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的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和范围

规划年限和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和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的规模、布局和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和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的强制

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和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和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划定的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的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的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和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和公共车位。

针对不同区域的供应策略,预测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公共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的分布状况。在停车供应总量与停车需求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分区、分类调控的要求,确定不同停车分区的供应量。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遵循公交优先、停车调控、节约用地、远近结合的原则,依据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条件、停车设施可达性要求,明确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方案,明确停车设施位置、规模和形式,并划定重大停车设施用地范围。

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的同时,基于交通发展战略和设置要求,综合考虑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在定期的动态评估基础上合理设置路内停车设施,明确路内停车泊位选址、布局和管理要求。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按照用地性质、建筑性质、使用对象、建筑类型等特征,合理确定建筑物分类,体现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的差异,明确建筑物分类的层次和具体类型。

根据城市不同停车分区的停车现状、土地利用、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拥有水平,在停车供应分布预测基础上,制定不同停车分区各种类型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标准,引导车辆拥有与使用在城市空间上的合理分布。

八、近期建设规划

制定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发展思路与策略,明确规划停车设施的位置、规模、形式、出入口数量和位置等要求,提出重大停车设施建设计划与投资规模。

九、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明确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管理、建设政策、管理措施等。

十、成果要求

1、规划文件

2、规划图件

·图幅及图纸比例与城市总体规划图一致。

·图面标明图名、风向玫瑰、规划年限、比例、图例、编制单位、日期等。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主要图件如下:

(1)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图

(2)城市停车分区图

(3)城市停车需求分布图

(4)城市停车供应分布图

(5)城市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图

(6)城市路内停车设施规划图

(7)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综合报告)、基础资料汇编。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1、基础资料

(1)土地利用资料

基年和目标年用地布局、近期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规划成果,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资料。

(2)经济社会资料

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三产结构、产业布局、居民家庭收入、人均收入以及人口与就业等资料。

(3)综合交通资料

城市交通发展政策、客货运量和周转量、方式结构、对外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公交场站的规模、布局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历年拥有量等资料。

(4)其他资料

城市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以及生活习惯等资料。

2、调查内容

(1)停车设施供需总量调查

对规划范围内各类土地利用性质的停车发生率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各类性质土地利用规模与其对应的停车发生率之积得到停车设施需求总量。

对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公共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泊位进行全面统计,得到停车设施供应总量。

停车设施供需总量调查宜分区进行,以反映不同分区同一性质的用地的停车发生率差异。

(2)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调查

对各类建筑物的建设年限及配建指标所参照的停车位配建标准进行调查,对各类建筑物的现状配建指标进行调查。

(3)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调查

对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公共停车设施的规模、布局进行调查。

(4)停车设施运营管理调查

对公共停车设施的收费模式、收费标准、运营主体及盈利状况进行调查。

(5)停车政策与法规调查

对城市停车相关规划政策、管理政策及相关法规进行调查。

(6)停车特性调查

通过调查分析城市停车相关指标,总结城市停车行为与特性,找出停车设施需求、供给、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平均停车时间

平均停车时间是一定时段内所有车辆的停车时间与实际停车量之比的平均值,是反映城市停车设施使用情况的重要指标。平均停车时间长说明停车设施的泊位周转率低,使用效率低,反之则说明停车设施泊位周转率高,使用效率高。

②高峰停放指数

高峰停放指数是指高峰时段累计停放车辆数与停车设施容量之比,它反映的是高峰时段停车设施的拥挤程度,同时也是确定停车设施规模的重要依据。

③泊位周转率

泊位周转率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每个停车泊位平均停放车辆的次数,在停车设施规划中用在一天内的累计停放车辆数与停车设施容量的比来表示,它反映的是停车设施泊位的空间利用效率。停放周转率越高,泊位利用效率也就越高。

④泊位利用率

泊位利用率是指在一定时段内平均每个泊位停车占用时间与总停泊时间的比,反映停车泊位的时间利用效率,表达了停车设施的拥挤程度。

平均泊位利用率越高,泊位的时间利用效率也就越高。

⑤停车步行距离

停车步行距离是指从停车处到出行目的地的实际步行距离,以米计,反映了停车设施的布局对停放车辆的方便程度和停车设施布局的合理程度。

⑥停车需求产生率

停车需求产生率是指单位面积土地使用量与其对应的停车需求数量的换算系数,以高峰时间停车需求产生率为计算指标。

⑦停车敏感性分析

计算各类公共停车设施对停车费用、停车步行距离(时间)的敏感性,为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和制定停车政策提供依据。

3、调查方法

(1)问询调查

现场问询停车设施使用者关于出行起终点、停车步行距离、停车步行时间、停车时长、停车目的、使用者相关社会经济特性以及其对停车布局、停车费用、停车政策等的意向。

现场问询停车设施管理者,关于停车设施收费标准、停车设施使用率、使用高峰时段、运营收入以及停车设施管理者对停车管理法规、政策方面的意向。

(2)记录调查

根据各城市的特征自行设计调查表格,分全天和高峰时段对各类停车设施的停放时间分布、停车时长、停车数量进行调查。

4、问题和症结分析

通过停车特性调查,分析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城市规模、用地布局特点和不同客运方式的停车问题,总结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设施分布以及管理、经营等方面存在的症结。

