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

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7.09.24

•【字号】晋农[市场]发[2007]39号

•【施行日期】2007.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

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农(市场)发[2007]39号)

各市农业、畜牧、果业局(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

现将省农业厅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产品整治组工作实施方案》(国质办〔2007〕3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07]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7]111号)精神,省农业厅根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

案》(晋农(市场)发[2007]31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组长:孙连珠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

副组长:刘二仁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董希德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左义河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高勇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王立伟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山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广省畜牧局局长

成员:省农业厅办公室、人事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牧业信息中心、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监察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在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

总体目标:通过农产品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省地级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主要开展以下六项行动:(一)高毒农药与种植业产品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残抽检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彻底捣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黑窝点”。二是彻底整顿“一药多名”、农药标签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农业生态环境和蔬菜、水果生产大县的农药残留抽查。四是利用各大媒体和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无公害生产关键技术、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及其科学实用技术,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农药产品,蔬菜、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重点单位:非法生产、销售5种高毒农药和在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5种高毒农药的企业;替代农药产品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制假售假和非法生产高毒农药的窝点。重点区域: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药经销集散地。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牵头组织实施。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进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整顿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和进口宠物饲料;检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许可证号。二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治违禁物流入饲料和使用环节。三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

检查。加强饲料产品监督抽查,查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行为;检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纪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进口宠物饲料和动物源性饲料。重点单位: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以及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添加剂的饲料企业、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以往抽检合格率较低的规模化养殖场(户)。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

2、主要任务。一是对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收缴销毁,并追查其来源、销售去向,加大禁用药清缴力度。二是对2006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坚决收缴销毁。三是加强疫苗田间试验、区域试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坚决捣毁,从严查处;加强重大疫苗供应单位监管工作,重点核查其资质、管理制度、供应记录及冷链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强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重大疫苗质量检测、生产供应工作,强化重大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制度。四是组织标签清查活动,从生产企业查获不规范标签,要监督企业销毁处理;从经营、使用环节查获不规范标签的兽药产品,禁止经营、使用。五是加大兽药使用单位监管力

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制度。六是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推动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严查无耳标和无检疫证明生猪的调运、屠宰和产品销售;组织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兽用注射剂品种;抗生素类、驱虫类、解热镇痛类药物。重点单位: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兽用注射剂生产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有生产假劣兽药记录企业;商品猪养殖场(存栏50头以上),肉禽/蛋禽养殖场(存栏300只以上);乡镇兽医诊疗所/医院。重点区域: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小区统一供药单位;兽药经营集散市场;县、乡、村等基层兽药经营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供应单位。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市场假冒“三品”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初级产品和农业系统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加工车间(仓库)的“三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不合格产品,依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符合相关准则,绿色食品获证单位是否执行原料(饲料)定购合同;采收、屠宰或捕捞是否符合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原料及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二是开展“三品”认证工作有效性检查。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情况,申报材料、年检资料等文件档案的管理情况,认证审查工作时限执行情况以及“三品”质量安全预警制度

建立情况等。三是开展生产经营规范性检查。调查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产地环境变化趋势;了解获证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生产操作行为;检查获证单位生产记录,查看生产记录内容是否完备,评估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四是检查必须包装的“三品”是否经包装后上市销售;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标称“三品”的产品其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三品”产品;产品或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的产品。重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产品质量不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重点区域:主要食用“三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和生产企业的加工车间(仓库)。

此项工作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牧业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五)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和质量监测行动

1、具体目标。全省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批发市场销售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等监测合格率,平均再提高1-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组织对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开展抽查监测,确保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依法查处批发市场销售不合格农产品行为。二是对仍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的批发市场,要依法处罚。督促批发市场建立入市检测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三是对查出问题的市场,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尚未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批发市场;历年监测合格率较低的批发市场。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组织实施。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市、县农业、畜牧兽医、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实行市、县(市、区)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负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果业部门要按照《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农产品专项整治具体验收办法,组织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监督抽查,依法进行查处

