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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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我中心在接到贵处《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国土整理发[2010]21号),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现将我省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上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稳步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着力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积极开展省内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内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47个,建设总规模为9.9467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971万公顷,国家投资总金额为18.9881亿元;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278个,建设总规模为44.9591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4930万公顷,项目预算总金额42.3709亿元,实际省级投资总金额24.4085亿元;安排占补平衡项目共1605个,建设总规模6.3998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6364万公顷。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新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如下:

㈠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推进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以114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的三大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此三项工程包括太行山山麓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46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2.36万公顷(185.4万亩),新增耕地0.42万公顷(6.3万亩),工程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冀中南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5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4.42万公顷(216.3万亩),新增耕地0.46万公顷(6.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到50%)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85万公顷(27.75万亩),新增耕地0.06万公顷(0.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75%)。

㈡建设用地整理工程

建设用地整理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为核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全面清查、拆除、收储违法建筑用地,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建,预计整理面积3995万平方米,对拆迁土地全部收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土地供应能力,减少新增占地。另外,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使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潜力达到6.37万公顷(95.55万亩)。

㈢矿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在规划期内,我省将在唐山、张家口、承德、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

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工程。重点支持沙河市綦村铁矿、井陉县南峪石灰岩矿区、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群采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开滦荆各庄矿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等示范工程,恢复治理面积954公顷(1.43万亩),增加耕地212.33公顷(0.32万亩)。对蔚县南留庄煤矿、石家庄井陉煤矿、承德市鹰手营子煤矿区、邢台西庞煤矿区等区域,进行采煤塌陷地复垦整治,复垦土地面积3829公顷(5.74万亩),其中增加耕地1598公顷(2.4万亩)。

三、对新一轮全国和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

根据上一轮我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结合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实际情况,对新一轮全国和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一下几点建议:

㈠新一轮规划修编中新增耕地来源应将进一步明确。

在以往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主要存在新增耕地来源不清问题,导致新增耕地无法确定,目前我省对新增耕地来源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新增耕地来源包括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部分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和田坎),未把农业结构调整归在内;另一种则把农业结构调整算在内。因此急需上级部门给以明确,以便为新一轮规划修编提供依据。

㈡进一步协调好与各项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的衔接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资源利用、保护角度确定了土地用途、规模和布局,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时还应考虑与其他专项规划和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问题,如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城市规划、交通

规划、水利规划、旅游规划等。因此在编制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时应在目的内容、编制规程、工作路线、编制方法、编制期限、基础数据等方面与各项规划保持一致,以便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的降低规划调整次数。

㈢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应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构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统筹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修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也就是把统筹好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结合起来。规划修编工作应在深入研究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用地需求上,与各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在统一确定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基础上,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和企业用地整理,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度和效益提高。

㈣在编制新一轮规划时,应突出重点区域建设,分区域、分年度确定目标任务,解决以往个别县项目过多、个别县项目较少或有的县没项目等情况。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新一轮规划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㈤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在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修编中应以生态、社会、经济的综合协调为目标,加强土地生态现状评价,如人类活动对土地生态系统影响(如破坏程度、退化程度或潜在危险性)。还要加强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

定进行,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现状、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规律及其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规划行为潜在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消除、减缓措施,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㈥对以往已经申报并通过验收的补助项目,因投资标准低,设施配套不尽齐全等问题,虽然项目已通过验收,但仍需进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建议此次修编时是否可以纳入新一轮规划范围内。

四、拟开展部省级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布局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与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签署的《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协议》,我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积极部署,落实部门和责任,确保我省示范区建设顺利进行,确定在我省京昆高速、京港澳高速和太行山山前平原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目前已基本确定具体项目所在县(市),包括保定、石家庄、邢台和邯郸等四市的20个县(市),建设总规模250万亩,新增耕地10万亩,新增粮食产能5亿斤,总投资50亿元。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首先和市县签订协议,其次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大纲,最后召开工作部署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河北省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情况表

