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组织机构设置

公安组织机构设置
公安组织机构设置

公安部

治安管理局

刑事侦查局

经济犯罪侦查局

边防管理局

出入境管理局

消防局

网络安全保卫局

交通管理局

监所管理局

交通部公安局

民航总局公安局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纪委监察局

警务督察局

人事训练局

宣传局

法制局

国际合作局

装备财务局

禁毒局

离退休干部局

机关党委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

经侦总队

治安总队

交警总队

出入境管理局

水上公安局

轨道分局

公交分局

化工区分局

机场分局

宝江分局

指挥部

政治部

后保部

监察室

消防局

法制办

监管处

科技处

信安处

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18分局、1县局

372个派出所

上海市公安局XX分局经侦支队

治安支队

刑侦支队

交巡警支队

防火监督处

国保处

指挥处

政治处

后勤保障处

纪委

警务督察队

法制办公室

普陀区看守所

保安服务公司

各派出所

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公司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决定 各部门、二级单位: 为构建和谐的职企关系,从长效机制上创建法治诚信企业,公司着眼企业发展需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和工会等部门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有关要求依法开展纠纷调解工作,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企业。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 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组成人员名单见下表)。

二、工作职责与主要任务 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企业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司工会的指导,主要受理、调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以及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预防职企纠纷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促进职企和谐。 其主要任务有:调解本单位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单位矛盾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和本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和本单位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三、工作程序 1、纠纷的受理 纠纷受理分三种情况,一是申请受理,即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用口头或书面材料要求调解委员会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主动受理,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群众反映,有关单位部门转告、纠纷信息员报告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民间纠纷大排查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登门调解。三是移交受理,即已告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的矛盾纠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认为更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在征得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工程的建设,为确保该工程安全、优质、快速建成,使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公司在接到招标邀请书的同时即已开始考虑项目机构的设置和公司职能部门的分工,以期望在中标后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公司除按项目法成立高效、精干的项目管理机构外,还设立技术、质量业务服务部门为该工程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 项目经理部计划设项目经理一名、综合责任工长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植物责任工长一名、植物维护负责人一名、水电和安装工长一名、预算员一名、内业资料员一名、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一名、材料后勤人员三名、劳动力调配员一名、财务人员一名,园林设计师一名。另外公司委派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直接协调项目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保障。在工程施工中由项目经理对全体参战人员实行统一协调指挥,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监部门、安监部门的要求,处处为业主着想,全力为业主提供质量优,进度快,效果佳的园林景观产品。 根据工程特点及规模,特针对此项目组织施工,做到技术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全面落实、管理上先进合理、措施上安全可行,发挥我公司施工同类工程积累的经验,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等主要技术指标的完成,为了加强工程的组织领导,直接参与工程的监督管理,并成立项目指挥部,工程指挥部由公司主要领导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组成,直接对项目经理部实施领导管理。

项目组织机构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框图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 投标工程名称:金沙西园五期园林景观工程辅助资料表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单位:四川绿坐标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辅助资料表2: 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单位名称:四川绿坐标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

人民调解委员会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所在单位和司法分局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 当事人申请口头书面纠纷登记纠纷审查纠纷受理 指定调解员调查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依法调解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回访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范围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人民调解委员不得受理和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理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由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 1.不准徇私舞弊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2.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威胁、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搜查、批评和侮辱。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干预当事人行使的诉讼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学习例会制度 2.纠纷登记制度 3.统计制度 4.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5.回访制度 6.纠纷排查制度 7.纠纷信息反馈制度 8.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

调委会主任岗位责任 1.组织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和督促纠纷的依法调解。 2.组织开展本辖区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 3.掌握本辖区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纠纷苗头。 4.向农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 5.传达贯彻落实党委、农场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 要求、工作安排、部署等。 6.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实施。 7.负责调委会报表的审查、工作、经验总结及本辖区纠纷的研究和 新措施的提出。 调解员岗位责任 1.坚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原则,遵守工作纪律。 2.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服从调委会受理纠纷的分配,依法调解纠纷。 3.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例会和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调解 技能和法规、政策运用能力。 4.认真完成包片、包户、包人任务。对纠纷苗头做到早发现、早预 告、早介入、早调解。 5.调解纠纷做到有热心、细心、有耐心、有诚心。

