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

沪工审〔2012〕2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全总工审会〔2003〕2号《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2年市总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决定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及所属2个基层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如下:

一、审计对象

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名单、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年限

2011年1—12月,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上年。

三、审计内容

(一)工会经费收入情况:

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情况:

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三)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情况。

(四)按比例上缴市总经费情况。

(五)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六)工会三产、技协、退管会及有关工会设立的各项基金。

(七)政府财政、全总和市总拨付的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上轮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四、审计程序

(一)经市总经审会同意,组成4个市总审计小组,负责全市工会下审一级工作。市总经审会将从7月份开始安排审计,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将事先开展审计调研,制订审计方案,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随机抽查2个所属基层工会。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3、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4、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5、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化考核所需资料;

6、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市总审计组事先应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然后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市总各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五)市总经审会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由市总经审会出具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市总经审会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市总经审会。市总经审会将定期督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总经审办

联系。

附件:2012年市总经审会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安排表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完整版)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 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3、经审委开展审查监督工作的依据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等关于举办第五 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工总经[2013]7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日期】2013.03.22 【实施日期】2013.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团市委、上海市科协关于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的通知 (沪工总经〔2013〕77号)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协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总方针,深入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创新,上海市推进职工科技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在2013年5月份全国科技活动周和上海科技节期间,举办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本市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本市职工技协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举办第五届职工科技节,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激发职工创新活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上海工人阶级在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坚持岗位创新,共创幸福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17日~24日(共8天) 四、主办单位 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科协 五、活动内容 坚持企业是创新主体、职工是创新灵魂、岗位是创新源泉,集聚职工创新资源,形成推进合力,着力从市、区县局(产业)和基层单位三个层面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推动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一)市级层面主要活动 1、举办上海市职工创新创效推进会暨第五届上海职工科技节开幕式 交流职工创新创效特色工作经验;表彰第九届上海市十大工人发明家、第四届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和第三届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新人奖、优秀团队、示范基地;举行“2013上海职工科技创新成果网上展”开通仪式;部署职工科技创新工作。 主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教委、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市级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关于开展庆祝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30周年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沪工总宣[2011]23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1.14 【实施日期】2011.1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解放日报关于开展庆祝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30周年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宣〔2011〕238号) 各单位: 2012年,由上海市总工会、解放日报、团市委、市新闻出版局等共同发起的上海市振

兴中华读书活动将迎来30周年。为积极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精神,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切实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和组织的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风尚,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决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间,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庆祝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30周年系列评选表彰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氛围,为推进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上海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繁荣发展作出新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上海市十大读书明星(10名); 2、上海市十佳读书活动优秀团队(10家); 3、上海市十佳读书活动优秀项目(10项)。 二、评选标准 1、上海市十大读书明星(第四届) 本市市民、职工和在本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外籍人士。多年来积极践行“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自觉将读书作为生活方式,带动和感染身边人同享知识、共建和谐;坚持业余自学,努力提高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岗位上具有重大创造发明或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成果,并获得过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者。 2、上海市十佳读书活动优秀团队 积极参与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开展群众性读书活动三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各类团队。能吸引广大市民和职工积极参与读书活动,有一定比例的群众参与率和一定程度的活动知晓率;能结合企业文化和职工学习需求,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能努力创新读书活动载体,扩展读书活动群体,不断壮大读书活动队伍;能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常态化地开展各类群众性读书活动,切实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

