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2022年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修缮工程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修缮费用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修缮工程是指涉及建筑主体的改造、整体外墙及门窗翻新、整体屋面防水翻修、室外道路、消防系统、供电、供水系统、地下管网改造等重大维修项目;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具备专业施工单位完成的重大修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修缮工程由基建部归口管理,负责工程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修缮工程的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修缮工程由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修缮项目申请报告》,写明修缮原因,工程内容,以及初步工程预算。涉及专业内容和预算可由基建部协助完成。

第五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修缮工程费用额度上报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第六条《修缮项目申请报告》审批后,由基建部负责实施,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三章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

第七条招标前应由基建部出具修缮工程内容、施工方案,若有必要,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

第八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修缮工程规模的大小,工程施工由基建部自主招标或提请公司供应链部门进行招标。

第九条工程招标采取按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案或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工程量及单价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工程量少算、漏算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条修缮工程规模较大时,基建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和投标控制价等文件并根据公司招标规定及流程,由公司供应链部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基建部根据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共同拟定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及流程,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基建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工程重要部位的施工,要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工程隐蔽部位,须先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严把材料关,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配件等均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增加维修项目,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原维修方案较大变更,应由基建部会同使用方提出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并做好现场签证手续。

第五章竣工验收和结算

第十六条修缮工程完工后,具备验收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经基建部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由基建部负责组织,会同使用方或物业管理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竣工验收,对工程实体质量、设备运行、内业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八条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基建部开具竣工验收单,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第十九条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若合同价约定为固定总价包干,则仅对现场签证部分进行结算,原合同包干价不予调整。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向基建部提交结算书、签证单、竣工图纸等资料,由基建部进行审核,双方无异议后,签署竣工结算报告书。对于重大修缮工程,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

第二十一条修缮工程的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预留保修金。由基建部协助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保修期内维修整改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房屋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房屋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方法 摘要:房屋维修工程的施工流程较为复杂。近年来,房屋维修工程已经成为了房建工程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兴盛以来。房屋、楼房等建筑物数量逐年增多,老旧建筑中已经出现了很多严重威胁建筑质量的问题,急需进行维修。由此可见,房屋维修工程可以被看作是房建工程中的保障环节,加强维修工程,尤其是其中的施工质量管理环节,对建筑物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促进房建企业和房建工程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所保障。本文将从房屋维修工程中施工质量管理环节存在的普遍问题入手,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房建;工程;房屋维修;质量管理; 前言: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也不断提高。在这期间,为了适应这样的变化,各式各样的房屋建筑拔地而起。与此同时,房屋质量问题也逐年显现,各式各样的问题不仅会对建筑物产生影响,也会带来二次伤害,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产生危害和损失。因此,房屋维修工程的意义至关重要。就目前而言,社会上的房屋维修工程并没有十分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施工质量管理方面,由于特定时期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工艺与材料上没有十分先进的技术,从而产生质量问题。房屋维修工程的施工管理普遍问题表现为没有完整的管理体系、缺少专业的施工质量管理人才等。本文从房屋维修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入手,找到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从而针对性地给出提高质量管理的对策,进一步实现房建工程的长久发展。 1.房屋维修工程的特点 目前,现行的房屋维修管理有关规定中,对房屋维修进行了分类,按照房屋功能性损坏的程度来进行维修。

