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

的批复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鲁政字[2015]3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06

【实施日期】2015.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15〕30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请示》(鲁水资字〔2014〕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 /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元。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要注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要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年产值标准地区分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地下水控制方案

地下水控制方案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根据武汉市急救中心和武汉市疾控中心迁建工程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图 2、国家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范、规程 3、湖北中南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本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武汉市急救中心和武汉市疾控中心迁建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 3、建设单位: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规模:该项目由1栋7层高层办公楼、1栋9层高层办公楼、1栋15层超高层办公楼组成,附设2层地下室。用地面积约1.28万㎡,总建筑面积约4.99万㎡,地下建筑面积1.62万㎡。 拟建场区地势较为平坦,场地标高在21.04~22.12米之间。 场区地貌单元属长江一级阶地,与长江最近直线距离约5000m。。 场地地质情况 拟建场区地层按各岩土层的成分、成因及工程性质等自上而下依次可分为:①杂填土(Qml);②粉质粘土夹粉土(Q4 al+pl);③粉质粘土(Q4 al+pl);④粉质粘土、粉土、粉砂互层(Q4 al+pl);⑤-1粉细砂(Q4 al+pl);⑤-2粉细砂(Q4 al+pl); ⑤a粉质粘土(Q4 al+pl);⑥中粗砂夹砾石(Q4 al+pl);⑦-1强风化泥质砂砾岩(K-E);⑦-2中风化泥质砂砾岩(K-E);⑦-2-1中风化泥质砂砾岩破碎岩(K-E)。 各岩土层名称、岩性描述、空间分布详见下表: 工程地质分层表

详见《工程地质剖面图》及《钻孔柱状图》。 1.4.2地下水类型及地下水位 场地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及下部承压水。上层滞水主要由地表水源、大气降水和生活用水补给,无统一的自由水面,水位及水量随地表水源、大气降水和生活用水排放量的影响而波动。承压水赋存于下部砂性土层中,水量大且水位随长江水位的变化有变化,具统一承压水位,与长江有较密切的水力联系,水位因长江水位季节性变化而变化。 场地承压水静止水位在地面以下3.64m,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维护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__》(**政发〔xx〕2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__》(**市水资发〔xx〕97号)精神,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特别是在应对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补充,由于水量稳定、水质良好,在保证区域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县是典型的干旱缺水自流灌溉农业县。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需水日益增加,地下水开发利用量逐年增大,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机电井587眼,其中灌溉井481眼,生活井61眼,工业井26眼,生态井19眼。xx年地下水开发利用量4541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3710万立方米,占地下水用水总量的81.7%,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分别为290万立方米、322万立方米、219万立方米,分别占地下用水总量的6.38%、7.09%、4.82%。由于地下水资源的逐年开发利用,县内已出现地下水超采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 __》(**政发〔xx〕2号)文件,确定我县有一个一般超采区,超采范围为东经**至**,北纬**至**,主要集

中在**镇、工业园区、**镇部分区域,超采面积221平方公里,超采水量144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超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等生态问题随之加剧,已危及区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因此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__。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想,以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通过控采限量、高效节水、调整种植结构、退减灌溉面积等措施,全面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有效恢复超采区水位,切实落实水位和水量双目标控制,维持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在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2.坚持科学规划、全面节约、重点保护,可持续高效发展。以农业用水为重点,全面节约用水,充分挖掘农业灌溉的节水潜力,综合

防治地下水过度开采的措施

防治地下水过度开采的措施 : 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础资源,是人类的生命之源,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防治地下水过度开采措施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人类对水资源的利用更是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地下水位于地表深层,受污染程度小。正是由于地下水的独特优势,使得人类加速了对地下水开采和利用的步伐。但由于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不合理,使得地下水循环系统遭到破坏,从而引发一系列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甚至影响着人类的生存。鉴于此,必须充分认清过度开采地下水的危害,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做好地下水的保护工作,从而保证人类的生存环境,保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过度开采地下水的危害 1.1造成地表塌陷 地表塌陷是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造成的主要危害之一,由于长时间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水位的下降导致上下岩层之间的压力减轻,岩层受重力挤压而发生变形,从而造成地表下沉,严重破坏地表的稳定性,进而造成地面塌陷。地面塌陷会造成地面建筑物的倒塌,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 相关资料表明,我国有五十多个省市地区的地下水位都在下降,地下水漏斗面积已经达到9万平方千米[1].个别省市地区由于

