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知识点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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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知识点0406

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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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消费税的税目

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共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下设若干子税目。

消费税税目及学习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烟

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注意辨析】卷烟与雪茄烟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计税方式、税率也不相同。

卷烟生产和进口环节均采用从量加从价的复合计税的方式。

卷烟在批发环节还有一道复合税,适用税率为11%加0.005元/支。

雪茄烟和烟丝执行比例税率,没有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二)酒

子目: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法。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

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或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税目。

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啤酒(220元/吨和250元/吨)、黄酒采用定额税率。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按250元/吨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消费品,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A.果木酒

B.药酒

C.调味料酒

D.黄酒

E.复制酒

【答案】ABDE

(三)化妆品

含美容、修饰类化状品、成套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

【注意】不含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

其他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

(五)鞭炮焰火

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

子目: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 润滑油6.航空煤油7.燃料油

【提示】各子目计税时,吨与升之间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范围。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1)生产原料中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用量所占比重不低于70%;(2)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和生物柴油(BDl00)》标准。

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税范围。

(七)摩托车

含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

(八)小汽车

子目: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

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

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只涉及符合长度、材质、用途等项标准的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含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4%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征收4%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使用专用发票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的处理:

1. 限量限额发售

限量: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限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其他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新核定。

2. 增购预征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在纳税辅导期内,2月份领购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完,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15万元。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不能满足经营需要,其再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A.0.45万元

B.0.6万元

C.1.5万元

D.2.55万元

【答案】A

【解析】应预缴增值税=15×3%=0.45(万元)。

辅导期纳税人按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税法二

撤销权

1. 管理人的撤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放弃债权的;

(2)无偿转让财产的;

(3)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4)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2. 债权人的撤销权

(1)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未依法请求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放弃债权行为”的,债权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行为并将因此追回的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相对人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超出债权人的债权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

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

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情形(即出现破产原因)的除外。

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1. 自行申报

2. 邮寄申报(需经税务机关批准方可采用)

3. 电文方式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要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 代理申报(如:委托注册税务师代为办理)

(三)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掌握)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 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双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双简)等申报纳税方式。

3.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

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经核准延期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提示】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纳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是()。

A.当期未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B.当期开始享受免税待遇的纳税人

C.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D.不能按期缴税且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行政诉讼原告

原告的范围

(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

(2)其他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①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②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④与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提示】原告是被诉行政行为的直接承受人和实际影响人,既可以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也可以是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某一行政机关在受其他行政机关管辖时,其法律地位是行政相对人,因而它也可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

2. 原告资格的转移

(1)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代为起诉

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4. 具体情形下原告资格的确定

(1)合伙企业

①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②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2)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各方

如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

当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非国有企业

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5)股份制企业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起诉时,企业其他机构(如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也可以行使企业的起诉权。

【例题?单选题】股份制上市企业旭日公司认为某商务局作出的决定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A.股东、独立董事

B.股东大会

C.董事会

D.股东代表大会

【答案】A

财务与会计

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长期应付款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账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中,需通过“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有()。

A.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

B.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无形资产的应付款项

C.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D.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E.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材料采购款

【答案】BC

【解析】选项A,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选项D,应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选项E,应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一)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应付融资租赁款

1. 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2. 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在建工程等(满足资本化条件时)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 偿还长期应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 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 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 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例题?单选题】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对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应采用()。

A.最低投资报酬率

B.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C.合同规定利率

D.租赁内含利率

【答案】D

【解析】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选项D正确。

税务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YW-HT-005342 税务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Tax agency contract

税务代理合同(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以下是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范本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编号:第号 甲方: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兀,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 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 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 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速记知识点总结

