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

附件2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2015年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实施《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开展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规范条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负责接受本地区铅蓄电池企业提出的公告申请,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对各省报送的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告经审核符合《规范条件》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名单。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规范公告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部门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拥有独立的生产厂区;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的要求;

(四)所生产的铅蓄电池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五)符合《规范条件》中的所有要求。

第五条规范公告的申请工作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申请主体。集团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单独申请。

第六条同一企业法人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厂区或生产车间的,每个厂区或生产车间需要单独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1),并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提交本厂区或生产车间的规范公告申请。

第七条同一铅蓄电池生产厂区内有多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铅蓄电池企业时,所有企业必须同时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并同时进行现场审核。

第三章申请、审核及公告程序

第八条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按自愿原则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填写《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从事商品极板生产或外购商品极板进行组装的,还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极板销售或采购记录(销售、采购记录格式见附2、3,从事进出口贸易的需附相应进出口证明)。

第九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规范条件》,

对申请规范公告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询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第十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组,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的企业申请材料和生产现场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经过审核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公告形式公布;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在核实有关情况后酌情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四条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商品极板生产企业,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上个半年的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格式见附2,向境外销售的需附相应出口证明)。

第十五条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组装企业,应每半年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上个半年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格式见附3,从境外采购的需附相

应进口证明)。

第十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进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 填报《申请书》时有弄虚作假行为;

2. 商品极板生产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销售记录、销售记录不真实或将极板销售给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

3. 外购商品极板组装铅蓄电池的企业不及时申报极板采购记录、采购记录不真实或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极板生产企业采购商品极板;

4. 拒绝接受抽查;

5. 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

6.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第十七条从事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审核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5年12月25日起实施。《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消费〔2012〕569号)同时废止。

附:1. 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

2. 商品极板销售记录报表

3. 商品极板采购记录报表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 收标准解读 报告目录 一、相关政策 二、工艺装备水平及生产现场 三、污染治理设施 四、清洁生产 五、环境应急建设 六、综合性管理制度 0背景 ?《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 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1】67号 ?《关于明确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的通知》——浙江省环 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2】61号 ?整治范围:电镀企业及企业配套电镀车间 ?整治思路:“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有保有 压、上大压小“ 整合入园、发展一批标杆式企业 ?整治目标:

(1)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 (3)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原则上所有企业完成搬迁入园生产 一、相关政策 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 ——产业政策主要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 《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年)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2010年) 《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2010年) 《浙江省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4万升与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需同时达到 ——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产值及镀槽容积不做要求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附件 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四批)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企业名称省份地址邮编 1 哈尔滨光宇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省 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18270号 150029 2 江苏欧力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北外环路88号225600 3 江苏海德森能源有限公司(一期工 程)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波司登大道98号 225600 4 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8号225131 5 长兴一鼎电源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313103 6 浙江宝能电源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小浦镇郎山工业集中区313100

7 浙江美能电气有限公司浙江省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工业园区313309 8 宁波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镇海区澥浦镇凤翔路999号315204 9 漳州市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工业集中区363300 10 福建一洲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安市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区 355001 11 江西禾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工程)江西省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336300 12 江西亚泰电器有限公司江西省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336300 13 江西圣嘉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工程)江西省宜丰县工业园 336300 14 江西东恒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开发区336000 15 江西京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 区富山一路1388号 330220

16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一 期工程) 江西省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 区星火工业园 330311 17 聊城江北天能电池厂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嘉明路252000 18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期工程)河南省 濮阳工业园区经七路东经八路西工 业大道北 457000 19 云南振兴集团电源有限公司沙甸分 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匹冲坡哨 661013

