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X 办发〔X〕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和X二中、X全会精神,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为统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五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决策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决策和监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都要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集X发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行政许可、扶持政策、税收

优惠等各类政策信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改善。加大对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局)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X办规〔X〕24号)要求,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等信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资源X局等部门,各县〔市〕、区、局)重点推进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市行政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局)配合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X)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X省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X年)》(X发改法规〔X〕300号)要求,通过指定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行政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资源X局等部门,各县〔市〕、区、局)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认真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X办规〔X〕25号)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审批项目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等信息公开。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行政资源交易中心、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资源X局等部门,各县〔市〕、区、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本系统各级业务部门建立完善各自的公开渠道,及时公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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