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Non-commercial forest construction

DG/TJ08-xx-2009

(报批稿)

2009 上海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8】470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及上海市林业总站共同主编而成。

本标准的制定是在现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上海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标准对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综合调查;5、规划设计;6、营造;7、验收前养护;8、林地基础设施建设;9、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以及附录。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上海市林业总站(地址:上海市沪太路1053弄7号,邮政编码:200092,E-mail: zhuchunling1970@https://www.360docs.net/doc/5912875792.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林业总站

参编单位:闵行区农业和绿化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张浪潘士华许东新朱春玲盛全根

吴云昌吴昌田王铁飞虞木奎吉玉萍

李琦孙强

主要审查人员:喻方圆、范善华、蔡永立、车生泉、居益民、褚可龙、张秀琴、潘建萍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综合调查 (5)

5 设计 (6)

6 营造 (12)

7 验收前养护 (14)

8 林地基础设施建设 (15)

9 生态公益林建设档案 (16)

附录A 上海市生态公益林基本情况调查表 (17)

附录B 设计图纸要求 (19)

附录C 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树种初植密度 (20)

附录D 生态公益林造林主要乔木树种 (21)

Contents

1 General principles (1)

2 Nomenclature (2)

3 Commonly provision (4)

4 Comprehensive survey (5)

5 Desigh (6)

6 Forestation (12)

7 Maintenance before check (14)

8 The Construction of forested infrastructural facilities (15)

9 The archives of non-commerical forest construction project (16)

附录A The questionnaire of shanghai`s non-commerical forest (17)

附录B The need of plan (19)

附录C The density meter of the primary tree species (18)

附录D The primary tree species of non-commerical forest (21)

1.0.1为规范本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GB/T18337.1等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农田防护林、防污染隔离林和通道防护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

1.0.3生态公益林利用以不影响其发挥森林主导功能为前提,以限制性综合利用和非木质资源利用为主,有利于生态公益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1.0.4生态公益林建设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5本标准鼓励新技术的应用。

2.0.1 生态公益林non-commercial forest

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主导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2.0.2 水源涵养林water conservation forest

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水的小循环和增加河水常年流量,以及保护可饮水源为主要目的,在河流上游两侧营造的防护林。

2.0.3 沿海防护林costal shelter forest

为防止海风长驱直入以及保护城镇及农耕区安全,沿海岸线营造的防护林。

2.0.4 农田防护林farmland shelter forest

以保护农田免受自然灾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牧业的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在农田周围营造的防护林。

2.0.5污染隔离林forest for pollution control

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防污抗污、减尘降噪、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在工业区、化工区周围营造的防护林。

2.0.6通道防护林shelter forest for passageway

以保护河堤、路基,美化环境为目的,沿河流、公路干道、高压走廊等地段营造的防护林。

2.0.7块状混交mixed in patches

又叫团状混交。每一个树种呈规则或不规则的小块片林,彼此交

互配置的混交造林方法。

2.0.8带状混交mixed in strips

不同树种用3行以上组成带,“带”与“带”彼此交替混交的方法。

2.0.9行间混交mixed in rows

一个树种的单行与另一个树种的单行依次种植的方法。

2.0.10株间混交mixed by individual tree

又称为行内混交、隔株混交。即在同一种植行内隔株栽植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

2.0.11主要树种chief tree species

混交造林群落中的主要目的树种。

2.0.12 疏透结构sparse structure

栽有灌木行,由上到下孔隙均匀,不太宽的林带结构。适宜的疏透度约为0.3~0.4。

2.0.13紧密结构tight structure

由2~3个林层组成,从上到下枝叶稠密、较宽的多行林带结构。其疏透度为0~0.1。

3 基本规定

3.0.1生态公益林工程建设应以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前期工作,包括生态公益林林地综合调查和项目设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进行生态公益林建设设计。建设应纳入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

3.0.2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前期工作应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建设内容和特点,对建设区进行广泛、详细、深入的调查,调查资料归入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档案。

3.0.3生态公益林林地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林地主导功能和生态功能。

3.0.4应按生态公益林不同林种主导功能的建设要求,确定生态公益林建设模式和技术指标。

3.0.5造林成活率不得低于95%,造林保存率不得低于90%。

4 综合调查

4.0.1 调查目的

掌握建设区内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情况,森林、林木、林地情况,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现状、问题与要求等,为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提供依据。

4.0.2 调查的主要内容:

1 基本情况调查。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进行重点调查。

2 森林调查。包括对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森林、林木、林地(含规划用于林业建设的土地)的相关因子进行调查。近二年进行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地区,其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引用。二年前进行过二类调查的地区,如资源档案更新规范,经过补充调查,精度符合主要调查因子允许误差规定的也可使用。

