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和制剂测试方法及标准

原料药和制剂测试方法及标准
原料药和制剂测试方法及标准

规范:新原料药和新药制剂的测试方法 和认可标准:化学物质
1.介绍
1.1 指导原则的目的
本指导原则旨在尽可能建立起一套全球性的新原料药和新制剂的规范, 它提供了化学合 成的新原料药及其制剂认可的标准的制定、论证和试验方法的选择,这些新药尚未在美国、 欧盟、日本注册。
1.2
背景
规范由一系列的试验、有关分析方法和认可标准组成,这些标准以限度值、范围或其他 描述来表示。它建立了一套新原料药和制剂都必须遵循的、与其用途相适应的标准。“符合 规范”是指原料药和制剂按照给定的方法试验,符合认可标准。规范是重要的质量标准,它 由生产商提出和验证,管理机构批准,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规范是确保原料药与制剂质量和一致性的总方案的一部分。 方案的其他部分包括制订规 范所依据的开发期间的产品全部性质、 遵循 GMP, 如合适的设施、 已论证的生产工艺、 已 论 证的试验方法、原材料的检验、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稳定性试验等。 规范用于确定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而不是确定全部性质,应着重考虑能确保药物安全、 有效的性质。
1.3
指导原则的范围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是由设计、开发、生产过程的控制、GMP 控制和生产工艺的论 证,以及贯穿于开发和生产始终的规范的应用所决定的。本指导原则阐述规范,即用于确保 新原料药及制剂在投放市场和货架寿命期间质量的检验项目、 方法及认可标准。 规范是质量 保证的重要内容, 但不是唯一的内容, 上述各项对确保生产高质量的原料药及制剂是必不可 少的。 本指导原则只涉及批准上市的新药及制剂(包括复方制剂),不涵盖临床研究阶段的药 物。 本指导原则可适用于合成与半合成抗生素和低分子合成肽; 然而它尚不适合应用于高分 子肽、多肽、生物/生物技术制品。 ICH 指导规范:“生物/生物技术制品的试验方法和 认可标准”阐述了对生物/生物技术制品的规范、试验项目和方法。 ICH 不包括放射药物、 发酵制品、寡聚核苷酸、草药和来源于动植物的粗制品。 指导原则提供了新原料药和制剂认可标准, 即常规的认可标准, 也提供了对某些原料药 和(或)剂型的专门标准,但它不包罗万象。新的分析技术在不断发展,现有技术在不断改进, 这些新技术经论证后应予采用。 指导原则中所述的剂型包括固体口服制剂、 液体口服制剂和非肠道用制剂(大、 小容积), 末包括所有剂型,但这并不限制指导原则对那些剂型的适用性。所提及的剂型可作为典范, 可代表未讨论到的剂型的应用情况。对于其他剂型如吸入剂(粉末状、溶液等)、局部用药制 剂(霜剂、膏剂、凝胶剂)和透皮吸收剂也鼓励应用本指导原则中的概念。
2.一般概念
下列概念在起草和制订协调性规范中非常重要, 虽然不要求全部采用, 但在特定的情况 下应考虑每一概念。本指导原则对每一个概念进行了简洁的定义,并指出其应用环境。通常 建议申报者在实施这些概念前应经论证并经有关当局批准。
2.1
定期试验
定期试验是指投放市场前对预选批数或(和)在预定时间间隔期内进行的特定试验,而不

是逐批检验, 前提是认为未测定的批次仍必须符合这一产品的所有认可标准。 这表示试验数 少于整个试验计划, 因而在执行前需经论证并报有关当局批准。 这一概念可应用于固体口服 制剂残留溶剂和微生物试验等。申报时可能只有有限的数据(见 2.5)。因此,本概念通常批 准后才能实施。定期试验结果如不符合认可标准,应通报有关管理机构,如果这些试验结果 证明需恢复常规试验,则需逐批进行出厂试验。
2.2
出厂与货架寿命认可标准的比较
出厂和货架寿命规范的认可标准是不同的, 这一概念仅用于药物制剂; 制剂出厂标准比 货架寿命标准更严格,如含量和杂质(降解产物)。在日本和美国,这一概念只用于内控标准, 而不是法定标准。 因此在这些地区规定的认可标准从出厂到货架寿命均相同。 但申报者出厂 时可选用要求更高的内控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货架寿命仍符合法定标准。在欧盟,当出厂和 货架寿命的标准不同时,管理机构要求两者有各自明确的标准。
2.3
生产过程中的检验
本指导原则中所述的生产过程中检验是指在生产原料药和制剂过程中进行检验, 而不是 出厂前正式检验的一部分。 生产过程中检验仅仅是为了在允许的范围内调节工艺中的参数, 如包衣前片芯的硬度和 脆碎度及片重,而在规范中未包括此内容。 在生产过程中的某些检验项目,其认可标准与出厂要求相当或更严格(如溶液的 pH), 当这些项目收载于规范中时,足以满足规范的要求。但这一方法应经论证,证明试验结果或 产品的各项特性从生产阶段到成品均不改变。
2.4
设计和开发中应考虑的问题
在新原料药和制剂开发中积累的经验和数据是制定规范的基础。 在此基础上可建议删除 或替代一些试验。举例如下: · 原料药和固体制剂的微生物试验(开发研究结果表明其不支持微生物的存活或生长) (见判断图#6 和# 8)。 · 药品容器的渗出物(已被反复证明在药物制剂中未发现渗出物或其量在可接受的安 全性标准之内)。 · 粒度试验(根据产品性能可作为在生产过程中检验或在出厂时检验)。 · 溶出度试验(由易溶于水的原料药制成的立即释放的固体口服制剂,如果在开发研 究中已证明有稳定的快速释放特性,其溶出度试验可用崩解试验来代替)。[见判断 图 7#(1)~7#(4)]
2.5
有限的申报数据
在申报时,由于仅有有限的数据可被采用,所以会影响认可标准的制定。因此,如果在 生产原料或制剂中获得新的经验(如某一特定杂质的认可限度),有必要建议修订认可的标 准。上报的认可标准必须注重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以此为基础。 当只有有限的数据时, 随着更多资料的获得, 有必要对最初批准的试验和认可标准重新 审核,必要时可以降低或提高。
2.6 参数性出厂
在某些情况下,经管理机构批准后,对制剂来说,参数性出厂可用于替代常规的检验出 厂。最终灭菌制剂的无菌检验就是一例。在此情况下,每个批次的出厂取决于对特定参数监 测结果的满意度,如制剂生产中的最终灭菌阶段的温度、压力和时间。这些参数通常可以更 精确地控制和测定,因此在预测无菌时,它们比最终成品的无菌试验更可靠。在参数性出厂 的方案中,可包括适当的实验室试验(如化学或物理指示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无菌工艺应 在提出参数性出厂前经过充分论证,并定期重新论证,以表明其仍然保持在有效的状态。在

执行参数性出厂后,间接控制的项目(如无菌)及与其相关的试验方法仍应包括在规范中。
2.7 替代的方法
当控制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时, 替代的方法是指在测定某个项目时, 它与法定的方法相当 或更优越。如:片剂在生产中不降解,出厂时可用光谱法来代替法定的色谱法。但货架寿命 期间的产品仍应以色谱法来检定其是否符合认可标准。
2.8
药典方法和认可标准
某些方法在每个地区的药典中都能找到,只要合适,都应使用药典方法。不同地区的药 典方法和认可标准会存在差异, 只要所有地区的管理机构都接受该方法和认可标准, 就可能 得到协调一致的规范。 本指导原则的充分利用, 取决于在新原料药和制剂规范中应考虑的一些常规项目的药典 分析方法是否能统一。欧洲药典、日本药局方和美国药典的药典讨论组(PDG)已承诺尽快统 一。 一旦取得协调,统一的方法和认可标准就可以作为规范在三个地区采用。例如,达成协 调后使用日本药典方法得到的无菌数据以及它的方法和认可标准在这三个地区的注册均认 为是可以接受的。 为体现这些方法的协调, 三国药典已同意在有关章节中陈述这些项目的分 析方法和认可标准在三国药典中是等效的,因此可互相替换。 因为本指导原则的总体价值与药典的分析方法和认可标准的协调程度有关, Q6a 专家工 作组一致同意三国药典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达成协议的各论。 按照药典讨论组对已经协 调的各论和章节的修改的程序,任何药典在批准和出版后均不得擅自修改。
2.9 2.10
技术进展 原料药对制剂规范的影响
新分析技术在不断出现, 现有技术在不断改进, 当认为这些新技术能提供更进一步的质 量保证或经过论证,就应予采用。 通常,原料药中已控制的质检项目在药物制剂中不必重复。例如,制剂中就不必检查已 在原料药中控制过的并且不属于降解产物的杂质。在 ICH“新药制剂杂质”指导原则中有详 细说明。
2.11 参比标准品
参比标准品或参比物质系指用于含量测定、鉴别、纯度试验的标准品。标准品既可以是 新药原料也可以是已知杂质, 它有一定的相对其用途的质量要求。 用于新原料药含量测定的 参比对照品,其杂质应严格地鉴定和控制,其纯度应用定量方法测定。
3.指导原则
3.1 规范:定义和论证
规范的定义 3.1.1
规范由一系列的试验、有关分析方法和认可标准组成,这些标准以限度值、范围或其他 描述来表示。它建立了一套新原料药和制剂都必须遵循的、与其用途相适应的标准。“符合 规范”是指原料药和制剂按照给定的方法试验,符合认可标准规范是重要的质量标准,它由 生产商提出和验证、管理机构批准,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除了出厂试验外,规范中可能还列出了生产过程中的试验(见 2.3)、定期试验和其他不 必每批必检的试验。在这种情况下,申报者应弄清哪些试验是每批必检的,哪些试验不必每 批必检,并对实际的实验次数进行论证和说明。在没有进行每批必检的情况下,原料药或制 剂检验结果应符合认可标准的规定。 应注意经批准使用的规范,如要修改,事先经管理部门批准。

