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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4第2页患者膳食管理制度

1.患者的膳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开写或更改膳食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

养部和配膳员。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要予以协助。

3.开饭时工作人员应洗手、戴口罩,保持衣帽整洁,携带配餐记录,并严格执行饮食查对

制度。

4.注意食品保温,及时准确地将饭菜送到患者床旁,保证患者吃到热饭菜。

5.观察患者进食情况,必要时协助患者进食,注意饮食习惯。对食欲不佳的患者设当鼓励

进食,必要时增加进食次数,以补充营养。

6.每餐核对避免差错,特别对食用治疗膳食的患者,要讲清目的,取得患者合作。

7.家属送来的食物必须经过人员检查同意方可给病人食用。

8.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及时向营养部门反馈。

患者财务管理制度

1.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患者住院期间的财务不受损失、错乱或遗失,避免病人自带

利器而发生意外,以及保证患者住院期间的物质需要。

2.患者入院后所带物品、钱币应分别清点、登记,经手人和护送人要核实签名,然后由总

务护士负责保管,存取应详细登记;所支付的钱、账目应详细记录,并保存单据,以备查证。

3.财务保管单上应注明病院衣服的颜色、新旧,对保管的衣服要定期洗晒、清理,防治虫

蛀、霉烂或遗失。

4.患者出院时,应根据财务保管单与接病员者一一点清,并双方签字存入病历保存。

患者吸烟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的烟,由指定的护理人员统一保管,病员不得私自保管烟火,以免发生意外。

2.患者吸烟费用,由病员零用金开支。

3.因特殊情况不能吸烟者,医护人员应作耐心的解释。

4.禁止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患者外出检查制度

1.遵照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核对拟施项目的准备事宜完成情况,对重症患者要请主管医

师实行可行评估后,方可离开病区外出检查。

2.送病人外出检查时,耐心向病人讲解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3.对待病人及其家属,特别是动作缓慢及年老体弱的病人,要礼貌、热情,有爱心。

4.准确、及时地将病人护送到检查科室,检查完毕后及时将病人送回病房。

5.运送病人过程中,根据病人的病情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病人聪轮椅或推车上摔下,

并随时观察病人的反应,保证病人检查途中的安全。

6.送病人检查途中,负责保管好病历等文件资料,不能擅自将病历交给病人或其家属,确

保病历等文件资料的保密性。

7.离院外出检查应遵循医院相关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我院为专科医院,未设定有独立的传染病诊室,只设置有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指定本制度。

1.我院门诊大厅的咨询,导诊台为来院病人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2.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人员应指导发热,腹泻病人就医,并负责体温检测及防护,对其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主诉、体温、去向等详细登记。

3.分诊点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

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各科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

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

5.经各科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钦州市指定医院门诊就

诊,对肠道病人就诊,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街道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规范做好特定传染

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分诊点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对我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分诊点应当及时按照钦州市卫生局的规定将病人转诊

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做好转诊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

9.医院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10.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内容包括

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11.医院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出诊制度

1.我院已加入120,120系统按钦州市120指挥中心统一安

排,本出诊制度特指精神科出

诊,其他科急诊出诊按急诊工作制度执行。

2.精神科出诊联系:上班时间为医务科(电话:0000-0000000),休息时间为院总值班(电

话:0000-0000000)。个人或科室接到出诊联系的,要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3.当接到出诊请求或要求出诊电话时,应问清地点、姓名、联系方式及疾病基本情况、要

求出诊目的,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派人出诊。

4.到出诊地点后,应立即了解病情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理。要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征得亲

属(监护人)的同意并签名备查;采取强制措施时,要注意防范意外发生。如出诊人员不能处理时,要告知请求出诊人,必要时请110前来处理。

5.参加突发事件出诊任务时,要服从现场指挥,协同其他人员做好精神心理方面的处置工

作。

6.出诊接回精神病人时,途中要密切观察病情,注意做好意外防范工作。病人到院后要协

助值班医师、护士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7.出诊科室派出人员设立临时负责人,其他人员要服从临时负责人的指挥、安排。

