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校准规程中所

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实验员本人,边检测边取数据,不能搞回忆录。2.原始记录格式应规范、信息量应齐全、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

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测数据正确,实验员对自己填写的检测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

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

校准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

5.原始记录和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签字必须用中性笔由本人填写

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实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其数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校准规程,

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校准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校准员出具的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测试报告等在发给送检单位前必须由技

术负责人严格审核合格后签字,加盖本公司专用章,方可有效。

8.证书的副本保存在档案资料管理室。

9.所有证书/报告上不得有任何涂改、刮除、擦抹现象。

10.原始记录、校准证书、检测报告、测试报告应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校

准周期。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原始记录是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实录,是出具检定和校准证书的客观依据,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定站检定、校准和检测原始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检验室负责人负责原始记录格式的设计,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 3.2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应认真填写原始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和规范。 3.3质量监督员认真核验原始记录,对记录的完整性负责。 3.4质量监督员负责对原始记录的监督与抽查。 4.工作程序 4.1原始记录的内容与格式: 4.1.1检定、校准和检测记录可以依据项目的要求由检验室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批。 4.12内容包括:标题、仪器(样品)名称、型号、编号、生产厂家、样品 规格、送检单位、检定、饺准和检测时间和地点、环境条件、抽样规则、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方法依据、操作条件、标准物质、计算公式、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复核人员等。原始记录的内容应根据标准要求尽可能详尽,保证有足够的信息能再现和追溯检定、校准和检测原过程,未尽内容可在“备注”中说明。 4.2原始记录填写要求: 4.2.1原始记录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和符号,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保持整洁。数据不得涂改,确因失误需要更改时,应对整组数据“双杠”改,并在该组数据的右上方重新书写,同时签字。 4.2.2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填写,不留空白处,有效数字应与仪器设备的技术条件和检定、校准和检测项目的不确定度要求相适应,符合GB8170—87“数字修约规定”的要求。

4.2.3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中,如出现仪器设备故障或电源、水源等环境突发事故,应记载在原始记录中,并说明处理过程。 4.3原始记录的复核与签字: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束后,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对原始记录进行自查签字,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质量监督员核验检定、校准和检测过程的正确性及与方法的吻合性,不得更改原数据,如确实有误,由检定、校准和检测测人员负责更改,核验后签字。 4.4原始记录的保管: 4.4.1原始记录反映了样品的质量状况,涉及客户的利益,具有保密性。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检定、校准和检测人员应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及报告正副本,待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束后,一并交办公室保管,定期归档。除检定箍负责人、质量监督员和档案管理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未经检定站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转抄和复制。执行《保密及保护所有权程序》。 4.4.2原始记录应有唯一编号,并与报告的编号一致。 4.4.3原始记录由档案管理负责人进行管理,按年度整理归档,保存五年。查阅存档原始记录,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超过五年期的原始记录及报告应由档案管理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副站长批准后做销毁处理。

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核验制度 1.新购入的标准计量器具,必须提供原始检定记录。原始记录要正确,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并有计量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2.凡购入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器具,作为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3.领用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后,必须进行建账、登记、编号、立卡、,确定检定周期后发放使用。 4.要认真执行证书标志制度,认真核验检定证书的签发程序、签发人员资格、证书式样、标识等内容。 5.要认真核验证书中的检定数据、鉴定结果,有效日期 6.原始记录及周期检定证书要严格保管,不得丢失;送检标准仪器时,征的同意尽可能携带证书的复印件。如必须带原件,送检人员在计量检定部门验证后随身带回。 制定原则:明确检定过程中实际操作、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复核和证书签发各环节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记录计量器具检定过程及检定结果的原始凭证,它是 评价被检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技术文件,是确定计量器具能否使用的法律依据。 2、检定记录必须使用正规格式的记录纸或计算机打印。其内容必须 与被检计量器具相应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相符。 3、检定记录应保持原始状况,不要重抄。采用人工填写时,应使用 兰色或黑色墨水填写,记录的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书

