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及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

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及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及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及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

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 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 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①。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 10 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及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

流调出/ 调入分区( 表1),经过简化的下垫面渗透水率计算,可以实现雨水整体水文特征的平衡,并保证排泄顺畅。

2.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实线+虚线+ 点位+ 功能标识

在划分雨水径流调出/ 调入分区的基础上,第二步就是设置各分区中关于海绵城市的各项设施要素。在传统控规中,对于设施要素的管控,主要采用实线控制予以确定,但随着控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设施管控的方式和内容也不断进步。例如,在方式上,武汉的控规采取了“实线、虚线加点位”的控制形式,形成了刚柔并济的空间管控模式;在内容上,广州教育城规划额外增加了透水铺装设置区域、集水设施标识等。笔者综合上述思路,建议设施要素的管控采取实线、虚线、点位和功能标识四种方式( 表2)。其中,实线的控制力度较为刚性,在进行必要的调整时需要保证原有面积、容积等功能指标不减少;虚线和点位的控制力度相对弹性,调整时只需要保证在方向和主要功能

不变的情况下,其线型和位置可以根据实际设计进行灵活变动;功能标识则主要为详细设计或专项设计提供参考。

二、指标控制:整体控制指标+建设技术指标

根据控规“承上启下”的特点,笔者认为,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指标控制应包括两部分内容:①整体控制指标,将上位规划提出的指标( 如年径流控制总量等) 在控规单元层面进行落实和细化;②建设技术指标,将上述整体指标分解至各个地块,并转化成便于直接操作的具体工程技术标准( 如透水铺地率、下凹式绿地率等),从而便于指导详细设计。

1.整体控制指标:核心指标+ 特色指标

整体控制指标面向整个控规单元,其意义在于一旦控规出现大规模的调整,变动后的方案仍必须满足整体控制指标,从而在总体框架层面保障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具体来看,笔者建议将整体控制指标分成核心指标( 必选) 和特色指标( 可选) 两类。其中,核心指标包括渗水、蓄水和排水三大内容,这是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角度推导得出的。“自上而下”即从深化上位总规指标出发,《指南》提出上位规划指标包括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径流总量控制的途径为雨水的下渗和直接集蓄;径流峰值

控制的途径主要为蓄水和排水;雨水资源化利用的前提是雨水储存。由此可见,实现上位规划目标的基础是对雨水进行渗/ 蓄/排的处理。“自下而上”即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反推,所有技术可分成集水、径水、渗水、蓄水、储水和净水六大类。集水及径水仅涉及过程,其下一步的结果还是渗水和蓄水;储水及蓄水的功能类似,只是空间载体形式不同;净水贯穿于雨水循环的整个过程,而且仅对部分地区有控制要求。因此,同样可将六类功能归纳成蓄水、渗水和排水三种,且蓄水、渗水和排水指标是指标控制必须要完成的“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指南》的要求,可扩展出净水和回用水两个特色指标,作为有条件地区实施的“额外动作”。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地区为方便操作,将渗水及蓄水指标合并,形成径流控制总量,并及降雨厚度进行挂钩,如昆明设计的径流控制指标按降雨厚度25.5mm 计算,深圳设计的径流控制指标按降雨厚度50mm 计算。但是,为防范“只修蓄水设施而不修渗水设施”这种极端情况的出现,建议有条件的地区还是将指标进一步拆分成渗水和蓄水指标来管控。接下来,要对核心指标和特色指标进行具体设置。在设置之前,首先要明晰各指标的先后顺序。按照“小雨不排、中雨不涝、大雨排得快”的理念,渗水、蓄水和排水三项指标应采取“渗水优先,蓄水次之,排水最后”的逻辑顺序,而净水和回用水指标则相对独立。

(1) 渗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雨水渗入土壤、植被,最终汇入地下水系统的雨水比例( 渗入绿色屋顶的雨水,由于并未汇入地下,笔者认为应该算作蓄水)。该指标的计算方法多样,其中相对简单的方法可