首先,房屋维修是在原有的建筑上进行的,对房屋建筑的某一部分进行维修 和养护。所以,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原有建筑硬性条件的影响,比如施工工 艺的选择、建筑风格的保留以及原有建筑的格局和构造等等。 其次,房屋维修工程的项目比较多,涉及面广,工程分布不集中。由于房屋 使用期限比较长,在这过程中,受到自然条件和使用不当的影响,会经常出现需 要进行维修的情况,也表明了房屋维修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最后,房屋维修工程对于施工技术和工艺也有一定要求,需要根据不同类型 的建筑物和采用不同等级标准来进行区分和选择。一般来说,房屋维修后要于原 有建筑群的风格保持一致。 综上,房屋维修工程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生产性,在施工过程中,必然 会结合要求和实际情况来改善建筑结构或改变建筑风格。二是服务性,这是房屋 维修工程的基本特性,通过维修要保证房屋建筑的正常使用,为住户提供服务。 1.房屋维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 2.1缺少健全的质量保证制度 尽管目前国内有关部门十分关注与住房建设有关的问题,特别是在建设项目 的建设和管理上,有比较完备的制度和制度。但是各类对房屋质量和房屋安全的 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却缺少监管,使得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安全隐患。一些 房屋的维护工作没有做好,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实际上,房屋维修工程是一项长期连续性的工作,无论是房屋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 题还是在后期保养和维护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对于房屋维修工程来说,其质量管理系统的建设,与普通房建工程相比还是 有差别。但在维修工程施工中,由于没有健全的施工质量保证制度,在材料、施 工工艺等方面,缺少有效的管理与监管,致使维修工作过于马虎,维护不到位, 造成了二次破坏,使得维修工作难以进行。这种做法不但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构成了极大的危害,而且对建筑施工单位的财产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2.2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瑕疵。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2022年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修缮工程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修缮费用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修缮工程是指涉及建筑主体的改造、整体外墙及门窗翻新、整体屋面防水翻修、室外道路、消防系统、供电、供水系统、地下管网改造等重大维修项目;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具备专业施工单位完成的重大修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修缮工程由基建部归口管理,负责工程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修缮工程的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修缮工程由使用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修缮项目申请报告》,写明修缮原因,工程内容,以及初步工程预算。涉及专业内容和预算可由基建部协助完成。 第五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修缮工程费用额度上报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第六条《修缮项目申请报告》审批后,由基建部负责实施,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三章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 第七条招标前应由基建部出具修缮工程内容、施工方案,若有必要,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 第八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修缮工程规模的大小,工程施工由基建部自主招标或提请公司供应链部门进行招标。 第九条工程招标采取按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案或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工程量及单价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工程量少算、漏算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按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施工单位。 第十条修缮工程规模较大时,基建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和投标控制价等文件并根据公司招标规定及流程,由公司供应链部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基建部根据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共同拟定工程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及流程,办理合同审批手续。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基建部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施工,对于工程重要部位的施工,要进行现场检查,对于工程隐蔽部位,须先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严把材料关,对所有进场的建筑材料、配件等均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五条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增加维修项目,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原维修方案较大变更,应由基建部会同使用方提出书面报告,按程序报批,并做好现场签证手续。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_2022年最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住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_2022年最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 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 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 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 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 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 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 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XXXX 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修缮工程管理,增强工程修 缮的计划性,强化预算的执行力,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维修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提升学校教学、科研和学习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修缮工程项目是指针对校内已竣工 交付使用,且超出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的建造物、构筑物、水电暖冷雨污基础设施、校园环境设施、家具等,开展的恢复和改善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条件、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的维修、维保、抢修、改变、更换等工程项目。修缮工程项目普通分为零星维修、维保、专项工程、抢修工程项目、特批或者自筹等项目。 (一)零星维修是指在建造及配套设施、家具、校园公 共设施等使用过程中,为了修复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维护和改善其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而采取的每部位或者单件预算在 2000 元及以下的维修项目。 (二) 维保是指对学校专业设施设备、保障性基础设施、 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日常和周期性维护、保养,以达到其在设计使用寿命内正常使用、安全运行的项目。

(三)专项工程是指造价在 2000 元以上,需要纳入学 校项目立项审批和年度预算支出的建造及配套设施、校园公 共设施、保障型基础设施维修、改变、更换工程项目。分为 总预算在 2000 元以上 5 万元及以下的小型修缮项目、 5 万元以 上 20 万元以下的中型修缮项目和 20 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修缮 项目。 (四)抢修工程是指工程总预算在 2000 元以上的保障 性基础设施和设备损坏或者突发故障,直接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涉及房屋和师生安全,必须在 短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项目;自然祸患抢险救灾的工程项目。 (五)特批或者自筹项目是指学校遇重大活动或者重大 事件暂时特批实施的项目和各部门单位、各学院(以下简 称各单位)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后勤工作委员会是修缮项目管理的重要问 题论证和决策机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涉及“三重一大”项目,按照额度报学校委常委会或者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处是学校修缮工作的管理实施部门,负责全校修缮 工程项目的计划、论证、立项、编制或者初核控制价、签订 工程合同、施工管理、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质保 期管理、资料归档等工作。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修缮项目、施 工单位、材料和供应商、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招标采购、工程 合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管理办 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范围、内容及职责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与修缮工程管理是指校园规划、基本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修缮工程(包括拆除、翻建、维修、加固、装饰、装修等)、水、电、网络、园林建设等有关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与造价管理。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计划应有名称、规模、投资概算、预计开工竣工时间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型工程项目)等内容。 第四条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牵头组织,会同财务处和监察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管理。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工程立项、组织实施、工程监督、竣工验收、报审结算及落实维保等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处负责立项项目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七条监察审计处负责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履行监察审计职责。