住院部工作制度

1.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及门诊部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部办理出入

院手续。

2.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出院前一日由病区通知住院部。住院部进行核算,开具账单。

病员或家属在住院部结清医疗费后,将账单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3.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

耐心解释,并登记地址和电话号码,请其待床住院。

4.住院部设置住院病人登记本,并经常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5.住院部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店庆,

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1.绿色通道为院内急危重病人快速高效的服务系统。

2.绿色通道负责人:急诊科主任。

3.门急诊护士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丰富临床经验,对急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医生进行抢

救。其他相关科室人员被呼叫参加抢救时,必须在5min内到达指定抢救场所。

4.急危重病人由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组织抢救。遇有成批病员,严重复合伤等突发事件时,

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按《广西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5.各级绿色通道医务人员要训练有素、技术娴熟、职责明确、坚守岗位,能胜任抢救各种

危重病人的需要,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6.急诊抢救室为抢救危重病人的专用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一切抢救物品实行“五定”制度

(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检查、定期消毒),保证抢救病人使用。

7.在抢救危重病人时,抢救班护士应主动观察病情,准确执行医嘱,医生口头医嘱要准确、

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后执行,及时记录。

8.绿色通道各相关医技窗口张贴绿色通道病人优先的标识。

由门急诊护士在检查单上盖

“绿色通道”章,并发放“绿色通道”卡,保证各项措施优先。

9.对危重病人实施先抢救后挂号,先用药后付费等便捷措施。

10.所有检查由专人(工勤人员、抢救护士)护送,所有医技、病房等相关科室保证绿色通

道的畅通。

精神病人入院制度

1.首次住院的必须经精神科主治以上(含主治)的医师检查确诊并征得病人亲属(或监护

人)同意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对于诊断不明疑似精神病需住院观察明确诊断的,要告知其亲属并征得同意后才可办理住院。

2.病人住院需持有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及相应的各种知情同意签字书、门诊病历等,如护送

人不是病人的直系亲属的,先由护送人代签各种知情同意签字书,过后及时叫病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补签。

3.住院部根据各精神病房的床位使用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病房取得

联系。住院部留下家属(或监护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号码等。

4.遇危重病人,住院部可先通知病房备好床位和一切抢救物品,并将病人及时收住院后再

补办手续。

5.病人进病房时,值班护士应热情接待,并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体重等,做好记录。如

发现异常则通知医师。

6.病人入院一律更换衣服,统一穿着病员服。更换衣服时,要注意检查病人身上有无危险

物品。将换下的衣裤及检查出的物品一并交还护送人,所留物品登记在财物保管单上,值班护士与护送人共同签字备查。

7.病人入院时可带生活用品、软底鞋、袜子、内衣及防寒衣服,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钱、

票证等不能带入病房。

8.值班护士根据病情安排床位,并向病人介绍病房情况、病房生活制度等,以使病人尽快

熟悉环境。

9.如是危重病人入院,则先行抢救后再办上述手续。

10.医师应详细采集病史,充分了解病情,并履行告知义务。

11.对于不合作病人要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征得护送人同意。对于兴奋躁动病人,必要时工

作人员可协助家属送病人入病房。

精神科首次就诊工作制度

1.精神科首次就诊,先在挂号室登记挂号,建立大门诊病历,由分诊工作人员带到相关科

室门诊就诊。

2.接诊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家属或陪同人员看管好病人,严防意外事件发生。对于

兴奋躁动、冲动、木僵等重症精神病人优先安排就诊。接诊医师应热情接待,仔细询问病史,认真做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严禁做不必要的大检查。

3.医师按病历书写要求书写精神科门诊病历,要求书写完整、诊断准确,不能确诊者也要

写明初步诊断意见,医师要签全名。

间应注意的事项、服药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等都应告知家属,并做好相应记录。

5.发病期的精神病人就诊,原则上应收住院治疗;对于难于看管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在征

得家属或陪同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科先安排入住病房后再办

理门诊病历和入院手续,门诊病历由病房接诊医师书写;家属或陪同人员不同意住院的要注明并签名备查。

6.病人门诊三次应作出诊断,三次以上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请上级医师会诊。接诊后发现