河北省土地整理服务中心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节约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维护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买卖、出租、抵押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 第四条在土地管理、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科学研究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的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一切土地。 第二章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进行土地调查统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粮、棉、油、菜基地保护区,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占用。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在耕地上建果园、挖鱼塘。 第七条省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控制,不得突破。 第八条按照规划开发国有荒地、荒山、河滩、滩涂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由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查上报。 五百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百亩至一千亩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批准; 一千亩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证。 鼓励农村居民按照规划承包开发集体所有的荒地、荒山和闲散土地。 第九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收回的土地,按照征地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可有偿划拨给符合征地条件的单位使用。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暂借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国家需要收回时,只补偿青苗费。 第十一条依法报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乡(镇)村兴建商品房占用土地,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和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并按规定报批。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申请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购买商品房的单位,须持有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指标。 第十三条砖瓦窑生产用土占地,应按国家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批。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砖瓦窑生产应充分利用荒丘、荒坡和荒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根据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要求合理设计取土范围和取土深度,用土后必须负责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 个人或合伙不准占用耕地建砖瓦窑。 人均耕地八分以下的村庄,不准占用耕地新建砖瓦窑。 第十四条严禁荒芜耕地。 建设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后满一年不开工的,农村居民承包的耕地和自留地连续两季不耕种的,以荒芜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模板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格式 特点: (1)侧重以房地产市场分析为主,在分析中得出结论。 (2)围绕项目进行,为项目的市场定位做准备。 (3)关键是把握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市场空白点。 市场分析报告内容 第一部分宏观区域分析 (1)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区域概况(网上资料或统计局)。 2)地理位置(位置、所辖区域、面积、市区面积) 3)城市性质及地位(城市的历史、文化、所占的重要地位) 4)城市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口规模)。 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格局、所含区、规划方向、突出物色。 6)区域经济发展概况(数据来源统计局)。 7)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 8)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消费性支出及增长、平均工资。 (2)区位分析。 项目所在区域概况(项目所在区域是大区的什么地带、占有什么地位、起到什么作用)。 区域位置(项目具体位置、占地及位置优势) 区域景观条件(项目所在地区域景观) (3)项目与城市主要商业区及就业区的联系分析。 1)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情况(项目周边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项目周边的公交线路;项目到达市中心的乘车路线及时间)。 2)主要商业区、就业区的分布及项目的关系。 (4)分析项目与上述区域的关系。 1)城市规划对项目开发的影响。 2)区域整体规划概况。 3)项目周围规划概况。 4)规划对项目的影响 (5) 1)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及支出消费。 2)项目的区位优势劣势 3)项目的交通优劣 4)大规划与项目周边的小规划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第二部分区域房地产的市场分析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概况 起步兴起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 平稳发展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需求状况)。 整合提升期(时间、代表大盘、产品及战略理念、需求状况)。 2)近年来区域住宅(商业)市供求分析。 市场供应方面(近几年来的施工面积及增长)、市场需求方面(近几年来的销售面积及增长,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河北省文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甲方(转出方)县、市、区乡、镇村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标准及方式 (一)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元。 2、每亩每年(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3、按每亩每年公斤(粮食名称)乘以××时点该粮食市场价计 价。

4、每亩每年保底价人民币元,共计元;另按照当年收益的 %分红。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三)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甲方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的部分全部归甲方;青苗补偿费归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3、。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土地,乙方再行流转,应当经甲方(转出方)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变更或者解除的约定 1、。 2、。 3、。 九、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一方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解决纠纷的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报发包方备案(双方约定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的,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份,由乡镇集中每半年向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由档案馆妥善保管。 甲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提纲

调查报告 题目对近年来房地产的形势分析 姓名张雷 所在系部工商管理系 专业班级 2012级营销5班 学号 2012230517 指导教师张毅 日期 2015 年 5月 6 日