第二章规划目标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结合城市交通规划发展愿景,确定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目标,包括近期规划目标和远期规划目标。

表1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目标一览表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1、停车设施需求总量预测

(1)基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停车设施需求总量预测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分为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和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其用地总面积宜按城市人口每人1.3-1.5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设施用地为80%-90%,非机动车、公交(含轨道)出行方式较高的城市可适当降低。

(2)基本城市用地规模的停车设施需求总量预测

根据城市各类型用地规模计算停车需求总量。计算不同利用性质的土地规模与该类利用性质的土地的停车生成率之积,得到城市停车设施需求总量。

(3)基于机动车拥有量的停车设施需求总量预测

按照每增加一辆注册汽车,增加1.2-1.5个停车泊位需求的标准,根据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的预测值,计算目标年城市停车设施需求总量。

停车设施需求总量预测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性如表2所示,建议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分别计算,相互验证,综合确定目标年城市的停车设施需求总量。

表2 城市停车需求总量预测方法一览表

2、停车设施需求分类预测

(1)自备车位的需求预测

自备车位主要指居民私家车和单位车辆夜间停放的车位,其需求可采用增长率法、购买力法和回归分析法进行预测,建议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分别计算,相互验证,综合确定自备车位需求。

表3 自备车位需求预测方法一览表

(2)公共车位的需求预测

公共车位的停车需求是指车辆出行产生的停车需求,主要包括就业出行、公务出行、购物出行、接送出行、旅游出行、转换地需求等,公共车位的需求预测可采用经验法、出行吸引法,建议采取两种方法分别计算,相互验证,综合确定公共车位需求。

经验法是根据自备车位和公共车位之间的既定比例确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某城市的自备车位的需求量为P1。则公共停车位的数量应在0.2P1-0.5P1之间。

出行吸引法以车辆出行作为停车需求生成的基础,建立高峰小时停车需求泊位数与区域机动车出行吸引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据此预测公共停车位需求。

3、公共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

(1)基于人口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

通过建立居住人口分布与自备车位停车需求的相关性,就业人口分布和公共停车需求的相关性进行预测。

(2)基于土地利用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

通过停车生成率建立停车需求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将规划区域内各类不同土地利用性质的地块都看作是停车发生源,各小区内的停车需求量等于小区内各种性质土地利用的停车发生量之和。

(3)基于车辆出行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或其他专项规划研究的OD数据估计城市内各小区所吸引的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人数,并将该人数除以小汽车平均实载率,计算得到该小区以小汽车出行量代表的机动车出行吸引量,通过调查计算得到停车泊位需求因子(高峰停车需求量与高峰小时交通

量之比),由区域小汽车出行量与停车泊位需求因子之积得各小区高峰停车需求量。

(4)基于交通量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

通过回归分析方法建立停车需求与交通吸引量的相关公式,依据此公式和目标年各小区的交通吸引量预测值计算得到各小区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

公共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性如表4所示,建议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分别计算,相互验证,综合确定目标年城市的停车设施需求分布情况。

表4 公共停车设施需求分布预测方法一览表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1、停车设施供应的思路

城市停车设施的供应要改变以需求为导向的传统方式,体现“停车调

控”的作用,主要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停车设施应体现区域差别的供应思路。对于不同的城市区域,供应的数量和结构要适应土地利用、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停车设施需求等因素的不同特点;

(2)供应城市停车设施,应从整个城市的角度统筹考虑,停车设施供应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解决或兼顾具体地块的停车问题;

(3)停车设施的供应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在促进土地利用开发的同时,对用地和交通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应通过停车设施供应手段,合理调控交通生成量、组织交通流。

(4)停车设施的供应,要统筹公共交通和小汽车交通的发展,为居民出行提供各种便捷的交通方式,使所有出行者都能够享受机动化带来的成果。

(5)停车设施的供应应倡导非动机化的交通方式,鼓励近距离出行采用步行或非机动车交通。

2、城市停车分区

在城市土地利用及交通设施供给、需求和运行状况的现状分析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确定的交通分区,结合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土地利用、交通政策、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供应情况,划定城市停车分区。

停车分区的划分要准确体现不同区域停车行为和停车特性的差异,应具有鲜明的特征和较强的可操作性,以便于按分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进行管理。停车分区的划分要协调与城市功能片区的关系,以便于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停车分区的划分要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相协调,促进公交优先发展。

城市停车分区应遵从如下基本原则:

①与城市各功能区的用地、经济、人口以及道路网密度、公交线路密度等因素的差异性相协调;

②与城市各交通分区的交通发展策略与调控政策相协调,重点与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相协调;

③体现相邻停车分区停车行为与停车特性的差异;