要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全面加大对主要农产品和投入品的监测力度。对重要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加大监测频次,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处理。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处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突出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处理一批产品,查处一批企业,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事实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有失职、渎职和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四)密切工作配合,快速沟通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密切配合,令行禁止,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各任务牵头单位每周三12:00以前、每月13日和25日12:00点以前要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半月工作情况和当月工作小结。报送材料要全面、系统,应综合各整治行动各参与部门的信息,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同时,要加强工作沟通,及时指导、督促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搜集有关信息。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和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六)建立投诉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四、重大活动安排

为全力推进专项整治,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的统一安排,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八项重大活动,将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监督抽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组织对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小区、健康养殖示范小区、超市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有“三品”标志的食用农产品等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针对蔬菜和主要畜产品等重点产品,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对不合格企业及产品,依法予以处罚、处理,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保持监管工作高压态势。

2、活动组织方式。各市农业、畜牧兽医、果业部门(中心)要组织制定监督抽查方案,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省农业厅将组织对11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监督抽查和检查。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具体实施。

3、时间安排。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两次监督抽查活动,在9月底和11月中旬前完成。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准入制度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对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检查。检查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建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报告制度等情况,指导、检查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情况,确保地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

2、活动组织方式。各市农业部门,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监测抽查、驻场监管、督查督办等方式,对本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检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没有纳入市级农业部门监测范围的,要尽快解决;对建立制度行动滞后的批发市场,要限期整改;对已建立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要强化督导。省农业厅组织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交叉检查;组织有关质检机构,选择13家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监测和监督抽查。同时,组织大型批发市场检测

人员举办培训班,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具体实施。

3、时间安排。集中抽查、检查活动分别在9月份和11月份组织两次,分别在9月下旬和12月中旬前完成。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一是以禁用农药、兽药为重点,清理整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标签标识管理等情况,杜绝违法生产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以及在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二是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农资经营门店生产销售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疫苗等重点农业投入品集中开展监督抽查;三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节严重的单位集中打击和处理,依法查处并公布大案要案。

2、活动组织方式。各市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监督抽查、明察暗访、组织拉网式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省农业厅组织将对重点市、县进行督查。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在9、10月份集中开展,10月底前完成。

(四)“三品”集中检查活动

1、活动内容。集中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标识与认证情况,打击假冒“三品”行为,统一组织检查认证管理工作和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维护“三品”品牌形象,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2、活动组织方式。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采取监督抽查与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此项活动由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牧业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在10月份集中开展,11月底前完成。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我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法律法规本质,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高依法经营意识,使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活动组织方式。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印发宣传资料,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通过在网络、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发布信息,广泛宣传报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典型。选择部分市、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生产基地组织记者采访报道。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

3、时间安排。在9月份集中开展,9月底前结束。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期总结交流活动

1、活动内容。阶段性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和执法工作。

2、活动组织方式。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会议,请各市农业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

此项工作由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

3、时间安排。10月下旬。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冬季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

2、活动组织方式。结合“科技入户”、“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对农民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农业厅科教处牵头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10月至11月。

(八)其他重大活动安排

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八项工作任务及相关活动,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涉及的重大活动需要统一部署安排的,由牵头单位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集中实施。

关于对蔬菜水果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对蔬菜水果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北政办发〔2015〕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为重点,强化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和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严厉打击在蔬菜水果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植行为,确保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监察局、广电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局分管领导兼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1.蔬菜:白菜类、绿叶类、豆菜类和葱蒜类,突出以豆角、苦瓜、节瓜等蔬菜为重点。 2.水果:柑橘、荔枝、龙眼、香蕉、葡萄、枇杷、桃、草莓、芒果、梨、李等水果,突出以柑橘、荔枝、龙眼等水果为重点。 (二)重点农药 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水胺硫磷等限用高毒农药。 (三)重点区域 蔬菜水果主产乡镇。 四、整治任务 (一)落实管理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 (二)加强源头治理。要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检打联动,依法加大对农药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强化高毒及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制度;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切实加大农业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辖区内的禁用农药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追根溯源,彻查倒底,决不姑息。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公安局。 (三)加强质量监测。要加强对豆角、苦瓜、节瓜等蔬菜重点品种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检测覆盖面。对检测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 (四)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生产者使用低毒、安全、高效农药,自觉执行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禁止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使生产者自觉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把好质量关。同时要加大对“三品一标”基地、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园、种植大户进行无公害标准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广电局。 (五)实行质量安全倒逼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约谈通报制度,对农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乡镇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监察局。