直接参考已有地区的经验,按年降雨量进行比例估算,如可参考深圳光明新城,其55%左右的年降雨量能被渗透吸收。如果要对其进行更精确的计算,就需要按照《指南》提出的“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不变”的要求,分析地区未开发前的渗水量,一般选取土质或植被等要素,分别计算孔隙度和含水量等相关数据。在土质方面,粘土是渗透潜力最小的土壤类型,砂土的渗透潜力最大( 表3);在植被方面,由于植被及土壤难以剥离,实际上在计算其蓄水量时也会将土壤因素考虑在内,不同植被的吸水能力按针叶林、阔叶林、灌木、农田和草地依次递减[5],但在具体指标方面,大到受气候和土壤厚度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小到受植被郁闭度、密度和枯落度等自身情况的影响,导致不同地区植被的吸水能力差距较大,在此笔者仅列出中部地区常见植被的蓄水数据( 表4)。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进一步利用GIS 的地下水模型来分析地下水的水文情况,以提高数值的精准性,其分析因素包括土壤厚度、地下水位高程和含水层厚度等。在计算出开发前渗水量的基础上,可按美国LEED标准提出的 1 ∶ 1 或1 ∶ 0.75( 开发前/开发后) 的标准来确定开发后的渗水量,然后根据不同的降雨厚度分别计算相应的渗水比例。

(2) 蓄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自然水体、洼地和人工蓄水设施所储蓄的雨水比例,储蓄的雨水可作为部分回用水的水源,再通过渗水设施逐步渗入地下。该指标的设定要考虑储存( 一般为蓄水量下限) 和峰值调节( 一般为蓄水量上限) 这两类功能的蓄水要求。具体来说,首先按年蓄水比例计算蓄水指标下限,根据《指南》中提出的“一般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最佳为80%~ 85%”[2]的要求,可以得出地区内蓄水和渗水的总比例,而渗水量根据上文所述已经可以确定,因此年径流总量减去年渗水总量即为年蓄水量,再扣除一定比例的水量损失后,可换算成平均单次降雨蓄水比例。其次,计算蓄水比例上限,

考虑地区内暴雨和冰雪快速消融等特殊降水情况,参考《指南》中提出的“径流控制率不低于60%”的要求,再根据上述步骤进行计算即可。以实际项目为参考,按照潘国庆等人的研究,北京某处面积约为2hm2的地块,设计容积约为1000m3 的蓄水空间( 包括水池和下凹式绿地),即满足两年一遇降雨( 降雨厚度为86 mm) 的蓄水要求,其他降雨厚度的蓄水要求可进行相应换算。

(3) 排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通过地表径流( 不包括雨水管等人工雨水设施)自然排出的雨水比例。《指南》中提出“排水按建设前自然地貌( 往往按照绿地考虑) 的径流排放量为标准”,绿地外的排水量一般为15%~ 20%;在暴雨发生时,排水量需要适当增加,《指南》提出排水量要控制在40%以内,因此总排水量应控制在15%~ 40%。至于雨水设施的设计,仍建议按照我国雨水设计规划中常见的地表径流控制系数40%~ 50%进行计算。

(4) 净水指标,指通过人工湿地、土地处理和稳定塘等技术去除降雨中各类污染物的比例。由于该指标贯穿屋顶集雨、绿地渗透和雨水储蓄回用等多个阶段,难以进行分别统计,一般按降水或者径流总量的一定比例来控制。在具体取值方面,《指南》提出SS( 悬浮物,一般作为净水控制的主要参考要素) 消减应控制在40%~ 60%,而深圳则提出以汇水面积作为重要因素的径流污染控制量的控制公式:Vwq=10HwRwF 公式(1)其中,Vwq 为径流污染控制总量(m3),Hw 为径流污染控制降雨厚度(mm),F为汇水面积(hm2),Rw 为径流控制系数( 取值为0.005+0.009I;I 为汇水区域内部透水面积比例,

取值为60% )。

(5) 回用水指标,指控规单元内利用储存和调节的雨水,供工业冷却、景观浇灌和日常清洁等循环使用的水量。该指标数值的设置受所处的区域降水环境、用地类型和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美国根据LEED 标准,一般将所节约的50%的雨水作为灌溉用水,而我国的标准相对较低,如深圳光明新城提出回用水量的比例在30%左右,北京提出按商业区、居住区和绿地公园三种用地类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回用水量( 表5),结合当地的气象资料来看,其回用水比例也基本控制在30%~ 40%。

2.建设技术指标:五大建设技术指标

建设技术指标的建立目的是将五大类整体控制指标及各类海绵城市设施的工程设计标准进行挂钩。而按照国内有关的成果经验( 表6),建设技术指标一般包括雨洪调蓄池、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和绿