市场调研报告提纲 前言 调研时间、调研范围、调研方法、调研结论 目录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 1、国家经济状况及房地产大势现状 (1)经济状况分析: 近3-5年经济增长,去年同比数据。 (2)房地产大势分析: 近期房地产发展情况、投放量、消化量、控制量等。 2、国家房地产发展趋势分析 主观分析,分解成若干条 3、分析及应对 (1)通过经济层面分析,提出市场投放观点等 (2)通过对政策的解读,提出对项目的应对政 二、纵观市场及区域(以重庆市涪陵区为例) 1、涪陵城区概况及经济状况

城乡划分、下辖乡镇、人口基数、经济总量、房地产资金投放情况等2、涪陵区整体规划及发展方向 整体规划及城市发展方向,主城区、新城区等符合划分。 3、涪陵区土地市场投放情况 政府客观数据,并形成润弘;快速启动项目,快进快出,迅速回金。 4、涪陵区最近6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现状及解读 通过调研了解,对半年内市场变化的判断 主要体现为:(1)新楼盘的推出量 (2)有无新产品(特色产品、创新户型等)的出现 (3)价格有无明显拉上 (4)开盘项目的分析与判断 (5)消费需求导向如何 (6)区域政策执行及应对情况,对区域市场影响如何 三、涪陵区房地产市场解码 1、个案调研 含个案调研印象,优劣势分析

2、在售项目总结及细分 a、市场总体特征 b、板块划分及格局状况 c、建设规模分析 d、建筑风格分析 e、户型分析 f、价格竞争分析 g、消费群体分析 h、购买力分析 i、营销和推广的认识 3、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a、住宅 市场定位上,产品规划及定位上,户型定位上,景观设计上,样板区设计上 b、商业 随着城市发展,土地日益稀缺,地价攀新高,以商业为主的综合体或商业项目将陆续出现······主要目的是提上土地价值,增加项目开发利润。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 法》的通知(2010修改)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10.12.25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2013修改)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 (冀国土资发〔2010〕51号) 各设区市、县(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省厅对《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查报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土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后,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实行土地转用征收的分批次和按项目报批方式。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建设用地区内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分批次报批方式。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外土地的转用征收,采取按项目报批方式。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侧重以房地产市场分析为主,围绕项目进行,为项目的市场定位作准备,关键是把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市场空白点。(以下以住宅项目为例) 第一部分:宏观区域分析 (1)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区域概况(网上资料或统计局) 2)地理位置(位置、所辖区域、面积、市区面积) 3)城市性质及地位(城市的历史、文化、所占的重要地位) 4)城市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口规模) 5)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格局、所含区、规划方向、突出特色) 6)区域经济发展概况(数据来源统计局) 7)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比。 8)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消费性支出及增长、平均工资。 (2)区位分析 项目区域位置与自然概况 ①项目所在区域概况(项目所在区域是大区域的什么地带、占有什么地位、起到什么作用) ②区域位置(项目具体位置、占地及位置优势) ③区域景观条件(项目所在区域景观) (3)项目与城市主要商业区及就业区的联系分析 1)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情况(项目周边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项目周边的公交线路;项目到达市中心的乘车路线及时间。) 2)主要商业区、就业区分布及与项目的关系 (4)分析项目与上述区域的关系 1)城市规划对项目开发的影响 2)区域整体规划概况 3)项目周围规划概况 4)规划对项目的影响 (5)区域分析结论 1)经济发展、人均收入及支出消费 2)项目的区位优劣势 3)项目的交通优劣势 4)大规划与项目周边的小规划对项目的影响分析 第二部分:区域房地产的市场分析 (1)区域市场的发展概况 1)区域市场的发展状况及概况 起步兴起期(时间、首批代表作、产品特征); 平稳发展期(时间、代表作、产品特征、需求状况); 整合提升期(时间、代表大盘、产品及战略理念、需求状况)。 2)近年来区域住宅(商业)市场供求分析 市场供应方面(近几年来的施工面积及增长)、市场需求方面(近几年来的销售面积及增长,销售总额); 价格变化(各类房产项目的价格及其涨幅:经济适用房、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高级公寓、写字楼、商业用房) 3)区域住宅(商业)市场的发展特点

