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2015年徐金桂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

1.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比例原则的要求

C.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主要运用比例原则来作出行政决定

D.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E.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

F.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保证行政行为效力的稳定,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G.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

2.关于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曾受过刑事处罚,后在公务员招考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公务员,在试用期又因为其优异,机关决定提前5个月结束试用期

B.甲同时有2个违纪行为都应当被处分,则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果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如果2个都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但是处分期应当在18个月之上,36个月之下

C.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均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和退休,但是可以交流和出境

E.县公安局民警詹某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不称职,准备将其辞退时,发现其患有疾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于是没有作出辞退决定

F.林某是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其妻不得担任法制科科员

G.市安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夏某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其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提起申诉

H.区政府办公厅科员刘某受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因为表现优秀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 I.市文化局公务员林某因为违纪应当被行政处分,但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已经依法被免职,则不予处分

J.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有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K.对市政府正副市长给予处分决定由省政府决定,对市文化局正副局长给予处分由市政府决定

3.关于政府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卫计委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家铁路局主管特定业务

B.某市政府改变市市文化局的名称,由市政府提出方案,经省编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C.某县交通局和县建设局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D.国务院发改委增设司级内设机构方案,经国编办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增设处级内设机构则自行决定,按年度报国编办备案

E.贵阳市政府要将花溪区文化局的5个编制调配给市文化局使用,应当由贵州省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4.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B.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不得转授权,并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6个月前报告实施情况

C.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

D.所有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E.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除了国务院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还包括因为单行法律授权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F.行政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当事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己的权力或者减少自己的职责

G.较大市之外的设区市和自治州政府的规章制定权,由该省级人大常委会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在时间上与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H.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和中央军委主席共同签署,并在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5.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实施者不是合法的行政主体,这是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不成立的独立理由

B.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更改,其他机关应当予以尊重

C.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使得该行为因此取得了不可撤销性

D.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可能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停止

E.当事人因为无效具体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收益,行政机关不予收回

6.关于行政许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申请举行听证会,依职权举行听证会应当向社会公告

B.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

C.张某向县工商局提交材料申请经营许可证,其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D.县环保局经审查拒绝了甲厂的许可申请,其应当向甲厂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甲厂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E.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均不得收费

F.县政府在某一行政许可过程中采取了听证的方式,则其应当在接到听证申请的20日内公开举行听证会,指派审查申请材料以外的人员当听证会主持人,并参照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G.区政府准备在某一小区许可办一家幼儿园,王某和李某都向区政府提出了申请,区政府经审查发现二人都符合条件,则应当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H.张某获得的行政许可将于2015年9月16日期限届满,则其应当于2015年8月16日前向许可机关申请延续,许可机关最迟应当于2015年9月16日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的,视为其准予延续

I.县工商局经市工商局批准以自己名义向张某作出行政许可,张某对该决定不服,对市工商局的批准也不服,则可以县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J.某一行政许可,需经区安监局初步审查然后上报市安监局审批,而区局不予初步审查,申请人不服的,应当以区安监局为被告

7.关于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和行政法规有权创设新的行政处罚种类

B.交警张某对闯红灯的司机李某当场作出200元罚款决定,则其应当出具和交付处罚决定

书,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报机关备案

C.市工商局经调查准备对甲厂作出暂扣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则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应当告知甲厂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D.行政机关通过听证会方式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E.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化工厂违法向江水中排放污水,县工商局对其违法生产行为罚款20万元,则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县环保局对其违法排污行为不得再次罚款

F.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均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G.市安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厂以欺诈手段获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则应当对乙厂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8.关于行政强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被县公安局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其在15日不履行义务,则县公安局有权依法按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此罚款为行政处罚

B.某市海关对A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A公司15日内不予履行,海关有权按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超过30日仍不履行的,海关有权予以催告并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催告书中应当给予A公司陈述权和申辩权,经催告仍不履行的,海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C.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准备查封就甲厂的厂房,应当通知甲厂负责人到场,如果该负责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D.行政机关在查封扣押当事人财物和场所时,应当遵循无关不得查封扣押、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扣押以及不得重复查封的原则

E.行政机关在作出所有行政行为中,听证招标拍卖检测检验检疫鉴定评审征求意见补充材料的时间都应当另算,费用都由行政机关承担

F.区国税局准备冻结乙公司的账款,冻结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金额相当,应当向银行交付冻结决定书,并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通知书

