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自治形态

早在七个世纪之前,中英两国就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政治发展趋向:前者是朝着中央集权的方向进一步迈进,后者则是一步步走向君主立宪。就英国而言,其所以能在世界上首先确立起宪政,成为“宪政之乡”,与专制道路分道扬镳,不仅源于议会的强大,更取决于地方自治基石的深厚。早在中世纪前期,英国的地方统治就不同于封建时代中国式的“官治”,呈现出一定的自治特性。本文拟对这一自治特性及自治形态予以初步探讨。

一、郡政府的“官民合治”

中世纪前期,英国的行政区划大致可分为郡——百户区——村镇三级。整个国家分为三十余郡,郡下设若干百户区,百户区又下辖一些村镇。这一三级体制形成于诺曼征服前,沿用至都铎王朝止。城市兴起后,也演化成一级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单位。就总体而言,当时的各级地方政府并不完全是代表中央政府的“官府”,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个自治体,具有某些自治特性。这一自治特性在各级地方政府中均有反映,其中尤以郡政府最为典型。

郡政府作为地方最高一级政权,上承国王和中央政府,下系各百户区政府乃至城市政府,是地方统治链条中的关键一环。国王治郡,可借助差往各郡的巡回法官,也可通过财务署、大法官厅等中央机构,但最主要的工具还是委任的几十名郡长。由于郡长是当时国王委任的最主要的地方官,因此,郡政府的运作最能集中反映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程度。

郡长通常只掌一郡,有时则兼管两郡,(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R.C.Palmer,The County Court of Medieval England),普林斯顿1982年版,第29页。)直接代理国王处理各种郡内事务。在司法领域,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郡法庭,审理郡内诉讼,另外还须每年两次到所辖百户区主持法庭,这就是所谓的“郡长的巡回审判”。(梅特兰《英国宪法史》(F.W.Maitland,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剑桥1909年版,第46页。)在财政领域,郡长负责征收郡内与王室有关的各种收益,诸如王室领地的收入、各种司法收益、盾牌钱、协助金等,并每年两次上缴财务署。在军事与治安领域,郡长负责征集军队,并把郡内有义务服役的居民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以确保人员供给;要及时向国王封臣传达各种军事命令;还要维持好地方防务和地方治安。

郡长的治郡方式不是单枪匹马、事必躬亲,他颇类似中国古代的县令,将大批事务交付手下胥吏处理。胥吏或由郡长任命,或由郡长雇佣,大多安排在郡长身边,余则遣往郡内各地,彼此职责有别,权限不一。其中,副郡长职权最大,可替代郡长主持郡法庭与百户区法庭,地位显赫。同他一道与郡长共事的有几位文书,他们分别处理某一专门事务,如保管与上交国王的令状、协助征税与理财等。郡长身边的办事员中还有一名巡回官,其职责是处理其他各种事务。差遣到郡内各地的胥吏主要有代理官和副代理官,均负责办理郡内某一地区的事务。(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40-54页。)胥吏对郡内事务的参与处理,有力配合了郡长对郡的管辖。

但对郡长而言,最主要的统治方式是利用郡原有的统治机构,与郡内领主等阶层协商合作,一起治郡。

郡内原有的统治机构称作郡法庭,是由过去的民众大会演变而来。起初,它还带有浓厚的集会议事性质,但到诺曼征服前夕,就已变成少数人出席的法庭,且以司法和行政职能为主。郡法庭属非常设性的地方政府机构,亨利一世前一直恪守古代的习惯,一年召开两次,但之后却频频召集,直到1217年才又确立起大约每月召开一次的新作法,并一直为日后所遵循。郡法庭在大多数郡都有一个固定的召开场所,但在肯特、苏塞克斯等郡,却先后在几个地点召开过。大约从13世纪初开始,郡法庭就通常在室内举行。

郡长沿用了郡法庭的原有运作方式,与出庭人员集体裁决郡内事务。郡长一般都在开庭前发出召集令。应召出席郡法庭的有主教、伯爵、总管、百户区成员、村长、高级市政官、市民、代理人等。(道格拉斯编:《英国历史文献集》(D.C.Douglas ed., 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s)第2卷,伦敦1953年版,第492页。)但高级教士和领主往往从国王那里取得豁免令状,摆脱了亲自出席的义务,改由他们的总管或管家代理出席,而一般自由农也通常由管家们前去代理诉讼。(斯塔布斯:《英国宪政史》(W.Stubbs, 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第2卷,牛津1926年版,第214页。)大量事例都印证了这一点。例如在1227年,韦斯特摩兰郡的威廉男爵同郡长达成如下协议:如果威廉不亲自出席郡法庭,可由总管或管家前去代理他本人及领地上其他人的诉讼。(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114页。)在代理诉

讼广为应用的情况下,实际出席郡法庭的人员极为有限,通常不过三五十人,且多数就是总管与管家。约克郡的出庭情况是这样,林肯、沃里克等郡也基本如此。(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124-129页。)

郡长利用管家等地方阶层来一起治郡,与同期中国地方官借用士绅共同统治地方非常相似,但中国的地方官是让士绅在“官府”之外发挥作用的,而英国的郡长则让地方阶层直接参与到地方政府中来,与民合治。

地方阶层参与郡法庭,并不只代表个人出席。出庭的总管或管家既是领主本人的代理,又是庄园内自由农的诉讼代理,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整个领主庄园的代表。主要由这些代表组成的郡法庭,自然带有一定的地方代表机构性质。当领主或总管不能出席郡法庭时,村镇的村长、牧师和四名村民有责任去代理诉讼。(道格拉斯编:《英国历史文献集》第2卷,第492页。) 1135年,贝德福郡的克莱菲尔德就派四名自由农去代理诉讼。(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79页。)而每当遇到疑难案件时,郡长往往召集骑士跟总管一起判决。如累斯特郡的骑士就曾于1284年被召来为一长期争议的案件作证。(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128页。)这些村民代表及骑士阶层的出庭,使郡法庭具有更广泛的地方代表性。

但只有由巡回法官主持时,郡法庭的地方代表机构性质才最充分地体现出来。巡回法官开庭时,通常已在郡法庭上取得司法豁免权的特权领地、大庄园也要派人出庭,与一般百户区没有什么两样;就连

已取得司法豁免权的城市也要派12名代表出席;甚至连王室领地内的佃农都不能摆脱出庭义务。此时的代表制被组织得更加完备,除各庄园由总管、管家代表外,各村镇要派村长与四名村民代表,各城市派12名市民代表出庭。这一作法在亨利三世的令状中有详细记载。(斯塔布斯:《英国宪政史》第1卷,第651页。)可见,在很大程度上,郡法庭就是一个代表机构,是整个郡的体现。这一点在语言中也有反映,当时的郡与郡法庭实际是一个词,即‘comtatus’。(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296页。)

