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手册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YUNNAN HIGHWAY DEVELOPMENT & INVESTMENT CO.,LTD.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手册

2015年10月

目录

一、依法治安篇

(一)《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二)新《安全生产法》要点

(三)孙乔宝董事长签字背书单

二、责任落实篇

(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三)孙乔宝董事长签名背书单

(四)《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三、专业技术篇

(一)安全生产“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二)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1.“平安工地”独立评价及自评价频率

2.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3.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4.公路建设项目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5.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

6.《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管理处养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四)《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防明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

(五)《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点

(六)安全生产费用开支范围

(七)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八)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内容

一、依法治安篇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

全国各企业负责同志: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抉择,标志着法治中国建设步入新征程。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审议通过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必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对这部法律重器,必须满怀敬畏之心,严肃认真遵守执行。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希望你们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

业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企业发展的潜力蕴含在员工之中。每个员工心中所想所盼,都是希望企业发展、家庭幸福,能“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因为它不仅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连着众多家庭幸福,连着社会和谐安宁。要把员工当亲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深厚感情关心他们的安全健康,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不顾他们的生命去冒险,让安全第一的种子深深埋入企业和每位员工的心灵深处。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的基础。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要树立法治信仰,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住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共同努力推进依法治安,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你们为安全生产事业付出的努力。祝愿所有企业安全发展,祝愿每位员工平安幸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年11月14日

《安全生产法》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10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20万至2000万)。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是将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与企业的资质、资信和经营许可挂钩。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二、责任落实篇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主体责任责无旁贷——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公开信

中央驻滇和全省各企业负责同志: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既是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力举措,也是指导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定》条款简洁,通俗易懂,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关键取决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和领导责任落实,关键是要把“五落实五到位”落实到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去。如果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形势就不可能持续稳定好转。《规定》强调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并通过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规定》是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助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落位。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本着对自己、对员工、对企业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内涵和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检查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紧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相信只要各位负责人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管理,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

感谢各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事业付出的努力。祝愿所有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祝愿每位员工平安幸福!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安监总办…2015?2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3月16日正式印发。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74号

经2015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月28日正式施行。

1.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2.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5.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7.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8.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9.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经2014年1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12月10日正式施行。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

2.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3.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标志。

4.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

5.实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要求企业公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更新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三、专业技术篇

安全生产“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

交质监发(2011)217号

——两项达标

1.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

2.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

——四项严禁

1.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臵施工驻地。

2.严禁违规进行挖孔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3.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

4.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五项制度

1.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认真进行技术交底,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2.施工安全监理制度。配臵安全专监,编制安全监理计划及细则。

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参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

4.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证照齐全,建立一机一档。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平安工地”独立评价及自评价频率

1.施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自评价,报备监理、业主。

2.监理单位:每季度一次独立评价(对所监理施工单位)和自评价,报备业主。

3.项目业主:每半年一次独立评价(对所有监理和施工单位)和自评价,报备项目主管单位及安全监督机构。

4.项目主管单位:每项目每年一次检查评价(对所有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结果报备安全监督机构。

5.安全监督机构:对监管项目每年一次检查评价。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组织一次综合评价。

6.施工单位母体公司:每半年对项目创建“平安工地”情况和制度体系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7.监理单位母体公司:每半年对安全监理体系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8.安全监督机构:依据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单位报备的考核评价结果,对施工合同段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业主和所有监理单位必查。项目业主设立分指挥部的,抽查不少于1个分指挥部。对申报部级示范工程的项目,对全部参建单位进行检查评价。

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

评估对象

交公路发(2010)175号

——桥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径大于等于40米的石拱桥,跨径大于等于250米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等于350米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2.跨径大于等于200米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米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米的悬索桥;

3.墩高或桥高大于100米的桥梁;

4.桥址处地震烈度大于7度且跨径大于150米的桥梁;

5.其他建设环境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特殊的桥梁。

——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水体等地质条件、水文地质复杂的隧道;

2.偏压、大断面、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

3.长度大于3000米或通风、照明、救援等要求特殊的隧道;

4. 其他建设环境复杂、施工技术要求特殊的隧道。

公路建设项目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交质监发(2011)217号

——桥梁工程

1.多跨或跨径大于等于40米的石拱桥,跨径大于等于150米的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等于350米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

2.跨径大于或等于140米的梁式桥,跨径大于400米的斜拉桥,跨径大于1000米的悬索桥;

3.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

4.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

5.特殊桥型或特殊结构桥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桥梁工程。

——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长度3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米或合计长度占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扩建工程;

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公路建设项目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对象

交质监发(2014)266号

1.高于20米的土质边坡、高于30米的岩质边坡;

2.老滑坡体、岩堆体、老错落体等不良地质体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米的边坡;

3.膨胀土、高液限土、冻土、黄土等特殊岩土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米的边坡;

4.城乡居民居住地区、民用军用地下管线分布区、高压铁塔附近等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复杂地段开挖形成的不足20米的边坡。

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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