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廉政风险防控图制度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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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廉政风险防控图

社区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

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社区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社区自身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意义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班子建设,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

二、党务公开的原则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廉政承诺。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2、社区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社区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情况;入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通报情况。

5、社区党组织和党员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捐赠款物、参加义务劳动情况。

6、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

1、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2、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3、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五、党务公开的要求

1、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

2、在居民集居地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

3、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社区党务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居务公开的内容

1、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2、社区各项收支情况;

3、上级下拨款物和社会各界捐款物资及使用发放情况;

4、居民低保金申请报批和发放情况;

5、社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

6、社区落实完成上级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情况;

7、有关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政策法规公开情况;

8、保障房的审批审核情况;

9、社区便民服务相关事务公开情况;

10、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形式

1、在固定的社区公示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3、通过社区公共微信平台、网格公示栏及时公布办事程序、便民服务指南等。

三、居务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序,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社区工作计划、社区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干部评议情况等半年公布一次;有关政策、法规、涉及居民切实利益的事项等内容要及时公开;涉及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房、困难救助等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社区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街道“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规定,从2015 年开始,严格落实社区“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一、职责内容

“一把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要履行下列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街道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履行监督职责,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自觉接受班子内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4、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5、认真纠正损害居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支持执法执纪机构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为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工作要求

“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达到以下要求:

1、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

2、每年年初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年底,“一把手”向本社区干部群众及街道办事处报告践诺情况;履行党总支主体责任,每年两次约谈班子成员及所有工作人员;

3、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主持开好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社区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

一、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审批财务工作,由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领导的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社区班子集体审批。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具体负责,社区干部提拨任用、干部人事调动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和网格楼宇小区党组织班子领导的任免等,要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平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及招标组织工作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干涉行政审批的具体业务工作。

五、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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