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2008: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内容?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触犯了临时工劳动合同法会受到怎样的惩罚?详细内容请跟随烟花美文网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签订执行

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招收管理

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

临时工户口所在地的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

第十二条在本市区城镇内确实难以招到临时工的工种和岗位,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自行招用外地临时工。被招用的临时工,不得迁移户粮关系,并必须持有身份证和当地乡镇以上劳动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外地临时工,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招用手续和交纳管理费,领取《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

一、中央、部队、省、市属单位,外地驻穗单位,到市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二、区属单位、私营企业,到所属区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三、街属单位、乡镇企业、个体户、专业户,到所属街道、镇劳动管理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外地临时工必须在被招收后三天内,凭《广州市外来人员临时工作证》到公安部门申报领取《暂住证》。如由用工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的,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到住宿地派出所办理手续;自行解决住宿的,由本人持有关证明到住宿地派出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必须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如实填报使用临时工人数。

第十六条使用工单位要有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管理

临时工。其任务是负责临时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技术培训;管理临时工的行政事务;处理临时工的纠纷和一般违章行为。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第十九条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

第二十条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进场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临时工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

定,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位。

第二十四条临时工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以及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保健食品费用,应参照用工单位同类工种正式职工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工单位负责统计、上报,并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处理。

合同罚则

第二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招收、使用临时工者,按管理权限,由市、区、街(镇)劳动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用工单位在招收、使用临时工中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的,按违章招收、使用人数处以每人每月二十元罚款。

二、视违章情节轻重,对用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雇主处以五十至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对个体雇主,需要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工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工劳动合 同 西铭矿雇佣一批不签合同的临时工人,工人们干了半年多觉得没有劳动保障、福利待遇,就三番五次找有关领导签订劳动合同,没人理睬,最后找后勤 矿长赵红刚,赵红刚不但不签劳动合同反而让写保证书,并下发“保证个人安全,不管发生任何一切事故,由本人承担,与西铭矿和实业公司无关,西铭矿 概不承担。工资每月八百元,矿上发放的福利待遇与本人无关,绝不向矿上提 出其他要求”原文。如本人不写保证书,不让上班。 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已经没有了关于“临时工”的规定,代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合同制工人。而单位以 任何理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 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 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焦煤西山煤电西铭矿后勤矿长赵红刚 能担当什么责任呢?山西焦煤西山煤电西铭矿当权者从不顾工人们的正当权利和人身安全。 “井”字应当这样写:四块石头夹一块肉,煤矿工人就是这样艰险环境中 长时间工作着,不图个人回报,只想报效国家。 进入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浪潮,推进了煤炭事业现代化的规模发展,操 作设备改进,生产作业环境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得到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应 以保证。问题的焦点是只要管理者现场指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就 能辟免。可不幸的是,管理层决策者只谋当权者个人利益,不顾安全管理,夜 郎自大,沾沾自喜,疏远群众,埋下隐患。 二O一二年西铭矿领导班子调整,李志海继任了矿长后,工伤事故连连不断,轻者缺胳膊断腿、重者终身瘫痪、甚至死亡者也有。但为了政绩,都被瞒报,私下处理。处理资金是贪污工人们的工资、福利、奖金;贪污方式是不写数字的奖金表、空白章满天飞;贪污招工卖指标、八年合同转正;开资时领导让关 系不错的工人代款,实质是变相跟工人要钱。

我国劳动合同法完整版

2008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 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

2008年劳动合同法

2008年劳动合同法 篇一:劳动合同法全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全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 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7年6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2008: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2008: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有哪些内容?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触犯了临时工劳动合同法会受到怎样的惩罚?详细内容请跟随烟花美文网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时工劳动合同法全文合同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 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 签订执行 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在履行在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八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严格履行。如发生纠纷,由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临时工劳动合同书》统一由市劳动局制订。 招收管理 第十条被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十六年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者;如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工种作业的,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或雇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开向社会招收持有本市区待业证的人员为临时工,并应直接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 【发布日期】2008-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

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保护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劳动关系,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和家庭式企业雇员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同样享有劳 动合同法律的保护。 第四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任何组织或 者个人非法占有和使用劳动者的财产,侵害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第五条国家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其他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禁止任何歧视性待遇和行为。

