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脱逃

罪犯脱逃
罪犯脱逃

罪犯脱逃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既涉及监狱内部管理、外围警戒,又涉及与罪犯相关的各种因素的变化等诸多方面。罪犯脱逃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改造秩序,也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特别是少数罪犯脱逃得逞后,报复社会、危害人民,极大地损害了监狱的声誉。认真分析罪犯脱逃的特征原因即防范对策,是当前监狱监管改造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对近年来省局通报的11起罪犯脱逃案件进行了比较

全面的综合分析。现将分析中反映出的当前罪犯脱逃方面所存在的一些特点和原因陈述如下,以供同仁商榷。

一、当前罪犯脱逃的特点及原因

1、盗窃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11名脱逃罪犯中,盗窃犯就有6名,占脱逃总数的55%。盗窃犯之所

以容易脱逃。一是由于盗窃犯以养成了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恶习,他们害怕劳动改造任务的艰巨和严格的监规纪律,一有机会便想逃离监狱到社会上重操旧业;二是盗窃犯在社会上有一批狐朋狗友,他们逃出监狱后很快能得到狐朋狗友的接济和帮助。

2、青壮年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调查的11名脱逃犯中,30岁以下的便有8人,占脱逃总数的76%。

青壮年犯脱逃比重大,一是他们一般都身强力壮,容易翻越警戒设施,迅速逃离监管改造场所和警戒、追捕区域;二是青壮年犯在改造过程中不能端正自己的改造思想,误认为自己的前途、理想全完了,从而产生了“豁出去”的逃跑思想,企图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3、长刑期的罪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调查的11名脱逃犯中,原判刑期在10年以上罪犯就有5名,占

脱逃数的45%。长刑期的罪犯之所以容易脱逃,一是由于这类罪犯犯罪恶习深、难改性大、不甘心被刑

期束缚,耗费个人的精力,容易产生“以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的心理。因此,长刑期的罪犯一般关

押在警戒设施完善的工业单位服刑改造,脱逃的机会相对要少得多。

4、新投犯脱逃所占比例大。在11名脱逃罪犯中,投入改造不到1年的有4名。原因是刚投入监所改造

的罪犯思想不稳定,害怕完不成劳动任务,对监狱有恐惧感,经受不起严格的管理纪律的约束。而经过几年改造后,罪犯的心里便会渐趋稳定,对改造生活已习惯了,加上干警的长期教育,使罪犯得到了感化,服从管理,真诚改造的罪犯已占绝大部分,脱逃的罪犯也就大大减少了。

5、从事零散工种的罪犯脱逃的比例大。在11名脱逃犯中,从事陵散杂工的罪犯就有7名,占脱逃数的63%。造成零杂犯脱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使用零散犯时不按照制度办事。一些监区在未经监狱狱政科审批擅自使用不符条件的犯人从事监内维纪员,后又从事看守监舍大门的工种,结果造成了该犯的脱逃。二是一些监区领导和干警存在侥幸心理。在安排劳动时,明知监管条件不具备却偏安排罪犯劳动,结果造成了罪犯脱逃。如某监区基建组带班干警在分配劳动时,叫投改不到一年的新犯单独行动,接管造成该犯脱管,为其脱逃提供了方便。三是干警警力配备不足,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从而造成了罪犯脱逃。目前,在一些监狱的分监区中,分管分散劳作的干警只有1人,而分散劳作的罪犯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从而给管理带来困难,“四固定”制度在一些监区、分监区也只是一句口头禅而已,难免会发生罪犯脱逃。

6、罪犯脱逃的时间大多是发生在二、三季度。11名脱逃犯中,在二、三季度脱逃的就占8名,占脱逃总

数的72%。原因是二、三季度农业单位的劳动量较大,害怕劳动的罪犯企图通过脱逃来逃避劳动;二是

二、三季度农作物特别是高秆作物已生长起来连成了“青纱帐”,罪犯脱逃出警戒线后容易藏身,农作物的

逐渐成熟又为罪犯提供了充饥的食物,因此,又为罪犯的脱逃提供了客观上的方便。

7、罪犯脱逃后直接回家躲藏的比例越来越少。原因一是现在的罪犯大多知道干警在自己脱逃后会到其家

中“守株待兔”;二是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又给脱逃后的罪犯提供了生存的条件。

二、预防罪犯脱逃的对策

一要切实把防逃工作放到监狱工作的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监狱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监狱法》,对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性质、任务要有一个明确地认识,考虑、安排工作,都要本着有利于监管安全和稳定罪犯的思想情绪;要随时把握防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新情况,监狱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和关心这项工作,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层层负责的防逃工作格局;经常组

织干警特别是防逃治暴小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和演练,不断改善和完善落后的监管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为切实加强防逃治暴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要强化干警“四个意识”。

从狱内罪犯发生脱逃案件原因分析,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部分干警的专政意识、忧患意识、执法意

识和防范意识逐渐淡化,对当前狱内尖锐复杂的惩罚与反惩罚、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缺乏清醒地认识,特

别是少数干警思想麻痹轻敌、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于内发生罪犯脱逃等大案要案缺乏思想准备和防范

能力。因此,必须在进一步强化主业意识,确保监管改造的主业地位的同时,教育广大干警强化防逃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防逃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厌战情绪,全面落实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要建立新的防逃体系。

监狱要建立防逃治暴特别行动组,监狱张(或政委)任组长,分管监管改造工作的副监狱长任副组长,其

他监狱领导作为领导成员,办公室设在与政客,狱侦、教育、政工、监察、生产、生活卫生、办公室等科

室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科室要各自担起自己的责任,如狱政科要担负起管理罪犯的任务,凡造成罪

犯脱逃无论原因如何,都要承担责任;教育科要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做好犯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凡因在教育

改造方面出现漏洞造成罪犯脱逃的,教育课要负起教育不力的责任;狱侦科要做好预谋案件的侦破工作和

狱内耳目建设,凡因这方面工作缺陷而引发罪犯脱逃事故,侦查克也要负责;政工部门要抓好干警管理,

强化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凡因干警失职造成罪犯脱逃的,要追究政工部门的责任;击剑、监察部门要认

真查处在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或因失职而造成罪犯脱逃的干警,凡因查处不力,造成类似事

件发生的,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生产部门安排劳动任务要充分考虑到监管安全是否有保障。同时,要