G.区环保局接到关于丙厂违法排污的举报,迅速查封了其厂房,经调查对丙厂罚款5万元,丙厂不复议不诉讼不履行,则区环保局可以将查封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9.区文化局接到某音像商店违法出售盗版影像制品的举报,于是在查封扣押了该商店的店面和财物后,依法展开调查并作出没收违法产品、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商店不复议或诉讼,经催告不履行义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文化局应当在商店起诉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该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区文化局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行政决定书及其依据、执行标的情况,当事人意见

C.区文化局也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以抵交罚款

D.区法院应当在5日之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如果裁定不予受理的,区环保局可以在15日内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市中院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E.区法院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予以执行的裁定

F.区法院在审查中认为申请执行的行为明显违法的,可以听取商店和环保局的意见,并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H.区文化局申请区法院执行该行政处罚的申请费以及强制执行的费用均由商店承担

I.情况紧急的,区文化局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执行庭庭长批准,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5日内执行

10.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更新

B.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均应当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C.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可以收取成本费

D.甲公司认为区国税局登记本公司的纳税数额错误,要求国税局更正但遭到拒绝,其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诉讼中应当提供其向国税局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信息登记不准确的证据

E.王某向市政府提出公开近10年来本市经济发展数据及其规律分析,被拒绝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11.关于行政复议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环保部对甲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处罚决定,甲公司在签收之日起60日内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环保部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其既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选择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B.乙公司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既可以向县政府也可以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复议申请,但如果国土资源部对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丙公司对县安监局依据县政府发布的通知作出的罚款5万元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其可以在市局作出复议决定之前提出对县政府通知进行审查的申请,市局应当于7日内转送县政府审查,在此期间市局应当中止对罚款决定的审查

D.张某对区公安分局的罚款500元处罚决定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公安分局在复议期间主动撤销了处罚决定,则复议程序就此终止

E.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在审理自由裁量行政案件时,都可以依法进行和解和调解

F.在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发现被申请人区政府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区政府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90日内将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H.在一起涉及205名住户的重大强制拆除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机关市政府应当及时将该行政复议决定报省政府备案

I.丁公司对县国税局要求其纳税5万元不服,既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J.李某对县政府依据省政府作出的征用土地决定向邻居王某颁发山场林地所有权证不服,认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则其只能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12.关于国家赔偿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工商局责令甲公司停产停业2个月,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查作出撤销判决,甲公司有权请求县工商局承担其停业期间的税费、租金、工资、水电费、仓储费方面的损害

B.区工商局所属的工商所对个体户王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王某不服而起诉,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则被告区工商局应当对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乙公司认为区环保局的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在该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内向区环保局提起行政赔偿申请,该局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在10日内书面送达乙公司,乙公司对决定不服的,有权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D.张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11月5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提起公诉,县法院于2014年2月3日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张某不服而向市中院上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16周岁,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则县检察院应当就判决生效之前张某被羁押期间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E.县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后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李某如果书面申请国家赔偿,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县检察院应当于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决定,李某不服的,有权在30日内向市检察院申请复议一次,市检察院应当于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李某仍不服的,有权在30日内向省高院赔委会提出赔偿申请

F.营口市中院赔委会就一次司法赔偿案件作出赔偿决定,如果辽宁省高院认为该决定违法,可以指令市中院赔委会在2个月内重新处理,也可以由省高院赔委会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如果辽宁省检察院认为该决定违法,应当向市中院赔委会提出意见,市中院赔委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处理

13.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县公安局发布的外地牌照车辆不得进入老城区道路行驶的通知不服而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B.县环保局依据县政府的文件对乙公司罚款2万元,乙公司对罚款和文件都不服,可以在对罚款提起诉讼的前提下就文件申请法院一并审理,但必须在一审开庭之前提出

C.王大锤和王二锤互殴,情节较轻,二人经县公安局调解处理达成协议,如果对调解协议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对区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作出的对其房屋拆除补偿决定不服而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E.丙公司对市政府不依法履行与之签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协议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F.丁公司认为市政府在一块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其公平竞争权而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14.关于行政诉讼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县计生委的征收25万元社会抚养费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仍不服,则应当以县计生委为被告向县法院起诉;如果县政府改为征收20万元,甲仍不服,则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向市中院起诉;如果县政府不服不作为,甲不服原行为,则应当以县计生委为被告向县法院起诉

B.省高院根据需要,有权自行决定某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审理行政案件

C.A和B殴打C,区公安分局对A拘留5天罚款3000元,对B罚款5000元,如果A不服起诉,既可以到其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到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B和C起诉,则只能到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起诉