郡法庭不仅带有地方代表机构的特性,还具有地方自治机构的性质,能代表地方行使一定的自治权。

在司法审判中,郡长作为主持者,享有一定的支配权。郡长有权暂时改变郡法庭的召开时间与地点、决定诉讼的顺序、宣布审理结果;有权制止阻挠诉讼的行为,维持郡法庭的秧序;还能够对辩护律师施加一定的控制,或阻止他履行职责,或把他暂时逐出法庭。(帕尔默:《中世纪英国的郡法庭》,第32-34页。)但是,任何判决必须由出庭者集体作出方能生效。如果出庭者不与郡长合作,郡法庭的司法活动将无法进行。13世纪时,林肯郡的部分出庭人员曾集体抗议,拒绝履行审判人的职责,迫使郡长屈服,关闭了郡法庭。(弗里德、米勒编:《英国议会的历史研究》(E.B.Fryde & https://www.360docs.net/doc/435543205.html,ler eds.,Historical Studies of the English parliament)第1卷,剑桥1970年版,第273页。) 在政治领域,郡法庭有权选举验尸官,负责保存国王诉讼、鉴定死者死因。有时,郡法庭还能选举郡长。康沃尔郡曾用金钱赎买的方

式征得约翰王同意,该郡可以自选郡长;(斯塔布斯:《英国宪政史》第2卷,第224-225页。)兰开斯特郡、萨默塞特郡以及诺茨郡与德比郡这一“孪生郡”,也都曾用赎买或请愿的方式获得选举郡长的权利。(乔利夫:《中世纪英国宪政史》(J.E.A.Jolliffe,The 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Medieval England),伦敦1937年版,第307页。)从13世纪中期开始,郡法庭又获得了一项新的权力,即选举骑士代表出席议会。

在税收方面,郡法庭能通过选出的骑士代表分配和征收税款。1220年的土地税、1225年的1/15财产税、1232年的1/40财产税、1237年的1/30财产税,都是由骑士代表负责征集的。(亚当斯:《英国宪政史》(G.B.Adams,Constitutional History of England),纽约1921年版,第176页。)在有些情况下,郡法庭甚至可以拒绝征税。1220年,约克郡郡长杰弗里·德·尼维尔在郡法庭上宣读完征税令状后,遭到管家们的一致反对,理由在于,国王在征税前并未征求他们领主的意见,以致领主们对此税款毫无所知,而他们在没有请示各自领主之前,不敢擅自同意征税。他们认为,国王对约克郡应同对南部各郡一样,征税时须事先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征得郡内领主们的同意。鉴于管家们的抗税要求,郡长被迫作出让步,宣布该问题留待下届郡法庭裁决。(斯塔布斯:《英国宪政史》第2卷,第223-224页。)此举虽属个别现象,但已集中表明,郡法庭不只是郡长代表中央政府管辖郡的机构,也是郡代表地方共同体实施自治的机构;它在将郡长的权力下伸到郡内各阶层的同时,也对郡长的权力构成了一种制约;其统治不是中国式的“官治”,而是独具一格的“官民合治”或“半官治半自治”(陶松云

在《中世纪英国二元政体结构初探》一文中曾有过“半自治”的提法,参见《世界历史》1988年第4期,第114页。)

二、特权领主的“民官自治”

“官民合治”只是英国当时自治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样不可忽视的还有另外一种形式,即郡内部分领主在私人领地上实施的类似郡政府的“民官自治”。

尽管就总体而言,英国中世纪前期的领地统治不同于唐朝之藩镇和民国初年的军阀,基本脱离了中央政府的管辖,成为割据一方的的独立诸侯;也相异于同期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政府,一度完全取代了地方政府,成为独立的地方政治实体。但对于英国中世纪前期的领地统治而言,确有一部分已不再隶属于郡的管辖,并实施着类似于郡政府的统治。

早在诺曼征服以前,就有个别领主攫取了百户长的权力,把百户区的公共法庭变为领主的私人法庭。之后,领主们继续取代百户长,将百户区法庭一批批地沦为私人法庭。据估计,威尔特郡在1066年仅有6个私人百户区,到1275年就达到27个,(哈定:《中世纪英国的诸法庭》(A.Harding, The law Courts of Medieval England),伦敦1973年版,第35页。)而爱德华一世就任国王时的628个百户区,358个已掌握在私人手中。(莱昂:《中世纪英国宪政与法制史》,第399页。)到13世纪末为止,英国已有近2/3的百户区法庭不再由郡长委任的百户长主持,完全沦为“私人法庭”,基本独立于郡的管辖之外,成为“郡中之郡”。

这种“郡中之郡”的领地的统治方式具有两方面的特性:首先,其领地法庭仍然具有庄园集会法庭性质,一般自由民甚至维兰都可以出席。它可以用来调整领主与封臣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这包括裁决土地占有权的归属,举行臣服与效忠仪式,扣押领地继承金,监护未成年继承人的领地与财产,分配和征收海德税,惩罚无故不出庭者、交不足海德税者等等;也可以用来选举庄园的庄头(reeve)和守林员、饲养员、扶犁手、车夫、铁匠等其他办事员,分配庄园的耕作、播种、收割、拖运、挖渠、修葺篱笆和庄园建筑等各种劳役,惩罚一些诸如私自砍伐他人土地上的树木或践踏他人农田的侵权行为,惩罚那些诸如通奸、打骂邻居、诽谤他人偷盗或杀人等违反法律、秩序和道义的行为。

其次,上述领地法庭也类似于国家的一级地方政府,其司法运作具有超领地的“公共司法”性质,是“在私人之手的公共司法”,即所谓的“特权司法”。(奥尔特:《英国的私人司法》(W. O. Ault, Private Jurisdiction in England),布法罗1981年版,第599页。)这项司法特权主要是以国王颁发特许状的方式让渡给封建领主的。当特许状将一个百户区的公共司法授予一个领主时,领主本人或总管将取代郡长与百户长,负责原百户区法庭照常运转。而原来的那些出席者,不管是不是该领主的封臣和佣户,都必须象以往一样出庭。当领主获取的司法特权仅适用于部分百户区或领主原有的庄园时,领主将召集自己的封臣与佃农,从原百户区法庭撤离,改去领主已有或另设的一处法庭,实施这一特权司法。无论是哪种情况,领主都像地方官

一样,实施隶属于国家的法律,行使各种公共权力,如检查十户联保制,实施各种国王司法令状等。

特权司法行使的公共权力与各级地方政府行使的公共权力在程度上并没有截然的大小区分,有些领主享有的公共权力非常广泛,连郡长都无法匹敌。举例而言,克利瑟罗的显贵领主有权由自已的代理人扣押和逮捕领地上的不法分子,或在自已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国王的代理人执行。弗内斯修道院的显贵领主除有类似的特权外,还有权任命一名验尸官保存国王诉讼并转交国王法庭审理。而韦尔罗亚尔修道院的显贵领主的特权更加广泛,他既有权将重罪犯与逃犯罚身为奴,又可以任命治安警官(sergeants of the peace)和验尸官,还能审理一些国王诉讼。(奥尔特:《英国的私人司法》,第336-337页。)特权司法行使的公共权力与各级地方政府行使的公共权力在性质上也无太大差别。地方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固然要借助各级领主的私人权力来贯彻和实施,而特权司法行使公共权力时,也要以实施私人司法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种实施特权司法的领地统治虽还一直在国王的监控之下,但已基本不隶属于郡的管辖,且时常与郡“平起平坐”,其统治方式与其称之为“官民合治”,勿宁是“民官自治”。