写错误确需更改的,应在原字迹上划横线后在其上方或右方写上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在更改处加盖检定员印章或检定员签字。 填写时必须采用规范汉字、阿拉伯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记录数据的有效位应符合要求。 4、检定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必须使用统一的规格、式 样。填写时须使用兰色或黑色墨水,采用规范汉字、阿拉伯数字、法定计量单位,做到数据修约、正确无误,结论明确、填写完整,字迹端正、清晰、不涂改,检定、核验、主管栏签字应齐全,且应由分别承担责任的技术人员签字,并应加盖计量检定专用章。 5、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中检定员、核验员、主管人员应分别 承担如下责任。 1)检定员:对计量检定数据、检定结果的处理及出具的证书准确性负责。 2)核验员:对检定员的检定记录、检定结果的处理、出具的证书准确性和出证质量负责。 3)主管人:由部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或技师)、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等技术人员对证书负核准责任。 检修维护部热控班 2012年1月1日

检定证书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电气分场 检定证书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杨惠文 2017年01月03日

电气分场 检定证书与原始记录保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定证书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 第四条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定证书。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五条原始记录 一、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 二、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三、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四、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1、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 2、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 方; 3、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 文; 4、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 五、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定证书的依据; 六、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定证书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 第六条检定证书 一、检定证书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为准,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涂写; 二、检定证书单应打印清晰,内容完整;结论确切,全部数据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三、根据国家颁布的计量检定规程,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四、核检员应认真审查检定员是否严格执行规程,核检证书上所列数据与原始记录是否相符。 五、检定结果与检定证书必须由该项检定证的检定员和核检员签字,并由专工复核,方可签发,严禁无证人员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

计量检定(校准)管理规程 1.目的:确保关键计量设备达到规定的准确度、灵敏度及稳定度并符合预期要求。 2.范围:计量器具流转的全过程。 3.责任人: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计量设备使用人员。 4.内容: 4.1 计量设备的分类管理: 4.1.1企业应根据计量检测管理的要求和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区别管理,全面监督”的管理办法。计量设备由计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编写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对计量设备进行统一编号,按编号将计量设备登记,编制“计量设备管理台帐”。 4.1.2计量设备均须按A、B、C三类管理方法进行分类管理。 4.1.2.1 A类计量设备:企业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标准器及标准物质),<<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的,并列入强制检定计量设备管理目录的计量设备列入A类管理。 4.1.2.1 B类计量设备:用于产品质量检测、工艺控制检测中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设备,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经营管理等方面所使用的计量设备,以及其它对数据有准确度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器具等列入B类管理。 4.1.2.3 C类计量设备:固定安装与设备配套难以拆装的计量设备,对计量数据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设备,性能稳定不易变化的、低值易耗损的计量设备,国家明令允许一次性使用的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设备列入C类管理。 4.2.计量设备性能的确认: 4.2.1企业可以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及具体使用情况,对不同管理类别的计量检测设备,分别采用检定、校准、验证的方法进行管理,以确定计量检测设备的性能是否符合预期使用要求。 4.2.2对有强制检定要求的计量检测设备,必须由上级计量部门定时、定点检定;其它计量检测设备可根据计量设备管理目录、技术指标或是否处于满足预期要求的状态进行确认和评定。 检定、校准和验证的比较表

《关于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规定》(讨论稿)

《关于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规定》(讨论稿) 各有关单位: 请在接到《关于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规定》(讨论稿)后务必在四月底前将反馈意见回复到计量处邮箱。 ( 邮箱地址: nmjlc@https://www.360docs.net/doc/4519217897.html, ) 内蒙古质监局计量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规定 (讨论稿) 为使我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和校准证书能够具有顾客所需的足够的信息、使用的原始记录具有追溯性和可复现性,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作出如下规定: 一、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一律使用 A4 纸型,210 × 297mm (宽×高)。 1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封面要求的信息 封面信息和格式见附 1 、附 2 。 (1) 在检定单位名称之上须用相近字体的蒙文标出检定单位名称和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样; (2) 文字编排依照附件 1 、附件 2 格式式样,字体字号推荐:“检定单位名称”用黑体二号加粗字;“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用黑体一号加粗字;“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和“ EMAIL ”用黑体五号字;其他中文用黑体小四号字; (3) 除“批准人”“核验员”“检定员”等签字处必须手写外,建议其它部分使用计算机进行打印;如手写,字迹应工整清楚,并不得涂改;

