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检验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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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能准确地、更快地掌握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大丰和玻璃钢制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利于生产中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玻璃钢家具的材料检验、模具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

3.定义

3.1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平

3.2 缺陷等级

3.2.1 CRI(致命缺陷):AQL=0,开裂,明显变形。

3.2.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结构或者机构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3.2.3 MIN(次要缺陷):AQL=1.0,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外观面区域划分

3.3.1 A区: 正面,

3.3.2 B区: 反面

3.3.3 C区:组装后不可见面

4. 技术要求

4.1抽样计划

4.1.1根据MIL-STD-105E=Ⅱ AQL的取值CRI=0 MAJ=0.65 MIN=1.0 抽样计划表从不同的包装箱(包)

内随机抽样,其中性能测试按附表抽样数或按检验规范、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1.2抽样开箱率要求:每批物料10箱(包)内按80%开箱抽样;超过10箱按60%开箱抽样,但不

小于8箱(包)。

4.2材料检验

4.2.1材料检验

4.2.1.1用于建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为技术部门认可的材料。

4.2.1.2玻璃钢车间应向技术部门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4.2.2胶衣树脂

4.2.2.1胶衣树脂应与玻璃钢基体树脂具有相容性,其性能指标应逐项检测,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

告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主要用于模具制作。

4.2.2.2基体树脂

4.2.2.3基体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树脂牌号应经技术部门认可,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

允许继续使用。对有防火要求的车体都位应采用阻燃树脂或涂防火涂层,应提交的质量检

验报告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4.2.2.4增强材料

4.2.2.5增强材料一般采用无碱玻璃纤维,若采用增强型浸润剂的中碱玻璃纤维,其玻璃钢的耐水

性能必须达到无碱玻璃纤维性能要求。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见附录C、附录D(提示的

附录)。

4.2.2.6添加剂

4.2.2.7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触变剂、阻燃剂等添加

剂应按规定的限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4.2.2.8芯材

4.2.2.9一般采用以基体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硬质泡沫塑料、木材、胶合板等材料。木材应

充分干燥,湿度不大于18%,使用前应提交的芯材质量报告见附录E(提示的附录)。

5.1内部缺陷的无损检测

玻璃钢内部存在的裂缝、树脂聚集、褶皱、空洞、气泡、夹杂物等缺陷不能通过肉眼检验出来,目前只能延长产品的半成品滞留时间,使产品在正常的气温下存放,观察其是否变形。

5.2理化性能检测

1.力学性能:如弯曲强度;拉伸强度;抗压强度、冲击强度等。

2.物理性能:比重、硬度

5. 试验方法

5.1材料检验

5.2

X射线照相法和超声波探伤法。(暂不采用)

5.3理化性能检测

6. 外观检验

6.1 检验条件

测试环境:温度23°C±5°C, 湿度55%±15%。

检验方法:目视。

检测视角:检验员使工件与外观面成120°~140°角,每个外观面来回看,有多个外观面的产品,每一外观面都要当作单独面来检验。

照明条件:标准光源600~1000LUX。

检验距离与时间:

检验者视力要求:裸视视力或矫正视力1.0以上,不色盲、色弱。

缺陷度量代碼:N: 数目 D: 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2 J:间距mm

检验工具:目视、灯具。

6.2 玻璃钢外观质量检验

6.2.1 缺陷定义

1)异物(杂质):因灰尘、异物等跟产品不是同一种物质所造成印刷图案表面出现点状突起物。

2)气泡:玻璃钢成型过程中包含空气或水汽的圆球。

3)拉伤:因模具问题,脱模时造成产品边缘地方有拉伤,造成边缘凸起。

4)气纹:因成型不当或蜜桔问题造成表面出现波浪状或线状条纹。

5)披锋(毛边):产品在沿着合模线及角落处形成的成型挤料或突出物。

6)缩水:因成型不当或结构问题造成表面之凹陷。

7)变形:产品因为某种原因造成产品弯曲不平。

8)开裂:材料裂开。

9)龟裂:因为外力产生的开裂。

10)分层:玻璃钢层剥皮。

11)针孔:材料上有孔或空洞。

12)分模线:模具结合处产生较明显的一条线,常由后期处理不认真引起。

6.2.2 检验标准

6.3 切割开孔打磨检验标准

6.4 各个部件试配检验标准

7.检验规则

7.1本标准采用出厂检验和型试检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才能作为合格品交付。

7.2检验项目

7.2.1出厂检验项目

7.2.2型试检验项目为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7.3组批

检验以同一类型、同一厂家、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生产的为一批。

7.4型试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试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每[检验周期]进行一次;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

e)出厂检验结构与上次型试检验有较大差异;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型试检验的要求;