地下水位被严重开采,地表塌陷事故频发。不仅造成地表建筑物的倒塌,更使城市防洪设施形同虚设,城市给排水系统运行经常发生故障。随着地表下沉塌陷,一些古建筑也在逐渐消失。 1.2造成地下水质污染 由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破坏地下水循环系统,致使河流、湖泊干涸,从而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这反过来又会破坏地下水水质,其诱发原因如下: 首先,由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造成地表塌陷,地表污水会随着地表径流随着塌陷的断层直接进入地下。例如一些重工业的工业污水如果不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或者湖泊,随着地表塌陷,这些污水就会随着地表进入地下,造成地下水质污染。不仅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更会威胁人畜饮水安全。 其次,随着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地下水位降低,使得地下水净化能力不足。另外,地下水漏斗面积的扩展扩大了地下水接受补给的面积,个别在水源地保护面积以外的污水则可能进入地下水的补给范围,这就加剧了地下水质污染的概率。例如在农田灌溉区,由于地下水净化能力不足,从而造成地下水盐量过大,灌溉后会造成地表盐化,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着地下水质。 1.3造成海水倒灌 地下水的长期过量开采破坏了地下水系统的咸淡水等压线,造成压力变化,致使咸淡水平衡能力下降,造成海水入侵地下,不仅影响当地人畜饮水,更严重影响着当地的经济发展。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大连市海水倒灌的速度每年以12平方千 米的速度递增发加,致使灌溉区400多口井眼不能使用,严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 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鲁政发[1998]6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8.09.15 【实施日期】1998.09.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的通知 (鲁政发[1998]62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奖励表彰是各级政府、行政部门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奖励表彰制度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规定》发布后,各级行政机关进行的奖励表彰活动,在奖励表彰的种类、权限、周期、数量、程序等方面均应按照《规定》执行,不得再另设名目和打破周期部署奖励表彰事宜。为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制止和纠正“三乱”,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控制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的奖励表彰活动。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原发布的鲁政发[1990]114号、鲁政发[1991]141号及鲁政办发[1992]88号文件同时废止。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山东省行政奖励表彰规定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奖励表彰行为,调动全省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行政奖励表彰事项,应是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综合性,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事项。 第四条行政奖励表彰的给予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第五条行政奖励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农民实施奖励。 对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的奖励表彰活动,从严控制。