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 安全,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 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 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 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舌L、杂等问题。要以玉米、小麦为重点作物。 农药:坚决查处生产经营违禁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 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 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查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 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二)重点单位: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 经营门店,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X区农资生产、销售聚集且问题突出、 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各农业部门要积 极会同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强农资产品生产、 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要于春耕前对已经发放的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一要进一步摸清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7.09.10 •【字号】晋农[市场]发[2007]32号 •【施行日期】2007.09.1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成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通知 (晋农(市场)发[2007]32号) 各市农业、畜牧、果业(中心): 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整治行动和工作事项;督促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主要工作:承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领导小组组长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连珠省委农工办主任、省农业厅厅长 副组长:刘二仁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董希德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左义河省委农工办副主任、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高勇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王立伟省委农工办副主任、山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广省畜牧局局长 成员单位: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饲料兽药检察所等。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处) 办公室主任:宋钦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处长; 常务副主任:王学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副主任:李岳峰省农业厅办公室调研员; 武阿丽省农业厅财务处调研员; 王英武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副处长; 张书文省农业厅畜牧局副局长; 任贵宾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处长 李丽霞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副调研员; 戴建立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武丕武省农产品质检中心副主任; 王立坚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 程建国省饲料兽药监察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综合督查组、综合执法组、种植业组、畜牧业组、宣传组、保障组。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厅属畜牧兽医局、市场信息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农产品质检中心、植保总站等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集中办公时间9月1日-12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 具体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下午好!按照《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及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XX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情况 在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活动当中,我局积极落实辖区监管职责,克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执法能力不足等困难,全力配合自治区、市级检测机构,做好针对蔬菜、畜禽产品、禽蛋、猪肉、水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全力协助农业执法部门做好问题线索跟进及查办处理工作。截至目前,配合采集奶牛散养户生鲜乳样品8个;采集畜禽产品样品8个(其中羊肉1个、牛肉1个、猪肉2个、鸡肉2个、鸡蛋1个);抽取农药样81批次。

(三)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和培训。通过微信群、信息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形成推进农业绿色环保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对XX家农资经营店和农业生产者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培训XX场次,培训人员XX人次,确保投入品的使用安全。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针对重点投入品,结合各类项目工作的开展,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在生产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格按照采收间隔期(休药期)生产和上市;优先推广使用生物制剂农药,应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农业防治等技术。三是开展农药定性清除工作。加强限制性农药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XX家农药经营店(无农药生产企业)的X个批次的常规化学农药(重点以除草剂为主)的成分及隐性成分分批次进行抽检,从初级农产品的源头严格把关。 (四)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含畜禽产品、禽蛋及水产品兽药残留整治) 一是组织兽药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识别假劣兽药的能力和不用禁用兽药的自觉守法意识。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作用,编印发放宣传单XX份,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278号停药期规定、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兽

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产品是人们饮食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其质量对人们的健康极为重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质量问题一直存在,成为限制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近年来实施了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旨在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程度,为民众的消费提供更多的保障。 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是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旨在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食品加工领域的全面监管。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为建立起全程监管、全要素、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方案提出了多项措施。比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对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加工、销售、消费的全程监管;加强对农业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回头看”工作,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实现常态化、科技化、信息化的守卫工作,确保农产品全流程全程可追溯,真正做到“每一粒米、每一根菜、每一捆麦都能追溯”。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管的加强 为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方案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机制的建立。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流

通、加工环节的监测和抽检,特别是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形成常态化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完善抽样检测、现场检验、定期检测等质量监管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公众监督,激发社会监督力量。 三、农产品质量执法的加强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的有效执法,方案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和执法能力,落实责任。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加强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制定与修订,推进相关法规法规制度的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从重处罚严重违法企业和个人,将其列入黑名单;建立农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接受和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为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方案提出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科技辅导服务,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和技术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科技化。 总而言之,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程度,为倡导绿色、有机、健康、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提供有效的切实保障。只有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和管理,才能让更多的消费者放心选择、安心食用。