(4) “检定专用章”应采用钢印; (5) “证书编号”由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本单位的管理需要自行编制; (6) “检定依据”栏应填写检定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编号; (7) 需要在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上加注机构标志的,机构标志应加注在封面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对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封面采用防伪技术,但不应破坏封面的整体格式式样; (8) 个别申请检定的客户确需中英文对照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承检机构可以出具中英文对照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其封面可参照附件 1 、附件 2 规定的格式式样进行印制); (9) 对中英文对照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容存有歧义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 2 .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信息 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格式及内容按有关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填写,至少还要包含如下信息: (1) 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名称、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 / 最大允许误差和检定证书有效期; (2) 计量标准证书的有效期; (3) 检定环境条件; (4) 检定规程规定给出的测量结果并说明该结果是直接检定的测量结果还是经修理或调试后的测量结果; (5) 标明“第×页共×页”; (6) 空格处加“ ----- ”或“ / ”; (7) 结尾处加“以下空白”;多页证书加骑缝章; (8)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号。 注:对于内部顾客证书可以做适当的简化。 二、校准证书 校准证书一律使用 A4 纸型,210 × 297mm (宽×高)。 1 .校准证书封面要求的信息 封面信息和格式见附 3 (1) 在校准单位名称之上须用相近字体的蒙文标出校准单位名称和校准证书字样;

计量检定原始记录及证书合格证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检定、校准人员对所出具的原始记录和证书的准确性负责,核验人员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所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核验。 第二条原始记录、证书格式的设计应按照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和计量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尽可能保证检定现场信息充分,便于数据追溯。数据修约处理应符合GB/T8170-2008《数据修约规则》的要求。记录的修改应采用杠改,保全修改前信息,修改人应在修改处签名。 第三条凡经实验室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均应有原始记录及检定、校准证书副本(电子版),经授权核验员审核后,由资料管理员保存,年底整理后送资料室归档,管理期限不少于3个检定周期。 第四条向上级法定计量单位送检获得的检定证书原件统一由质量部存档,实验室需要时可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计量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由检定员填写并出具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由核验员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字后发放。 第六条编写、审核证书(报告单)各级人员应负下列责任 (一)检定员编写检定证书时应做到书写整齐、字迹清晰、数据完整、结论正确、签注全名,应加盖检定机构印章。 (二)报告编写人对整个试验报告负全责。 (三)报告审核人应把好质量关,确保报告完整无缺,结论正确。 (四)上述检定证书或报告单经审核后,必须加盖检定、校准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出具证书以印錾、印钳形式的,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原始记录属于机密资料,不许随便转借、复印、传阅,杜绝丢失、泄密等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未经审查出具的报告,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原始记录有误、证书有误、签字不全、检定标签丢失等现象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测量设备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测量设备,确保测量设备充分满足预期使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测量设备确认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程序采用GB/T-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定义。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装备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建立企业计量标准; (二)装备工程部负责测量设备周检和抽检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和入库检定工作,保证测量设备周检率达100%,确保测量设备的准确性。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职责: 各使用单位负责测量设备的按期送检,并保护好相应标识。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计量检定或校准

(一)装备工程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经济节约的目的,建立本企业计量标准装置,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二)处置计量检定的职员必须经上级政府计量部门查核合 1 格,持有检定员证书,每一个检定项目至少有两名检定人员; (三)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有国家检定规程按照国家检定规程执行,没有国家检定规程,装备工程部负责自编校准规范。 第七条丈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和入库检定 (一)每年十二月份,装备工程部依据计量法规文件,结合本公司测量设备种类、级别及使用环境,编制下年度周检计划。每月的月底,装备工程部根据年度周检计划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发月度周检计划; (二)各单位根据装备工程手下发的月度周检计划,安排职员按时拆卸送检(送标准室)或准备在线检验,各检测点的配备数目应能保证周检的正常进行;