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一、东莞市房地产发展状况 在东莞新一轮城市建设高潮的带动下,全市房地产业继续稳步、健康、持续发展,房地产立项数量、商品房施工面积、商品房竣工面积,实际投入资金、实际销售面积等较上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整个房地产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 然而当前房地产还处于买方市场,消费者的购房变得更加理性,因此研究购房者的需求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司进行了“东莞市住房消费状况研究”的市场调研活动,我们从东莞市常平镇的总体住房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对民众对住房需求特点以及置业特点等进行了较为分析和研究。以此作为我司常平项目下阶段销售的市场依据。 二、宏观规划对常平房地产的影响 1、高水平的城市化目标,常平房地产业成为仅次于制造、物流为主的第三大支柱产业。 东莞市政府关于常平(20XX~2020)经济发展战略预测:20XX年、20XX年和2020年常平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亿元、亿元、亿元;20XX年、20XX年和2020年城镇化水平分别为70%、75%和80%左右。 2、常平的城市定位及重心南移的决策,使镇区南部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必将成为常平房地产市场的热

点。 根据常平镇新的城市规划城市性质为“珠江三角洲东部地区的铁路枢纽、客流、物流中心、东莞市东部经济、文化中心、华南商贸重镇”。规划常平镇20XX年、20XX年和2020年的城镇总人口分别为万人、52万人、60万人左右;20XX 年、20XX年和2020年基础设施配套人口分别按31万人、36万人和45万人计算。规划20XX年、20XX年和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31平方公里、36平方公里和54平方公里左右。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为主要向南,并适当向东发展,采取生活内聚、产业外延的拓展方式。 3、生态住宅将成为开发商及消费者共同关注的投资亮点。 常平镇城市绿地景观规划将其中2020年常平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小于5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系统结构为“一轴、两带、三心、五点”。规划常平城市景观体系为“一点十廊,五轴十六节点,三区七门户”,以“新城、碧水、绿脉”作为城市总体形象特征,将常平建设成为“水在城中,城在绿中,绿在阳光中,绿、水、城共生共融”的生态城市。 三、房地产市场分析 1、常平各个区域分析: 1) 常平中元街及中心地段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3]4号)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2〕111号),省国土资源厅对《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12月16日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

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2〕1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低效利用土地的 整理、废弃地的复垦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包括用于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提高 基本农田质量的总量平衡项目和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三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每年依照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并在当年3月底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应当载明占补平衡项目和总量平衡项目的位置、规模、新增耕地面积,每个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时限。 第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土地整治方案,组织勘查设计单位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勘查设计。勘查设计费用超过三十万元的,应当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以招投标方式确定勘查设计单位。 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实地勘查,在全面掌握项目区土地类别及 各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或者《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进行项目设计。

土地管理法案例

最新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亩.。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同一地块推荐阅读:土地征收 被人为提高或降低价格,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按照同地同价原则,以征地区片价为标准,在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中,合理确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知》规定,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通知》提出,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 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据了解,此次各设区市平均区片价分别为:石家庄为49420元/亩,承德为40738元/亩,张家口为28521元/亩,秦皇岛为36377元/亩,唐山为37266元/亩,廊坊为34341元/亩,保定为37216元/亩,沧州为31598元/亩,衡水市为32092元 亩,邢台为31188元/亩,邯郸为35404元/亩。平均区片价为各区片价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 1.货币安置。即按照法律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的安置方式,这是我国当前土地征收过程中主要采取的方式。 2.社会保险安置。即被征地农民在领取一次性货币安置费后,对于符合当地市、县政府制定的办理社会保险所要求的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政府给予办理相应社会保险的安置方式。需要强调的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要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可见,自该通知下发之后,社会保险安置这一项已经成为土地征收程序中强行必备的要件。 3.预留地安置。即按照规划用途预留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确定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农业生产或从事多种经营。目前这种安置方式主要应用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城乡结合部。 4.农业生产安置。即通过利用农村集体机动地、承包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

