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小抄(必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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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练习一二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

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

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

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

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

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13、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5、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6、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7、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9、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20、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1、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

规范的活动。

2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5、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

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6、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7、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

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8、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29、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

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30、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

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1、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

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32、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

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33、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4、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35、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6、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37、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8、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9、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

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40、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

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

41、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2、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43、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

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4、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5、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6、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47、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48、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9、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50、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1、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2、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3、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54、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55、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6、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57、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

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58、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59、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

议。

60、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1、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63、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64、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65、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66、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67、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68、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69、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70、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71、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取得遗产的法律制度。

72、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关于遗赠人的财产归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73、过错责任:是指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

74、无过错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75、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均无过错,但依法仍要对损害分担责任。

76、著作权: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77、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78、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使用人为了个人学习、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者慈善事业及公共利益等,依法可以在不经著作权

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制度。

79、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制度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

的作品。

80、商标:商标是注明在商品、商品包装、服务项目及其宣传品上面的,用于区别不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

项目的一种可视性专用标志。

8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8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8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师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84、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

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使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85、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由实质性特

点和进步。

86、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

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87、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创制方式和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也称为法的“形式渊源”或’效力渊源“。

88、违法: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受

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89、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

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90、平等权: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9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92、质权:所谓质权,又称为质押权,是一种典型的担保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债权人占有,或

在自己的财产权利上设定权利质,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有权从质押的财产种优先受偿。

93、离婚:是结婚的对称,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已存在的婚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94、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95、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

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96、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

综合练习三

一、名称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业主制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人格与其投资者

的人格混为一体,后者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按照协议共同占有、使用财产或成立共同经营关系,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

的联合。

4、公司: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投资者依照公司法设立并经营性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5、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有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7、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次序的行为。

8、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

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门金融机构。

9、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10、预算: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

11、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

来源,是国家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2、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市国家设计有关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和安排的各种政策、

目标和措施的总和。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

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14、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中而发生的一方有

偿提供劳动力并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向结合的社会关系。

15、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依法规定的,在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

提下,用人单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支付的足以满足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

16、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即对劳动风险的社会保障。为了确保劳动者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国家和社会对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

动机会而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止劳动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使其至少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17、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广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或其团体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其狭义仅指劳

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

18、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

的一种法律制度。

19、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在我国又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个镇南关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物质接济和

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20、综合练习四名称解释

1.环境: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总称。

2.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为活动使环境与资源条件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制约人类的发展,甚至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但它并不包括某些人类所不能预见或防范的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泥石流等所造成的环境资源问题。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4.“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5.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费用的制度。

6.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者可能有于环境的活动的,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行政管理制度。

7.环境标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维持生态平衡,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8.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名和处以什么刑罚,均由法律明文规定。

9.罪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等价原则、罪刑相称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要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10.犯罪:犯罪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或者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1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1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13.刑罚: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方法。

14.特殊预防:所谓特殊预防,是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防止其重新犯罪。

15.一般预防: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和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教育和警戒社会上那些可能犯罪的人不要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

16.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从监督改造相结合的刑罚方法。

17.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就近关押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18.诉讼: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19.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根据和方法,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

20.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已主张的有利于自已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1.管辖:是指各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22.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23.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级人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4.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25.诉讼参加人:是提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

2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7.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判决确定之前,因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上的迫切需要,依法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予对财产或者实施行为,并须立即执行。

28.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所适用的程序制度。29.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作出谅解和让少,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30.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了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当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的制度。

31.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2.死刑复核: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应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33.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构成国家的四要素包括: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主权。

35.领事关系:是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形成的国家关系。

36.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无领土即无国家。尊重国家领土的完整就是尊重国家主权。国家领土通常包括领陆、领水(内水和领海)、领空和底土(地下领土)。

37.冲突规范:冲突规范是指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范。38.公共秩序保留:如果一国法院根据其冲突范休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而适用该外国法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国内法院可以此为理由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此即冲突范适用中的秩序保留。

39.法律规避: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规避本应适用的一外国法,称为法律规避。

40.识别:要指明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有关吉实和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并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范,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这一过程称为识。

国际公法也称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用以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私法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二、综合练习一二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法的基本特征有四点: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4、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简述我国法的本质和作用

答:⑴ 法的本质和特征:①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②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③ 法是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规范。

⑵ 法的作用是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根据法所体现的意志,法的作用首先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0901单选);另外,法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和行为起着调节作用。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