工信部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快铜工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现将《铜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修订为《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新建或者改造的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在城镇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建设铜冶炼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冶炼能力须在10万吨/年及以上。鼓励大中型骨干铜冶炼企业同时处理铜 精矿及含铜二次资源。现有利用含铜二次资源 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铜冶炼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20%。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铜冶炼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阴极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7-2010),其他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标准。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的铜冶炼项目,须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好的先进工艺,如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以及其他先进铜冶炼工艺技术。必须配置烟气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烟气制酸须采用稀酸洗涤净化、双转双吸(或三转三吸)工艺,烟气净化严禁采用水洗或热浓酸洗涤工艺,硫酸尾气需设治理设施。设计选用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标准铜冶炼业》(HJ558- 2010)和《清洁生产标准铜电解业》(HJ559-2010)等要求。

新编整理电镀规章制度

电镀规章制度 篇一: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 基本规章制度 (试行) 二0一三年九月 公司劳动纪律及处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公司两个文明建设,维护公司及园区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公司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公司纪律规定。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纪律的贯彻实施与管理。 二、职责 1、公司办公室负责劳动纪律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2、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公司纪律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甚至辞退。 三、公司纪律规定及处罚 1、公司纪律规定是本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凡经公司批准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2、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调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对公司观念淡薄,在工作中不听指挥、不接受或不做领导分配的工作,作待岗处理,“不爱岗,就下岗”。 3、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

4、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统一实行每周星期日休息制,工作日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5:30时,安保组、清洁组、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休及工作作息时间。 5、考勤制度: 公司设置考勤指纹机进行考勤,全体员工上下班须自觉按指纹机,不按指纹机者按旷工论处。按了指纹机外出吃早点的或办私事的,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 忘记按指纹机的或考勤指纹机无法识别的,经部门经理证实并完善字据的;因公办事不能按指纹机的,经部门经理证明并与考勤员衔接备案的,可视为出勤。 6、出勤规定及处罚: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如若迟到超过10分钟的,按10元/次处罚;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公司员工每月迟到不得超过4次。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如若旷工半天扣发本人1天基本工资;若矿工1则扣发本人2天基本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从第四天起视为自动离职,结算基本工资,不享受公司的一切福利补贴。 (原文来自:东星资源网:电镀规章制度)7、上班制度: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窜岗、离岗,玩手机、打电脑游戏、QQ聊天等,否则,发现一次罚款XX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4天;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6天;旷工累计不得超过6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结算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全文)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全文) 导读:以下为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全文,旨在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引导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做优做强,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蓄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产并为汽车产品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蓄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蓄电池。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单体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蓄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 二、企业基本要求 (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认证。 (七)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厂房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 (八)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千万瓦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百万瓦时。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 生产多种类型的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系统企业,其年产能力需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九)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产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和循环寿命等方面制订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予以实施。 三、生产条件要求 (十)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其所有权。 单体企业应具有电极制备、电芯装配、化成等工艺过程的生产设备设施,生产车间内配备必要的温度、湿度、洁净度等检测和控制设施。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2013)

附件1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2013)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铜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划及法律法规,修订铜行业准入条件。本准入条件包括铜冶炼和再生铜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生产规模和外部条件 (一)企业布局 新建和改造的铜冶炼和再生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的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1公里内,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不得布局新建铜和再生铜冶炼项目。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 新建和改造铜冶炼及单一生产阴极铜的再生铜企业,单

系统冶炼能力需在10万吨/年及以上,落实铜精矿、废杂铜、交通运输等外部生产条件,自有原料比例达到30%以上(或自有原料和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50%以上)。鼓励大中型优势铜冶炼企业附带处理废杂铜。现有再生铜企业的单系列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逐步淘汰5万吨/年以下单一生产阴极铜的再生铜生产企业。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铜冶炼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阴极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7-2010)。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新建和改造铜冶炼项目,须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好的先进工艺,如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强化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以及包括闪速炉短流程等工艺的一步炼铜技术。必须配置烟气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烟气制酸须采用稀酸洗涤净化、双转双吸(或三转三吸)工艺,烟气净化严禁采用水洗或热浓酸洗涤工艺,硫酸尾气需设治理设施。设计选用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标准铜冶炼业》

铅酸蓄电池设计..