色屋顶四大类。

笔者认为,鉴于雨水渗透的重要意义,可增加对渗水设施的建设控制,即将建设控制指标扩展为雨洪调蓄池、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绿色屋顶和渗水设施五大类。其标准数值的具体设定,除了可参考上述地区的已有经验,更重要的是从各项具体设施的实际效能( 表7) 出发,共同推导出一个合理的区间。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04-09T07:52:42.175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赵毅 [导读] 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赵毅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城市设计图则;城市设计成果转译;无锡市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市设计日益重视,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许多城市往往是先完成了若干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之后才陆续研究和实施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内容。常见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划层面进行管控,将城市设计规划意图落实在地块规划条件之中,进一步指引具体项目的建设。 就体系而言,现有总规-控规为主的法定规划体系业已成熟,城市设计管控应当与之充分结合;就内容而言,城市设计成果应进行标准化转译,从管理到使用上跨越设计方案的表达,实现可读、可用、易用的目标。 2.国内相关研究及做法探索 2.1 梳理层次,对接法定规划管控环节 梳理城市设计的层次,将各层次城市设计与总规-控规-修详(建设实施)的法定规划体系相互衔接是近年相关研究的共识。《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区段、地块和专项四个大类,前三类与法定规划的层次一一对应。 以上海为例,按照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结合不同尺度的管控要素特征,将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划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以及建设实施阶段三个阶段。总规阶段划分为市域层次与区县层次;控规阶段划分为地区层次与街区层次。总规与控规阶段可针对特定对象及特定范围进行专项城市设计。建设实施阶段按照管控对象,分为建筑项目、公共开放空间、市政设施、环境设施四种类型。各阶段与层次对应不同的设计范围、典型尺度、设计类型与管控途径,主要设计管控内容各有侧重。相关管控要素通过规划设计全过程进行层层落实,并在建设实施阶段结合《上海市城市设计导则》,在不同类型与等级的地区,进行差异化管控。 2.2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同步审批 在图则方面,将城市设计要素以附加图则的形式和控规一并纳入建设审批条件,为城市设计图则赋予法定性。 以上海市为例,协调制度与机制可以促成规划管理各环节统一思想,领会城市设计成果的意图,确保城市设计的审批成果切实可行,核心地区形成贯穿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的管控协调体系,明确城市设计作为附加图则与控规共同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城市设计)图则与控规图则范围、比例尺均相同相同,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的多寡可以绘制多张城市设计图则。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出台《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特定意图区地块出让须城市设计图则;一般地区采用文字通则要求;城市设计图则可直接纳入出让条件;已批地段城市设计须形成城市设计图则并报审。同步出台的《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关于图则内容和标准图层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标准可直接进行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和城市设计成果转译。 3.实践案例:无锡市区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及图则的研究 3.1 管控体系研究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管控方法,无锡市区将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对接法定规划各层次: (1)总体城市设计和片区城市设计对接无锡市区、各行政区和功能区、新市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无锡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格局,明确重要特色意图区、特色空间要素、城市空间基底等方面宏观控制要求,并作为正式成果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应总体规划;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技术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专项监测方案 (4) 5 监测技术要求 (6) 5.1 一般规定 (6) 5.2 在线监测要求 (6) 5.3 人工监测要求 (9) 6 在线监测设备要求 (11) 6.1 一般规定 (11) 6.2 降雨监测设备 (11) 6.3 水位监测设备 (12) 6.4 流量监测设备 (12) 6.5 水质监测设备 (12) 6.6 视频监测设备 (13) 7 数据的质量保障 (14) 7.1 一般规定 (14) 7.2 数据采集 (14) 7.3 数据传输 (14) 7.4 数据存储 (14) 8 数据分析 (16) 8.1 一般规定 (16) 8.2 在线监测数据 (16) 8.3 人工监测数据 (19) 9 安装与维护 (22) 9.1 一般规定 (22) 9.2 安装 (22) 9.3 维护 (23) 附录一典型设施监测点位位置示意图 (25) 附录二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录三海绵城市专项监测方案报告编制大纲 (30) 附录四海绵城市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大纲 (33)