④界限明确,便于配套规划与管理,在停车政策实施上应具备可操作性。

在以上分区原则指导下,不限定具体的分区方法,但原则上各城市的停车分区可分为限制供应区、平衡供应区、扩大供应区三类。

3、停车分区的调控策略

“限制供应区”,停车设施供应采取“总量控制、适度供给”的政策,分区的停车设施供应调控系数取0.8-0.9。

“平衡供应区”,停车设施供应采取“平衡供应”模式,提供相对充裕的泊位,基本满足停车需求,停车设施供应调控系数0.9-1.1。

“扩大供应区”,停车设施供应采取“扩大供应”模式,全面满足该类地区基本停车位需求的增长,停车设施供应调控系数取1.1-1.3。

4、停车设施供应结构引导

“限制供应区”,重点对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进行改造,对新开发地区按规划要求适当补充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平衡供应区”,贯彻以配建设施为主的供应策略,根据道路交通供需特征等具体情况来灵活调整公共停车设施与路内停车设施的比例。

“扩大供应区”区域,在确保建筑物配建停车为主体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路内停车设施供应比例,引导小汽车适度发展,同时提高道路空间资源利用率。

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作为补充的供应体系是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各区域建设物配建停车泊位、路外公共停泊位、路内停车泊位的建议结构如表5所示。

表5 各区域停车泊位配建结构表

5、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根据各个小区的停车设施需求量、停车供需调控系数,确定各小区的停车设施供给量,对停车分区内各小区的停车设施供应量累加得到各停车分区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公交优先的原则。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现,对公交优势地区从公共停车设施规划上强化公交优先发展的条件。

②停车调控的原则。不单纯以满足停车需求为目标,综合考虑社会经济、道路交通条件、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环境等多目标的要求。

③节约用地的原则。建设形式因地制宜,尽量减少拆迁和投资,节约土地。

④远近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实施的可行性,使停车设施建设既能满足近期要求,又能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刚性停车设施是指规划中能够最终确定停车设施的确切位置、容量、规模和型式的停车设施。刚性停车场规划用地严格予以保障,不得随意更改。刚性停车设施泊位占总供应量的20-25%左右,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该比例应提高到25-30%。

半刚性停车设施的主体停车设施用地尚未确切落实,今后的开发过程中仍可有较小范围的位置变动和规模调整。半刚性停车设施泊位数占停车场总量的25%-30%。半刚性停车设施必须在详细规划中进一步落实具体的规划范围。

弹性停车设施指在某个较大范围的区域内规划一定量的停车泊位供应,其泊位供应的实现形式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这种方法只提出

区域的供应量要求,在具体实施中可分散布置,尽量扩大服务区域,减少单个停车设施服务规模,临近服务对象。弹性停车设施的泊位供应量占停车场总量的45-50%左右。该方法的具体规划方案完全融合于土地开发利用过程,在实施过程中采用多种方法实现,例如开放公共建设配建停车设施、利用城市边角空间设置停车位、结合城市人防工程设置停车设施。

2、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1)选址原则

路内停车泊位选址应遵循如下原则:

①符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交通规划及停车管理政策的要求,与城市风貌、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

②应根据路网状况、交通状况、路外停车规划及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③应与公交走廊能够有效衔接,又要避免路内停车规划路段与公交走廊和自行车走廊相冲突;

④满足交通管理要求,保证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通,对动态交通的影响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布局规划

路内停车设施供应总量根据各类停车分区内的路内停车设施配置比例与各分区停车设施供应总量来确定。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按照如下步骤进行:

①选择需要设置路内停车的道路路段,要根据道路条件与交通量状况状况对路段能否设置路内停车带做出初步的判断;

②确定路内停车的设计目标,控制路段车流的饱和度与延误,使得路内停车带设置的社会总成本最小;

③分析设置条件,包括路段宽度、道路横断面形式、交通量等。如果道路和交通量条件不满足设置路内停车带,是需要对道路进行改造;

如果道路难以改造或即使改造之后难以满足要求,则需要重新选择其它道路;

④研究路内停车带位置的合理性,分析路内停车带与信号交叉口、道路开口及人行横道的关系,以及受地形条件及特殊地带的限制等;

⑤对路内停车泊位的设计方法及其适用性进行研究,考察路内停车带的设置是否满足设计目标,如果不满足,则需重新设计路内停车带。

建立定期的动态评估制度,根据城市建设进度情况对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效果进行定期动态评估,分析其设置位置及规模对道路交通流的影响程度,将分析结果作为是否对其进行调整的依据。

(3)泊位选址

路内停车泊位选择需要考虑交通流量、路口特性、车道数、路宽、单双向交通、公共停车设施及两侧土地使用情况等诸多影响因素。快速路、主干路和以交通性功能为主的次干路一般不设置路内停车,其他次干路可分时段设置路内停车。

表6 路内停车泊位选址条件一览表

(4)设施配套

在选定的路段内根据《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选择停车泊位停放方式和施划停车泊位尺寸,对于收费泊位,需配建相关收费设施及收费政策指示说明。