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工会经审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 1(在院党委和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 总结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及时向院党委和工会汇报作。 2(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及执行情况、财经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3.加强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有计划的对委员会成员宣传、指导、培训和业务的指导。 4.积极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重大临时性的项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确保工会经费正确使用。 5(及时组织对工会一年一度的工会财务预决算的审查工作。 6(认真做好年度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会换届时的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7(积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布置的临时性的工作。 ---------------------------------------------------------------精品范文 ------------------------------------------------------------- 精品范文,尽在豆丁网,放心下载,价格实惠 根据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推进教师业务素质提升到基础上,本学期以培养校级骨干教师、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不同层次师资人才为目标,立足校本培训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1(强化管理,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为推进教师自我学习,学校鼓励教师网上学习,根据学校要求进行理论学习摘抄和教育博客建设。教师自学理论学习的内容要贴近学校教育和教师教学的实际,继续实行月检查考核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排教师参与各级培训。为提高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认真落实区教培中心组织的各级各类的学科培训,组织教师认真参与。本学期组织安排学科教师参加润州区培训中心组织的第十二至十五期“名师讲堂”语 人次;组织教师参加省“蓝天杯”语文、数学课文、数学、英语培训活动近30 堂教学和省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竞赛观摩5人次;组织参加区语数英及技能学科课堂教学研讨、培训近50人次。 3. 全员培训,提升所有教师业务水平。为加快课堂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步伐促进教师电子备课和多媒体应用能力,会使用现有的现代化教育手段进行课堂教学:(1)教导处9月份组织开展了全校性的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电子白板的使用培训;(2)为适应教学条件变化,11月组织了全体教师的白板书写竞赛;(3)为更新理念,12月组织全体教师参加了“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2012年”课程网络培训学习,在编在校教师均完成12学时课件培训任务,计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24学时。 4(搭建平台,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为加快培养校级骨干教师、区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不同层次骨干教师队伍,学校在全员培训的基础努力搭建平台,促进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3 / 4 ---------------------------------------------------------------精品范文 ------------------------------------------------------------- 好文档上豆丁网,应有尽有。 4 / 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人社就[2010]3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0.02.20 【实施日期】2010.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 行动的通知 (沪人社就(2010)35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来沪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本市开展2010年“春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共迎和谐世博。 二、服务对象 来沪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时间 2010年2月25日至4月30日。3月5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将选定一个区举行全市春风行动启动仪式。各区县同时启动本区县的春风行动。 四、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帮助初次来沪或在本市求职的农民工免费获得“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了解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社会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使来沪农民工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招聘信息。 (三)维权到位。使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五、工作内容 (一)提前摸查企业用工情况,收集岗位信息。各区县要认真做好企业用工需求调查相关工作,收集空岗信息。各区县要通过深入一批重点用工企业,储备一批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岗位信息。 (二)组织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开展农民工专项就业援助。各区县要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尤其是发挥已经或即将开设的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的优势,为农民工提供优质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就业服务送进火车站(汽车站)、工地、农民工数量较多的社区和职业中介园区,并提供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送指导等“四送”服务。要力争把送岗位活动向街镇延伸,在街镇开设农民工招聘专场。

上海优秀工会工作者

3、上海市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名单(96名) 序号姓名单位 1 马黎雯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社区总工会副主席 2 陈菊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总工会主席 3 蔡敏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总工会主席 4 申美云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工会副主席 5 马妙娣上海市徐汇区虹梅社区总工会副主席 6 王莉莉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工会主席 7 赵永康上海市长宁区总工会副主席 8 恽秀华上海市长宁区仙霞新村社区(街道)总工会副主席 9 金秋影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总工会副主席 10 董苏勇上海市普陀区长寿社区(街道)总工会主席 11 毛震宇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工会副主席 12 汪叶根上海市闸北区大宁社区(街道)总工会主席 13 何贵明上海市闸北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工会主席 14 何国强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15 丁巧生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16 江一明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17 黄萍上海市杨浦区四平地区总工会副主席

18 应庆茹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 19 郑步敏上海市总工会黄浦区卢工体育场场长兼党支部书记 20 伍为芬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21 冯贻茂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 22 刘坚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经审会副主任、宣教经济部部长 23 张耀忠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总工会主席 24 杨平上海市闵行区机关工会主任 25 陈斌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社区(街道)总工会主席 26 丁胜利飞利浦灯具(上海)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27 潘伟民美卓造纸机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 28 乐民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总工会主席 29 沈勇军上海市金山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30 高宏林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会主席 31 马连涛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工会主席 32 徐鹤峰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总工会副主席 33 张全康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总工会副主席 34 翁国林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总工会主席 35 何文跃上海南方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36 周易平上海市崇明县绿华镇人大副主席、镇总工会主席 37 林斌上海市崇明县水务局工会主任 38 俞国雄上海市崇明县向化镇总工会副调研员、总工会副主席 39 谢同伦上海市机电工会副主席

上海总工会机构职能

上海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主要职能 上海市总工会是上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受中共上海市委和全国总工会领导。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和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等。 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是上海市总工会的综合收支计划。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0,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项目支出10,46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科目7,088万元,主要用于市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市劳模低收入生活困难补助金、市劳模节目慰问金、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上海市退管会工作经费及尊老服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2. “教育”科目3,381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学经费。 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元

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3年上海市总工会“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上海市总工会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为15万元,主要是上海市总工会2013年使用市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