① 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② 规范作用。法的规范作用反映了法的手段和目的关系。规范作用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a) 指引作用。法作为社会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的行为。

(b) 评价作用。法是带有价值判断的行为规范,是评判、衡量他人行为合法性的标准。

(c) 预测作用。法的稳定性和普遍性使人对外部主体某种行为进行预先分析和预测。

(d) 教育作用。通过法律实施对准备采取同类行为的人或一般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e) 制裁作用。法律有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功能。

2、我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七、特别行政区的法八、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九、国际条约。

3、简述法律制定的阶段

答: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联系的阶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以及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

4、简述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

答:我国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

正确,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合法,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合乎国家的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及时,是指法的适用活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从而提高办事及办案效率;合理和公正,是指法的适用活动在保证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还应当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的公平正义观念,符合适用法的根本目的。

5、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并解释之

答: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成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6、简述法治的内涵

答: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它是同政治民主相联系的,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一个国家有健全的法制并不等于就实行了法治,只有具有民主政治,才可能实行依法办事。

7、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宪政,也称立宪主义,其主要内涵是,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宪法和宪政的关系表现如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而宪政史宪法的具体实施过程。宪政史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这一宪法目的。如果不存在宪法,就不会产生宪政。因此,要事先宪政,必须树立宪法的根本法权威。

8、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我国宪法的概念及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9、简述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

答: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主要有:一、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文件,它于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二、1954年宪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三、1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它制定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四、1978年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1978年宪法。五、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宪法草案,即现行宪法。它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六、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和31条修正案。从1988年开始,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改变了过去动辄重起炉灶的修宪方式,转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了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他们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宪法变迁的基本脉络。

10、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四、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获得救济权利。

1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

四、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12、简述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包括:1、它是依法成立,即通过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批准而成立,获得组织法或单行法授权的正式组织;2、它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3、它有法定的管辖事务范围和一定的职权与职责;4、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5、它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即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裁量空间。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自行决定或实施行政行为,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4、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里为其实施保障。

1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申诫罚。

15、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国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种情形(现在已逐步将侵犯受教育权等权利纳入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如下情形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简述民法的基本准则?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7、简述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答: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这种资格与当事人的年龄、智力、精神状况无关。这种资格不仅是民法上的权利,而且是宪法上的权利。民事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行为能力作为一种资格,受当事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

18、简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9、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应当符合法定或者意定的要求。前三项是实质要件,第四项是形式要件。

20、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物权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1、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2、物权以特定的物为客体。3、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4、物权是绝对权。5、物权具有排他性。

21、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答: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1、请求确认物权。2、主张返还请求权。3、主张排除妨碍请求权和妨碍防止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4、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5、请求赔偿损失。

22、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答:善意取得的条件有: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扔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2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用益物权可以分为一般用益物权和特许用益物权。一般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特许用益物权是指物权的设立须得到相关须知部门的批准,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

24、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担保物权的种类有1、抵押权。2、质权(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3、留置权。

25、简述债的发生原因

答:债的发生原因是一定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行为、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原因。

26、债的消灭原因有哪些?

答:债的消灭原因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事由。

27、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和同的意思表示,须符合下列要件:第一、要约须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第二、要月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第三、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其债权债务关系。

28、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承诺须具备下列要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月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9、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答: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先履行义务人。不安抗辩权产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该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义务人。2、后履行义务人欠缺履行能力或者欠缺信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第三、丧失商业信誉;第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0、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

31、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32、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3、简述侵权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

答:侵权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继续赔偿以及定期金。

34、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可撤销婚姻是因胁迫产生的婚姻。有人把可撤销的婚姻称为欠缺结婚真实意思的婚姻。因胁迫产生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即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

被胁迫人形式撤销权,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二、综合练习三简单题

1、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也是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法,但它不可能调整所有经济关系,它只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通过物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资利益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包括国家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构建经济法体系的依据,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应贯彻于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全过程。它包括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经济法的特征是什么?

答:经济法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政府主导性2、政策性3、社会公共性4、综合性。

4、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答:企业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2、企业具有经营性3、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5、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简述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治理机构

答: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现代公司只有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构造合理的公司组织机构,才能为实现公司的意志和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权力机关,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决策权和业务执行权,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公司常设机构。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是公司的法定必设机关。

8、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种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和减税以及违章处理等。

9、《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概括来说,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4、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行为;5、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6、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8、捏造事实、散步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9、串通投标行为;10、享有独占地位的企业非法排挤其竞争对手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限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10、《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答: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对于在我国讨论已久的行政垄断问题,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1、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答:消费者主要有以下9项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12、职工的劳动权利有哪些?