3、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评价

从经济、服务水平以及对道路交通和土地利用的影响等角度,分别评价停车设施布局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最优规划方案。

(1)规划合理性

①经济评价分为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部分。财务评价是指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条件下,分析计算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偿还能力;国民经济评价是从整体角度出发,计算建设项目对国民经济的效益;

②服务水平评价主要包括停车步行平均距离、车辆停放的安全性等。

(2)实施可行性

从用地条件方面对各类停车设施的落地可行性进行评价。

(3)对动态交通影响评价

包括对区域机(非)动车行驶速度、通行能力的影响以及交通安全的影响的评价。

(4)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停车设施对噪声、废气以及对周围人文景观的影响。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各城市根据本城市的停车供需特点制定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

(1)开展详细的停车调查

停车调查是针对各类建筑进行分类调查,调查应全面、重点突出、对建筑物或用地性质的分类应细致、界定标准应清晰,全面了解建筑物停车供需特征。

(2)确定公共交通发展目标

了解城市的交通发展战略目标,调查目前公共交通的城市客运中的

地位,根据公交发展现状与发展目标的差距以及城市交通矛盾的严重情况,把握调控力度,确定采用何种程度的停车调控措施。

(3)确定一般配建停车位指标

①类型分析法是根据建设物的分类分别选择调查样本,然后进行统计和回归分析,得出各类建筑的停车生成率。

②静态交通发生率法综合考虑土地、人口、就业岗位和交通OD分布等诸多因素交叉影响,根据不同功能用地单位容量所产生的停车吸引量(每日累计停车吸引次数)来计算单位用地开发强度所产生的停车需求量。

(4)确定调控系数,调整具体配建指标

根据建筑物所处区域的交通发展目标要求和停车分区政策,对不同类别建筑物的配建指标分别予以修正。从停车特点考虑,将各类建筑物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交通枢纽、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公园、文体建筑、医卫建筑、教育建筑九大类别。

表7 建筑物停车配建分区调控系数一览表

关于《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方便市民出行,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停车环境,根据我镇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结合现阶段乐从社区居委会对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的方法,制定乐从镇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工作方案。 一、临时占道停车管理方案 1、明确临时占道停车位管理的主体。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统筹实施,协调乐从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共同管理。并委托乐从社区居委会协调各居民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具体事项。 2、临时占道停车位的划定。 由乐从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责,根据乐从社区居委会各居民小组日常管理过程中对临时停车需求的工作要求,协同交警中队、乐从社区居委会等负责人,经现场勘察,结合小区消防、治安工作要求,共同确定临时停车位划定方案,由城建办负责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在市政道路划定占道停车位。 3、临时占道停车费用的收取。 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参照我镇周边城区的收费水平,结合辖区内小区车位租赁收费情况,在广泛听取、征询居民意见后,制定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由镇政府或乐从社区居委会向区物价部门申请临时占道停车收费许可,并向税务部门办理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发票

等手续。乐从社区居委会负责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收取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临时占道停车管理人员日常工资、办公经费、停车位标志标线维护等。通过经济管理达到调节停车服务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4、临时占道停车日常管理细则 (1)长期停放的车辆,车主每月初到乐从社区居委会办理停车卡,停车卡需注明车牌号码、临时停放时间、期限等,每车一卡。根据车主停车需要,可以在停车卡指定停放范围内任一停车位停放,停放时需将停车卡放置在车辆显著的位置。取消原来乐从社区居委会采用的固定停车位的租赁管理方式,可以提高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充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避免占用他人车位的现象出现。(2)临时停放的车辆,由居委会根据划定停车位路段的数量和长度,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加大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率。 (3)交警部门加强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工作,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对夜间停车收费开展工作。重点加强白天停车的规范管理,规范车主文明停车行为,逐步改进随意停放车辆的不良习惯,逐渐规范夜间停车的行为。 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 为规范我辖区范围内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我镇政府城市管理工作要求,由镇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协同我社区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广场、市政道路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进行管理,为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维持正常的停车管理服务运作,