不是精神科疾病的,应写简要的病情记录后,主动介绍到相关科室就诊。

7.对涉案和涉及法律问题的就诊者,要及时请求报告。

8.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病人隐私制度,尊重精神病人合法权益。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的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

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征求患者及家属的意见,改进病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

有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精神科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设备应简单,物品定位放置,并保持清洁。病房内保持安静,严禁放置危险物品。

2.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检查危险品及病房各种设施的安全性。

3.病房门窗、点灯、床和桌椅等设备,如有损坏应立即通知总务科安排人员前来修理。未

修理好之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4.病房大门、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储藏室等在进出时要随手关门并锁好,不准病人

任意出入。工作人员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组织寻找,防止落到病人手中而发生意外。

5.病人入病房,可携带日常生活用品和换洗衣服、软底鞋。食品交值班护士由病房统一管

理,定时发放。病人的眼镜、假牙在监护下使用。其他一切危险物品如刀、绳和贵重物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4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1.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2.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3.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

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4.任何医疗文件非经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携带出病房。病人外出会诊或转院时,

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5.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6.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

归档。

7.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

查阅。

8.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

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

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

品,以保证供

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3.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四)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1.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2.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3.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4.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设主任、副主

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收费室、挂号室、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功能科)等应接受门诊部的协调管理,门诊部应经常与各科室协调、沟通,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问题。

2.各科主任、副主任负责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

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3.各科医师、护士在门诊工作期间,在医务科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

通知医务科和门诊部,以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4.门诊医师要相对固定,轮换不宜过快。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科室,必须安排好人

员。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担任门诊工作。

5.医师对病人要尽快做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凡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

确诊或疗效不显著,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视诊或请主任医师会诊。

6.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医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或专家门诊。

7.对于兴奋躁动病人、重病人、高烧病人、65岁以上病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优先安排就

诊。

8.门诊医师对病人要详细询问病史、进行认真体格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不得随

意涂改,各科负责医师或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9.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

围。

10.门诊各科与住院部和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

人住院治疗。

11.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上级要求建立相应诊室(如

发热、肠道门诊等)。各科要做好疫情报告和慢病报告。

12.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和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做好首诊

负责。分诊护士要维持好候诊秩序,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13.门诊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精神卫生、卫生防病、计

划生育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14.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保证、费用合理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

理治疗、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15.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来的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6.导诊护士做好门诊病人的引导工作,关心和帮助危重、老弱、残疾病人的就诊,协助兴

奋躁动、不合作精神病人就诊。

门诊诊室工作制度

1.门诊各科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2.各临床科室根据门诊工作量,安排好人员参加门诊工作;门诊人员要相对固定,轮换人

员时应报告门诊办公室。精神科门诊由精神科病房按门诊排班人员出门诊,心理卫生中心由临床心理科自行派人出门诊。门

诊导诊、分诊人员要维护好就诊秩序,杜绝围医候诊现象。

3.各科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度,凡挂了本科号的病人,诊室要负责接诊,如果经珍视检查

后,不属于本科病人的,请到相应科室就诊;门诊各科在珍视前一律不得推诿病人。4.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出门诊,必须经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诊治工作,其所珍视的病人、

书写的记录、开出的检查单及厨房,必须经本院的带教医师审查签名。

5.门诊各诊室要保持整齐和清洁卫生,用具、器械等要定期消毒,接诊疑似传染病的要做

好消毒隔离、登记报告工作。

6.门诊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按时开诊;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

闲谈、不得办私事。

7.门诊诊室工作人员要注意仪表、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廉洁奉公;不得冷落歧视病人;

严禁以医谋私、收受红包及拿回扣等。

预约门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科学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1.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2.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3.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 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4.任何医疗文件非经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携带出病房。病人外出会诊或转院时, 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5.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6.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 归档。 7.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 查阅。 8.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 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 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 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医院严重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