大同市南郊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山西水利 2010 年1月 大同市南郊区是大同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 之一,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开采井群在平面位置和空间层位上的高度集中,致使全区地下水大面积超量开采,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形成以城市水源地为中心的大面积地下水降落漏斗,产生了地面沉降、水质恶化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因此,超采区治理成为当务之急。 1地下水超采区范围 山西省政府《关于同意大同市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的批复》确定:超采区面积394km 2,严重超采区面积289km 2。超采区范围北起孤山,南到郊城、落里湾、南湾一线,西近边山,东至扬窑西、泉寺头东及东坟、石 家寨、 塔儿村东一带。包括城北水源地、城南水源地、城西水源地、口泉水源地。2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 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主要有人工回灌方案、替代水源方案、节水方案、产业调整方案、自然恢复方案等五种。考虑到大同地区水文地质状况和超采区地下水开采现状,采用多方案综合调控措施。2.1引洪淤灌 引洪淤灌是增加地下水补给、控制地下水超采的有效措施之一。大同市地下水超采区主要集中在御河、十里河、口泉河沿岸,引洪灌溉对地下水的补给具有一定效果。御河有御河灌区,十里河有十里河灌区,建议加大引洪灌溉力度,以适度增加地下水的补给。2.2替代水源 2.2.1中水替代水源 截至2006年底,已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2座。 东郊污水处理厂始建于1973年,初设设计处理 能力3万m 3/d 。2005年扩建后,处理能力上升到6万m 3/d 。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系统包括2套水处理系统,即御河蓄水工程补充水处理系统和工业回用处理系统。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有: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 )供水量2.05万m 3/d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 )供水量0.52万m 3/d 。西郊污水处理厂于1998年9月开始筹划,1999年8月正式动工,2001年8月竣工验收。该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总投资8251万元,日处理污水能力 5万t 。中水回用工程于2004年7月投入试运行, 目前,由山西新能源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与运营。进水量按枯水季节4.33万m 3/d 计算,可利用量 3.46万m 3/d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有:山西晋能大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扩建工程)供 水量0.7万m 3/d ;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00MW )供水量0.76万m 3/d 。 规划污水处理厂有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赵家小村污水处理厂设计前期再生水出水量 3万m 3/d , 经专家论证:塔山(2×600MW )坑口电厂及赵家小村综合利用2.28万m 3/d ;山西国投云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135MW )用水0.5万m 3/d 。 南郊塔山煤矿(含选煤厂)技改项目用水739.6m 3/d 。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主要供开发区当地使用。综上所述,由于量和质的限制,中水可用于生态用水等方面,缓解地下水供水压力。 大同市南郊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 林润仙 (大同市南郊区水务局,山西 大同037001) [摘要]大同市南郊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超采严重,为实现地下水的科学合理开采及可持续利用,制定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据预测,方案实施后可实现地下水止降回升,为科学配置和管理保护水资源做好基础工作。 [关键词]地下水超采区;调控方案;治理方案;大同南郊[中图分类号]TV213.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4-7042(2010)01-0043-02 水资源管理·2010年第1期 4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 路服务区服务水平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高速公路服务区是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提升高速公路服务供给质量的重要切入点。为加快服务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服务区转型升级,满足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出行需求,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提升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高点定位,加强服务区建设和改造 1.优化服务区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经济实用,集约高效”的原则,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科学布局,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各服务区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着力打造区域中心服务区,整体提升周边服务区,在保障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使服务区功能日益满足社会公众出行的多元化需求。 2.拓展服务区功能设置。 在提供旅客和车辆休憩、就餐、加油、如厕和车辆维修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服务功能,提供物流、客运接驳、旅游咨询、旅游集散、旅游产品展示、地方特产交易、高速公路救援、医疗救助等延伸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公路工程设计规范,研究出台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相关规范,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规范初步确定占地面积、建筑规模,按规定进行节地评价,服务区具体功能和占地面积等指标在设计阶段确定。 3.合理确定服务区建设规模。

根据车流、客流情况及功能定位,分类提出各服务区建设规模并预留发展空间。服务区停车场、公共厕所、加油站、车辆维修站、餐饮与小卖部等基本功能区用地面积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与服务区配套的客运接驳、物流中心、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应急保障、旅游咨询、旅游展示、特产经营、汽车露营地等拓展服务设施可与服务区统一规划、分别建设,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确定用地面积并单独计列。新建服务区基本功能区与拓展功能区为同一法人投资建设的,原则上统一规划、立项、征地、设计、运营,统筹组织建设实施。 4.努力提高服务区设计水平。 坚持高标准设计,设计风格要体现当地自然和人文特点,融入当地特色和文化元素,防止千区一面。要因地制宜布设服务区基本功能区和拓展功能区,合理分配各功能区位置和建筑面积,提高人性化服务水平,使服务区功能布局更加完善科学。要加强方案论证,提前征求运营单位、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服务区建筑风格及设施布置,确保设计符合当地特点、符合实际运营需求。 5.有序推进既有服务区改造。 按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规划和建设规范,突出重点,科学组织既有服务区改扩建工作。服务设施老化或不足的,要加快实施改造,重点解决停车场容量不足、建筑功能分区和公共卫生间配比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确保满足实际需求并预留适度扩充空间;有条件的服务区,应采用绿色建筑的建设标准,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交通量已经或趋于饱和的,运营主管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加快实施扩容改造,或在上、下游路段加密服务区,科学分流,满足不同服务需求。 二、坚持机制创新,加强服务区运营管理 6.加强专业化经营管理。 择优引进社会知名品牌,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推进专业化、连锁化经营管理,统筹相邻

区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管理方案

区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管理方案 为持续加强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维护好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据《X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与保护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特别是在应对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补充,具有水量稳定、水质良好、取用方便的特点,在保证区域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X县地处渭北旱腰带地区,干旱缺水明显,是典型的灌溉依赖性农业县。目前,全县范围内规模以上机井有X眼。其中,灌溉井X眼,工业井X眼,乡村生活井X眼。 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大面积的地下水降落 漏斗,引起地面沉降,塌陷使地下水水质恶化,水井枯竭。打井深度不断加大,目前县域内普通地层井深已达X余米,