(三)对外送检的计量标准器、强检计量设备及工作用丈量设备(需委托的),由装备工程部集中送检,其检定证书由装备工程部同一储存; (四)本公司自行检定的测量设备,由计量检定人员根据周检计划组织检定; (五)收到各单位送检的测量设备后,检定人员应按时完成检定任务,检定完毕,通知送检单位及时取回。年底由计量管理员做好周检统计汇总; (六)丈量设备的送检与取回,双方要履行交接手续,并填写《丈量设备送检清单》; (七)凡规定只作首次检定的、已办理封存的、以及列入 C类管理的测量设备,均不列入周检计划,不执行周期检定; (八)对不易拆卸的测量设备,可在备注栏内填随机检修,在设备检修时检定,如当月未实施检定,应检数列入实检月份; 2 (九)因出产缘故原由招致不能执行周期检定计划的丈量设备,使用单位应以书面方式告知装备工程部标准室,由标准室检定职员确认后适当延长检定周期,但延长周期不准超过规定周期的一半时间;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检定任务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有关技术机构执行规定的检定任务,出具检定证或加盖检定印,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量检定印、证包括: (一)检定证书; (二)检定结果; (三)检定合格证书; (四)检定合格印: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 (五)注销印。计量检定印、证的规格、式样、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条计量检定印、证上使用的代号,按照全国行政区划编排。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被授权单位的,由授权单位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代号,由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件,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 第六条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七条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 第八条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必须字迹清楚、数据无误,有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检定单位印章。 第九条检定合格印应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检定合格印、应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计量检定印,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定点监制。定做计量检定印、证,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证明。 第十二条对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规范计量、测量器具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各计量和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性,以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范围内贸易结算和各装置间核算的计量器具 三、责任单位 质检科结算大厅生产技术科各使用生产车间 四、工作程序 1、各单位的职责 1。1 质检科对本公司计量器具实施联络回来后相关部门检定统一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1。2 生产技术科是全厂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1。3 各使用车间、岗位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或送检。 1。4 电仪车间是负责计量器具的检查、维修.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计量器具的重要性,准确性的要求,对计量器具实行A、B、C 分类管理。

2.2 本企业凡列入计量器具台帐并构成在用或备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2。3 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三种台帐。 2。4 使用部门或使用者应在计量确认间隔内使用,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校准,如发现超差或故障,应立即报告或送检。 2。5 对大型、精密、关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精心使用和维护保养. 2.6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或控制计量器具故障或事故的发生,保证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7 计量器具必须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8 对某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经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后,仍不能达到该器具的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以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2。9 对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按要求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与考核,量值溯源、检定、校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员证书,持证上岗。 2.10 计量标准器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周检合格率为计量考核指标。 3、相关文件 《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确认间隔 管理规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管理标准》 4、相关计量记录 《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检定记录》。 五、附则

原始记录证书及印章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证书及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企业计量管理的相关工作,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传递的一致性、准确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量监督管理提供准确的检定、校准数据和结果,参照国家相关部门标准规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范围:检定、测试、比对、修理、环境条件参数等计量器具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各类记录,出厂检验,进厂验收、样机测试等记录。 2.证书范围:检定证书、校准证书、考核证书、检测结果通知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型式批准证书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3.所有原始记录和证书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原始记录要求格式规范、信息量齐全、数据真实及数据处理正确;填写、更改、签名及保存符合相应规定;原始记录书写部分要求字迹清晰、工整,计量单位统一,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使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5.证书的格式、签名、印章及副本保存等符合相关要求;检定和校准证书结论正确,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6,原始记录不允许随意改动,按照相关要求更改时必须先划去原数据,在划处附近区域填写上修改的新数据并由修改人签字。 7.企业相关原始记录及证书未经批准严禁外借。经核实因工作要求需要办理外借手续的应经分管领导批准;企业部门之间及内部员工需要借阅时应遵循相关文件控制程序。 8.使用过程中严禁在原始记录及证书上乱涂。

