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行为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康水电公司各生产管理相关部门及外委维护单位。

第三条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 (二)《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7年1月

(三)《关于下达金康水电站及有关送出设备调度命名编号的通知》(四川省调〔2011〕7号)

(四)《金康水电站并网调度协议》GF—2003—0512(2011年2月)

(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第四条定义和术语

(一)省调:指四川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二)公司:指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电部:指公司承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生产职能部门。

第二章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操作管理规定

第五条以下继电保护为省调管辖范围,涉及的相关保护投退必须经省调调度员批准,运行值长根据省调命令进行保护投退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220kV系统的相关继电保护:220kV母线和220kV出线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中性点保护:1号、2号主变压器高压侧接地零序保护和间隙零序保护、主变高压侧开关失灵保护。

第六条以下继电保护不归省调管辖,由金康水电站自行负责,投、退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运行值长方可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1~2号水轮发电机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纵联差

动、发电机横差保护、95%定子接地保护、100%定子接地保护、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定子过负荷、失磁保护、低电压保持过电流保护。

(二)1~2号水轮机机械保护,包括:机械过速159%Ne 保护、电气过速155%Ne保护、油压装置事故低油压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电气过速147%Ne保护、瓦温上限保护、机械过速115%Ne且主配拒动保护动作时跳灭磁开关保护、事故停机时剪断销剪断保护。

(三)1号、2号主变压器继电保护,包括:主变压器差动保护、中性点零序电流保护、中性点零序电流电压保护、主变方向过电流保护、冷却器全停故障启动跳闸保护、主变油温过高启动跳闸保护、主变轻瓦斯保护、主变重瓦斯保护、主变油位异常保护、主变绕组温度高启动跳闸保护、压力释放保护。

(四)主变压器重瓦斯保护、差动保护不能同时停用。

(五)厂用变继电保护,包括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零序电流保护、温度保护。

(六)励磁变继电保护,包括限时电流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温度保护。

第七条以下继电保护由金康水电站自行负责,归当班运行值长直接管辖,投、退必须经运行当值值长批准,方可投退,并做好记录。

(一)400V厂用电系统保护、公用设备保护,包括厂用负

荷熔断器、热偶、一次过流。

第八条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作好记录;当危及继电保护及一次设备安全运行时,应将其停用,并立即向值班调度员和有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汇报;不属于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以保人身、保电网和保设备为原则进行处理。

第九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允许短时停用相应保护,但需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一)保护装置作带负荷检查时;

(二)二次回路工作影响保护装置安全运行;

(三)运行中的保护装置需更改定值。

第十条继电保护装置的投运、退出及运行中运行方式的改变,除回路中引出的压板、转换开关或切换刀闸由运行人员操作外,其余均由继电保护专职人员进行。改变一次系统运行方式时,应同时考虑继电保护配合。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进行的保护投退需要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后执行)和保护投退登记本中同时记录,由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进行的保护投退需要同时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改变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接线回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工作结束后,继保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按照

设备管理异动管理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外,还应详细记录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后执行)“设备异动”内。

第十三条调整和更改保护定值必须持设备“定值变更申请单”进行,由继电保护人员执行。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打印保护定值单,核对定值正确无误后方能将投入保护,该保护定值单应有继电保护人员和配合的运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存档。属省调下达的定值,由继电保护人员确认,值班人员与省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能投入保护,并将保护定值变更情况详细记入继电保护记录簿内,发电部应定期核对管理。

第十四条继电保护装置投入时,应先投入交流再投入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对地无电压或一端对地有电压、另一端对地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测量保护压板两端分别带有不同极性的电压时,禁止投入相应保护压板。

第十五条保护装置动作后,应经值长同意方能复归保护动作信号,并及时作好详细记录。对保护动作跳闸需要强送电的开关,必须将保护动作信号复归后方能强送。

第十六条保护动作后,若判定为保护误动,应立即通知继电保护人员检查处理,按本章条款相关规定,办理保护投、退事宜。

第十七条短引线保护投退运行管理

(一)线路运行时,线路开关的短引线保护必须停用;线路停用,而开关合环运行时,短引线差动保护必须投入运行;