造成多处机井出水量下降,含沙量增加,机井维修费用增大。同时影响植被生长、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X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定与保护方案》划定我县X镇、X镇部分地区为一般超采区,超采区面积X.X平方公里,年均超采量X.X万立方米,超采区边界范围:XX。 该区域内规模以上机井有X眼。其中,灌溉井X眼,工业井X眼,乡村生活井X眼。X年普查资料调查结果显示,超采区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造成X眼井垮塌,X眼报废。X年X—X月,超采区地下水位总体平均下降X.X米;X年X—X月,超采区监测井西茹地下水位下降X.X米,张屯地下水位下降X.X米,西扫地下水位下降X.X米(数据来源于地下水简报)。 地下水位下降使环境地质灾害频发,地下水污染加剧,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粮食和生态安全问题随之加剧;人饮井报废群众吃水困难,危及区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综上所述,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将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实施地下水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治理目标为基础,落实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的通知 鲁政办字〔2009〕10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参照国务院机构简称,我们对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做了修订。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的《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供内部使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省政府工作机构简称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 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山东省公安厅(省公安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监察厅(省监察厅) 山东省民政厅(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厅(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商务厅(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厅(省文化厅) 山东省卫生厅(省卫生厅)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山东省审计厅(省审计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省环保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 山东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林业局(省林业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监局) 山东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目录 第一章总论1 1.1项目概况1 2.2项目编制依据1 1.2.1相关法律法规1 1.2.2相关已经批准实施的规划1 1.2.3技术标准1 1.3项目编制范围2 1.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状况2 1.4.1生活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质量2 1.4.2农田径流污染物流失量3 1.5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4 1.5.1饮水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4 1.5.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4 1.5.3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4 1.6解决饮水安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第二章 XX县地下饮用水源保护背景分析5 2.1项目区概况及自然条件5 2.1.1地理位置5 2.1.2气候特征6 2.1.3地表水资源7 2.1.4地下水资源8 2.2社会经济状况11 2.3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概况11 2. 3.1甘泉水厂(主水源地)12 2.3.2五台山水厂(第一备用水源地)13 2.3.3东峡水库(第二备用水源地)13 2.3.4各饮用水水源地基本信息14 2.4水源地水质评价14 2. 4.1甘泉水厂14 2.4.2五台山水厂15 2.4.3东峡水库15 2.5水源地可供水量开采前景17 2.6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17

2.6.1工业源17 2.6.2生活源19 2.6.3总体情况及评价21第二章项目实施方案及建设内容23 2.1方案设定原则及方案确定23 2.1.1项目工程内容设定原则23 2.1.2项目实施方案23第三章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25 3.1编制依据及说明25 3.2投资估算25 3.3资金来源26第四章后期管理与保障27 4.1组织管理27 4.2资金管理28 4.3质量管理28 4.4水源保护29第五章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29 5.1社会效益分析29 5.2经济效益分析30 5.3环境影响评价30第六章结论31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 采区范围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冀政函[2014]6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11 【实施日期】2014.06.1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冀政函〔2014〕6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南水北调工程供水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有关规定,我省组织开展了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划定了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超采区范围