铅酸蓄电池设计---方法一 铅酸蓄电池设计 本文以用于电动自行车能源的铅酸蓄电池设计为例,介绍有关设计中的计算和步骤,虽然针对铅酸电池系列,但其中的某些原则和方法,对其它系列的电池设计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设计要求: 电池用途和要求:电动自行车能源,行程50公里,时速20公里。 工作电压:24V 工作电流:9A 循环寿命:250个周期 电池组外形尺寸:233×133×204 单腔内格尺寸:60×33×178 设计: 一、确定单体电池数目: 单体电池数目= 工作电压/单体电池额定电压= 24/2 = 12(只) 另外根据给定的外形尺寸和内腔尺寸,确定电池组应由12个单元格组成双排结构。 二、单体电池的设计与计算: 1.电池容量的确定:提高电性能的途径就是改善限制电极的性能因素,而降低成本则是降低非限制电极因素的用量!

(1)额定容量:根据给定条件,电池额定容量为: 工作电流×(行程/时速)= 9A×(50km/20kmH-1)=22.5AH≒23AH (2)设计容量:1.1×额定容量=1.1×23=25.3(AH) 2.单体电池极板尺寸与数目的确定: 1)根据给定的内腔尺寸,确定极板尺寸为: 正极板(板栅):164×58×2.0;负极板(板栅):164×58×1.4值得注意的是极板的厚度设计。由于极板厚度直接影响着活物质的利用率。极板放电产物PbSO4的比容较大,随着放电过程的加深,极板孔率下降,使H2SO4的扩散发生困难,因而极板越厚,活物质的利用率就越低,所以在选择极板厚度时应全面考虑用户提出的性能要求和使用条件。首先应保证电池的性能指标,这样可能会影响到一些次要的性能指标,如对电池主要要求大功率,低温起动,则设计极板应薄些,然而相应地电池寿命可能就会降低。反之,如对电池主要须耐较强冲击振动和较长的寿命,则就要设计极板厚些。另外,负极板厚度至少为正极板的70~80%以上才适宜。 (2)单片正极板容量:据阿仑特(Arend t)经验公式:C=L×H×0.154 式中:C:单片容量;L:极板宽度(cm); H:极板高度(cm)D:极板厚度(cm)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安规设计规范标准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 安规设计规范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修订信息表

目录 (4) 前言 (5) 1 目的 (6) 2 范围 (6) 3 规范内容 (6) 3.1蓄电池产品安规设计要求 (6) 3.1.1电池外壳要求 (6) 3.1.2电池连接电缆要求 (7) 3.2电池架和电池柜的要求 (8) 3.2.1使用在一次电路的产品 (8) 3.2.2使用在二次电路的产品 (8) 3.2.3通风要求 (9) 3.2.4保护接地要求 (9) 3.2.5安装位置和操作空间要求 (9) 3.3蓄电池产品标签的要求 (10) 3.3.1标签材料和实验要求 (10) 3.3.2产品技术信息标签信息要求 (10) 3.3.3警告标签要求 (11) 3.3.4环境保护和回收符号要求 (12) 3.3.5对产品制造商标示的要求 (12) 3.4电池架、电池柜的使用说明和警告标示 (13) 3.5安规认证标志的使用 (13) 4 附件 (14)

本规范由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发布实施,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的标签设计和安规认证标志使用。本规范由安规研究室、蓄电池产品线、结构部和生产部门遵照执行。 本规范拟制部门:测试部; 本规范拟制人:张光辉; 本规范批准人:研发管理办;