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一)施工部署 1、集中力量保重点、保工期 鉴于该工程的重要性及工期要求,公司将该工程列为重点工程,将在人员、机具、物资上为该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该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将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定为该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优质和按期完工。 2、创造施工条件 各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组织好施工作业。合理组织平行作业,流水交叉作业和重点部位抢工,与相关村社协调,尽可能创造施工条件,以确保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实施。 3、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工程整体质量 针对工程质量目标,以抓工序质量为重点,狠抓质量通病治理,开展施工现场的质量活动,在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的监督协调下,项目部全体技术、管理、作业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工程整体质量,实现共同创优目标。 4、尽可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促进施工管理 在施工中,最大限度采用机械,提高机械作业水平,以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在工程管理和施工作业中,积极采用微机管理、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技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小组活动,并尽量采用新机具、新材料、新工艺,积极开展现场职工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全面促进施工效益提高。 (二)组织机构 1、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工作,其目的是使项目顺利实现所要求的质量、所规定的时限、所批准的费用预算,因此,对于一个施工项目来说,采取具有程序性、全面性、科学性的项目管理方法,做到“三

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实现施工工程目标的保证。 本项目由公司最优秀的项目经理负责组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工程的具体施工管理。同时向业主承诺: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对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由于本工程的重要性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该工程被列为本年度公司重点工程;专门设立后方保障部门,从人员、机具、施工物资上为该工程提供充分保证,组织好本工程的计划协调,公司各部门也在各自业务管理范围内制订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保证措施,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及早投入使用。 2、项目组织机构 组织强有力的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项目管理机构由四个层次组成。 (1)决策层——工程指挥部核心层 工程总指挥部是项目施工决策和保护机构,在公司整个范围内,对项目施工所需要的人员、机械、材料、资金等进行统一协调和调配,为项目提供可靠的保障。 (2)指导层——工程指挥部 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各方面对口进行指导、协助和协调,为项目施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项目管理层——工程承包项目经理部 按照“项目法施工”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全面负责,并协调各专业分包之间的工序搭接和进度、场地、交叉作业的相互配合。确保工程按照既定质量、进度目标交付使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机械员、内业技术资料员、试验员、财务成本员、计量员计划统计员等人员,具体实施项目部的职能。

公安机关的性质

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单元强化训练(后附答案)一、单元强化训练对1,错2 (一)判断题 1.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1 ) 2.警察的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 1 ) 3.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职的警察力量。( 1 ) 4.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1.) 5.自有人类社会就有警察,而且警察将伴随人类社会永远地生存下去。( 2 ) 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没有警察,警察也不会伴随 着人类永远生存下去。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6.警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但不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 2 ) 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 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7.原始社会没有警察。(1 ) 8.警察是国家执行专政职能的工具。( 1 ) 9.警察虽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但是警察同国家不一样,它不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2 ) 10.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1 ) 11.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2 ) 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2 ) 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13.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1 ) 14.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没有专门的警察机关,也没有专职的警察队伍。( 1 ) 15.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近代警察。( 2 )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构与官吏,称为古代警察 16.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警察的职能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官吏分别掌管的。( 1 ) 17.古代警察的特点之一,是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1)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翻译、信访、文印、收发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局的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纪律、于部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老于、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四)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五)督察大队 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六)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七)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八)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九)“l10”指挥中心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a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c确定现扬指挥人员,d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e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中止,f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g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h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I 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J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数据. (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援救队伍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向有关单位发出应急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日常的管理工作由安全科兼管。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负责,当总指挥、副总指挥均不在企业时,由厂临时主持工作的安全负责人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其它指挥部成员各负责其责搞好配合。 (3)指挥人员分工 A、总指挥:同志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 B、副总指挥:同志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事故处理,组织灭火,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车停车调度工作,事故通信联络,负责工程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事故的保卫。 C、某某负责抢救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D、某某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应急事故的处理,直接负责组织抢(救)险队伍,进行事故的抢(救)险工作。当总指挥、副总指挥不在现场时,负责代理总指挥、副总指挥行使应急救援权利。非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统一布置,积极组织抢险队伍随时支援。做好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指挥人员的职责。

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试行)》(x〔x〕33号)和《x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x〔x〕13号)精神,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精神,按照“优化人民调解组织结构、强化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能”要求,以挖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潜力、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作用为重点,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专职化和社会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四张网络”。健全完善以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城市人民调解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主的全领域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形成条块结合,相互联接的人民调解格局。 (二)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按照《人民调解法》要求,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担任人民调解员。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推动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程序效力的规范