答:职工的劳动权利一般包括:1、参加劳动的权利;2、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的权利;4、保证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权利;5、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6、享受劳动福利的权利;7、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8、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9、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的权利;10、请求保护合法权益部受侵犯的权利。

13、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征:1、从属合同;2、有限自由合同;3、最大诚信合同;4、继续性合同;5、不完全合同;6、关系性合同。

14、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包括:1、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即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与自己的内在真实意思相符,既不存在受他人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内容合法,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4、合同形式

合法,即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订立程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必须完成各项法定必要程序。

15、简述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

答: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有两种形式,即补休和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外延长工时的,应当优先采用补休形式。《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其标准分别为:1、加点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2、周休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从事以上三种条件下的加班加点,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6、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答: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综合四

二、综合四简答题

1、简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答(1)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3)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4)公众参与的原则。

2、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4)限期治理制度。(5)环境行政许可证制度。(6)清洁生产制度。(7)循环经济制度。(8)环境标准制度。(9)环境监测制度。

3、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1)罪型法定原则。(2)适用型法从人平等原则。(3)罪责弄相适应原则。

4、犯罪的基本特征。

答.(1)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2)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犯罪构成。

答: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具有三个特征:(1)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总和。(3)犯罪构成由决定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成。

6、正当防卫的条件。

答: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

4.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7、紧急避险的条件

答:1.必须有客观存在的危险发生。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6.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8、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划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8、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10、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在形式。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8)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也较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或构成要件,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素。通常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为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由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就其形式而言,主要是关于意思表示品质的要求,因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上又称为“意思表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也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客体范围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所划定的范围,知识产权包括: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内的发明有关的权利,专利权;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反不正当竞争权;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一)广义和狭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范围根据内涵大小的不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二)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缔约方缔结的《知识产权协议》,使知识产权从文化科学领域正式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问题第一次直接同国际贸易发展挂钩,同时也标志着知识产权制度进入了统一标准的新阶段,它在推动协调各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活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1)著作权及其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录音、录像和广播的权利;(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即商业秘密权,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8)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三)《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1967年签定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这就是一般所称的著作权或版权。(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即一般所称邻接权。(3)关于在人类一切创造性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这主要指就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技术秘密)所享有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

的权利。(8)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它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款的规定属于兜底条款,解决列举式的不足)。

(四)郑成思的观点

郑成思先生讲:具体说到2002年12月的这份民法草案,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明确了要保护“传统知识”和“生物多样化”。郑成思先生提出的中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篇第二条“知识产权”应包括就下列各项内容所享有的权利:(一)文字、艺术、科学作品及其传播;(二)商标及其他有关商业标识;(三)专利;(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五)商业秘密;(六)传统知识;(七)生物多样化;(八)其他智力创作成果。

“传统知识”按世贸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国外已有的立法中的解释,主要包含“民间文学艺术”与“地方传统医药”两大部分。其中“民间文学”部分,已经暗示保护或明文保护的国际条约与外国法很多。目前,世界上明文以知识产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国家已有五十个左右,还有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等)已经在判例法中,确认了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生物多样化”给予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保护基因资源。把基因资源作为一种民事权利,特别是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

据报道,我国的北京烤鸭烤的竟是英国鸭。虽然“北京烤鸭”早已名扬海外,但如今真正的“北京鸭”却已几乎绝迹,英国品种“樱桃谷”取而代之成为烤鸭原料。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材料指出,我国本土物种遗传资源流失状况堪忧,引进和输出的比例达1比10。由于本地物种资源保护意识的落后,中国正成为发达国家攫取遗传资源的新目标。中国野生大豆、猕猴桃甚至家禽都被发达国家拿走“混血”改良后再重新用来抢占中国市场。突出的例子是“北京鸭”,该品种在英国被杂交后繁育出新良种“樱桃谷”,后又重新被引种到国内。由于此前缺乏资源保护观念,物种输出时中国并没有获利,但进口别国的改良种时,不但未获利益分享,有些还必须用外汇买成品。专家忧虑地指出,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发展中国家后来居上的一条捷径,但如果没有资源保护意识,最后可能会失去这个宝贵的机会。[6]

传统知识与生物多样化两种受保护客体与世界贸易组织中已经保护的地理标志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它们的权利主体均不是特定的自然人。同时,传统知识与生物多样化两种受保护客体又与人们熟悉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等的受保护客体有很大不同。所以,有人主张把它们另外作为知识产权的新客体,而不是与其他客体一样并列在一起。

(五)徐国栋的观点

徐国栋先生在其《绿色民法典》中,将知识产权的客体分为4个部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域名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

简述结婚的条件和禁止结婚的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消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掌握基本原则有何重要意义?