铅酸蓄电池、电池架、电池柜的安规设计规范 1 目的 1) 指导蓄电池产品线开发过程设计产品使用; 2) 规范开发过程中必要的安规自测项目和要求; 3) 根据产品认证信息库,正确使用安规认证种类和认证标志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艾默生网络能源公司设计和生产的铅酸蓄电池单体、电池架、电池柜。 3 规范内容 3.1蓄电池产品安规设计要求 3.1.1电池外壳要求 蓄电池的外壳材料要有UL 认证,并且满足阻燃要求的最小厚度,而且根据不同使用环境,应该满足终端产品使用对电池的阻燃要求。阻燃等级以UL 公布的认证证书为准,阻燃等级的优先等级为: 根据最终的使用条件,蓄电池外壳材料的阻燃的要求如下: 1) 通讯行业标准YD/T996中要求, 电池壳、盖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2408-1996中 的第8.3.2节FH-1(水平级)和第9.3.2中FV-0(垂直级)的要求。 (根据标准测试要求和判断条件,FH-1的阻燃等级可能会高于HB 的阻燃要求;FV-0等效于V-0) 2) U L1989要求: 使用在UPS 内部的蓄电池,其外壳的阻燃等级至少要求满足V-2 或HF-2。(HF 为发泡类材料,蓄电池基本不使用) 3) I EC60898-22要求: 符合预定使用的产品要求。 5VA 5VB V -0 V -2 HB 优于 优于 优于 优于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5) 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中铅锌冶炼企业是指除单独利用废旧铅蓄电池等含铅废料生产再生铅项目外的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和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新建及改造的铅锌矿山、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应布局于依法设立、功能定位相符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建设铅锌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严禁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工业规划建设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铅锌项目。 (二)生产规模 开采铅锌矿资源,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300吨/日),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对于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新建及改造项目,火法处理工序规模需达到1.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5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现有企业火法处理工序须达到1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湿法单系列规模须达到3万吨金属锌/年及以上。单独处理冶炼渣回收稀贵金属的项目,单系列废渣处理规模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单系列铅铋合金电解生产线规模须达到2万吨/年及以上。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铅锌采选、冶炼企业须建有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铅锌精矿必须符合《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GB20424-2006),铅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铅酸蓄电池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铅酸蓄电池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一)铅酸蓄电池的结构 铅酸蓄电池主要由正极板组?负极板组?隔板?容器和电解液等构成,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1.极板 铅酸蓄电池的正?负极极板由纯铅制成,上面直接形成有效物质,有些极板用铅镍合金制成栅架,上面涂以有效物质?正极(阳极)的有效物质为褐色的二氧化铅,这层二氧化铅由结合氧化的铅细粒构成,在这些细粒之间能够自由地通过电解液,将正极材料磨成细粒的原因是可以增大其与电解液的接触面积,这样可以增加反应面积,从而减小蓄电池的内阻?负极(阴极)的有效物质为深灰色的海绵状铅?在同一个电池内,同极性的极板片数超过两片者,用金属条连接起来,称为极板组

或极板群?至于极板组内的极板数的多少,随其容量(蓄电能力)的大小而异?为了获得较大的蓄电池容量,常将多片正?负极板分别并联,组成正?负极板组,如下图所示: 安装时,将正?负极板组相互嵌合,中间插入隔板,就形成了单格电池?在每个单格电池中,负极板的片数总要比正极板的片数多一片,从而使每片正极板都处于两片负极板之间,使正极板两侧放电均匀,避免因放电不均匀造成极板拱曲? 2.隔板 在各种类型的铅酸蓄电池中,除少数特殊组合的极板间留有宽大的空隙外,在两极板间均需插入隔板,以防止正?负极板相互接触而发生短路?这种隔板上密布着细小的孔,既可以保证电解液的通过,又可