1.0.1 为规范重庆市海绵城市监测工作,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及后期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支撑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城市建成区内海绵城市水质水量监测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1.0.3 海绵城市监测应采取适宜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结果可靠。1.0.4 海绵城市监测应充分收集和共享气象、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的既有相关监测数据,宜与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实施。 1.0.5本导则在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技术指南》基础上,因地制宜的突出适用于重庆山地和气候特征的监测技术。 1.0.6 海绵城市监测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的适应性研究——以上海控规编制实践为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的适应性研究 ——以上海控规编制实践为例 曹培灵 摘要:于其本身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在规划中往往面临更多的问题,同时由于其技术力量相对雄厚和对规划的相对重视,一直走在我国控规改革和实践的前沿。本文在分析现行控规控制体系在适应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首先对上海控规编制单元的适应性进行了分析,接下来进一步对上海近年的控规实践进行分析,并对上海在增强控规适应性方面的探索进行了总结:“通则+个案”的赋值方法,分区域控制,有效的城市设计控制引导,法定文件与技术文件相分离。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适应性上海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为应对新体制下城市土地管理和开发的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应运而生,控规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的体制,有效促进了城市的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一系列制度与环境发生了变迁,城市建设也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当前存量优化为主的阶段,传统控规在实际运行中被频繁调整,广泛诟病,出现了诸多挑战和不适应。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新时期,依法治国被提到新的高度,作为整个法定规划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控规,在城市管理和开发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如何使控规更好的面向城市开发和管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现行控规控制体系在适应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封闭的编制程序和精英主义的编制思维与日益增强的民主化进程不相适应 现代城市规划起源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从城市规划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重的精英主义色彩和为民做主的思维方式,传统城市规划也一度由专家和政府完全掌控。公众参与在很长一段时期只停留在政府和学者对民众进行规划常识的普及层面。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产权制度的深化,国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往这种政府和专家主导的,精英主义的编制思路已经明显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控规中的公众参与程度影响并决定着公众对控规方案的认可度和接受度,缺少公众的广泛与深入参与的控规方案不能获得社会的最大认可,在实施中将会遇到各种阻力,最终影响其实施效果。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与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 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与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与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与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 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 ①。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10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与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出/ 调入分区( 表1),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doc 96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AY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 1 6年4月

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 水系统构建 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 编制阶段:送审成果 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送审时间:2016.04

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赵耀薛磊肖梦莹 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

安阳市地方规章 AY 编号:AY01-2016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2016—4—23发布 2016—4—23 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阳市规划局 前言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雨水管渠系统,《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已有规范迸行指导,也不需要另外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目前尚缺乏技术导则以指引相关规划设计落实量化管控要求,为此,编制组根据本地降雨、土壤、地形地势、地下水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标准;5.规划设计指引;6.计算指引;7.附则。 本导则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解释。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目录 前言 (1) 1.总则 (3) 2.术语 (4) 3.建设标准与指标体系 (9) 3.1一般规定 (9) 3.2 生态安全格局 (9) 3.3 水生态 (10) 3.4 水环境 (11) 3.5 水安全 (12) 3.6 水资源 (14) 4.规划 (15) 4.1一般规定 (15) 4.2总体规划层面 (15) 4.3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 (17) 4.4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9) 5.设计 (21) 5.1区域系统方案设计 (21) 5.1.1 一般规定 (21) 5.1.2 水生态 (21) 5.1.3 水环境 (22) 5.1.4 水安全 (23) 5.1.5 水资源 (24) 5.1.6 系统方案的评估与优化 (24) 5.2 建筑与小区 (25) 5.2.1 一般规定 (25) 5.2.2 设计程序与要求 (26) 5.2.3 设计方案的编制要求 (28) 5.2.4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29) 5.2.5 技术措施 (30) 5.3 绿地 (32)

5.3.1 一般规定 (32) 5.3.2 设计 (33) 5.3.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34) 5.3.4 技术措施 (35) 5.4 道路和广场 (38) 5.4.1 一般规定 (38) 5.4.2 设计 (40) 5.4.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1) 5.4.4 技术措施 (44) 5.5 水系 (47) 5.5.1 一般规定 (47) 5.5.2 设计 (47) 5.5.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49) 5.5.4 技术措施 (50) 5.6排水系统 (55) 5.6.1 一般规定 (55) 5.6.2 设计 (56) 5.6.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57) 5.6.4 技术措施 (58) 6.工程建设 (59) 6.1一般规定 (59) 6.2 建筑与小区 (60) 6.3 绿地 (63) 6.4 道路与广场 (64) 6.5 城市水系 (64) 7.维护管理 (66) 7.1一般规定 (66) 7.2 建筑与小区 (66) 7.3 绿地 (68) 7.4 道路与广场 (68) 7.5 城市水系 (69) 8.实施效果评估 (71) 8.1 一般规定 (71) 8.2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评估 (71)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及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 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及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及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及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 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 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 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①。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 10 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及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