3.1.2 规范的论证
规范最初提出时,应递交每一个方法和限度的论证。论证是指有关的研究开发资料、药 典标准、 用于毒理和临床研究的原料药及制剂的试验资料、 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研究的结 果;考虑到分析方法和生产的波动,应制订一个合理的范围,全盘考虑是非常重要的。 指导原则中末提及的一些其他方法也可以使用和接受。 申报者应论证其替代的方法。 论 证应以新原料药和制剂工艺中的数据为基础,论证可以考虑给定方法或认可标准的理论偏 差,但所得的实际结果决定了使用哪种方法。 在制订和论证规范时, 应考虑稳定性和生产规模或论证批次的试验结果, 特别是初步稳 定性试验批次的结果。 如果计划有多个生产工厂, 在建立最初的检验项目和认可标准应考虑 这些工厂的数据。 如果根据一个有代表性的场所的数据来制定检验项目和认可标准, 那么各 个其他生产场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应符合该标准。 以图表形式呈报试验结果有助于合理评价各自的认可标准, 尤其是含量和杂质量。 呈报 的试验结果中应包括研究开发工作的数据, 还应包括模拟上市生产的新原料药或新药制剂的 稳定性数据。删去规范中的试验项目应以开发研究中的数据和工艺论证的数据为基础。
3.2
常规试验标准
新原料药
实施以下各节的补充建议时,应考虑 ICH 指导原则“分析方法论证文本”和“分析方 法论证:方法学”。
3.2.1
以下试验项目和认可标准一般适用于所有新原料药。 (a)性状:对新原料药状态(如固体、液体)和颜色的描述。若任何一种性质在贮 藏时发生变化,应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b)鉴别:理想的鉴别试验应能很好地区分可能存在的结构相似的化合物。鉴别实 验对原料药应具专属性,如红外光谱(IR)。仅以一个色谱保留实践作为鉴别是不具专属性 的,但用两种不同分离原理的色谱方法或用一种色谱方法与其他试验结合,如 HPLC/UV、二 极管阵列、 HPLC/MS 或 GC/MS 通常是可接受的。 如果新原料药是盐, 应进行每个离子的鉴别。 一个对盐本身专属的试验即足够了。 据光学活性的新原料药,也需进行专属性鉴别或进行手性含量测定。进一步的讨论见 3.3.1(d)。 (c)含量测定:应选专属性强、能反映产品稳定性能的方法测定新原料含量。在许 多情况下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如 HPLC)测定新原料药含量和杂质含量。 如果认为含量测定采用非专属的方法是可行的, 应该用另一种分析方法来补充完善其专 属性。如:若新原料药用滴定法测定含量,同时选用适当的方法测定杂质。 (d)杂质:杂质包括有机、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参见 ICH 指导原则“新原料药杂 质”和“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的具体内容。 判断流程图#1 阐述了如何从开发研究中得到的数据群推测杂质合理的限度。在上报时, 不可能有足够的数据来评估工艺的一致性, 因此, 在申报是不是已建立一个能包含所有批数 据的认可标准(见 2.5)。
3.2.2 新药制剂
以下试验项目和认可标准一般适用于所有新药制剂。 (a)性状:应对剂型进行描述(如大小、形状、颜色),如果在生产或贮藏中任何 一项发生变化, 应进行调查, 并作出相应的措施。 认可标准应包括对最终可接受外观的描述, 如果在贮存中颜色发生变化,可考虑进行定量分析。 (b)鉴别:制剂的鉴别试验应制订其所含的新原料药的鉴别,该试验能区别可能存在

结构相近的化合物。 仅以一个色谱保留时间作为鉴别是不具专属性的, 但用两种具不同分离 原理的色谱方法或用十种色谱方法与其他试验结合,如 HPLC/UV、二极管阵列、HPLC/MS 或 GC/MS 通常是可接受的。 (c)含量测定:所有新制剂的含量测定要用专属性强、能反映产品稳定性能的方法。 在许多情况下,含量测定和杂质检查可以用同一种方法(如 HPLC)。如果含量均匀度的方法 也适用于含量测定,含量均匀度的结果可用于制剂含量的测定。 如果认为含量测定采用非专属的方法是可行的, 应该用另一种分析方法来补充完善其专 属性。如:若新原料药用滴定法测定含量,同时选用适当的方法测定杂质。当证明用非专属 性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时辅料有干扰,则要采用专属性的方法。 (d)杂质:杂质包括有机杂质、无机杂质和残留溶剂。详见 ICH 指导原则“新药制剂 杂质”和“药品中的残留溶剂”。 新原料药降解产生的有机杂质和该制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均应在新药制剂中检 测,可对单个的特定降解产物(包括已鉴定的和未鉴定的)及总的降解产物的限度进行规定。 新原料药合成中生成的杂质通常在原料的检测中已控制, 因此不包括在总杂质限度中。 但当 合成的杂质同时也是降解物时, 应控制其量并列入到总降解产物的限度中, 当通过适当的分 析方法学,以大量有意义的数据证明药物原料在指定处方、指定贮藏条件下不降解时,经管 理机构批准可减免对降解产物的测定。 判断图#2 阐述如何从开发研究的数据群中推测降解产物的限度,在整理上报时,不可 能有足够的数据来保证工艺的一致性, 因此, 在这时是不适宜建立一个能完全接受所有批数 据的认可标准的(见 2.6)。
3.3 专属性试验/标准
除上述常规试验外,以下试验项目可在各种原料药物或制剂试验是根据具体情况主想考 虑。 当其中某一个项目对原料药和制剂质量控制有影响时, 规范中应包括这项试验及其标准, 在特殊情况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可能还需进行下列试验以外的其他试验。
3.3.1 新原料药
(a)物理化学性质:如水溶液的 pH、熔点/熔距、折光率。测定这些性质的方法通
常独特,有无需添置太复杂的东西,如毛细观测溶点。阿贝折射仪测折光;这类试验项 目的设立取决于新原料药的物理性质及其用途。 (b)粒度:对一些打算制成固体或混悬剂的新原料药, 粒子大小将显著影响溶出速 率、生物利用度和(或)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应用适当方法测定粒子大小,提出认可标准。 判断图#3 提供了在何种情况下需考虑粒子大小试验的附加指导原则。 (c)多晶型:有些新原料药以不同晶型存在,不同晶型物理性质不同。多晶型也可 能包括溶剂化物和水合物(亦称假多晶型和无定型物),在某些情况下,形态不同可能影响 新药制剂的质量或功效。如果不同晶型会影响功效、生物利用度或稳定性,就应规定适当的 固体晶型。 物理化学测试和技术常用于测定多种形态是否存在,这些方法举例如下:熔点(包括热 层显微镜)、固体形态的红外光谱、粉末 X 线衍射、热分析法[差热扫描(DSC)、热重分析 (TGA)和差热分析(DTA)]、雷曼光谱、电子扫描显微镜、固态 NMR(磁共振光谱)。 判断图#4(1)~(3)提供了合适如何监测与控制多晶型的指导原则。 注意:应按这些判断图的顺序来判断。图#1 和图#2 考虑原料药是否有多晶型及不同晶 型对药物制剂是否有影响。图#3 只用于已确证原料药具多晶型且表明会影响这些性质。图 #3 考虑在制剂中多晶型的潜在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是否影响其功效 测定制剂中多晶型的变化,在技术上通常很困难,一般可用替代方法(如溶出度)[见 判断图 4(3)]来监测生产工艺。多晶含量在无其他替代办法的情况下才作为一个试验项目

并列出认可标准。
(d)手性新原料药试验:如果一个新原料药中主要含一个对映体,则另一个对映
体的量,由于很难定量,故在“新原料药中的杂质”和“新药制剂中的杂质”这两个 ICH 指导原则中都没有包括手性杂质的测定和鉴定限度。 然而, 根据这些指导原则中所确定的原 则,应对手性新原料药及其制剂中的这些手性杂质进行另外的处理。 根据下述原则,判断流程图#5 概括何时或是否需要对新原料药和新药制剂进行手性的 鉴别试验、杂质检查和含量测定。 原料药:杂质 被开发为单一对映体的手性原料药,其另一种对映体必须用于其他杂质 相同的方式进行控制, 然而, 由于技术上的局限性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不包括相同的定性或定 量的限度。经论证可以通过对原料药材及中间体进行适当的检验来进行控制。 含量测定 规范中应包括一种对原料药对映体具有选择性测定的方法,为此可以采用手 性含量测定方法或非手性含量测定与控制对映体杂志结合起来的方法。 鉴别 对于单个对映体的原料药鉴别试验,应能区分开两种对映体和其外消旋体的混合 物。对于外消旋体的原料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它在出厂/认可的试验中特别需要进行立 体特征鉴别试验:(1)当外消旋体被对映体取代的可能性极大,或(2)当用证据显示所选 择的结晶工艺可能产生不需要的非消旋体混合物。 制剂:降解产物 要控制制剂中的另一对映体,除非在制剂的生产和储存中以表明外消 旋化微乎其微。 含量测定 当知己的生产和储存中以表明外消旋化微乎其微, 非手性含量测定就足够了。 否则应采用手性含量测定方法或者可以采用非手性测定方法, 结合经论证的可控制另一对映 体存在量的方法。 鉴别 在制剂的出厂规范中通常不必列入立体特异性鉴别试验。 如果只记得生产和储存 中外消旋化微乎其微, 则立体特异性鉴别试验更适合列入原料药的规范中。 如果只集中会发 生外消旋化,手性含量测定或对映体的杂质检查可以作为鉴别。 (e)水分:若已知新原料药易吸潮或吸湿后降解,或原料药含结晶水,则该项试验是 重要的。根据水合作用或吸湿的数据来验证标准。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用干燥失重法,对于 水分检测应首选特定的水分测定方法(如费休法)。 (f)无机杂质:对无机杂质(如催化剂)的试验内容和认可标准的制订应根据生产工艺, 在开发阶段就应研究。硫酸盐灰分/炽灼残渣的检验方法和认可标准可参照药典方法。其他 无机杂质可用其他合适的方法来测定,如原子吸收光谱。 (g)微生物限度:有必要规定需氧菌的总数、酵母和霉菌总数和不得检出的特定致病 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假单胞绿脓杆菌),这些都可用药典方法测定。 微生物项目的方法和认可标准应根据原料药性质、生产方式和制剂的预期用途而定。例如, 在生产无菌原料药时,要用无菌试验。用于生产供注射用制剂的原料药,要用内毒素试验。 当必须有微生物限度这一项目时,判断图片 6 提供了一个附加指导。
3.3.2
新药制剂
在特定的新药制剂中应包括附加试验和认可标准, 下面选释性地提供了新药制剂和试验 项目及其合适的认可标准的典型实例。这些特定的剂型有:固体口服制剂、液体口服制剂和 非肠道给药制剂(大小容积)。其他剂型的申报可参照这些指导原则。注意,有关光学活性和 要做成固体制剂原料药的内容在本指导原则的 3.3.1 部分讨论。 3.3.2.1 下面的试验适用于片剂(素片和包衣片)和硬胶囊,其中某些试验也适用于软胶囊和颗粒 剂。 (a)溶出度:固体口服制剂的规范中通常包括测定制剂中原料药释放的试验,对立即