●企业所得税 25%:居民;有场所且所得有关联得非居民 ●10%:其她非居民 ●20%:小微(≤100万得部分减按25%,100—300万,减按50%) ●15%:高新技术、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 ●职工福利费:14%扣除;工会经费:2%扣除;职工教育费:8%扣除 ●补充养老、医疗:不超工资总额5%可扣除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得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营业收入5‰ ●广宣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可扣除,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与饮料制造(不 含酒类制造)30%可扣除 ●公益捐赠:年度利润总额12%可扣除,三年内结转。 ●手续费佣金扣除:财险:余额得15%内; ●人险:余额得10%内; ●电信:总额得5%内; ●其她:总额得5%内。 ●保险赔偿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偿按10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偿按8%提 取。 ●亏损弥补:高新技术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固定资产折旧: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等生产设备10年;器具工具家具5 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得运输工具4年;电子设备3年;林木10年;畜类3年。 ●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 ●专项申报:损失超过500万;非正常损失;正常损失。 ●房地产开发经营所得:开发产品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 ●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得计税毛利率:政策房3%,非政策房15%(人民政府所在地)、 10%、5% ●委托境外机构销售:不超过销售收入得10%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预提费用:出包未取得全额发票得,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得10%。 ●“三免三减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包括电网新建项 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免征;>500万,减半征收 ●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个人收入减按50% ●经济特区与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1、2年免征,3—5年按 25%法定税率减半征收。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得,75%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得按175%税前摊销。 ●安置残疾人所支付得工资:100%加计扣除 ●创投企业:投资额得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得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得应纳税所得 额。 ●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扣除. ●综合利用资源,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得,该专用设备得投资额得10%可从 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西部得鼓励性产业:减按15%得税率征收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适用税率=成本支出/(1—应税所得率)*应 税所得率 ●非居民得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利润率=成本总额/(1—利润率)*利润率 =经费支出/(1-利润率-相关税率)*利润率(利润率不低于15%) ●限售股:不能确认原值得,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得15%确定。 ●源泉扣缴:代扣7日内缴入国库。 ●登记备案:30天:签订; 15日:完工&不一致;10天:变更 ●超过5000万元,实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企业间接转让财产被认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得:股权75%;资产总额90%;收入90%●关联交易包括:两形两融一个劳务

税务咨询协议书

税务咨询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四川省〃 邮政编码: 乙方:江苏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登攀 住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18号 邮政编码:21000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就甲方:“”项目建设工程,现行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一事,聘请乙方帮助甲方正确处理上述税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就上述税务事宜,要求乙方给出税务解决方案,且该方案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与甲方自行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之处理方法相比较低。 1.2 要求乙方的解决方案是合法的,且对甲方是可行的。 1.3 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信息保守秘密,并对甲方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保密。 1.4 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提供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合同、协议、证明等其他乙方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信息;鉴于本协议约定事项的特殊性,甲方应指定固定联络人员且应当充分信任乙方,并向乙方及时、充分地提供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全面、及时地处理此项税务事宜。 1.5 保证提供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合同、协议、证明等其他各种资料和信息真实、合法、完整,并对此承担责任。 1.6 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1.7 应正确使用乙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1.8 对乙方提供的解决方案负有保密责任。 1.9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10 乙方依据本协议提供的税务解决方案,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被税务机关查处的,乙方认为需要向有关单位陈述、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甲方须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并依法积极配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要求甲方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各种资料和信息。 2.2 对甲方的相关经营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 2.3 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和其他相关的各种资料等,实施必要的调查(包括案头审查、实地考察、访谈等),进行合理与合法的分析,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程序合法为原则,提供合法的解决方案。 2.4 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2.5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者。 2.6 乙方应合法、勤勉、诚信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 第三条生效 3.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服务费金额与支付方式 4.1 本协议约定:乙方以提供的税务解决方案比甲方自行按工程营业收入1%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之差按比例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即乙方依据税务解决方案实施的结果以下列标准向甲方收取

深圳市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

深圳市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税务师事务所提高执业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加快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税务总局及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税管理中心)批准成立的总机构住所在深圳市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税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跨市)(以下简称事务所)AAA级认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评定工作机构 第四条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税协)成立AAA 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负责深圳市AAA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常务理事、注税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代表和秘书处工作人员等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定工作组。