以阻隔正?负极板之间的接触,控制反应速度,保护电池?隔板有木质?橡胶?微孔橡胶?微孔塑料?玻璃等数种,可根据蓄电池的类型适当选定?吸附式密封蓄电池的隔板是由超细玻璃丝绵制作的,这种隔板可以把电解液吸附在隔板内,吸附式密封蓄电池的名称也是由此而来的? 3.容器 容器是用来盛装电解液和支撑极板的,通常有玻璃容器?衬铅木质容器?硬橡胶容器和塑料容器四种?容器用于盛放电解液和极板组,应该耐酸?耐热?耐震?容器多采用硬橡胶或聚丙烯塑料制成,为整体式结构,底部有凸起的肋条以搁置极板组?壳内由间壁分成3个或6个互不相通的单格,各单格之间用铅质联条串联起来?容器上部使用相同材料的电池盖密封,电池盖上设有对应于每个单格电池的加液孔,用于添加电解液和蒸馏水以及测量电解液密度?温度和液面高度? 4.电解液 铅酸蓄电池的电解液是用蒸馏水稀释高纯浓硫酸而成的?它的密度高低视铅蓄电池类型和所用极板而定,一般在15℃时为1.200~1.300g/cm3?蓄电池用的电解液(稀硫酸)必须保持纯净,不能含有危害铅酸蓄电池的任何杂质?电解液的作用是给正?负电极之间流动的离子创造一个液体环境,或者说充当离子流动的介质?电解液的相对密度对蓄电池的工作有重要影响,相对密度大,可减少结冰的危险并提

2015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分析

附件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 (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

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本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见附1)。 (三)品种单一、连续性生产的电镀企业要求自动生产线、半自动生产线达到70%以上。 (四)生产区域地面防腐、防渗、防积液,生产线有槽间收集遗洒镀液和清洗液装置。 (五)新(扩)建项目生产线配有多级逆流漂洗、喷淋等节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

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要求,引导和规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支持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做优做强,以企业生产和产品应用安全为基础,引导企业建立产品生产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鼓励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研发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需求。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汽车动力电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产并为汽车产品配套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电池。 本规范条件所指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包括动力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单体企业)和动力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系统企业)。 二、企业基本要求 (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要求,建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预案机制和节能管理体系,通过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评估或认证认可,并建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监控和处置系统。 (七)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厂房应与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和规模相适应。 (八)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80亿瓦时,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低于1亿

工信部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修订稿

工信部铜冶炼行业规范 条件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附件: 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快铜工业结构调整,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现将《铜行业准入条件(2006年)》修订为《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 一、企业布局、生产规模 (一)企业布局 新建或者改造的铜冶炼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等规划要求。在城镇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以及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重点地区建设铜冶炼项目,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合理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和含铜二次资源的铜冶炼企业,冶炼能力须在10万吨/年及以上。鼓励大中型骨干铜

冶炼企业同时处理铜精矿及含铜二次资源。现有利用含铜 二次资源 为原料的铜冶炼企业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铜冶炼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20%。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 (一)质量 铜冶炼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阴极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67-2010),其他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标准。 (二)工艺技术和装备 新建和改造利用铜精矿的铜冶炼项目,须采用生产效率高、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好的先进工艺,如闪速熔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富氧顶吹、白银炉熔炼、合成炉熔炼、旋浮铜冶炼等富氧熔炼工艺,以及其他先进铜冶炼工艺技术。必须配置烟气制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等设施。烟气制酸须采用稀酸洗涤净化、双转双吸(或三转三吸)工艺,烟气净化严禁采用水洗或热浓酸洗涤工艺,硫酸尾气需设治理设施。设计选用的冶炼尾气余热回收、收尘工艺及设备必须满足国家《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标准铜冶炼业》(HJ558-

电镀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电镀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序开展电镀行业规范管理工作,促进全国电镀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根据《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6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电镀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查及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复核、查验,对符合规范条件的电镀企业名单进行公告,并动态管理公告名单。对主动申报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范公告的企业,可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电镀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受理、初审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规范条件保持情况,并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申报企业的现场查验工作。 第四条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区电镀企业规范公告实施工作中,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情况及相关产业政策,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制定更高要求的地方规范条件或实施细则,并据此开展对本地区企业规范公告申报的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报及审核程序 第五条申报规范公告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车间以具备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单位提出申请); (二)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无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四)企业自查符合《电镀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五)申请之日前2年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 第六条申报规范公告的电镀企业应登录“电镀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5319290171.html,),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电镀企业(电镀集中区)规范公告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电镀企业(电镀集中区)规范公告申报书》包含以下材料: (一)企业(集中区)基本信息表; (二)企业(集中区)规范公告申请表;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铅酸蓄电池使用说明