9.经企业作废的原始记录及过期失效证书应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回收,根据相关要求加盖企业作废印章或上交相关主管部门,严禁在现场存放任何过期、作废及失效版本的相关证书和原始记录资料原始记录必须归档保存。保存三年后方可报废销毁。 10.原始硬录及证书管理人受应严格遵循上述管理规定,确保企业产品相关的计量原始记录及证书等资料能够科学、规范的管理使用,违者将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计量实验室八项管理制度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计量法》及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并负责本专业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切实验操作必须按检定规程进行,对不符合实验操作条件的项目、任务有权声明谢绝。 3 、仪器、仪表按专业项目分管到人,实行专人管理。 4、实验室管理人员由计量检定人员担任,负责计量标准器及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计量检定员和核验员分别负责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核验,同时要对标准器和工作器具进行妥善保管、维护以及保证检定证书和原始记录的正确、完整。 5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该项目的检定员证件方可上岗工作。 6、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计划内检定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对计划外和临时性任务应根据急件优先的原则,给予适当处理。 7 、实验室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器需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计量标准器实行专人负责、保养、维护、保管制度,确保其技术状态完好; 3、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期送检,保证送检率、合格率达100%,无有效合格证的标准器禁止使用; 4 、计量标准器须持有相应项目检定员证书人员方可操作: 5 、计量标准器故障,更新及报废由检定员及时提出问题,由单位逐级向中级主管部门审报办理; 6 、检定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检定规程,确保标准器安全、可靠运用。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1 、标准器应按照传递网络,严格进行周期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的标准器一律视为失准,严禁使用。 2 、新购置的标准仪表、器具要认真做好登记、验收工作,并送上级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 、送检标准器具时,要根据仪器有关要求,装入专用的防震箱内装运送检,防止碰撞,以免损坏。 4 、对非强检的器具也要制定检定周期按计划进行送检。 5 、为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示值准确统一,对所辖计量器具要按规程要求结合大小修周期合理安排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必须认真执行. 6 、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95 ℅,标准计量器具的送检率、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 7 、对报废的仪器、仪表要履行报废手续,并做出明显标识,以防误用。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规定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_____________ 修订状态:A0 分发号: 审核: 日期:编制: 日期: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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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计量检定印证实施管理,保证计量检定印证的质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计量检定印证的管理。 3职责 3.1本公司计量检定印证由计量中心负责管理。 4工作程序 4.1计量检定印证种类 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检定印证有: G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b)计量检定专用章。 4.2计量检定印证的设计 4.2. 1本公司所用的计量检定印证格式山计量检定员负责设计,经质量总监审核批 准后使用。 4.2.2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包括下列内容: G计量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制造商; b)检定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等); c)检定结果和检定结论; d)检定日期和有效日期; e)检定人员、复核人员签名。 4.3计量检定印证的出具 4. 3.1经检定合格的汁量设备,山il•量检定员按照讣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计量检 定证书。计量检定员必须经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的 “计量检定员证”。 4. 3. 2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必须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电脑打印,证书应字迹清楚、

内容齐全、数据无误。填写错误必须换发新证,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4. 3.3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应山计量检定人员、复核人员签名,并加盖计量检定专用 印章。 4. 3. 4计量检定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残缺、磨损、字迹不清的印章必须停止使用。 4.4计量检定印证的管理和监督 4. 4. 1本公司计量检定印证由计量中心保管。 4. 4. 2计量中心主任应不定期地对计量检定印证的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检查计量检 定员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齐全、计量检定专用章 是否完好齐全。 4.4.3下列行为构成不合法行为,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a)伪造检定数据的; b)出具错误数据造成损失的; c)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d)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汁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e)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检定的; f)伪造、盗用计量检定印证的。 检定(校准)精测室的测量环境应满足相关技术规范(产品标准、检测规范、计量检定规程、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 5相关文件 原国家计量局《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6相关记录 6. 1计量检定证书 7附录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篇一: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国家量值传递的统一,保证计量工作的质量。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准确数据。接受社会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原始记录及证书必须由持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检定人员出具。检定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经上级考核合格。 2、从事计量检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计量法规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出具计量检定数据,并对出具的检定数据真实性负责。 3、原始记录及证书的印制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器具检定规程项目要求。内容包括:计量器具名称,名牌参数,检定日期,有效日期、结论、检定人员、审核人、主管人。 4、原始记录及证书除项目齐全外,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和符号应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单位和符号。 6、审核人员必须按照检定规程规定按期对检定人员的检定记录、证书、计量数据和检定结果进行复核。 1 7、从事检定、核验的工作人员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8、经检定、核验后的检定证书加盖主管章并加盖计量合格印后方可生效。 篇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指原始