实行科室与监区挂钩防逃制度,监区发生脱逃事件的,挂钩科室要一并受罚。

监狱要充分发挥驻监监察室和驻监武警部队在防逃体系中的作用。如及时与监察室取得联系队捕回的逃犯

即使提请法院加刑,经常邀请武警部队的领导参与防逃治暴行动组的敌情分析会,共同搞好个看押点的警

戒任务。此外,要建立健全罪犯与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那些检举揭发他犯有逃跑思想和行为的罪犯,查证属实后,要给予重奖,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给预减刑、假释;对于知情不报者,从重从严惩处。

四要切实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制度。

造成罪犯脱逃的原因,大部分在于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针对这一情况,一要加强对干警的教育,让他们懂得,我们的一系列监管改造工作制度大都市从血的教训和好的经验中提炼总结出来的,我们要不折不扣地无条件遵守;否则就可能给党的监狱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二是要加大巡警的巡回检查力度,经常深入改造“三大现场”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并及时落实奖罚;监狱要成立由政工、纪检、管教部门参与的督察小组,检查个改造单位干警的执法情况。三是监狱领导要深入基层单位,检查和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如监门的值班制度,劳动现场的殿铭、警戒制度,零散杂犯的使用、管理制度等。

五要强化狱内侦查工作。

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组配好狱侦干部,并在各改造单位聘请一批兼职狱侦人员,并经常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狱侦干警的业务素质。监狱、监区对开展狱侦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器材要予以保障。专职、兼职狱内侦查人员,要深入实际,广开渠道收集、调查了解敌情,及时排查出各种危险的犯人,对已掌握的有脱逃思想的罪犯做好包夹、监控、转化等工作;狱侦科和个押犯基层单位要加强耳目建设,充分发挥在防逃工作中的“内线”作用。

六要强化专政意识,克服轻敌麻痹思想。

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狱内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仍然存在,带着种种恶习和畸形思想走进监狱的罪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对抗情绪,安心接受改造的。如果我们的教育改造工作跟不上,管理方法失当,就会产生新的矛盾,甚至会加剧矛盾的激化,最终可能铸成罪犯脱逃事件的发生。因此,监狱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必须增强敌情观念,警钟长鸣,常备不懈。

七要突出对罪犯的反逃防逃转向教育。

一要结合社会上的“严打”斗争和狱内改造形式,既是对罪犯进行针对性或预防性的防逃专项教育,如将捕回得脱逃犯押到各罪犯押点示众,请曾经有过脱逃经历后又在改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罪犯现身说法,不断增强押犯抵御消极脱逃因素侵袭的“免疫力”。二是要坚持个别教育,是存有脱逃思想的罪犯及时摆脱错误思想认识,促进与内的安全与稳定。

八要坚持对罪犯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敏感问题上,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决不允许有任何徇私舞弊现象出现。要切实维护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严禁体罚、打骂、侮辱罪犯等。广大干警必须按《监狱法》、《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其它监规狱纪区管理和约束罪犯。对检举他犯脱逃有功罪犯要及

时兑现奖励,对知情不报者必须严格按章处理,队友脱逃思想的罪犯必须严格控制和紧闭,决不能保有意思的侥幸心理,更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姑息迁就。

个案案例

经典案例】社区矫正缓刑个案案例——郭宏洲发文单位:社工服务部作者:普惠编辑更新时间:2011-10-8 17:28:33 浏览次数:6323 一、基本资料 案主:黄某 性别:男 出生年月: 1984年X月X日 文化程度:初中 婚姻状况:已婚 职业状况:曾经在部队服兵役,在社工的帮助下,目前在东莞市沙田镇中国石油销售公司担任保安一职 犯罪情况:黄某于2010年10月25日被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考验期自2010年11月05日至2015年11月04日) 二、个案来源

社区矫正个案。根据《东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案主属缓刑人员,于2011年6月24日由派出所移交到镇社区矫正办,接受社区矫正。在做好相应的法律文书衔接准备工作后,社工通过建立案主材料档案,走访村居社区,对案主的情况进行了基本了解。并在6月24日入矫仪式上,社工与案主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初步建立了工作关系。 三、个案背景资料

四、问题分析 (一)理论视角 1、偏差行为理论。偏差行为理论认为个人在所属的初级团体中学习行为规范,如果这个初级团体的行为模式本就偏离社会规范和社会期望,那么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就会不知不觉地学会偏差行为。因

而解决偏差行为的方法是重新社会化,鼓励人们增进与合法行为模式的联系,同时劝阻人们减少与非法行为模式的接触,以避免受到不良影响。综合案主的问题分析,案主自幼丧母,父亲又经常赌博,心情不好时便对案主施以拳脚,案主又没有多少反抗能力,导致案主长期对父亲的怨恨和逃避行为。因此,在缺失母爱的情况下,案主更会变得比较孤僻,处事方式也会与一般人不同,所以社工应该引导他学习正确面对困难,减少他内心的萎缩感,鼓励他积极勇敢的面对需要面对的困难。 2、社会互动理论。社会互动理论认为个人的行为习惯和模式的养成是在与他人、与团体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案主部分错误行为的养成是因为长期处于错误的互动模式中,因此遇到问题都用一贯错误的方式去解决,所以社工必须引导他明白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的角色从而更好的了解自己,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3、人在情境中理论。人在情境中理论强调的是一个人的发展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政府都应该负起的责任。这里社会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黄某的犯罪行为往往受到成长环境的影响,通过改变黄某目前的生活环境,能够促进黄某个人的改变。 (二)问题界定及分析 从与黄某的接触以及对所收集的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司法社工将黄某的矫正问题初步确定如下:

罪犯脱逃方式及对策

罪犯脱逃方式分析及防逃对策研究 永州监狱钟战军 当前,随着我国监狱布局调整工作的逐步完成,绝大多数监狱的物防、技防能力大幅提升,监狱安全系数逐年加大。然而,伴随着监狱硬件设施的提升,安全周期得以逐渐延长,个别监狱、个别民警敌我意识、忧患意识淡化,对足以构成现实威胁或潜在影响的“盲区”、“死角”疏于管理,甚至熟视无睹,自以为物防、技防现代化足以替代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制敌于先的防控目标;有的忽视细节管理,不善于或不乐于借助罪犯思想、心理排查,车辆、人员控制,工具、利器监管等细微末节处分析、发掘敌情隐患和苗头,致使“盲区”、“死角”有增无减,进而丧失了料敌于先、先发制敌的大好时机,酿成监管安全重大的事故。近年来,部分监狱发生的罪犯驾驶大型吊车推倒围墙成功脱逃案、尾随下班民警实施脱逃未遂案,足以说明民警思想麻痹,敌情意识不强对于维护监狱安全的极端危害性。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践,就目前监狱实施高强度警戒条件下,罪犯实施脱逃的可能方式及预防罪犯脱逃的对策加以初浅分析。 目前监狱实施高强度警戒条件下,罪犯脱逃的可能方式 一、罪犯谋划、实施脱逃的暴力性、凶残性渐趋增强,监狱物防、技防水平的提升,极大地降低了罪犯从高墙、电网脱逃的

可能性,转而寻求暴力方法实施脱逃,就成了个别罪犯新的选择。从已发生的罪犯脱逃案件来看,选择挖洞、攀越高墙等原始手段脱逃的已明显减少,选择冲击武警哨位、冲闯监狱大门、会见室小门、杀害干警、劫持人质等暴力、凶残手段脱逃的却明显增多。有的甚至在脱逃方案中,公然提出骗杀值勤干警、夺取警服,实施伪装脱逃的凶残计划,令人触目惊心,2006年5月6日发生在湖南省郴州监狱的罪犯袭击警察致死后换上警服实施脱逃案就充分说明了其严重性和现实危险性。 二、利用车辆脱逃和借助现代通讯工具作案成为罪犯脱逃新的动向,与暴力脱逃相比,利用车辆脱逃风险小,几率大,掌握驾驶技术的罪犯数量又较多,因而成为当前罪犯脱逃的重要手段。从已发生的案件看,罪犯利用车辆脱逃,其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藏匿于外出车辆之中,而其借以脱逃的车辆并不仅限于外来客户车辆,有的已把目光盯在了监狱自备车辆上;二是利用重型工程车辆如吊车、推车、挖机等强行推倒围墙脱逃,例如今年三月份发生在河北保定监狱的罪犯驾驶吊车冲监脱逃案就是典型事例;三是里应外合,伪装、改造车辆、器具,或与外来司机调包混出。另外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与社会人员相互勾结,里应外合脱逃、使用移动电话甚至是无线网卡成为罪犯作案工具的主要来源,一是个别罪犯家属非法提供;二是个别监狱民警、职工或外来人员违规捎入。 三、借零散劳动,会见,外出治疗,押解途中的警力不足,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一、罪犯基本信息 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 ,一,罪犯的基本特点 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 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 1 / 11 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 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 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 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 2 / 11 砍死。该犯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14岁,儿子9岁。入监后该犯与妻子离婚~妻子带大女儿回娘家生活~儿子跟随该犯妹妹生活~自诉妻子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自己家里很穷~家里只有80岁的老母亲~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已去世~两个妹妹出嫁后也很困难~儿子跟大妹生活~大妹夫是残疾人~家里也有小孩~担心儿子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较高~小孩生活条件都不错~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自己现在坐牢~体质较差~又没有钱加菜~面对漫长刑期~感觉很难坚持~对所犯罪行感觉很后悔~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洗刷罪恶~也希望有社会爱心人士能在生活和教育方面帮助其儿子~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三、罪犯服刑改造计划

预防罪犯脱逃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一、罪犯脱逃的特点 (2) (一)逃犯年龄构成特点 (2) (二)逃犯文化结构特点 (2) (三)逃犯刑期结构特点 (3) (四)逃犯投入改造时间特点 (3) (五)逃犯罪行特点 (3) 二、罪犯脱逃的原因 (3) (一)罪犯脱逃主观原因.......................................‥ (4) (二)罪犯脱逃客观原因 (4) 三、罪犯脱逃的预防对策 (5) (一)加速监狱体制改革步伐 (6) (二)增强责任心 (6) (三)加强教育 (6) (四)摸清底子 (6) (五)强化管理 (6) (六)加强对监管设施的投入和建设 (7) (七)建立健全罪犯脱逃应急处置预案 (7) 结语 (7) 参考文献 (8)

罪犯脱逃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论文指导老师实践指导老师 【摘要】罪犯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逃脱监狱机关的关押和监管的行为。在我国每年都有大量不同类型的罪犯被判刑入狱接受改造,其中总有个别犯罪分子不愿认罪服法、安心改造,想方设法逃出监狱,不但严重破坏了监管改造场所的稳定,而且也必然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和很大的危害。预防罪犯脱逃是监狱的根本任务之一。因此,分析罪犯脱逃的一些材料和通过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的罪犯脱逃案件的分析,找出预防罪犯脱逃的方法和应对罪犯脱逃的措施,对促进监管秩序稳定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脱逃特点脱逃原因预防对策 针对目前监狱当中罪犯脱逃的情况比较严峻,而罪犯脱逃的发生必然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的增加,从当前罪犯脱逃的原因及特点出发,分析各脱逃案件,找出罪犯脱逃的预防对策,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生活的安定。 一、罪犯脱逃的特点 (一)逃犯年龄构成特点 脱逃犯中年轻人占的比例相当大,是防逃工作的重点,也是防逃工作的难点。这部分罪犯思想活跃,想法多,情绪最为复杂,心理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同时也是他们心理疾病的高发期,大部分罪犯或多或少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遇到事情容易冲动,不计后果,极易产生脱逃的想法,而且很快就能将想法付诸实施。 (二)逃犯的文化结构特点 罪犯人群和逃犯中高文化和高素质的比例不大。正是由于这部分罪犯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在投入服刑后,不遵守监管纪律,不服从警察管理,对自己所做的事不考虑后果。加强对他们的文化教育、法制教育、人生观教育是防逃工作的有效手段。 (三)逃犯的刑期结构特点