森林调查的重点是与林地规划设计、树种选择,以及生态公益林建成验收和质量评价相关的指标,包括:

⑴林地调查主要因子: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壤盐分、土壤pH值、地下水位等。

⑵林木调查主要因子:树种与组成、林龄、群落层次、郁闭度、植被盖度、密度、平均树高、平均胸径等。

4.0.3 森林调查方法

森林调查的方法按照《上海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和有关要求执行。调查结果参照附录A格式记载。

5 设计

5.1 项目设计

5.1.1 设计任务

根据建设要求细化和落实规划目标与建设任务,设计建设模式与技术措施,详细概算建设资金。

5.1.2 设计分类

1 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应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基本技术规定及项目总概算应满足设计审查、控制基本建设投资的需要,作为作业设计的依据。

总体设计方案说明书应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性质、规划设计原则、设计理念、设计内容、功能分区、树种规划、分期建设计划和措施建议。

2 作业设计

1)应在详细勘察的基础上,依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详细设计。

2)一般营造林工程应进行作业设计,基础设施工程应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项目施工或作业的技术要求。

5.1.3 设计主要内容

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设计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确定生态公益林建设阶段性目标或专项目标。

2 生态公益林总体设计,确定主要建设模式。

3 环境保护措施等各项技术措施设计。

4 根据各专业项目设计的技术要求和设计参数,详细概算建设投资。

5 效益分析与综合评价。

6 因建设类型或内容的不同,设计的主要内容应有所侧重。

5.1.4 设计图纸要求

设计图纸要求参见附录B。

5.2种植设计

5.2.1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种配置应以乔木为主,乔木与灌木、落叶树与常绿树合理搭配。建设区内的原有森林和林木资源必须原地保留,各分区有机结合,并符合林种基本功能。

2 林地面积3hm2~10hm2,主要树种应不少于5种;林地面积10 hm2~30 hm2,主要树种应不少于7种;林地面积30 hm2以上,主要树种应不少于10种。

3 根据造林地立地条件、树种生物学特性、树种规格确定适宜造林密度,不同造林树种的适宜造林密度参见附录C。

4 林木与电力线路及电力电缆距离,林木与地下管线距离、林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应符合CJJ75-97有关规定。

5.2.2 不同林种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 水源涵养林

1) 树种选择

主要树种应选择树体高大、冠幅大、根系深、根域广、耐水湿、

抗性强、枯落物易于分解的树种,参见附录D。

2) 造林模式

⑴混交类型:宜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为1:3~1:5,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种植数量的比例宜为1:3~1:6,并宜视造林地具体情况采用块状、带状、行间、株间混交模式。

⑵群落配置:应选择乔木树种作为造林主要树种,上层应种植阳性大乔木,中层宜配植小乔木,下层宜种植耐荫灌木或地被植物。

2 沿海防护林

1) 树种选择

主要树种应选择树体高大、树冠适宜、深根性、抗潮风、耐盐碱、耐水湿的树种,参见附录D。

2) 造林模式

(1) 基干林带方向与结构:应垂直于主风方向设置,采用疏透结构。可与农田林网和村镇绿化相结合、配套,形成沿海防护林体系。

(2) 群落配置:应以乔木为主,乔灌结合,采取带状、块状混交方式。

3 农田防护林

1) 树种选择

主要树种应选择根深、冠窄、干直、抗风、耐水湿的树种,兼顾经济价值高等多种用途,不能与作物有共同病虫害或是其中间寄主,

参见附录D。

2) 造林模式

应实行窄林带小网格,乔灌配置,宜采用疏透结构。

4防污染隔离林

1 树种选择

主要树种应选择树体高大、冠幅大、枝叶密,对粉尘、有害气体抗性强,有较强吸附能力,根据防护目的选择相应树种。参见附录D。

2 造林模式

(1) 混交类型:宜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混交;阴性树种与阳性树种混交,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混交。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植数量的比例宜为1:3~1:5,针叶树种与阔叶树种种植数量的比例宜为1:3~1:6,并视造林地具体情况采用块状、带状、行间混交模式。

(2) 群落配置:应根据滞尘为主或防有害气体为主的目的选择树种。上层应以大乔木为主,中层宜配植枝叶密集的小乔木,下层宜种植灌木及地被植物。应以紧密结构为主。

5 通道防护林

1 树种选择

⑴护路林

主要树种应选择树干通直,枝叶茂密,生长健壮,抗废气能力强,滞尘、防噪声效果好,寿命长,树形美观,有观赏价值和美化作用的树种,参见附录D。

2)护岸林

主要树种应选择根系发达,固持土壤能力强,耐水湿的树种,参见附录D。

2 造林模式

宜采用带状混交或行间混交方式,合理配置乔灌草,形成复层结构。

5.3 林地基础设施设计

5.3.1 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护道路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沿防火林带、水系修建,应设主道和辅道形成林内道路网,林地内道路面积不得大于林地面积的2%。