XX医院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工作,根据《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特制定《XX 医院精神障碍报告与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报告和管理。 第二条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病种包括: (一)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二)精神分裂症; (三)偏执性精神障碍; (四)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五)双相障碍; (六)精神发育迟滞; (七)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精神障碍病种。 第三条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应由心理卫生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精神科执业医师在医疗场所作出。 第四条我院暂无相应执业资质的医生,各临床医生只能作出“精神行为异常查因”诊断。 第五条精神行为异常查因排除酒精、药物等原因后,定为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各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建议其到xxxx (咨询电话:xxxxxx ;地址:xxxxx )确诊或请精神科执业医生会诊。 第六条门诊接诊或住院主管医师为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的责任报告人。

第七条需请精神科医生会诊的,需同时报告医务科和防保科,由医务科负责联系会诊事宜,防保科负责跟踪会诊落实情况和会诊结果。 第八条确诊为: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责任报告人应完整、全面填写《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卡》,报卡时填写确诊医院名称和医生,并应在3 日内发送给防保科,防保科工作人员在收到《深圳市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卡》后3 日内通过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第九条防保科应当定期对本院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精神障碍公共信息。 第十一条各科室和信息责任报告人应做好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二条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防保科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的帐号和密码。 第十三条公安、司法等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或者使用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材料的,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工作证件。 2015 年4月8日

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 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精神病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7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五) 平均每床至少有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3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 洗胃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 气管节开包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分光光度计自动化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荧光光度计 血小板计数仪 pH计 自动稀释器恒温箱 干燥箱分析天平 离心机超净操作台 电动振荡器电冰箱 X光机脑电图仪 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 B超眼底镜 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 体疗设备电休克治疗仪 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仪

音乐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机 电视机录音机 扩音机储存柜 紫外线灯蒸馏装置 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条 被子条 褥子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面盆 1个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病医院设置基本标准

: 精神病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20至6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精神科病房(男、女病区分设)、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精神科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至少有6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2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 洗胃机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气管切开包 静脉切开包导尿包

灌肠器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PH计 血球计数仪离心机 自动稀释器电冰箱 干燥箱X光机 B超脑电图仪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常用处置器械药用天平 储存柜器械柜 电休克治疗仪体疗设备 电视机录音机 紫外线灯蒸馏装置 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1.2条 被子1.2条 褥子1.2条 被套2条 床单2条 枕芯2个 枕套4个 面盆2个 痰盂或痰杯1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7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五)平均每床至少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3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对本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保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⑴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⑵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剂、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

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每月底组织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七、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医护人员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九、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在每年年初填写“年度麻醉药品使用数量申购单”报市药监局核定批准后,每季度从麻醉药品指定的经营单位巢湖市医药公司按临床需求量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购单”购买,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是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由经营单位专人负责押运、防止 丢失、被盗。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是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文山德惠老年病医院麻醉精神药品 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补充规定》 4、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5、医院药剂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5.1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5.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5.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5.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5.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5.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5.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5.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5.1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

度 5.1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5.1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1.1 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5.1.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1.3 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5.1.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1.5 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1.6 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

精神病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归档。 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查阅。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药品管理制度 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按规定每 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品,以保证供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被服管理制度 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会 客时交家属带回。 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因治疗需要外出时,所需衣物统一由病房管理。 开放病房病人财务一律由病人自己保管。啊啊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是医疗工作的第一线,由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工作。门诊部 设主任、副主任和护士长各一名,具体领导和组织门诊各项工作。门诊药房、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凡在精神病院工作的每一名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调动、委派,不服从分配而无正当理由者,经院办研究处理。 二、上班期间不许迟到、早退、空岗(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不请假空岗罚款200元)。副职向院一把手请假,科主任向主管领导请假,职工向科负责人请假,请假必须要写假条,假条交院办做考勤用。医疗护理按时交接班,遇有及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结婚、生老病死)等,医疗护理科室必须向主任、护士长请假有假条,假条由科负责人交给院办做月末考勤之用(医护必须要对位),平时不准擅自替班,工作期间不许玩手机,周末、夜班、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保安、行政值班必须按照规定到岗(违者罚款100元,出现责任自负)。旷工不请假扣当事人2天工资,事假、病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必须穿白大衣、佩戴名签,不许穿白大衣出院外(工作需要除外,违者罚款50元) ,各科室要搞好安全卫生工作,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乱串科室(违者罚款50元),不许玩扑克、打麻将(病房医护陪患者玩除外),不许工作期间玩手机,不许上网玩游戏、炒股票和上级部门规定不许浏览的网站等(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放假一个月。禁止上班酗酒,谩骂领导、(违者通过院办研究放假一个月以上不开支并处罚500元)。 四、要随时保持好科室、病房的卫生环境,病房里的医疗垃圾要按照要求送医疗垃圾存放间。