监狱案例分析

监狱案例分析 网上这样的题太少了,不好找,为了和朋友们交流,我特搜集了一些题型,以方便大家。 案例分析 一、罪犯刘某正在监狱服刑改造,1998年夏季,刘某纠集10余名罪犯,围攻、殴打监狱人民警察,并裹胁他犯参加,不允许其他罪犯参加正常生产、学习及劳动,造成监内秩序非常混乱,影响极坏。 问:1、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答:刘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因为刘某的行为符合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2、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如何处理? 答:对刘某的犯罪行为,监狱应立案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当地人民检察院处理。 二、罪犯张某,27岁,因盗窃一头耕牛,被判处有其徒刑10年。张某对判决不服,在服刑期间,多次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先后三次驳回上诉,张某仍继续申诉。监狱对张犯的申诉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量刑不当。 问:1、张某的申诉多次被人民法院驳回后,张某继续申诉,监狱应如何处理? 答:罪犯张某的申诉,多次被人民法院驳回后,张犯继续申诉,应当允许,监狱对其申诉应当照转,不得扣押。 2、监狱根据罪犯张某的申诉,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应如何处理? 答:监狱根据张犯的申诉,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提请复查。

三、陈某在着手强奸妇女孙某的过程中,孙某反抗,正在厮打时,孙某的丈夫卫某从外回家看见,顺手操起一根木棒,猛砸陈的后脑,致陈某死亡。 问:1、卫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答:卫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因为卫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 2、卫某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答:卫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罪犯王某,1990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此,监狱于199年4月提出假释建议,由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王某被假释后,在考验期内,发现其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诈骗案罪,未经人民法院判决。 问:1、对罪犯王某适用假释是否恰当,为什么? 答:对王某适用假释恰当。根据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2、王某被假释后,在考验期限内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 答:罪犯被假释后,在考验期限内,发现还有漏罪未经判决,应撤销假释。 五、李某私接高压线在河中电鱼,虽经他人劝阻,但李某置之不理,致使一名在河边洗衣服的妇女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问:1、李某的行为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犯罪?

罪犯脱逃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罪犯脱逃特点和对策的研究 【内容摘要】:脱逃是一种严重破坏监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的犯罪行为,它严重侵犯了监狱机关的监管活动。罪犯脱逃给监狱带来了相当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也在其它罪犯中产生了不良的示范作用,更给社会、人民的身心和财产带来了潜在的隐患。因此认真研究脱逃案件的特点,根据特点重点监控,避免脱逃案件的发生或在脱逃案件发生后能够及时侦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关键词】脱逃案件侦破方法 脱逃案件是指在押罪犯在服刑期间为逃避惩罚和改造,逃离监管场所,非法获得人身自由的案件。脱逃严重的破坏了监管改造秩序,侵犯了监狱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犯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犯罪(包括预谋案件)是监狱内多发、常见的犯罪,脱逃行为易在罪犯群体中造成不良示范效应,所以,历来是监狱防范和打击的重点。因此,认真的研究脱逃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为提高监狱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的防监管事故于未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脱逃案件的特点 二.(一)脱逃案件的构成特点 1.脱逃案件的主体特点 年龄上,一般多为中青年人,这部分罪犯思想活跃,想法多,情绪较为复杂,心理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遇到事情容易冲动,不计后果,极易产生脱逃的想法,而且很快付诸行动,相比之下,40岁以上的罪犯选择脱逃的比例就相对小了。

文化程度上,文化程度低的罪犯往往容易脱逃。这些罪犯一般没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有些罪犯在服刑后,不踏实,对自己的罪行认识不清,不遵守监管纪律,不服从管理。 犯罪刑种上,在脱逃案件中,财产型和暴力型犯罪的罪犯脱逃的比例远远高于其它类型罪犯的比例,其中抢劫、盗窃的罪犯尤多。究其原因,一般为这两种犯罪类型都与金钱或财物有关,说明这部分罪犯对财物的占有欲较强,生活恶习较深,以往的犯罪生活使他们形成了贪婪、狡猾、自私、凶狠的心理。进入监狱,投入改造后,严格的监管和规律的生活,以及艰苦的劳动都与他们原来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冲击,从而诱发他们脱逃。 2.脱逃案件的客体特点 刑期长短上,一般刑期的长短与脱逃是成正比的,刑期长脱逃的可能性大,刑期短脱逃可能性就小。因为,罪犯因为刑期长,感到生活很无趣,想到自己最宝贵的时光都将在监狱中度过,等到自己服刑期满释放后还要遭到社会、亲人的冷遇、嘲讽,工作、家庭、婚姻、子女都将成为泡影,有的罪犯更担心自己会死在监狱里,因而对生活绝望的同时又害怕生活抛弃自己,又向往外面的生活,这种绝望、盼望融合成宁死一搏、破罐破摔、非死即逃的极端心理,随时窥视时机,不惜以身试法。 劳动分配上,一般从事劳动量大的罪犯的脱逃几率相对较大。尤其是那些在社会上大多是好逸恶劳、游手好闲,靠取不义之财生活的。监狱中严格的管理、高强度的劳动都与其以往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尤其是服刑监狱建在沙漠、原煤生产地的,劳动的环境相对恶劣,

2016年管理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2016年管理心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一、某校决定采用“满勤给奖”制度来加强管理,出满勤的发奖金20元,如果上课、教研组活动、政治学习一次缺席、两次迟到者,该月就没有奖金。这种办法实行后第一个月效果很好,无人缺席、迟到,教学秩序趋于正常。 两个月后,工作一直认真负责的王老师,因患病请假2天,病未痊愈,就来上班了,却被扣发了当月的奖金;李老师经常是小病大养,自由散漫,实行“满勤给奖”后,人是来了,课也上了,但教学效果差,奖金却照拿;赵老师在月初的第一周就迟到2次,在他看来,一个月的奖金已经没了,于是在后几周的工作就随随便便了,何必准时来上班呢? 针对上述案例,你对“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有何看法?你认为应该怎样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分析 (1)满勤给奖”的激励方式对教师不适合。 (2)其主要理由:不符合教师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教师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教师工作有松散化和弹性化的特点等。以全勤奖激励教师,不会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 (3)激励教师应关注教师对职业成就的需要,也就是鼓励教师搞好教学工作本身,而出全勤的教师并不能说明教学工作就是优秀,激励方式要适合教师工作的性质。 (4)本案例是实际应用型的案例,分析思路可以是开放性的。以激励理论(双因素理论等)或学校组织特点等分析都是可以的。但以上的答题要点要包括进去。 二、报载:“欧盟委员会2003年9月8日宣布,欧盟将从本月30日起实行

