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推进我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X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X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全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机办〔X〕67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创建“平安农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的通知》(X政办发〔X〕32号)和《X市创建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X市“平安农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平安农机办发〔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

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平安农机”建设,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我区要实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一)农机安全镇(街道)、村(社区)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二)镇(街道)、村(社区)所属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账齐全、准确,每个镇(街道)配备1—2名农机安全监理员,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以上(含)兼职农机安全协管员。

(三)农机安全镇、村安全效果显著,各项安全管理指标达到以下标准:

1.镇(街道)、村(社区)拖拉机挂牌率86%以上。

2.驾驶(操作)人员审验率达86%以上。

3.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86%。

4.拖拉机(含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86%以上。

5.大中型拖拉机技术状态完好率达95%以上。

6.小型拖拉机(含手扶)技术状态完好率达90%以上。

7.大中型配套农具技术状态完好率达75%以上。

8.大中型拖拉机的停放要有防护措施,农具摆放要有序、整洁,不乱堆乱放。

9.村内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农机安全操作规则,无严重违章现象,农机事故率低于0.8%。

10.镇(街道)、村(社区)内农业机械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镇(街道)、村(社区)辖区普遍接受农机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受教育面达90%。

三、组织机构

成立X市X区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如下:

区农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抓好农机安全驾驶培训,严格牌证核发;做好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管工作;抓好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公安交警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定期向安监部门通报农机事故情况。

区委宣传部:做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交警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未检验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并责令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及时将拖拉机违章、违法情况和道路事故处理情况,通报区农机、安监部门(每年至少通报2次),确保信息互通。

区安监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同区农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的考评工作。

区交通局: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和交通规章制度的宣传落实,在镇(街道)、村(社区)交通显要位置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安全警示

标志标语,做好拖拉机等机动车辆驾驶学校、驾驶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必要资金,保证农机安全监管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工商分局:协助区农机局开展农机具、农机物资的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保障农机销售市场稳定、维护购机户的合法权益。

区教育局:配合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中小学生进行农机安全知识、安全出行、安全乘车教育。

各镇(街道):全力配合做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落实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人员的配备工作;全面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业机械增减变动状况,提高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登记注册率、持证率、检审验率,彻底消除各类农机事故的隐患。

四、工作步骤

X年,我区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同步创建2个“平安农机”示范镇(街道),分别为X镇、X街道办;6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分别为X镇的X村、X村、X村、X社区,X街道办的X和X社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1月—3月)。召开创建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当前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召开会议,建立工作组,制定创建方案。同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

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工作,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X年4月—5月)。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形成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街道)、村(社区)、户的总体框架,筛选符合标准的“平安农机”示范村和示范农户名单。在此基础上,由区农机局指导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平安农机”创建标准,进行各项基础建设。

(三)隐患排查整治阶段(X年6月—7月)。各镇(街道)要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同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及配套设施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农机手违规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农机部门的年度检审验工作,切实提高辖区内农业机械的“三率”(登记注册率、持证率、检审验率),保持农业机械良好的技术状态。

(四)自评自查验收阶段(X年7月15日—8月31日)。7月初,领导小组对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进行自评自查和验收,在确定达到创建标准后,报X 市创建平安农机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评,按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查漏补缺,完善材料。8月底,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五)迎检总结阶段(X年9月—12月)。区农机局牵头、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收集资料、归档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知法、守法意识,形成“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完成上级部门的评估验收,确保创建成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平安农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六个一”(即每年在每个镇(街道)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社区)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区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种协会的组织作用,共同做好重要时段、重要地区、重要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各镇

(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加强指导,提升创建水平。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各阶段重点,加强工作监督检查,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办牌办证到乡村,送检送审到村屯,维修服务到田头,宣传动员到农家,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创建活动的日常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总体水平。

(四)加强监督,纳入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全面检查工作,并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把创建全国“平安农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同时,对在创建活动中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完成较好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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