铅酸蓄电池使用说明 GFM系列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是充分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及多年的研制、生产经验积累、不断创新的新一代产品,产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运行稳定。 GFMG系列高能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是采用新型电解质和进口微孔隔板,优化了电池正负极板配方,使其比传统的阀控电池具有如下优点:体积更小,重量更轻,耐深放电性能优良,荷电保持能力高,循环寿命更长等特点。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力、储能、船舶、航空军事工业等。一、执行标准 GFM/GFMG固定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符合如下标准: 1、JISC8707-1992 阴极吸收式密封固定型铅酸蓄电池标准 2、GB/T 19368-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3、YD/T 79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4、DL/T 63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5、GB/T 14436-93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 6、JB/T 845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二、组成及原理 1、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组成: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主要由正负极板、 硫酸电解液、隔板、槽盖、安全阀、汇流排和极柱端子等组成。 2、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原理 (1)放电过程的电化学反应式PbO 2+ 2H 2 SO 4 + Pb→ PbSO 4 + 2H 2 O +PbSO 4

(2)充电过程时,在正极板上发生下列电化学反应:PbSO 4+2H 2O → PbO 2+H 2SO 4+2H++2e -H 2O →2H++O 2+2e -在负极上发生下列化学反应:PbSO 4+2H++2e →Pb+H 2SO 42H++2e →H 2由于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正、负极板发生的电化学反应各具特点,所以当正极板充电到70%时,开始析出氧气O 2,而负极板充电到90%时,开始析出氢气H 2。为了抑制H 2和O 2的析出,实现密封和免维护功能,在负极板材料中加入了钙金属以提高H 2析出的电位,使电池在正常充电下不产生H 2。同时又采用贫电解液设计加上超细玻璃纤维隔板膜,使纯铅的氧化反应:Pb+O 2 → PbO 和PbO + H 2 SO 4→PbSO 4 + H 2 O 得以进行,以此来消除O 2的析出。 三、性能特点 耐腐蚀铅钙锡多元合金 高倍率放电极优 自放电率极低 超细玻璃纤维隔膜吸液 无有害气体溢出 低温性能优越 高强度A B S 树脂外壳 与设备同处安装 不会污染环境 全密封不漏液无需加水 安全阀自动开闭 免建蓄电池室 四、存放与安装 1、蓄电池的存放 (1)存放环境应干燥、清洁,不受阳光直射。 (2)存放位置应远离火源或易于产生火花的物体。 (3)存放环境温度为-10℃~45℃。 (4)电池存放应避免与有机溶剂或其他具有腐蚀性的物品和气体靠近。