第三章工程立项 第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分基本建设项目及修缮项目。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负责汇集、整理和编制学院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报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审批。 第十条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勤管理处会同财务处,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在每年11月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的基建与修缮工程及其配套项目计划,属修缮工程的应填写《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院内修缮改造工程年度计划项目申请表》,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讨论同意;需要政府立项的项目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立项。 第十一条学院实验室建设和改造工作由教务处提出方案,负责实验室建设的规划、论证、立项;后勤管理处负责工程设计招标、土建招标、设备招标及工程施工管理、设备安装等工作。 第十二条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且投资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前4个月报学院党委会讨论审批;投资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前3个月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投资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前2个月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方可立项。申报单位需及时将相关批文转送有关实施单位。 第十三条学院基建与修缮工程年度预算计划内的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办理正式立项手续,并送监察审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在年度预算计划项目之外,由后勤管理处协调财务处根据当年资金情况预留一定数额的预算外资金,用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2023年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提高公路运行状况,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道路的养护工程,包括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应按照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设计,严格的实施,细致的管理和高效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动绿色、低碳、可循环的发展模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作,共同推进养护工程的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养护工程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公路养护工程应根据交通需求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进行规划,确定合理的养护范围和养护措施。 第七条养护工程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便捷、经济、环保等要求,合理设计养护设施和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流畅和行车安全。 第八条养护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道路使用寿命,并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提高道路的使用效率。 第三章养护工程的实施和管理

第九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养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养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养护工程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养护工程的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和台账,记录工程的各项信息,便于后期的维修和管理。 第四章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养护工程的资金应由政府出资和社会资金共同承担,保障养护工程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养护工程的资金应优先保障重点路段和重点工程,合理分配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应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养护工程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监督和问责 第十七条养护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监督。 第十八条养护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022-2023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导读: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相关单位: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很大提高,但工程质量离广阔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区域进展还不平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相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很大提高,但工程质量离广阔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区域进展还不平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环节,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组织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合同商定义务并担当相应的质量责任,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掌握和验收管理。在工程建设中,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不得强行要求设计、

施工单位违反合同商定抢进度、赶工期。要保证合理工期、造价,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开发企业应对商品房质量负责。在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因住宅工程质量缘由所产生的退房和保修的详细内容以及保修赔偿方式等相关条款。对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开发企业、施工企业不得相互推诿,开发企业负责查明责任,并组织有关责任方切实解决问题。 (三)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掌握,保证各工序质量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要制定企业的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结合工程实际,落实设计图纸会审中保证施工质量的设计交底措施,要针对深基坑支护、地下空间施工、大体积混凝土浇注、预应力、钢结构的制作与焊接、大型构件设备安装、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通病掌握、住宅分户验收等特别工序做出专项施工及操作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需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应针对工程的详细状况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要将建筑工程结构质量、重要使用功能和工程质量通病掌握作为监理工作的掌握重点,项目监理部要按规定实行旁站、巡察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隐藏工程和其它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五)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必需

2022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2022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2022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内容全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

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改1)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修缮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修缮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科教研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修缮工程的范围 修缮工程是指在不改变原建筑物、配套设施结构的前提下,为改善我院办公环境,提高基础设施完好率,以恢复和改善房屋设施的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为目的所安排的施工活动。 二、修缮工程项目的申请和立项 (一)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技术要求、经费预算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修缮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先立项后施工的原则.财务处在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时,要统筹考虑房屋、建筑物、其他设施的完好程度,以及事业发展的特殊需要,区分轻重缓急,会同行政后勤处、使用单位、纪监审计部门,共同编制下年度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在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缮工程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经主管院长同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纳入下年度专项项目经费预算安排,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审批. (三)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追加的修缮工程项目,由财务处会同行政后勤处、纪监审部门、使用单位共同做好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及修缮工程经费预算,并经社会中介机构复审后,经主管院长同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并落实经费渠道后,行政后勤处组织实施。 (四)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规定的修缮工程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实行政府采购. 三、修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 (一)修缮工程项目一经立项,行政后勤处应制定工程实施的具体方案,不得任意突破项目总投资额。 (二)所有大、中型修缮项目都应进行方案设计。行政后勤处要综合各方面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维修管理工作是矿区管理中一项日常的重要工作。维修工作主要解决好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完整,恢复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搞好维修工作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提高矿区资金的使用效果,加强各方面对维修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工作的范围 修缮工作包括二类:第一类为经常性的维修,即在一定金额限额下原样修复的日常零星维修。包括各类房屋的门窗、灯具、上下水管道设施等零星修理项目均属其范围;第二类为房屋原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周期性保养项目,还包括各种翻修、改建项目。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应坚持做到维修有计划、劳动有定额、质量有检查、结算有依据,保质、保量、按时、节约、安全地做好工作。 二、各类维修工作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 1、第一类维修 凡属零星维修范围内的修理项目,直接由后勤服务中心进行及时维修。在单价不明确的情况下,后勤服务中心应及时同基建管理部门联系,经评估同意后,交其施工。 2、第二类维修 基建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申请和报修,在每季度初将内容列入后勤修缮项目中,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基建部门维修工作计划。对于新增加的修缮项目,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基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由基建管理部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落实经费后列入补充计划,交付有关维修人员进行施工。 3、凡未经基建管理部门同意实施的维修项目,所发生的经费由各部门自行