释放的剂型,通常进行单点测定。对修饰释放的剂型,应建立合适的试验条件和取样方法, 例如,对持续释放制剂,应采用多时间点取样,对延迟释放制剂,应采用二步试验(连续或 平行使用不同的溶剂)。在这些情况下,试验设计和标准制定时,应考虑服药者的个体差异 (例如:老年的胃酸缺乏者)。有时[见 3.3.2.1(b)崩解],溶出度试验可用崩解来代替[判断 图#7(1)]。 对于立即释放的制剂, 如果已证明溶出速率的改变会显著影响生物利用度, 就应研究能 辨别那些生物利用度不可接受批次的溶出试验条件。如果处方和工艺的改变明显影响溶出 度, 而这些改变又不能用规范中的其他项目来控制, 也应采用能区分这些变化的溶出试验条 件[见判断图#7(2)]。 如果溶出度显著影响生物利用度, 认可标准应能剔除生物利用度不好的批次, 否则要制 订能符合临床认可批次的试验条件和认可标准[见判断图#7(2)]。 对于延迟释放的制剂, 如果人体生物利用度数据可反映制剂不同的释放速率时, 可用体 内林外相关性来建立认可标准, 如果没有这些数据, 而且药物释放与体外试验条件显示依赖 关系时,则应根据这些批次数据来建立认可标准。一般在任何指定的时间点,平均释放速率 的允许变化值不得超过标示量的±10%(即总变异为 20%:如规定 50±10%,则可接受的范 围是 40%~60%),除非生物等效性研究支持一个更宽的范围[见判断图井 7(3)]。 (b)崩解:对于含有在生理范围内溶解性很好的原料药(在 pH 为 1.2~6.8,剂量/溶 出体积小于 250m1),其快速溶出的药物制剂(在 pH 为 1.2、4.0 和 6.8,15 分钟内溶出 度大于 80%),一般作崩解试验就足够了。当崩解与溶出度有很好的相关或崩解比溶出度更 能显示其溶出特性时,则崩解试验更合适。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必进行溶出度试验。通过 对作溶出度还是做崩解检查的正确选择, 获得评价处方和工艺耐用性[见判断图#7(1)]方面的 研究资料。 (c)硬度朋碎度:通常硬度脆碎度试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控制(见 2.3 节),在这些情 况下规范中通常不必包括这一个项目。如果硬度和脆碎度对制剂质量有重要影响(如咀嚼 片),则在规范中应包括这个认可标准。 (d)剂量单位均匀度:这一概念包括制剂的质量和制剂中活性物质的含量,可以使用 药典方法。通常规范中应包括一个或另一个但不能同时包括两个。如合适,这些试验应在生 产过程中控制, 在规范中应列入其认可标准。 当新药制剂满足了可以用重量差异来代替含量 均匀度的条件时, 可用重量差异来测定新药制剂的均匀性, 此时申报者应该在药物开发阶段 就证明制剂是足够均匀的。 (e)水分:如合适,应进行水分测定。认可标准应由制所含结晶水或吸附水的数据而 定。在某些情况下,做干燥失重即可,对于水分检测应首选特定的水分测定方法(如费休法)。 (f)微生物限度:微生物限度试验是 GMP 和质量保证的内容之一。一般来说,制剂 要进行该项检测, 除非其所有原辅料在生产前已检测过, 并且已经有效的研究证明在生产过 程中不会再被微生物污染。 值得一提的是本指导不直接讨论辅料问题, 但这些讨论的原则既 适用于新药制剂也适用于辅料,在这二种情况下,定期试验是一种合适的方法(见流程图#6, 辅料的微生物试验)。 认可标准中应制订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及不得检出的特定致病菌(如金黄色 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菌假单脑梭菌),这些都应使用药典中合适的方法来检测。生产 过程中的抽样次数或时间点由有关的实验数据和经验来定。 微生物项目的方法和认可标准应 根据原料药性质、生产方式和制剂的预期用途而定。对口服固体制剂,经科学的论证,可建 议免做微生物限度试验。 判断流程图#8 为微生物限度试验的应用提供了附加的指导原则。 3.3.2.2

口服液体: 下述特定试验适用于口服液体制剂和用于配制成口服液体的粉末剂, 如颗粒 剂、于混悬剂。 (a)剂量单位均匀度:这一概念包括制剂的装量(重量)和制剂中活性物质含量的均匀 度,可以使用药典方法。通常规范中只应列入其中之一。当新药制剂满足了可以用重量差异 来代替含量均匀度的条件时, 可用重量差异来测定新药制剂的均匀性, 此时申报者应该在药 物开发阶段就证明制剂是足够均匀的。 必要时试验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控制, 但在规范中应订入认可的标准。 这概念适合于单 剂量和多剂量的包装。 剂量单位是指病人服用的常规剂量。 如果病人服用的实际剂量不是常规的剂量, 那么该 剂量单位可根据直接量得的剂或计算而得, 即将药物的总重量或总体积除以预定的总服药次 数。如果包装中包括量具(像药物滴管或瓶滴),则使用时使用量具量取剂量。否则,应使用 标准的量具。使用的量具在开发阶段就应确定。 对于需重新配置的粉末,一般应考虑作质量均匀性试验。 (b)pH:在应用时应提供 pH 值的认可标准,并对建议的范围进行论证。 (c )微生物限度:微生物限度试验是 GMP 和质量保证的内容之一。一般来说,制剂 要进行该项检测, 除非其所有原辅料在生产前已检测过, 并且已经有效的研究证明在生产过 程中不会再被微生物污染。 值得一提的是本指导不直接讨论辅料问题, 但这些讨论的原则既 适用于新药制剂也适用于辅料,在这二种情况下,定期试验是一种合适的方法。如经科学论 证,对制成口服液体的粉末,可建议免作微生物限度试验。 认可标准中应制订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及不得检出的特定致病菌(如金黄色 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假单胞梭菌),这些都应使用药典中合适的方法来检测。生产过 程中的抽样次数或时间点由有关的实验数据和经验来定。 判断流程图#8 为微生物限度试验的应用提供了附加的指导原则。 (d)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对需加入抗微生物防腐剂的口服液体制剂,应制定防腐 剂含量的认可标准。 这些标准应根据能保证制剂在整个使用期间和货架寿命期微生物限度在 合格范围内的水平而定。 按药典抗微生物防腐剂有效试验的方法, 来确定抗微生物防腐剂的 最低有效抑菌浓度。 在出厂检验中通常要进行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测定。 在某些情况下, 在生产过程中的试 验足以代替出厂试验。 若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试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检测, 还应将其认可标 准列入规范中。 尽管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的化学试验通常是规范中的部分内容, 在开发期、 规模生产期 和整个货架寿命期都应检测其抗微生物防腐剂的有效性(如:在稳定性试验中,参照 ICH 的 新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原则)。 (e)抗氧剂含量:通常要进行抗氧剂含量的出厂检验。在某些情况下,如开发和稳定 性资料证明了抗氧剂含量的有效性, 在货架寿命期间可不必进行该项试验, 在生产过程中所 作的检测足以替代出厂试验。 若抗氧剂含量在生产过程中检测, 其认可标准还应订入规范中。 若仅进行出厂检验,则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容器/封闭系统发生改变,都应对仅进行出厂检 验进行重新研究。 (f)渗出物: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和稳定性资料表明容器/封闭系统的渗出物始终低于 可接受的安全限度,可取消该试验。如容器/封闭系统或处方改变,则应重新研究。 如果上述的资料证明有必要, 则对包装口服溶液剂的非玻璃容器或有非玻璃内衬的玻璃 容器,应有密闭系统组分(如橡皮塞、瓶帽内衬、塑料瓶等)渗出物试验和认可标准。应列出 容器/封闭系统组分,并尽早地在开发阶段就收集这些组分的资料。 (g)乙醇含量:当有规定乙醇含量要标于标签上时,应规定乙醇含量,其含量可测定

或计算。
(h)溶出度:除了上述的项目外,对口服混悬剂和配制成混悬剂的干粉末制剂来说,
必要时(原料药不溶解),应进行溶出试验并制订认可标准。出厂时应进行溶出试验,根据制 剂开发时的资料,经论证后,该试验可作为生产过程中的试验。如有可能应采用药典上的试 验装置、 介质和条件或采用其他经论证过的方法。 使用药典或非药典的装置和条件的溶出度 方法都应被论证。 对立即释放剂型,一般考虑单点测定。对修饰释放剂型,则应以适当的间隔,多点取样 测定,根据获得的变化范围,并去虑在体内生物利用度理想的几批样品的溶出曲线,建立认 可标准。在决定采用溶出度方法还是粒度方法时,应考虑研制开发时的资料。 (i)粒度:对口服混悬剂的粒度,应有一个和是的定量标准和测量方法。对这些处方 药是采用溶出度方法还是粒度方法时,应考虑研制开发时的资料。 粒度试验应在出厂检验时进行,根据制剂开发时的资料,经论证后,该试验可作为生产 过程中的试验。 如果在开发阶段已经证明这些产品始终有快速释药特征, 规范中可不列入粒 度试验。 若能提供正当理由,粒度试验可代替溶出度试验。认可标准应包括粒度,根据在给定的 各大小粒子范围内以占粒子总数的百分比来表示粒度, 并应严格规定粒子大小的平均值、 上 限和(或)下限。 根据获得的变化范围, 并考虑在体内生物利用度理想的几批样品的溶出曲线以及预期的 使用目的,建立认可标准。在产品开发阶段,就应研究粒子体积增大的潜在可能性,认可标 准中应将这些研究的结果考虑在内。 (j)再分散性:对在贮藏时要沉降(产生沉淀)的口服混悬剂;应制订再分散性的认可 标准。振摇也许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应注明分散方法(机器或手动),并明确规定用指定的方法获得重新悬浮所需时间。在产 品开发阶段所积累的数据足以说明是进行抽批试验还是从规范中略去此项。 (k)流体学特性: 对较粘稠的溶液或悬浮液, 在规范中应订入永久学特性(粘性/比重) 并说明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 在产品开发阶段所积累的数据足以说明是进行抽批试验还是从 规范中略去此项。 (l)比重:对于口服悬浮的、比较粘稠的或由非水溶剂配制的溶液,可制订合适的比 重标准。该检测可作为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m)重新配制时间:对要求进行重新配制的干粉末制剂,应提供重新配制时间的认可 标准。 选择的稀释剂应经论证。 在产品开发阶段所积累的数据足以说明是进行抽批试验还是 从规范中略去此项。 (n)水分:对需要重新配制的口服制剂,必要时建议进行水分测定,并有一认可标准。 在产品开发阶段,如果已确定是吸附水,而不是结晶水,则一般认为干燥失重足够了。在某 些情况下,应优先采用更专属的方法(如费休法)。 3.3.2.3 非肠道制剂:下面的试验适合于非肠道制剂。 (a)剂量单位均匀度:这一概念包括制剂的装量(重量)和制剂中活性物质含量的均匀 度,应使用药典方法进行测定。通常对于需重新配制的粉末,其规范中只应列入其中之一。 当新药制剂满足了可以用装量(重量)差异来代替含量均匀度的条件时,可用重量差异来测定 新药制剂的均匀性,此时申报者应该在药物开发阶段就证明制剂是足够均匀的。 如有必要(见 2.3 节),这些试验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认可标准应列入规范中。该试 验可用于单剂量和多剂量包装制剂。 对需重新配制的粉末,质量均匀性试验通常可以接受。