无论是“官民合治”还是“民官自治”,都有两个方面的涵义:其一、地方民众,特别是地方领主都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力;其二、无论这种自治权力有多大,都要最终受制于王权,是“国王监控的地方自治” (莱昂:《中世纪英国宪政与法制史》(B.Lyon, A Constitutional and Legal History of Medieval England),纽约1980

年版,第406页)这种自治形态真实地反映了王权触角的向下延伸与地方集团对王权的制约。由此,我们可以窥到英国地方自治的萌动,宪政的起步乃至日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动端倪。

中世纪英国文学概述

中世纪英国文学概述 中世纪文学(约5世纪-1485) 英国最初的文学同其他国家最初的文学一样,不是书面的,而是口头的。故事与传说口头流传,并在讲述中不断得到加工、扩展,最后才有写本。公元5世纪中叶,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三个日耳曼部落开始从丹麦以及现在的荷兰一带地区迁入不列颠。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给我们留下的古英语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一部是《贝奥武甫》(Beowulf),它被认为是英国的民族史诗。《贝奥武甫》讲述主人公贝尔武甫斩妖除魔、与火龙搏斗的故事,具有神话传奇色彩。这部作品取材于日耳曼民间传说,随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传入今天的英国,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诗是8世纪初由英格兰诗人写定的,当时,不列颠正处于从中世纪异教社会向以基督教文化为主导的新型社会过渡的时期。因此,《贝奥武甫》也反映了7、8世纪不列颠的生活风貌,呈现出新旧生活方式的混合,兼有氏族时期的英雄主义和封建时期的理想,体现了非基督教日耳曼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两种不同的传统。 公元1066年,居住在法国北部的诺曼底人在威廉公爵率领下越过英吉利海峡,征服英格兰。诺曼底人占领英格兰后,封建等级制度得以加强和完备,法国文化占据主导地位,法语成为宫廷和上层贵族社会的语言。这一时期风行一时的文学形式是浪漫传奇,流传最广的是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1375-1400)以亚瑟王和他的骑士为题材,歌颂勇敢、忠贞、美德,是中古英语传奇最精美的作品之一。传奇文学专门描写高贵的骑士所经历的冒险生活和浪漫爱情,是英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一种社会理想的体现。 14世纪以后,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较快,市民阶级兴起,英语逐渐恢复了它的声誉,社会各阶层普遍使用英语,为优秀英语文学作品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杰弗利·乔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的出现标志着以本土文学为主流的英国书面文学历史的开始。《坎特伯雷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以一群香客从伦敦出发去坎特伯雷朝圣为线索,通过对香客的生动描绘和他们沿途讲述的故事,勾勒出一幅中世纪英国社会千姿百态生活风貌的图画。乔叟首创英雄诗行,即五步抑扬格双韵体,对英诗韵律作出了很大贡献,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文笔精练优美,流畅自然,他的创作实践将英语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文学水平,推动了英语作为英国统一的民族语言的进程。

欧洲中世纪历史简述

欧洲中世纪历史简述 概述 中世纪,传统的概念是指公元476年后至公元1453年止,是从西罗马帝国的覆灭直到文艺复兴时期的开始。在整个欧洲历史发展过程中,中世纪其实是一个较为普通的过渡时期,它是从有罗马帝国统治的古典时代到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过渡,而整个欧洲历史向来是依靠封建统治的发展作为主线,所以中世纪也可以看作是欧洲封建阶级建立统治地位直到资本主义思想觉醒的一段时期。又因为在圣经中曾把这一时期指做过世界的末日,因此一些神学论者也把这一段特殊时期的历史称作“中世纪黑暗时代”。而在文艺复兴时期,随着科学文化的进步,一些人文主义学者也把这一时期称作“黑暗时期”。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彼特拉克把当时的欧洲历史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古罗马与古希腊时期,二是黑暗时期,即中世纪。因为人文主义者相信古罗马帝国终有一天会卷土重来,复苏早期纯洁的古典时代,因此这种称为在笔者看来也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 历史 自西罗马帝国被日耳曼人攻破以后,欧洲大陆上兴起了很多新兴的蛮族王国,例如:法兰克,盎格鲁萨克逊等。他们总体上都是日耳曼人的分支,再后来的世界历史中,这些民族在不断的战争和历史变迁中最终形成了现在已有的欧洲人种分支。 在中世纪欧洲历史中最先繁盛起来的是有法兰克人克洛维建立起来的墨洛温王朝,468年这支日耳曼民族的分支军队战胜了高卢人,占领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全部领土,偶来法兰克王国不断的向外扩张,到了6世纪中叶已经成为欧洲最大的国家。同时在大不列颠岛上,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在6世纪末七世纪初分别建立了七个国家,史称“七国时代”并在后来的历史变迁中首先形成了“议会君主制”。与此同时西法

英国政治制度专题

第一节中世纪英国的分权君主制 一、英吉利王国早期政治制度 (一)不列颠初期的历史演变 1.英格兰的由来 2.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 ①自由农村公社(马尔克):一种新的关系,土地分封 ②固定的中央行政制度:国王和贤士会 ③地方行政制度:郡、百户区、村社 行政、司法合一的地方权力机构 (二)威廉征服与王权的强化 1.威廉征服 2.强化王权的四点措施 占有1/7的土地/封地分散/向国王宣誓效忠/地方统治沿袭分郡制度 三、中世纪英国财政与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1.12、13世纪英国财政改革 2.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3.改革意义 二、英国等级君主制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大宪章的签署及其对王权的限制 1.签署大宪章的背景 ①君主和封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改变 ②斗争的焦点:直接争夺中央政府的控制权——约翰与教会的冲突/约翰与平民、贵族的冲突 2.大宪章的基本内容 ①肯定教会和贵族的特权 ②国王不能向封臣征收额外捐税 ③不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能被逮捕、监禁或处以罚金

3.监督国王机构的成立:25名男爵 4.《大宪章》的历史意义 ①明文规定了对王权的限制 ②维护了封建领主的司法裁判权 ③确立了国王依法办事的原则 ④表明各阶层的联合行动成为当时政治斗争的一种新新式 ⑤大宪章是英国第一个成文的宪法性文件,是贵族限制王权的产物。 (二)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 1.议会的演变 2.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密切相关 3.地方代表 4.议会分为上、下两院:14世纪中叶 (三)英国早期的检察制度和地方司法、地方自治制度 参考教材第85页,学生自学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议会与国王(1485—1603年) (一)都铎时期王权的强化 1.政府机构进一步完备 2.宗教改革 3.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二)都铎时期议会与国王的关系 1.议案制开始取代请愿制;议案委员会出现;三读制逐渐形成;骑士成为下院的主体2.都铎时期,议会驯服,很少发生议会与王权的尖锐对立,其原因有: ①王权与中产阶层联盟 ②当时的大政方针符合英国国家利益 ③国王成为议会的一部分 (三)都铎时期议会的地位 1.议会不是可有可无,国王为了取得议会的支持,其手段必须符合程序和制度 2.议会机构自我意识强化