化、法制化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认定和管理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主导的思路,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人社、卫生、民政、住建、农水等各行政机关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纠纷解决,促进司法与行政处理机制形成有效的衔接。 (四)抓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区委、政府报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和创新做法,形成全社会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组织结构 1.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一是结合星级司法所建设和政法服务型窗口建设,建立完善1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根据《x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实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00%实现规范化标准。 2.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80个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村民小组和社区网格为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小组,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10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 技术人员配备及主要职责 1、施工人员配备: 该工程实行项目法施工,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工程的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物资供应负有直接责任。 2、主要职责 2.1项目经理职责: 我公司将委派张班超同志担任本标段工程项目经理,张班超同志是我公司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大学学历,工程师职称,该同志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施工经验。 ⑴代表本公司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合同条款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承担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和全面管理工作。 ⑵主持编制项目总包责任管理方案,确定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 ⑶确定项目总包责任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并配备人员,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开展工作。 ⑷及时、适当地作出项目管理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人事任免决策、重大技术方案决策、财务工作决策、资源调配决策、工期进度决策及变更决策等。 ⑸依据本公司质量管理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的正常运行。以积极的态度支持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在施工质量管理中提出的各种技术整改措施和奖罚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都处于受控状态。 ⑹审批各分包商的技术方案与管理方案,并监督协调其实施行为。 ⑺全面组织管理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 ⑻参与重大质安事故的处理。 ⑼负责项目对外的综合协调关系,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机出现的各种问题,替业主、监理排忧解难,确保业主利益。 ⑽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当地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确保当地政府部门利益并促使本项目成为“爱民工程”。 ⑾具体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⑿负责组织办理开工报告手续,布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规划和组织临时设施搭建,落实安排好物资供应、机电设备、劳动力准备。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总结 近几年来,咸丰县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实施五个“推行”,创新工作机制,以“组织机构网络化,制度建设规范化,调解队伍业务化,工作措施创新化,调解结果满意化”为工作目标,全面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人民调解已成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为全县的社会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促进了和谐咸丰的健康发展。这五个“推行”是: 一、推行持证上岗,培养高素质民调队伍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工作程序和技巧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该县在工作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调解”的

工作模式。自2003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256期,培训人员达3万人次,在乡镇,每月坚持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制度,着力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全县,每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检验每一个人民调解员在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业务知识水平,并对每个调解员的政治思想、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进行考核,严把“入口”关,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择优聘用,颁发《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通过严格认真地考试考核,全县5229名人民调解员,有3560名调解员获得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有的人民调解员是通过两次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取得资格。 二、推行“大调解”模式,形成民调工作大网络 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该县推行大调解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全县的民调工作网络。一是县乡各级政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应

所有的县直、乡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管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调处化解,互不推诿扯皮,并制定了民间纠纷调处工作预案,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改变了过去那种“调处民间纠纷就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2005年,丁寨司法所共受理56起民间纠纷,其中有38起是由司法所与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有效的缓解了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人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各乡镇将年富力强、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选拔调整充实到调解主任位置上,全县共选拔充实调解主任211名,其中县直单位27名,乡镇184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建立起了民调工作三级网络,成立纠纷信息网点5229个,选配纠纷信息员5229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及时捕捉纠纷信息,避免重大纠纷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的现象发生。四是抓好联防联调。与重庆市黔江区、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 为了有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必须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能够分配给各个部门或成员,使他们形成一个既相互分工又相互协作的统一整体。组织机构是发挥管理功能,实现管理目标工具;成功的组织机构设置会帮助生产经营单位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形成整体力量的汇聚放大,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卓有成效。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对于组织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 组织机构设置除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明确原则 2. 管理服务原则 3. 责权对等原则 4. 统一指挥原则 5.因事于因人设置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及行业危险性决 定的。 组织机构的建立因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遵循组织设计原则,与 规模、生产过程的危险性相适应、以保证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为提高安全 生产管理的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设立 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不是职能机构,而是协调机构。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的配置 建立一支精明强干、团结和谐的安全管理队伍、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组 织机构,更需要适合这个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实施安 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关键环节;因为他们既是各项方针 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说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具体地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行业、 本单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熟悉现代安全管理的方法; (2)掌握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 (3)经过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危险性,并能根据生产特点进行 检查和处理查出的问题; (4)能够协助高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决策,也能对安全检查、处理、报 告进行记录在案; (5)满足本行业特殊要求的其他条件; 1 / 11 / 1

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委办公室、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x〕13号)和《中共X委办公室、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18号),保留X公安局,正科级,为主管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承担反恐怖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和警务指挥调度的职责。 (五)加强侦查、实战、重大警务活动指挥和街面巡逻、技术防控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的职责。 (七)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