8.标志、标签、运输、贮存

8.1标志、使用说明

8.1.1产品上应有清晰、耐久的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制造厂厂址

d)出厂编号

e)执行标准号等

8.2包装

产品出厂时无包装,用户需要可与本公司协商。

8.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冲击和潮湿,避免受重压和机械损伤。

8.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物质的仓库内。

附 录 A (提示的附录) 胶衣树脂质量检验报告

附录B

基体树脂质量检验报告

车形: 车号:

负责人: 复核:

试验员:

附录C 玻璃纤维布质量检测报告

车形:

车号:

负责人:复核:试验员:

附录D

玻璃纤维毡质量检测报告

车形:车号:

负责人:

复核:

试验员:

附录E

车用芯材

质量报告

车型:

车号:

负责人:复核:试验员:

钣金件检验规范(修订版)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5.1.1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5.1.2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0。 5.1.3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5.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5.1.5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5.1.6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未注平面度公差要求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有特殊表面要求和镜面除外)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5.2.4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一致。 5.2.5钢板在弯、折、卷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锤击痕迹应予以修复,不得有明显锤窝现象。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未注尺寸公差要求】 5.3.2焊接 5.3.2.1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均不允许超过图纸长度、高度要求的10%。 5.3.2.2 焊缝平滑,表面处理后不得出现堆起凸包、不均匀现象。 5.3.2.3工件焊接完毕后,不得存在焊渣、焊点、毛刺等,焊缝应光滑、平整。应保证工件的“边齐、面平”,包括工件上开口边缘的垂直平行度。 5.3.2.4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除干净。

玻璃钢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玻璃钢产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使QC检验人员准确地、更快地掌握玻璃钢产品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玻璃钢车间所有玻璃钢制成品的质量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依本标准进行检验与测试; 3.2 生产部:依本标准进行产品生产; 3.3资材部(仓库):依本标准进行仓存。 4.作业程序 4.1检验场地:玻璃钢生产车间; 4.2检验工具:铅笔、卷尺、 4.3外观检验环境: 5.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CR):开裂、明显变形; 5.2严重缺陷(MAJ):属功能性缺陷,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5.3轻微缺陷(MIN):属外观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5.4缺陷度量代码:N:数目D: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 J:间距mm

5.5.外观面区域划分: ①A级面:客尸使用产品时能一眼就看到的面; ②B级面:客户使用产品不太容易看到的面,例如:车顶、踏板处; ③C级面:产品组装后不可见的面,例如:车身底; 6.检验标准 6.1材料检验: 6.1.1用于制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布等增强材料应为研发部认可的材料; 6.1.2 供应商应向我司提交每一批次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6.1.3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允许继续使用; 6.1.4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等添加剂应按规定的标 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6.1.5预埋件一般采用与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木材、铁板、方管等材料。木材应充分干 燥,湿度不大于18%; 6.2外观检验: 缺陷定义: 1)异物(杂质):因异物或跟产品不是同一种物质所造成的点状突起物。

玻璃钢的国家质量标准

GB/T 1747.0—19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GB/T 1836.9—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1837.1——2001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1837.2—2001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1837.3—2001印制板用 E玻璃纤维布 QB/T1476--1992 玻璃钢钓鱼竿 GB/T 3139-2005玻璃钢导热系数试验方法 GB 13117-91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 GB/T 7190.1-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7190.2-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第2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13095.1-2000 整体浴室 GB/T 13095.2-2000 整体浴室类型和尺寸系列 GB/T 13095.3-2000 整体浴室 防水盘 GB/T 13095.4-2000 整体浴室试验方法 GB/T 14205-19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 GB/T 14354-19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 552-19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 553-199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离心通风机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JC/T 658.1-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JC/T 658.2-199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JC 692-1998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JC/T 695-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 JC/T 696-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管件 JC/T 717-1990(1996) 地面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原ZB Q23 004-1990) JC/T 718-1990(1996)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耐腐蚀卧式容器(原ZB Q23 005-1990) JC/T 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 783-2004 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 JC/T 838-199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JC/T 941-2004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 JC/T 944-2005 彩喷片状模塑料(SMC)瓦 JC/T 988-2006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JC/T 1009-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 JC/T 1010-2006 卫星地球接收站用片状模塑料(SMC)天线反射面 二、基础标准 GB/T 3961-1993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三、方法标准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钣金件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时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1-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1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 GB/T1800.2 -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2部分: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5.1.1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5.1.2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0。 5.1.3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5.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5.1.5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5.1.6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未注平面度公差要求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有特殊表面要求和镜面除外)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玻璃钢管道质量检测标准