工会专项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目录 1、工会委员会 2、经费审查委员会 3、女职工委员会 4、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章程 5、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辽宁佳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组织机构 主席:吴妹 委员:赵丽丽巴珊 工会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推动企业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会 干部的整体素质。 3、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作好职工政治思想、专业技术培 训教育,促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革技改活动的开展。 4、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基层开展工会劳动保护、 群众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5、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模范集体材料的撰写、评选、申报 表彰工作。 6、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职工的工作,开展“巾 帼建功”创建活动。 7 开展送温暖工程,做好扶贫帮困和一线职工的慰问工作。 8、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上解经费任 务和对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 9、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活跃职工的文化体育活动。

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任:郭丽莉 委员:韩丽杰崔智凯 工作职责: 一、审查企业工会组织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同铺张浪费、私分钱物等现象作斗争。 三、深入调查研究,汲取职工群众意见,积极参与和支持财务改革,对工会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人工作调 动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和离任审计工作。 五、参与政府和上级工会组织规定的其他审查审计工作。 辽宁佳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行政)做好职工队伍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行政)做好职工 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工总办[2004]20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4.11.01 【实施日期】2004.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行政)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办〔2004〕20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当前,我国各项事业都蓬勃发展,社会政治环境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地方和企业由于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作出了重要部署。市委市府也于近期先后召开了本市稳定工作会议和区县委、各大口党委书记会议,进一步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上海的稳定工作。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行政)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并突出强调了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能否及时化解、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工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从为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要看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做好职工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行政)解决好职工信访重大问题,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及职工利益表达者与维护者的重要作用。

上海互联网工会介绍

上海互联网工会介绍 上海互联网工会除了我们熟悉的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之外,还有申工社工会APP和申工通工会办公系统两个部分。申工社工会APP面向职工会员,申工通面向机关和工会组织。 一、工会APP开发功能特点介绍 1、工会资讯 工会APP提供最新的工会资讯包括活动公告、人事变动、工会政策等内容,让员工能随时了解工会动态。 2、工会知识 工会知识可以让员工明白工会存在的意义,了解职工加入工会可以享受哪些好处,工会可以为职工保障哪些利益。 3、工会服务 每一个工会都会为职工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维权服务、无偿法律援助、经济救援、指导就业、心理咨询等服务,真正体现了工会是一个为所有员工谋福利的组织。 4、生活服务 工会APP除了提供职工相关服务,同时还整合了日常生活服务资源包括查询气象信息、个人查税、空气质量、个人社保查询、出入境办证、交通卡余额、公积金查询等,打造综合型服务平台。

5、文化活动 工会会定期组织一些员工活动,职工可以通过APP直接在线报名。 二、顾村镇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打开顾村镇总工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界面有“总工会”、“我的工会”、“幸福顾村”等三大栏目。其中,点击“总工会”,可以看到以下小栏目:我要入会、个人信息、互助保障、企业入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微信矩阵、我要投票、关于顾村等。 点击我的工会,可以看到活动报名、就业招聘、文艺天地、普惠福利等栏目。 点击幸福顾村,可以看到以下栏目:“活动通知”、“宝山区职工活动中心顾村镇分中心”、“公惠职工服务社”、“界面社区工会”、“组织架构”、“留言信箱”、“职工之家”等。 关注顾村镇总工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还可以看到新闻集锦和顾村新闻,看到工会服务卡。 职工会员还可以在网上抢火车票、抢西瓜等 三、网上工作平台---申工通 申工通工作平台以上海市总工会为核心,通过政务网,对上联通全总,横向联合上海市党政机构和市总工会直接管理单位。向下沟通区、镇(街道)总工会。通过镇(街道)总工会,利用互联网连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和基层

上海浦东新区总工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中央的精神和市委、区委的决策和部署,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代表大会、上海市工会代表大会和新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加强对涉及职工利益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的诉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上海市工会条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参与重大劳动争议的调处;负责职工维权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

经审委委员岗位职责

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全公司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 进行审查和监督,及时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节约支出。 二、协助我司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企业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企业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审查企业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企业工会经费支出,监督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在“双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我司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如果对本单位领导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执行本单位领导人决定的同时,向上级工会反映。 九?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我司计财处的工作指导。 工会出纳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根据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支,填制银行收、付票据,负责银行票据结算等业务。