第三章参评资格 第五条事务所申报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成立时间。事务所成立满三年并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二)遵纪守法。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无隐匿、转移业务收入、虚报亏损情况,无偷税行为;按时足额提取职业风险金。 (三)执业规范。近两年年检合格且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务所暂不参加申报当年的AAA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 (四)执业人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含分支机构)不得少于10名。 (五)收入规模。上年度经营收入(含跨市并经所在地协会证明已缴纳会费的分支机构收入)500万元(含5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经营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六)办公条件。有独立的财务室、档案室和会议室;法定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七)内部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员工培训等制度完善。 (八)专业形象。在行业内享有较高诚信度,在客户群内享有较高的满意度。

2020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2020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示范文 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9238

2020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示范文本 编号:第号 甲方: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复习攻略和技巧 一、《税法(I)》复习技巧: 1、提前备战,合理安排时间《税法(I)》的内容虽然不是很多,但有些内容需要有消费的时间,如果在考前几天将《税法(I)》攻下来,成功的概率很小。因此,是通读新教材把知识学习一遍,合理安排时间的安排,要将有限的时间合理的分布于各章,做到重点章节多安排时间,细致的学习,避免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 2、认真通读教材,并将知识体系化,做到点面结合,重点问题一定要吃透《税法(I)》各章内容具有一定的联系,如果孤立地学学习每一章的知识,掌握的只能是支离破碎的税收原理和税收制度,很难应付综合性越来越强的考试,一定要把知识系统化、形成网络化、立体化知识体系,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其前提是牢固地掌握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对知识进行横向比较,找出各税种的差异和共同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3、深化记忆,多做习题由于大多数考生都是在职人员,没有太多时间学习、消化、理解教材中的内容。因此,在阅读教材基础上,多做习题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检查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并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 4、潜心研究各年试题,将会受益菲浅可以说,各年试题都具有代表性,既能反映《税法(I)》的重点,也能体现各个税种的难点。通过研究各年试题,可以从中找出《税法(I)》考试的规律,发现学习《税法(I)》的捷径。 二、税法二的复习策略: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因此复习时,应注意对税收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从教材的内容和结构而言,税法(II)是税法(I)的续篇,主要介绍了我国目前实施的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税种。从教材篇幅看,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个税税种应是考试和复习的重点。由于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流转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额或营业额,因此,税法(II)的复习方法与税法(I)有所不同。考生复习时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1、掌握每个税种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不仅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指明了复习和掌握主要内容的基本思路。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从公式可以得出,要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首先要求出应纳税所得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又是由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要素决定的。 2、掌握各税种的特点,可以把繁杂的内容简化,使复习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有11项,每项都有不同规定和计算方法。如果按顺序一项一项去把握困难较大,若按照一定方法把握其特点就容易多了。在11个征税项目中,以征税期限为标准,把握哪几项所得按年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月征税,哪几项所得按次征税;以费用扣除为标准,把握哪些项目按定额扣除,哪些项目在什么情况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项目按会计核算进行扣除,哪些项目不扣除费用。然后再把握其基本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的复习就容易了。 3、复习时要认真理解教材的基本内容,再辅之于练习。正常情况下,阅读、理解教材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70%-80%,做练习的时间应占总复习时间的20%-30%。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做配套练习来验证自己对教材理解的正确程度以及对法规的具体运用能力。不能把大部分复习时间用在做练习题上,以做练习来碰考题,这是不可取的。教材每年都新增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增内容都是当年重点考试内容。 4、要加强综合能力训练。某条规定在教材中是独立的。但在运用时既综合又交叉。综合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多个税种在一个题目中同时涉及,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涉及到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的计算;二是一个纳税人同时涉及诸多业务内容,如某纳税人有自营业务、联营业务、对外投资等,计算其应纳税额时要考虑到各方面规定。 三、财务会计应考策略:考生在准备注册税分师《财务与会计》科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 编号:巨鉴字第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地址: 联系人:电话: 税务登记号:联系人: 兹有市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深圳市巨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帐报告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三)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即预付代理费用之50%计____元,余款元在出具审核报告。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帐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四)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律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热仍不停止者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五)甲方应按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二)乙方委派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税务审核程序,并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四)因乙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造成被审核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的,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总结(增值税要点)