D.张某认为县国土局向邻居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侵犯其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国土局作出维持复议决定,张某仍不服,则既可以向县国土局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市国土局所在地法院起诉

15.关于行政诉讼参加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的外资方,其认为合资公司的权益受到市政府行政处理决定的侵害,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某10个合伙人组成的个人合伙组织认为县工商局的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起诉,则合伙人为共同原告,推选出1至5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有权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C.县政府经过市政府批准向A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A公司不服,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如果提起诉讼,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

D.区政府组建临时性机构保健品市场治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对某商场作出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商场不服,应当以该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诉讼

E.乡派出所对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应当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需要予以国家赔偿,应当由县公安局承担赔偿责任

F.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与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第三人对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服的,有权提起诉讼或者上诉

H.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和复制本案有权的材料,涉密的应当按照规定保密

16.关于行政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村民王某口头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被告

B.张某书面向法院起诉,应当根据被告人数提出起诉状副本,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立案登记,不能确定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甲的起诉状有瑕疵,应当予以指导释明,材料欠缺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其补正材料

D.乙向法院起诉,对法院不接收诉状不服,有权向上一级法院起诉,上一级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或者指定其他的下级法院立案审理

E.在一起行政许可案件中,法院经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附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如果依申请,要求当事人必须于一审开庭审理之前提出申请

F.丙对县政府作出的罚款5000元不服向市中院起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法院指派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并用时40日审结

H.丁对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作出驳回判决,丁对县法院的判决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因事实清楚而未开庭审理,并对原审判决和原拘留行为作出进行了全面审理和判决

I.区检察院认为区法院的行政诉讼一审判决违法,有权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提出抗诉

17.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和法律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起行政诉讼中,被告区公安分局应当在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供证据,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供的视为无证据,但是本案第三人提供了相应证据的除外

B.在一起行政诉讼中,法院可以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并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在一起行政诉讼中,原告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法院也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D.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均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E.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发现,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而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院送请国务院裁决

F.李某于2015年1月2日因为驾车闯红灯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察张某现场罚款200元,李某不服欲起诉,则其起诉期限至2015年7月2日届满

18.关于行政诉讼的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向县法院起诉县公安局的拘留5天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于是作出维持判决

B.乙起诉市文化局的查封扣押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为明显不当,于是判决予以撤销 C.丙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在程序上有轻微违法,但对原告的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于是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

D.丁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县政府的行政行为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为存在不具有主体资格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于是判决确认无效,并责令县政府采取补救措施,承担赔偿责任

E.A和B殴打C致其轻微伤,县公安局对A和B作出拘留15天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A和B都不服,共同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情节轻微,且不存在严重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不应当作出顶格处罚,于是判决将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500元

F.王某认为县计生委向其征收20万社会抚养费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证明了其依法应当缴纳19.8万元,法院经审理发现县计生委在确定款额过程中确实存在计算错误,于是作出了变更判决

19.甲公司从澳大利亚某公司购买了大量鲜美海产品运抵某市。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遂扣押了这批海产,并随后进行了拍卖处理。经过调查,对甲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拍卖的价款抵缴了罚款。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作出撤销判决,责令海关向甲公司返还拍卖所得,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海关逾期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可以从期限届满之日起,对其机关负责人按

日处以100元的罚款

B.如果海关逾期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可以将此情况向社会公告

C.如果海关逾期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向上一级机关提出了司法建议,则上一级机关应当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法院

D.如果海关逾期拒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的,法院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E.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海关关长以胁迫手段使原告撤诉,并造成恶劣社会彩响,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对该关长处以罚款10000元、拘留15天处罚

F.本案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20.案情:绍兴市规划局接受绍兴鲁迅故里有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其开发鲁迅故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及工程。胡某在绍兴鲁迅中路有营业用房一处,其认为上述历史街区的开发工程建设完成后,将侵害其商业用房的相邻权并使商业价值受到显著影响。同时,市规划局作出行政许可之前,未告知其有权申请听证,属于程序违法。故胡某认为绍兴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向绍兴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绍兴市政府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规划许可行政行为未侵犯其权利,于是作出维持原行为的复议决定。胡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中市规划局的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存在程序违法?

2.胡某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为什么?

