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639号)及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一号文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将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划定原则。按照“应划尽划、划足划实、择优划定”原则,结合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现有水土资源条件、生产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落实到镇、村、农户和具体的田头地块。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围绕保粮食产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我市粮食安全。

(三)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原则。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是129.87万亩(全部为水稻)。按照两区划定任务的要求,X年全省在产粮大县开展划定试点,X年底前全面完成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工作任务。

1.科学有序开展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边界划定。各县(市、区)在开展划定工作时,应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定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

(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

(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

(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

(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

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要求的田块(划入粮食禁止生产区域的,不得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2.逐级分解下达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条件,根据全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结合各地现有水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现有水稻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逐级分解落实到镇、村,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细化落实到农户和田块。

3.认真做好划定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查。县级政府要组织农业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清当地连片水田和水稻种植水田分布情况,此项工作在X年4月底前完成。二是制定划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连片划入标准和市下达的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制定本地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方案。划定方案要包括划定总面积、分区数量、各区连片面积、分布地点(到镇到村到户)、当前种植作物类型、农田基础设施情况等内容,并明确各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此项工作要求在X年5月底前完成。三是规范开展划定。划定方案经县(市、区)政府审定后,由农业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划定。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要明确到镇、村的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连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耕地质量等级、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此项工作要求在X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是上图入库管理。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把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地块具体落实到图上,并根据农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及时“上图入库”。此项工作要求在X年11月底前完成。

4.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市政府将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的核查和验收,在成果验收合格并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全市划定情况报送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市农业局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各县(市、区)粮食(水稻)功能区划定工作的指导服务,督促各县(市、区)建立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各县(市、区)粮食(水稻)功能区划定成果,形成全市粮食(水稻)功能区布局“一张图”和数据库。此项工作要求在X年12月底前完成。

5.落实保护责任。县级政府是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的保护主体。严格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各地划定的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由当地政府公布,及时树立标志牌,标明地点编号、建设地点、连片面积、组织划定和管理责任单位、立牌单位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擅自改变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标志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县(市、区)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水稻)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按时、按量、优质完成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与建设任务。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列入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和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和协调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划定、验收、考核评价等工作。市、县财政部门要落实工作经费,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费以县级财政为主。水利部门要根据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的水资源条件,做好项目规划和资金安排,加强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控制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范围内耕地占用审批,强化保护并做好上图入库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周边公路网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电力部门要做好粮食(水稻)功能区农村电网建设和日常用电保障。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指导,引导企业优先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粮农民签订粮食收购订单。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粮食(水稻)功能区划定与建设。

关于建立广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广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只需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省下达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指标40.55万亩,按照任务进度要求,2018年4月16日前各区制定划定方案,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划定任务,并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在完成功能区划定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 结合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特点,各区在开展划定工作时,应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定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 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 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 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 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有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要求的田块。 划入粮食禁止生产区域的,不得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逐级分解下达任务。 综合考虑辖区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条件,根据全市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结合各区现有水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和现有水稻种植面积等因素,我市将划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区(详见附表)。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镇(街)、村,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细化落实到农户和田块。 (三)认真做好划定工作。 1.深入开展调查。 各区政府要督促区农业部门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摸清辖区内连片水稻田和水稻种植水田分布情况。 2.制定划定方案。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

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 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发〔X〕131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X政字〔X〕19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区”划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XX市下达我区的任务,全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共计25万亩,全部为玉米。结合我区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布局和各镇乡现有耕地面积、地力水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作物种植面

积等因素,确定了各镇乡的划定任务。镇乡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及时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细化到村。 按照国务院“三年划定,五年建成,永久管护”的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X年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X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X年底前全部完成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 三、划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及《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和《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和要求。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全国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 (三)XX区国民经济发展、现代农牧业、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城乡建设、交通等相关领域XX期间的发展规划。 (四)农产品种植传统和生产能力情况,近三年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 四、划定要求和标准 (一)划定要求。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划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一)划定“两区”是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粮食产业是我市农业最大的优势产业,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稳步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结构和农作物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有利于我市进一步调整农作物和优化种植结构区域布局,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重要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

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立,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目标 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总的任务指 标为672.6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628万亩(水稻89万亩、玉米539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44.6万亩(大豆44.6万亩)。X年11月底前,完成水稻功能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细化任务,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户。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粮食和大豆种植用地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乡(镇)、村、户。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上传稿)