试论中世纪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的影响

试论中世纪黑死病对欧洲社会的影响 摘要:1348年爆发于欧洲的一场巨大的瘟疫—黑死病,是欧洲历史上最严重的灾难之一。它不仅流行极为迅速,而且破坏力非常之大,致使欧洲人口损失惨重。黑死病几乎冲击了当时欧洲社会的一切方面,触及到了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对中世纪欧洲社会的经济、文化、宗教信仰、行政体制等方面都造成了不可低估的冲击,对其后的欧洲社会转型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欧洲社会的历史发展方向甚至为之改变。它令我们不得不重新反思自然灾害与人类文明进程的关系。 关键词:黑死病;中世纪;欧洲社会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瘟疫不断,从SARS,到禽流感,再到前不久在美洲发现的甲型H1N1,瘟疫已经成为困扰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大问题。国内学术界也开始注重对历史上发生的瘟疫进行探讨。在探讨欧洲发生的瘟疫时,学者都不约而同地集中到了1348年发生的黑死病以及继后的几次黑死病上。国内外的学者通过大量的研究,在还原黑死病真实图景的同时,更多的则让黑死病承载了丰富的社会内涵,经济、文化、宗教、政治、科技、医疗等领域都直接或间接地与黑死病联系起来。黑死病过后,大片耕地荒芜,大量工作无人从事,社会的法律秩序信仰约束都大大松弛了,社会进入了某种无秩序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这场瘟疫给人们的心理蒙上了一层阴影。黑死病带来的弊病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大多数的研究者将这种不利因素视为一种短期影响,他们更倾向于以一种乐观和积极的态度来看待黑死病所带来的长期影响,把黑死病看作西欧社会转型的一个契机。在经历黑死病的冲击后,西欧反而走上了一条不同的发展道路,更加光明的道路。“中世纪”本身是一个略带贬低意味的词,学术界和普遍大众的主流意见都认为那是一个黑暗、愚昧而灾祸丛生的时代,但是要挣脱这种桎梏,走上一条新的发展道路看起来却又是那么的渺茫。而在这种情况下,因为黑死病的爆发使原本看起来非常艰难的社会转型反而变得顺畅了。以至于有西方学者认为“黑死病成为中世纪中期与晚期的分水岭”;[1]“标志中世纪的结束”。[2] 一、黑死病的爆发 黑死病,医学上称作淋巴腺鼠疫,简称鼠疫。鼠疫病是由鼠疫杆菌引起的一种烈性传染病,这种病菌传染性极强,对人类危害十分严重,人一旦被感染存活的可能性极小。病人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高热、咳血、身体呈黑紫色,状况十分可怖。所以,“黑死病”的“黑”并不只是意味着一种症状或一种颜色,更代表了“可怕”“恐怖”的涵义。教皇御医乔利阿克在其著名《外科学》一书中,曾述及1348年的鼠疫:“这种病传染性非常大,特别是咯血的患者,与之接近探视都无不染上此病。亲如父子亦不能探望,此时仁慈已告绝灭,希望也濒于绝望。” 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薄伽丘在其著作《十日谈》中对这场瘟疫的状况也作了形象的描述:“这鼠疫太可怕了,健康的人只要一跟病人接触就染上了病,

大三_英国文学史(绝对标准中文版)

英国文学源远流长,经历了长期、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学本体以外的各种现实的、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力量对文学发生着影响,文学内部遵循自身规律,历经盎格鲁-撒克逊、文艺复兴、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等不同历史阶段。下面对英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作一概述。 一、中世纪文学(约5世纪-1485) 英国最初的文学同其他国家最初的文学一样,不是书面的,而是口头的。故事与传说口头流传,并在讲述中不断得到加工、扩展,最后才有写本。公元5世纪中叶,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三个日耳曼部落开始从丹麦以及现在的荷兰一带地区迁入不列颠。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给我们留下的古英语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一部是《贝奥武甫》(Beowulf),它被认为是英国的民族史诗。《贝奥武甫》讲述主人公贝尔武甫斩妖除魔、与火龙搏斗的故事,具有神话传奇色彩。这部作品取材于日耳曼民间传说,随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传入今天的英国,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诗是8世纪初由英格兰诗人写定的,当时,不列颠正处于从中世纪异教社会向以基督教文化为主导的新型社会过渡的时期。因此,《贝奥武甫》也反映了7、8世纪不列颠的生活风貌,呈现出新旧生活方式的混合,兼有氏族时期的英雄主义和封建时期的理想,体现了非基督教日耳曼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两种不同的传统。 公元1066年,居住在法国北部的诺曼底人在威廉公爵率领下越过英吉利海峡,征服英格兰。诺曼底人占领英格兰后,封建等级制度得以加强和完备,法国文化占据主导地位,法语成为宫廷和上层贵族社会的语言。这一时期风行一时的文学形式是浪漫传奇,流传最广的是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1375-1400)以亚瑟王和他的骑士为题材,歌颂勇敢、忠贞、美德,是中古英语传奇最精美的作品之一。传奇文学专门描写高贵的骑士所经历的冒险生活和浪漫爱情,是英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一种社会理想的体现。 14世纪以后,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较快,市民阶级兴起,英语逐渐恢复了它的声誉,社会各阶层普遍使用英语,为优秀英语文学作品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杰弗利·乔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的出现标志着以本土文学为主流的英国书面文学历史的开始。《坎特伯雷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以一群香客从伦敦出发去坎特伯雷朝圣为线索,通过对香客的生动描绘和他们沿途讲述的故事,勾勒出一幅中世纪英国社会千姿百态生活风貌的图画。乔叟首创英雄诗行,即五步抑扬格双韵体,对英诗韵律作出了很大贡献,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文笔精练优美,流畅自然,他的创作实践将英语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文学水平,推动了英语作为英国统一的民族语言的进程。 二、文艺复兴时期文学(15世纪后期-17世纪初) 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来说,英国的文艺复兴起始较晚,通常认为是在15世纪末。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思想体系被称为人文主义,它主张以人为本,反对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提倡积极进取、享受现世欢乐的生活理想。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 1478-1535)是英国最主要的早期人文主义者,他的《乌托邦》(Utopia)批评了当时的英国和欧洲社会,设计了一个社会平等、财产公有、人们和谐相处的理想国。Utopia现已成为空想主义的代名词,但乌托邦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状况进行严肃思考的结果。《乌托邦》开创了英国哲理幻想小说传统的先河,这一传统从培根的《新大西岛》(The New Atlantis)、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勃特勒的《埃瑞璜》(Erewhon)一直延续到20世纪