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问题

海绵城市建设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城市是人口聚集度高、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也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近些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及环境承载能力的原因,导致“逢雨必涝、雨后即旱”,使得我国城市水生态面临着两个极端:一方面是城市内涝严重,雨洪管理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则是大部分城市缺水严重,水资源供应严重不足。随之也带来了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气象灾害的频发,城市对给排水工程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要保持城市健康持续发展,必须修复城市水生态。 习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出在建设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净化的“海绵城市”。无疑,“海绵城市”建设是修复城市水生态的一条路径,能够解决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面临的水环境日益加重的生态危机。建设海绵城市也是生态文明在城市管理中的具体体现,是解决水资源永续利用、寻找雨水出路的必由之路。一、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 (1)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减少城市内涝的发生 近几年,随着快速城镇化,城市不透水的面积迅速增加,导致地面径流汇集速度增快,洪峰流量加大,出现时间提前,增加了洪水的灾害性,并常常引起城市排水系统的水力过载,导致城市内涝的发生。据有关统计,目前全国642座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仍有340座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特别是非农业人口150万人以上的34座特大城市中仅7座达到防洪标准,一些新兴的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严重滞后。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防、排、渗、蓄、滞等措施有机结合,将极大地减轻城市防洪排涝的压力,有效减少城市洪涝灾害发生频率和损失。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将防、排、蓄、渗、滞等措施合理地结合起来,大大减轻城市防洪排涝的压力,有利于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维护城市居民安定的生活环境. (2)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降低城市建设成本 海绵城市建设非常注重对天然水系的保护利用,城市肌体中既有的园林、绿地、湿地及景观水体往往与水利调蓄设施结合起来共同构筑城市的防排水体系,减少给排水管道混凝土的工程量,降低城市市政建设、运营、维护费用。此外,建设海绵城市减少城市水灾,降低水灾经济损失及治理水环境污染的费用,经济效益显著。 (3)建设海绵城市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海绵城市强调增加绿地,降低城市地面的硬化比例。有研究表明,城市地面硬化直接阻断了雨水补给地下水的途径,使地下水水位难以回升。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可以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收集并处理雨洪水,这些被处理过的水可以用于生产和生活,或者作为景观用水,补给地下水等,从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可以说,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为构建绿色美好家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4)海绵城市建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市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速度越来越快,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许多城市水资源匮乏的问题日益突出。海绵城市建设为解决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以实现自然生态雨水的有效利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的压力。 (5)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为城市老旧城区“海绵体”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大中型城市老旧城区占地面积比较大,与新城区相比,老旧城区的洪涝灾害、雨水径流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探索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探索 摘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层控制,将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为单元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内部技术文件,着重对单元内建设总量、人口规模、三大设施进行预测与控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管理法定文件,着重对地块的出让指标等要素进行控制,两个层级的划分,达到了刚性与弹性的结合,提高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适应性与法定严肃性。 关键词:分层控制;单元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规编制背景 2006年合肥市确定了“141”发展框架和建设现代化滨 湖大城市的目标,滨湖新区建设拉开帷幕,单元一属于合肥市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在建设之初组织编制了《滨湖新区启动区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随着合肥一中、46中、 师范附小、滨湖第一人民医院、滨湖世纪城等项目的建设实施,滨湖新区进行快速发展进程中,控规控制部分内容与市场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控规修改的条件和 程序越加严格,传统控规编制在实施中面临着城市发展的新