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依据及建设概述

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编制依据及建设概述 1.1项目名称 XXX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建设单位 XXX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1.4报告编制依据 1.4.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 1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2011 年 5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1.4.2相关标准规范与导则 1)《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 年 9 月);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1995);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5)《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6)《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7)《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安部/建设部881003 颁); 8)《XXX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4.3相关规划 1)《XXX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2)《XXX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3)《XXX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专家评审稿); 4)《XXX中心城区黄线规划》(评审稿); 5)XXX中心城区已批准或已编制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6)其他甲方提供资料。 1.4.4国家相关政策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42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建委呈报的《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落实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74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物价局四部门《关于转发〈意见〉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0〕161号),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要求,以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有序、道路资源优化配置、群众出行方便、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发展为目的,把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完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通过较短时间的发展和建设,形成城区机动车停车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与城市整体交通系统相协调、供需和谐的静态交通格局。 近期着力做好规划编制、为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提供依据;加大鼓励政策,推动社会投资建设;整合全市机动车停车资源,为下一步开展特许经营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修编《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以西安第四轮总体规划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为依据,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的要求,组织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要求2010年年底前拿出阶段性成果,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专家技术评审及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批准实施。 (二)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市政府158号专项会议纪要要求,结合我市地铁建设规划,在外围交通换乘枢纽以及城内机动车停车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规划一批公共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预留机动车停车用地。要求2010年年底前完成,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三)加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由市规划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适度提高部分类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的可行性。同时对新建、改扩建项目按规定需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对泊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进行规划专项验收,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配建机动车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项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并于2010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68、2-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 68、3-xx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率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4、1、1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4、1、2 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处理好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关系,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和交通安 全。 4、1、3 停放周转率应以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为基础,合理确定路内停车泊位数量,集约利用道路资源。 4、1、4 路内停车泊位可依所在地区、道路编号,可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城市的交通管理系统等进行有机衔接。 4、1、5 人行道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应满足承载要求。 4、1、6 路内停车泊位的标志和标线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 4、1、7 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 4、1、8 距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以内,不宜设置路内停车泊位。 4、2 设置条件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条件如下:a)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见表1; 4、3 不应设置停车泊位的路段和区域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停车泊位:a)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b)人行横道,人行道(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c)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m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的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和范围 规划年限和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和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

车设施规划的规模、布局和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和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和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的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和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和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划定的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的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的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和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和公共车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颁发文号】哈规联〔2009〕1号【失效日期】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招拍挂且处于静态停车需求较大地段的建设项目在配建自用停车场(库)时,必须同时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第六条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应符合有关城市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选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二)应选址在道路红线以外人口和商业比较集中、交通出行量较大或静态停车需求较高的地段。 第七条下列区域必须设置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停车场(库): (一)市、区级中心商业区; (二)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 (三)各类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 (四)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博物馆; (五)各类医院、旅馆; (六)火车站、机场、码头、地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 (七)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河南省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编制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编制背景 二、规划依据、年限、范围、目标 三、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四、规划主要内容 第二章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及评价 分析停车设施供应与管理现状、停车设施使用特征、现状停车需求总量,对城市停车现状进行评价。 第三章停车分区与策略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结合人口和就业岗位分布、土地利用、交通政策、公共交通和道路交通供应情况,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制定各分区停车需求控制策略。

第四章停车设施需求预测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人口及就业岗位分布、城市车辆发展情况,预测城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规划年停车设施需求量。 第五章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分布 确定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三类停车设施的供应量,并进行总量平衡。确定不同分区的停车供应策略和停车设施供需关系,并预测各分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量。 第六章路外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城市各分区路外停车设施近、远期的供应量,提出城市路外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及停车换乘系统(P &R)规划方案,预测P&R停车设施站点的泊位需求。 第七章路内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确定路内停车的规划目标,制定禁止设置路内停车条件和允许设置路内停车条件,根据城市道路和交通量状况

选择需要设置路内停车的路段,并进行泊位设计和规模确定,最终提出城市路内停车设施布局规划方案。 第八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经验,结合城市发展现状,确定城市建筑物配建指标总体原则,制定各类建筑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建议值并提出实施建议。 第九章非机动车停车规划 一、城市非机动车停车现状分析 对城市的非机动车停车现状进行分析,确定需要进行停车规划的重点区域。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布局规划 根据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总量及分布状况,确定非机动车停车场的布局和规模,提出城市停车设施总体布局规划方案。 第十章停车诱导信息系统规划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 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 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哈规联〔2009〕1号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 定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9年9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1) 一、总则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目标 (1)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2)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2)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2) 七、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2) 八、近期建设规划 (2) 九、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3) 十、成果需要 (3) 第二部分编制技术指引 (4) 第一章现状调查与分析 (4) 第二章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停车需求预测 (6) 第四章停车供应策略 (9) 第五章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11) 第六章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14) 第七章城市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 (16) 第八章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16) 《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第一部分文本大纲 一、总则 1、编制目得 为指导全省各城市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切实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2、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得编制,对于交通枢纽、中心区、街道沿线得停车设施规划可参照执行。 3、规划年限与范围 规划年限与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远期规划一般为20年左右,近期规划为3-5年,规划范围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4、主要任务 在城市问题与症结分析基础上,制定停车设施规划目标,明确停车设施供应策略,预测停车设施需求与供应分布状况,确定近远期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得规模、布局与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并提出规划实施得政策与措施。 5、技术路线 明确规划理念、方法与过程。如果已经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得交通发展目标进行校核,并落实综合交通规划得强制性内容;如果没有编制综合交通规划,要补充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车辆发展预测等内容。 二、规划原则 以城市停车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来调控土地利用与交通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以规划促进形成合理得土地利用模式、以规划落实公共交通优先与慢行交通友好发展,以规划引导停车设施市场化建设与经营等原则。 三、规划目标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确近远期规划目标。近期规划目标宜具体与具有可操作性,远期规划目标宜宏观与具有指导性。 四、停车分区与规划策略 依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划定城市停车分区,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与综合交通规划划定得交通分区相协调。 贯彻“供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得基本理念,明确不同分区得停车设施供需关系、供应结构、管理与经营得规划策略。 五、停车需求与供应分布预测 预测近远期停车设施需求总量与分布,包括城市自备车位与公共车位。 针对不同区域得供应策略,预测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路内公共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得分布状况。在停车供应总量与停车需求总量平衡得基础上,根据分区、分类调控得要求,确定不同停车分区得供应量。 六、公共停车设施布局规划 遵循公交优先、停车调控、节约用地、远近结合得原则,依据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条件、停车设施可达性要求,明确不同规划年限路外公共停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1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ICS 03.220.20 R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850—2009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Code for setting of on-street parking spaces 2009-10-26发布 2010-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小翔、毕衍蒙、莫新静。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的选址和设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路内汽车停车泊位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停车泊位 parking spaces 为停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空间。 3.2 路内停车泊位parking spaces on-street 利用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停车泊位。 3.3 停放周转率 parking turnover rate 单位时间每个停车泊位的停车次数。 3.4 V/C比值 v/c ratio 路段交通量与通行能力之比。其中,V为交通量,C为通行能力。 3.5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率 rate of parking spaces on-street 路内停车泊位与城市停车泊位总数之比。 4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4.1 一般要求