英国文学概述-王守仁

英国文学概述-王守仁 英国文学概述 英国文学源远流长,经历了长期、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学本体以外的各种现实的、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力量对文学发生着影响,文学内部遵循自身规律,历经盎格鲁—撒克逊、文艺复兴、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等不同历史阶段。下面对英国文学的发展过程作一概述。 一、中世纪文学(约5世纪—1485) 英国最初的文学同其他国家最初的文学一样,不是书面的,而是口头的。故事与传说口头流传,并在讲述中不断得到加工、扩展,最后才有写本。公元5世纪中叶,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三个日耳曼部落开始从丹麦以及现在的荷兰一带地区迁入不列颠。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给我们留下的古英语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一部是《贝奥武甫》(Beowulf),它被认为是英国的民族史诗。《贝奥武甫》讲述主人公贝尔武甫斩妖除魔、与火龙搏斗的故事,具有神话传奇色彩。这部作品取材于日耳曼民间传说,随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传入今天的英国,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诗是8世纪初由英格兰诗人写定的,当时,不列颠正处于从中世纪异教社会向以基督教文化为主导的新型社会过渡的时期。因此,《贝奥武甫》也反映了7、8世纪不列颠的生活风貌,呈现出新旧生活方式的混合,兼有氏族时期的英雄主义和封建时期的理想,体现了非基督教日耳曼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两种不同的传统。 公元1066年,居住在法国北部的诺曼底人在威廉公爵率领下越过英吉利海峡,征服英格兰。诺曼底人占领英格兰后,封建等级制度得以加强和完备,法国文化占据主导地位,法语成为宫廷和上层贵族社会的语言。这一时期风行一时的文学形式是浪漫传奇,流传最广的是关于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 1375-1400)以亚瑟王和他的骑士为题材,歌颂勇敢、忠贞、美德,是中古英语传奇最精美的作品之一。传奇文学专门描写高贵的骑士所经历的冒险生活和浪漫爱情,是英国封建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一种社会理想的体现。 14世纪以后,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较快,市民阶级兴起,英语逐渐恢复了它的声誉,社会各阶层普遍使用英语,为优秀英语文学作品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杰弗利?乔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的出现标志着以本土文学为主流的英国书面文学历史的开始。《坎特伯雷故事》(The Canterbury Tales)以一群香客从伦敦出发去坎特伯雷朝圣为线索,通过对香客的生动描绘和他们沿途讲述的故事,勾勒出一幅中世纪英国社会千姿百态生活风貌的图画。乔叟首创英雄诗行,即五步抑扬格双韵体,对英诗韵律作出了很大贡献,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文笔精练优美,流畅自然,他的创作实践将英语提升到一个较高的文学水平,推动了英语作为英国统一的民族语言的进程。 二、文艺复兴时期文学(15世纪后期—17世纪初) 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来说,英国的文艺复兴起始较晚,通常认为是在15世纪末。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思想体系被称为人文主义,它主张以人为本,反对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提倡积极进取、享受现世欢乐的生活理想。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 1478-1535)是英国最主要的早期人文主义者,他的《乌托邦》(Utopia)批评了当时的英国和欧洲社会,设计了一个社会平等、财产公有、

2021届高三历史一轮复习北师大版古今中外行政管理制度专题练习(附答案)

2021届高三历史一轮复习北师大版古今中外行政管理制度专题练习 一、单选题 1.在古代中国,朝廷对地方主官的考核主要有管理辖区的户口增减、土地开垦,钱谷出入、治安稳定、文化教育以及监察、管理下属情况等。这表明古代中国地方() A.考核奖惩机制较严密B.考核规章制度完备化 C.完全受命于中央D.考核内容颇具针对性 2.英国于1835年实行《市镇自治机关法》,创设了自治市,市区创设于1872年,为自治团体的性质,乡区创设于1894年。1894年的《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管辖区域内设立自治市、市区和乡区层级的自治政府。这不能说明() A.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早期发展B.英国地方自治经历了一个渐进的过程 C.英国以立法维护地方自治D.自治市政府由当地选民选举产生 3.有学生概括秦国文书上报制度包括如下两方面内容,据此可知,秦国文书上报制度() A.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B.保证了皇帝诏令的畅通无阻 C.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局面D.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运行效率 4.西夏皇族注意与党项贵族的关系,以通婚与权力笼络党项贵族,而母党“贵宠用事”。西夏的皇权也因此备受贵族、母党与权臣等势力的挑战而动荡不安。这充分表明( ) A.西夏政治受贵族影响巨大B.皇族听命于贵族的摆弄 C.“母党”左右西夏政局D.西夏内部民族矛盾复杂 5.中国古代统治者多次打击佛教,如“三武灭佛”,其原因是( )

①佛教广建寺院,耗费大量资财②佛教寺院与官府争夺劳动力和税收 ③佛教寺院经济影响官方利益④佛教使人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6.清朝前期,各省每年财政收入皆须上报户部,听候调拨。到19世纪中期,不仅逐渐成为主要经济收入的厘金完全由地方督抚支配,而且原本应交户部的地丁、关税、盐课等项银两也被督抚截留,大多被充作军饷。这一变化() A.表明中央对地方管理失控B.说明政府财政危机已解决 C.得益于政治体制改革推进D.反映中央权力呈下移趋势 7.魏晋以来,直至十六国、北朝前期,伴随着北境诸少数族或主动或被动内徙,秦汉以来的郡县制政区从北方边境渐次后撤,而代之部落组织式的或军事统制式的特殊政区。北朝后期,郡县制全面回归。这一变化主要反映了当时() A.民族交融的深化B.政区设置的密集化 C.郡县制遭受挫折D.世家大族力量瓦解 8.明代以每纳粮一万石的地区为一粮区,选派当地大户担任“粮长”,负责催征税粮,参与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有的还包揽地方事物。政府还以“税户人才”的名义,选拨优秀粮长为基层官吏。由此可知“粮长制”的推行() A.违背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B.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 C.推动了明代赋役制度的完善D.适应了强化君权的需要 9.“考秦之制……内外管制为同一系统”。丞相与地方郡守掌民事,御史大夫与地方郡监学监察,太尉与地方郡尉掌军事。这反映了() A.秦朝出现了中央集权的体制B.官僚政治已经取代贵族政治 C.官僚队伍出现臃肿重叠现象D.形成中央对地方的垂直管理 10.《唐律疏议·职制》载:“诸官有数,而署置过限及不应置而置,一人杖三百,一人加一等,十人徒两

浅谈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史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提纲展示∶ 封建君主制度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5—11世纪)(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二.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 (一)集权君主制的建立 (二)集权君主制的巩固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集权君主制的发展 三.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 (一)议会的产生 (一)议会的早期发展 (三)早期议会政治的失败与等级—代议君主制四.都铎王朝专制君主制(16世纪) (一)专制王权的建立

(二)王权与议会 五.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演进(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三)两党制的形成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 (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5-11世纪) 从公元5世纪中叶,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的3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入侵不列颠,形成若干小国争雄称霸长达近300年。公元597年罗马教廷派遣奥古斯丁到不列颠的肯特王国传教, 此后,不列颠的许多居民都成为了基督教徒。基督教的传播统一了大多数不列颠居民的宗教信仰,成为凝聚不列颠人思想的纽带。9世纪中叶,不列颠人联合打击丹麦人入侵,公元871年5月,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率军在爱丁顿与丹麦人展开激战,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丹麦人退居北英格兰。为此,阿尔弗雷德被英格兰人公认为领袖。阿尔弗雷德死后,几代继任者征伐不止,终于在10世纪中叶赶走了丹麦人,并迫使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称臣,威塞克斯国王成了整个不列颠的统治者,英吉利统一国家终于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是不列颠国家产生和统一形成时期。此前,盎格鲁—撒克逊人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建国之后,人们的思想冲破氏族观念,出现了阶级,以往的氏族民众会议也不复存在。然而,由于受原始社会氏族军事首领公选制的影响,在新国家中产生了特有的中央机