玻璃钢管道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提高玻璃钢管道的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产品的质量标准,维护公司的产品形象,进一步提升技质部门的质量管理水平,做到奖罚分明,权责明确,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现制定如下的质量考核标准: (一)内衬层 1.彻底清理模具,确保模具的平滑、光洁。脱模环上不得有树脂胶块, 且脱模环的安装位置必须合理到位。模具上涂抹的石蜡要均匀,不得出现白色积蜡现象。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的质量比严格按照设计比例进行配比。 2.缠绕聚酯薄膜时,钟型头缠窄薄膜,且其搭接为50%,管体缠宽的 薄膜,搭接为10%,缠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时要求张力大小适中,搭接均匀,搭接为其宽度的10%,严禁出现起皱、漏搭、高搭、及松弛现象。 3.在薄膜、表面毡、针织毡、网格布的表面淋涂树脂时,要求树脂均 匀分布,不得有未淋到的现象,同时还要求淋涂的树脂要完全浸透,不得出现干斑的现象,发现干斑,应及时补充树脂。 4.在分别缠绕完短切毡、网格布后要及时用压辊赶走管体内部的气泡, 避免因过多的气泡产生的应力集中,以及管体的不平整,不光滑现象。确保内衬的缠绕长度,严禁超出规定的长度。允许其尺寸误差不超过40mm。 5.待内衬层完全固化后才能进入下一步的缠绕工序,其固化标准为, 用手指按时 6.以上制作内衬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 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1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做详细记录(具体见表1)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二)结构层 1.对固化好的内衬层进行加砂和玻璃钢缠绕处理,用纯的玻璃钢钢对管道的承口、插口缠绕时,需用刮板将多余的树脂轻轻刮下,同时确保玻璃钢缠绕纱在承插口部位的平滑、光整性,要对承口、插口的宽度、厚度进行准确的控制。严禁因承插口尺寸过大而造成的缠绕纱、树脂的浪费。(具体尺寸见表2)质检员应及时对加砂后的管体周长进行准确的测量,确保其控制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具体尺寸见表3)。(所有型号玻璃钢管加砂后的管径周长偏差不超过3mm) 2.无论是环向缠绕或交叉缠绕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断纱的情况发生,缠绕过程中出现的加纱、断纱情况比较严重(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者),使结构层的整体结构不均匀,外观不美观匀称,严重影响到其结构和外观的平整性和光滑性,直接影响到玻璃钢管道的结构性能的情况。 3.严格控制加砂时的准确位置,超出或达不到加砂的位置都视为不合格,加砂时厚度要均匀、连续。树脂一定要淋透,同时严格控制石英砂中淋涂树脂的质量,加砂时加砂布张力适中,不得出现破损、折皱,严禁在加砂过程中出现断砂或加砂布断裂的情况。整个管子不的出现大砂包,承插口部位严禁加砂。 4.玻璃钢管道外表面缠聚酯薄膜时,不得有漏缠、起皱现象,压头要平整、光滑,尽量避免出现气泡或密集性麻点、网眼、皱纹现象。缠绕薄膜时拉力要适中,禁止出现缠绕过程中薄膜拉断或拉不紧的情况。缠绕过程中薄膜要压紧压实,严格控制管道外表面的气泡,网眼数量,不可出现3个以上0.09m2的气泡或密集麻点。禁止出现严重影响管道外观的气泡。 5.缠绕完成后的玻璃钢管道进行固化处理,确保固化达到足够的固化度以利脱模,固化的具体时间要求为:环境温度大于3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1小时。当环境温度小于10℃时,采用红外线烤板加热,固化时间不低于2小时。其余固化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待固化完全后,进行脱模处理,避免在脱模过程中出现碰伤、划伤、挤压、淋胶等情况,严禁出现管体严重损伤的情况,(具体见表4)管体损伤要及时修复,未修复或不能修复的管道属于不合格管道。 以上制作结构层的过程中,针对每根管道的制作,如有违反上述操作规程,每违反一项扣除0.2分。依次累加,每根管子的质量达标要求由质检员在整个生