(b)pH:在应用时应提供 pH 值的认可标准,并对建议的范围进行论证。 (c)无茵:所有的非肠道给药制剂应有无菌检测的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如果在开发
和论证阶段所积累的资料证明参数性出厂是合理的, 则参数性出厂的方法可作为最终灭菌制 剂的检测方法(见 2.6 节)。 (d)内毒素:应在规范中列入内毒素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如鲎试剂试验。 (e)热原:经论证,热原试验可替代内毒素试验。 (f)微粒: 非肠道给药的制剂必须制订微粒的认可标准。 这通常包括肉眼可见微粒和(或) 溶液澄清度以及在显微镜下可见的微粒。 (g)水分:对非水的非肠道给药制剂和需重新配制的非肠道制剂,应进行水分测试并 制订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在产品开发阶段,如果已确定是吸附水,而不是结晶水,则一般 认为干燥失重足够了。在某些情况下,应优先采用更专属的方法(如费休法)。 (h)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对需加入抗微生物防腐剂的非肠道给药制剂,应制定防 腐剂含量的认可标准。 这些标准应根据能保证制剂在整个使用期间和货架寿命期微生物限度 在合格范围内的水平而定。 按药典抗微生物防腐剂有效试验的方法, 来确定抗微生物防腐剂 的最低有效抑菌浓度。 在出厂检验中通常要进行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测定。在某些情况下,如经允许,在生产 过程中的试验足以代替出厂试验。 若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试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检测, 还应 将其认可标准列入规范中。 尽管抗微生物防腐剂含量的化学试验通常是规范中的部分内容, 在开发期、 规模生产期 和整个货架寿命期都应检测其抗微生物防腐剂的有效性(如:在稳定性试验中,参照 ICH 的 新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原则)。 (i)抗氧剂含量:通常要进行抗氧剂含量的出厂检验。在某些情况下,如开发和稳定 性资料证明了抗氧剂含量的有效性, 在货架寿命期间可不必进行该项试验, 在生产过程中所 作 的检测足以替代出厂试验。 若抗氧剂含量在生产过程中检测, 其认可标准还应订入规范 中。若仅进行出厂检验,则无论是生产工艺还是容器/封闭系统发生改变,都应对仅进行出 厂检验 进行重新研究。 (j)渗出物:对非肠道制剂来说,控制容器/封闭系统的渗出物明显比口服液体制剂更 重要。 然而, 如果开发和稳定性资料表明渗出物始终低于可接受的安全限度, 可取消该试验。 如容器/封闭系统或处方改变,则应重新研究。 如果上述的资料说明有必要, 则对贮藏在非玻璃容器或带有弹性内塞的玻璃容器中的非 肠道制剂,应制定认可标准,以控制包装容器/封闭系统组分中渗出物的量。若经研制开发 期 资料的论证,该试验仅在出厂时进行。应列出容器/封闭系统的组成部分(如橡皮塞),对 这些成分,应尽可能早地在开发阶段就收集资料。 (k)给药系统的功能试验:包装在注射器、自动注射盒或相当的容器中的非肠道制 剂应有给药系统功能的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这些包括注射能力控制、压力、密封性(泄漏) 和(或)一些参数,如滴帽移动力、活塞释放力、活塞移动力、动力注射器作用力。在某些情 况下, 这些项目可以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检测。 在产品开发期间所积累的资料足以证明是进行 抽批试验,还是从规范中省略部分或全部项目。 (l)渗透压摩尔浓度:当在标签上注明制剂的张力时,应对其渗透压摩尔浓度进行适 当的控制。 在开发和论证阶段积累的数据足以证明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控制, 还是进行抽批 试验 或直接计算。 (m)粒度:对注射用混悬剂的粒度,应有一个可接受的定量标准和测量方法。是采用 溶出度方法还是粒度方法,应考虑研制开发时的资料。 粒度试验应在出厂检验时进行,根据制剂开发时的资料,经论证后,该试验可作为生产

过程中的试验。 如果在开发阶段已经证明这些产品始终有快速释药特征, 规范中可不列入粒 度试验。 当开发研究证明粒度是影响溶出的主要因素时, 经过论证后, 粒度试验可代替溶出度试 验。 认可标准应包括粒度, 根据在给定的各大小粒子范围内以占粒子总数的百分比来表示粒 度,并应严格规定粒子大小的平均值、上限和(或)下限。 根据获得的变化范围, 并考虑在体内生物利用度理想的几批样品的溶出曲线, 以及预期 的使用目的,建立认可标准。在产品开发阶段,就应研究粒子体积增大的潜在可能性,认可 标准中应将这些研究的结果考虑在内。 (n)再分散性:对在贮藏时要沉降(产生沉淀)的注射用混悬剂,应制订再分散性认可 标准。振摇也许是一个可行的检测方法。应注明分散方法(机器或手动),并明确规定用指定 的方法获得重新悬浮所需时间。 在产品开发阶段所积累的数据足以说明是进行抽批试验还是 从规范中略去此项。 (o)重新配制时间:对要求进行重新配制的所有非肠道制剂,应提供重新配制时间的 认可标准。选择的稀释剂应经论证。对于快速溶出制剂,产品开发阶段和工艺论证所积累的 数 据足以说明是进行抽批试验还是从规范中略去此项。
4.术语
(下面这些定义适用于本指导原则) 认可标准 分析结果认可的限度值、范围或其他测定值。 手性 不与它的镜像重叠的一些物体,如分子、构型和宏观物体(如结晶)。本术语已延 伸到那些分子是手性的样品即使它们宏观上是外消旋的。 复方制剂 含有一种以上原料药的制剂。 降解产物 药物分子长时间放置和(或)受光、温度、pH、水的作用或与辅料和(或)直接 接触容器/封闭系统反应,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的分子称降解产物,也称为分解产物。 延迟释放 口服后,药物在一定时间后才能释放,而不是立即释放。 对映体 与原料药有相同的分子式, 在分子内部原子的空间排列不同, 不与其镜像重叠 的化合物。 持续释放 某种处方制剂,在服用后,能使药物在一段时间内持续释放。 高水溶性的药物 在 pH 为 1.2~6.8 的范围内,剂量除以溶解度所得的体积少于或等 于 250m1 的药物。如化合物 A,在 37±0.5℃和 pH6.8 时最低溶解度可达到 1.0mg/m1, 它 有 100mg 、 200mg 和 400mg 的 规 格 。 因 为 它 的 剂 量 除 以 溶 解 度 所 得 的 体 积 大 于 250m1(400mg/1.0mg/m1=400m1),所以该药物被认为是低溶解性的。 立即释放 在胃肠道中溶出,而不是为了延迟或延长药物的溶出或吸收。 杂质 (1)新原料药中,不被定义为新化学实体的任何成分。(2)制剂中,不被定义为原 料或辅料化学实体的任何成分。 己鉴定杂质 已获知结构特征的杂质。 中间试验 在原料药或制剂的生产过程中进行的试验,而不是出厂试验的一部分。 修饰释放 某种剂型,通过选择释药时间和(或)位置以达到治疗和方便的目的,这是常 规剂型如溶液剂或立即释放剂型所不能做到的。 修饰释放的固体口服剂型包括延迟和持续释 放制剂。 新药制剂 一种药物的制剂形式,如片剂、胶囊剂、溶液剂、霜剂,它们以前未在地区 或成员国注册过。通常是一种药物成分与辅料的结合,但不一定都是。 新原料药 以前没有在任何地区或成员国注册过的治疗成分(也指新分子实体或新化学 体),它可以是以前被批准药物的复合物、简单的酯或盐。

多晶体 相同药物以不同晶体形式存在。它包括溶剂化物、水合物(也被称为伪多晶型 物)和无定形物。 质量 原料药或制剂对其预期使用目的的适用性,包括鉴别、规格和纯度等属性。 外消旋体 两种对映体等摩尔混合物(固体、液体、气体或溶液),它没有光学活性。 快速溶出制剂 在 pH 为 1.2、4.8、6.8 的介质中,15 分钟内溶出量均不低于标示 量 80%的立即释放的固体口服制剂。 试剂 用于新原料药生产的、除起始原料或溶剂以外的物质。 溶剂 一种无机或有机液体, 在新原料药合成或新药制剂生产中去制备溶液或泥悬液的 溶媒。 规范 规范由一系列的试验、有关分析方法和认可标准组成,这些标准以限度值、范围 或其他描述来表示。它建立了一套新原料药和制剂都必须遵循的、与其用途相适应的标准。 “符合规范”是指原料药和制剂按照给定的方法试验,符合认可标准。规范是重要的质量标 准,它由生产商提出和验证、管理机构批准,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专属性试验 根据特殊的原料药和制剂的特定性质或用途而设计的试验。 特定杂质 一种未确定或已确定的杂质, 单独列入新原料药或新药制剂的规范中, 并设 立限度,以保证新原料药或新药制剂的质量。 未确定杂质 只能通过定性分析确定的杂质(如色谱保留时间)。 常规试验 可适用于所有新原料药或制剂的一类试验,如:外观、鉴别、含量测定、杂 质检查。
5.参考资料
ICH;“新原料药中的杂质”,1995 年。 ICH;“新药制剂中的杂质”,1996 年。 ICH;“新药和制剂的稳定性试验”1994 年。 ICH;“分析方法论证文本”,1994 年。 ICH;“分析方法论证:方法学”,1996 年。 ICH;“药物残留溶剂”,1996 年。 ICH; “规范:生物技术/生物制品的试验方法和认可标准”,1999 年。
6.附件:
判断图#1 一#8

判断图#1:新原料种特定杂志认可标准的制订
检测相关批号的杂质量(1)
杂质量测定的平均 值+可置信上限 (表 示为 A) 杂志是否也为降解物?
使用加速和长期稳

定性研究的数据来 估算再试验日期是 其最大杂质增量


认可标准=A 或 B A 或 B 是否大于限量?
测定的最大值:A+ 放置条件下的降解 物增量(表示为 B)

认可标准=限量或建立新限量(2)
(1) 在开发、中试和规模生产研究阶段的相关批号 (2) 参考 ICH 指导原则“新原料药中的杂质” 定义:可置信上限=批分析数据标准差的三倍 判断图#2:新药制剂中降解产物认可标准的制订
否 生产中是否产生降解物?
根据加速试验和长期稳定性 试验研究的数据来估算货架 寿命内其降解产物的最大增 量(表示为 D)
是 从有关批次(1)中估算再生产中降解 产物的最大增量(表示为 C)
按原料药项下的认可标准来
( ) +C+D 确定最大值 2 (A 或 B)
否 认可标准=最大值 最大值是否大于限量? 是 认可标准=限量或建立新 限量(3)或建立新贮藏条件 或减少货架寿命


(1) 在开发、中试和规模生产研究阶段的相关批号 (2) A 和 B 参考判断图#1 (3) 参考 ICH 指导原则“新药制剂中的杂质” 判断图#3:原料药粒度认可标准的制订
产品是否为固体 或是否含不可溶解原 料药的液体制剂?

