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制品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金属制品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金属制品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ICS 13.100

C 52

备案号:51395-201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56—2016

金属制品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ealth for metal manufacturing

industry

2016-10-20发布2017-05-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厂区要求 (2)

6 工程防护 (3)

7 个体防护 (4)

8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

9 职业卫生管理 (5)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5)

附录A(资料性附录)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6)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7)

附录C(资料性附录)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8)

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样式 (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艳、陈娅、孙晶晶、马虹、秦妍、谭聪、董艳、赵岩、方小云、刘峻通、崔向兰。

金属制品业职业卫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品企业职业卫生基本要求、厂区要求、工程防护、个体防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制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560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AQ 4214 焊接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DB11/ 755 危险化学品仓库建设及储存安全规范

DB11/T 1192 工作场所防暑降温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金属制品业 metal manufacturing industry

DB11/T 1356—2016

包括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建筑及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日用品制造等行业。

注:改写GB/T 4754中对于金属制品业大类的定义。

3.2

金属表面化学处理 chemical treatment for metal surface

对金属表面进行脱脂、除油清洗、酸洗、碱洗、磷化、氧化、钝化等化学处理的工艺。

4 基本要求

4.1 在机加工、焊接、金属表面化学处理、热处理、涂装、喷砂等工艺中,应优先选用无毒(害)或低毒(害)的原(辅)材料。

4.2 产生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过程,宜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损害。

4.3 应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使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GBZ 2.1和GBZ 2.2的要求。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参见附录A,但不限于附录A。

5 厂区要求

5.1 工艺布局

5.1.1 焊接、喷丸/砂、抛丸、金属表面化学处理、涂装和探伤工艺应单独布置。

5.1.2 热挤压、冷冲压、热切割、机加工工艺宜相对集中布置在远离作业人员集中的场所,并与低噪声车间分开布置。

5.1.3 电阻炉、盐浴炉、感应加热装置等生产性热源的布置应符合DB11/T 1192的要求。

5.1.4 漆料、稀释剂、除油清洗剂、酸、碱等有毒有害物料应设专门场所贮存,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

a)贮存在单独库房中的,库房应设置在厂区内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符合GB 15603、DB11/755

的要求;

b)贮存在工作场所中的,存放处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储存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5.1.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液和废渣应定点存放,存放处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2 建筑卫生

5.2.1 厂房建筑结构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采光和照明设计应符合GB 50033、GB 50034的要求。

5.2.2 存在高温作业的厂房宜采用自然通风,厂房设计应符合DB11/T 1192的要求。

5.2.3 涂装、热处理、金属表面化学处理工艺所在工作场所和漆料、稀释剂、除油清洗剂、酸、碱等有毒有害物料贮存场所的地面应光滑平整,便于冲洗。经常有积液的地面应做防渗透处理,并采用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5.2.4 金属表面化学处理工艺所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的材料应具有耐腐蚀性。

5.2.5 喷丸/砂、抛丸等工艺所在的工作场所,其墙壁、顶棚和地面等内部结构和表面应采用不吸收、不吸附的材料,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

5.2.6 热挤压、冷冲压、热切割、机加工、喷丸/砂、抛丸工艺所在的厂房设计应采取降噪和减振措施。

DB11/T 1356—2016 5.3 辅助用室

5.3.1 生产车间应设置盥洗室或盥洗设备,存在涂装、焊接、金属表面化学处理、热处理工艺的车间还应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

5.3.2 产生毒物和粉尘的生产车间应设置更衣间,便服和工作服可同室分柜存放。

6 工程防护

6.1 热挤压、冷冲压工艺

6.1.1 热挤压作业岗位应设置局部机械送风设施,其设置应符合DB11/T 1192的要求。

6.1.2 冷冲压生产设备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自动化冲压工艺所在车间,宜为设备操作人员设置隔声室。

6.2 焊接、热切割工艺

6.2.1 焊接、热切割作业岗位应设置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设置应遵循局部通风为主,全面通风为辅的原则。

6.2.2 固定焊接作业点应设置局部排风罩,非固定焊接作业点应设置配有集尘装置的移动式排风罩或随机式排风罩,有限空间内的焊接作业应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罩。局部排风罩的设置和罩口控制风速应符合AQ 4214的要求。

6.2.3 焊接作业区域应设立电焊弧光防护屏,防护屏高度应能保护焊接作业区域外的作业人员免受电焊弧光的危害。

6.3 机加工、拉丝、抛光工艺

6.3.1 车、铣、镗、磨和拉丝、抛光作业岗位宜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6.3.2 固定砂轮机应自带通风除尘装置。