3.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

4.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

5.胡某应当如何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本案诉争地块房屋已建成,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一、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龙头昂起来,龙才可能腾飞起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立法为“开路先锋”,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进程没有终点。

立法质量亟待提高。

立良善之法,根本途径在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二、推进开门立法

开门立法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举措。

拓展参与途径。应积极探索完善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机制,为公众提供发表意见的平台。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

三、使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法治的特点是“立”,有稳定性;改革的特点是“破”,有变动性。但这一破一立之间,更是彼此促进、相互推进的关系。正如古人所讲,“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推进改革离不开法治的规范,法律又要适应改革向前推进的要求,发挥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主动适应改革需要。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立法是依法治国的第一道“工序”。随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更加完善,必将为构筑法治中国的宏伟大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推进严格执法

明代张居正曾说过:“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严格执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

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必须严格执法。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才能发挥治国重器的作用,全社会才能形成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严格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严格执法。

二、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所谓权力清单,通俗地说,就好比一份政府对外发布的“菜单”,政府有多少权力,菜单上写得一清二楚,除此之外,政府不得行使其他权力。

政府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项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是推进严格执法的基础和前提。

职权法定,明确政府权力边界。“法外无权”,政府的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律的授予。

依法履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各级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对行政执法者来说,有权必有责,有多大的权就有多大的责。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

队伍需整合。 “大盖帽满天飞”,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要加快队伍整合,大幅削减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执法要有据。严密的程序是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要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有效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现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裁量求公正。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执法人员提供裁量依据。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

素质要提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

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杜绝“临时工执法”现象。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以消除钓鱼执法、创收执法冲动。

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国最早的字书《说文解字》中这样解释“法”:“平之如水,从水。”可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像水那样平的“法”,包含着深刻的公平意义。公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司法的灵魂,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社会公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司法不公的致命破坏作用

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个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致命的破坏作用。

司法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总开关,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

司法不公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保障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

司法不公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司法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权威的最重要渊源。“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司法公正,人们才能对法律产生信赖和尊重。司法公正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它存在于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存在于每一个当事人的具体感受之中。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司法不公会严重挫伤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进而对法治公信力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代表了国家法治文明程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马克思说过:“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手握定分止争、生杀予夺的权力,只有依据法律独立进行裁判,除了法律不受任何其他因素非法干扰,才能保证司法公正。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三、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就是着眼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对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干扰,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以保证司法的公正和权威,推动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这项改革,可通过改造现有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充实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来逐步实现,必将有利于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审判程序的职能作用,促使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确保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这样,就能从源头上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从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办案质量。

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_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专题一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图表一)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1)法律优先 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意味着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畴。 真题回顾-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二、合理行政原则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2015年徐金桂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 1.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比例原则的要求 C.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主要运用比例原则来作出行政决定 D.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E.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 F.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保证行政行为效力的稳定,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G.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 2.关于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曾受过刑事处罚,后在公务员招考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公务员,在试用期又因为其优异,机关决定提前5个月结束试用期 B.甲同时有2个违纪行为都应当被处分,则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果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如果2个都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但是处分期应当在18个月之上,36个月之下 C.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均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和退休,但是可以交流和出境 E.县公安局民警詹某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不称职,准备将其辞退时,发现其患有疾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于是没有作出辞退决定 F.林某是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其妻不得担任法制科科员 G.市安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夏某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其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提起申诉 H.区政府办公厅科员刘某受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因为表现优秀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 I.市文化局公务员林某因为违纪应当被行政处分,但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已经依法被免职,则不予处分 J.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有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最新吴鹏行政法讲义年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 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非正式渊源: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形式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此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派出所:警告、罚款) 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自由裁量权→ (实质行政)幅度裁量权(派出所:500元以下罚款)1.公平公正原则: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正当考虑 3.比例原则:①合目的性②适当性③损害最小 ★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 例1:①2012年,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后查明,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疑,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②2013年,《公司法》修改,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2014/4/4/论述) 例2: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谈谈你的意见(2010/4/7/论述)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2.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1.高效→行政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民→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机关不能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 1.诚实→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全面、准确、真实 2.守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行政决定(1)违法行为:撤销,赔偿(2)合法行为:废止,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1.权力→行政效能原则: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责任→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赔偿(2)公务员:处分

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 第二部分 行政法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 3、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二) ① ④ ⑤ ⑥ ⑨ ⑩ ② ③ ⑧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二、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图表三)☆☆