2 路面结构及弯道半径应满足通行的车辆要求,辅道宽度不宜大于2m,主道宽度不宜大于4m,应按每1000m设计一个车辆交汇点,交汇点宽度宜为2m,长度宜为8m。

5.3.2 地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根据造林地环境特点、林地功能要求,以原有水系、沟渠疏浚为主,适当进行地形改造为辅,严禁进行大面积地形改造或土方调运。

5.3.3 防火林带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结合林地内水系、道路二侧设置,形成完整、封闭的防火隔离网络体系。

2 应选择耐火性强、阻燃性强、难以燃烧的树种,营造多层次复合结构的阔叶混交林,并达到最大郁闭度,以增强防火性能。

3 生物防火林带宽度应根据地形、地貌、气候等林火环境及可燃物特性等综合确定。

5.3.4水体和排灌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林地内应根据实地需要,配套建设沟、渠、泵站(房)等排灌设施,并应与林地内、外水系沟通形成网络,保证林内排灌通畅。

2 林地内水面设置应以保护原有自然水系为主,确因造林工程需要可适当进行调整,新增人工水面面积不宜大于林地总面积的5%。

6 营造

6.0.1 营造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应因地制宜,以乔木为主,乔、灌相结合,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相结合,营造混交林。

2 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合理利用外来树种,适地适树适种源。

6.0.2 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应生长健壮、主干通直,无明显机械损伤,必须使用检疫合格的苗木。

2根系发达、完整,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根系无劈裂。

3苗木的起苗、包装、运输和贮藏等技术,执行GB6000的规定。

4乔木规格宜控制在胸径2cm~5cm,特殊要求规格可适当放宽。

6.0.3 整地要求

1 应视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造林树种等情况确定适宜的整地方式。

2 常用整地方式有全面整地、块状整地、带状整地及穴状整地,整地深度应不小于35 cm。

3 应在造林前一个月内整好地。

6.0.4 造林技术

1 挖穴

种植穴的规格应较根幅或土球直径大20cm以上,深度应不小于50cm。

2 苗木处理

造林前根据树种、苗木特点,对苗木进行修根、修枝、剪叶、摘芽、苗根浸水、蘸泥浆等处理;也可采用促根剂、蒸腾抑制剂和菌根制剂等新技术处理苗木。

3 栽植

1) 栽植深度

栽植深度通常比苗干土痕处深2cm~3cm,盐碱地造林苗木栽植不宜过深,植后苗周不宜堆土。

2) 栽植要求

栽植时苗干应竖直,根系要舒展,裸根苗填土一半后应提苗夯实,再填土夯实,最后覆上虚土,浇透水。

6.0.5 造林季节

1春季造林。应根据树种的物候期适时安排造林,在树木发芽前完成。

2 秋季造林。宜在秋末冬初进行,适宜阔叶树造林。

6.0.6 盐碱地造林技术

1) 盐碱地造林应采取特殊造林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

2) 造林前应修建好排水的主渠道,形成完整排灌系统;

3) 应挖沟起垄,抬高地面形成台地;

4) 对台田宜深翻细耙,细致整地;

5) 种植穴内宜施有机肥或草炭土;

6)宜种植绿肥或耐盐碱植被,改良土壤。

7 验收前养护

7.0.1 灌溉与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植苗木应及时浇足浇透水,保持土壤湿润。同时应做好排水的准备和预防工作,在涝灾时应及时排水。

7.0.2 中耕除草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及时清除大型野草和恶性杂草,适时中耕松土,保持树木根部的土壤疏松,防止板结。

7.0.3 施肥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植苗木第二年可根据苗木生长情况,在冬季采用土壤施肥法施有机肥。

7.0.4 修枝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按照树种特性和主导功能进行合理修枝,保持良好的树形结构。

7.0.5 病虫害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发现病虫害应及时处理,应以生物、物理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使用化学药剂应严格按照有关法令安全执行。

7.0.6 自然灾害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易受日灼伤害的树木,夏季宜采取刷白、主干包扎等防护措施;对浅根、易倒伏的树种应及时加固支撑。

2 对大雨、台风风暴后倒伏、倾斜的苗木应及时扶正、培土加固。

3 秋末对高大乔木进行刷白,刷白高度应一致。

7.0.7 补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除,并择时补植。补植时宜采用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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