超采区范围包括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深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面积66779km2,占全省平原区面积的91%以上。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33811.5km2,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42101.5km2,重叠面积9134km2。 (一)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 1.石家庄市新乐市、无极县、深泽县、晋州市、藁城市全部,高邑县西部,正定县、栾城县大部,赵县北部,行唐县东南部,鹿泉市、灵寿县、元氏县、赞皇县东部,面积4724.8km2。 2.唐山市古冶区西部、开平区北部、丰润区中部,面积586.4km2。 3.廊坊市广阳区西北部,固安县全部,霸州市西部,永清县中西部,三河市及大厂回族自治县大部,香河县北部,文安县西北部,面积2242.2km2。 4.保定市市区、涿州市、高碑店市、定兴县、容城县、雄县、博野县、安国市、望都县、安新县全部,涞水县、易县、满城县、顺平县、唐县、曲阳县东部,徐水县、清苑县大部,高阳县北部,蠡县南部,面积8739km2。 5.沧州市肃宁县全部,面积525km2。 6.衡水市安平县全部,饶阳县中西部,面积1066km2。 7.邢台市市区、任县、南和县全部,沙河市、邢台县、内丘县、临城县东部,柏乡县西南部,隆尧县大部,平乡县西南部,宁晋县东北部,面积3043.8km2。 8.邯郸市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曲周县、大名县全部,广平县、魏县、邯郸县大部,永年县、馆陶县、邱县西南部,磁县、鸡泽县东部,临漳县西南部,成安县西部,肥乡县东北部,面积5533.3km2。 9.定州市全部,面积1274km2。 10.辛集市大部,面积951km2。 (二)浅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地下水开采整治方案 近年来,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取用水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许多领域违法开采地下水现象比较严重,造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城区形成了一定范围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很容易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环境灾害。为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活动,现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规范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秩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保护意识,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区经济开发区。 三、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的用水户,重点查处以下三类: 1、整治范围内违法取用深层地下水的; 2、整治范围内违法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浴室、饭店、洗车、菜场 第 2 页共 6 页

等经营性活动的; 3、整治范围内建筑物密集地区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水温空调的。 四、整治时间安排 ㈠广泛宣传,组织排查摸底(7月15日-8月31日)。区政府组织新闻单位及相关部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张贴公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地下水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一方面通过公告,动员上述整治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进行申报登记;另一方面组织水利、建设、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深入本辖区、经济开发区饭店、浴室、洗车点以及农贸市场,实地排查用水情况,摸清整治范围内所有的违法用水户的取水情况。调查摸底情况于9月5日前完成,形成阶段小结,书面上报市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㈡全面梳理,分类实施整治(9月1日-10月31日)。区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申报和排查的基础上,对违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户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地下水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区分不同的用水情况,制定对策,依法处理,不断提高地下水管理水平。相关情况于11月1日前形成阶段小结上报市地下水开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取用深层地下水的用水户,不具备地表水、自来水等替代水源或地下水超采区内因特殊行业生产确需取用深层地下 水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并实施法定幅度内较高限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替代水源的,责令限期实施改水工程,封 第 3 页共 6 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2010〕1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下发以来,我省小 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在缓解“三农”和小企业 融资困难、促进民间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 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 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 问题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原则上所

有县(市、区)都可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济发达县或人口大县可适当增加试点数量。 允许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港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设区市可选择直管的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试点,试点条件包括: 1、申请试点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设立的。 2、开发区内设有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一般应具有经济管理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 3、管理委员会下设相应的独立职能部门。 4、管理委员会具有承担试点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的承诺和能力。 5、开发区内有众多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大。 保税港区试点条件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二、注册资本 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取消1.5亿元注册资本上限。对现有注册资本低于1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其增资扩股。 三、股东及持股比例 审慎选择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除满足现有政策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是本县(市、区)销售收入和上缴税收前20强或近三年实现利润合计15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主发起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3年3月) 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 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7]02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0 【实施日期】2007.04.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津政发[2007]0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地下水是我市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 多年来,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1983年引滦入津工程建成通水后,我市市区及周边地区以引滦水替代了地下水,同时对地下水实行控采限采,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是,由于我市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以及开采布局等原因,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仍然突出,中南部地区深层地下水超采严重,武清区河北

屯,宝坻区新开口、口东、八门城一线以南地区,形成了面积约9000平方公里的超采区。地下水的长期超采加速了地面沉降,并造成咸水底板下移等环境地质问题。因此,控制和治理地下水超采区,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遏制超采区扩展,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199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划定我市平原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区域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区域范围和控制目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 见》 (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现就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深化提升,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文明新风,推进农业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建成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对照《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37)(以下简称《建设规范》),查漏补缺、精准建设,改造升级、规范管理,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常抓不懈、持续推进,把我省农村建成生产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省70%以上的村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培育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0个;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5000个。 二、突出功能特色,实行分类推进 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依据资源禀赋,体现区域差异,丰富文化内涵,彰显地方特色,分类推进各类村庄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坚决避免千村一面、千篇一律。 (一)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按照《建设规范》的综合评价标准,美丽乡村要达到B 级标准以上。 1.基础设施完善。村内道路布局合理,主次街道硬化率100%,排水沟渠完整通畅;村内主次街道和公共场所实现亮化,路灯安装率100%,小巷胡同、宅间道路合理设置路