宁波市鄞州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准入条件

宁波市鄞州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准入条件 为确保鄞州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及宁波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和要求,按照有利调整结构、有序竞争、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鄞州电镀园区企业准入条件。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规划布局、严格准入门槛、提高建设标准、落实企业责任”的总体要求,整治提升现有电镀园区。园区根据生产工艺划分区块,各区块入驻对应镀种的电镀企业。园区设立原材料配送中心。园区总体布局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区块内统一设计要求,厂房为四层,一楼架空,二、三层为电镀生产车间,四楼为工业附属用房,厂房及内部由企业自主设计并报区环保局备案。区块内由企业自行建造生产厂房、办公用房、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配电间以及配套绿化等,建成后由企业自行运营管理。按现有车间面积1:1.1比例分配生产车间,容积率为1.6左右,不再考虑容积率差异补偿。 二、企业规模 进入本园区电镀企业,在规模上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每家企业不少于2464平方米。 2、每个车间不少于1232平方米,车间内部不得分割。 3、电镀线占地面积控制在车间面积的1/3以下,具体生产线数量及布置以环评审批为准。 三、工艺装备 1、无氰化物镀锌、镀锌层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等工艺。 2、无铅、镉、汞等重污染化学品。 3、铝氧化应采用电抛等先进工艺、禁止采用三酸化抛工艺。 4、生产线全面采用自动化线。 5、采用至少三级以上的间歇逆流清洗并设置回收槽,可适用喷淋或喷雾清洗的电镀线尽量使用三级以上的喷淋间歇逆流清洗或喷雾间歇逆流清洗,减少电镀清洗用水量,实现在源头减污。 6、具备条件的电镀线安装在线离子交换或反渗透回收法,使得处理后浓水经适当的成分调整后返回镀槽、淡水返回清洗工序,尽可能实现电镀后清洗水在线回用;或采取分质分流管线收集后进行集中式的离子交换或反渗透回收法,处理后的浓水经成分调整、除杂后返回镀槽,淡水返回清洗工序。 7、电镀线清洗水尽可能采用电导率自动控制排水;电镀槽配置带选择性滤料的循环过滤装置。 8、挂具及次成品采用电解法退镀、无含硝酸退镀工艺。 四、生产现场 1、电镀生产线布置在二、三楼,并明确原料和成品分区。 2、生产车间地面按要求采取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 3、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有明显标识。 4、生产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 5、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格板,湿镀件上下挂作业在湿区进行,湿区废水/液单独收集。 6、排水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各类管网图纸须报环保局备案。 7、排水管系统特别是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落实有效的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 8、废水分质分流管线分6路以上,其中四路按规定分流,1路用于应急,1路为预留,并设置中水回用线

中国电镀标准一览表

中国电镀标准一览表 1、标准编号:GB/T 2056-2005 标准名称: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镀用铜、锌、镉、镍和锡轧制阳极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电镀用的铜、锌、镉、镍和锡阳极板。 2、标准编号:GB/T 20017-2005 标准名称: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重量法和化学分析法评述 简介:本标准等同ISO 10111:2000《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质量法和化学分析法评述》(英文版)。 3、GB/T 17461-1998金属覆盖层锡-铅合金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含锡量范围为50%~70%(质量比)的锡-铅合金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电气制品及其他金属制品上防止腐蚀和改善焊接性能的锡-铅合金电镀层。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成分的锡-铅合金电镀层,但使用时应注意这些镀层的性能可能与上述合金成分范围的锡-铅合金镀层不同。 4、 GB/T 17462-1998 金属覆盖层锡-镍合金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由约为65%(质量比)锡和30%(质量比)的镍所组成的金属间化合物锡-镍合金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及其他金属制品上的锡-镍合金电镀层,该电镀层在不同的使用条件下能防止基体金属腐蚀。 5、GB/T 2056-2005电镀用铜、锌、镉、镍、锡阳极板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电镀用铜、锌、镉、镍和锡轧制阳极板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电镀用的铜、锌、镉、镍和锡阳极板。 6、GB 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7、GB/T 22316-2008 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试验方法(2009年4月1日实施) 简介:本标准适用于镀锡量单面规格不低于2.8g/m2的电镀锡钢板耐腐蚀性能的测定。其中包括电镀锡钢板酸洗时滞试验方法、铁溶出值测定方法、锡晶粒度测定方法和合金 锡电偶试验方法。 8、GB/T 5267.1-2002 紧固件电镀层 简介:本部分规定了钢或钢合金电镀紧固件的尺寸要求、镀层厚度,并给出了高抗拉强度固件或硬化或表面淬硬紧固件消除氢脆的建议。本部分适用于螺纹紧固件电镀层,或其他螺纹零件。对自攻螺钉等的适用情况,见第8章。本部分的规定也适用于非螺纹零件,如垫圈和销。 9、GB/T 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在腐蚀环境中进行过暴露试验或经其他目的的暴露后,装饰性和保护性金属和无机覆盖层所覆盖的试板或试件腐蚀状态的评定方法。本标准规定的方法适用于在自然大气中动态或静态条件下暴露的试板或试件,也适用于经加速试验的试板或试件。 10、GB/T 9797-2005 金属覆盖层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在钢铁、锌合金、铜和铜合金、铝和铝合金上,提供装饰性外观和增强防腐蚀性的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的要求。规定了不同厚度和种类镀层的标识,提供了电镀制品暴露在对应服股环境下镀层标识选择的指南。本标准未规定电镀前基体金属的表面状态,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薄板、带材、线材的电镀,也不适用于螺纹紧固件或螺旋弹簧上的电镀。GB/T 12600规定了塑料上铜+镍+铬电镀层的要求。GB/T 9798规定了未镀铬面层的相同镀层的要求。GB/T 12332和GB/T 11379分别规定了工程用镍和工程用铬电镀层的要求。 11、GB/T 9799-1997 金属覆盖层钢铁上的锌电镀层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上锌电镀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使用条件下防止钢铁腐蚀的锌电镀层。本标准不适用于未加工成形的钢铁板材、带材和线材上的锌电镀层,钢制密绕弹簧上的锌电镀层以及非防护装饰性用途的锌电镀层。 12、JB/T 10620-2006 金属覆盖层铜-锡合金电镀层(机械行业) 13、JB/T 6986-1993 铝及铝合金电镀前表面准备方法