房地产市场土地分析报告

2006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土地分析报告 一、土地供应情况分析 (一)打算供应总量分析 2006年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打算总量为12.29平方公里,比上年的打算总量12.69平方公里约减少了3.15%,而较2002年的打算总量17平方公里减少了4.71平方公里,降低了27.7%。据统计,近四年间深圳市年均出让土地面积约为 13平方公里。2006年我市打算供应的土地总量差不多与上年打算总量持平,打算的编制遵循严控土地供应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比例的原则,以不断提高我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 (二)打算供应结构分析 从区位看,2006年我市土地供应仍要紧集中在宝安、龙岗两区,特区外两区打算出让用地面积合计为 1080.6万平方米,占全市打算出让土地总面积的87.9%;特区内打算出让用地面积共为108.3万平方米,占全市打算供应总量的8.8%。此外,打算有4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以保证近几年内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约占供应总量的3.3%。 从用途来看,2006年全市打算供应住宅用地144.1万平方米,占供应

总量的11.7%,其中 104.1万平方米为商品住宅用地,40万平方米为政策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704.6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57.3%;仓储用地55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4.5%;商服用地30.2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2.5%;公共建筑用地96.1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 7.8%;公用服务设施用地198.9万平方米,占供应总量的16.2%;专门用地打算供应量为零。 对比2006年和2005年土地供应打算,2006年工业用地供应规模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减少了 25.8%。近年来,工业用地一直是深圳土地供应的重点,供应比例也一直保持增长的势头,但随着存量土地资源的逐渐消耗,土地资源差不多成为制约深圳社会经济持续健康进展的四大瓶颈因素之一,因此,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成为新形势下的战略选择。这也与深圳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以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工业结构升级,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的工业进展战略相适应。 表1 2006年与2005年土地供应打算用途 结构对比单位:万平方米 总面积商品住宅商业工业 2006年供应打算1229 104 30 705 2005年供应打算1269 80 56 950 此外,鉴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旺盛需求,深圳每年1平方公里左右的房地产用地已略显不足。2006年在接着强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与上年相比,供应总

土地市场建设现状调研报告模板

土地市场建设现状调研报告模板 Template of investigation report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m arket constructio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土地市场建设现状调研报告模板 前言:调研报告是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求出发,经常深入到社会第一线,不断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有意识地探索和研究,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本文档根据调研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我国的土地市场建设获得了较大发展,土地资本运营已成为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是一个较为贫困落后的山区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国有土地资本运营显得尤为重要。20xx年下半年实施县乡机构改革,新组建**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土地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资源保护与资产管理并重,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各项制度,加大国有土地储备交易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规定,土地市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土地市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不断深化,如何盘活 土地,抓好土地储备交易工作成为经营城市的一大课题。为此,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改造旧城、开发新城工作中,为实现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完善土地储备交易制度方面结合县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产生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调 控土地二级市场的内在需求,也是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由于我县城镇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城市建设资金短缺,过去长期实行无偿、无期限的土地使用制度,大部分存量国有土地以划拨方式进行转让,非法入市现象严重,应征土地出让金随意减免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大量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政府难以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也为土地交易中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瘟床。针对这一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xx]15号)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文件精神,依 法规范土地市场,确保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20xx 年8月,我县成立了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隶属**县国土资源局,

2020年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范文

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范文 **年度,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新开工面积、房屋施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商品房销售等指标同比均有上涨,普通商品房价格涨幅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较为健康、平稳。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 1、投资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8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3、14亿元增长38、47%;房地产业直接产生税收6、74亿元,占全市地税征收总收入的38、3%。 2、在建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67个(含待销尾盘),其中开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达到22个,在建房屋施工面积464、95万m2,比去年同期的324、31万㎡增长43、37%,房屋新开工面积197、75万m2,比去年同期的133、08万㎡增长48、59%,房屋竣工面积100、71万㎡,比去年同期(69、97万㎡)增长43、93%。 二、房地产市场供给 1-12月份经审批共准许预售商品房屋面积122、47万㎡,比去年同期的98、6万㎡增长24、21%,加上历年累积81、44万㎡,全市今年1-12月份商品房市场投放量为203、91万㎡,减去1-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98、02万㎡,目前我市可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有105、89万㎡,其中期房面积83、78万㎡,现房面积22、11万㎡(其中:住宅19、01万㎡,占85、97%;商业营业用房2、48万