负责。但必须到基建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施工管理 1、现场管理 基建管理部门应对所有立项的维修工程进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修缮工程责任制,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并负责作好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并以此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现场施工管理员应督促施工人员按设计标准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工程竣工后,工程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竣工决算、图纸、有关设备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等竣工资料。对竣工资料不准确,不完整的项目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在验收中,如确属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与设计不符,应追查施工责任。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3、预算、决算管理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按照国家定额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 工程的决算必须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定额标准及时、准确做出决算,详见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4、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适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 四、加强动态安全质量管理,及时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大型修缮与维修工程立项及管理规定

大型基建、房屋修缮与设备维修工程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我校基建、房屋修缮与设备维修工程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学校大额支出的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大型基建、房屋修缮与设备维修工程包括:基建、房屋建筑物修缮工程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教学、办公、后勤设备维修预算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 二、工程的立项 每年在编报财政预算之前,由总务科、设备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校领导提交计划列入下一年度预算的大型基建、房屋修缮与设备维修项目,并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工程概算。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根据《北京市中医学校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必须履行必要程序的,还应履行相关程序。最终决定立项的,纳入学校下一年度预算。 三、工程的准备工作与评审 工程在学校初步立项后,应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进行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准备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设计施工方案等项目相关工作,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校领导审批后,由计财科按上级有关预算管理程序逐级向主管部门上报。 凡列入市财政评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市财政评审中心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的评审材料,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 四、工程的实施 (一)工程项目在年度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安排实施.学校自筹经费的工程项目由学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后实施,具体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 (二)有关招标事项按《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三)工程实施前必须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中应对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工期、质量、工程款的结算办法、质保金、违约金等进行明确的约定。质保金不应低于工程总价款的5%。 (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较大的变动,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请示,重大的变动应提交校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所有变动无论大小,均应有洽商记录,并经校方、施工方、监理签字认可。 五、工程的监理:工程实施的过程中要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工程预算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要委托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预算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委托工程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其他工程由学校指定专人进行监理。监理过程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监理结果应有正式的书面材料。主管校领导、项目负责人应随时听取监理情况汇报,掌握工程实施情况, 六、工程的验收:学校应组织成立工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形式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质量验收、数量验收、设备技术水平验收、人员培训验收(指设备维修工程)等。校方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均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七、工程的审计:工程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审计. 审计工作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审计科、总务科、计财科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相关材料,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4篇

项目移交管理办法4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报告、合同协议、心得体会、演讲致辞、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计划书、祝福语、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texts, such as work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insight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job responsibilities, operating procedures, plans, blessings, and other sample text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

2022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22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造工程、路线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

学校修缮管理办法

学校修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修缮管理工作,提高修缮决策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确保学校基础设施等安全正常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相关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修缮是指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上,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改善使用功能进行的土建安装、环境优化、公共设施维修、装饰装修、拆除等施工作业。 第三条修缮工程根据性质和特点分为两类: (一)日常修缮。是指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美化校园环境、应对突发事件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进行的维修维护。 (二)专项修缮。是指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校园环境、改善使用功能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进行的维修改造。 投资估算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修缮项目一律纳入专项修缮管理范畴,按政府分散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第四条学校按照“科学规划,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管理修缮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学校修缮管理职能部门包括后勤、基建、采购、财务、审计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后勤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学校修缮工作。负责拟订学校修缮规划;受理报修申请;提出年度专项修缮计划,依照学校立项审批程序完成立项手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监督社会物业及时完成合同职责范围内的零星修缮;建立健全学校修缮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等工作。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报经政府主管部门立项审批(备案)及办理施工报建等手续的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承担后勤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性强的修缮工程项目管理。 (三)采购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采购工作。 (四)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来源和经费核付、编制财务决算等工作。