(二)主变运行时,主变开关的短引线保护必须停用;主变停用,而开关合环运行时,短引线差动保护必须投入运行。

第十八条在变压器范围内工作,重瓦斯保护在下列情况下工作时应将“跳闸”位置改为“信号”位置运行。

(一)进行注油和滤油时。

(二)进行呼吸器畅通工作或更换硅胶时。

(三)除采样和气体继电器上部放气阀放气外,在变压器其它所有部位打开放气、放油和进油阀门时。

(四)开、闭气体继电器连接管上的阀门时。

(五)在瓦斯保护及其二次回路上进行工作时。

(六)上述工作完毕后,经24小时试运后,方可将重瓦斯保护投“跳闸”位(第(五)条除外)。

第十九条线路重合闸的使用方式与投退,由省调做出具体规定后,运行人员严格执行省调命令。重合闸装置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

(一)对大修、消除缺陷后的线路充电时。

(二)线路有人带电作业时。

(三)重合闸装置异常时。

(四)断路器遮断容量不足时。

(五)主变压器冲击合闸试验时。

第二十条安全自动装置不得擅自投入或退出,只有在征得调度许可后才能投入或退出安全自动装置对应保护功能。

第二十一条水轮机机械保护投退运行管理

(一)正常情况下,水轮机机械保护必须全部投入,包括水机保护硬压板和PLC水机保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水轮机机械保护投退方式。

(二)当涉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需要将水轮机机械保护退出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运行值长方可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水轮机机械保护退出后,运行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机组调速系统、瓦温、转速等运行工况进行监视和巡回,并做好事故预想,防止保护误动和拒动。

(四)当机组出现事故,相应水轮机机械保护未正确动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事故停机或紧急停机流程,确保机组安全。

(五)禁止在投入运行的水轮机机械保护回路上进行工作。调整和更改水轮机机械保护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工作结束后,继保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设备异动”内。

(六)对水轮机机械保护进行过调整和更改,必须核对二次回路正确无误并经相关试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将保护投入,执

行的保护定值单应有继电保护人员和配合的运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存档。

(七)水轮机机械保护的投退操作严格按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并要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如已经建设)进行登记记录。

第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发电部依据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制度,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监督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规定由发电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引言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建立起的一套投 资和退款的管理规则和程序。本文将探讨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运作方式。 1.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对于投资者和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几个 方面的重要性: 1.1 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通过规范投资和退款 的程序,投资者可以在遇到风险或争议时得到及时的解决和补偿,从而增强其信心和参与度。 1.2 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市场的合规运作,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投资和退款 等环节进行欺诈或操纵市场的行为。这将有助于保持市场的公正和透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1.3 提高市场效率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投资和退款的流程,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交易 摩擦,提高市场的效率和流动性。这将有助于推动市场的发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2.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1 投资者合规管理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和合规要求,包括投资者的资 质要求、注册程序和合法经营条件等。同时,制度还应规定投资者的行为规范和监管要求,增加投资者的责任感和自律性。

2.2 投资者风险揭示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要求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风险揭示信息,以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和回报。投资者应被告知有关投资项目的风险等级、预期收益、投资期限等重要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3 争议解决机制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确保投资者在遇到争议时能够及时获得公正的裁决和补偿。这可以通过设立独立的仲裁机构或成立专门的争议解决委员会来实现。 2.4 退款流程管理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应规定退款的相关流程和程序,包括退款申请的受理、审批和执行等环节。制度应确保投资者能够便捷地申请退款,并及时收到相应的退款金额。 2.5 监管机构职责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应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包括监督和指导投退管理制度的执行,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和投退流程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运作方式 保护投退管理制度的运作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 3.1 制度建立 制定并公布保护投退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规则和程序,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3.2 投资者准入 建立投资者准入条件和合规审核程序,并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投资者的资质和合规性。 3.3 风险揭示 要求投资者提供真实和准确的风险揭示信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工作,提高保护定值 变更及投退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 电网公司电力系统保护定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 文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服务的输、变、配电 网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的管理。 第三条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应按照安全、高效、准确和公平 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应确保数据正确、及时、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定值变更管理 第六条变更保护定值应按照安全、经济、及时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条保护定值变更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先进经验 和科学技术,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保护定值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按照电力 系统的实际情况、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进行论证、审批和实施。