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保证会计核算基础环节的有序、正常和高效。主要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和填写方法;其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和反馈要求;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有关人员对原始凭证记录管理的责任等。 原始凭证 含义 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 它不仅能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工作令号、购销合同、购料申请单等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并据以记账。 种类 1、按照来源不同分类: (1)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同外单位发生经济往来事项 2 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发票、飞机和火车的票据、银行收付款通知单、企业购买商品、材料时,从供货单位取得的发货票等。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由本单位内部经办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开工单、成本计算单、出库单等。 2、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手续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计量技术管理原始记录标准

计量技术管理原始记录标准 1.1.1依据规程、规范进行检定、校准时应将检定、校准对象 的名称、编号、型号规格、原始状态、外观特征,测量过程 中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或检测的日期和人员、当时 的环境参数值,计量标准器提供的标准值和所获得的每一个 被测数据,对数据的计算、处理,以及合格与否的判断,测 量结果的不确定度等一一记录下来,形成检定、校准的原始 记录。 1.1.2原始记录必须是实时记录,不能事后追记或补记,也不能以重新抄过的记录代替原始记录。必须记录客观事实、直接观察到的现象、读取的数据,不得虚构记录,伪造数据。 1.1.3原始记录必须包含足够的信息,包括各种影响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因素在内,以保证检定或校准实验能够在尽可能与原 来接近的条件下复现。 1.1.4记录格式

原始记录不应记在白纸,或只有通用格式的纸上。应为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分别设计适合的原始记录格式。原始记录的格式要满足规程或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需要记录的信息不得事先印制在记录表格上。但可以把可能的结果列出来,采用选择打√的方式记录,如□合格□不合格。 1.1.5记录识别 每一种记录格式应有记录格式文件编号,同种记录的每一份上应有记录编号,同一份记录的每一页应有共×页、第×页的标识,以免混淆。 1.1.6记录信息 记录信息应包括记录的标题,即“××计量器具检定或校准记录”;被测对象的特征信息,如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外观检査记录等;检定或校准的时间、地点;依据的技术文件名称、编号;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信息,如设备名称、编号、技术特征、检定或校准状态、使用

前检查记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每个项目每次测量时计量 标准器提供的标准值或修正值、测得值、平均值、计算出的 示值误差等;如经过调整要记录调整前后的测量数值;测量 时的环境参数值,如温度、湿度等;由测量结果得出的结论, 关于结果数据的测量不确定度及其包含概率或包含因子的 说明;以及根据该记录出具证书(报告)的证书(报告)编 号等。 记录的信息要足够,要完整,不能只记录实验的结果数 据(如示值误差),不记录计量标准器的标准值和被测仪器 示值以及计算过程。 1.1.7书写要求 记录要使用墨水笔填写,不得用铅笔或其他字迹容易擦 掉或变模糊的笔。书写应清晰明了,使用规范的阿拉伯数字、 中文简化字、英文和其他文字或数字。术语要与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规程、规范等方法文件中的术语一致。如有超出上述规范、规程的术语,应给予定义。计量单位应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篇一: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计量标准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最高计量标准 的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最高计量标准的周期检定、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 2术语 计量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准确度等级,作为检定依据用的计量器具或物质。 3职责 3.1 计量室负责管理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4 工作程序 4.1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交流数字电表标准装置。 4.2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由计量室负责请上级计量部门检定、考核认证,并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粘贴最高标准标志。 4.3 公司最高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使用说明书、各种原始记录(如:检定证书)等资料由计量室统一归档管理,周期检定合格证书必须终身保存。