欧洲中世纪黑死病历史

欧洲中世纪黑死病历史 清史杂谈 2009-08-03 08:21:15 阅读134 评论0 画家笔下的中世纪黑死病景象 黑死病(The black death),又称瘟疫(Plague)或鼠疫(Murine plague),是世界历史上无可争议的流行时间最长,死亡人数最高,危害最为剧烈的人类头号杀手。1894年,意大利医生Alexandre Yersin 才在香港鉴定出它的病原体:鼠疫杆菌(Yersina pestis,或Pasteurella Pestis),该菌主要经血液传播,无周期性地爆发,一般最终因其密集的菌株堵塞了血管,而导致患者死亡。1897年,Ogata研究了鼠疫杆菌的生活史。顾名思义,它的一个主要寄主是以家鼠为代表的啮齿类动物,但对人类来说,真正可怕的则是啮齿类动物身上的鼠蚤(Xenopsylla cheopis),它们在啮齿类动物体内吸取染菌血液,然后跳到人类和其它哺乳动物身上进下一餐,同时还能把这种疾病传染给人虱,从而加剧了它的传播速度。天性嗜血的鼠蚤可以在没有寄主的情况下可以存活30天之久,它们是大约370种动物感染鼠疫的罪魁祸首。鼠疫还有另一种更有效率的传染方式,即通过呼吸,直接从空气中进入人类肺部。人体免疫系统的主要成员:淋巴细胞和白细胞不仅无法杀死鼠疫杆菌,反而自己也会成为它的寄主细胞。患黑死病的人具体症状如下:发烧、咳血、脱水、昏迷、幻觉、腹泻、淋巴肿大、皮肤溃疡、皮下出血等,该病因患处的皮肤常常变成蓝黑色而得名。一般在发病后,病人多则四五天,少则数小时,即将命归黄泉,死亡率基本上是百分之百。由于无特效药可治,这种可怕的疾病长期以来,一直被迷信的人类认为是鬼神对自己的惩罚。 虽然西方人对治疗黑死病长期束手无策,但他们早就一致认定,它的起源地是中国。事实上,鼠疫在那里的历史非常悠久,汉、隋、唐、明等大帝国的灭亡,都和它有相当的关系。例如东汉末年,以张角为教主的太平教(即黄巾军),和以张陵、张衡、张鲁祖孙三代为教主的五斗米教,都是靠鼠疫在人民中造成的恐慌心理起家的。据魏文帝曹丕所撰《典略》记载:“熹平中,妖贼大起,三辅有骆曜;光和中,东方有张角,汉中有张衡。骆曜教民缅匿法,角为太平道,衡为五斗米道。太平道者,师持九节杖为符祝,教病人叩头思过,因以符水饮之,得病或日浅而愈者,则云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则为不信道。衡法略与角同,加施静室,使病者处其中思过。又使人为奸令祭酒,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习,号为奸令。为鬼吏,主为病者请祷。请祷之法,书病人姓名,说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 其一沉之水,谓之三官手书。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为常,故号曰五斗米师。实无益于治病,但为淫妄,然小人昏愚,竞共事之。”无疑即指此事。中医拿黑死病应该有些办法,如华佗、张仲景等名医,大约都是治愈过它的,据说当时医书上所谓的“伤寒”,其实往往就指的是黑死病,它也常与天花和登革热等恶性传染病混为一谈。 5至8世纪时,欧洲曾经不断发生严重的流行病,搞垮了强盛一时的东罗马帝国军队,使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不费吹灰之力,就抢到了从叙利亚到埃及的大片土地。不过,那些并不是鼠疫,而大概是天花和疟疾之类。时光如水,转眼到了十三世纪,成吉思汗和他彪悍的子孙们,在短短几十年内,就用金戈铁马建立起了人类历史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庞大帝国。

中世纪英国的庄园制度

中世纪英国的土地制度—庄园制 摘要:从某种意义上看,中世纪是西欧的一段黑暗时期。疫病、战争和宗教 争斗等变乱层出不穷,人民生活相对困苦。“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不仅适 用于政治,同时也适用于土地制度。在这里,我表述的是庄园制的基础:土地规 制和管理方法。 关键字:庄园制克劳利庄园自营地庄园法庭 一、前言 中世纪即约公元476年至公元1453年的一段时间,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时代。自西罗马帝国灭亡(公元476年)数百年后起,在世界范围内,封建制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直到文艺复兴时期(公元1453年)之后,资本主义抬头的时期为止。在中世纪的英国,不仅发生了百年战争、玫瑰战争等数目繁多的战争,出现黑死病之类的灾难之类,两院制的形成以及中古英语的形成之类的大事件,同时在此之下的基础——经济制度也有所发展。 二、庄园个案:克劳利庄园 汉普郡的克劳利庄园是在公元909年授予温彻斯特主教的。赠与是免费的。因此,作为庄园领主的温彻斯特主教对于国王承担提供60名骑士的义务(有时是40名骑士)作为领有汉普郡克劳利庄园的回报。在12世纪时,领主曾用缴纳代役租的方式代替服骑士义务。亨利三世(1216年—1272年)曾授予温彻斯特主教一系列附带的特权,主教因为领有庄园要承担若干封建义务。 “土地调查册”时期,克劳利庄园有6个维兰、20个奴隶、25个bordar,他们都属于不自由人,未得领主同意不得离开庄园。在未得到领主同意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得把他们的子女嫁出去,他们在庄园法庭上只能充当被告人的角色。此后,这些人转化为习惯佃户的一部分。13世纪以后,克劳利庄园大约有50名佃户。克劳利庄园的佃户分为两种,在南克劳利庄园称雅兰持有者,在北克劳利庄园称法新持有者。前者每人持有16英亩法定土地,后者持有5.5英亩法定土地。雅兰持有者是自由持有地的耕作者而后者本质上是茅舍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用于为领主府劳役和干法定的重活,后者每人持有2英亩休耕地和4英亩庄稼地,这些土地生产的谷物尚不足以维持生活。在中世纪的克劳利庄园,没有很多关于自由民的证据。这里有一个教区长是自由民,但他出生于别处,大概是个外来户。持有南克劳利地产的是胡氏,他是领主的审计员,可能会是一个自由民。持有克劳利庄园最西端土地的是一个自由人,但情况不详。