第九条新的保护定值应采用新一代的数字式保护装置,并应 开展全面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其稳定可靠。 第十条保护定值变更时,应先进行仿真分析和测试,确保其 不会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保护定值变更时,应征求在职人员、专家学者和相 关部门的意见,确保保护定值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保护定值变更方案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程序和时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和记录。 第十三条保护定值变更后,应组织仿真测试和试运行,对新 的保护定值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和记录。 第三章投退管理 第十四条电力系统的投退应按照安全和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电力系统的投退,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 保其符合电力系统的实际情况、先进经验和科学技术。 第十六条电力系统的投退应先进行仿真分析和测试,并开展 全面试运行,确保其不会对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第十七条电力系统的投退方案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计划,明确 责任、程序和时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和记录。 第十八条电力系统的投退时应征求在职人员、专家学者和相 关部门的意见,确保电力系统的投退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1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保护投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行为与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康水电公司各生产管理相关部门及外委维护单位。 第三条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 14285-2006 (二)《四川电力系统调度管理规程》四川省电力公司2007年1月 (三)《关于下达金康水电站及有关送出设备调度命名编号的通知》(四川省调〔2011〕7号) (四)《金康水电站并网调度协议》GF—2003—0512(2011年2月)

(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第四条定义和术语 (一)省调:指四川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二)公司:指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三)发电部:指公司承担电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生产职能部门。 第二章继电保护和水机保护投退操作管理规定 第五条以下继电保护为省调管辖范围,涉及的相关保护投退必须经省调调度员批准,运行值长根据省调命令进行保护投退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220kV系统的相关继电保护:220kV母线和220kV出线的继电保护装置。 (二)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方式和中性点保护:1号、2号主变压器高压侧接地零序保护和间隙零序保护、主变高压侧开关失灵保护。 第六条以下继电保护不归省调管辖,由金康水电站自行负责,投、退必须办理审批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运行值长方可执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1~2号水轮发电机继电保护,包括:发电机纵联差

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定值更改及投退工作,确保企业的资产和资源的 有效利用,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章程,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定值更改及投退的事项,涵盖各职能部门、子公 司及合作方等各方。 第三条定义 1.定值:指企业固定资产、设备设施和紧要资源等,包含但不限于土地、 建筑物、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等。 2.更改:指对定值的属性、状态、用途、位置等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3.投退:指将定值投资和投资物产出的过程,包含设备新购入、更替、 报废、卖出等。 4.保护:指对定值的安全、完好、有效使用进行保护和维护的活动。 第二章定值更改管理 第四条更改类型 定值更改分为计划更改和非计划更改两种类型。 1. 计划更改是指经过合理研究 和评估后,为了提高定值使用效率或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更改。 2. 非计划 更改是指由于意外情况、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等原因,需要立刻进行的更改。 第五条更改程序 1.提出申请: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在需要进行定值更改时,将申 请书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2.审批判估: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包含更改的合理性、经济 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3.审批决策:依据评估结果,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决议是否批准更 改申请。 4.实施更改:经批准的更改申请将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更改 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5.管理更新:职能部门将更改后的定值信息进行更新和记录,并及时通 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六条更改责任 1.申请责任: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应负责准确提出更改申请,并 供应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评估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责对更改申请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评 估报告和建议。 3.决策责任:职能部门应负责审批并决议是否批准更改申请,以及对更 改申请做出及时回复。 4.实施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更改工作,确保更改过程符 合安全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更改管理要求 1.更改申请应明确更改的目的、范围、时间和相关影响等,并供应相关 资料和支持。 2.更改评估应全面考虑更改的影响范围、本钱、风险和可行性等因素, 确保更改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3.更改决策应及时进行,并将准确的决策结果通知相关申请方和职能部 门。 4.更改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和质量要求,确保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更改后的定值信息应及时更新记录,定值更改过程的相关资料和记录 应归档保管。 第三章定值投退管理 第八条投退类型 定值投退分为新购入、更替、报废和卖出四种类型。 1. 新购入是指购置新的定 值物资,以满足企业业务发展的需要。 2. 更替是指将老旧定值物资更换为新的定 值物资,以提高定值使用效率。 3. 报废是指对不能再使用或实现维护和修理本钱 的定值物资进行处理。 4. 卖出是指将企业闲置或废弃的定值物资卖给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九条投退程序 1.提出申请:职能部门、子公司或合作方在需要进行定值投退时,将申 请书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 2.审批判估: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包含投退的合理性、经济 性和可行性等方面。 3.审批决策:依据评估结果,职能部门进行审批决策,决议是否批准投 退申请。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模板

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企业职能部门工作指南》,为确保企业的运营安全、保障设备定值的有效管理与使用,规范定值更改及投退流程,特订立本《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规定模板》。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职能部门,包含但不限于电气、设备、维护等部门。 第三条 定值更改与投退的管理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运维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设备故障导致生产事故发生。 第四条 职能部门应依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实在的保护定值更改及投退管理细则,并报公司纪委备案。 第二章定值更改管理 第五条 定值更改是指对设备及系统原有的保护定值进行调整、修改或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运行和生产运营的安全。 第六条 定值更改应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1.定值更改需提前进行合理的计划,并依照计划进行执行; 2.定值更改需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编订立值更改方案,确保更改过程 可控; 3.定值更改方案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并获得批准; 4.定值更改需编制变电所(站)运维掌控票和操作票,并完整记录更改 过程; 5.定值更改后应进行巡察、检修和试验,确保定值设置正确; 6.定值更改需编制更改报告并上报公司纪委备案。