4.4 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存放在恒温、恒湿、无振动、无腐蚀气体的室内,设专人保管、使用和维护。 4.5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必须按检定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100%,合格率须达100%。 4.6 不准用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进行生产测试,不合格的或超期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4.7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考核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经上级计量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具进行量值传递、检定工作。 4.8 质量责任 4.8.1 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未按时送上级计量部门周检由计量室负责。 4.8.2 因使用和维护不当,造成计量标准器具损坏,由使用保管责任人负责。 4.8.3 计量标准器具发生事故,计量室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部长和质管中心主任,保护现场,进行分析,并严肃处理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6使用记录 不需用 篇二: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3篇)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以下简检测设备)进行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并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制造过程中与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检测设备的控制,包括过程及成品的检测设备。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与控制。 3.2总经理负责设备的审批。 3.3品质部负责设备的验收、日常监督管理、周期检定、标准器档案的建立。 3.4车间等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计量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4、工作程序4.1检验设备的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维修技术标准、工艺及产品的检验确定的监视和测量要求配备所需的监视量装置,并使这些装置的精度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为产品制造符合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使用部门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负责购买。 包装有效性、整机完整性、零备件数量、随机附件、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装箱单及有关资料和外观检查。 4.3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 (b)非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由质检科依据国家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周期;

(c)品质部负责制定《检测设备周期校准、检定计划》并定期关往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检定; 4.4领用检验设备器具时,由工具室人员填写收发记录,使用人员签名,经质检科批准后领用。 4.5测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防止丢失、破损。 4.6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 4.7检验设备使用 (a)合格证(绿色):计量检定合格者; 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无法检定,经比对或监定知用者。(b)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仪器设备,丧失非检测功能;但检测所用功能校准合格者:非检测所用量程度不合格:但检测用量程精度合格者:降级使用者 (c)停用证(红色);损坏和检定不合格者;性能无法确定者。 根据检测设备的使用要求及实际状况对设备进行调整和再调整;调整和再调整由具备资格的指定人员进行,并按设备本身的操作要求进行调整。 4.8操作人员培训及资格 使用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技术条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经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4.10检测设备的维修和报废 检测设备由质检科负责,需要修理的检测设备由品质部安排进行检修,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校验管理制度(二)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的岗位管理制度、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量值溯源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有计量标准的实验室的管理。本制度符合 JJF1033-2008要求。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保证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公正、准确、可靠。 1.1 计量实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条例, 了解计量检定和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技术状况。 1.1.2 负责对本部门人员工作量进行统一调配,并对本部门检定人员 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审核、检查。 1.1.3 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标准器的管理和使用,技术资料的归档 及工作进度,室内外卫生,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4 负责对检定/校准证书的批准签发。 1.2 计量标准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2.1 计量标准负责人应按专业项目分工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的计量特性的研究、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负责指导该计量标准的检定员量值 传递,解决技术难题。

1.2.2 计量标准负责人对所负责计量标准项目筹建、维持正常运行、 持续改进负责。 1.2.3 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 理操作技能,了解该专业的最新发展趋势。 1.3 检定/校准和校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1.3.1 检定人员应按专业分工负责专业的量值传递,计量测试和检修。 1.3.2 检定人员对所从事的检定项目、出具的数据负责。 1.3.3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理论,掌握计量检定和修理操作技能,并持 有从事该项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员证。 1.3.4 认真执行周期检定制度,确保本实验室计量标准器具的量值准 确。 1.3.5 严格按检定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按质按期完成检定(校 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检定项目和改变检查方法。 1.3.6 严肃认真地做好检定测试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检定证书及其它 表格的填写,做到数据正确无误,字迹清晰,书写端正。 1.3.7 做好计量器具特别是计量标准器的日常保养及周期保养,使仪 器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3.8 负责仪器、设备、标准器、资料、零备件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3.9 校验人员应认真对检定人员出具的检定证书、原始记录进行核 实,纠正错误,对数据处理、检定/校准证书的正确性负责。 1.4 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4.1 资料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并使其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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