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搜索、综合、研判、报送工作,掌握情况, 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为,组织指导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特殊场所、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类治安保卫组织、重点建设工程治安防范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消防、警卫工作,实施抢险救 援,警卫守卫国家规定的目标、场所和设施,对驻县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网上相关案件侦查。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我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规划和指导我县监所建设。

人民调解制度牌

塔勒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民间纠纷 调解流程图

人民调解制度牌: 人民调解的原则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的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5条的规定,人民调解调处范围是民间纠纷,即主要是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调解组织不受理: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应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于居高不下的多发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集中、复杂的群体性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基层政权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党政组织做好当事人工作;对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治的渠道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久调不决导致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1、通过调解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宣传和道德教

关于工程指挥部机构设置方案

工程总指挥部机构设置 职 责 和 工 作 制 度 方

案笑嘻嘻小工程管理公司

第一条组建指挥部目的 1、为提高工程指挥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2、本方案是建立工程指挥部项目管理组织、明确指挥部各层次和人员的职责及其工作关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考核和评价项目管理成果的基本依据。 3 、工程指挥部机构的设置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3.1 组织结构科学合理 3.2 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 3.3 组织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3.4 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工程指挥部应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权利、利益和应承担的风险,并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服务。

5 、工程指挥部应树立项目团队意识,并满足下列要求:5.1 围绕项目目标而形成和谐一致、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 5.2 建立协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 5.3 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各方共享的信息工作平台,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地传递。 6、工程指挥部应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7、工程指挥部应对项目团队建设负责,培育团队精神,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有效发挥和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8、工程指挥部应通过表彰奖励、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和谐团队氛围,统一团队思想,营造集体观念,处理管理冲突,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9、工程指挥部的项目团队建设应注重管理绩效,有效发挥个体成员的积极性,并充分利用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本工程指挥部的机构设置参照项目管理规范要求,并结合岗位设置提出实施方案,可以根据本工程指挥部实际情况和工程进展予以删减或增设。机构设置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的人员力量简化或加强,一般宜在合同条款中提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和数量的要求。 第二条:工程指挥部的机构设置 1、工程指挥长(1名) 2、工程副指挥长(3名) 3、综合办公室(10人) 4、档案资料室(12人) 5、技术管理部(总工办20人) 6、施工管理部(60人) 7、质量管理部(60人) 8、安检部(30人) 9、成本控制部(10人) 10、工程预决部(14人) 11、监察部(8人) 12、资产管理部(20人) 13、采购部(8人)

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

一、简单的描述: 社会治安\经济保卫\政治保卫\文化保卫\刑事侦察\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安全\监所管理\城市巡逻 负责金融的是经济保卫部门 负责文化的是文化保卫部门 二、详细的描述: 指挥中心: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文档、机要、保密、统计、调研、督查督办、接待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上报等工作,维护公安信息网、警务网;负责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紧急警情、重大警务活动;承担处置有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应急指挥工作。相关工作由指挥调度室、调研室、机要室、情报信息室和秘书室承担。 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具体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离退休干部处承担。 ●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相关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工 作;负责公安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执法资格认证升级等工作;按照党组 织的隶属关系,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教育培训处: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表彰奖励和 立功创模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构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 市公安民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和组 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具体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 作。 警务督察支队: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依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指导、协调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办理本局行政首长和上级督察部门交办的督察事项。 信访处:掌握、分析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动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涉公安信访事项;组织、指导下级公安机关开展信访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具体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审计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对全市公安业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制定全市公安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准则、规划。 监所管理支队:具体指导和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建设和被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管场所开展狱内侦查工作。 出入境管理分局:依法对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境、出境、居留、旅行等事务实施管理;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申请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国籍问题。