更为严格的烟草警示规定,要求烟草生产厂家用黑色大号字体将警句印刷在白底香烟盒上,警句在烟盒正面所占面积不得少于30%,背面不得少于40%。警句包括:‘吸烟会造成慢性疾病和痛苦死亡’及‘吸烟会引起性无能’等14条”。 你认为这种做法会有效吗?其心理依据是什么? 分析 (1)欧盟对于烟草的警示做法会有效的。 (2)其心理依据主要是:关于态度改变理论中的认知不协调理论。 (3)根据认知不协调理论,要改变人的态度,先要使其产生认知不协调。在烟盒的重要位置明确标明吸烟的危害,就是引起吸烟者认知上的注意,使其认知与以前的认知及行为产生不协调。这样就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改变原有态度。不去吸烟或减少吸烟,使其认知与行为协调。二是不改变态度。但是为吸烟的行为寻找一种辩护理由。 三、某校三位青年教师同时进校任教,同住一间集体宿舍,业余时间关系密切,引起学校一些人的议论。一次,学校定于晚上召开全校职工大会,三位青年教师为看一场难得的音乐会,分别请假。这件事使学校领导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学校要形成良好的教师集体,就要制止这种小团伙的发展,严肃处理这次音乐会事件。另一种认为:他们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扣“小团伙”的帽子。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对他们进行帮助教育。 你认为哪种观点是正确的?请分析原因? 参考答案: 该校三位青年教师的交往不算反常,不能简单扣上“小团伙”的帽子。他们借故不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而去听音乐会的行动是不正确的,应予以帮助教育。其原因如下:正式群体之中应该允许非正式群体存在,其

罪犯脱逃的案例.doc

来自: 时间的玫瑰(别人的天使) 2011-11-24 23:09:13 近年国内部分监狱脱逃事件 时间地点案情细节结果 2011年10月26日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朴永君在监外就医治疗心脏病时,被4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走,成功脱逃,一名监狱干警受伤脱逃14天后,于11月9日上午在吉林落网 辽宁沈阳第二监狱 2011年9月11日在押犯人王振轻突破4重围墙从监狱中逃脱。据其家属透露,王振轻曾经是一名特种兵14天后,王振轻在河南郸城县落网。11月17日,衡水市检察院通报称,王振轻犯脱逃罪被加刑4年 河北深州监狱 2011年1月1日1名犯罪嫌疑人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逃脱出逃18小时后被抓获,2名责任警员被停职 江西余干县看守所 2010年4月13日3名囚犯袭警越狱未遂主谋获刑18年 广西西林县看守所 2009年11月15日在押犯人刘宏从德山监狱东面4.5米高的围墙上翻墙逃脱,案犯在逃亡期间还买车交朋友找情妇2010年11月被安徽省安庆市警方抓获 湖南德山监狱 2009年10月17日4名囚犯杀害狱警后切断狱警手指,用指纹开门越狱1人拒捕被击毙,其余3人三天后被抓获,后均判处死刑,原监狱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2009年6月1日1名服刑人员爬梯子修理高墙附近的电线乘机逃脱数小时后被警方在50公里外抓获 安徽阜阳九龙监狱 2009年5月23日4名在押人员假装斗殴,趁监管人员打开监室门时逃脱1人在逃脱时死亡,5月28日警方在河南将其他逃脱3人抓获 安徽界首看守所 2009年3月1日2名无期徒刑在押犯用钢锯条锯断车间下水道的隔离网后,越狱逃跑1名逃犯3月3日被举报后抓获,另1名于7月6日在西安被抓获 陕西汉中监狱 2007年11月23日8名犯罪嫌疑人袭击看管人员后集体越狱20天内8名越狱人员全部落网,以暴动越狱罪分别被判处9年半至无期徒刑,看守所所长被免职并逮捕 江西兴国县看守所 2005年8月16日6名犯罪嫌疑人自制工具将监室的内门捅开后挟持值班民警,构成暴动越狱6名主犯被判死刑,同案受审的另外33人有8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社区矫正个案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一、矫正关系建立 2007年9月,案主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根据“属地审查”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案主在司法所签定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对案主一一说明了日后接受社区矫正有关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奖励处分等注意事项。案主表示同意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双方社矫关系基本建立。 二.案主基本资料 (一)个人情况 姓名:XX 性别:男 年龄:40岁左右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 (二)家庭成员 妻子:无职业 母亲:无职业 姐夫:做生意 三、案主案件资料 (一)犯罪事实 案主于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于1993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决情况 罪名:盗窃罪 原判刑期:无期徒刑 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期变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7年 社区矫正类别:假释 社区矫正期限:自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 (三)收监期间表现

案主于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004年、2005年被监狱评定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四、社矫对象问题界定以及分析 (一)通过家访了解掌握案主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 2008年5月,南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工作者前往案主老家进行家访,实地掌握了案主的现时生活状态以及所在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环境。资料掌握的方式包括与案主面对面的交流、与其家人的谈话,以及与案主所在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交流,对其生活环境的观察等等,在为期两天的探访行动中,从正面、侧面两方面初步掌握了案主的家庭系统与社区系统如下: 1.家庭系统概述: 案主现在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家庭成员包括妻子、母亲,父亲于前几个月前已经逝世。但其居住的房子并非属于案主所有,其产权属于他的姐夫,因为其姐夫外出工作,姐夫儿子也在外面读大学,而案主老家的房子也几近倒塌,因此姐夫同意案主与其妻子、母亲暂时前来居住,一来可以看守房子,二来也可以表达亲情之谊。可知,该住所并非案主一家长期居住之地,需看日后案主一家与其姐夫一家的关系发展。案主母亲虽然身体健康但也缺乏劳动能力,案主夫妇均无正当职业,案主更因为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难以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只能与妻子在家靠养猪维持生计。案主与妻子结婚不久,妻子也早已知道案主社区服刑的身份,不过她并不介意,并十分支持丈夫改过自新,从新做人。他们膝下暂无儿女,经济负担暂不严重,并是却是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2.社区系统概述: 案主现并不居住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而是回到了母亲户籍所在地居住,一是因为村中老家房子几近倒塌,而姐夫为他们提供了房子居住的便利;二是因为案主担心在老家居住,会让村中邻居知悉自己的罪犯身份,从而招来有色眼光对待以及中伤言论。在农村环境中,这将严重影响案主的正常生活。由于案主特殊的自身情况,现居住地对其缺乏基本的监管,难以对案主形成配套的跟踪掌握。 3.访谈实录(第一次见面谈话内容)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63个刑法经典案例分析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浅析顽危罪犯的转化个案4