徐金桂行政法历年真题修订

历年真题修订 P96 1.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5)[答案] AC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考点解析]①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 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 A正确。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条第 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 B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 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既可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故 C 项正确。④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故,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而不是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故D错误。 P100 2.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 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5/2/99)[答案] ABC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编辑)年行政法-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第一编行政法历年命题规律总结 一、重者恒重,兼顾全面 二、重视实务,兼顾理论 三、比较思维,贯穿始终 四、综合考查,把握宏观 真题回顾-1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第二编复习方略 一、心态:不抛弃,不放弃。 二、时间:适合自己记忆规律的,就是最有效的安排。 三、方法:“三个三”:三种资料、三个集团、三个阶段 (一)三种资料:真题、教材、法条 (二)三个集团:第一集团(民、刑、行政)、第二集团(民诉、刑诉)、第三集团(卷一) (三)三个阶段:基础阶段(记笔记)、强化阶段(做真题)、冲刺阶段(查漏补缺)

第三编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知识体系☆☆☆☆☆

第二编 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 ★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 第十九条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行政法—徐金桂(2)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范围 (一)概括性受案标准(图表三十八) (二)列举式受案标准(图表三十九) ●重要法条 §《行政复议法》第1、2、3、6、7、8条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图表四十) 三、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的确定(图表四十一

●重要法条 §《复议法》第12条第1款、10、13、14、15条 §《实施条例》第5、6、7、8、9、13、14、23、24、52条四、行政复议的程序(图表四十二)

●重要法条 §《复议法》第9、17、18、20、22、31条第1款 §《实施条例》第15、16、21、26、29、31、33、38、39、42、48条第1款第(2)项、48条第2款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三条道路(图表四十三)

2、两个附带(图表四十四) 3、两个文书(图表四十五) ●重要法条 §《复议法》第26、27、28、29条

§《实施条例》第28第1款第(2)项、40、50、57、59条 六、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图表四十六) 七、具体行政行为在复议期间的执行力(图表四十七) ●重要法条 § 《复议法》第21、32、33 条 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图表四十八)

●重要法条 §《复议法》第5、14、16条第2款、19、30条第1款、第2款 §《行政诉讼法》第37、38条第2款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33、34、35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 §《海关法》第64条 §《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15条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9条第2款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5号)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中法网主观题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一 案情: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二 案情: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1.如果楚某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他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2.楚某在行政拘留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获批准,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否不用再执行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 3.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楚某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楚某应以谁为被告? 4.在一审期间,龙湾区分局又找到了万隆饭店的服务员,对他们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龙湾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能否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被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2013徐金桂145题【听课笔记版-私人力作-绝对干货!】.doc

2013年徐金桂行政法145题 (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考点一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1.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制度违反了法律保留的要求 B.上海市政府的规章规定市民必须以竞拍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牌照,价高者得,此行为违反了法律优先的要求 C.乐清市公安局以拍卖的方式向车主发放有效期为4年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牌照,但是半年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发布通告收回牌照,对车主未进行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D.南京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调查取证后,作出罚款10万的处罚决定,但是没有告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E.北京市交通委组织25名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结果作出了本市出租车车费涨价的决定,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2.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BC A.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回避和比例原则 B.法律优先是形式行政法治,比例原则是实质行政法治 C.《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共同办理,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 D.权责统一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和扩展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吉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以及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优待。”长春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70岁以上的持有优待证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但专线车除外。”长春市74岁老人李某持证乘坐长春市专线车运营公司的专线车被拒后,向市交通委申请查处,在市交通委不予受理后,向省交通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交通厅就该行为举行听证会,但是在听证会上并未出示证人杜某的证言,也未听取运营公司的陈述申辩;听证会后省交通厅对该司作出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3.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D

徐金桂16年行政法重点汇总

2016徐金桂“徐徐道来”完整版 一、行政法 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 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 1.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考点: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命题者通过某一法条的具体规定,考查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公开行为中的程序问题。要求对具体法条的规定牢固掌握。 2.高效便民原则 高效即行政效率,便民即便利当事人。 (1)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守立法关于时效的规定,不得拖延。(2)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不得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 考点:此知识点的考题比较简单,只要能判断出行政机关在时效上或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即可作出判断。 3.诚实守信原则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新起点备战2019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行政法(徐金桂)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冲刺班讲义 1.关于程序正当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 A.北京市政府主动公开7.21大雨中死亡人数是行政程序正当原则的体现 B.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未征求市民意见招商引进重污染企业属于违反行政参与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 2.关于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机构的领导职数 B.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的名称和机构的职能 C.环保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需要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 务院批准 D.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的文化局和教育局合并,应当依法报市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机构审核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关于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市两个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市政府提出协调 意见,报省政府决定 B.甲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且甲市政府有权自行决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无需省政府批准 C.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昆明市政府要在市区两级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报国务院机构管理机关批准 4.对下列哪些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 院审批?ABC A.调整范围单一的行政法规草案 B.各方面意见一致的行政法规草案 C.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 D.重大复杂的行政法规草案