五、在岗的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人,接受病人家属的吃请、收红包,医生不得开假诊断、假病历。医护要认真履行医嘱,坚持三查七对,不得私藏药品、扣留药品,不得以医谋私,克扣病人药品,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放假一年)。出现医疗、护理事故,追究医护本人责任,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本人承担(处罚按照上级单位和院里规定执行)。 六、不许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放在室内停放,请停放车棚。 七、不许在单位使用电水壶等,科室内禁止养鱼、养花不许超过3盆。 八、附属科室坚决不准私自为他人(非本单位人员)做检查。各科室一定要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出现相关责任由科室人员负责,科室配置的电脑和办公用品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九、全体职工工作期间必须服务态度端正,树立白衣天使形象,尊重患者及患者家属,无论何种原因打骂患者及家属,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院办组织定期到各科室进行安全、卫生、纪律等相关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精神病院 2015年8月10日

精神病医院工作总结

精神病医院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精神病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院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关系,顺利完成了各项指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疗业务及财务运行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院业务总收入达元,同比上升%。药品收入元,同比上升%;药占比%,同比下降%;1—6月完成门诊量10895人次;收治住院病人649人次;重性精神病人住院103人。 二、加强行风教育及廉政建设 1、上半年,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教

育活动。如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技术、社会主义荣辱观、“三好一满意”等教育活动,通过深入的宣传动员和学习教育,使全体人员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进一步得到加强。职工在思想上对行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较高的认识,院内风气良好,同事、领导之间团结协作,医患之间关系和谐稳定。 2、建立行风投诉接待处理制度。按照医院关于《受理行风违规违纪投诉接待处理的有关规定》,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定期开启意见箱,收集患者意见及建议,对医德医风信访类投诉,认真调查处理,答复率100%。 3、建立出院病人电话沟通回访制。主要由医疗临床科室负责,重点从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后勤保障、健康教育、合理收费等方面进行电话沟通回访,对征求到的意见在院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分类分级进行整改,对行业作风建设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通过教育培训,全员服务态度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业务量明显增长。 三、多措并举,抓生产安全与医疗安全 1、我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责任目标,上半年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医疗工作中切实落实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开展“三好一满意”等活动为契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主要做法:一是注重医疗安全。按年初计划组织医护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严格执行医疗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

精神病专科医院规章制度(全)解析

工作十点 做事多一点;微笑多一点。脑筋活一点;嘴巴甜一点。效率高一点;说话轻一点。行动快一点;服务好一点。脾气小一点;沟通多一点。

医院病区管理制度 服务病人六不准: 一、不准打骂病人。 二、不准男医生(单人单独)进入女病区。 三、不准女医生(单人单独)进入男病区。 四、不准带棍棒、绳索、刀具、玻璃危险物品进入病区。 五、不准吃喝拿要病人家属红包钱财。 六、不准泄露精神病人的一切隐私。 服务工作必须坚持视病人为亲人,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患者家属的满意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患者个人的平安和康复师我们的心愿。