目录 一、罪犯基本情况 (2) (一)家庭情况 (2) (二)主要简历 (2) (三)犯罪事实 (3) 二、犯罪行为表现分析及改造情况 (3) (一)认识扭曲,行为表现为抗拒改造 (3) (二)自我封闭,不适应监内生活 (3) (三)具有悲观情绪,并且放任自流 (3) (四)情绪不稳定,导致存在危险 (4) 三、转化顽危犯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4) (一)充分了解犯情 (4) (二)细致入微、持之以恒 (4) (三)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5) 四、顽危犯转化的基本方法 (5) (一)化解对立局面,与其沟通 (5) (二)加强认罪服法教育,树立悔过之心 (6) (三)消除自卑心理,增强改造积极性 (6) (四)摒弃恶习,培养劳动能力 (7) (五)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巩固改造成果 (7) 五、结论 (8) 参考文献 (9)

浅析顽危罪犯的转化个案 张婷 指导老师李静实践指导老师卢春娥 【摘要】监狱是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刑罚执行机关,其中心工作就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而其中对顽固危险罪犯的教育改造是罪犯教育改造中的重点和难点。运用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方法,以理服人,因人施教,循序渐进,是教育转化顽危罪犯的必经之路。通过民警对一个顽危犯的成功转化,“解剖麻雀”,力求探索一些转化顽危犯的基本规律,总结出经验,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转化体系,以期在实践中得到启示,为教育改造工作指明方向,提高教育改造效率。 【关键词】顽危犯转化个案教育改造 一、罪犯基本情况 张犯,女,现年40岁,贵州兴义人,初中文化程度,已婚,无政治宗教信仰。该犯于2009年11月因故意杀人、放火罪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一)家庭情况: (二)主要简历:

社工典型个案案例精编版

社工典型个案案例精编 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案例一: 陈教授,现年65岁,退休前在上海一所着名大学教书,陈教授早年在外地“插队”,一子一女在母亲的拉扯下长大,因而对父亲的“不管不问”颇有怨言。陈教授妻子在世时,子女们还经常回来探望。陈教授有个弟弟和两个侄子在上海,因而他的生活平静而安详。前不久,陈教授由于回家较晚,到家后,发现老伴躺在地板上,呼吸微弱,连忙送往医院,当子女赶到时,老伴已经离开人士。子女们把责任归咎于父亲“回家过晚”,双方之间的裂痕加深,子女们用冷言冷语讥讽老人,探望次数大大减少。老人整日待在家中,经常酗酒,酗酒后会痛哭流涕,喃喃自语,认为老伴的死是自己造成的,还不到一个月,原本身体健康、开朗乐观的陈教授,变的骨瘦如柴,精神恍惚。社区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决定派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 本案例应该从家庭思维的角度介入。 问题:1、在上述案例中,家庭思维是指什么? 家庭思维是指把老年人看作复杂的多代关系系统的一部分,这一关系系统对老年人生活有重大影响,是老年人与人交往并获得支持的来源;诸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等家庭角色,它们是老年人自我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即使是与这些角色相联系的特定功能已经终止,它们也会影响老年人的所思所想。 2、陈教授主要面临的困境是? 如何恢复身体健康(身体健康问题);如何舒缓情绪(精神情绪问题);如何从失去老伴的痛苦中走出来(丧亲问题);如何与儿女修

复关系(感情支持问题);如何免受儿子冷言冷语(语言虐待问题)。 3、社工应该采取的主要介入策略有:(个人+家庭成员) (1)社工应该让陈教授明白目前的状况,清醒意识到他的问题继续恶化下去的严重性,说服其面对现实,鼓励其走出家门,参与一些社区活动,并协助陈教授制订一份健康活动计划。 (2)建立情感支持网络,针对其儿女和其他家人,如弟弟、侄子,开展家庭体系支持工作,劝说其他家人加入到老人的情感支持网络里,充当他们之间的沟通桥梁。 (3)帮助家庭“解除羁绊”,超越当前阻碍,代表老人把家庭动员起来。 (4)为老人制订一个行动方案,帮助家人治疗旧伤,处理积怨。(5)也可以给陈教授做哀伤辅导,让其正视这一过程,重新组织自己的生活。 (6)对于虐待问题,社工应该让陈教授的女儿明白当初父亲下乡插队时的“不得已”,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其本人也非常关心和在乎他们;另外,母亲的死也纯属意外,让其明白父亲深爱着母亲,不可能害死母亲的事实,争取其女儿的支持是整个案例的关键因素。 4、老年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从前面的张教授的困境中找出相关内容) (1)身体健康方面的服务; (2)认知和情绪问题的处理; (3)精神问题的解决;