答: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或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的进行有普遍指导意义,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集中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主要特点;保障办案质量实现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任务;准确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各项具体程序的规定;解决执行刑事诉讼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等。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小抄(必胜版)

综合练习一二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 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 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 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 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 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13、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5、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6、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7、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9、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20、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1、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 规范的活动。 2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5、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 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6、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7、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 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8、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测试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测试答案 第一次作业96 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2. 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很多时候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A. 错误 B. 正确 3. 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相互联系和依存,不可偏废。 A. 错误 B. 正确 4. 合法的总是符合道德的,违反道德的不一定就是违法的。 A. 错误 B. 正确 5.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两级、多层次”的特点。 A. 错误 B. 正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A. 错误 B. 正确 7.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也就是说所有案件最多经过两级审判就应该作出终审判决。 A. 错误 B. 正确 8.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规范和配置国家权力。 A. 错误 B. 正确 9. 我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 错误 B. 正确 10.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A. 错误 B. 正确二、不定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 60 分。) 1. 以下各项属于实体法的是 A. 刑法 B. 民法 C. 仲裁法 D. 刑事诉讼法 2.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 物 B. 行为 C. 智力成果D. 人身利益 3. 法律发展的途径有 A. 法律移植 B. 法律继承 C. 法制改革 D. 法律混合 4. 法的目的性价值包括 A. 正义 B. 平等 C. 自由 D. 秩序 5.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个人自由包括 A. 人身自由 B. 思想自由 C. 住宅不受侵犯 D.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 我国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的多数通过 A. 2/3 B. 1/2 C. 3/4 D. 4/5 7. 我国现行宪法为 A. 1954 年宪法 B. 1972 年宪法 C. 1982 年宪法 D. 1992 年宪法 8. 以下哪些选项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A. 纳税 B. 劳动 C. 受教育 D. 选举 9. 我国现行宪法至今为止有()修正案 A. 2 个 B. 3 个 C. 4 个 D. 5 个 10. 我国现行宪法的正文主要包括 A. 总纲 B.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C. 国家机构 D.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总体评价:第二次作业88 1. 行政合理性原则以行政合法性为前提。 A. 错误 B. 正确 2. 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受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A. 错误 B. 正确 3.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A. 错误 B. 正确 4.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只以抽象行政行为而不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诉讼对象。 A. 错误 B. 正确 5. 我国《刑法》规定,聋、哑、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A. 错误 B. 正确 6. 我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 错误 B. 正确 7. 刑事案件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A. 错误 B. 正确 8. 上诉不加刑原则,即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A. 错误 B. 正确 9. 对于累犯,应当加重处罚。 A. 错误B. 正确 10.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是犯罪未遂。 A. 错误 B. 正确二、不定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60 分。) 1. 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 A. 行政合法性原则 B. 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行政比例原则 D. 程序正义原则 2. 以下各项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有 A. 拘留 B. 拘役 C. 罚金 D. 罚款 3.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4.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 A. 罪刑法定原则 B.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5. 我国刑法的溯及力原则是 A. 从旧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doc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广播电视大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宁职新冠防控〔2020〕1号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疫情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不落实不开课”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拟定线上开学时间为3月2日。具体正式返校开学时间根据教育厅的有关意见确定。 二、开学前工作 1.健全机构 成立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和督促检查。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常调度指挥部,刘炜校长任指挥长,苏晓军副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 建立了党政办公室和后勤服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的“双主任”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十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防疫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教学工作组、电大防控工作组、农校工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各院系、农校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联防联控 建立学校、部门(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防控工作联动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与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银川市和西夏区政府、社区等积极建立联系,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建立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中层值班干部为信息报告人,在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3.健全多项工作制度 第一时间制定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制定了“二案八制”。二案即: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方案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八制即: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勤追查制度、复课证明查验