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 一、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马列主义、毛泽 东思想。 (二)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情和尊重病人,全 心全意为病人服 (三)带头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四)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勇下开展批评与白我批评。 (五)对工作极端负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六)廉洁奉公,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七)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保持医院 整洁肃静。 (八)保密守则 1.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2.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3.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4.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6.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9.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规范 (一)遵守公德。 (二)热爱医学。 (三)救死扶伤。 (四)高度同情。 (五)尊重病人。 (六)讲究卫生。 (七)廉洁奉公。 (八)团结互助。

xxx精神病院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xxx精神病院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指导思想 安全是前提,质量是基础。护理服务工作最终体现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促进和恢复康复上。为了进一步抓好医疗护理质量,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的完善各环节护理工作质量,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结合“三好一满意”服务活动的进行和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深入开展,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安全、质量为工作重点的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 二、护理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一)、建立护理工作质量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工作质量标准、督查考核措施: 根据《四川省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4年版)实施细则》,《四川省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评价标准》(试行)--2014年版,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服务性质和具体情况,制定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各临床科室及时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成立护理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见《广安市精神病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内容。 2、制定临床护理质量考核评价标准与护理管理质量指标,以及督查考核措施:见《广安市精神病院护理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3、制定分级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及督查考核措施:见分级护理质

量考核标准相关规定。 4、制定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方案:见《广安市精神病院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方案》。 5、规范优质护理服务流程:(附件一) (二)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1、建立有效的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培养一支良好的护理质量控制队伍。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护理质量控制委员会为二级护理质控组织,设立护理质量控制办公室(护理质量控制科),对全院的护理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管理;科室建立以护士长为组长的一级质量控制组织,对本科室的护理质量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各级质量管理组织,明细相关责任,认真督查各项护理制度、职责、常规等规章的执行落实情况,积极发挥督查管理职能,推进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2、结合临床实践,规范开展护理质量管理工作,细化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不断改进质控措施。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的岗位职责、护理常规(疾病护理常规和工作环节的常规流程)、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如基础护理质量标准)、考核标准;完善护理核心制度(查对制度、差错报告及处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采取护理质量讲评、质量工作会议等方式让全体护士知晓护理服务理念,并定期考核落实情况,每月制定重点监测内容并跟踪存在问题。 健全护理投诉管理制度,保障患者投诉反馈途径流畅,处理及时,整改措施切实可行。 3、加大落实、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终末质量与环节质量相结合,流程与结果相结合。注重护理工作流程、环节质量的督查。建立

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含急诊、心理咨询),4个以上精神科病区,男女病区分开,心理测定室、精神医学鉴定室、工娱疗室、康复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和3个以上的研究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护士; (四)平均每床至少有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5平方米;(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呼吸机 洗胃机气管插管 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心脏按摩机 气管切开包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 血小板计数仪自动生化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血氨测定计

尿分析仪酶自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荧光光度计PH计分析天平 离心机干燥箱 恒温箱霉菌培养箱 电动振荡器自动稀释器净化操作台电冰箱 X光机 B超 脑电地形图仪脑血流图仪五官检查器常用处置器械诱发电位仪音乐治疗仪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机生物反馈治疗机录音机电休克治疗仪扩音机 体疗设备紫外线灯

储存柜蒸馏装置 电视机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精神病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三、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病医院奖惩条例

精神病医院奖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医院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增强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工作责任感,规范言行,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医院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医院凝聚力,在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基础上修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分总则、行政后勤、医疗管理、科研教育管理、附则五个章节。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在岗工作人员,条例规定的奖励和处罚措施由全院职工集体讨论决定,有关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由医院奖惩委员会讨论决定,院长有最终的决定权。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奖励 第四条设立先进集体奖和先进工作者奖。医院根据各科室及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评选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医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积极抢救、保护公共财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奖励300~3000元。忠于职守、严守制度、敢于同严重违法失职行为作斗争、检举揭发犯罪分子有功者,奖励300~3000元。 2.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方面有改进措施,付诸实施后,取得显着成效的,奖励300~3000元。对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医院增收或节支效果明显的,经科室(部门)提出,有关人员鉴定,院部批准,奖励200-500元。 3.医院工作人员受到病人来信表扬和送锦旗(镜框)每次奖励50元;病人直接通过新闻媒体表扬每次奖励300~500元。