第七条 各部门应完满定值更改的考核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定值更改实施情况及执行进度的考核; 2.定值更改后设备运行情况的考核; 3.定值更改方案编制的质量、合法合规性以及工程方案的可行性考核; 4.变电所(站)运维掌控票、操作票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考核; 5.变电所(站)巡察、检修和试验的结果考核; 6.定值更改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考核。 第八条 各部门应定期对定值更改进行绩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三章定值投退管理 第九条 定值投退是指对设备及系统原有的保护定值进行停用或拆除,确保设备的运行 可靠性和生产的连续性。 第十条 定值投退应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1.定值投退需提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定值投退需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编订立值投退方案及操作掌控措施; 3.定值投退方案应经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并获得批准; 4.定值投退需编制变电所(站)运维掌控票和操作票,并完整记录投退 过程; 5.定值投退后应实施巡察、检修和试验,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定值投退需编制投退报告并上报公司纪委备案。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完满定值投退的考核标准,包含但不限于: 1.定值投退实施情况及执行进度的考核; 2.定值投退后设备运行情况的考核; 3.定值投退方案编制的质量、合法合规性以及工程方案的可行性考核; 4.变电所(站)运维掌控票、操作票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考核; 5.变电所(站)巡察、检修和试验的结果考核;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设备保护投退管理制度 发电厂主机设备保护和供电所线路保护是为了保证设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而设置的保护装置,在设备正常运行状况下,要求主保护保护的投入率达到100%,辅机的投入率达到95%以上。在设备或系统运行存在检修任务或缺陷需要检修要退出保护时,必需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保护的退出。在检修任务终止后,保护的投入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以确保在投入保护时保护误动造成设备或系统停运事故。 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电气设备或系统主保护的投退 在保护投退时要办理工作票。 1、主保护的退出 在电气系统设备有缺陷需要检修或处理缺陷退出主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单位填写保护退出申请单,在申请单上注明退出保护的原因和计划退出时间。先由申请单位技术厂长签署看法,然后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运行值长、签署看法后报总工程师审批。以上人员全部同意保护退出后方可执行退出保护工作。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检修任务,如在计划时间内完不成检修任务时要重新办理延期手续。在保护退出审批时如总工程师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由生产技术部长审批。如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长都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时,总工程师可以委托该单位技术厂长代签。 2、主保护的投入 在电气系统设备缺陷消除后要及时投入保护,为了在投入保护时避免操作失误发生保护误动,在投入保护时也要履行保护投入审批手续。保护投入审批时与保护退出程序一致。 二、电气辅机保护投退 1、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 电气辅机保护的退出要履行保护推出审批。由于设备原因需要退出辅机保护时由退出保护申请班组填写保护退出审批单,由运行(检修)专业负责人、值长、生产技术厂长签署看法同意后方可退出保护。在申请时间内要完成工作内容,如在申请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内容要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2、电气辅机保护的投入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一、所有继电保护装置不允许在无保护或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运行,所有保护装置的 投退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一些重要的保护装置 投退还应经云南省调调度员许可,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 装置。 二、云南调度负责整定计算的保护装置在停电后不得停止保护装置。如果有任何操作,必须经云南调度批准。 三、220kv及以上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投退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还应经云南省调许可。变压器差动保护和瓦斯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对于发变组和线路保 护两套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四、当线路或变压器停运且系列断路器仍在运行时,相应的短路保护应投入运行。 五、正常情况下发变组和线路故障录波器必须投入运行,其起停必须经云南省调批准。 六、在220kV升压站系统中工作,电压回路主要包括220kV进线电压、220kV出线电压和220kV I母线II母线电压。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同步电压装置和距离保护装置。电流回路主要包括220kV断路器电流,涉及的主要保护装置包括220kV断路器保护装置、220kV母线差动保护装置、220kV线路保护装置和远程计量装置。涉及上述回路的工作, 参照《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操作规程》,组织发电部、设备部相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研 究制定相关保护的投切情况,经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批准,调度员同意后进行。 七、当运行中发生异常、或一次设备运行中需要进行缺陷处理或定期清理工作,应停 用相关的保护装置: 1.对励磁系统转子回路进行工作,如清洁碳刷等与二次回路有关的工作,停用转子接 地保护压板。 2、在主变压器范围内工作,涉及到冷却器一、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停用非电量保护屏 上的冷却器全停跳闸压板。 3.发电机运行期间,当220kV故障保护停用时,应关闭发变组保护面板a和B的启动 故障压板。 4、在变压器范围内工作,重瓦斯保护在下列情况下工作时应用“跳闸”位置改为 “信号”位置运行。 (1)加注和过滤机油时 (2)进行呼吸器畅通工作或更换硅胶时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一、概述 随着电力系统向智能化转型,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系统中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的要求,确保其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 二、基本要求 1.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应依据电力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切勿过度或不足。 2.在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过程中,应确保系统运行不受影响,并确保在变更后及时完成测试。 3.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操作应有明确的流程、责任人、时间节点等相关信息,严禁拖延或误操作。 三、保护定值变更要求 1.保护定值变更应在计划停电或故障停电期间进行,并应提前通知运行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 2.在变更前,应对保护装置所涉及的线路与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变更后系统运行正常。 3.在变更后应进行充分测试,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排查和处理。

