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最新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秘﹝2019﹞1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现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称“中心”)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心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面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有序扩大公众参与,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打造阳光、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内容

1、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按季度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并公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心“五公开”目录,拓展“五公开”范围,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五公开”信息源头管理,每年11

月份对中心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2、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原文公开,最大程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推进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重要政策起草部门解读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公开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理解、把握、执行的关键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时限内完成领导活动、人事变动、公文制发等内容的公开。规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3、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全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并做好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公开资金管理政策、分配和使用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四公开”,全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利用新闻发布会、中心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发布重要领域信息。

5、规范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现场申请、网上提交渠道,进一步完善受理、转办、办理、答复、公开机制,推进依申请公开件纸质入库,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电子监督管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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