第六条工作人员为医院争光,代表医院参加县级以上业务竞赛的获奖者,医院给予配套奖励1000元。在各类学会质控中心组织的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奖励,医院配套奖励1500元。 第七条非业务类竞赛荣获县级以上奖项者,医院按1:0.5配套奖励。 第八条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指责谩骂能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奖励500~1000元,全院点名表扬。 第二节处罚 第九条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行政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为一年或半年)、解聘、开除等。经济处罚分为扣奖、罚款等。 第十条医院工作人员凡被投诉有过错者,经奖惩委员会确认,处罚标准如下: 1.被病人或家属投诉到院部、县卫生局、信访局、县长热线者,一次扣当事人150元。 2.与患方发生斗殴者或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视情节一次扣奖500~1000元,由此带来 的医疗费用等,由当事人承担,并在院内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合格以下,情节严重的给予 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发生在工作场所扣科室负责人200~500元。 3.职工在工作时间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当事人扣200元。 第十一条医院个人或科室因医疗和服务不当被新闻媒体点名曝光,影响医院声誉的,当事人及科室取消评先资格。经查实存在过错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个人被新闻媒体曝光,扣当事人500~1000元;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与年度考核挂钩,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科室、诊疗组或科里单元集体被新闻媒体曝光,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扣发科室 当月总奖金的10~20%。

管理制度-医疗核心制度(精神专科医院)

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或科室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对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之外,并做好相应记录,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应迅速送到抢救室,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治;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并向患者、家属或护送人员解释清楚。 4、若发现本专科不能处理的问题时应及时请有关医院专家会诊,必要时转院治疗,并向患者、家属或护送人员解释清楚;若有本专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续协助治疗。 5、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患者须有固定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生、主任(副主任)医师三级负责制。上级医师查房,下级医师必须参加。科主任查房,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应参加。科

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查房每日不少于1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不少于2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理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 2.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史、目前的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根据情况做必要的病情分析并下达指示。 3.为了对住院病员实行保护性医疗,所有住院病员的病例讨论、病情分析等均应在医师办公室或会议室进行,病员及家属不应参与。 4.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示上级医师检查、处理。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审查和决定急、危、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及介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新进展和新成果。 (2)主治医师查房:对所管病员进行系统查房。系统了解所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指导下级医师实施各项特殊治疗操作,每周进行一次教学查房。检查下级医师病历、医嘱执行情况及诊疗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签署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对本组患者的诊治负责,48小时内做出入院诊断,决定患者的会诊、转科、出院、转院;

精神病医院年度工作总结

精神病医院年度工作总结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亲切关怀下,全 院干部职工坚持党的卫生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防治结合为重点,以提高人民群众 健康水平目标,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深化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狠抓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创新,强化医院管理与科室管理 相结合,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强化职工的思想和素质教育,增强了职工的责任心,狠抓农村疾病的防治工作,着重落实了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制度,有力推进了农村卫生工作进程。全年较好的完成了主管 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2009年门诊治疗人次46913人次,住院人次为5314人次,与XX 年年同期比分别增长65%和70%,业务收入714余万元,其中医 医疗收入482万、药品收入133万元。 一、强化思想教育,转变观念,开创工作新局面

随着群众就医需求的不断提高和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和“以人为本”的职工素质教育,我们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 院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突出 抓好质量控制、服务模式转换、合理用药三个重点,深入开展了思 想素质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就行业风建设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 加大教育学习力度,开展创建“百姓满意医院”、“拒收回扣、红包,廉洁行医树新风”活动,严格收费制度,深入执行了科室综合 目标管理制度,员工的服务观念、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了较大转变,医德医风呈现良好局面,。为开展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我们还深入开展了对《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导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广大职工真正懂法知法,医疗技术提高,从根本上提高法律意识、 安全意识,避免了一些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病人对医院的满意 度明显提升。