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全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今天我们召开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现场推进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热情,切实搞好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管护工作,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保质保量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切实搞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确保功能区种粮比例,稳定全市种粮面积。为我市粮食生产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粮食总量的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刚才,我们看了XX镇XX村粮食功能区建设现场,听了三县二区功能区建设的工作交流。总的现场推进有力度,工作交流有特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效显著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进展快 在全市各级农业部门的努力下,至2014年年底已经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XX个,面积XX万亩,提前一年完成了XX万亩的建设任务。 (二)农田设施条件得到改善 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的道路、渠道、电网、泵站,以及水闸、涵管等到了一次全面改造和提升,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土肥沃的新格局。水利设施完善,道路畅通,有利于机械化作业。同时渠道质量和防渗效果得到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 (三)粮食复种指数提高 2014年对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统计调查情况看,在吴兴区

春、夏两季仅个别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查录入数据的情况下,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年粮食复种指数为XX,比全市平均高出XX个百分点以上。其中XX县调查的XX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XX亩,全年粮食复种指数达XX%。 (四)单产水平提高 由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应用普及。我市高产创建示范片都建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功能区内粮食作物单产水平普遍较高,示范作用明显。2014年在晚稻生长长期受阴雨寡照的情况下,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单晚亩产都在XX公斤以上。XX县XX镇下舍村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高产示范方亩产达到了XX公斤,创造了我市百亩以上示范方高产新纪录。XX区XX村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了XX公斤。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高产示范带动下,2014年全市单晚平均亩产达到XX公斤,实现了灾年单产超历史。 (五)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 XX市已认定的面积1000亩以上的功能区内基本上有一家粮食生产、农机、植保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功能区内开展统一机械作业、育供秧、植保、水浆管理、烘干以及代耕、代育、代种、代管、代收等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前,功能区内共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113家,开展水稻育供秧、机插、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面积47.38万亩。 二、当前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方案

密级:编号: 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技术方案 XXXX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 1 —

1.工作背景与任务 (4) 1.1 适用范围 (4) 1.2 编制依据 (5) 1.3 术语和定义 (6) 1.4 目标和任务 (8) 1.5 技术要求 (13) 1.6 数学基础 (14) 1.7 基础图件时点 (15) 1.8 计量单位 (15) 2.准备工作 (15) 2.1 基础资料收集 (15) 2.2 办公环境及工具准备 (21) 2.3 工作底图制作与发放 (21) 3.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22) 3.1 划定基本原则 (22) 3.2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方法 (23) 3.3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流程 (25) 3.4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处理 (26) 3.5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27) 3.6 实地勘查 (34) 3.7 内业成图与建库 (42) 3.8 公告与公示 (44) 3.9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及标志牌设立 (45) 4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编绘与管理 (50) 4.1 图件成果 (50) 4.2 文字成果及基础资料汇编 (52) 4.3 数据成果 (53) 4.4 电子成果 (53) 4.5 各县(市、区)向市、省,省向国家提交的成果 (53) 4.6 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管理 (54) 4.7 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建档 (54) 4.8 数据汇总 (55) 4.9 成果安全 (56) 5 检查验收 (56) 5.1 自查验收 (56) 5.2 验收内容 (57) 5.3 调整与确定 (58) — 2 —

5.4 面积量算及面积汇总 (59) 5.5 数据库质量检查 (59) 6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66) 6.1 省级备案与报部汇交 (66) 6.2 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67) 6.3 数据组织 (73) 6.4 其他要求 (74) 6.5 数据质量检查 (74) 7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规范 (74) 7.1 空间信息数据组织管理 (75) 7.2 数据库 (76) 7.3 要素代码与描述 (78) 7.4 县级行政区属性 (80) 7.5 基本农田保护区域 (82) 7.6 注记图层 (84) 附录 (74) 附录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资料成果使用保密协议书 (86) 附录二标志牌样式 (89) 附录三农田管护责任书 (78) 附录四图件图式图例 (8093) 附录五图件编制要求及格式 (82) — 3 —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639号)及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一号文精神,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将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粮食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划定原则。按照“应划尽划、划足划实、择优划定”原则,结合我市当前水稻种植田块类型、现有水土资源条件、生产现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落实到镇、村、农户和具体的田头地块。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围绕保粮食产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我市粮食安全。

(三)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原则。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是129.87万亩(全部为水稻)。按照两区划定任务的要求,X年全省在产粮大县开展划定试点,X年底前全面完成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工作任务。 1.科学有序开展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边界划定。各县(市、区)在开展划定工作时,应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定为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 (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 (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 (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 (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