4.对于重要的保护装置,每次变更后应进行定期测试,以确 保它们的正常运行。 四、投退管理要求 1.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进行投退操作时,操作人员应 仔细检查所需投退设备,确保操作顺利进行。 2.投退操作应在特定的时间段进行,以避免对电力系统造成 不必要的干扰。投退前,应将所有相关人员及时通知,以减少操作风险。 3.在操作过程中,应及时将投退信息记录下来,对于重大操 作应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投退操作应立 即终止,并进行认真排查错误的原因,以避免后续出现类似的问题。 五、操作流程 1.保护定值变更操作流程 (1)准备工作:确定时间、责任人、通知范围等相关信息。 (2)变更前检查:检查涉及保护装置的线路和设备,确保正常。 (3)变更操作: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变更,记录相关信息。 (4)变更测试:进行充分测试,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排 查和处理。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一、前言 随着现代电力系统的不断进展,电力设备的保护系统变得越来 越多而杂,保护定值的设定和变更也越来越紧要。为保证系统的稳 定运行和使用寿命,订立一系列的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势 在必行。 二、保护定值变更的必要性 保护定值定期检查和变更,是避开因保护定值设定不合理而导 致的事故和损失的紧要措施。当前电力系统中,很多保护设备的保 护定值设定过低或过高,导致在发生故障时无法适时保护电力设备,或过早地对电力设备进行投退。经过分析后,发觉由于保护定值设 定的问题导致的故障事故占到了整个电网故障事故的50%以上。因此,对保护定值变更的管理势在必行。 三、保护定值变更的管理原则 1. 安全原则。保护定值的变更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为此,全 部的变更必需在电力系统停电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必需经过资深工 程师的审查和批准。 2. 稳定性原则。保护定值的变更必需要保证电网的稳定性。因此,在变更定值前必需对变更后的系统进行全面的稳定性计算和分析,以确保整个电力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同时也避开因调整过大过 小而对电网造成不良影响。

3. 经济原则。保护定值的变更应遵从成本掌控原则,确保变更 效果能够发挥最大化的效益,同时避开因过度调整造成不必要的挥霍。 4. 应用原则。保护定值的变更应具有肯定的应用性,因此在变 更前需要对电网的特点、负荷变化和极端天气等因素进行充分分析 和考虑,以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需要。 五、保护定值变更的程序 1. 保护定值变更的准备工作 在工程人员开始对保护设备进行保护定值变更之前,需要进行 一些准备工作,包括: (1)对系统的结构、容量、运行状态等进行综合分析。 (2)对需变更的保护装置进行清单编制。 (3)对保护装置的技术参数进行认真分析,订立变更方案。 2. 保护定值变更的实施 (1)在变更之前,需要对电网进行停电处理,以确保工程安全。 (2)召集相关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安全监测人员等,全程参加工作。 (3)依照变更方案,对保护定值进行检查和设定,确保保护设 备能够在故障发生时正常工作。 (4)对变更后的保护设备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稳定性和寿命性。 (5)对测试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并进行全面评估。 3. 保护定值变更的验收管理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装置投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变电站继电保护及其综合自动化设施以下简称保护装置可靠运行,在电力系统故障情况下保护装置能够正确动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风电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管理职责、执行程序、投退规定及形成的记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风电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工作; 第三条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原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直流系统故障的处理措施 事故、障碍、严重未遂的处理、汇报、记录标准本安体系建设考核管理标准第四条职责一场长职责 1.负责监督变电站年度的保护装置试验计划组织实施情况 2.负责监督保护装置的相关规程、规范执行情况;