机遇,已编控规适应性受到了较大的挑战,控规控制内容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动态的维护。 2 控规编制策略 针对《城乡规划法》对控规法定效力要求,上海、北京等地进行了各自的探索。 北京将新城地区控规划分解为街区与地块层面,街区层面一般规模控制在3万人左右,以落实分解上位新城总规(片区规划)要求,在街区对各类设施进行落实配置,作为规划公示内容;地块层面,对地块属性进行详细的明确,作为地块出让审批的依据。 上海中心城区在总体规划与控规两个层面之间增加一 个层面规划――单元规划单元规划控制规模一般为5万人,主要落实分解城市总体规划指标和控制内容,作为控规审核的重要依据;控规就是地块层面,落实单元规划控制指标,对地块属性进行详细的明确,作为地块出让审批的依据。 考虑滨湖新区作为城市新建地区,发展面临市场经济的多重不确定性为增加控规的适应性与合理、合法性,利用合肥市具有半个立法权,规划编制策略参考上海与北京,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层控制,将控规分解为单元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经过规委会审议后,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内部技术文件,地块控规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作为规划管理法定文件,着重对地块的出让指标等要素进行控制,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发布××××-××-××实施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th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J×××-××××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日期:2016年月日 2016年天津 I

前言 本导则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天津市建委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5]286号)文件,由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设计和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属于指导性技术文件,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规划;4.设计;5.施工与验收;6.附录。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邮编:300051)。 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中铁五院集团公司天津分院、天津市交通科学研究院、天津第四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生态城、中建新塘(天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赵乐军、王秀朵、孙杰、刘建华、高斌、刘星、金文海、周玉明、李波、梁佳斌、王卫红、刘晓蕊、曹雷、赵洪刚、王新岐、张旭滨、李曦淳、宋现财、曾伟、王绍华、舒昕、李旭东、刘小芳、彭晨蕊、王新亮、张高嫄、彭晨蕊、杨一力、何瑾、孙鹏、张蕊、于海明、路清、赵志峰、温伟光、王凯琳、曹美娟、王方、武文龙、刘欣、朱莹、柴成山、韦立、魏莹、刘婷、张旻昱、崔鸿飞、杨文艳、王烨、段秀莉、尚坤、安鹏 主要审查人: 赵世明、曾捷、阚薇莉、贾海峰、杨宪云、郁片红、王和祥、辛玮光、赵健 I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 本方案以天津财经大学校园为背景,分析大雨后校园内涝成因,在不改变校园既有的雨水管渠排放系统的基础上(低影响开发),结合校园园林、景观水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围绕校园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对雨水的就地或就近渗透、滞留、集蓄、净化和循环使用、排水进行设计,形成一体化的海绵校园规划设计方案。 经调查校园气候环境及现存水循环系统的背景情况,发掘校园存在存系统排水、蓄水功能差、不能实现雨水高效利用等缺陷,由此提出以下等多种解决方案: 一、集水系统改进 1.在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排水管下端设置集蓄、排、净为一体 的集水箱,用以收集雨水及生活废水;(订价:30,000.00元) 2.铺设埋地矩形雨水管道,具体可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 PVC-U加筋管、PVC-U平壁管、PVC-U钢塑复合管、双壁波纹 管、PE缠绕结构壁管、PE钢塑复合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纹 波纹管、增强聚丙烯模压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管等管道。 根据指导规划可直接照图施工。(订价:10,000.00元) 3.排水检查井 主要内容包括圆形、矩形、扇形的砖砌、混凝土排水检查井,

以及小方形井、跌水井、污水闸槽井、沉泥井、耐腐蚀检查井 等构筑物做法。根据指导规划可直接照图施工(订价:4000.00 元) 4.雨水口 内容包括砖砌雨水口铸铁井圈、砖砌雨水口混凝土井圈、预制 混凝土装配式雨水口铸铁井圈、雨水口箅子及井圈。图集对雨 水口的设计原则、施工要求也作了介绍,便于设计选用,并可 直接按图施工。(订价:2500。00元) 二、改进道路-透水人行道铺设 1. 对校区的道路交通流量统计分析,按有人群荷载无停车和有 人群荷载有停车(总重小于3吨的轻型车)两种工况分别给 出透水水泥混凝土基层、透水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水级配 碎石基层的透水人行道结构。结合实际地形构造,选择改进 的组合及透水材料的选用。对透水人行道的施工图设计及现 场施工提出技术要求,可参照海绵城市规划文件的指导文件。 通过改进道路交通的透水性能,以求促进排水、环保生态铺 设技术的工程应用。 2. 植草砖、开挖溢流井、植草沟、植被缓冲带、进行路沿石缺 口改造等方法,形成降水利用体系;改造树池、高位花坛、 下沉式绿地等景观建设。 三、生态改造 1. 是对校园人工水系稷下湖、连心湖、环岛河进行生态学改造,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附录一