第七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诚信 履行劳动关系的各项义务。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协助劳动争议 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工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 稳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期限;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八)劳动纪律和考核办法;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十)劳动合同其他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与未成年人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金、抵押财产的,应当 从法律产品的角度审视并解决此问题。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 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服务费、管理费或者克扣其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得以自己的职务或者其他方式 为用人单位谋取利益或者牟取非法收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 章和劳动合同约定分配、挪用、侵占、私分企业的财产等。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等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保护 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福 利金,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尊重协定工作时间,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任务指标,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者无故 离岗。

2008版劳动合同

2008版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为雇主,需要雇佣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的乙方,为甲方的业务提供服务,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经营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营业,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甲方在本合同中以其公司名称或姓名作为其签字、盖章的方式出现,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是公民,经甲方招聘或简历申请,并经过实地面试和考核,具有从事约定职业所需的要求和能力,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职责,并签字确认合同条款,自愿接受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和限制。 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 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工作岗位和职务,并按照协议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约定的津贴,同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并积极支持乙方履行其职责。 乙方自愿从事约定的职业并全面履行其职责,遵守甲方的规定和工作纪律,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并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乙方不能将本职业或甲方客户信息透露给其他人,若有违反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___年/月/日,终止后未能达成续签协议,本合同即无效。本合同过期终止后,甲方亦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补偿费用。 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合同应依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甲方给予乙方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待遇,并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等等。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排,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履行职责。。 第五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临时工劳动法

临时工劳动法 一、临时工辞职后有补偿吗? 1、你主动提出辞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因为,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你就应该依法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义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如果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你同样可以依法索要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非法辞退你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最新劳动法临时工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劳动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 展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城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外资企业、乡村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 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规范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第三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期限较长的劳动 合同,并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 第五条建立劳动关系,应采取公开、平等、自愿的原 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双方协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以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为原则;经双方协商,可以订立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在用人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劳动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基础上签订。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内容包括: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等; (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及其它权益保障等; (四)劳动条件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 (五)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办以下义务: (一)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依法应当享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劳动者应当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经过约定可以续订,经续订的,应当在当前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续订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再次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实际从事工作,没有提出续订要求或者没有经过续订,但是继续工作行为表明双方对继续工作达成意愿的,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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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临时工 劳动合同书 用人单位(甲方): 劳动者(乙方):

用人单位(甲方)名称: 企业类别: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职务: 企业所在地: 劳动者(乙方)姓名:年龄:出生日期: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何种技能: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宅)(手机) 户籍类型: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现住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确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乙方为甲方的临时合同工。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 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和劳动条件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从事工作。并按照甲方关于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二)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及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工作时间、方式、按照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各种保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人民币)/月(大写: ),除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由本企业负担外的其他社会保险及其它各种福利、津、补贴均含在合约的劳动报酬中,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不再另行承担。 第五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

劳动法对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规定

劳动法对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规定 一、临时工的规定 1. 临时工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应对劳动需求变动或者替代正式职工缺勤而雇佣的员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有限期限或特定任务的劳动合同关系。 2. 劳动合同形式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期限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固定期限(有期限)劳动合同不得多次连续订立,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3. 受到权益保护 作为普通员工,临时工享有与正式职工相似的基本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临时工支付相应的薪酬,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 4. 解除劳动关系 临时工在完成约定期限或任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临时工在约定期限或完成约定任务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二、劳务派遣工的规定 1. 劳务派遣工的定义

劳务派遣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自己所需的一 部分员工派往用工单位从事特定岗位的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应当经过登记并取得相应许可。 2. 劳动关系类型 劳务派遣工既与用人单位存在受派性质的劳动关系,同时也与劳务派遣机构存 在雇佣性质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对于被派遣员工享有类似正式职工待遇,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权益保障 作为临时性岗位员工,劳务派遣工享有与正式职工相近的权益保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相应的薪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承担对劳务派遣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4.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工在完成约定期限或任务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如果发生劳务派遣工享有权益受损等问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协商解决。 结语 总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规定,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在基本权益保障方面与正式职工相似。尽管存在一些特殊性质与差异待遇,但整体上各项规定旨在保护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权益,确保其获得公平合理的待遇与保障。然而,实际操作中仍需加强监督与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提升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保护水平。