精神病医院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doc

精神病医院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医疗文件保管制度 1.医疗护理文件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医护人员均需按照管理要求执行。 2.所有医疗文件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取用后应立即归还原处。 3.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在使用时要小心谨慎,不可污染、撕破、残 缺,不能私自涂改。完整的病历在使用时,不可拆散分放,以免失散。 4.任何医疗文件非经一定手续不得随意携带出病房。病人外出会诊或转院时, 只许携带病历摘要。 5.所有医疗记录应对病人保密,以免造成不良刺激,影响疾病的恢复。 6.病人出院和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收回,填好病案号码 归档。 7.交班本、治疗单、处置薄等应妥善保管,用完后仍需保存一年,以备年度内

查阅。 8.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带住院病历。 病房财产管理制度 一、病房各项物资(药品、被服、家具、医疗器械、贵重仪器、日用品、病 人财产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管理有计划,有账目,定期清点检查、保养、维修。 三、对损坏丢失物品,应及时追查处理。 四、病房请领物品应有管理同志负责,病房护士签字。因公或私借用物品应 办理借物手续,急救设备、贵重仪器、病人物品不得私人借用。因公借用经护士长同意再办理借物手续并交班。 五、各项财产管理工作如下: (一)药品管理制度 1.药柜内各种药物应有一定基数,不宜过多,避免积压浪费。 2.贵重药品及毒麻药品,如使用应严格按规定登记,各班认真交接班。 3.按规定每周一、四到医院药库领齐基数药物。 4.负责管药的护士,每周一全面清点检查,领取增添各种药

品,以保证供 应,领药本及药品基数本应妥善保管。 (二)被服管理制度 1.病房有固定被服类基数及周转数。 2.负责季节性被服类的联系工作。 3.病人损坏的被服类,由病房护士长与总务科协商作价赔偿。 (三)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每日接班时,由主班负责清点贵重仪器,发现数目不符,有破损及时追 查。 2.仪器使用不良及时维修,保证病房正常使用。 3.贵重仪器设维修管理档案。 (四)病房病人财务管理 1.安全检验收回的病人钱物要标记病人姓名,写交班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会客时交家属带回。 2.为病人代购日用品,由当班者验收签字后交给病人。

精神病规章制度

精神病规章制度 【篇一: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精神病院规章制度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凡在精神病院工作的每一名在职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调动、委派,不服从分配而无正当理由者,经院办研究处理。 二、上班期间不许迟到、早退、空岗(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不请假空岗罚款200元)。副职向院一把手请假,科主任向主管领导 请假,职工向科负责人请假,请假必须要写假条,假条交院办做考 勤用。医疗护理按时交接班,遇有及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结婚、 生老病死)等,医疗护理科室必须向主任、护士长请假有假条,假 条由科负责人交给院办做月末考勤之用(医护必须要对位),平时 不准擅自替班,工作期间不许玩手机,周末、夜班、严格执行值班 值宿制度,保安、行政值班必须按照规定到岗(违者罚款100元, 出现责任自负)。旷工不请假扣当事人2天工资,事假、病假按照 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期间必须穿白大衣、佩戴名签,不许穿白大衣出院外(工 作需要除外,违者罚款50元) ,各科室要搞好安全卫生工作,工作 期间禁止干私活、乱串科室(违者罚款50元),不许玩扑克、打麻 将(病房医护陪患者玩除外),不许工作期间玩手机,不许上网玩 游戏、炒股票和上级部门规定不许浏览的网站等(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放假一个月。禁止上班酗酒,谩骂领导、(违者通过院 办研究放假一个月以上不开支并处罚500元)。 四、要随时保持好科室、病房的卫生环境,病房里的医疗垃圾要按 照要求送医疗垃圾存放间。 五、在岗的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人,接受病人家属的吃请、收红包,医生不得开假诊断、假病历。医护要认真履行医嘱,坚持三查 七对,不得私藏药品、扣留药品,不得以医谋私,克扣病人药品, 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放假一年)。出现医疗、护理事故,追究 医护本人责任,所发生的经济费用由本人承担(处罚按照上级单位 和院里规定执行)。 六、不许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放在室内停放,请停放车棚。 七、不许在单位使用电水壶等,科室内禁止养鱼、养花不许超过3盆。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完整版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 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说明

**精神病医院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基本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围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围,会诊分为机构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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