钣金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GB/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作业内容 4.1原材料检验标准 4.1.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1.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1.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1.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1.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2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4.2.1外观:钣金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4.2.2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下表一执行 表一:尺寸公差要求 4.2.3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垂直度<0.02),压铆后压铆区无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日 期: 通用检验规范 三阶文件 文件类型 LD-QM-WI-05 版本/次:B/0页 次: 1 OF 5文件编号:2016.6.8 苏州利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玻璃纤维执行标准

一、基础标准 GB/T 4202-2007 玻璃纤维产品代号 GB/T 18374-2008 增强材料术语及定义 JC 521-1993 玻璃球能耗等级定额 JC 570-1994 玻璃纤维纱能耗等级定额 二、产品标准 GB/T 17470-2007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 GB/T 18369-2008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18370-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18371-2008 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18372-2008 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18373-200 印制板用E玻璃纤维布 GB/T 21825-2008 玻璃纤维土工格栅 JC/T 170-2002 无碱玻璃纤维布 JC/T 171.1-2005 涂覆玻璃纤维布第1部分:硅橡胶涂覆玻璃纤维布 JC/T 171.2-2008 涂覆玻璃纤维布第2部分:聚四氟乙烯乳液涂覆玻璃纤维布 JC/T 173-2005 玻璃纤维防虫网布 JC/T 174-2005 无碱玻璃纤维带 JC/T 175-2007 玻璃纤维套管坯管 JC/T 556-2005 磨碎玻璃纤维 JC 561.1-2006 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1部分:树脂砂轮用玻璃纤维网布 JC 561.2-2006 增强用玻璃纤维网布第2部分:聚合物基外墙外保温用玻璃纤维网布JC/T 572-2002 耐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573-2007 玻璃纤维缝纫线 JC/T 589-2008 增强橡胶用玻璃纤维绳 JC/T 590-2005 过滤用玻璃纤维针刺毡 JC/T768-2002 玻璃纤维过滤布 JC/T 784-2005 玻璃纤维工业用硬质绕丝筒 JC/T 841-2007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 JC/T 896-2002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 JC 935-2004 玻璃纤维工业用玻璃球 JC/T 953-2005 缠绕用高强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996-2006 玻璃纤维壁布 三、方法标准 GB/T 1549-2008 纤维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T 6006.1-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1部分:苯乙烯溶解度的测定 GB/T 6006.2-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2部分:拉伸断裂强力的测定 GB/T 6006.3-2001 玻璃纤维毡试验方法第.3部分:厚度的测定

玻璃钢的国家质量标准

GB/T —1998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 —2001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 ——2001连续玻璃纤维纱 GB/T —2001玻璃纤维导风筒基布 GB/T —2001印制板用E玻璃纤维布 QB/T1476--1992 玻璃钢钓鱼竿 玻璃钢导热系数试验方法GB/T 3139-2005 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13117-91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 GB/T 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T 整体浴室 GB/T 整体浴室类型和尺寸系列 GB/T 整体浴室防水盘 GB/T 整体浴室试验方法 GB/T 14205-199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养殖船 GB/T 14206-2005 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波纹板 GB/T 14354-19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 552-1994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 JC/T 553-199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离心通风机 JC/T 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JC/T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JC 692-1998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壳体 JC/T 695-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 JC/T 696-1998 离心浇铸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夹砂管管件 JC/T 717-1990(1996)地面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原ZB Q23 004-1990) JC/T 718-1990(1996)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耐腐蚀卧式容器(原ZB Q23 005-1990)JC/T 779-20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浴缸 JC/T 783-2004 玻璃纤维增强改性酚醛塑料球阀 JC/T 838-1998 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压力管 JC/T 941-2004 门、窗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挤中空型材 JC/T 944-2005 彩喷片状模塑料(SMC)瓦 JC/T 988-2006 电缆用玻璃钢保护管 JC/T 1009-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 JC/T 1010-2006 卫星地球接收站用片状模塑料(SMC)天线反射面 二、基础标准 GB/T 3961-1993 纤维增强塑料术语 三、方法标准 GB/T 1446-2005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 1447-2005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8-2005 纤维增强塑料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钣金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检验规范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Q/XW Q/XW JXXXXX-2012 钣金件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实施 发布 Q/XW JXXXXX-2012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钣金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钣金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入库的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效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1998 标准公差数值 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T 13915-92 冲压件角度公差 JB/T 8930-1999 冲压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892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术语定义 关键钣金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钣金件将这一类钣金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钣金件。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钣金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钣金件分类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Q/XW JXXXXX-2012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根据钣金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钣金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钣金件质量缺陷类型