对液体制剂,其原料 药的粒度认可标准 不做要求

1. 2. 3. 4. 5.
粒子大小是否为影响溶出度、 溶解度或生物利用度的关 键因素? 粒子大小是否为影响制剂工艺的关键因素? 粒子大小是否为影响制剂稳定性的关键因素? 粒子大小是否为影响制剂含量均匀度的关键因素? 粒子大小是否为影响制剂产品外观的关键因素? 如果都不会影响
如果有一条会影响
制订认可标准
不必制订认可标准
判断图#4:考察建立研究原料药和制剂中的多晶型认可标准的必要性 原料药 1.
原料药多晶型考察 是否形成不 同的晶型 否 停止考察
鉴定晶型:如:X 光粉末 衍射 DSC/热分析显微镜 分光光度法 见
2.

2.
这些晶型是否有不同的性质? (溶解性、稳定性、熔点)

是 是否影响制 剂的安全性、性 能或有效性? 否 停止考察或不订标准
是 建立原料药多晶型 含量的认可标准 见
3.
制剂-固体制剂或含有不可溶解原料药的液体 注意:如果在技术上可以测定制剂中多晶型的含量,则采用下述步骤: 3.
如果晶型的比例改变, 制剂 的性能试验(如溶出度)是否能 完全控制制剂的质量?
是 制订有关性能试验的认可标准
否 在制剂稳定性考 察中监控晶型
晶型的改变是否影响 安全性或有效性?

不需要制订制剂中晶型变化的认 可标准
是 制订符合安全性或 有效性的认可标准

判断图#5: 手性新原料药和含手性原料药的新药制剂的鉴别、 含量测定和对映体杂志检查方 法的制订
在原料药出厂和 (或) 认可试验中 需要确证手性

新原料药是 否为手性化 合物?(1)

不需要做手性的鉴别、 含量和杂质的试验
并且 是外 消旋 体
并且是单个对映体
原料药的规范(2)中需做: —手性鉴别(3) —手性含量测定(4) —对映体杂质(5) 制剂的规范(6)中需做: —手性含量测定(7) —对映体杂质
(8)
(1)本指导原则中不包括天然的手性物质。 (2)因为在原料药的合成中所用的原材料会引入或产生杂质,如经开发研究阶段的论证,手性的质量 可通过控制相应起始物或中间体来替代。基本用于以下情况:(1)存在多个手性中心(如 3 个或更多); (2)要求对原料药最终产品的前一步进行控制。 (3)手性含量测定和对映体杂质检查,可替代手性鉴别试验。 (4)非手性含量测定结合另一对映体控制的方法,可替代手性含量测定。 (5)原料药中另一对映体的量可以从手性含量测定数据或有另一种独立的方法得到。 (6)如证明制剂的生产和最终产品的贮藏中不会发生消旋化,可不进行制剂的立体特意性鉴别试验。
判断图#6:原料药和赋形剂的微生物检查

微生物是否能在原 料药或赋形剂中生 长或存活

提供支持性数据,不需要作为生 物限度检查和不必制订认可标准

原料药或赋形剂是 否无菌?

不需进一步作为生物限度检查或 不必制订认可标准

原料药/赋形剂和成/工艺的相 关步骤本身是否会减少微生物

不需进一步作为生物限度检查或 不必制订认可标准
否 按照协调后药典的各路制订微生 物限度认可标准
是否有科学证明减少步骤会造成 所监控的微生物量/ 指标菌量是否都低 于规定限度 否 在原料药/辅料中微生物量<认可 标准限度 (未检出常见指示菌) ?


抽批检验微生 物和指示菌
抽批检验微生 物和指示菌
提供支持性资料,不需要做 微生物限度检查和不必制订 认可标准
1

判断图#7:制剂溶出度的认可标准 1. 合适的药物释放度类型认可标准
制订药物释放的认可标 制剂是否设计成 修饰释放? 是 准持续释药:多时间点 延迟释药:二个步骤,平 行法或连续法

在 37±0.5 ℃生理 pH 范围 (pH1.2~6.8),原料药是 否有很好的溶解度? (剂量 /溶解度≤250ml)
1.
否 是
制剂是否快速溶出?(在 15min、pH 为 1.2、4.0 和 6.8 条件下溶出度)80%)
否 可接受较低限度的单点溶出度认可标准


崩解度与溶出度 之间的相关性是否 已确定
是 可接受较严格的崩解时限认可标准

2.
合适的特定实验条件和认可标准(立即释放)
溶出度是否明显影响生物利用 度?(如:在开发研制批次中是 否有生物利用度不好的?)

长时间立刻区别生物利 用度不好的批次试验条 件和认可标准

处方和工艺的变化是否影响溶 出 度 ? ( 在 以 合 适 范 围 pH1.2~6.8,来估计溶出度)

这些变化是否能被 其他的方法和认可 标准作控制?
是 否

制订能区别这些变化的 不考虑上述影响因素,采 纳合适的试验条件去适 合临床认可的批次 试验条件和认可标准,一 般可接受单点认可标准
3.
合适的认可标准(立即释放)
溶出度是否影响生 物利用度

建立通过所有临床合适批次的认 可标准,并容许分析与稳定性的 变化
是 建立拒绝不好的生物利用度的批 次的认可标准(考虑因素,如指 征和治疗指标)

4.
合适的认可范围(持续释放)
是否有不同释放速 率批次的生物利用 度数据

药物的释放是否取 决于体外试验条件
是 是 否
能否建立体外与体内 的关系?(如有必要, 修改体外试验条件)

使用稳定性、临床和 生物利用度数据来 制定认可范围

使用体内外相关性 和相关批次的数据 来测定认可范围 认可的范围是否大 于表示量的 20% 是 提供适当的生物利 用度资料来论证认 可范围

最终确定认可范围

软件测试标准及方法

软件测试方法 β测试_Beta测试 β测试,英文是Beta testing。又称Beta测试,用户验收测试(UAT)。 β测试是软件的多个用户在一个或多个用户的实际使用环境下进行的测试。开发者通常不在测试现场,Beta测试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 当开发和测试根本完成时所做的测试,而最终的错误和问题需要在最终发行前找到。这种测试一般由最终用户或其他人员员完成,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 α测试_Alpha测试 α测试,英文是Alpha testing。又称Alpha测试. Alpha测试是由一个用户在开发环境下进行的测试,也可以是公司内部的用户在模拟实际操作环境下进行的受控测试,Alpha测试不能由该系统的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 在系统开发接近完成时对应用系统的测试;测试后,仍然会有少量的设计变更。这种测试一般由最终用户或其他人员来完成,不能由程序员或测试员完成。 可移植性测试 可移植性测试,英文是Portability testing。又称兼容性测试。 可移植性测试是指测试软件是否可以被成功移植到指定的硬件或软件平台上。 用户界面测试-UI测试 用户界面测试,英文是User interface testing。又称UI测试。 用户界面,英文是User interface。是指软件中的可见外观及其底层与用户交互的部分(菜单、对话框、窗口和其它控件)。 用户界面测试是指测试用户界面的风格是否满足客户要求,文字是否正确,页面是否美观,文字,图片组合是否完美,操作是否友好等等。UI 测试的目标是确保用户界面会通过测试对象的功能来为用户提供相应的访问或浏览功能。确保用户界面符合公司或行业的标准。包括用户友好性、人性化、易操作性测试。 用户界面测试用户分析软件用户界面的设计是否合乎用户期望或要求。它常常包括菜单,对话框及对话框上所有按钮,文字,出错提示,帮助信息(Menu 和Help content)等方面的测试。比如,测试Microsoft Excel中插入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验收标准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评定原则和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设评定条款共93条。其中设否决条款5条 (条款号前加“*”);重点每款l7(条款号前加“*”),每条满分为l0分;一般条款71条,每务满分为5分。 3、各条款评分系数以达到该条款要求的程度确定。各条款评分系数规定如下: ①达到要求的系数为l; ②基本达到要求的系数为0.6; ⑧达不到要求的系数为0。 4、验收评定时,按配制制剂类别确定具体检查项目。否决条款合格,且评分条款总得分率不低于60%为合格。 第二部分检查评定项目 一、人员与机构; l、医疗机构应有由主管院长、药学部(药剂科、药局)及制剂室、药检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质量管理组织。 2、医疗机构的制剂室应直属药剂科领导,包括配制、检验两部分。 **3、配制和药检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药学学历(或具有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熟悉药品管理法规,具有制剂和质量管理能力并对制剂质量负责。 *4、医疗机构制剂室从事制剂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士或中专以上药学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药学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制剂人员总数的50%。 5、灭菌制剂、普通制剂与中药制剂应配有相应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6、药检室检验人员应由药师或大专以上药学学历的技术人员担任并要保持相对稳定。 7、从事灯检工作的人员裸眼视力应在0.9以上,无色盲。 8、制剂和药检负责人变更时应30天内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应制订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及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并有考核记录备存。 二、厂房与设施: 10、制剂室周围环境必须保证制剂质量的要求,距制剂室30米以内不得有公厕、锅炉房、大平间、传染病房、动物房以及其他污染源,10米以内不得有露土地面,外部环境要保持清洁。 1l、制剂室内墙壁、顶棚、地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脱落物和缝隙,应耐受清洗和消毒。 12、制剂室应具有与制剂要求相应的照明、室温调节、通风及“五防”(防尘、防污染、防蚊蝇、防鼠、防异物)设施。 13、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制剂品种要求相适应,按制剂工序合理布局,人、物流分开,一般区和洁净区分开,内服制剂与外用制剂分开,无菌制剂与其他制剂分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 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 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在