6.4 金属表面化学处理工艺

6.4.1 酸性浸蚀处理液、除油清洗液和脱漆剂的制备应在封闭装置或制备间内操作,并应设置局部排风净化装置,制备过程中应全程开启。

6.4.2 使用铬酐、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硝酸的槽体宜设置盖板。工艺允许时,宜在酸性处理槽内添加有效的酸雾抑制剂。

6.4.3 全浸型化学处理中,使用挥发性化学液和有加热要求的化学槽体应设置局部排风系统,排风罩控制风速应符合GB 7692的要求。

6.4.4 喷淋型化学处理应在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喷淋室内进行,工件出入口应设置防止喷淋液飞溅的屏幕室,该室应用挡帘隔开,并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喷淋用泵应与喷淋室的排风装置联锁,当排风装置发生故障时,喷淋用泵应能停止供应喷淋液。

6.5 热处理工艺

6.5.1 电阻炉、盐浴炉、感应加热装置等加热设备设施的作业岗位应设置局部机械送风设施,其设置应符合DB11/T 1192的要求。

6.5.2 盐浴炉、淬火槽、回火槽等产生有毒有害蒸气的设备设施应设置局部排风净化装置。

6.5.3 对产生热辐射的热源应采取热屏蔽措施,热屏蔽的设置应符合DB11/T 119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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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涂装工艺

6.6.1 调漆应在调漆室内进行,调漆室应设置局部通风净化装置,通风净化应符合GB 6514的要求。

6.6.2 喷涂作业应在喷漆室内进行,喷漆室应设置通风净化装置,气流组织应优先采用上送风、下排风方式。喷漆室的通风应符合GB 14444的要求。

6.6.3 喷粉作业应在密闭的喷粉室内进行,喷粉室应符合GB 15607的要求。

6.6.4 涂装过程中所用的风机、水泵、电机等噪声源部件及其风管、水管应采取消声和减振措施。

6.7 喷丸/砂、抛丸工艺、

6.7.1 喷丸/砂宜选用湿式工艺。

6.7.2 喷丸/砂作业应在密闭的喷丸/砂室内进行,从事喷丸/砂作业的人员应在喷丸/砂室外操作。6.7.3 抛丸作业宜在密闭的抛丸室内进行。对无法密闭的抛丸作业,应采用通过式作业方式,构件进出口两端应设置隔离区域,隔离区域还应设置软性遮挡结构封隔。

6.7.4 喷丸/砂室、抛丸室内应设置通风除尘系统,喷丸/砂室、抛丸室的室体排风量应符合GB 7692的要求。

6.7.5 抛丸室的通风除尘净化系统应与抛丸作业设备联锁,喷丸/砂室的通风除尘净化系统应与喷丸/砂设备的压缩空气源连锁,只有当通风除尘净化系统正常运行后,气源才能启动。

6.8 探伤工艺

6.8.1 探伤工作场所应设置控制区与监督区,实施分区管理,并在相应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

6.8.2 控制区的边界宜设置实体屏障,包括利用现有结构(如墙体)、临时屏障或设置警戒线(绳)。

6.8.3 探伤作业人员的操作室应与探伤室分开设置,并避开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

6.8.4 探伤室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3次。

6.8.5 探伤室门口和内部应同时设有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照射状态指示装置应与探伤装置联锁,探伤装置与探伤室防护门应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门-机联锁装置的设置应方便探伤室内部的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离开探伤室。

6.8.6 使用移动式探伤装置进行现场探伤作业时,控制区内不应同时进行其他工作,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

6.8.7 现场探伤作业控制区边界应设置“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指示灯和提示声音信号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应与探伤装置联锁。

7 个体防护

7.1 应按GB/T 11651、GB/T 18664、GB/T 29510的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可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可参考附录B,但不限于附录B。

7.2 应指定专人按照防护用品的产品使用说明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防护用品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7.3 探伤作业人员进入探伤室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使用移动式射线探伤装置进行探伤工作时,探伤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直读剂量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8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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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贮存场所入口处、作业岗位、设备,以及应急撤离通道、泄险区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内容参见附录C,但不限于附录C。

8.2 除设置警示标识外,下列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还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a)可能存在矽尘的喷砂等作业岗位;

b)可能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涂装、金属表面化学

处理、热处理等作业岗位;

c)探伤作业岗位。

8.3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应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告知卡示例参见附录D。