钣金件来料检验标准001

广东伊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钣金件来料检验标准 《品质部》 文件编号:YF-WI-QC-001 版本/修改号:A/0 编制:王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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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包括来料检验以及装配结构体的检验,检验时,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研发工程部出具的图纸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 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1998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我司有权对厂家生产用原材料进厂抽检)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1外观:钣金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5.2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下表一执行。

玻璃钢制品外观尺寸检验标准

1 玻璃钢制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玻璃钢制品。 2、引用文件 Q/HN 21-2011 检验抽样判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玻璃钢制品:制品是指以玻璃钢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成品。 4、要求 4.1 玻璃钢制品外观方面 4.1.1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 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 左右和约成120~140o 进行检验。 颜色: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4.1.2 玻璃钢制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损坏变形:玻璃钢制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颗粒、杂质: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凹坑、气泡: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气泡、气孔,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划痕: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 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分层:无 裂纹:无 4.2 玻璃钢制品尺寸方面 4.2.1 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工具 检查水平 AQL 1 长度(a) -1mm ~0 钢卷尺 Ⅰ 6.5 2 宽度(b) -1mm ~0 钢卷尺 Ⅰ 6.5 4 厚度(t ) ±0.3mm 千分尺 Ⅰ 6.5 4.2.2 检验方法 检验区域 颗粒杂质 (≤Φ1㎜) 凹坑 (≤Φ1㎜) 划痕 (≤Φ0.2×40㎜) 气泡、气孔 (≤Φ1 ㎜) 缺陷总 数 备 注 A 面 [正面、 顶面] 2 2 2 2 3 所有缺陷不能集中在一处。 任意两缺陷间距≥100㎜。 B 面 [侧面] 4 4 2 3 6 所有缺陷不能集中在一处。 任意两缺陷间距≥60㎜。 C 面 (底面) 表面平整,不能有影响安装的鼓包

钣金件检验规范汇总

Q/XW Q/XW JXXXXX-2012 钣金件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实施 发布

Q/XW JXXXXX-2012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钣金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钣金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入库的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效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1800.3—1998 标准公差数值 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6583.1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T 13915-92 冲压件角度公差 JB/T 8930-1999 冲压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892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术语定义 4.1 关键钣金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钣金件 将这一类钣金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钣金件。 4.2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钣金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4.3 钣金件分类 4.3.1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玻璃钢制品制作规范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有限公司玻璃钢制品制作规范 镇江生产基地 2009 年4 月

目录 一: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3) 1.1、主要内容。 (3) 1.2、适用范围 (3) 二: 引用标准 (3) 三: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管(道)及管件制作规范 (4) 3.1、定义及分类 (4) 3.2、管道缠绕制作规范 (5) 3.3、管道对接制作规范 (7) 3.4、法兰制作规范 (8) 3.5、弯头的制作规范 (9) 3.6、异径管制作规范 (10) 四: 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板材及其制品制作规范 (12) 4.1、定义及分类。 (12) 4.2、刮板制作规范 (13) 4.3、板材胶接制作规范 (14) 五:原材料及玻璃钢制品性能要求 (15) 5.1、原材料要求 (15) 5.2、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材的产品性能要求 (15) 5.3、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板材产品的性能要求 (17) 六:试验与检验 (19) 6.1、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材及管件的试验与检验 (19) 6.2、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板材及其制品的试验与检验 (20) 七: 标志及包装运输 (22) 7.1、标志 (22) 7.2、包装 (22) 7.3、运输 (22) 7.4、贮存 (23) 八:附件 (23) 8.1、附件1:玻璃钢制品检验报告 (23) 8.2、附件2:玻璃钢制作日报表 (23) 8.3、附件3:施工任务单 (23)