常见的塑料检测标准和方法

常见的塑料检测标准和方法

常见的塑料检测标准和方法 检测产品/类别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序 号 名称 塑料1 光源暴露试验方 法通则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则ISO 4892-1:1999 2 氙弧灯光老化 汽车外饰材料的氙弧灯加速暴露试验SAE J2527:2004 汽车内饰材料的氙弧灯加速暴露试验SAE J2412:2004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ISO 4892-2:2006 /Amd 1:2009 室内用塑料氙弧光暴露试验方法ASTM D4459-06 非金属材料氙弧灯老化的仪器操作方法ASTM G155-05a 塑料暴露试验用有水或无水氙弧型曝光装置的操作ASTM D2565-99(2008) 3 荧光紫外灯老化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ISO 4892-3:2006 汽车外饰材料UV快速老化测试SAE J2020:2003 塑料紫外光暴露试验方法ASTM D4329-05 非金属材料UV老化的仪器操作方法ASTM G154-06 4 碳弧灯老化 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ISO 4892-4:2004/ CORR 1:2005 塑料实验室光源曝露试验方法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GB/T16422.4-1996 5 荧光紫外灯老化 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老化试验方法荧 光紫外灯GB/T14522-2008 6 热老化 无负荷塑料制品的热老化 ASTM D3045-92(2010) 塑料热老化试验方法GB/T7141-2008 7 湿热老化 塑料暴露于湿热、水溅和盐雾效应的测定ISO4611:2008 塑料暴露于湿热、水喷雾和盐雾中影响的测定GB/T12000-2003 塑料8 拉伸性能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GB/T1040.1-2006

原料药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

药品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新药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研究开发新药,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详细研究,并制订合理的质量标准,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一、原料药质量研究 原料药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的基础上,应对该药品进行质量研究,并参照现行版《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制订质量标准,一些中国药典附录已有详细规定的常规测定方法,对方法本身可不作验证,但用于申报原料药测定的特殊注意事项应明确标明。 1.性状应分别记述药品的外观、嗅、味和一般稳定情况、溶解度以及有关物理常数。 1.1外观、色泽、形状、嗅、味。在贮存期内发生的变化应予以研究记述,如遇光变色、易吸湿、风化等。 1.2溶解度溶解度是药品的一种物理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纯度。表示溶解度的术语应按照药典规定分极易溶解、易溶解、溶解、略溶、微溶、极微溶解、几乎不溶或不溶。 试验法可参照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一般用与该药品溶解特性密切相关、配制制剂、制备溶液或精制操作所需用的常用溶剂作试验,不必罗列过多。 1.3熔点已知结构的化学原料药,熔点是重要的物理常数之一,利用熔点或熔矩数据,可以鉴别和检查该药品的纯杂程度。测定原料药的熔点常用中国药典附录第一法。适于测定熔点的药品应是在熔点以下遇热时晶型不转化,其初熔与全熔易于判断的品种。应详细记录初熔与全熔时的温度,并应在规定范围内。化学药品的熔点范围一般为3℃-4℃,熔矩一般不超过2℃,不宜过宽。对熔融时同时分解的药品,要记录熔融时的现象,如变色,产生气泡等。通常当供试品开始局部液化,毛细管中出现液滴或开始产生气泡时的温度作为初熔温度,至供试品固相消失全部液化时作为全熔温度。有时固相消失不明显,则以供试品分解并开始膨胀时的温度作为全熔温度。对某些药品无法分辨初熔与全熔现象时,可以记录其发生突变(如气泡很快上升,颜色明显变深)时的温度,作为熔融分解温度。对熔点难以判断或熔融时同时分解的品种以及一、二类新药的熔点应用DSC热分析法予以说明。如熔点在200℃以上并同时分解的品种,一般不将熔点订入质量标准中。 1.4旋光度或比旋度此项是反映化合物固有特性及其纯度的指标。对这类化合物,在性状项下的物理常数中应作比旋度规定。测定时应注意温度、浓度和溶剂对比旋度的影响,并详细记录测定时的温度、浓度和采用的溶液剂,操作中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如测定温度和测定波长与药典规定(20℃589nm)不同,则应注明。旋光度还可用于某些制剂的含量测定。 1.5吸收系数化合物对光的选择性吸收波长及其在最大吸收波长处的吸收系数,是该化合物物理常数之一。我国创制的药品或只有文献记载,国内外药典未收载的药品(一、二类新药)的吸收系数(E1%1cm),应至少用五台不同型号的仪器测定,并统计处理结果。测定方法应按药典委员会规定方法进行。用于测定吸收系数的样品应经精制,并提供纯度数据。吸收系数一般列入原料药的性状项下,还可用于制剂的含量均匀度、溶出度和含量测定。在

常用农药剂型种类

农药原料合成的液体产物为原油,固体产物为原粉,统称原药。绝大多数农药原药由于其理化性质和有效成分含量很高而不能直接使用,实践当中,需要加工成不同的剂型。 目前,常用的农药剂型有以下几种: 1. 乳油(EC) 乳油主要是由农药原药、溶剂和乳化剂组成,在有些乳油中还加入少量的助溶剂和稳定剂等。溶剂的用途主要是溶解和稀释农药原药,帮助乳化分散、增加乳油流动性等。常用的有二甲苯、苯、甲苯等。 农药乳油要求外观清晰透明、无颗粒、无絮状物,在正常条件下贮藏不分层、不沉淀,并保持原有的乳化性能和药效。原油加到水中后应有较好的分散性,乳液呈淡蓝色透明或半透明溶液,并有足够的稳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内不产生沉淀,不析出油状物。稳定性好的乳液,油球直径一般在0.1~1微米之间。 目前乳油是使用的主要剂型,但由于乳油使用大量有机溶剂,施用后增加了环境负荷,所以有减少的趋势。 2. 粉剂(DP) 粉剂是由农药原药和填料混合加工而成。有些粉剂还加入稳定剂。 填料种类很多,常用的有粘土、高岭土、滑石、硅藻土等。 对粉剂的质量要求,包括粉粒细度、水分含量、pH值等。粉粒细度指标,一般95%~ 98%通过200号筛目,粉粒平均直径为30毫米;通过300号筛目,粉粒平均直径为10~15微米。通过325号筛目(超筛目细度),粉粒平均直径为5~12微米。水分含量一般要求小于1%。PH值6~8。 粉剂主要用于喷粉、撒粉、拌毒土等,不能加水喷雾。 3. 可湿性粉剂(WP) 可湿性粉剂是由农药原药,填料和湿润剂混合加工而成的。 可湿性粉剂对填料的要求及选择与粉剂相似,但对粉粒细度的要求更高。湿润剂采用纸浆废浆液、皂角、茶枯等,用量为制剂总量的8%~10%;如果采用有机合成湿润剂(例如阴离子型或非离子性)或者混合湿润剂,其用量一般为制剂的2%~3%。 对可湿性粉剂的质量要求应有好的润湿性和较高的悬浮率。悬浮率不良的可湿性粉剂,不但药效差,而且往往易引起作物要害。悬浮率的高低与粉粒细度、湿润剂种类及用量等因素有关。粉粒越细悬浮率越高。粉粒细度指标为98%通过200号筛目,粉粒平均直径为25微米,湿润时间小于15分钟,悬浮率一般在28%~40%范围内;粉粒细度指标为96%以上通过

检测标准和方法

各种水质检测方法 1、【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 2、【溶解氧】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GB/T11913-1989 碘量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3、【臭和味】文字描述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4、【侵蚀性二氧化碳】甲基橙指示剂滴定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5.【酸度】酸度指示剂滴定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6.【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酸碱指示剂滴定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7.【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903-1989 8.【浊度】水质浊度的测定GB/T13200-1991 9.【悬浮物(SS)】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 10.【总可滤残渣】重量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11.【总残渣】重量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12.【全盐量(溶解性固体)】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T51-1999 13.【总硬度(钙和镁总量)】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GB/T7477-1987 14.【高锰酸盐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2-1989 15.【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 16.【生物需氧量】水质生物需氧量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88—1987 17.【氨氮】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79-1987 水杨酸-次氯酸盐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18.【硝酸盐氮】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GB/T7480-1987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346-2007 19.【亚硝酸盐氮】《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7493-1987 20.【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酸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1987 21.【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1894-1989 22.【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 23.【磷酸盐】钼酸铵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24.【硝基苯类】还原-偶氮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25.【苯胺类】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11889-1989 26.【游离氯】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T11897-1989 27.【总氯】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T11897-1989 28.【氟化物】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4-1987 29.【氯化物】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6-19879 30.【硫酸盐】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899-89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

农药剂型大全

原母药 原药 TC 母药 TK 液体剂型 水剂 AS 微囊悬浮剂CS 可分散液剂DC 乳油 EC 水乳剂 EW 微乳剂 ME 油剂 OL 悬浮剂 SC 可溶液剂SL 超低容量剂 UVL 滴加液 MA 固体剂型 干悬浮剂DF 粉剂 DP 细粒剂 FG 颗粒剂 GR 大粒剂 GG 微粒剂 MG 可溶性粒剂 SG 可溶性粉剂 SP 中国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水分散粒剂WG 笔剂 CA 可湿性粉剂WP 可溶性片剂WT 用于种子处理的剂型 干拌种剂DS 悬浮种衣剂 FS 种衣剂 SD 湿拌种剂WS 其他剂型 气雾剂 AE 块剂 BF 缓释剂 BR 电热蚊香液 EL 电热蚊香片 EM 电热蚊香浆 ET 烟剂 FU 乳膏 GS 压缩气体制剂 GA 丸剂 PT 毒饵 RB 喷射剂 SF 片剂 TA 追踪粉 TP 熏蒸剂 VP 1

主要剂型 一、乳油EC 二、微乳剂ME 三、水乳剂EW 四、可湿性粉剂WP 五、可溶性粉剂SP 六、水分散粒剂WG 一、乳油 (一)、乳油的概念 乳油是农药基本剂型之一,它是由农药原药按规定比例溶解在有机溶剂 (如苯、甲苯)中,再加入一定量的农药专用乳化剂而制成的均相透明油状 液体,加水形成稳定的乳状液。 优点:加工过程简单、设备成本低、配制技术容易掌握,有效成分含量 高,储存稳定性好,使用方便,药效高。 缺点:使用大量的易燃、有毒有机溶剂,加工储运安全性差,使用时气 味大,对环境相容性差。因此乳油的发展方向是高浓度乳油,部分代替有机 溶剂的水基型制剂。 (二)、乳油的加工工艺 1、组分及要求:凡是液态或在常用有机溶剂中易溶解的农药原药一般均可加工成乳油;对水溶性较强的原药,加工成乳油较为困难,需使用助溶剂。原则上,乳油含量越高越经济。 溶剂对原药起稀释和溶解作用,要求对原药溶解度大,与原药相容性好,来 源丰富成本低,闪点高,常用溶剂如 :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化合物。 乳化剂是乳油配方筛选的关键,常用复配乳化剂,多为非离子型与阴离子型十二烷基苯 磺酸钙的混合乳化剂。 助剂能提高溶剂对原药的溶解能力,常用的如醇类、酮类、乙酸乙酯。 2、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