附录 1 主要术语 低影响开发(LID)low impact development 指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维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增加等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渗透、储存、蒸发(腾)等方式,场地内累计全年得到控制(不外排)的雨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百分比。 设计降雨量design rainfall 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单位面积控制容积volume of LID facilities for catchment runoff control 以径流总量控制为目标时,单位汇水面积上所需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有效调蓄容积(不包括雨水调节容积)。 雨水调蓄stormwater detention, retention/ storage 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雨水储存stormwater retention or storage 采用具有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 雨水调节stormwater detention 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也称调控排放。 雨水渗透stormwater infiltration 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 断接disconnection 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通过渗透、调蓄及净化等方式控制径流雨水的方法。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

AY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 1 6年4月

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 编制阶段:送审成果 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送审时间:2016.04

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赵耀薛磊肖梦莹 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

安阳市地方规章AY 编号:AY01-2016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2016—4—23发布2016—4—23 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阳市规划局

前言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雨水管渠系统,《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已有规范迸行指导,也不需要另外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目前尚缺乏技术导则以指引相关规划设计落实量化管控要求,为此,编制组根据本地降雨、土壤、地形地势、地下水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标准;5.规划设计指引;6.计算指引;7.附则。 本导则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解释。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海绵城市施工方案

海绵城市施工方案 1 工程概况 a、雨水回用设施 本地块设置地埋式雨水回用设施,设于绿化内,雨水回用于道路广场绿化浇洒90m3/d、车库冲洗用水82m3/d、水景补水60m3/d,平均日用水量约为232m3/d,考虑储存3天的用水量,则雨水储水容积为696m3。 雨水回用系统供水管上不得装设取水龙头,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措施。 b、下凹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其建设费用和维护费用较低,具有一定的调蓄作用,其绿地范围内应根据下凹深度配置耐淹性植物。尽可能的增加场地植被面积并引导雨水流入植被覆盖区,本工程地块设下凹式绿地2600m2,下凹深度20cm,可调蓄容积为2600X0.20=520m3。 c、透水停车位 本工程室外临时停车场、场间小道采用透水铺装,共计面积约3500㎡。 d、路面及广场 本工程园区道路、广场等采用干砌砖石地面,共计面积约20000㎡。路面结构层自上而下6cm透水砖+粗砂找平层+15cm的10-20mm粒径C25强固透水砼素色层+15cm碎石垫层。 e、水景 本工程设置了3000m2的水景,水池深度50cm,可调节水位高度10cm,可调蓄容积为3000X0.10=300m3 通过园区的下凹绿地、雨水收集回用池、透水铺装的设置,可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0.6,最终缓解地块管网压力,提升排水系统排水能力,改善地块水环境。通过雨水回用于绿化浇洒,可节约水资源。 2 雨水回收系统 2.1 雨水回用系统概述 1.雨水回用流程为:雨水收集→初期弃流→雨水蓄水池→机械过滤→紫外线

消毒→清水箱→供给绿化灌溉、道路浇洒及汽车库地面冲洗。 2.雨水循环回用管道试压合格后外壁刷成浅绿色,并在其外壁模印或打印明显耐久的“雨水”标志;公共场所及绿化的雨水取水口设带锁装置;工程验收时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 3.雨水回用系统由专业厂家二次深化设计。 4.由于本次招标未包含雨水回用系统相关设备及管路,因此本方案仅按常规系统编制,待二次深化设计图纸确认后,我院将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2 雨水回用系统施工流程 雨水回用系统施工流程:系统深化设计—方案/设备选型—施工准备—蓄水池结构施工—管路预留/预埋—室外管道安装—隐蔽工程验收—泵房设备安装—泵房电气部分施工—调试/试运转 2.3 施工准备 雨水收集工程系统优化深化设计后,我院将积极做好施工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采购所需的有关设备和材料,并办理好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1.组织图纸学习和专业图纸会审,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2.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办理施工有关手续。 3.组织施工材料到进场。 2.4 管道施工技术要求与方法 1.室外管道安装确定走向,须了解现场敷设条件。如须挖地沟;须放线开挖、开挖深度根据小区地平而定,从地平面开挖深度不得低于0.5m,沟底必须平整。如是松土,必须先夯实。经现场施工技术员检查合格后,再铺沙、接管、管底铺沙厚度为10mm,经冲洗试压验收后,再铺100mm沙,然后再回填土,填土应分层夯实。宜每填200mm进行人工夯实。安装后的管道口应用胶纸封口,防止阻塞。 2.当管道穿越楼板或建筑物及墙体时,应加保护套管,并做好防渗漏水处理,套管应采用钢性防水套管。 3.管道安装前,仔细阅读施工图纸,根据图纸设计要求确定材料型号。如遇管道走向改变,需要改变材料的情况下,施工队必须先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确定是否更改。 4.管道敷设时应平排而行,禁止交错布设,两管间距不得小于100mm,如遇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合理构建