农业部部长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部长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构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战略保障线 ——韩长赋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 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董峻)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1日接受记者采访,全面解读了这份意见。 差别化、定向化扶持: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包括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五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本质上是把种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优势区域相对固定下来,以生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为功能,实施差别化、定向化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韩长赋说,建立“两区”有三方面考虑: ——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为重点,以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在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产区划定并建立“两区”,是落实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迫切需要。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通过建立“两区”,进一步聚焦核心品种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为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以“两区”为平台,推动农业科技集成和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有利于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引领全国现代农业建设,有利于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实现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发展粮棉油糖生产积极性。 “划、建、管、护”:确定“两区”建设四大抓手 “两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最主要的抓手、最核心的工作任务,韩长赋概括为“划、建、管、护”四个字。 划——3年内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扣除复种、重叠面积,“两区”耕地面积10.4亿亩,占现有耕地面积20.3亿亩的51.2%,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46亿亩的67.3%。 建——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管——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到“两区”地块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形成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种植结构全国“一张图”,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管理。 护——通过加大对“两区”的政策支持,增加基础建设投入,完善财政政策,创新金融支持政策,形成有力度、有约束的政策体系,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农抓粮不吃亏、得实惠。 韩长赋表示,争取用3年完成划定工作,“两区”内的粮食作物和重要农产品种植全部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用5年基本完成建设工作,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 9亿亩和2.38亿亩:着眼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划定 《意见》提出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9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并明确了科学合理划定“两区”的标准。韩长赋说,这主要是着眼于贯彻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粮食产区精细化管理,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发〔X〕5X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55万亩,其中小麦面积70万亩,玉米面积85万亩。 X年完成划定任务,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

生产功能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1.划定步骤和时间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X年4月)。依据《X统计年鉴》X年三年平均粮食播种面积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等因素,分解各县区划定任务;组织编制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规范工作流程。各县区在X年4月20日前将任务划分到镇办村组,并将工作方案分别报送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2)开展技术培训(X年4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规程,对县、镇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确保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技术规程、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操作。 (3)基础资料收集(X年4月)。基础资料实行多部门分工协作联合收集。国土部门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资料等;农业部门提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形成的最新图件、数据库、遥感影像、文本、说明以及耕地质量等资料;发改部门提供农产品主体功能区、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等文件资料。各部门将资料收集后,交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的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进一步稳定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择优划定。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坚持科学规范、整体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以各镇(办)办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三)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有效改善。 (四)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主经营意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群众发展粮食生产。 三、目标任务 选择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优先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至X年年底前,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2.5万亩,其中小麦15.5万亩、玉米17万亩;共划定耕地面积32万亩;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圆满完成。依托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数据,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最终形成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一张图”。同时,通过逐级数据收集、上图入库、建档立册、成果汇总等程序,建立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四、工作进度 (一)准备阶段(X年2月—X年4月) 1.分解划定任务,制定工作方案(X年2月—X年3月)。依据“X 统计年鉴”近三年平均粮食播种面积,分解各镇(办)划定任务,明

《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

附件 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 (试行) 2018年3月

目录 前言 (1)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3.1 “两区” (2) 3.2 粮食生产功能区 (2) 3.3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2) 3.4 “两区”片块 (3) 3.5 “两区”地块 (3) 3.6 “两区”面积 (3) 4 总则 (3) 4.1 任务 (3) 4.1.1 “两区”划定 (3) 4.1.2 “两区”上图入库 (4) 4.1.3 “两区”成果建档立册 (4) 4.2 划定要求 (4) 4.2.1 基本条件 (4) 4.2.2 “两区”范围 (4) 4.3 “两区”管护 (5) 5划定流程 (5) 5.1 准备工作 (6) 5.1.1 组织准备 (6) 5.1.2 资料准备 (6) 5.1.3 工具准备 (7) 5.2 图件编制 (7) 5.2.1 底图制作 (7) 5.2.2 实地勘查 (7) 5.2.3 面积量算 (7) 5.2.4 分布图编制 (7) 5.3 公告公示 (8) 5.3.1 材料准备 (8) 5.3.2 公告公示 (8) 5.3.3 勘误修正 (8) 5.3.4 结果确认 (8) 5.4 数据建库 (8) 5.5 检查验收 (8) 5.5.1 检验方式 (8) 5.5.2 检验内容 (9) 5.5.3 检验核查 (9) 5.6 成果管理 (9) 6技术方法与要求 (9) 6.1 技术方法 (9)

