 发生恶性案件 通知上级到场 拨打报警电话 拨打 120(如有人员须救治) 保护现场 作好记录、不加任何评论 疏散群众、防止围观

接到被盗信息 拨打报警电话 通知上级到场 保护现场,作好记录 协助警方调查 心电话,打急救电话时应沉着、准确地报告急救地址,伤者现 状及伤者姓名、电话号码;与急救中心联系完毕后,择时安排 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急救车到达现场, 以免延误急救时间: 运送伤者时须注意不得破坏案发现场。 1.4 未经公安机关和运行管理组领导许可, 参与维护现场人员不得将案件情况和公安人员现场侦破进展随意在管辖区内散播; 对 于新闻媒体前来采访报道的,现场人员应委婉拒绝。 2、 偷盗 2.1 偷盗事件 文字说明: 2 .1 一旦接到发生偷盗的报警信息,安保人员应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110 ”,应沉着、准确报告发案地址,发生案件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 .1 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 还应立即将情况报告主管和领导 (可 以利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 ,并通知巡视岗安保人员前来协助保护现场; 必要时, 可以由安保主管调配其他岗安保人员前来

办公大楼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办公大楼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制订《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 为了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平时在思想上物质上做好必要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能够紧张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办公大楼遇火灾、地震等自然性灾害侵袭,以及治安灾害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妨碍我局正常工作秩序,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三、工作原则 (一)加强防控。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对办公大楼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坚持防、控结合,做好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及物资准备等。 (二)加强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相关中心、股室协调配合,形成应急联动处臵机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快速反应。办公大楼自然灾害应急处臵的各个环节应坚持快速高效原则,加强各中心、股室之间的联系,果断决策,迅速控制和处臵自然灾害带来的危害,避免或最大

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安全有序。当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来势凶猛,严重影响办公大楼内的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时,相关人员要坚持安全有序的原则,统一服从指挥、调度,有组织、有纪律、有秩序地紧急抢险抢救,避免过度惊慌与混乱。 (五)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共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应对能力。 四、突发事件的处置机构和职责 (一)局成立处臵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和局机关领导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对突发事件处臵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按处臵工作预案和有关工作规程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突发事件处臵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局办公室为处臵突发事件的牵头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制(修)订突发事件处臵工作预案及相关的工作规程,负责牵头组织处臵突发事件,协调解决处臵工作的问题和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三)按照突发事件种类在领导组下设各行动组,各行动组、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 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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