制剂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讨论稿) 收藏

制剂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讨论稿) 一、药物制剂质量研究 由于制剂剂型很多,在研究新药制剂时,应遵循药典相应制剂通则规定及制剂的特性要求。本原则主要对口服固体制剂通则及注射剂进行讨论。 1.性状制剂的性状项下,应依次描述样品的外形和颜色,如片剂是什么颜色的压制片,或包衣片(包薄膜衣或糖衣),除去包衣后,片芯的颜色,片子的形状,如异形片(长条形,椭圆形,三角形等)也应描述,片面有无印字或刻痕或有商标记号等也应如实记述。胶囊剂内容物的颜色、形状,是否有粘连,结块等均应记述。注射液一般应为澄明液体(水溶液),但也有混悬液或粘稠性溶液,都要特别描述清楚,对注射液的颜色应根据颜色色号相应描述,以黄色标准比色液为基础,浅于1号或稀释一倍的1号的为“无色”,浅于2号的为“几乎无色”,浅于4号的为“微黄色”,浅于6号的为淡黄色,浅于8号的为“黄色”。贮藏过程如性状有变化,应予以说明。 2.鉴别制剂的鉴别试验,其方法要求同原料药,所以除尽可能采和与原料药相同的方法外,还应注意: ①由于多数制剂中均加有辅料,不宜用原料药性状项下的物理常数作为鉴别,也不宜直接用红外吸收光谱作为鉴别,必要时应增订能与同类药或化学结构近似药物相区别的鉴别试验。 ②有些制剂的主药含量甚微,必须采用灵敏度较高,专属性较强,操作较简便的方法,如薄层色谱法等。 ③由于制剂中辅料的干扰,应分离除去。常用的方法是用溶剂将主药提取出来后,除去溶剂,残留物照原料项下鉴别。 ④由于制剂的含量测定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可用含量测定的最大可吸收波长或特定波长下吸收度或吸收度比值作鉴别。采用气相色谱法或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时,也可以其保留时间作为鉴别。

原料药和制剂质量标准

原料药质量研究的主要容 一、性状 (一)外观聚集状态、色泽、臭、味、结晶性 是对药物感官的一般性描述,一般无法定方法检查,但仍应准确描述。 (二)溶解性 1. 溶剂的选择 应根据药物的结构和性质,考查药物在水与常用溶剂中的溶解度。应选择与药物溶解特性密切相关的溶剂,配制制剂、制备溶液和精制操作有关的溶剂,避免使用昂贵的、毒性大的、不常使用的溶剂。 2. 表述方式用“极易溶解”、“易溶”、“溶解”等术语来表示(见《中国药典》凡例)。 3. 试验方法按《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操作。25±2℃,每隔5分钟强力振摇30秒钟,观察30分钟的溶解情况。 (三)理化常数 理化常数包括:熔点, 馏程, 凝点, 比旋度, 折光率, 黏度, 相对密度, 酸值、碘值、羟值、皂化值,吸收系数等。 测定物理常数可以鉴别药物,也可以反映药物的纯杂程度。 注意事项: 应按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测定前应按规定对仪器进行校正。 测定理化常数时应用精制品进行测定;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理化常数围,用试制的药物来测定。 固体药物:熔点、吸收系数。 液体药物:馏程、相对密度、黏度、折光率。 油脂类还需测定:酸值、碘值、羟值、皂化值。 有手性中心的药物:比旋度。 1、熔点 照《中国药典》”熔点测定法”测定。 (1)中国药典使用毛细管法测定熔点,以供试品局部液化的温度作为初熔的温度,以全部液化的温度作为全熔的温度。 (2)所用的传温液、毛细管、升温速度等对测定结果有影响,应按药典要求进行测定。

(3)应使用分浸型的温度计,温度计应用熔点标准品进行校正。 (4) 应用D S C 予以佐证。 2、吸收系数 (1)测定方法 配制高、低两种不同浓度的溶液(吸光度在0.3~0.4和0.6~0.8之间)各2份,或配制吸收度在0.1~0.8的系列浓度的溶液,在5台不同型号的紫外分光光度计上测定,按下式计算吸收系数。 要求: 应使用对照品进行测定。 测定前应对容量仪器进行校正。 测定前应对紫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校正。 应按干燥品计算。 以平均值作为吸收系数,RSD 应小于1.5%。 3、晶型 (1) 方法 X 射线粉末衍射法(中国药典 附录 Ⅸ F )。 X 射线衍射法:用一束准直的单色X 射线照射单晶或粉末晶体时,便发生衍射现象,发 生衍射的条件符合布拉格方程: X 射线衍射图谱的横坐标一般为2θ,纵坐标为衍射强度。X 射线粉末衍射法可以用来鉴别药物,测定含量,也可以用来对晶型进行考察。 要求: 固体药物除水溶性好的外,均应作。 若不同晶型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不同,应将晶型的检查列入质量标准。 二、鉴别 鉴别试验:是使用化学的、物理化学的或生物学的方法,来辨别药物的真伪。是对取自有标签容器中样品的确认。 要求:专属性强、重现性好、灵敏、简便。 通常采用 2 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方法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验证目标化合物。 常用的方法有: 1、制备衍生物测定熔点 θ λ sin n d hkl 2=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长期试验则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对临用现配的制剂,或是多剂量包装开启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制剂,还应根据其具体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配伍稳定性试验或开启后使用的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设计应围绕相应的试验目的进行。例如,影响因素试验的光照试验是要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的敏感性,通常应采用去除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如试验结果显示其过度降解,首先要排除是否因光源照射时引起的周围环境温度升高造成的降解,故可增加避光的平行样品作对照,以消除光线照射之外其他

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

CPE质量检验 目录 一、原料检验 1. 生产工艺对原料质量要求 2. 原料采购标准 3 .原料标准和试验方法 4. 原料分析所需要仪器和试剂材料 5. 原料的分析 6. 原料的采样 7. 原料标准与青岛海晶分析项目对照 二、中间控制检验 1. CPE中间控制分析检验一览表 2. CPE中间控制分析所需要仪器和试剂材料 3. 液氯中间控制分析检验一览表 4. 中间控制项目的分析 三、产品检验 1. 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 2 .产品分析所需要仪器和试剂材料 3. 氯化聚乙烯的分析 4. 产品结果的判定 5. 产品标准与青岛海晶分析项目对照 6. CPE采样 7. CPE用包装袋采购及检验规定 四、分析专用仪器信息、使用操作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 分析专用仪器 2. 使用操作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3. 与分析专用仪器安装相关的公用工程 4. 分析专用仪器目前使用状况

六、需要青岛海晶提供的资料 1. 原料标准及试验方法 2. 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 3. 分析专用仪器档案资料(仪器说明书,采购资料,使用状况等) 4. 分析试剂和玻璃仪器采购厂家信息 CPE质量检验 一、原料检验 (一) 生产工艺对原料质量要求 1. 高密度聚乙烯(HDPE) LG公司HDPE 熔融指数MI5(CE6040)=0.45±0.05g/10min 190℃ MI5(CE2030)=1.5~2.0 g/10min 190℃ MI5(CE2080)=1.4±0.2 g/10min 190℃ 颗粒分布≥500μm ≤2% ≤63μm <5%(CE6040)<15%(CE2030) 125—315μm >60%(CE6040)>50%(CE2030/CE2080) 125—250μm >55%(CE6040)>45%(CE2030/CE2080)熔点(DSC)法133℃—139℃(CE6040) 131℃—137℃(CE2030 GE2080) 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化工三厂HDPE 熔融指数MI5(L0555P)=0.50±0.10g/10min 190℃ MI5(L2053P)=1.6—2.4 g/10min 190℃ 颗粒分布≥500μm <5% 过筛 <125μm ≤5% 熔点(DSC)法136℃—139℃(L0555P ) 131℃—136℃((L2053P) 三星TOTAL株式会社 N220P)=0.60±0.10g/10min 190℃ 熔融指数MI5( ( MI5((N230P)=2.0±0.20 g/10min 190℃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

农药剂型大全..

中国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 原母药 原药TC 母药TK 液体剂型 水剂AS 微囊悬浮剂CS 可分散液剂DC 乳油EC 水乳剂EW 微乳剂ME 油剂OL 悬浮剂SC 可溶液剂SL 超低容量剂UVL 滴加液MA 固体剂型 干悬浮剂DF 粉剂DP 细粒剂FG 颗粒剂GR 大粒剂GG 微粒剂MG 可溶性粒剂SG 可溶性粉剂SP 水分散粒剂WG 笔剂CA 可湿性粉剂WP 可溶性片剂WT 用于种子处理的剂型干拌种剂DS 悬浮种衣剂FS 种衣剂SD 湿拌种剂WS 其他剂型 气雾剂AE 块剂BF 缓释剂BR 电热蚊香液EL 电热蚊香片EM 电热蚊香浆ET 烟剂FU 乳膏GS 压缩气体制剂GA 丸剂PT 毒饵RB 喷射剂SF 片剂TA 追踪粉TP 熏蒸剂VP

主要剂型 一、乳油EC 二、微乳剂ME 三、水乳剂EW 四、可湿性粉剂WP 五、可溶性粉剂SP 六、水分散粒剂WG 一、乳油 (一)、乳油的概念 乳油是农药基本剂型之一,它是由农药原药按规定比例溶解在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中,再加入一定量的农药专用乳化剂而制成的均相透明油状液体,加水形成稳定的乳状液。 优点:加工过程简单、设备成本低、配制技术容易掌握,有效成分含量高,储存稳定性好,使用方便,药效高。 缺点:使用大量的易燃、有毒有机溶剂,加工储运安全性差,使用时气味大,对环境相容性差。因此乳油的发展方向是高浓度乳油,部分代替有机溶剂的水基型制剂。 (二)、乳油的加工工艺 1、组分及要求:凡是液态或在常用有机溶剂中易溶解的农药原药一般均可加工成乳油;对水溶性较强的原药,加工成乳油较为困难,需使用助溶剂。原则上,乳油含量越高越经济。 溶剂对原药起稀释和溶解作用,要求对原药溶解度大,与原药相容性好,来源丰富成本低,闪点高,常用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化合物。 乳化剂是乳油配方筛选的关键,常用复配乳化剂,多为非离子型与阴离子型十二烷基苯磺酸钙的混合乳化剂。 助剂能提高溶剂对原药的溶解能力,常用的如醇类、酮类、乙酸乙酯。 2、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