海绵城市建设指南解读之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合理构建 车伍,武彦杰,杨正,闫攀,赵杨 调蓄是城市雨洪控制利用系统和排水内涝防治规划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对调蓄设施的合理设计、应用,可以很好地控制径流污染、削减径流总量和峰值、缓解洪涝灾害、利用雨水资源等。针对国内在城市雨洪调蓄的研究、规划设计和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首先厘清调蓄设施的不同种类及功能特点,进而提出调蓄系统的概念、构建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框架,分析调蓄系统与城市雨洪控制利用相关子系统的联系及相互衔接关系,为我国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相关标准的制定、规划设计与建设提供更科学的思路和技术路线。 调蓄是维持自然水文循环和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极关键的环节,也是构建“海绵城市”的重大举措。我国古人在治水、用水中已充分显示了对调蓄的理解和智慧的运用,甚至可追溯到古老、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云南元阳的哈尼梯田和南宋时期赣州的福寿沟蓄排系统等。然而当代,随着城市雨水“快排”理论的发展和灰色排水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城市自然蓄排系统的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灰色基础设施的增加减少了对自然调蓄排放设施的需求,大量河道、坑塘、湿地等天然调蓄设施被破坏、填埋甚至消失,城市调蓄能力大幅下降。尽管传统“快排”模式在城市排水和内涝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难以有效解决城市水资源流失、径流污染、洪涝风险加剧等突出问题。而这也警示人们,重拾古代雨洪管理智慧,利用现代雨洪管理理念和技术,构建现代城市雨洪调蓄系统的重要性。 调蓄是综合解决城市雨水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近年来开始成为雨水领域新的研究热点,受到广泛重视。业内已开展了大量基础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应用,相关国家规范标准也正在编制,如新编《城市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等。但由于国内城市现代雨洪管理发展的整体滞后,相关研究及实践较薄弱,尤其在城市雨洪调蓄方面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缺乏对雨水调蓄问题的系统梳理和对调蓄系统的综合性分析和科学认知,制约了相关标准的制定、调蓄设施的合理规划设计和有效实施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的开展。1我国城市雨洪调蓄中存在的问题 1.1概念混淆 笔者早前已论述过调蓄的概念、设施分类、功能等,但由于雨水系统发展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业内对雨水调蓄系统长期以来缺乏足够的关注和深入研究,目前仍然存在一些概念不清和混淆的问题,甚至一些专业人员对储蓄和调节设施的功能、控制对象、设计方法等基础问题也存在理解上的片面或错误,这会直接影响到调蓄设施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标准制定的合理性。 2缺乏系统的思想和解决方案 因面对解决城市水涝、径流污染、雨水利用等问题的迫切需求,国内近年出现大量调蓄设施的规划设计与实践。例如,北京在许多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项目中应用了储蓄池,在立交桥积水点改造项目中已建、将建数十座调节设施;上海为治理苏州河径流污染先后建设多个CSO调蓄池;北京、沈阳、广州、上海等城市考虑通过建设深层调蓄隧道来重点解决内涝问题等。这些工程项目对解决城市雨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一方面,它们的建设大多局限于局部问题缓解和末端控制,投资较高,综合效果有限;另一方面,它们的功能、构造和设计计算方法其实都不相同。如何针对一个城市区域雨洪的多种控制目标和复杂的条件,进行综合性规划设计,优化设置调蓄设施和规模,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难题。总体而言,缺少城市或区域尺度内各类调蓄设施的系统性规划设计,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和实现多功能的“海绵城市”目标。 1.3相关系统衔接关系不清 调蓄设施是城市雨水系统中的核心设施之一,既可用于排水系统的源头、中途和末端,也可用于雨水利用、径流污染控制和洪涝控制等多个子系统,目前,业内不仅存在对雨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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