3. 负责监督电力保护装置、综合自动化设施的巡视计划执行情况; 二检修人员职责 1.负责试验内容和结果的完整、准确、可靠以及试验数据的整理、试验报告的归档; 2.对区调下发的保护定值单及变更单妥善保管; 3.负责对变电站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核对包括装置的投运状态,软、硬压板位置; 4.负责保护装置的定期巡视; 第五条执行程序 一变电站110kV 、35KV线路正常运行时,其保护均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设备运行中的保护投退,应严格执行保护投/退申请单; 二保护投/退申请单的填写必须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单所列的各审核签字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有漏签和错签的现象;保护投/退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运行保存,一份申请单位保存,一份入资料室存档,做好登记,并保存三个月,继电保护投退申请单的格式见附录; 三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如: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应及时与主管生产领导联系,在确证保护有误动可能的紧急情况下,经主管生产领导同意可以先将保护退出,做好详细记录,后由当值主管补办保护投退申请单; 四保护投/退申请单批准后,由继电保护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向有关当值运行人员办理工作许可,获得批准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开始作业继电保护由当值运行人员进行投退; 五保护退出期间运行人员要做好事故预想,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措施; 六保护投退申请单是保护投退的全过程申请单,即某项保护的投和退可以使用同一张申请单;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和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的管理工作,确保变更及投退过程的安全、可靠、高效,并防止各种风险和问题的发生。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定值变更及投退的单位和个人。 一、基本原则 1. 安全原则:安全第一,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可靠原则:保证定值变更及投退操作的可靠性,确保操作结果的准确和稳定。 3. 高效原则:提高定值变更及投退操作的效率,减少操作时间和成本。 二、变更管理 1. 变更申请:变更操作前,需要编制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的目的、内容、步骤和责任人。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安全、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在获得批准后,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实施,必要时需要编制详细的操作指南。 4. 变更记录:对每一次变更操作,需要记录变更的时间、操作人员、变更内容和结果等信息,以备后续查阅。 三、投退管理

1. 投退计划:编制定值投退计划,明确各项投退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并报备相关部门。 2. 投退准备:在进行投退前,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投退操作: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投退操作,必要时需要编制详细的操作指南。 4. 投退记录:对每一次投退操作,需要记录投退的时间、操作人员、投退内容和结果等信息,以备后续查阅。 5. 故障处理:在投退操作中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投退不受影响。 四、安全措施 1. 人员要求:参与定值变更及投退操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要接受相关的培训。 2. 设备要求:对用于定值变更及投退的设备,需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装置:设备上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如防尘、防爆、断电保护等,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 告知义务:操作人员需按规定告知相关人员定值变更及投退的时间、地点和影响范围,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5. 应急预案: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及时进行处理和应对。 五、监督检查

2024年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2024年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加强电力市场监管,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系统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系统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优先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供电可靠性和用户用电安全; (二)科学合理确定保护定值变更时间和投退计划,减少对电力系统的影响; (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运行规程开展工作,确保操作安全和过程规范; (四)加强监督管理,追求效能和效益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 第二章保护定值变更管理 第四条保护定值变更是指为了适应电力系统的运行需求,对保护装置的动作定值进行调整。 第五条保护定值变更应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定保护定值变更的合理范围,减少对系统稳定运行的影响; (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值变更工作,确保操作符合标准规范; (三)采用适当的测试方法和手段进行定值调整,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四)制定定值变更计划,并提前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相应的配合和配网调整。 第六条保护定值变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保护定值变更计划: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求,制定保护定值变更计划,并报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值变更工作:能源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保护装置进行定值变更工作,并确保操作符合标准规范; (三)测试和检验:对定值变更后的保护装置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四)调整配网和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定值变更结果,调整配网方案,并提前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相应的配合和配网调整; (五)记录和归档:对保护定值变更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形成相应的档案材料。 第三章投退管理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2篇)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风电场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更改、投退规定。 三、管理规定 1 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进行检修调整或试验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工作后,必须保证动作正确、灵敏、可靠,并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并需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经运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 3 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均应投入,禁止设备无保护运行。保护装置故障情况下,可申请将故障部分退出运行(情况严重者,可先退出后申请),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地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的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的定值通知单。 5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应根据有关部门的保护定值通知单或电话命令进行调整和更改。 6 在接到保护定值单后,必须在限定日期执行完毕,并按照要求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薄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确认,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方能执行。