六安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六安市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不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项目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特定对象或特定范围的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场,以及建筑区域内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城市道路上依法设置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六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公共客运停车场、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及其配套停车场(设施)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需求调节、高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推进停车产业化,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城区范围内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成立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统筹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具体事宜。 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辖区内车辆停放秩序的日常管理工作,引导、督查辖区单位开展停车秩序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专用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城区停车场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停车场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监督管理,负责人行道与公园广场临时停车泊位施划与监督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参与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停车场的用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与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停车场规划。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大纲(参考) 1.城市停车现状分析 1.1城市交通现状分析 从道路设施分布、公共交通设施分布、机动车发展状况等方面对城市交通现状进行总结。 1.2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分析 通过交警、城管等部门提供的资料,对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 2.城市停车主要问题 2.1城市停车设施和使用特征调查 通过现场调研、问卷调查、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途径,研究停车设施的使用情况和使用者的特征。 2.2 城市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评估 对调查数据进行梳理,通过车均泊位数、路内/路外泊位数比例等指标,对停车设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3城市停车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上位规划解读 3.1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等指标和城市空间结构等规划理念。 3.2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解读 重点解读城市出行量预测、出行方式划分比例等指标。

4.城市停车发展战略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提出的要求,以及现状调查发现的现实停车问题。结合其他城市经验,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指定城市停车发展目标。 4.1国内外其他城市停车发展案例 4.2城市停车发展方向和目标 4.3城市停车管理原则和策略 5.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综合考虑人口、土地、交通等多种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确定分区差别化的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供给和管理策略。 5.1城市停车分区划分的原则与方案 5.2差别化的分区停车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引 5.3分区停车设施供给规划和供给策略 5.4分区停车收费和管理策略 6.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结合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停车分区发展策略,按照各类建筑物停车需求特征、区位特征的差异,确定不同分区、各种类型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 6.1现有建筑物停车位标准的问题分析 根据分区停车发展策略和城市交通发展要求,结合国内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分析 XXX 摘要:近年来由于经济持续发展,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城市的交通状况日益严重,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停车难的问题最为突出。本文分析了我国大城市当前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路外停车场规划和路内停车场规划过程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基本原则,并介绍了停车规划的方法,最后提出了对当前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路外停车场规划;路内停车场规划 城市停车场布局规划是以科学、准确的停车需求预测数据和停车决策行为研究为基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详细规划,以满足停车设施服务的指标为目的,以有限的区域资源条件为约束,以决策部门的偏好为指导,对整个城市和各个小区进行各类停车设施位置的确定和规模的设计。停车设施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接体现一座城市规划思想成熟与否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大城市中均存在停车空间规划滞后、投资不足、用地控制不力等问题,相关的停车法规和停车管理措施不健全也使得乱停乱放、占道现象更加严重,形成了静态与动态交通流互相干扰的恶性循环。因此,合理解决城市公共停车问题对促进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改善居民的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我国大城市停车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规划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 近年来,我国城市机动车以年均15%的增幅增长,私人轿车大量涌现,但由于城市土地资源稀缺、早期规划滞后等原因,目前停车位数量明显偏少,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与城市停车场建设滞后的矛盾突出。按照国际惯例,城市汽车停车位总数应为汽车总数的1.3倍,其中社区、写字楼、机关的基本停车位和车辆的理想比例为1:1,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库应保持在汽车总量的30%。截止2011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89.2万辆,而停车位仅有217.2万个;上海市综合交通2011年度报告显示,2010年底全市注册机动车248.7万辆,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上海中心城区小区夜间停放的车辆总数是74.3万辆,但小区配备的停车位只能够满足60%左右的车辆的停车需求。由于缺乏对停车场建设的战略规划,目前各大城市停车需求大大超过了停车位的供给,导致了大量的占道停车和违章停车现象。 1.2停车场布局不合理,供应结构落后 根据国家相关研究分析,我国城市各类停车设施的结构比重应为:配建停车位应占城市各类停车位总数的77%~83%,公共停车位应占17%~23%,路内停车位应占3%~5%,然而很多城市的现状并非如此。由于早期的城市建设没有考虑到停车的问题,缺乏统一规划和合理布置,除了新建成的住宅小区外几乎都存在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市内公共停车空间少,配建停车空间不足,造成路内停车比例偏离合理的百分比,机动车大量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了城市交通畅通和安全。 1.3停车管理落后 收费标准制定和车位配置不合理,致使专业停车场的使用率不高;城市大部分停车场采用人工管理的方式,效率低下;缺乏宏观管理技术设施,目前只有北京市建立了以网络为基