浙江电大《实用法律基础》作业做法及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做法 1.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4e5538260.html,/Login/Login.aspx?ReturnUrl=%2f 用户名是学号,密码是:123456. 2.进入后,点击最上边的,然后点击左侧的, 继续点击页面中间的,然后在弹出的页面找到 ,在 前面的空格打钩,然后拉到页面底部,在 点击。 3.点击左侧,显示页面: 再点击,就可以开始做作业了。 4.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 5.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专科)形成性考核一-0001 试卷总分:100 判断题(共15题,共30分) 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2分)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3.(2分)我国现行宪法共有4次修正案。√ 4.(2分)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很多时候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5.(2分)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6.(2分)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7.(2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英国法学家提出来的。× 8.(2分)根据法律的内容与功能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9.(2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规范和配置国家权力。× 10.(2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11.(2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12.(2分)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物与行为两种。× 13.(2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 14.(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基本法律。× 15.(2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两级、三层次”的特点。× 单选(共15题,共30分) 16.(2分)我国现行的宪法是(D)。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17.(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规章 18.(2分)以下属于实体法的是(A)。 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仲裁法 D、行政诉讼法 19.(2分)以下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的是(C)。 A、纳税 B、兵役 C、受教育 D、选举 20.(2分)以下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的是(D)。 A、批评权 B、建议权 C、申诉权 D、宗教信仰自由 21.(2分)以下不属于司法权特征的是(A)。 A、主动性 B、被动性 C、中立性 D、终极性 22.(2分)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英美法系更倾向于(B)。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超职权主义 D、超当事人主义 23.(2分)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是指(A)。 A、法律继承 B、法律移植 C、法制改革 D、法律制定 24.(2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2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A)国家。 A、法治 B、法制 C、现代化 D、有法可依的 26.(2分)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A)以上的多数通过。 A、2/3 B、1/2 C、3/4 D、4/5 27.(2分)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B)基础上建立的。 A、公法和私法 B、普通法和衡平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普通法和判例法 28.(2分)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和过程称之为(A)。 A、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29.(2分)在西方思想体系中,法治首先是被作为与(B)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略。 A、德治 B、人治 C、礼治 D、法制

《社会学概论》练习题库参考答案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社会学概论》练习测试题库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的社会科学。 2、社会结构指社会诸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关系。 3、文化: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 4、社会化:所谓的社会化,是指个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 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5、代沟:所谓代沟是指社会的不同世代之间在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方面出现的差异、隔阂、甚至冲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代沟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变化的速度和程度。 6、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7、社会规范:是在特点的社会活动领域中所创设的和形成的一整套持续而稳定的规范体系,它是制约社会行动的重要结构框架。 8、社会群体:广义上指通过持续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形成的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共同体;狭义上指通过直接的社会互动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类群体。 9、社会不平等:指各阶级、阶层对相对稀缺的社会价值物在占有量、获取机会、满足程度上的差异性。 10、社区发展:指通过建设以促进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 11、社会行为: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和社会有关的一切行为。 12、集合行为:集合行为又称为集体行为、大众行为。它是指一种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行为。集合行为中,个人都不是独立地行动,而是与他人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13、拟剧论:是社会学家戈夫曼采取戏剧分析的方法,从印象管理的角度揭示人们社会互动的特点的理论。 14、社会调查方法: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社会现象和社会情况进行考察,搜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并对其作出解释的一系列手段和程序的总称。 15、社会变迁:社会变迁指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引起的种种社会变动现象。社会学家把社会制度、社会生活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的渐进的、突发的社会变动过程与结果都称作社会变迁。 16、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关系以及与其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是制约社会行为的重要结构框架。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1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 案1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无简答题答案 详参题后正确答案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正确 B. 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正确 C. 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 D. 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B.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正确 C.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正确 D.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以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合同以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电大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2017电大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制度。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 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 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 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 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 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 标的物的所有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 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 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的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 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 方的货币。 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 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 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 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 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 权利。 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 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继承方式。