并在执行后七天内将“回持单”寄回相应整定部门,运行中不得随便修改定值,运行中不得作继电器出口试验。 7 保护装置定值变更后,由值班运行人员与调度员核对定值通知单号后方可将保护投入运行,并将保护定值更改情况详细记入运行日志保护投退栏。 8 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内。 9 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停用按调度值班员的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命令执行;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在保护投退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必须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中进行登记。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大于2000Ω/V)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10 改变运行方式需调整保护定值时,必须在调整保护定值前退出保护投退压板,定值调整完成后确认无误投入保护投退压板。 11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进行同期核相无误后,方能将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2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核对电流回路的相位正确,方能将带有方向性的的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13 在运行设备的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或调整定值时,必须充分考虑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接地而引起断流、失压导致保护误动作的安全措施。 14 对于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如低电压保护,当PT故障停用或在其电压回路上工作(包括处理PT保险熔断)时,必须退出该保护装置。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准:审:审:

****有限责任公司 1、总则 1.1为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我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的压板运行管理按管辖范围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1.3****公司保护装置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可靠投入运行;严禁带电设备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特殊情况下停用保护装置,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巡回检查、运行操作过程中要认真监视保护装置信号和中央信号是否正常,压板及切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录波器工作是否正常,对有疑问或装置异常应及时联系检修公司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1.5检修公司继电保护专责应向发电部提供电气设备在运行、热备、 冷备等不同状态下保护压板投退书面规定,继电保护人员和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应按照公司定期工作和技术监控的要求,定期到现场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压板投退正确性。尤其在保护装置状态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进一步确认核对,确保保护装置及压板投退在正确位置,并及时 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压板投、退管理,各级生产负责人、值班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均应熟悉并认真执行。 2、职责 2.1检修公司职责 a)负责提出、填写保护压板投退申请单,报设备部审核。

b)对申请单内填报的退出保护装置和压板名称、保护装置存在的软硬件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正确性负责,并应在检修交待本进行相关交待。 2.2设备部职责 a)负责审查检修公司提交的保护投退申请单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可行。 b)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内所写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2.3发电部职责 a)负责审查保护投退申请单涉及工作任务的必要性,是否符合现场实际要求。b)按保护投退申请单要求进行保护装置压板的投退操作,对保护装置压板投退位置的正确性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 3、相关定义 3.1保护压板也叫保护连片,按照压板接入保护装置二次回路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保护功能压板和出口压板两大类。 3.2保护功能压板实现了保护装置某些功能(如主保护、距离保护、零序保护等的投、退),该压板一般为弱电压板。 3.3保护出口压板决定了保护动作的结果,根据保护动作出口作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跳闸出口压板和启动压板。跳闸出口压板直接作用于本开关或联跳其他开关,一般为强电压板。启动压板作为其他保护开入之用,如失灵启动压板、闭锁备自投压板等,根据接入回路不同,有强电也有弱电。 3.4除了与二次回路直接连接的保护硬压板之外,部分保护还设置了保护软压板,便于监控后台机、调度后台机远方投、退保护。软压板与硬压板组成“与”的关系来决定保护功能的投、退,只有两种压板都投入且控制值整定为投入时,保护功能才起作用,任一项退出,保护功能将退出。保护软压板一般设置在投入状态,运行人员只能操作硬压板。 3.5当一套保护装置的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共用跳闸出口时,退出这套保护装置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

保护定值变更及投退管理规定一、总则 为加强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de)运行管理,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确保电气设备(de)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运营风电场变电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更改、投退规定.. 三、管理规定 1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进行检修调整或试验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作业规程(de)有关规定.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上工作后,必须保证动作正确、灵敏、可靠,并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并需填写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经运行值班人员签字确认. 3运行和备用中(de)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均应投入,禁止设备无保护运行.保护装置故障情况下,可申请将故障部分退出运行(情况严重者,可先退出后申请),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de)定值(地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de)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de)定值通知单. 5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de)定值变更,应根据有关部门(de)保护定值通知单或命令进行调整和更改. 6在接到保护定值单后,必须在限定日期执行完毕,并按照要求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薄填写记录,经运行人员确认,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方能执行.并在执行后七天内将“回持单”寄回相应整定部门,运行中不得随便修改定值,运行中不得作继电器出口试验.