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

此文档为WORD版可编辑修改

X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15~2025) (征求意见稿) X省水利厅 2017年7月

目录 第1章绪言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2) 1.3编制思路和原则 (4) 第2章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 (6) 2.1气象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 (6) 2.1.1气象水文 (6) 2.1.2水文地质条件 (7) 2.2地下水资源状况 (11) 2.3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13) 2.4地下水超采状况 (17) 2.4.1超采区分布 (17) 2.4.2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划定情况 (18) 2.4.3地下水超采量 (18) 2.4.4地下水超采引发的问题及危害 (24) 第3章综合整治总体布局 (26) 3.1治理范围 (26) 3.2治理原则 (26) 3.3治理目标 (26) 3.4实施进度 (27) 第4章综合整治主要任务 (32)

4.1控采压减 (32) 4.1.1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 (32) 4.1.2实行全方位节水压采 (34) 4.2水源置换 (35) 4.2.1加快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 (35) 4.2.2建设完成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 (36) 4.2.3实施引黄供水提升工程 (36) 4.2.4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利用 (37) 4.3修复补源 (37) 4.3.1积极开展人工回灌补源 (37) 4.3.2加强湿地建设与保护 (38) 4.3.3防治海水入侵 (38) 第5章保障措施 (39) 5.1明确分解任务,落实各方责任 (39) 5.1.1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39) 5.1.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39) 5.1.3严格考核问责 (39) 5.2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 (40) 5.2.1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40) 5.2.2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40) 5.3运用经济手段,促进综合整治 (41) 5.3.1深化水价改革 (41) 5.3.2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41) 5.3.3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 (42) 5.4强化监控能力,严格依法监管 (4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 通知 豫政〔2015〕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规定,现将我省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公布如下: 一、禁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保护等因素,划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区范围。 (一)深层承压水禁采区。 1.郑州市。东界至中州大道—东风东路—东风南路—经开区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环,西界至西三环嵩山南路立交桥—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莲花街—科学大道—北三环—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积200平方公里。 2.开封市。东界至劳动路,南界至郑汴路,西界至夷山大街,北界至东京大道,面积33平方公里。 3.商丘市。东界至睢阳大道,南界至北海路,西界至天瑞大道,北界至建设路,面积40平方公里。 4.永城市。东界至文化路,南界至沱滨路,西界至芒砀路,北界至欧亚路,面积6平方公里。 (二)重点基础设施和重要文物周边禁采区。 1.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范围。 2.地铁(轻轨)控制保护区范围。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范围。 4.河道堤防和护堤地。 5.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6.重要文物保护区范围。 二、限采区范围 综合考虑替代水源条件、超采程度等因素,划定全省深层承压水限采区面积929平方公里。 (一)郑州市。外边界:薛店镇花庄—龙湖镇小洪沟—马寨村—二砂村—沟赵—毛庄—森林公园—祭城—二

郎庙—孟庄镇后宋村,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62平方公里。 (二)商丘市。外边界:东界至郑庄寨—杨大庄,南界至董庄—北店—苏庄,西界至崔曹庄西—秦小庄,北界至王寨—刘楼;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53平方公里。 (三)永城市。外边界:东界至杨小庙—闫瓦房,南界至侯岭村—白庄村—刘楼,西界至双桥村—十八里村,北界至李窑—卢庄—高双庙;内边界为禁采区边界,面积314平方公里。 三、管理措施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对禁采区内已有地下水用户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对取水许可证到期的,无特殊情况不再核发取水许可证,促进地下水用户转换水源。 (二)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对已批准开采地下水的用户,要根据超采程度逐步核减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年度取水指标,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对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无其他替代水源、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严格论证审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控新增取用地下水。 (三)深层承压水原则上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除经严格审批的应急供水、生活及特种需求供水外,其他供水要使用替代水源,强化节约用水,逐步减少深层承压水开采量。 (四)各级政府要制定方案,限期关闭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南水北调工程受水区县级以上政府要统筹配置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和当地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 (五)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复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