英国文学各个时期的特点

英国文学7个时期 英国文学发端于中世纪,经历了古英语、中古英语、文艺复兴、17世纪、18世纪、19世纪、20世纪文学7个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古英语文学英国在10世纪以前属于古英语时期,早期的凯尔特等部族 及5世纪入侵的盎格鲁初都没有留下书面文学。6世纪末到7世纪末,由 于肯特国王阿瑟尔伯特皈依基督教,该教僧侣开始以拉丁文著书写诗,其中以 比德所著《英国人民宗教史》最有历史和文学价值。9世纪,威塞克斯国 王阿尔弗雷德为振兴文化,组织人力将各种拉丁文著作译成英语,并倡导以 英语撰写《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其中包括有关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人的 英雄史诗《贝奥武甫》和《朱迪斯》,以及一些抒情诗、方言诗、谜语和宗教诗、宗教记述文、布道词。 中古英语文学11世纪,随着诺曼人入侵,古英语渐渐演化为中古英语,文学 上开始流行模仿法国的韵文体骑士传奇,其中以《高文骑士与绿衣骑士》最有 艺术价值。14世纪后半叶是中古英语发展的高峰,出现了似受古英语诗影响的 口头韵体诗,最有名的长诗《农夫彼尔斯的幻想》,一般认为是教会人员朗兰德所写,以中世纪梦幻故事的形式探讨人间善恶,讽刺社会丑行,表达对贫苦农 民的深切同情。此时期国王查理第二当政,宫廷开始用盎格鲁-诺曼法语,王 室贵族兴起赞助文人之风。英国文学史上出现的第一位大诗人乔叟以其诗体短 篇小说集《坎特伯雷故事集》和其他长短诗集成为英国文学的重要奠基人。15 世纪,有民间歌谣抄本流传至今,最有名的是关于绿林好汉罗宾汉的传说;马 洛礼的散文小说《亚瑟王之死》为英国小说的雏形。 文艺复兴时期文学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主要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开 始文艺复兴运动。学者纷纷翻译意大利和法国学术、文学名著并自行 著述,以托马斯·莫尔(1477~1535)的《乌托邦》最有价值。英国文艺 复兴文学最突出的是诗歌和戏剧。西德尼(1554~1586)的十四行诗、斯宾 塞的《仙后》都是诗歌方面的代表作。在剧本中运用重韵体诗的文体,促使诗 歌和戏剧两方面都达到空前的成就。莎士比亚将这种诗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他还擅写十四行诗和长篇叙事诗。稍晚的本·琼森(1572~1637)擅写社

英语国家概况之英国文学

时间时期代表人物作品 5世纪-1485 中世纪文学 Middle Ages The Book of Kells Beowulf 贝奥武甫 Geoffrey Chaucer 英国诗歌之父 The Canterbury T ales 坎特伯雷故事 15世纪后期-17世纪初期文艺复兴 The Renaissance Christopher Marlowe The Tragical History of Doctor Faustus Ben Jonson 无 William Shakespeare 200首长诗 154首十四行诗(sonnet) 38部戏剧 17世纪17世纪文学King James I the Holy Scriptures(King James Bible) Francis Bacon Essays 论说文集 The Novum Organum新工具 The New Atlantis新大西岛 John Milton (a master of the blank verse 素体诗)Areopagitica 论出版自由Paradise Lost失乐园Paradise Regained复乐园Samson Agonistes力士参孙 17世纪后期-18世纪中期启蒙时期 The Enlightenment 18世纪初新古典主义 New Classical Jonathan Swift 英国文学史上最伟 大的讽刺散文作家 Gulliver's travel格列佛游记(Lilliput小人国→ Brobdingnag大人国→laputa飞岛国→yahoo) Robert Burns Holy Willie's prayer 圣威列的祈祷 To a Mouse 致小鼠 To a Louse 致虱子 Comin'thro'the Rye穿过麦田 Auld Lang Syne. 友谊地久天长 Daniel Defoe Moll Flanders 摩尔·弗兰德斯 Robinson Crusoe 鲁宾孙漂流记 1798-1832 1785-1830 浪漫主义 The Romantic Period Wordsworth和 Coleridge Lyrical Ballads 抒情歌谣集(浪漫主义时期的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 William Wordsworth The Prelude My Heart Leaps up When I Behold(Daffodils咏水 仙) I Wandered Lonely as a Cloud Samuel Taylor Coleridge Biographia Literaria 文学传记 The Rime of Ancient Mariner古舟子吟 Robert Souther 无 Lord Byron 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 Don Juan 唐璜

第2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答案)

全国自考《西方政治制度》(课程代码:00316) (第二章) 历年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直接来源于他的( A ) (2013年1月)p.82 A.社会契约论 B.自然权利论 C.天赋人权论 D.社会循环论 2.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典型国家是( C ) (2013年1月)p.95 A.意大利 B.法国 C.英国 D.日本 3.最先提出近代自然法理论的是( A ) (2013年1月)p.104 A.格劳秀斯 B.施特劳斯 C.霍布斯 D.狄德罗 4.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创始人是( A )(2012年10月)p. 80 A.布丹 B.霍布斯 C.洛克 D.卢梭 5.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 B ) (2012年1月)p.82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瑞典 6.中世纪西欧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是封建的( D ) (2012年1月)p.88 A.财产关系 B.血缘关系 C.土地关系 D.契约关系 7.汉密尔顿对分权理论的贡献在于强调( B ) (2012年1月)p.100 A.议会至上 B.司法独立 C.地方自治 D.中央集权 8.英国宪政制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A)(2011年10月)p.82 A.大宪章B.权利请愿书C.权利法案D.王位继承法 9.在分权理论的发展中,强调司法独立的政治思想家是(A)(2011年10月)p.100 A.汉密尔顿B.洛克C.杰斐逊D.孟德斯鸠 10.洛克认为国家行政权应当交予( A ) (2011年1月)p.99 A.国王 B.上院 C.下院 D.法院 11.西方法治思想起源于古典的( D ) (2011年1月)p.94 A.习惯法学说 B.神权法学说 C.万民法学说 D.自然法学说 12.阿奎那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其中最高的法是( A ) (2011年1月)p.95

英语专业英国文学中世纪时期名词解释

①Beowulf:The national heroic epic of the English people. It has over 3,000 lines. It describes the battles between the two monsters and Beowulf, who won the battle finally and dead for the fatal wound. The poem ends with the funeral of the hero. The most striking feature in its poetical form is the use if alliteration. Other features of it are the use of metaphors(暗喻) and of understatements(含蓄). ②Alliteration: In alliterative verse, certain accented(重音) words in a line begin with the same consonant sound(辅音). There are generally 4accents in a line, 3 of which show alliteration, as can be seen from the above quotation. ③Romance:The most prevailing(流行的) kind of literature in feudal England was the Romance. It was a long composition, sometimes in verse(诗篇), sometimes in prose(散文), describing 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a noble hero, usually a knight, as riding forth to seek adventures, taking part in tournament(竞赛), or fighting for his lord in battle and the swearing of oaths. ④Epic: An epic is a lengthy narrative poem, ordinarily concerning a serious subject containing details of heroic deeds and events significantly to a culture or nation. The first epics are known as primacy, or original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概述