7保护装置定值变更后,由值班运行人员与调度员核对定值通知单号后方可将保护投入运行,并将保护定值更改情况详细记入运行日志保护投退栏. 8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de)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de)图纸进行.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内. 9调度管辖(de)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de)投入、停用按调度值班员(de)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命令执行;保护装置投入、退出等操作须由运行人员负责进行,其它人员无权操作;在保护投退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必须在保护、通讯、自动化装置综合台账中进行登记.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大于2000Ω/V)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10改变运行方式需调整保护定值时,必须在调整保护定值前退出保护投退压板,定值调整完成后确认无误投入保护投退压板.

继电保护及安全的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全过程管理,规范生产各级人员的行为,杜绝由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投退,造成装置误动、拒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根据国家、省电力公司、省建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范围、内容、目标、职责、权限及流程、投退操作、投退规定、投退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及形成的报告与记录。 第三条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具体范围,包括本厂所有220kV、110KV线路、旁路保护及重合闸,220kV母线保护及开关失灵保护,110KV母线保护,220KV、110KV母联元件保护,发变组保护,6KV、380V厂用电系统保护,自动励磁调节装置、强行励磁装置,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220kV线路及发电机故障录波装置,豫北安全稳控装置,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有关的二次回路等。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本单位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时应履行的手续

和流程、投退的操作、条件、检查、统计、分析、考核等的具体要求。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目标是通过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及自动装置拒动或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运事故;通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统计、分析、检查、考核,提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完好率和投运率,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及监督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本单位相关各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重心下沉、统一协调、严格监督、闭环控制。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有关的各部门、班组和相关方.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总工程师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考核的审批、投退管理的协调及有关规程、规章制度、预防性技术措施的审批。 第九条生技处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生技处电气二次专责人是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技术管理的监督人,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及预防

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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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投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司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工作,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是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主要装置,保护装置使用不当或动作不正确,可能引起事故或事故扩大,损坏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各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司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第二章保护定值的提出、复核、整定管理 第四条热机保护定值的提出由运行部专业工程师根据厂家说明书、运行规程等资料,结合实际工艺特点制定,策划部对口专工复核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五条电气保护定值的提出由策划部电气二次专工根据电网系统参数、一次设备主接线和技术参数、装置厂家说明书、运行规程等资料,结合实际计算整定,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六条由于系统改造、设备异动等原因保护定值需修改时,按原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保护及其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七条发电机组一旦投入运行,所有保护、联锁装置应按调度安排及公司规定投入; 第八条发电机组在启动过程中或运行中因设备检修、试验的需要,必须临时退出主要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申请批准后,由当值值长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一)热工保护投退工作由热工专业相关班组技术人员在同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下执

行; (二)继电保护装置压板投退工作由运行人员按运行规程执行,如有需要拆开接线者,由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进行; 第九条一般保护联锁需要解除时,由提出人员填写保护投退审批单,由当值值长签字批准后,由机长联系相关专业人员实施; 第十条运行、热工人员在实施保护投退时,必须持操作票(卡),实行操作监护制度,并做好记录即《保护解/投记录表》,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当班机长和值长认可; 第十一条在工作结束需要恢复保护时,应由提出部门专业人员在征得当值值长同意后,由运行机长通知相关人员投运与恢复,并对保护投运的正确性负责,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保护动作后,检修、运行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确认保护动作的准确性,经工作人员检查未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或误动时,任何人无权下令退出该项保护; 第十三条机组确因保护误动造成事故或异常时,应在查明原因后再投入该项保护。若要退出该保护使机组运行,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运行中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退出保护时,由值长向有关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征得同意后,由值长签字通知相关人员实施,事后24小时内必须补办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保护投退审批单记录本存放于各机组,由机长安排专人保管,并做为交接班必须检查的内容。 第十六条330KV升压站内所有设备的保护、(自动)装置投退规定同机组电气保护规定。 第四章对检修人员的规定 第十七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护定值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改变保护定值中有关保护投退的内容(包括微机保护控制字);当某保护装置(逻辑)不再需要时,检修人员应办理相应的异动申请; 第十八条检修人员在校验装置、缺陷处理中不得随意投退任何保护装置或取消保护功能;不得随便更改保护装置出口回路(逻辑),以免造成保护装置拒动或误动。 第十九条检修人员在装置检修、消缺中,确要退出某保护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保护投退申请,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执行,检修工作结束后及时申请恢复保护功能;保护装置因故障,需紧急退出时,检修人员必须将保护退出原因汇报当值值长,由值长向有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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