6.2 技术要求 (10) 6.2.1 基础资料 (10) 6.2.2 底图校正 (10) 6.2.3 室内勾汇 (10) 6.2.4 图件编制 (10) 6.2.5 图面整饰 (11) 6.2.6 数学基础 (11) 6.2.7 计量单位 (11) 6.2.8 实地勘查 (11) 6.2.9 成果编制 (12) 7成果管理 (12) 7.1 成果检验 (12) 7.2 质量管控 (13) 7.3成果归档 (13) 7.3.1成果分类 (13) 7.3.2数据汇总 (14) 7.3.3成果整理归档 (14) 7.4 成果安全 (14) 附录A (15) A-1 “两区”划定流程图 (15) A-2 “两区”划定技术流程图 (16) 附录B (17) 表B-1“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 (17) 表B-1-1 “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样例) (18) 表B-2 “两区”划定汇总表 (20) 附录C (21) “两区”标志牌设立规范 (21) 附录D (22) “两区”图件图式图例 (22) 附录E (24) 图E-1标准分幅“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 (25) 图E-2 县级“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 (26) 图E-2-1 县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 (27) 图E-2-2 乡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 (28) 附录F (29) “两区”编码规则 (29) 附录G (31) “两区”外业手册规范 (31) 表G-1地物最小上图标准 (31) 表G-2 点状/线状地物测量记录表 (31) 表G-3 “两区”外业调查表 (32)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为优化全市农业生产布局,聚焦农作物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保障全市粮食安全,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7〕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促进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总体目标,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建管并用的原则,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坚持多规有效衔接,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将任务落实到田到户,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要素组合,强化监管和政策扶持,尽早建成农田基础设施先进、粮食生产面积稳定、持续高产稳产、生态良好的石家庄粮食生产功能区,带动全市种植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争取用3年时间完成省分配下达石家庄市的46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小麦460万亩,玉米405万亩;小麦、玉米复种面积4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273万亩规划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

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持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农业基础设施更加稳固。 以我市粮食生产核心区为重点,参照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农工办)《关于石家庄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意见》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26 6万亩,划定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和范围。粮食生产功能区应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 划定范围: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全部落实在我市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潜力县进行划定,适当调减地下水漏斗区、土壤污染区和生态退化地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对符合划定条件的地块应划尽划,确保数量上划足、质量上划好、空间上划优,优先把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划定范围,确保划定任务如期完成。 (二)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根据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总任务分配我市的粮食品种和规模,结合我市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种植面积等因素,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施意见》(X政发〔X〕56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 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农业生产布局,加强粮食产区精细化管理,科学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科学有序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我县稳定粮食产能、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科学划定。按照稳定粮食产能要求,突出粮食生产优势产区,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择优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

(二)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竖持科学规范、整体推进。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科学确定划定标准,自上而下分解任务,以镇街为单位精准落地,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做到数量划足、质量划优、图地相符。 (四)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有效改善。 (五)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主经营意愿,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群众发展粮食生产。 三、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2年努力,到X年底,全县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0万亩(含小麦和玉米复种区2.5万亩),其中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27万亩,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33万亩,划定耕地面积57.5万亩(详见附件1)。依据我县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的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按照统一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精准绘制各镇(街)、村(组)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图斑和

粮食生产保护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范

附件1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 2017年6月 —9—

目录 前言 (13) 1范围 (1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3术语和定义 (14) 3.1“两区” (14) 3.2粮食生产功能区 (14) 3.3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14) 3.4“两区”片块 (14) 3.5“两区”地块 (14) 3.6“两区”面积 (14) 4总则 (15) 4.1任务 (15) 4.1.1“两区”划定 (15) 4.1.2“两区”上图入库 (15) 4.1.3“两区”成果建档立册 (15) 4.1.4“两区”信息精准化管理 (15) 4.2划定要求 (15) 4.2.1基本条件 (15) 4.2.2“两区”范围 (16) 4.3“两区”管护 (16) 5划定流程 (16) 5.1准备工作 (17) 5.1.1组织准备 (17) 5.1.2资料准备 (17) 5.1.3工具准备 (17) 5.2图件测制 (17) 5.2.1底图制作 (17) 5.2.2实地勘查 (18) 5.2.3面积量算 (18) —10—

5.2.4分布图编制 (18) 5.3公告公示 (18) 5.3.1材料准备 (18) 5.3.2公告公示 (18) 5.3.3勘误修正 (18) 5.3.4结果确认 (19) 5.4数据建库 (19) 5.5检查验收 (19) 5.5.1检验方式 (19) 5.5.2检验内容 (19) 5.5.3检验核查 (19) 5.6成果管理 (19) 6技术方法与要求 (20) 6.1技术方法 (20) 6.2技术要求 (20) 6.2.1基础资料 (20) 6.2.2底图校正 (20) 6.2.3图件编制 (20) 6.2.4图面整饰 (20) 6.2.5数学基础 (21) 6.2.6计量单位 (21) 6.2.7实地勘查 (21) 6.2.8成果编制 (21) 7成果管理 (22) 7.1成果检验 (22) 7.2质量管控 (22) 7.3成果归档 (23) 7.3.1成果分类 (23) 7.3.2数据汇总 (23) 7.3.3成果整理归档 (23) 7.4成果安全 (23)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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