2016年电大 小抄(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同法调整的是( )关系。 A 静态的财产流转 B.动态的财产流转 C 社会 D.人身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 A 诚实信用原则 B.格式条款 C 法律法规规定 D.非格式条款 3;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为(。 )。 A.合同签订地B.承诺生效地 C 合同当事入主营业地D.合同当事人居住地 4.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 A.随合同无效而无效 B.继续有效 C 依当事人约定 D.视具体情况而定 5.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 )。 A 合同的签订B.合同的标的 C 合同的履行 D.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为 6。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 )。 A.发生合同履行的后果 B.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状、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C 任何后果都不发生D.只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7.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体现在( )。 A.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B.认可合同无效 C 合同的撤销 D.合同的转移 8.从提存之日起超过( )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A 5年 B.10年 C 15年 D.20年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 A.承担连带责任 B.不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由法律做出规定 10.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 )。 A.是委托人的代理人 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 C 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 二、多项选择题 1.期限的设定可以有以下方法( )。A.以某个日历日期的到来作为事实B.以一定期间的存续作为事实 C 以某种肯定会到来的事实发生或者存续的期间 作为事实 D.以事人约定的为一定行为 作为事实 E 以当事人约定的不为一定行为 的时间作为事实 2.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 )。 A.须是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 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B.互为对价给付 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 C互为 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没有先后履行顺 序 D.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 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 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E.应后履行债务的 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 供适当的担保 3.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 括( )。 A.买回 B.试验买卖 C 房屋买卖 D.易货交易 E招标投标买卖 4.承揽合同的种类有( )。 A加工合 同 B.定作合同 C修理合同 D.复 制合同 E.检验合同 5.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 )。A合 同履.行完毕 B.合同有效期届满 C完成受 托事务 D.履行已不可能 E.合同被解除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方能 成立分为合同与合 同。 2.合同的条款可分为合同的和 合同的。 3.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 同互负债务。 4.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 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权 利。 5 合同变更仅仅涉及变更。 6.抵销以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以分为 抵销和抵销。 7.根据有无特殊情形,赠与合同可分为 赠与合同和赠与合同。 8.租赁合同是以临时转让标的物的 权为目的的合同。 9.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是以 为条件。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简述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 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2.简述侵权责任的构 成条件。 3.简述买卖合同的内容。 六、论述题(10分) 试述法律管辖竞合的依据的内容。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1997年1月20日,某纺织厂与某服 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 纺织厂与1998年2月20日前提供真丝双绉 面料1000米,服装厂支付价款8万元,并 于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于1997年7月20日 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1998年1月20日, 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 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 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 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 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1998年2月 20日,因纺织厂担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 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3月10日前雁 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1998年3月10日, 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 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 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 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 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 元价款。1998年6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 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 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 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3)服 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2.顺发化工技术开发公司向前进农药 厂转让一种高效·氯氰菊酯制备技术秘密。 在顺发工技术开发公司的一再要求下,双方 在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了在前进农药厂使 用该项技术秘密时,不得对该项技术秘密做 任何技术改进。后前进农药厂在使用该项技 术秘密中为了适应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产 品质量,对该项技术作了改进。顺发化工技 术开发公司听到后以前进农药厂违约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试分析: (1)法院会支持顺发化工技 术开发公司的诉讼请求吗?(2)请阐明法律 依据和理由。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B 2.D 3.C 4.B 5 C 6.B 7.A 8.D 9.A 10.D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ABCDE 2.ABDE 3。ABCDE 4.ABCDE 5.ABCD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4分) 1.诺成实践 2.主要条款 普通条款 3.对价 4.债权人债务 人 5.内容的局部 6.法定合意 7.一般特种 8.使用收益 9.标的物(或保管物)的交付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 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 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 表示。 2.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 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 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 程。 3.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 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 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 4。不可抗力,是指根据我国《民法通 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 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 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 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 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交付租金交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 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1.答题要点: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 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2 分)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必须是 不确定的,即是否发生只具有可能性,不具 有必然性。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 件。(2分)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选定的 事实,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当然 具有的限制,不属于合同的条件。(2分)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 为条件。(1分) 2.答题要点: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 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 (1)必须确定当 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 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2分) (2)要有 损害事实存在。(1分)(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 过错。(2分)(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 为之间有因果关系。(2分) 3.答题要点:买卖合同的内容依《合 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 的; (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 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 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还可以包 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六、论述题(10分) 答题要点: (1)特别合同法与合同法的关系。(1分) 合同本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化和 具体化的协议,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 同,都反映着一定的财产利益关系,《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目前最完善、最 系统的合同法,凡是有关合同订立、合同成 立、合同生效、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履行、 违约责任的范围及确定等具体的合同法律 制度均由《合同法》管辖和调整,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认定。(2,分)但是 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些合同法律关系 生产的背景及涉及的领域比较特殊,不宜用 本《合同法》调整,而是由专门的法律与以 调整,《合同法》属于普通法,而其他参与 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具体部门法和有关的 行政法规则属于特别法,根据特别法优先适 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合同法》第123条规 定:“其它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只有当特别合同法没有规定时,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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