2018重点学科徐金桂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诉讼法专题精讲行政法知识体系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混合式→概括+列举)(图表一)☆☆☆☆☆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2、5、11、12、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2、3、4、5条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图表二)☆☆☆☆☆

真题回顾-1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真题回顾-2 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

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 真题回顾-3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真题回顾-4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

2010中法网法条班-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体系 专题一行政主体 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被全面剖析和阐述: 1、《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一、行政主体资格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徐金桂考前行政法主观题讲义复习进程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题 一、总体认识: 案例分析题就是主观化的客观题 二、答题技巧: (一)三步走 1.找主体; 2.找行为; 3.找当事人 (二)顺藤摸瓜 (三)重视判断,更要重视说理 三、主要考点及答题思路 (一)受案范围 思路:具体行政行为:1.法律性;2.特定性;3.外部性;4.职权性 (二)复议申请人、原告、第三人 思路: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变更或消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当事人为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与本案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依法具有原告资格。 (三)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被告 思路:本案中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其为适格的行政主体,具有被告资格,故为本案被告(被申请人)(四)管辖法院 思路:首先,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级别)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地域)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五)裁判类型 思路: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的类型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 1.行为既合法又合理:(1)作为:复议诉讼皆维持。(2)不作为:复议驳回复议申请;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2.合法一般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3.合法严重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行政处罚的可变更判决。 4.一般违法:复议诉讼同。(1)作为:可撤就撤销并责令重做,不能撤的确

认违法并补救赔偿。(2)不作为:能履行的就履行,不能履行的就确认违法并补救赔偿。 5.严重违法或不成立:确认无效。 四、试题 1.案情: 2010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0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0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可以,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能够成为原告。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

2012【徐金桂】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专题一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 ★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标 准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主体。*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权 名 责

个人笔记-徐金桂行政法【强制】

比较一:许可、处罚、强制——实施主体 许可处罚强制 措施执行 行政机关√县级以上: 政府+职能部门√公安/国安/税务/海关/ 县级以上政府 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 ×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受委托:机关/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 事业组织 法院×××依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进行:非诉执行 相对集中实施国务院批准→ 省级政府决定 国务院 决定/授权省级政府决定 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 联合办理 ××× 行政强制 考点一:先找到处罚,措施在前、执行在后 1、行政性 2、单向性 3、强制(力)性 4、物理性 措施(第一次行为)执行(第二次行为) 实施主体①法律、法规——确定/授权:行政机关 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被授权组织 ③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④有资格的执法员 不得委托实施,但可委托保管 ①行政机关 ②人民法院 适用目的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特征①暂时性 ②紧急性 ③非惩罚性 ④限制使用权 ①终局性⑤替代性 ②依附性 ③有时带惩罚性 ④剥夺所有权 主要方式1、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盘问/传唤强 制戒毒/收容/检查/隔离/带离现场/驱散) 2、查封:场所/设施/财物/资料(就地封存) 3、扣押:可移动财物 4、冻结:存/汇款、有价证券 直接:划拨、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间接:代履行、执行罚

考点二:措施——设定 创设权 规定权 法律 所有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法规可以做出具体规 定,但不得扩大强制的 对象、条件、种类 行政法规 所有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①法律未制定+属于国务院职权 ②法律未制定+实践探索/实际管理+法律授权 地方性法规 上位法(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针对地方性实务 可设定(肯定式列举):查封、扣押… 规章+以下 × 比较二:许可、处罚、措施、执行——设定权限 许 可 处 罚 强 制 措施 执行 法律 经常性 所有处罚:绝对保留 限制人身自由 所有措施:绝对保留 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所有执行: 只能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①经常性 ②必要时:临时性 国务院决定可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 地方性 法规 经常性 除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查封、扣押 × 规 章 部门 警告、罚款 × × 省级 临时性:1年内 设区市 考点三:措施——实施程序 一 般 程 序 内部 ①报批:执法人员→负责人 紧急:执法人员当场实施+24 h 内报负责人+补批手续 (余下的也要走外部程序) 负责人认为不应采取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 ②确定:实施人员≥2人 外 部 ③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通知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必须邀请见证人到场 ⑤告知:当场告知——事实理由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 ⑥听取陈述申辩 ⑦现场笔录:当事人(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盖章;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中注明 笔录一式2份,一份归档一份给当事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