2022年防水维修方案

2022年防水维修方案 2022年防水维修方案1 一、工程概况渗漏原因及施工方法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湖南省工会防水维修工程,由于屋面原防水层老化失效、女儿墙结构开裂,防水层的相邻搭接处有剥离、拉裂现象,尤为严重的部位位于于周边及天沟的内立面、落水口位置,卷材老化起泡开裂脱落,而且有些部位防水卷材没有连接为一个整体,雨水沿着女儿墙直接进入屋顶结构层,直接导致屋顶出现渗漏现象,天花板也因被雨水浸泡出现发霉脱落等问题。由于漏水部位位于顶层会议室及其办公室,公共区域,若不及时处理,随着雨水的进一步侵蚀,漏水面积将会更加严重。除了影响正常的公共活动和屋顶外观以外,雨水还可能因毛细现象深入钢筋混凝土内部,腐蚀钢筋,影响建筑结构。贵单位对防水要求较高,我公司建议贵单位一次性全面维修,以保使用无后顾之忧。 (2)技术措施 因为屋面上为可上人屋面,对防水质量要求很高,同时结合防水涂料具有流动性和便于施工的特点,并能很好的与基层结合

填补基层缺陷的优点,故建议选用涂料与卷材相结合形成两道防水层的屋面防水处理方案。在高分子防水涂膜上,增设高聚物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能达到GB50345-20__《屋面工程技术规范》之3.0.1要求。根据我公司多年的实践及经验,决定采用:油膏和弹性体SBS结合的防水层。油膏以多种化工原料混炼而成,它具有优良的弹塑性,粘结延伸率较大,能牢固地与基层结成一体,抗老化性强,成膜后富有弹性。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至今,在世界各国范围内广泛使用,该产品可形成高强度防水层,抗拉强度高,延伸力大,对基层收缩变形和开裂的适应能力强,施工性能好,且热接缝可靠耐久。本工程采用这两种主要材料,做法为在油膏粘胶涂膜防水层上增设宏源牌3mm厚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形成两道防水设防,满足业主方对本工程的选材要求。 二、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安装施工,质量检测及其检验标准和规范: 1《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__)○ 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标准》(GB18242-20__)○399J201-1 平屋面建筑构造(一)○ 404CJ01-1 变形缝建筑构造(一)○

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实施办法

大学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础设施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促进工程施工工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大学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造价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型维修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第三条学校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选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建立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候选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供应商库)。供应商库内常设6家签约供应商(以下简称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库每3年为一个周期,面向社会采购入库候选供应商。学校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是小型维修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基建维修管理部门),对候选供应商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 第五条候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交工伤保险的认定及纳税证明原

件、三年内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项目经理资格人员; (六)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 (七)近三年内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八)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第六条学校在采购与招标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大学基础设施小型维修工程施工入库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通过公开采购方式,确定6家单位为学校小型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单位候选供应商。 第七条学校与选定的候选供应商签订《大学小型维修 工程供应商协议书》,候选供应商向学校提交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金5万元。 第八条基建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候选供应商在校内办公驻地、工地等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维修施工合同的洽谈、签订。负责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202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经 2000 年 1 月 10 日 __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__ 2000 年 1 月 30 日 按 xx 年 10 月 7 日《 __关于修改部份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 __ __令第 687 号)修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建造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 __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造工程、路线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__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2022版)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 质量监视管理施行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视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标准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视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视行为,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监视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立部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施行方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主管部门施行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质量监视管理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视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建立主管部门〔建立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视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视管理的详细工作可以由住房和城乡建立主管部门〔建立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视机构〔以下简称监视机构〕施行。 监视机构所需工作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省、市、县〔市〕三级主管部门实行层级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视管理,是指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施行监视的活动。 本方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视,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构造平安、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施行监视的活动。 本方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视,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施行监视的活动。 本方法所称的抽查,是指主管部门采取不定点、不定期、不提早告知的方式,对所监视工程工程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或者对一个工程工程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内容的工程质量进展的监视。 本方法所称的抽测,是指主管部门为理解掌握工程实际状况,根据监视工作方案和实际需要,委托检测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涉及工程构造平安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进展的检测。 本方法所称的质量监视工作方案,是指监视机构针对工程工程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立强迫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施行监视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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