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设置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设置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概念 经过了半个世纪的发展,人民调解制度最终经由宪法固定下来。《宪法》第111条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居委会(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必然具备群众性、基层性以及自治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也写明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最新的《人民调解法》则重申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自治属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自治组织。”由此可以得知,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至今,其定义已被完善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以及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下,调解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纠纷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设置中存在问题 (一)生存发展空间越发狭小 我国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虽然遍布范围广泛,组织庞大,但是作为民间纠纷解决力量,实际上名存实亡,处于半瘫痪状态。从法律规定和实践当中可以看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范围与许多机构产生了重叠。比如治安保卫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属村、居委会下属组织)、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以及公安局等等,都可以对社会纠纷进行调解,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这种不合理的任务分配方式不仅容易形成机构冗繁、互相“打架”,实际上也侵犯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存在的合理性。 (二)组织机构呈行政化趋势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行政化趋势,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泛运用政府行政思维、工作模式、组织机构设置等来对本组织进行管理的一种现象。主要表现为:调解委员会组织权力来源行政化;组织任务行政化;组织机构设置行政化;组织运行方式行政化。司法所的助理员负责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甚至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层。这就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行政化色彩更为浓厚了。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组织机构的安排 根据该标工程特点,以加强管理、便于协调、充实作业层为原则,设立该标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经理部下设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两个兼现场负责人、后勤副经理、下部设有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部计划合同部、工程物质部、财务管理部、设备保障部、环保办公室、劳动卫生保障中部、医疗保障中心、生活保障部,各个部下又设有工程技术室、施工调度室、中心试验室、控制测量队、质量管理室、安全管理室、物质管理室、采购供应室、设备管理室、设备维修站、环境保护室、劳动卫生保障室、采购供应站、计划财务部等,项目部下设三个道路施工队、三个涵洞施工队、桥梁施工队、环境保护队、自采石料队、汽车运输队。现场组织机构见图1-1-4。 二、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往施工现场的方法 我公司一旦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人员、设备的动员和调遣工作。3天内派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驻工地,与前指办和业主接洽的同时,详细勘察、了解施工沿线情况,尽快安排落实施工营地,开始料场、拌和场、机械停置场的修建工作,并着手水、电、路三通的准备工作。 同时,公司会同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按照施工方案中工序的先后,组织相应的机械陆续进入工地,包括路基施工机械、桥涵基础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等。做到临建工程、电力设施等的修建、架设与施工机械、人员进入现场同步进行。 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均需30天,其中主要工程机械和人员动员周期控制在15天之内。完成各种临建设施均45天,主要便道和施工临时设施建设控制在25天之内。主要的机械设备用平板拖车由南宁、柳州工地和桂林基地运到工地,包括钢材、水泥等。地材从工地附近的料场调运。 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公司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和12 个专业组; 3.1.2根据公司特性,将在事业部中控室、事业部中控室、事业部中控室设置应急救援指挥部,24小时值守电话见附件一。应急办公室设在各事业部调度室,由调度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当班调度员、HSE、工程师为成员,主要负责各副总指挥、应急专业组工作信息的收集、过程记录整理、应急指令的上传下达工作;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及时为总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见下图)

3.3应急指挥部分工及职责 3.3.1应急指挥部分工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是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领导者、应急方案执行的决策者,直接领导专家组和副总指挥、应急办公室; 副总指挥(Ⅰ):由分管各事业部的副总经理担任,主要协助总指挥做好处置事故和指挥工作,分管应急抢险组、治安警戒组、环境监测组、安全疏散组、医疗救护组。总指挥不在的情况接替总指挥全面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Ⅱ):行政副总经理,分管善后处置组、信息报送组、事故协调组、后勤保障组、通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 应急副总指挥直接领导、指挥下设的各应急救援专业组,向应急总指挥负责,在应急响应中,应急副总指挥之间应相互协调、相互沟通事故处置中各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险情能得到及时、高效的控制与处置。 3.3.2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2)检查应急指挥部布置工作的执行情况; 3)掌握突发事故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向总指挥提供进展情况报告; 4)负责对应急物品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5)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恢复生产及其他善后工作; 6)及时反馈应急工作情况; 7)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3.3总指挥职责 1)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决策; 2)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支持、协调; 3)负责向地方政府应急机构报告情况,执行上级应急机构指令;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应急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 5)负责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修订和审批; 6)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导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负责公司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8)指导公司各部门应急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民调解学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民调解学习制度 篇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 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 合的方式,每月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 3.各基层调解组织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 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移交、督办制度 1.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 2.对应分流移交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 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 4.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 行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

专业、行业调解机构日常管理制度级调解室公示制度

附件6: 专业、行业调解机构日常管理制度 及调解室公示制度

上墙制度 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 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图,提出合理要求。 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五、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二、遵守调解规则。 三、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四、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 受理范围 一、人民调解受理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和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人民调解不得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以及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解决的纠纷。 三、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期限。在纠纷调解结案后,专职调解员须在一周内整理好卷宗,并归档。 五、专职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回访等笔录材料须保持整洁、清楚,不得有纸张污损。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无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 人民调解组织管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的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调解矛盾纠纷要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自愿平等原则 人民调解组织在受理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纠纷时,必须坚持自愿平等原则;调解协议书的签定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书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得因未经调解而拒绝受理。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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