8.4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维护1次。

9 职业卫生管理

9.1 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9.2 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并每年至少接受1次继续教育。

9.3 应按照GBZ 188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归档保存。

9.4 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次,检测报告应归档保存。

9.5 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除尘、排毒、降噪、通风、降温等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应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0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

10.1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自动报警装置及与其联锁的事故通风装置。事故通风装置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12次,报警装置及其设置应符合GB 12358的要求。

10.2 应在使用、贮存或产生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岗位附近15m范围内的醒目位置配备不间断供水的冲淋、洗眼设施。

10.3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救援人员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通信设备,以及急救药品等现场应急处理设施和用品。

10.4 应急撤离通道、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和急救药品应设专人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道畅通、设备设施和急救药品安全有效。

10.5 应根据本企业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内容应符合GB/T 29639的要求。应急预案应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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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表A.1列举了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表A.1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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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表B.1给出了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可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类别。

表B.1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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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内容表C.1给出了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内容。

表C.1 金属制品业典型工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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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样式

图D.1以苯为例,给出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样式示例。

图D.1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样式示例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YF-ED-J19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7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5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10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3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10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且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工程技术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名。 4.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见附录1和附录3)。

职业卫生培训试卷(管理人员有答案)

职业卫生培训试卷 (管理人员) 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C )的方针。 A.治疗为主、防治结合 B.康复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B)的各种危害。 A.常见病 B.职业病 C.多发病 D.地方病 3.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A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A.化学、物理、生物因素 B.不良气候 C.不良环境 4.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B)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A.常见病 B.职业病 C.多发病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 C )档案。 A.生产技术 B.产品销售 C.职业卫生 6.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A)培训。 A.职业卫生 B.专业知识 C.文化知识 7.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等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 A )年。 A.一 B.二 C.三 8.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A)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每年 B.每两年 C.每三年 9.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小时等效A声级≥85分贝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 C ),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A.手套 B.毛巾 C.护听器 10.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 A )劳动防护用品,放臵于现场临近位臵并有醒目标识。 A.应急 B.简易 C.临时 11.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范围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B )工作场

职业安全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受控状态: A 文件编号:QA/XXXX03—2011 职业安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公布日期:xxxx年x月xx日实施日期:xxxx年 x月 xx日内容提要 本规程为我公司所有工种、设备、岗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本规程共分为三篇:其中:第一篇:职业安全、卫生相关规定;第二篇:职业安全、卫生操作总则,规定了全公司职员应共同遵守的规则;第三篇:设备(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体规定了各工种、设备、岗位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则。 本规程为公司安全性评价和处理工伤事故提供裁决违章行为的依据。

编制讲明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我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不是我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制建设、作业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治理、操纵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起到了法规性的作用,是我公司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不可缺少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法典。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严禁违章作业,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更好的发挥《规程》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规程》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现正式颁布执行。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组 xxxx年xx月 目录 内容提要 (1) 编制讲明 (1)

第一篇职业安全卫生有关规定 (9) 一安全生产方针 (9) 二“三同时”“五同时” (10) 三《三大规程》、《五项规定》 (10) 四“四不放过”原则 (10) 五三级安全教育 (11) 第二篇职业安全卫生操作总则 (13) 第三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8) 一一般钳工 (18) 二维修钳

工 (19) 三手电钻 (21) 四电动手砂轮机 (22) 五台钻 (23) 六空气压缩机工 (24) 七铲(叉)车工 (25) 八起重机(吊车、电动车吊葫芦) (26) 九行车工 (28) 十行车挂钩工 (31) 十一氧气瓶 (33) 十二乙炔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条件(一)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部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4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取得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二、人员要求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不得外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培训合格。 (三)申请第一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检测工作经历的检测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

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3.具有2年以上职业卫生评价工作经历的评价人员不少于8名,且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 4.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6.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四)申请第二类业务范围的,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的构成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 2.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射卫生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 3.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三、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置要求 (一)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见附录1和附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知识 一、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办公室组统一布置,安全管理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7、安全科学知识与操作技术培训(主要是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会什么,缺什么补上什么”的原则,安全生产技能教育。 8、安全科学知识与技术培训 通过此种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懂得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使从业人员在安全工作上由“要我做,要我干”变成“我要做,我要干”进而成为“我会做,我会干”,减少和杜绝因“无知”而造成的违章和事故,其主要内容为: (1)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答案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题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涵盖了有毒物质和粉尘监测的采样方法,适用于( D )的监测。 A.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 B.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最高接触浓度 D.以上都是 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中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 A )的( C )地点。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 B )的( D )地点。 A.职业活动 B.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中 C.全部 D.经常或定时停留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中所说的空气收集器指用于采集空气中( C )有害物质的器具。 A.气态、液态和固态 B.气态、蒸气态和液态 C.气态、蒸气态和气溶胶态 D.气态、蒸气态、气溶胶态和液态 4. 在采样对象范围内,能够确定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时,必须包括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某工作岗位有劳动者8名,选( B )劳动者作为采样对象。