㎡,占11、23%;其他0、62万㎡,占2、8%),一年以上现房空置3、04万㎡。 表三:未销售商品房屋结构构成情况 三、房地产市场需求 1、商品房销售分析 1-12月份我局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9216户,其中住宅6954户。房屋备案登记销售面积98、02万m2,比上年同期的92、5万㎡增长5、97%,其中:期房销售登记备案面积69、88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71、29%;现房销售面积28、14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28、71%,商品房成交金额45、6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0、7亿元增长12、14%。另据统计,乡镇人员进城购房面积53、4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54、52%,与上年同期的52、94%增加2个百分点;城区人员购房面积31、5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32、18%,比上年同期的38、36%减少6个百分点;外来人员购房面积13、04万㎡占销售总面积13、28%,比上年同期的8、7%增加5个百分点。 2、商品房屋套型分析 1-12月份单套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销售1702套,占销售总套数的24、48%,90—1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4424套,占销售总套数的63、62%,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销售828套,占销售总套数的11、91%。 表六:不同价位不同户型新建商品住房供求结构表(累计) 3、存量房屋交易分析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书河北省文本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书河北省文本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流转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甲方(转出方) 县、市、区 乡、镇 村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 。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标准及方式 (一)流转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元。 2、每亩每年(实物名称)公斤,共公斤。 3、按每亩每年公斤(粮食名称)乘以××时点该粮食市场 价计价。 4、每亩每年保底价人民币元,共计元;另按照当年收益 的 %分红。 5、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二)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三)流转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支付。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甲方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是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土地补偿费依法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的部分全部归甲方;青苗补偿费归种植者;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者。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3、。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以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的土地,乙方再行流转,应当经甲方(转出方)同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八、变更或者解除的约定 1、。 2、。 3、。 九、违约责任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流转费,每延迟一天,按该土地年流转费的 %承担违约金。一方给对方或者发包方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解决纠纷的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报发包方备案(双方约定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后方可生效的,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可增加一份,由乡镇集中每半年向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移交,由档案馆妥善保管。 甲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某地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西安住宅房地产市场调研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1、西安的自然历史情况 2、宏观政治、经济情况 3、西安市房地产投资状况 4、西安市的商品房住宅市场总体印象 第二部分: 1、总量的变化情况 2、人口的区域分布 3、人口的年龄情况 4、人口的受教育情况(知识文化水平) 5、从业人口的职业划分及收入支出情况 6、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7、消费者喜好的户型及面积 8、消费者支付能力 9、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第三部分: 1、各个区域(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的文化氛围 2、各个区域的城市规划情况 3、各个区域的支柱产业各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情况及开发前景 分析(区域土地价值评价各个区域的土地价值评价。要从:

政治、经济、环境、交通、生活配套、市政配套、人文历史、 现在发展程度、科学教育、居民消费层次等方面进行评价。)(附第四部分):西安几家实力比较大的开发商评价 正文: 第一部分: 1、西安的自然历史情况: 西安市位于黄河流域中部关中盆地辖境东西204公里,南北116公里,面积9983平方公里,其中市内市区面积1066平方公里。西安地区自古有“八水绕长安”之美称。水利资源相当丰富。西安市平原地区属温暖带半温暖大陆季风气候,冬季最低温度在零下10摄氏度左右,夏季最高温度在27度左右。 2000年底全市总人口688.0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02.22万人。市区人口以碑林区的密度为最高27744人/平方公里,其次为新城区15147人/平方公里,莲湖为15127人/平方公里,郊区人口以雁塔区密度最高3669人/平方公里,其次为未央区,1455人/平方公里,再次霸桥区,1298人/平方公里。大连市总人口数为545万,而大连市人口最密集的西岗区人口密度也只有16414人/平方公里。可见,不论从总人口还是从人口密度上相比较,西安市的人口统计数字都远远大于大连市。 2、宏观政治、经济情况: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河北省土地整治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 我中心在接到贵处《关于召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研讨会的通知》(国土整理发[2010]21号),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交流材料。现将我省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以及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布局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0年以来土地整治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上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稳步推进“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的双保行动,着力破解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和双重压力,积极开展省内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0年以来,河北省内国家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47个,建设总规模为9.9467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5971万公顷,国家投资总金额为18.9881亿元;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共1278个,建设总规模为44.9591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6.4930万公顷,项目预算总金额42.3709亿元,实际省级投资总金额24.4085亿元;安排占补平衡项目共1605个,建设总规模6.3998万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6364万公顷。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新一轮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如下: ㈠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以推进我省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和128个粮食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实施以114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基础的三大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此三项工程包括太行山山麓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46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2.36万公顷(185.4万亩),新增耕地0.42万公顷(6.3万亩),工程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冀中南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5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4.42万公顷(216.3万亩),新增耕地0.46万公顷(6.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到50%)和冀东滨海平原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本工程包括9个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85万公顷(27.75万亩),新增耕地0.06万公顷(0.9万亩),灌溉保证率达75%)。 ㈡建设用地整理工程 建设用地整理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工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工程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强度为核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挖潜整理,全面清查、拆除、收储违法建筑用地,通过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建,预计整理面积3995万平方米,对拆迁土地全部收储,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切实提高城市土地供应能力,减少新增占地。另外,规划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工程使全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潜力达到6.37万公顷(95.55万亩)。 ㈢矿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 在规划期内,我省将在唐山、张家口、承德、保定、石家庄、邯郸、邢台等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恢

违法占地类型条款

违法占地类型 一、占用基本农田建厂、住宅 违反了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 处理意见: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平方米;2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恢复基本农田原状;3并处以罚款20元至30元每平方米的罚款。 二、占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建厂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理意见: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平方米;2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

其它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3并处以罚款10元至30元每平方米的罚款。 三、占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建住宅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处理意见: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平方米;2、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房屋。 四、破坏基本农田挖土等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依据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处理意见:1、责令限期十五日内改正或治理,恢复基本农田?平方米耕种条件;2、并处罚款每平方米10至30元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全文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条例全文 4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发包与承包 第三章土地承包合同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流转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土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果园、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平等的承包权;土地承包以农户家庭承包为主,同时允许个人承包、联合承包、专业承包。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林业、水利、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负责与本行业有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土地承包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二)指导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 (三)监督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 (四)依法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培训土地承包管理人员; (六)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除履行前款所规定的职责外,并负责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档案管理和纠纷调解。 第二章发包与承包 第七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发包。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冀国土资发〔2014〕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保有量,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意见》(冀政〔2014〕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未利用地的开发、低效利用土地的整理、废弃地的复垦以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包括用于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的总量平衡项目和用于补偿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三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在每年第一季度,依照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制定年度土地整治方案。 年度土地整治方案应当载明占补平衡项目和总量平衡项目的位置、规模和新增耕地面积,每个项目立项和验收的时限。 第四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土地整治方案,组织勘查设计单位进行土地整治项目勘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实地勘查,在全面掌握项目区土地类别及各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或者《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进行项目设计。 设计的项目区耕地利用等别应当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 第五条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持下列资料,向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项目立项: (一)项目呈报书; (二)项目设计书、总体设计图和单体设计图册; (三)标注项目区的耕地利用等别图; (四)标注项目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图; (五)标注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六)勘测定界图(标出现有基础设施,比例尺1:2000 - 5000)、勘测定界验收报告; (七)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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