一: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板材及其制品在烟气脱硫工程中的分类,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及其制品在烟气脱硫工程的分类、原材料的技术要求、管道及其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板材及管道对接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脱硫工程塔内件及塔外配管手糊等制品。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以手糊工艺制成的承受外压及耐磨的制品和以缠绕工艺制成的承受压力及耐磨的压力管(道)及其制品。 二: 引用标准 GB1447 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1449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1451 纤维增强塑料冲击强度试验方法 GB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用液体不饱和树脂 JC278 中碱无捻玻璃纤维纱 JC227 无碱无捻玻璃纤维布 JC176 玻璃纤维制品试验方法 GB3854 纤维增强塑料(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3857 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耐化学药品性能试验方法

玻璃钢缠绕罐标准要点

JC/T587-1995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https://www.360docs.net/doc/53698789.html,发布日期: 2013-01-11 阅读: 901 字体:大中小双击鼠标滚屏 JC/T587-1995 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以下简称贮罐)的分类、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缠绕法制造,在常压下贮存液体的地面立式、卧式圆筒形贮罐。 2引用标准 GB 144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1449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462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 257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 3854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349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轴向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5351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短时水压失效压力试验方法 GB 823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JC/T 277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78中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81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分类 3.1按贮罐安装型式分为立式和卧式两种,其公称直径(内径)和公称容积规格系列见表1。 3.2按贮存的介质类别分为两类,其代号见表2。 3.3产品命名及其含义见图1 表 1 贮罐形 式 公称直径系列mm容积系列m3 立式600、800、1000、1200、1400、1600、 1800、2000、2200、2400、2600、2800、 3000、3200、3400、3600、3800、4000 1、2、3、4、6、7、8、9、10、12、 16、20、25、30、40、50、60、70、 80、90、100、120、140、160 卧式600、700、800、900、1000、1200、 1400、1600、1800、2000、2200、2400、 2600、2800、3000、3200、3400、3600、 1、2、3、4、6、7、8、9、10、12、 16、20、25、30、40、50、60、70、 80、90、100、120

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与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步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图纸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标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 13级执行 GB/T1800.3 -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 1999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 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GB/T1184–1996 形位公差未注公差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4.原材料及辅料检验标准 4.1 金属材料 4.1.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3 管件方通、圆通 4.3.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3.2外观:表面无绣迹、无变形、撞伤、刮痕,整批来料拉丝、色泽一致性良好。 4.3.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 冲裁(数冲)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打磨处理去除毛刺。 ●冲切过程中产生的接刀痕:必须符合安全(不划伤手)和零件尺寸公差,一般不大于 板厚的10%~20%,数控冲咬出的孔、异形孔、圆角必须修整平滑。

玻璃钢产品标准

J T J-049-200 2 玻璃钢系列产品通用技术标准 Q/320109JT02-200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钢系列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判定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一般玻璃钢产品,有特殊要求另行规定。 2、引用标准 GB144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1463玻璃钢比重试验方法 GB3854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巴氏硬度试验方法 JTG-054-2002检验指导书 JTG-048-2002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 3、技术要求 3.1产品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尺寸要求:按图纸规定执行。 3.3外观: 3.3.1对于外表将进行油漆装饰的糊制品,要求光洁平滑,允许修补,有花纹要求的产品只允许轻微修补,经油漆装饰后,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对于外表面胶衣装饰的糊制品,不允许有明显的修补痕迹。 3.3.2产品内表面应清洁,无毛刺和明显的高低不平、疤痕等缺陷。 3.4主要原材料:

a、191#树脂、短切毡、表面毡等由常州东风树脂公司定点采购 制作。 b、玻纤布(018、02、04mm)由南京金方格玻纤公司定点制作 3.5性能要求: 按图纸的规定执行,包括拉伸、比重、硬度等。顾客方有要求时检验。 4、检验方法 4.1尺寸:用卷尺、游标卡尺、检具等检测。 4.2外观:目测。 4.3原材料:按检查卡片的规定执行。 4.4性能要求:按GB1447、GB1463、GB3854执行。 5、检验、判定规则:按JTG-054-2002的规定执行。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应在内表面适当位置作标识,表明公司名称、合格证、产品名称、件号、生产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6.2包装: 由供需双方商定。 6.3运输 产品运输中应防撞、防压、注意保护产品表面。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及货架上,严禁碰撞、挤压,注意防尘、防潮。 6.5其它要求按《产品(原材料)防护规范》JTG-048-2002执行。

玻璃钢产品检验标准

玻璃钢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玻璃钢产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使QC检验人员准确地、更快地掌握玻璃钢产品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玻璃钢车间所有玻璃钢制成品的质量检验。 3.职责 3.1品质部:依本标准进行检验与测试; 3.2生产部:依本标准进行产品生产; 3.3资材部(仓库):依本标准进行仓存。 4.作业程序 4.1检验场地:玻璃钢生产车间; 4.2检验工具:铅笔、卷尺、 4.3外观检验环境:

5.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CR):开裂、明显变形; 5.2严重缺陷(MAJ): 属功能性缺陷,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5.3轻微缺陷(MIN):属外观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5.4缺陷度量代码:N: 数目 D: 直径mm L:长度mm H:深度mm W:宽度mm S:面积mm2 J:间距mm 5.5.外观面区域划分: ①A级面:客户使用产品时能一眼就看到的面; ②B级面:客户使用产品不太容易看到的面,例如:车顶、踏板处; ③C级面:产品组装后不可见的面,例如:车身底; C级面 B级面 A级面

6.检验标准 6.1材料检验: 6.1.1用于制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布等增强材料应为研发部认可的材料; 6.1.2供应商应向我司提交每一批次的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6.1.3树脂应为通用型不饱和聚酯树脂,超过贮存期的树脂不允许继续使用; 6.1.4加入树脂中的各种固化剂(包括引发剂和促进剂)、颜料、填料等添加剂应按规 定的标准,不能明显影响树脂及玻璃钢固化后的各项性能; 6.1.5预埋件一般采用与树脂胶接良好的闭孔结构的木材、铁板、方管等材料。木材应 充分干燥,湿度不大于18%; 6.2外观检验: 缺陷定义: 1)异物(杂质):因异物或跟产品不是同一种物质所造成的点状突起物。 2)气泡:玻璃钢成型过程中包含空气或水汽的圆球。 3)拉伤:因模具问题,脱模时造成产品边缘地方有拉伤,造成边缘凸起。 4)气纹:因成型不当造成表面出现波浪状或线状条纹。 5)披锋(毛边):产品在沿着合模线及角落处形成的成型挤料或突出物。 6)缩水:因成型不当或结构问题造成表面之凹陷。 7)变形:产品因为某种原因造成产品弯曲不平。 8)开裂:材料裂开。 9)龟裂:因为外力产生的开裂。 10)分层:玻璃钢层剥皮。 11)针孔:材料上有孔或空洞。 12)分模线:模具结合处产生较明显的一条线,常由后期处理不认真引起。

玻璃钢检验规范(DOC)

玻 璃 钢 验 收 标 准 编制: 校对: 审核:

1.目的 为了能准确地、更快地掌握产品的检验标准,规范大丰和玻璃钢制品外观及性能的通用检验规范,利于生产中的检验,保证产品品质。 2.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以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和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要构造材料,以手糊成型玻璃钢家具的材料检验、模具检验,半成品,成品检验。 3.定义 3.1 AQL: 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可接受质量水平 3.2 缺陷等级 3.2.1 CRI(致命缺陷):AQL=0,开裂,明显变形。 3.2.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结构或者机构外观不符合检验标准规定。 3.2.3 MIN(次要缺陷):AQL=1.0,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非严重缺点或者主要缺点,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外观面区域划分 3.3.1 A区: 正面, 3.3.2 B区: 反面 3.3.3 C区:组装后不可见面 4. 技术要求 4.1抽样计划 4.1.1根据MIL-STD-105E=Ⅱ AQL的取值CRI=0 MAJ=0.65 MIN=1.0 抽样计划表从不同的包装箱(包) 内随机抽样,其中性能测试按附表抽样数或按检验规范、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1.2抽样开箱率要求:每批物料10箱(包)内按80%开箱抽样;超过10箱按60%开箱抽样,但不 小于8箱(包)。 4.2材料检验 4.2.1材料检验 4.2.1.1用于建造玻璃钢的树脂及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应为技术部门认可的材料。 4.2.1.2玻璃钢车间应向技术部门提交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材料性能试验报告。 4.2.2胶衣树脂 4.2.2.1胶衣树脂应与玻璃钢基体树脂具有相容性,其性能指标应逐项检测,应提交的质量检验报 告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主要用于模具制作。 4.2.2.2基体树脂

玻璃钢制品外观尺寸检验标准

玻璃钢制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玻璃钢制品。 2、引用文件 Q/HN 21-2011 检验抽样判定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玻璃钢制品:玻璃钢制品是指以玻璃钢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成品。 4、要求 4.1 玻璃钢制品外观方面 4.1.1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4.1.1.1 颜色: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4.1.1.2 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污物。 4.1.2 玻璃钢制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4.1.2.1 损坏变形:玻璃钢制品表面不允许有碰伤、变形,表面应平整无边角翘起、折弯现象。 4.1.2.2 擦伤:不允许因摩擦造成的成片擦伤。