注册税务师知识点总结(增值税要点) 一、境内 1、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2、销项税=销售额*率 3、视销征税无销额,(1)当月类平均;(2)最近类货平均,(3)组税价=成本*(1+成利率) 4、征增税及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消税 组税价=成本*(1+成润率)/(1-消率) 4、含税额换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率(一般) 不含税销额=含税销额/1+征率(小规模) 5、购农销农品,或向小纳人购农品: 准扣的进税=买价*扣率(13%) 6、一般纳人外购货物付的运费 准扣的进税=运费*扣除率 随运付的装卸、保费不扣 7、小纳人纳额=销项额*征率(6%或4%) 不扣进额

8、小纳人不含税销额=含额/(1+征率) 9、自来水公司销水(6%) 不含税销额=发票额*(1+征率) 二、进口货 1、组税价=关税完价+关税+消税 2、纳额=组税价*税率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 1、“免、抵、退”计算方法(指生产企自营委外贸代出口自产) (1)纳额=内销销税-(进税-免抵退税不免、抵税) (2)免抵退税=FOB*外汇RMB牌价*退率-免抵退税抵减额 FOB:出口货物离岸价。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原料价*退税率 免税购原料=国内购免原料+进料加工免税进料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税价=到岸价+关、消税 (3)应退税和免抵税 A、如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期末留抵税 免抵税=免抵退税-应退税 B、期末留抵税>免抵退税,则: 应退税=免抵退税

免抵税=0 期末留抵税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定。 (4)免抵退税不得免和抵税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税=FOB*外汇RMB牌价*(出口征率-出口退率)-免抵退税不免抵税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免和抵扣税抵减额=免税进原料价*(出口征率-出口货物退率) 2、先征后退 (1)外贸及外贸制度工贸企购货出口,出口增税免;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算退税还外贸,征、退税差计企业成本 应退税额=外贸购不含增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购小纳人出货口增税退税规定: A、从小纳人购并持普通发票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销售出口货入免,退还出口货进税退税=[发票列(含税)销额]/(1+征率)*6%或5% B、从小纳人购代开的增税发票的出口货: 退税=增税发票金额*6%或5%。 C、外企托生企加工出口货的退税规定: 原辅料退税=国内原辅料增税发票进项*原辅料退税 率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条件和程序

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条件和程序 、设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It;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1999]192 号); 2、《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 号(2005 年12 月30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 所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7]47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师事务所设立 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5 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有关问题的 批复》(国税函[2009]137 号)。 二、设立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3 名以上发起人,发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执业注册税务师;2)具有3 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 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3)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 龄在65 周岁以下;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10 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 名以上执业 注册税务师; 3、注册资本30 万元以上,出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是执业注册税务师;2)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 单位从事获取工资 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事务所不得冠以行 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 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名或地名;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6、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设立合伙 1、有2 名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的合伙人。合伙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是执业注册税务师;3) 具有3 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4)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5)年 龄在65 周岁以下;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协议范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协议范 本)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协议范本)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书 编号:巨鉴字第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地址: 联系人:电话: 税务登记号:联系人: 兹有市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深圳*巨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提供_________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帐报告 (二)具体内容及要求: (三)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即预付代理费用之50%计____元,余款元在出具审核报告。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帐册、凭证、报表以及其他在审核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凭证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责任。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作为审核程序的一部分,在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提供一份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税务师事务所业务绩效计算方法