智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分析

智慧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项目需求分析 1.1X XX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及城市交通现状 1.1.1XXX中心城区区位分析 1.1.2城市社会经济 图现 状交通分析 1.1. 2.1机动车拥有量 XXX中心城区机动车拥有量持续增加,城市机动化的进程大大加快,至 2016 年机动车拥有量达到 8.65 万辆,其中小汽车保有量为 4.56 万辆,2013-2016 年间,年均增长率为 18.92%。 1.1. 2.2公共交通 目前XXX城区公共客运交通由公共汽车、出租车、个体中巴车以及单位职工专车组成。它们共同承担城市居民机动车交通出行,满足居民正常工作、生活以及其它方面出行的需求,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 XXX公共汽车营运由XXX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城区现状公交线路有12条,其中有 2 条停运。营

运线路长度 118.36km,公司投入 120 标台客运车辆在线路上营运。目前XXX城区设有 1 个公共汽车停车场,无公共汽车保养场,以及公交车调度中心;首末站的用地较小,普遍缺少简单的生活和调度设施:各中间站设置规范率较低,目前港湾式停车站点仅有几处,站点线路牌设置较简陋。 城区现有 693 台出租汽车,车型主要为雪铁龙爱丽舍。按现状主城区常住人口 37.5 万计算,出租车千人拥有率为1.68。另有由长途汽车站开行黄州至鄂州的城际间公交线路一条。 1.2城市停车设施供给现状 1.2.1停车设施类型分析 广义的城市停车设施包括小汽车停车设施、货运车辆停车设施、公交车辆停车设施、其他机动车停车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等。本规划仅考虑小汽车停车设施。 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 年9 月),按停车设施建设类型分类,可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 1)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是指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2)路外公共停车场 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

探索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的建议

探索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的建议 为探索城市公共资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根据目前公共停车资源利用情况,探讨提出相关建议以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及规范停车管理,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改善城市停车状况,促进城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一、公共停车位利用基本情况 (一)市城区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市主城区内小型客车停车需求约有 4.2万辆,停车泊位仅有2.6万余个,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加之部分停车场点挪做它用,如嘉陵片区温州商场负一楼规划设计为地下停车场,却改为了超市。目前,老城人防工程已完工,由于步行街内不得停机动车辆,加之周边没有停车场点,步行街内各商户、住户无处停车,在步行街周边街道乱停放现象屡禁不止。(二)临停车位规划杂乱、不合理。目前一些临停车位规划占用城市人行道和无障碍通道,影响市民通行和安全,影响城市形象,同时人行道停车会导致车辆反复碾压人行道,致使人行道破损,增加维修费用和维修难度。对不该设置临停位的狭窄街道仍然设置临停位,增加道路通行负荷,导致本就交通堵塞的街道更加堵塞,严重影响城区交通枢纽和市民出行,特别是老城的小西街、大西街、政府街,东坝的文化街,南河的蜀门南路情况更为严重。 (三)地下停车场利用不足。对引导和宣传社会车辆进入

地下停车场停放不足,一些驾驶员交通法律意识淡薄,随意停放车辆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执法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监督处罚力度不够,导致地上道路任意停放车辆,加上一些临时停车位规划不合理,有狭小街道不宜采用双向临停位的街道仍规划双向临车位,时常引起交通堵塞,地下停车场车位没有发挥很好的功效和分流作用。 (四)市城区部分小区外的公共停车泊位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市城区内道路机动车临时停放泊位由金牌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但以土地产权、用地界线为由,部分业主在市城区部分道路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并进行收费管理,市民时有投诉。如东坝恒星城小区周边,老城摩尔天成周边等。 二、公共停车位资源利用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主体,明确职责 1、政府成立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市城区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市属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市城区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2、目前市城管执法局将市城区5969个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委托四川金牌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管理,市城管执法局须加强主体管理责任严格对委托管理公司停车位服务管理进行监管,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支队对人行道占道停车和车行道停车执法监督与违章处罚,加强联勤联动合作。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