临时工劳动合同(通用4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通用4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兰克小学食堂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 二、乙方工作是给兰克小学食堂做工。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3、乙方自己负责缴纳失业保证金。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3、食堂员工实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 4、食堂员工为临时工, 工资实行包干, 每月工资1000元,期末发放。 5、寒暑假同样享受工资待遇。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食堂员工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在前一月内提出辞呈申请,如突然自行终止合同,学校结算时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照天结算。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书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时上岗。 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5.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因工负伤,在学校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临时工劳动合同(3篇)

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_____(雇主) 注册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乙方:_____(雇员) 身份证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____元。 三、(三)其它:_____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劳动合同 甲方:(事业单位名称) 乙方:(临时工姓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聘用时间 1. 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 2. 如甲方需要续聘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进行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在新合同上签字盖章并生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随意调换或变更工作岗位。

2.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进行调整或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地点 1. 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勤。 2. 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出差或异地工作。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待遇 1. 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 2.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费。 3. 乙方享有甲方员工相应的福利待遇,具体内容详见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1.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机密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透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技术机密和其他涉密信息或数据。 2. 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劳动保护 1.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使用好与工作相关的设备和工具,注意个人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七条违约和解除 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应当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

编号:________ 2008年劳动合同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XX

一是针对当前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严重的问题,明确规定符合“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等4种情形的劳动者,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时,强调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原则,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化,以及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是通过适当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加强了对大龄就业人员等部分劳动者的倾斜保护,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并且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在对劳动者实行倾斜保护的同时,对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也作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专家表示,在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方面,《劳动合同法》有7项新规定: 一是通过以法律形式确立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满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要。

二是鼓励用人单位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允许用人单位与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 三是为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促进公平竞争,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作出了竞业限制的规定。 四是为满足用人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规定在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时,可以裁减人员,并在裁员规模和程序方面为用人单位创造了比较宽松的条件。 五是限制了用人单位与高收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和计发年限,从而降低了用人单位的解雇成本。 六是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七是增加了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

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全文

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全文 摘要: 1.引言 2.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3.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4.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影响 5.结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该法旨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亟待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劳动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2008 年劳动合同法共分为总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法律责任和附则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强调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如工资、工时、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影响 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动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该法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劳动者更加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该法对于用人单位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加强劳动管理,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最后,该法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之,2008 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08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08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进展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 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协议,是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差不多依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打算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打算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1986年国务院公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治理人员和一般工人。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要紧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关于破除传统打算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习惯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淌,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进展,劳动用工情形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庞大的变化,显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

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显现一些咨询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固,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固带来隐患。因此,有必要按照现实存在的咨询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制定劳动合同法,确实是要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行为,明确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义务,促使稳固的劳动关系的建立,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旧爱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确实是讲是“单爱护”依旧“双爱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辩的一个“焦点”的咨询题。在公布征求意见和审议中,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双爱护”,既要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爱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为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理应平等爱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只提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袒了劳动者,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束缚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使劳动关系失去平稳,最后也必定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有的甚至还认为,如果劳动合同法过分爱护劳动者,不顾及用人单位的利益,将会误导境内外投资者,中国的法律不爱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甚至损害投资者的感情,不利于我国吸引外资的政策。然而多数意见认为应当旗帜鲜亮地爱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因为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劳动力相对过剩,资本处于强势,劳动力处于弱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严峻不平稳,实践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稳。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爱护,必定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稳,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规定平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8篇)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根据《_____》的规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用____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为临时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_____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前的工资、医疗等各项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医疗终结后,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劳动保险待

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临时工要求另谋职业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时间长短、伤残程度付给乙方3至6个月本人工资总额的一次性补助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间与劳动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并按下列情况享受劳动保险待遇: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含6个月),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死亡,其劳动保险待遇与劳动合同制工人同。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发现乙方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招用条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未痊愈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反操作规程或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_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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