业务实施环节业绩计算办法 一、业务实施环节的业绩计算实行系数比例分配制。 二、在计算业绩时,项目实施工作内容的比重、业务工作量的比例由 项目负责人根据整个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结合每个工作内容的复杂和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三、业务实施环节的业绩计算实行月度结算制。 1.办公室主任应于每月度终了后三日内,统计上个月的项目收入情 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回款情况),确定项目当月提成收入,并下发给各项目负责人。确定原则如下: (1)每月度终了时,某一项目未全部完成的,不计算分配项目提成收入; (2)每月度终了时,某一项目已全部完成的,根据其回款情况计算分配项目提成收入。 2.各项目负责人应于每月度终了后五日内,统计上个月的项目业绩 情况,确定当月业绩分配金额,并与其他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核对。 3.其他参与项目的人员应在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签字。如对项目收 入比重、工作量比例的分配等存在争议时,应先与其项目负责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最终确定。 4.各项目负责人应于每月度终了后七日内,将上个月项目业绩情况 上报至办公室主任处进行确认。 5.办公室主任应于每月度终了后十日内,将项目业绩情况汇总上报 至总经理处办理审批手续。

四、业务实施环节的业绩按照如下步骤计算: (一)根据每月终了时各个项目实施的完成情况、回款情况,统计 项目收入情况,计算项目当月提成收入。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是指业务实施的对象,如XX公司。 2、“项目总提成收入”=项目总收入x公司规定的业务实施提成比例。 3、“项目实施情况”: (1)“完成情况”根据每月终了时该项目的实际进度在相应格内打“√”。 (2)“回款情况”根据每月终了时该项目的实际收款情况填写、计算。 4、“项目当月提成收入”=项目总提成收入x回款比例。 例:A项目总收费10万元,业务实施环节的提成比例为15%。该项目在当月全部完成并已全部回款,则项目当月提成收入计算如下: (二)当某一项目包含几个不同的实施工作内容时,根据《项目提成收 入比重分配表》对单个工作内容进行提成收入的分配。具体如下:

税务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税务咨询服务合同

税务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重庆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企业税务管理和运作,合理合法降低企业税务成本和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事宜,现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共同进步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及收费 为建立长期性合作伙伴关系,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以常年税务顾问的形式,为甲方提供深度的公司所属的全方位税务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及收费约定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审核经济合同 1、重大交易合同审核□ 2、常规交易合同范本审核□ (二)纳税自查 1、分税种自查 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其他□ 2、按纳税期间自查 季度□半年□全年□ 3、独立交易事项涉税自查□ (三)传递税收法规政策□ 收集、整理、更新、解读税法的立法精神、出台背景、执行时间、新旧衔接、财税差异、相关税法、案例分析 (四)集中税务咨询 1、每年为甲方提供一次财会及相关业务人员的财税知识内训□

2、每年为甲方提供2-3人次涉税专题培训□ (五)税收统计分析 1、企业纳税评估指标分析□ 2、税负分析——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本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与本企业上年同期分析比较□ (六)指导纳税申报 1、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2、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 3、其他税种----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七)指导税务审批□ 提供税收政策依据,指导客户完成税务审批事项 (八)指导税务报备□ 提供税收政策依据,指导客户完成税收优惠备案事项 二、服务时间 本协议约定事项有效期自至止。 三、服务收费 服务费:人民币元/年(大写:_ /年),每半年支付50%,第一次支付时间:,第二次支付时间:。 乙方团队如因甲方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公司完整财务资料,并保证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3、本合同相关内容和收费金额,甲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咨询顾问、工作人员等; 4、甲方接受乙方报告时,应向乙方出具签收回执,该签收回执的签收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解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解读: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2017.8.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求《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予以发布,自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式样) 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表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4.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8月4日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 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税务机关按照本规程规定,遵循公开、便捷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予以行政登记,颁发《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登记证书》,见附件1)。《登记证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负责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采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百分之五十; (二)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三)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四)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参考文本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参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编号:第号 甲方:_____ 乙方:_____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人:______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 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中华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各位学友在网校论坛分享的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考试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它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 1.设立税务登记(即开业登记) (1)税务登记范围(重要) ①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但需履行纳税义务。 (2)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重要)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成立时,先工商后税务)