浅析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及干预对策

摘要:自监狱存在以来,罪犯脱逃的现象也一直如影随行,严重威胁着监管改造场所的安全稳定。为积极预防和控制罪犯脱逃案件的发生,笔者尝试运用危机及其干预理论来认识总结监管工作实践中容易引发罪犯脱逃的心理特征、行为能力、客观监管环境等因素,重点针对罪犯脱逃心理危机浅谈干预对策,提出从内至外构筑四道脱逃防线的建议,本文希望对罪犯防逃的理念与方法有所创新,以期能互相交流经验,对防逃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与指导作用。 关键词:罪犯脱逃危机形成干预对策 罪犯脱逃是一种严重破坏监管改造场所稳定的又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国监狱属于“严防死守”、“严厉打击”的一类事件,也是监管安全的重中之重。近些年来,监管改造工作日趋规范,监管设施逐渐完善,警察防逃意识逐步增强,罪犯脱逃率逐年降低,许多监狱已连续多年实现了罪犯脱逃率为0,但也还有个别犯罪分子不认罪服法,不安心改造,想方设法逃出监狱,逃避法律的惩罚。最近,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下发的近期狱内案件情况通报,就3月12日—4月11日短短一个月内河北、贵州、四川接连发生的3起罪犯脱逃案件提出了严厉批评。这充分说明,监狱即使有现代化的高墙电网、先进的监控技术、严格的监管制度、精良的看守队伍作为屏障,也不能对罪犯脱逃工作有丝毫松懈,我们仍然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探索罪犯脱逃的规律,运用新的防逃理念、技术、对策,着重对脱逃罪犯个体心理危机的形成及干预进行研究,努力实现罪犯“不想逃”、“不愿逃”的治本之策。 一、认识危机与危机干预 1、危机的含义 关于危机有许多定义,危机原本来自医学用语,指人濒临死亡,生死难料的状态,既有生存的可能,也有死亡的威胁,后来被演绎为描述人们不可预期、难以控制、不愿面对的局面。心理学认为,危机是一种认识,当事人认为某一事件或境域是个人资源和应付机制无法解决的困难,除非及时缓解,否则危机就会导致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功能失调。笔者这里所谈的“危机”是指一种危险状态,当它没有得到有效缓解,延续发展,表现于外,则可能导致行为个体心理和行为功能的失衡或失调,出现危机行为,导致危害性后果。那么,罪犯脱逃危机也就是指罪犯正处于可能脱逃的危险状态,正如吉利克和詹姆斯在《危机干预策略》中指出的:“危机”两字既意味着“危险”,又意味着“机会”,罪犯具备脱逃危险的心理,一旦伴随有脱逃机会的来临,就很可能会形成脱逃危害的结果。 2、危机干预的含义 危机干预是指对处于危机状态中的个体提供帮助,使其从危机中解脱出来,缓解心理冲突、恢复心理平衡,避免危机行为产生、发展或恶化的一种过程与方法。罪犯脱逃的危机干预是指监管人员为避免罪犯具备脱逃心理、能力,可能实施脱逃危机行为,而采取阻断其脱逃行为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罪犯脱逃的个体心理和行为危机干预及监管环境危机干预。 二、罪犯脱逃的危机形成 1、罪犯个体心理危机 (1)向往“自由”而产生的扭曲心理。按照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对自由的需求是人的基本需要,在高墙电网下,在深牢大狱内,在貌似平静的囚牢生活里,可以说,罪犯中随时都有一股渴望自由、冲破监禁的潜流在汹涌。当然,大多数罪犯是通过积极改造而重获真正的自由,但也不排除仍有少数罪犯想通过非正规

罪犯脱逃的案例

来自:时间的玫瑰(别人的天使)2011-11-24 23:09:13 近年国内部分监狱脱逃事件 时间地点案情细节结果 2011年10月26日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朴永君在监外就医治疗心脏病时,被4名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抢走,成功脱逃,一名监狱干警受伤脱逃14天后,于11月9日上午 在吉林落网 辽宁沈阳第二监狱 2011年9月11日在押犯人王振轻突破4重围墙从监狱中逃脱。据其家属透露,王振轻曾经是一名特种兵14天后,王振轻在河南郸城县落网。11月17日,衡水市检察院 通报称,王振轻犯脱逃罪被加刑4年 河北深州监狱 2011年1月1日1名犯罪嫌疑人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期间逃脱出逃18小时后被抓获,2名责任警员被停职 江西余干县看守所 2010年4月13日3名囚犯袭警越狱未遂主谋获刑18年 广西西林县看守所 2009年11月15日在押犯人刘宏从德山监狱东面 4.5米高的围墙上翻墙逃脱,案犯在 逃亡期间还买车交朋友找情妇2010年11月被安徽省安庆市警方抓获 湖南德山监狱 2009年10月17日4名囚犯杀害狱警后切断狱警手指,用指纹开门越狱1人拒捕被击毙,其余3人三天后被抓获,后均判处死刑,原监狱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2009年6月1日1名服刑人员爬梯子修理高墙附近的电线乘机逃脱数小时后被警方 在50公里外抓获 安徽阜阳九龙监狱 2009年5月23日4名在押人员假装斗殴,趁监管人员打开监室门时逃脱1人在逃脱时死亡,5月28日警方在河南将其他逃脱3人抓获 安徽界首看守所 2009年3月1日2名无期徒刑在押犯用钢锯条锯断车间下水道的隔离网后,越狱逃跑1名逃犯3月3日被举报后抓获,另1名于7月6日在西安被抓获 陕西汉中监狱 2007年11月23日8名犯罪嫌疑人袭击看管人员后集体越狱20天内8名越狱人员全 部落网,以暴动越狱罪分别被判处9年半至无期徒刑,看守所所长被免职并逮捕 江西兴国县看守所 2005年8月16日6名犯罪嫌疑人自制工具将监室的内门捅开后挟持值班民警,构成 暴动越狱6名主犯被判死刑,同案受审的另外33人有8人被判处死刑,3人被判处死 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著名犯罪案例

著名犯罪案例 这是一次惊天地、泣鬼神的 战斗。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这是一次生与死、灵与肉的考验。在枪林弹雨中,浴血奋战的公安、武警5人壮烈牺牲,6人身负 重伤,3名无辜群众惨遭杀害。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枪战,集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于一身,凶残、狡诈、作恶多端的[过滤的内容]头目万光 旭被我英勇无畏的公安、武警当场击毙。 在江西萍乡市城北18公里处,有一个4000多米长的溶洞,这就是 号称天下第一洞的龙洞。相传很久以前,有条凶恶的龙在此兴风作浪,妄想变江西为泽国。神通广大的许真君许逊立志为民除害,与 孽龙鏖战于杨岐山区,镇龙于洞内。 日前,在龙洞附近的上栗镇龙合村,也出现了一条嗜血成性的恶龙。于是,一场惊天撼地的人魔大战拉开了帷幕 8月14日17时,萍乡市上栗区公安分局接到举报:今日凌晨1点 左右,万光旭从外地潜入龙合村炉罐冲黎金来(万光旭岳父)家。 值班领导拍案而起:恶魔终于露面了。 万光旭何许人也?此人又名龙啸天,化名老牛,男,27岁,江西永 修县人,系广东、江西两省公安机关重金悬赏通缉的持枪杀人犯。 先后于1995年11月4日和1997年6月25日,在广东从化、惠阳 两市盗窃、抢劫64式手枪两支,伙同其他罪犯,专干杀人越货的勾当,多次抢劫皇冠3.0轿车和其它车辆。1996年绑架过一位澳门老人,枪杀过一名公安巡警。据群众反映,万犯曾是体工队射击队员,能枪打飞鸟,并刻意琢磨过射击原理和爆破技能。他生性暴虐,阴 险狡诈,生活糜烂,先后有4个姘妇。一年夏天,他与其中一个姘 妇在岳父家的后山坡鬼混时,被岳母柳桂文发现。柳实在看不过去,就指责了几句。孰料,万犯竟掏出手枪,顶着柳的头部,咬牙切齿 地说:再罗嗦,老子就毙掉你! 这,就是灭绝人性的万光旭! 8月14日21时30分,武警上栗区中队接到公安分局的电话,指导 员唐绪荣一面集合部队做好战前动员,一面向上级请示报告。8月 14日22时,担任此次行动总指挥的萍乡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万 清带领3名刑警抵达上栗,与公安分局副局长胡世燕和随后赶到的 武警支队参谋长付洪生等人组成了联合指挥组,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制定了行动方案,并将参战的37名公安、武警分成10个战斗 小组,决定次日凌晨4点开始行动。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在不断的交往中成长着,在校园里,每一次的师生接触都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案例,每一个教育案例都会给我们很有意义的启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别生教育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案例一一、基本情况 罪犯冯某,男,40岁,初中文化程度,已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死缓,2007年4月19日投入我监服刑改造。 冯犯自从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或打临时工,平时好赌。2003年6月15日19时许,冯犯碰见欠其赌债的邓某,即向其追讨赌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打斗。期间,冯犯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邓某背部刺了一刀后,致使邓某逃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该犯家中有老有小,一家收入仅靠妻子教书所得来维持。家庭负担较大。对自己漫长的刑期根本无法接受。更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去面对。故从入监队调到四监区以来,终日不知所为,虽然不曾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无改造目标,劳动主动性不强;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对于家庭该犯非常矛盾,一方面自责心强烈,认为是自己害了家人,觉得自己无脸面对家人,一方面又渴望亲情的关怀;故该犯经常夜里哭泣,经