前 言 为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工作,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指导意见》,并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等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编制本导则。 导则提出了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目的、原则、主要内容、技术要点及编制程序,并明确了规划成果形式和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阶段与要求、规划管理、规划内容、技术要点、成果要求,共六章。同时,为便于指导规划编制与管理实践,导则还包括三个附录,分别为停车普查指标计算方法、机动车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法、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导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可在我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5914642626.html,下载。 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 导则由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1 总则 (1) 1.1. 规划目的与作用 (1) 1.2. 规划对象 (1) 1.3. 编制原则 (2) 1.4.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1.5. 规划实施策略 (2) 2 工作阶段与要求 (3) 2.1.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3) 2.2. 片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3) 3 规划管理 (4) 4 规划内容 (4) 4.1. 停车发展战略 (4) 4.2. 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5) 4.3. 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5) 4.4.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5) 4.5. 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6) 4.6. 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6) 4.7. 停车管理政策 (6) 4.8. 近期实施计划 (7) 4.9.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 5 技术要点 (7) 5.1. 停车普查 (7) 5.2. 停车需求预测 (8) 5.3. 停车发展战略与目标 (9) 5.4. 停车分区发展策略 (10) 5.5. 停车供给总体策略 (10) 5.6. 建筑物分类与配建停车位标准 (11) 5.7. 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 (12) 5.8. 路内停车位设置要求 (12) 5.9. 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 (12) 5.10. 停车产业化发展政策 (13) 5.11. 停车管理智能化信息化 (14) 6 成果要求 (14) 6.1. 成果形式 (14) 6.2. 规划文本 (14) 6.3. 规划说明书 (16) 6.4. 规划图纸 (16) 6.5. 基础资料汇编 (17) 附录一:停车普查指标计算方法 (18) 附录二: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法 (21) 附录三: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 (22)

《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批后公布

《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 批后公布 该规划已于2017年11月1日获聊城市人民政府批复(聊政字 [2017]124号)。现予以批后公布。 一、项目名称 聊城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规划依据 (1)《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2)《聊城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年) (3)《聊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 (4)《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 (5)《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2015) (6)《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 (7)《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8)《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规范》(DBJ4-070-2010)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聊城市中心城区,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总面 积386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05平方公里。公布稿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四、规划目标 近期以扩大停车设施供应为主,调控需求为辅。科学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停车供需矛盾在总体上有所缓解。 远期以停车需求管理和停车场建设并重,逐步形成与城市资源条件和土地利用相协调,与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停车发展模式。 规划至2030年期末聊城市城市停车供应总量46.58万个泊位, 其中配建停车35.08万个泊位,路内停车5.47万个泊位,路外停车6.03万个泊位。 五、发展战略 规划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区域差异化的停车供应体系。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管理机制,推动停车发展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聊城市城市停车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六、发展策略 策略一:停车设施供应分区化 聊城城区共划分为古城限制区、核心控制区、协调发展区、适度满足区四个分区。公布稿

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一、系统架构 前端子系统——传输子系统——后端管理子系统 前端子系统主要为自动跟踪球机和视频分析记录仪,视频分析记录仪也可以采用后置方式放置在监控中心,每台视频分析记录仪可接入4路自动跟踪球机进行分析。 系统架构如下图: 系统架构图 视频分析记录仪前置方式:前端能独立完成违停分析抓拍和数据暂存。多适用于对系统可靠性要求高、前端和后端没有网络连接或者网络连接带宽低、不稳定的情况。 视频分析记录仪后置方式:前端球机上传视频等信息到中心,由中心后置的视频分析记录仪完成违停分析抓拍和数据存储。多适用于对系统可靠性要求不是很高或者前端和后端的网络连接带宽较高和较稳定的情况。 二、系统组成 2.1 自动跟踪球机 自动跟踪球机用于高清视频采集,内嵌智能跟踪模块,在视频分析记录仪的控制下进行车辆自动跟踪和车牌放大,它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视频采集,提供高清视频; 车辆跟踪模块,对违停车辆进行跟踪放大。 2.2 视频分析记录仪 视频分析记录仪内嵌违停自动取证软件,自动检测违停车辆,控制球机抓拍取证,它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车辆检测模块,进行车辆检测和违法停车判断; 车辆定位模块,定位违停车辆位置,控制球机进行跟踪放大; 车辆识别模块,对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自动识别; 违法数据生成模块,负责生产和存储违法数据,并传到中心管理系统。 2.3 中心管理系统 三、工作流程

利用自动跟踪球机和视频分析记录仪相结合实现违法停车自动检测抓拍工作流程如下:1、在视频分析记录仪中设置检测场景和相应的检测区域,见下图: 检测场景设置界面示意图 2、如果需要多场景巡航检测,可以再视频分析记录仪中设置场景巡航计划,见下图: 场景巡航计划设置界面示意图 3、视频分析记录仪根据巡航计划执行多场景巡航检测,在每个检测场景内,视频分析记录 仪对球机采集到的视频进行检测分析。在检测到监测区域内发生机动车违法停车事件后,视频分析记录仪把定位信息发送给自动跟踪球机,由自动跟踪球机根据定位信息对违停车辆进行自动的跟踪放大,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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