②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③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银行账户账号。(便于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资金状况) 2.变更税务登记 (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改变产权关系的;⑥增减注册资金的。 【提示】变更登记补充内容: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②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意:时限同设立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掌握) (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 ①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意:开业时,先工商后税务;注销时,先税务后工商。 ②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016年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分析解析

2016年中国税务师事务所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900955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582800699.html,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6年中国税务师事务所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 报告编号:1900955←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702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mail:kf@https://www.360docs.net/doc/582800699.html, 网上阅读:https://www.360docs.net/doc/582800699.html,/R_JinRongTouZi/55/ShuiWuShiShiWuSuoFaZhanQuShiYu CeFenXi.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产业现状 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6年中国税务师事务所行业现状研究分析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认为,税务师事务所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发展壮大起来的新兴行业,是具有涉税服务和护税协税双重职能的税务中介组织,是加强税收征管、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维护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促进我国税收事业发展的支柱力量。涉及服务企业比较众多,影响面比非常广,成为企业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管理成本不可或缺的专业力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深化税制的改革,税务专业化服务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必将迎来本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市场容量 随着税收制度的逐步完善,税收规模和纳税人数量的不断扩大、国外大型跨国公司和我国企业的发展、公民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国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的需求必将逐步增长。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缓慢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首先,须正视税务师事务所的规模问题。《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2015年底,要实现行业规模较快发展,力争行业收入总额翻一番,注册税务师资格人数、执业人数和行业从业人数分别达到12万人、5万人和12万人,税务所数量达到6000家。 然而,目前我国税务师事务所规模普遍较小、业务范围较窄。年度经营收入超过1亿元的税务师事务所基本都是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不少前20名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

战略合作协议 -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附件一: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推进双方建立稳定、健康、长期的业务协作战略合作关系,搭建市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甲乙双方本着同发展、齐创造、共分享的合作理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信用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业务执行合作 1.经双方评估,同等条件下,双方拥有与彼此签署各类业务服务合同的优先权。 此处的同等条件,指同等成本投入、同等质量控制要求、同等效率要求、同等收费条件下。 2.经双方评估,根据彼此业务种类及风险控制要求,在己方执业过程中向客户推荐合作方优质业务。 3.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根据彼此请求,经被请求方评估,互相利用资源优势克服执行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问题。 (二)业务研发合作 1.经双方评估,根据彼此业务发展需要,合作研发新业务并开展市场推广工作。 2.以双方研发与市场拓展投入比例为基础,双方友好协商新产品的合作执行模式及利润分成模式。 (三)稳定的交流机制 1.由双方协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沟通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各主题类型的交流。 2.交流机制覆盖合作双方各个层级,包括但不限于高管层、普通管理人员层、技术人员层、市场人员层等。 3.交流机制的落实采用多种复合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沟通热线、部门沟通热线、固定联系人等。

(四)合作方在符合中鸿商务科研产业园入驻要求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入驻权。 (五)双方义务 1.在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双方负有维护彼此商誉和执业信誉的义务; 2.在合作过程中,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双方负有尊重彼此发展模式及风险控制体系的义务; 3.对于“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及事项,双方负有机会通报义务。 此处机会通报义务是指,双方根据约定的合作范围以及对彼此的了解,在己方启动属于约定合作范围的项目或计划时,负有向合作方通报的义务。在未明确约定的前提下,此义务只限于通告对方并使其知晓限度内。 三、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基于本次活动所获知的各方信息(包括本协议的存在和内容、双方商讨的详细情况),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利用上述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否则,责任方应对受害方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2.本协议书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在本次合作开展前,已通过其他途径合法获知的信息; (2)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3)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4)经信息拥有方书面同意而揭露的信息; (5)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必须揭露的信息; (6)其他可以通过合理途径获取的信息。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再续签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 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或者补充均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对本协议做出的修改、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双方签字盖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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