常失眠。甚至在给家人的信中写有“只有死亡才能解脱”的字眼,有较强烈的自杀倾向。 二、自杀倾向的成因分析 (一)冯犯内向不稳定,自我责问心过强,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心。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也认为家人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改造压力非常大。又由于他纳于言辞,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所以心理积累越来越大,必然会导 致轻生的念头。 (二)冯犯年龄偏高,已过中年。且刑期漫长,改造信心严重不足。觉得自己改造前途渺茫,无法看到改造的希望和自己的亮点。 (三)冯犯的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差,自我定位仍很模糊。对于监狱这个陌生又威严的环境产生极强的畏惧和抵触心理。很难正确去接受和面对。 三、个别教育措施 (一)与冯犯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关系技能,以取得冯犯的信任,认真观察倾听冯犯的心理世界。使其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能及时地发泄出来。 (二)对该犯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教育。让其认识到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对待

罪犯脱逃

罪犯脱逃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既涉及监狱内部管理、外围警戒,又涉及与罪犯相关的各种因素的变化等诸多方面。罪犯脱逃不仅严重破坏了正常的改造秩序,也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特别是少数罪犯脱逃得逞后,报复社会、危害人民,极大地损害了监狱的声誉。认真分析罪犯脱逃的特征原因即防范对策,是当前监狱监管改造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对近年来省局通报的11起罪犯脱逃案件进行了比较 全面的综合分析。现将分析中反映出的当前罪犯脱逃方面所存在的一些特点和原因陈述如下,以供同仁商榷。 一、当前罪犯脱逃的特点及原因 1、盗窃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11名脱逃罪犯中,盗窃犯就有6名,占脱逃总数的55%。盗窃犯之所 以容易脱逃。一是由于盗窃犯以养成了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恶习,他们害怕劳动改造任务的艰巨和严格的监规纪律,一有机会便想逃离监狱到社会上重操旧业;二是盗窃犯在社会上有一批狐朋狗友,他们逃出监狱后很快能得到狐朋狗友的接济和帮助。 2、青壮年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调查的11名脱逃犯中,30岁以下的便有8人,占脱逃总数的76%。 青壮年犯脱逃比重大,一是他们一般都身强力壮,容易翻越警戒设施,迅速逃离监管改造场所和警戒、追捕区域;二是青壮年犯在改造过程中不能端正自己的改造思想,误认为自己的前途、理想全完了,从而产生了“豁出去”的逃跑思想,企图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3、长刑期的罪犯脱逃所占的比重大。在调查的11名脱逃犯中,原判刑期在10年以上罪犯就有5名,占 脱逃数的45%。长刑期的罪犯之所以容易脱逃,一是由于这类罪犯犯罪恶习深、难改性大、不甘心被刑 期束缚,耗费个人的精力,容易产生“以其坐以待毙,不如铤而走险”的心理。因此,长刑期的罪犯一般关 押在警戒设施完善的工业单位服刑改造,脱逃的机会相对要少得多。 4、新投犯脱逃所占比例大。在11名脱逃罪犯中,投入改造不到1年的有4名。原因是刚投入监所改造 的罪犯思想不稳定,害怕完不成劳动任务,对监狱有恐惧感,经受不起严格的管理纪律的约束。而经过几年改造后,罪犯的心里便会渐趋稳定,对改造生活已习惯了,加上干警的长期教育,使罪犯得到了感化,服从管理,真诚改造的罪犯已占绝大部分,脱逃的罪犯也就大大减少了。 5、从事零散工种的罪犯脱逃的比例大。在11名脱逃犯中,从事陵散杂工的罪犯就有7名,占脱逃数的63%。造成零杂犯脱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使用零散犯时不按照制度办事。一些监区在未经监狱狱政科审批擅自使用不符条件的犯人从事监内维纪员,后又从事看守监舍大门的工种,结果造成了该犯的脱逃。二是一些监区领导和干警存在侥幸心理。在安排劳动时,明知监管条件不具备却偏安排罪犯劳动,结果造成了罪犯脱逃。如某监区基建组带班干警在分配劳动时,叫投改不到一年的新犯单独行动,接管造成该犯脱管,为其脱逃提供了方便。三是干警警力配备不足,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从而造成了罪犯脱逃。目前,在一些监狱的分监区中,分管分散劳作的干警只有1人,而分散劳作的罪犯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从而给管理带来困难,“四固定”制度在一些监区、分监区也只是一句口头禅而已,难免会发生罪犯脱逃。 6、罪犯脱逃的时间大多是发生在二、三季度。11名脱逃犯中,在二、三季度脱逃的就占8名,占脱逃总 数的72%。原因是二、三季度农业单位的劳动量较大,害怕劳动的罪犯企图通过脱逃来逃避劳动;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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