4.1.2.3 颗粒、杂质: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小颗粒、杂质,凸块、凸出的痕迹或流塑痕迹,允许分散和少量颗粒存在。 4.1.2.4 凹坑、气泡: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凹坑、气泡、气孔,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5 划痕:产品表面不能有超过0.2×10mm的划伤,且划伤不能过深;产品表面不能有成片的划痕,允许分散和少量存在。 4.1.2.6 分层:无 4.1.2.7 裂纹:无

4.2 玻璃钢制品尺寸方面 4.2.1 尺寸允许偏差 4.2.2 检验方法 4.2.2.1 检验项目a、b:分别在产品的长度或宽度方向上部、中部、下部各取一个检测点,取其平均值。 4.2.2.2 检验项目t:在玻璃钢制品四边中心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继续阅读

玻璃钢化粪池的选用标准-22页word资料

玻璃纤维知识 玻璃钢化粪池的选用表给出了不同建筑、不同用水量标准、不同清掏周期粪便污水与生活废水合流及粪便污水单独排入化粪池等情况下,计算得出的化粪池设计总人数,设计人员可以直接查表选用。如果表内各项参数与具体工程设计参数不符时,由单项工程设计人员另行计算确定。 玻璃钢化粪池有十三种规格可选用。容积分别为2m³~100m³。玻璃钢化粪池分I型和II型。初始环刚度大于等于5000N/m²小于1000N/m²为I型;初始环刚度大于等于N/m²为II型。I型用在覆土深度不大于4m的绿化种植带、非机动车行道下;II型用在车行道、停车场或覆土深度大于4m等地面下。设在车行道下时应结构受力验算,以保证安全。化粪池的设置地点,距离地下水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距离埋地式生活应用水池不得小于10m;距离建筑物外墙净距不宜小于5m。并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化粪池进、出水口应设置进水管、出水管相接,距离宜为1m~3m,管材宜采用塑料排水管,接口方式、排水坡度由专业设计人员确定。 化粪池均应设置通气管,管径为DN100,由池壁接出覆土面,并设置管罩。也可由设计人员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引至室内,与室内通气管相连;或设置于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环保的草坪上,并设置管罩。通气管也可以引至高空(距设计地面以上2.5m)排放。通气管的设置应符合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化粪池最小覆土0.7m,最大覆土不宜超过6.0m。超过最大覆土时应由单项工程设计采取加强措施。在寒冷地区,化粪池必须设置在冰冻线一下。 井盖:化粪池设置在绿化带中或草坪下时,可采用轻

型井盖;当设置在轻型荷载的平硬路面或人行道下时,采用加锁轻型双层井盖;设在过汽车的地面下时,应采用加锁重型双层井盖。采用其他类型井盖时,单项设计人员在满足国家规范的有关规定下确定。本图集无地下水情况是指地下水位在化粪池底最低处及以下;有地下水位在池底以上,最高达设计地面以下0.5。 绝缘单梯的主要技术要求: (一)绝缘单梯外观、装配 1、绝缘梯外观:绝缘梯各部件外形不得有尖锐棱角,应倒圆弧。 2、绝缘梯装配:应符合YB3205之规定 (二)绝缘单梯一般要求 1、绝缘梯原材料应预选检验 2、绝缘梯使用的铝合金材料制件应做表面阳极氧化处理,轴类钢制件表面应有防护镀层;绝缘层压类材料制件加工表面应用绝缘漆进行处理。 3、绝缘梯金属部件表面粗糙度应≤6.3 绝缘梯各部件加工表面应规则、平整。绝缘部件表面应光滑、无气泡、皱纹或开裂,无明显的擦伤和过热痕迹,颜色应为本色(从浅黄绿到棕色) (三)绝缘单梯技术参数 产品别名:绝缘合梯,玻璃钢合梯,玻璃钢人字梯 产品材料: 绝缘玻璃钢 耐压等级: 220KV 产品规格:1.5米绝缘人字梯 同类产品规格: 2.0米绝缘人字梯、2.5米绝缘人字梯、3.0米绝缘人字梯、3.5米绝缘人字梯、4.0米绝缘人字梯、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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