ASTMD标准试验方法

A S T M D标准试验方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ASTM D1238标准试验方法 热塑性塑料熔体流动速率的挤压 1。范围* 本标准采用率的测定 熔融挤压热塑性树脂使用挤压塑性计。在指定的预热时间,树脂挤压通过模具与指定的长度和孔直径规定条件的温度,负荷,和活塞位置在桶。四个程序描述。类似的结果获得了这些程序间轮转测量几种材料和 在15节中描述。 个程序是用来确定熔体流动速率(熔体)的热塑性材料。测量的单位克/ 10分钟(克/ 10分钟)。它是基于质量的测量材料的挤出模具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它一般用于材料具有熔体流动率下降至50克/ 10分钟 (见注1)。 个程序是一个自动定时测量 用于确定熔体流动速率(熔体)以及熔体容积率(术)的热塑性材料。熔体流动速率测量与程序的报告在克/ 10分钟。术测量报告在立方厘米/十分钟(立方厘米/ 10分钟)。程序测量为基础在测定材料的数量从挤压模具在一段特定的时间。该卷转换一个质量测量的再乘以融化密度值为材料(见注2)。程序是一般使用的材料具有熔体流动速率从克/ 10分钟。 个程序是一个自动定时测量 用于确定熔体流动速率(熔体)聚烯烃材料。它一般是用来作为一种替代程序对样品具有熔体流动速率大于75克/ 10分钟。 程序涉及使用一种修改模具,一般被称为“half-die,“其中有一半的高度和半内部直径的模具标准规定使用 程序,从而保持相同的长度直径比。测试程序类似的程序,但所获得的结果与程序不应假定这些结果的一半制作方法 个程序是一个multi-weight测试通常称为作为一个“流量比”(识)试验。程序设计允许制造商决定采用两根或三不同试验载荷(无论是增加或减少负载 在测试)一管材料。容量是一个 无量纲数除以熔体在高负荷试验的熔体在低负荷试验。结果从multi-weight不得直接比较试验得出的结果的程序或程序B。注意1-polymers具有熔体流动速率小于或大于900克/ 10分钟可测试程序在本试验方法;然而,准确的数据尚未开发。注意2-melt密度密度的材料在熔融状态。这是不可混淆标准密度值的材料。参见 表3。 注意3-this测试方法和标准1133地址相同此事,但不同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并非旨在解决安全问题,如果有的话,与它的使用。它的责任是对用户建立适当的安全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和确定适用限制使用前。 操作程序 选择条件下的温度和负荷从或按照材料规格。在多个测试存在的条件,试验条件应当约定实验室。如果测试的条件是不知道,选择条件,导致流量的 - 50克/ 10分钟。 检查清洁度(见挤压式塑性计注10)。所有的气缸孔表面,模具和活塞的应无任何残留物从以前的测试。

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为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供参考和帮助。分析我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提高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问题;建议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1],我省制剂品种经过2005 年的全面清理整顿,410个品种换发了新的批准文号,全省83%的原有制剂不再配制;2008年再注册后的品种数为204个。2012年迎来了新一轮的再注册,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我们对2011年10月以来申请医疗机构再注册和申报的制剂新品种的质量标准进行了收纳汇总,从中总结出我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进一步促进安徽省制剂标准提高的意见和建议。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2011年10月至年底收到12家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品种132个,2家医疗机构制剂新品种9个;2012年收到2011年发补资料11家145个品种,新报制剂发补资料4家14个品种,再注册补充申请2家3个品种,新再注册的3家4个品种以及新报制剂8家24个品种;2013年收到补充资料的7家10个品种,再注册的4家13个品种及新报的2家9个品种;2014年截至目前再注册的4家16个和新报的2家6个品种。 1.2执行标准1995年颁布的《中国医院制剂规范》西药制剂第二版[2]、《安徽省医院制剂规范》1999年版[3]和医疗机构自拟定标准。 2执行情况 本次注册制剂品种的标准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见表1。 由表1可见,执行《中国医院制剂规范》的均为化学制剂,占品种数的18%。执行《安徽省医院制剂规范》1985年版的1个化学制剂,1999年版的只有7个中药制剂(补骨脂酊、制痂酊两个品种),其他均为化学制剂,占品种数的28%。执行自拟标准的只有两个化学制剂,其他均为中药制剂,占品种数的53%。尿素乳膏(15%)有上市同品种,但不同规格,故本次修订时要求按照2010年版中国药典二部收载的尿素乳膏标准执行 3存在问题及分析 3.1国家对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规范不严一些品种同时收载于《中国医院制剂规范》西药制剂第二版和《安徽省医院制剂规范》1999年版,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混淆,比如注册证上批准的是《中国医院制剂规范》,实际执行的却是《安徽省医院制剂规范》。《药品管理法》的颁布使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了法律依据[4]。但是近10年来几乎没有开展新的制剂规范的修订工作,因此现在所执行的标准颁布的时间跨度大,部分品种在多个制剂规范标准中均有收载,各标准对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内容不统一,给制剂配制及检验监督带来困难。制剂自拟质量标准更是由于各医疗机构制剂技术水平、科研仪器设备等原因,在标准的格式及内容上与国家规范存在一定差距,控制指标参差不齐,不能达到质量可控的要求。 3.2未按批件要求提高质量标准大部分医疗机构在提交的再注册申报资料中,对原注册批件中要求继续完成的工作未进行实质性的研究:有的复方化学制剂只做部分药味的化学鉴别,中药制剂常见1~2项化学鉴别或薄层色谱鉴别,鉴别项目过少,且鉴别药味不能针对主要成分,如君药、臣药。有些中药进行显微鉴别的时候没能指明具有显微特征的药材名称;有的对研究工作仅简单文章说明,无

ICH Q1B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 的光稳定性测试中文版

Q1B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的光稳定性测试 1.概述 ICH三方协调指导原则中包含了新原料和新制剂药物的稳定性测试,其中光稳定性测试应该是强力破坏试验的一个组成部分。该文件是总指导原则的一个补充文件,对光稳定性试验的建议 A.前言 新原料药和新制剂药物的光稳定性应当被评估和考察,以证明适当的光照不会使药品产生不可接受的改变。正常情况下,按照总指导原则文件中批次选择的原则,选择一批物料,进行光稳定性测试。在某些情况下,当产品发生了改变或变化(比如,组成或者包装)时,应该重复进行此研究。此研究是否要重复进行,取决于初期文件中所测定的光稳定性和发生改变的类型 该文件主要描述了新化合物及相关制剂药物注册申报时,所需要报送的光稳定性测试的试验资料。该指南不包括给药后的光稳定性,也不包括在总指导原则文件中没有包含的使用。如果提供了确实可信的证据,可以选择使用其他的方式代替 稳定性测试的系统的方法要进行的研究内容如下: I. 原料药光稳定性测试 II. 未进行内部包装的药物光稳定性测试 III. 进行了内部包装,但是未进行外部包装的药物光稳定性测试IV. 包装已经完毕,上市药物的光稳定性测试 药物测试的程度应该根据在药物光稳定性测试的曲线示意图中表述的,可根据到哪一步发生了可以接受的变化来决定试验到哪一步即可停止,“可接受的变化”是指经申报者论证合理的限度内的变化。光敏性药物和制剂是否要在标签上标记要求,由国家地区相关管理部门来定。 B.光源 以下描述的光源可以用于光稳定性测试。申报者应该对温度进行适当

的控制,以降低温度对该检测的影响或者是在相同的环境下进行暗度控制(避光对照)。对于选择1还是2,药剂生产者或者申报者都需要以光源的光谱分布规格为准 选择1:采用任何输出相似于D65/ID65发射标淮的光源,如具有可见紫外输出的人造日光荧光灯、氙灯或金属卤化物灯。D65 是国际上认可的室外日光标准,在1993年的ISO10977中对此进行了规定,ID65是相当于室内间接日光光照的标准。光源发射光低于320nm,应当配备适当的装置去滤除此光。 选择2 相同的样品可以暴露于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荧光灯。 1. 冷白荧光灯应具有与ISO10977中规定的输出功率 2. 近紫外荧光灯可以发射的光线在320~400nm,在350~370nm有一 个最大的能量发射;紫外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是在 320~360nm,和360~400nm的范围内 C.规程 为了进行证实试验,样品应该暴露在不少于1.2×106Lux·hr,近紫外能量不低于200w·hr,从而对药物和制剂的稳定性进行直接的比较。 样品将会并排暴露于一个经过验证的感光系统下,来保证得到了规定的光线照射,或者是在适当的时间段内,使用校正的放射计或勒克斯测量仪对条件进行了监测。附件中对光化强度测定方法进行了举例说明 如果受保护的样品(比如,包在铝铂中)被用做进行暗度控制(避光对照)来评估温度对药物发生变化的影响,应使其与真实样品并排放置 注解:Lux:流明,亮度单位,在英国叫做尺光度,在欧洲叫做lux,具体来说1流明相当于一只蜡烛从1米外投射在一平方米的表面上的光的数量。

包装测试方法与标准

包装测试方法与标准 1.为什要做测试? 1.1.评估易碎产品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所承受各种危险的能力。 1.2.提高产品品质及其竞争力,特别是来自世界低成本生产地区的产品 2.有那些包装测试标准及组织: 2.1.ISTA(InternationalSafeTransitAssociation),即国际安全运输协会。是一个国 际性的非牟利组织,其前身是NSTA-美国国家安全运输协会,目前在全世界的会员已有数百家知名的货运公司和实验室。它一直致力于协助会员开发有效的包装、方法、后勤系统等,以提高产品的运输包装安全性能,从而防止或减少产品的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遇到的损失。该组织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的标准以及测试程序和测试项目等文件,作为对运输包装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的统一依据。 ★测试标准:IATA-1A,1B,1C,2A,3D,3E,等等。 ★测试标准:NMFTA-Rule181家具包装测试。 ★测试标准:FedEx包装测试. ★测试标准:ASTMD4169,ASTMD5276,等等。 3.使用那些国家标准及测试方法 3.1.ISTA ★测试标准:ISTA-1A1C,2A 3.2.NMFTA ★测试标准:NMFTA-Rule181家具包装测试。 3.3.FedExRev.02/00 ★修改后的FedEx包装测试 3.4.修改后的包装产品运输测试 ★栈板包装测试,修改后的ISTA测试 3.ISTA3A-Modified简介 ISTA3A是给快递系统运输(空运或陆运)的独立包装所设定的普遍模拟测试,测试大概分为四种不同的独立包装类型:标准型包装,小型包装,细长型包装。 4.包装类型定义? 4.1.标准型包装:除小型及细长型包装以外的产品包装。 4.2.小型包装:体积小于800立方英寸;最长尺寸不大于14英寸;重量不大于10 磅。 4.3.扁平型包装:最短尺寸不大于8英寸;其他两个尺寸为最小尺寸的四倍或四倍 以上;体积不小于800立方英寸 4.4.细长型包装:最长尺寸不小于36英寸;其他两个尺寸是最长尺寸的1/5或更小。 5.测试过程 5.1.测量 一般纸箱的尺寸: 以纸箱外表面为例,尺寸以英寸为单位:长×宽×高(MM/M) 长是外围的长边 宽是外围的短边 高是两端外围之间的距离 测量纸箱重量,单位为磅(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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