A、2名 B、3名 C、4名 D、5名 5.关于定点采样采样点的选择说法不正确的是( C ): A.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 B.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 C.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时,在流动范围内,一般每20米设置1个采样点 D.空气收集器应尽量接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 6.长时间采样指采样时间一般在( B )h以上的采样。 A.0.5h B.1h C.2h D.4h 7.职业接触限值为最高容许浓度的有毒物质的采样,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 B )分钟;当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不足( B )分钟时,按实际接触时间进行采样。 A.10分钟 B.15分钟 C.20分钟 D.30分钟 8.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 B )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A.卫生行政部门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劳动部门 D.工会组织 9.对患有( D )的劳动者,铁路疾控所应书面告知其所在站段及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劳动卫生部门,有关站段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A.体检不合格 B.职业病 C.年龄大 D.职业禁忌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 D )。 A.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安全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百度文库汇总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 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见劳字〔 1989〕 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 (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 (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2.劳动部门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还可根据需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复测; 3.经复核、检查、评估、复测已达到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劳动部门签署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4.劳动部门就复核、检查、评估、复测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八条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的检测数据; (2 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分析评价材料; (3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完整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标准通用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月日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卫生评价人员考试大纲(安监总局最新第二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评价方向) 考试大纲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

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本考试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取得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后,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三、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综合题。 单选题:20分; 多选题:20分; 简答题:30分; 综合题:30分。 四、参考书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卫生基础知识》 《典型行业职业病危害评价要点分析》 《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

五、知识点要求 根据对相关知识认知和掌握程度的不同要求,本考试大纲将知识点划分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 【了解】——对相关知识点有一定的认识和记忆,明白并理解具体概念、作用、意义等。 【熟悉】——清楚各知识点的原理、内容、依据、程序及方法,认知的程度比较深刻。 【掌握】——理解相关知识点的内涵和意义,包括具体分类、区别、流程、误区等的认知和学习,能够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并加以运用。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20分钟。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概述 (1)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评价常用术语 (1) 第二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目的、意义与原则 (1) 第三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依据 (1) 第四节评价范围与评价单元 (1) 第五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与内容 (2) 第二章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 (2)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 (2)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2)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3) 第四节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3)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4) 第一节概述 (4) 第二节常见职业病防护设施 (4) 第三节分析与评价内容 (4) 第四节分析与评价方法 (5) 第五章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5) 第一节应急救援设施分类 (5) 第二节常见应急救援设施配置与管理要求 (5) 第三节评价依据、方法与内容 (6) 第六章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 (6) 第一节概述 (6) 第二节评价依据、内容与方法 (6)

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清单

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 一.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二. 法规 A.工会、女工未成年工保护 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1985.01.18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63次会议通过)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暂行管理办法(1991.08.01 全国总工会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第9号发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1989年1月20日劳安字(1989)1号文印发)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01.18 劳动部劳安字2号文件颁发)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1993.11.26 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卫妇发[1993]11号文颁发) 纺织系统女职工劳动保护细则 (1991年6月8日纺织工业部、纺织工会全国委员会纺生字(1991)25号文颁发 006)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01.18 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1994.12.09 劳动部颁发) B.事故管理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1年7月25日劳动部劳安字(1991)23号文印发)0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1960年5月23日(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 劳动部关于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1988年6月29日劳字87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合格人员名单 合肥市 检测44人 王美丽祝紫琪洪元李菁任小波白颖周沫章小五严玲峰宗新华胡彩菊王磊郭舒任婷婷王秀峰张玲张桂忠姚园园陈慧汪元斌任雪雨王艳艳汪佳芳谢冰花马迅汪露伟焦娇丁瀚文孙美慧周朕文莹萍李定心张丽萍闫俊秀李冉冉刘万敏吴华李鹏飞吴慧慧刘圣武叶文荟杨成伟陈侨李美月 评价47人 李康陈晓军田浩李曼彭超陈建梅汪洋严云梅刘学玲张国李茂孙雨葛金月邓东亮牟星淋汪其凤杨峰方培培耿敬娟张洋洋姚传山沈建勋王高辉葛道文吴家兵单朋陈瑛夏毅孙强杨昊许正东王子翔章健张澄周飞方剑何丽娟汪杰冯兰芳束庆明严社教俞振发王超郑长俊孟岩陈辉熊孟俊 亳州市 检测6人