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学概述 文艺复兴时期文学(15世纪后期-17世纪初) 相对于欧洲其他国家来说,英国的文艺复兴起始较晚,通常认为是在15世纪末。文艺复兴时期形成的思想体系被称为人文主义,它主张以人为本,反对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提倡积极进取、享受现世欢乐的生活理想。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 1478-1535)是英国最主要的早期人文主义者,他的《乌托邦》(Utopia)批评了当时的英国和欧洲社会,设计了一个社会平等、财产公有、人们和谐相处的理想国。Utopia现已成为空想主义的代名词,但乌托邦是作者对当时社会状况进行严肃思考的结果。《乌托邦》开创了英国哲理幻想小说传统的先河,这一传统从培根的《新大西岛》(The New Atlantis)、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勃特勒的《埃瑞璜》(Erewhon)一直延续到20世纪的科幻小说。文艺复兴时期诗歌创作繁荣,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 1552-1599)的长诗《仙后》(The Faerie Queene)歌颂女王,宣扬人文主义思想。他创造的"斯宾塞诗体"每节诗有九行,韵律复杂,具有柔和动听、萦绕耳际的音乐性。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散文家,他对文学的主要贡献是《论说文集》(Essays),共58篇。这些文章题材广泛,内容涉及哲学、宗教、政治制度以及婚姻、爱情、友谊、园艺、读书等,文笔典雅,略带古风而又明白畅达。英国戏剧起源于中世纪教堂的宗教仪式,取材于圣经故事的神秘剧和奇迹剧在14、15世纪英国舞台上占有主导地位,随后出现了以抽象概念作为剧中人物的道德剧。到了16世纪末,戏剧进入全盛时期。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 1564-1593)冲破旧的戏剧形式的束缚,创作了一种新戏剧。《帖木儿大帝》(Tamburlaine)、《浮士德博士的悲剧》(The Tragical History of the Life and Death of Dr. Faustus)、《马耳他岛的犹太人》(The Jew of Malta)等剧作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那种永无止境的探索精神和极端的个人主义精神。马洛将戏剧情节集中于一个主要角色的做法、他对人物性格的分析以及他的素体诗戏剧对白,对英国戏剧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作家是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他的全部作品包括两首长诗,154首十四行诗和38部(一说39部)戏剧。莎士比亚的主要剧作有喜剧《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Romeo and Juliet)、《哈

读书笔记:《欧洲中世纪史》

读书笔记:《欧洲中世纪史》 欧洲中世纪是从罗马帝国覆灭到现代民族国家兴起 的中间1000年,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即从更大的范围、而不是局限于民族国家的层面来看现代欧洲的形成,因为现代民族国家仅有几百年的历史,而在这片土地上更长的时间内是没有明确国家的,教皇国、英法之间的烂账、南法和意大利北部、神圣罗马帝国的糊涂账。 因此这本书站在了更高的全局的角度,虽然在历史脉络上按照中世纪早期、中世纪中期和中世纪晚期来分别阐述,但是依然着墨了诸多核心线索,天主教与东正教、西欧与拜占庭的分合、教皇与世俗国家的权力争夺、教会的内部变革、欧洲的社会性变革等等。400多页描绘了1000年的历史,信息量大却又不显松散。 初探中世纪,大部分人会想到的第一个词是“黑暗”,正如我们想到国民政府的第一个词会是“反动”一样。“黑暗”并不是中世纪的正确概念,或者说漫长1000 年中,在整个欧洲大陆上,人们所想象的黑暗只是很小、很短的一部分。中世纪有战乱的纷争、有相对和平的时代、有

宗教黑暗但是孕育了繁盛的时代。 一般而言,我们会认为欧洲文化的复兴来自于16世纪后的文艺复兴,称霸全球前年的中华帝国跟欧洲在16世纪文艺复兴开始逐步拉开差距。但种子的萌芽在中世纪早已经种下。在1100年时,欧洲已经有非常多的学生和教师,1200年时第一批重点学习医药、哲学和法律的大学已经在欧洲各地发展起来:这批大规模的教育普及运动造就了大量的地方学校、教会学校和大学。而在中世纪晚期,伴随着地方语言的发展基础教育也开始繁荣。说到教育,这也是我看好越南市场的原因,越南的人均GDP相当于20年前的中国,但是其成人识字率相当于9年前的中国。经济未动,教育先行。 历史的发展有着必然性,但是也充满着偶然。英国首创君主立宪的政体成为民主的标杆,离不开征服者威廉在每次获得一片土地的时候都会分给他的领主们,因此每个领主最终得到的土地都散落于全英各处,迫使每个领主都从全国的角度来考虑自己的利益,这决定了英国未来的贵族议政的政治形态。 从更高的层面看,欧洲缺乏大一统的稳定性。一方面,有教皇权力制约世俗权力,1122年沃尔姆斯宗教协定标志着教权和君权在俗世授职方面的妥协,腓力四世后来抓捕卜尼

美国地方政府自治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地方政府自治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摘要】美国地方政府是一个数量庞大、种类繁多、互不隶属、功能各异的“百衲被”式的多样化体系。本文主要介绍了美国地方政府自治在殖民地时期、建国初期、内战前后、进步主义时期的发展状况,并对美国地方政府的自治做出简要评价。尽管中美两国在政治制度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但美国地方政府的改革经验仍然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地方政府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地方政府改革借鉴 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对样的治理体系,它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政党、各种非政府组织、利益集团和媒体等组成的一种网络动态体系。 一、美国地方政府自治的发展历程 在殖民地时代,英国在地理上远离北美大陆,对北美殖民地实行“重商主义”,侧重经济管理,这也有利于北美的地方自治。另外,在北美地区各殖民地内部,但是大家分属各派,但大家都惧怕统一而强大的政府会重演宗教迫害,因而地方教会自治成为最佳选择,得到一致认可。 在建国初期,移居北美的英国人,也将自由、平等和自治等思想带到新大陆。经过一段时间的自主发展,北美初步形成了自足经济,殖民地共同体意识增强。当英王想要加强对殖民地的控制时,矛盾逐渐汇集,最终导致独立战争爆发,因此,殖民地独立也可以理解为民族自觉意义上的自治。 在内战前后,在刚建国时,美国采用的是松散的邦联制而非联邦制,这是由于人民惧怕一个强大的中央权力出现。但由于内战爆发,南方战败,南方重建和西部开发,交通运输和通讯事业发展,全国形成了统一市场,各地联系加强,旧的地域性政策变为全国性政策,资本主义在横向和纵向上不断发展。经过独立战争的洗礼和锻炼,各地人民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了一起,无形中催生了地方主义。旺盛的地方主义使得个人自身利益与政治活动得到了暂时地有益的统一,所以人们积极参与国家体制草创,美国进入联邦化时代。 在进步主义时期,机器政治与老板统治出现,对其腐败性的反应首先出现在19世纪晚期,但自发的改革运动在它们长期与具有专业化组织的政治机器的斗争中存在着先天不足,政治企业已成为操纵和赢得选举的商业。试图通过挑选新的改革派候选人来清理机器政治和老板统治的腐败,这一政治药方被证明是无效的。然而,美国政治体制通过允许各州人民进入宪法决策程序,的确为改革提供了另一条大道。进步党人改革运动在很多州对州宪法的重新修订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所采用的条款的基本信念就是,对州立法权进行新的实质性限制,明显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自己事务的权力,修改应用于地方、州和全国性选举中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制度安排。 在20世纪,由于各地方政府活动的日益增加和老板统治优势的衰落,不可避免的要求实行更加系统化的管理,如对政府雇员的监督,对征税和开支方式的核算,对地方公务员专业化的要求。地方政府进行了改革,如行政重组和选举改革。美国地方政府中日益增加的国家化趋势,美国地方政府单位所具有的的法人权威,就意味着它们合法地独立存在于州政府本身之外。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了一种动态的关系模式。 在安排和提供很多公共服务上的“大而无效”、对大城市改革的普遍抵制、变化中的城市发展空间模式、对社区控制和邻里政府需求的增加等等,都对过去流行的支持大城市改革的分析模式提出了质疑。美国地方政府的研究者们需要听取托克维尔的忠告,不要被大城市区表面上的无序多蒙蔽。组织秩序可能就存在于政治间关系的模式和某一特定政府的内部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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