三、严格支票、空白收据和有关印章的管理。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 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转帐、结帐等业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按规定库存现金定额提取库存现金,用于支付零星开支。 五、及时向银行索取对帐单进行核对,保证帐款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其它设施,做好登记和消户工作。 七、负责工会会费的收缴、上解及回拨工作 八、积极搞好工会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会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 清楚。 四、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六、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七、积极搞好工会的各项工作,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1〕13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直管单位、市总机关各部室: 现将《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上海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规律,努力提高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机构设置 1、成立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其职责由办公室、新闻办、宣教部等部门承担,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的市总工会副主席和新闻发言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和涉及工会、职工的舆论热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监测研判并及时处理涉及工会和职工的舆情信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和引导机制。 2、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办公室(简称新闻办)是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承担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职能,归口市总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提出新形势下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制订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总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新闻宣传;组织召开市总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通知 沪工总民〔2012〕8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为规范本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据《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基层企事业单位实际,在原《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和《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规范。 (二)性质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 (三)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分为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两种形式。职工代表大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参加,职工大会由全体职工参加。职工大会依照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相关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等执行。

2、企事业单位根据单位规模大小、管理方式等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但因工作地点分散、实行特殊工时制等难以召开职工大会的,可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四)党组织的职责 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企事业单位的职责 1、与工会协商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纳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2、向职工代表大会作相关工作报告; 3、与工会协商制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审议通过事项的方案或草案; 4、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 5、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提供人力、物力等保证,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职工代表大会的经费。 (六)工会的职责 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相关规定承担日常工作。 (七)多级职代会 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集团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集体协商、民主评议、民主选举等事项行使相应职权。 企事业单位下属的分公司(厂)、分院(校)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与其管理权限相对应的职工民主管理权利。 上级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对下属单位具有指导规范作用,下属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履行相应的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程序。

工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责

工会委员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在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总支搞好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参与各级单位各种劳模先进推荐工作。 3、组织召开职代会工作,执行职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参与单位的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掌握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单位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5、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委员职责 工会副主席职责 1、在主席领导下,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女职工工作、宣传教育、职工来信来访、职工代表大会、政务公开工作、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劳动法律、法规、兼工会财务委员管理财务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 2、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小家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工会的各项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职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 4、及时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大队的建设献计献策,总结推广好人好事的先进经验。 2、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 4、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征文等活动,协助各中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文体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围绕大队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艺、体育等项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促进大队和谐建设。 2、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搞好文体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

上海市工会条例(2010修正)

上海市工会条例(2010修正)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0.09.17 【实施日期】2010.09.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上海市工会条例 (1995年2月8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9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2年9月24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工会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设置在外省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处理与本单位工会的关系以及与上级工会关系时,也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的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支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具有下列职责: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管理,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三)动员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职工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企业工会委员及主要职责

企业工会委员会 一、工会委员会组成及人员推荐 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青工委员: 经审委员: 生活委员: 女工委员: 文体委员: 二、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主要职责: 1.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项目发展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在项目平稳运行和深入发展方面的主体作用。 2. 根据工会制度组织职工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3. 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向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民主法

律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和职业素质。 4. 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组织的指示,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工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提高工会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加强民主管理,落实企业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7.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员工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 8. 组织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 9. 结合企业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二)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的建设,组织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的换改选工作。 2、负责协助工会主席起草、修订工会制度、章程等指导性文件。 3、做好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经费审查报告等)。 4、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5、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的评选、表彰。 6、负责疗养费发放工作。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

上海市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开展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的通知 沪工审〔2012〕21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经审会: 根据全总工审会〔2003〕2号《关于印发〈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2年市总经审会将继续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决定对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及所属2个基层工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如下: 一、审计对象 40个区县局(产业)工会审计名单、安排见附表。 二、审计年限 2011年1—12月,发现问题可以追溯到上年。 三、审计内容 (一)工会经费收入情况: 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情况: 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三)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情况。 (四)按比例上缴市总经费情况。 (五)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六)工会三产、技协、退管会及有关工会设立的各项基金。 (七)政府财政、全总和市总拨付的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上轮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 四、审计程序 (一)经市总经审会同意,组成4个市总审计小组,负责全市工会下审一级工作。市总经审会将从7月份开始安排审计,在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前,将事先开展审计调研,制订审计方案,并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随机抽查2个所属基层工会。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向审计组提供以下资料: 1、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2、对下级工会拨款、补助批文; 3、投资、借出款和借入款申请书、协议书或合同书; 4、财务部门对机关及事业单位经费收支预算的批复和各项补助的批复; 5、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化考核所需资料; 6、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法及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实施承诺。 (二)市总审计组事先应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然后通过审查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存款、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等方式,取得证明材料。 (三)市总各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五)市总经审会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由市总经审会出具审计报告,并送达被审计单位。 (六)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市总经审会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市总经审会。市总经审会将定期督查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若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市总经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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