田磊赵静杨洋任秀娟秦袁方张刘洋 评价5人 王曼李思雨杨浩宇张娟魏长亭 宿州市 检测3人 刘淑梅黄晓栋付硕 评价2人 廉志顺刘灏 蚌埠市 检测1人 夏怀翔 评价15人 姚宝慧陈龙赵永亮夏正武张家泉车王先袁飞姜艳敏李永新严章飞段志祥裴培章辉平张良春张强 阜阳市 检测3人 朱雷孙燕何春华 评价2人 李想孟丹丹

淮南市 检测4人 王庆飞苏晓欣王智刚杨帆 评价4人 张秀宏应陶震葛成卢建军 滁州市 检测1人 吴义德 评价2人 李国建陈汪洋 六安市 检测5人 雷伟匡大富关世民杨靖吕环评价6人 管厚仲杨光育张鸿张尚全王传东王积运 马鞍山市 检测3人 丁云峰张骏赵浩

评价9人 郑久兰朱志勇张星肖丹丹王剑青周冬虎苏静王冰贾淑华 芜湖市 检测9人 朱玉祥周凯丽王银芝张建礼方卫卫张邵邵吴昊丁涛章斯淇 评价10人 周伟男葛志强宋永海郭文举张建礼叶丹萍丁玉珂王超胡晓燕吴建 宣城市 检测4人 刘佳张永华胡菊香陈丹 评价3人 宋学飞高全明汪社强 铜陵市 检测1人 李斌 池州市 检测6人 方能香高燕丁期峰唐立胜张银梅

安全常识之职业卫生工程科学的发展趋势

职业卫生工程科学的发展趋势 世纪之交,知识经济时代正向我们走来,我国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正面临重大转机和调整的关头,如何适应这种转变?如何考虑发展的模式?如何建立中国安全生产保障的新体系?这是每个职业安全卫生科学技术专业人员和管理者都应思考和涉及的问题。特别是职业卫生工程学科,是调整中受到冲击和影响的最主要领域。面对这种转变和冲击,思考问题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一切都要以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整体要求,是否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是否有利于遏制工业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水平的提高。本文从科学的角度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出发,阐述职业卫生工程科学的性质、作用和发展问题。现实问题的严重性追溯社会发展的历程,可清晰地看到:现代工业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现代文明,使当今人类的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随之而来的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改善。在这之中,起最重要作用的因素就是技术。今天,在社会的每一角落,在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的每一时刻,无处、无时没有技术伴随和存在。技术给人类带来了文明和财富,对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非凡贡献。但是,技术也给人类带来另一种后果。这就是由于对技术失控导致的事故和利用技术过程中形成的危害,不但给人类造成生命的丧失和身体伤残,更为严重的是一种不易引人注意,但实际影响和积累损害都十分巨大的因素,这就是技术对于人类健康的危害。在现代工业社会产业大军中,有35%的工人受各种工业尘毒和不良化学或物理物质的危害。至本世界末,我国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将累积达150余万人,其中累计死亡数十万人,这组数据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现有尘肺病例40余万例,尚有可疑尘肺病人50多万人;80年代以来,尘肺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每年因尘肺病死亡5000人以上;预测到20xx 年我国每年新增尘肺病3万人。我国企业职工的人均年劳动保护用品费负担近200元,每年的职业病诊治费用高达数十亿。在各种技术风险因素中,职业危害是最严重因素之一,从经济和社会影响的角度考虑,职业危害甚至高于工伤事故死亡。因此,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发展职业卫生工程科学是现代社会的迫切要求。学科性质