电镀园入园条件

电镀园准入条件 一:前言 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就是我们义不容辞得责任,也就是我国得基本国策。 为把电镀园建设成绿色、环保工业园,打造当地乃至全国示范电镀工业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持续稳定得经营环境,为环境可持续提供坚实保障,特制定本准入条件。 二:准入条件 1:入驻企业原则上为电子信息及相关行业,年产值不低于1万元/m2?年; 2:入驻企业必须认可本准入条件并无条件达到规范要求; 3:入驻企业认可本园区物业管理规范并签订相关协议; 4:入驻企业必须与园区签订租售合约并具备履约能力。 三、入驻要求 1:企业入驻后必须在本地注册独立法人并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生产线必须通过项目环评及二级清洁生产审核; 3:入驻企业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必须坚持“三同时”原则; 4:入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园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 四:入驻规范 1:技术方案要求 1、1:技术方案应优先采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 1、2:除镀金镀银外不允许采用氰化物电镀工艺(国防军工、科学实验等特殊情况经项目环评批准除外);

1、3:禁止涉铅电镀、铅合金电镀入驻本园区; 1、4:限制焦磷酸铜等络合铜工艺入园。企业确需络合铜工艺,必须自行破络预处理,预处理方案经园区审批同意后方可入驻建设; 1、5:化学、电化学抛光、六价铬镀铬及钝化工艺经核准后方可使用; 1、6:前处理除油采用无磷配方除油剂并严格控制表面活性剂用量; 1、7:前处理采用无黄烟酸洗工艺并使用酸雾抑制剂减少废气排放;因工艺需要必须采用得特殊情况需经项目环评批准并报园区备案方可使用; 1、8:镀件清洗采用1-3级逆流漂洗工艺,并优先考虑空气搅拌辅助清洗; 1、9:入驻企业在车间内不得建设产品退镀生产线。经项目环评批准必须集约于生产线上进行挂具退镀等所需得退镀不得采用硝酸退镀工艺; 1、10:入驻企业必须进行废水回用,综合回用率不低于50%。 2:生产场地要求 2、1:生产场地平面规划必须报园区备案,平面图以1:100比例挂置门区显眼位置;规划时充分考虑工艺流程,消防通道、物流路线及管网布置要求;做到区域功能明确,标识完整清晰;人流清晰、顺畅无障碍,物流简单、顺畅、清晰,管网整齐、顺畅、便于检修,不混乱交错布置; 2、2:企业入驻后,进行设备安装前,必须对场地按园区得相关规范进行防腐处理,保证对房屋结构进行有效保护;入驻后,坚持对防腐层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园区报告、及时修补; 2、2、1:电镀生产线及设备安装区域周边20CM(包括生产线走道区、过滤机等设备安装区)范围、管沟及废水收集池体进行重点防腐处理;重点防腐区域应用围堰与其她区域隔离,围堰范围内地坪及围堰砌体(围堰一面直接借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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