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播合作协议 (传媒公司 与 主播)

游戏主播合作协议甲方(传媒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地址(现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主播)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游戏主播合作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作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有效期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本合同另有约定予以延期的,以约定的期限为准。

双方约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合作前期。该期限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条合作费用及收益分成

1、合作基本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月,合作前期按基本费用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乙方一切广告/通告/淘宝店/直播的收益均与甲方四六分成(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分配。

第三条双方关系

1、甲乙一直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自签订本协议起,甲方将筹备特定的运营策划团队对乙方实施培训策划和商业包装,其内容包括乙方及乙方游戏主播团队整体的日常训练安排、参赛规划、活动安排、公众形象、媒体形象、言行举止、食宿、游戏ID、CI设计、宣传网站、商业赞助、商业活动、广告、影视、宣传与媒体出席等,以上各项所引的相关费用和收益均由甲方提供和承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日常安排及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将自己的录像或视频上传至除甲方以外的发给别的网站,甲方所有的官方网站对乙方的录像有独家使用权。

2、甲方根据乙方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在游戏主播的表现及成绩不定期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金额和报销乙方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的一些休闲安排的活动经费。

3、从签约日期起,甲方即全权负责乙方在除正规游戏结合所指外的商业性游戏比赛和其他商业宣传及广告活动的谈判和安排。甲方因商业利益所安排的任何商业

比赛、聚会、非游戏活动,乙方不得拒绝,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经甲方公司活动安排部门的书面同意。

(二)乙方:

1、乙方对外报名参赛时须向公司提供提出申请报批,统一由管理人员负责代理主播报名事宜和安排行程,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报名参加任何赛事。比赛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公司或主办方承担,比赛的奖金归乙方所有,比赛所赢取得奖品、奖杯和有关证书归属公司所有,由公司统一使用、保存和安排其展示时间地点。

2、乙方有义务配合技术部就签约游戏主播有关支出性宣传广告、盈利性商业广告、MTV、MOVIE等商业性宣传及冠名影像的摄制或网页制作及宣传时相关资料的提供及肖像的使用权。以上活动所带来的相关费用支出收益由公司全权支付和享有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有关管理人员书面批准,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发布有关游戏及游戏主播等新闻。乙方接受采访须报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书面审批,以及接受新闻部工作人员对采访时的形象、措辞和言论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有碍或违背甲方及团体总体发展战略或不顾及赞助商利益的媒体事件发生。

4、乙方有义务配合新闻部就签约游戏主播或团队商业性采访、访问、录像等对外措辞和言论的准确性与相关建议给予配合。对于新闻部提出的言论方案,乙方须按照新闻部提出的言论方案履行职责给予相应的合作,以共同提高团队及职业会员在游戏界、媒体和娱乐圈的知名度、商业效益和影响力。以上活动所带来的费用由公司全权支付,收入亦全部归公司所有。

5、在合同期间公司为乙方所提供的工作的设备及履行本合同相关一切资料等,在本如若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需在该等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全部归还。无论何时,乙方均不得将该等工作设备及资料等用于本合同履行以外其他任何目的。

第五条权利归属

1、乙方进行电子竞技主播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包括本合同生效之前乙方进行的任何电子竞技及相关活动)而形成的所有视频录像、音频、照片、图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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