JBJ-18-2000-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20200420174317)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BJ18-2000) 1 总则 1.0.1 为在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中, 2 基本规定 2.1 一般原则 2.1.1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有充分可靠的设计依据 和必要的气象、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设计原始资料。 2.1.2机械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安全卫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流程; 2.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必要时采用机器人; 3.采取摇控隔离措施; 4.设置联锁装置; 5.配置预警和报警或监控装置; 6.当危险和有害因素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排除和治理措施。 2.2.10厂区道路的弯道、交叉路口的视距范围内,不得的妨碍驾驶 员视线的障碍物。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2.3.1厂房布置应按生产流程做到工序衔接紧密,物料传送路线短, 操作检修方便,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3.3厂房内生产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其存放场地应用黄色或白色 标记在地面上标出。当直接存放在地面上时,堆垛高度不应超过 1.4m;

超过时应设置支架、平台存放。 2.5.1凡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无法直接感知 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者声光结合的事故报警信号装置。 3.1.3设计带有机械传动装置的非标准设备及生产线时,其传动带(链)、明齿轮、联轴器、带轮、飞轮和转轴等转动部位的突出部位 必须同时设计防护罩。 3.1.4车间地面应平坦,不打滑。加工车间通道尺寸应符合表 3.1.4的规定,并应在地面明显标出。 表3.1.4加工车间通道尺寸 运输方式通道宽度 冷加工铸造锻造热处理焊接人工运输≥1 1.5 2~3 1.5~2.5 2~3 电瓶车单向行驶 1.8 2 电瓶车对开 3 3~5 3~4 3~5 叉车或汽车行驶 3.5 3.5 手工造型人行道- 0.8~1.5 - 机器造型人行道- 1.5~2 - 3.1.5生产线辊道、带式运输机等运输设备,在人员横跨处,应设带 栏杆的人行走桥。平台、走台、坑池边和升降口有跌落危险处,必须 设栏杆或盖板。需登高检查和维修的设备处宜设钢斜梯;当采用钢直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能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实验室场所和工作条件;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技术负责人不得外聘。 4、专业技术人员须经省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有关人员具体条件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资质,应当具有项目评价、质量控制、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验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评价人员应包括工程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A级资质,项目评价负责人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专业人员至少11名。各专业人数为项目评价4名、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3名和实验室检验3名。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B级资质,项目评价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专业人员至少7名。各专业人数为项目评价2名、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2名和实验室检验2名。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现场检测负责人和实验室检验负责人必须具备本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专业人员至少5名。应当具有质量控制1名、现场检测2名和实验室检验2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3、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资质,应当具有项目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评价、放射卫生检测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 三、仪器设备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完整

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8)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9)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3)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5)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7)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9)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0)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 (一)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 (二)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5) (三)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6) (四)煤气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9) 十三、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32) 十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责任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有关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5、提取专项资金,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有效投入。 6、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会议,总结、部署、研究职业危害工作,解决职业危害问题。 7、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检查,消除职业危害隐患,检查处理记录在案。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等,并督促落实。 9、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每年开展一次演练,演练应有记录。 10、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指挥,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按规定调查处理。 12、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考核目标,及时、如实公布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结果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认真听取、采纳工会、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新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臵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涂装作业为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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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无极人和医院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 姓名: 专业: 类别:临床□医技□ 技术职务: 建档日期:年月

填写说明 1、本表主要供与本院有正式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技术档案使 用;照片贴二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 2、填写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可交打印版),字迹要清楚端正; 3、建档时间为到本单位工作的时间; 4、学历栏一律按最高学历填写(包括自考、成教等形式获得的学历均可); 5、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时间以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准; 6、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从初级(师/士)开始填写; 7、其它资格证书取得情况主要填写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证书; 8、工作经历指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包括工作满两个月以上的所有工 作单位(转科医师的转科经历也需要填写)。 9、个人学习经历从医学相关专业的初始学历开始填写;进修只包括一 月以上脱产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等不算在此类; 10、所有的资格证书、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均需向医务科提交复印件或电子扫描版本存档。

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民族 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 照片最高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时间职务 现住地址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取得时间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取得时间 批准时间技术职称批准机关 专业技术 职称晋升 情况 表2 其它资格证书取得情况(如各种上岗证、母婴保健证等)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取得时间备注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附件1)

附件:1 《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试行) (2014年4月)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 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 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职业安全卫生 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2危害因素 是指能造成人员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3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并可能导致职业病,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装置。 3.6安全设施 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目录》所规定的将危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备(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8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相关的基础资料,辨识与分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潜在的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其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严重程度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性与接触水平,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结论的活动。 3.9评价单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10职业卫生调查 对评价对象的职业卫生管理以及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的卫生学调查。 3.11危害因素辨识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和职业安全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辨识项目所具有的危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及其分布。 3.12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 3.13职业卫生辅助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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