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xx县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做好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印发xxx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山食安发【2013】3号),结合我县农产品种植养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大力整顿和规范种植养殖环节农产品市场秩序,落实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不断探索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争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创造更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为构建xxx县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二、工作安排(一)工作部署阶段。 制定印发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1、规范生产管理。农业部门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主体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试点。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4、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和制度建设,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试点,制定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落实直接监管责任人及具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开展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 5、强化执法督导。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强化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6、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全面报道专项整治和执法行动工作成效,曝光典型案件,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良好工作氛围。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县科技和农业局成立食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镇(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落实方案各项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突出工作重点,细化整治方案。 各镇(乡)相关人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02.15 •【文号】农办质〔2019〕7号 •【施行日期】2019.0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 点》的通知 农办质〔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5日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农业质量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

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性启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二)加强标准制度平台建设。完善农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优化标准管理工作机制,推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强农业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农业标准化专家智库。 (三)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强产地环境治理,集中力量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开展农膜回收示范行动。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巩固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成果,扩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四)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强化标准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创建一批标准化集成示范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有条件的可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鼓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建制推行全程标准化生产。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2.12.03 •【字号】晋农质监发[2012]14号 •【施行日期】2012.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的通知 (晋农质监发〔2012〕14号)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农经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现将《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厅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各市农业部门参照执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2年12月3日 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 为建立健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

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厅所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原则,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明确以下职责分工。 一、厅属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共同职责 根据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和相关性原则,厅属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要共同履行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畜产品、农业投入品、动植物检疫、动物防疫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负责组织和参加与其产业和业务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督查、专项整治、追溯查处、事故调查、技术鉴定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安排实施的有关农牧业生产性项目中,要把相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纳入建设内容,并作为验收重点。 4、明确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及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厅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信息和统计报表,并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网格化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5、加强协调配合,相互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接到投诉和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置,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移交。 6、依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省政府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事项。 二、厅属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一)厅属相关行政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承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综合管理。 2、产业政策与法规处。承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主题班会、教案大全、教学反思、教学设计、工作计划、文案策划、文秘资料、活动方案、演讲稿、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And,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for everyone, such as theme class meetings, lesson plans, teaching reflections, teaching designs, work plans, copywriting planning, secretarial materials, activity plans, speeches, other material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投入品及生产过程控制,强化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和风险应急管理,提高农业供给质量,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区、市、县相关工作会议安排,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工作思路,特制定县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一)科学有效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是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风险监测由业务站所组织实施,监督抽检由业务站所组织,执法队配合确保抽检程序规范化,发现的问题产品一律追根溯源、立案处置。二是完成县级抽检任务。按照《2023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产业必管安全”责任,确保完成全年定量检测400个批次任务。三是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构建实现国家、区、市、县四级任务合理分工、相互融合、互相补充、不重不漏的监测机制。 责任站所:农技中心、畜牧站、水产站、执法队 (二)加强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开展检测机构能力提升活动,确保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检测正常运转、确保检测人员到位。

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国林网”线上网络培训,参加线下省、市级农产品检测人员培训班,强化人员检测技术专业能力。规范检测机构运行管理,对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双认证”进行复审,积极参加全区第四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能大比武,争取我县参赛选手能参加全国第五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检测机构技能水平,保障监测工作质量。 责任站所:农技中心 二、提升标准化应用服务能力 (三)加快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根据产业发展及行业需求,组建我县标准化生产服务技术团队,开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县种养品种和生产模式,建成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表,指导推动将标准体系表转化为简便易懂的生产模式图、操作明白纸和风险管控手册,确保生产经营和管理者识标、懂标、用标。构建全产业链标准实施机制,针对每个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指导编制一套简明适用的标准宣贯材料。以产业模式先进、标准体系健全、标准实施高效、产品质量优良、综合效益显著为标准,创建农业现代全产业链标准生产示范基地5家。 责任站所:农技中心、畜牧站、水产站 (四)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 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年新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数量达7个以上。在项目扶持、资金补贴方面对认证企业予以适当倾斜,支持企业完善市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 为着力解决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药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和联网监测系统,实现农贸市场“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构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范围:湘阴县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以及市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 (二)重点整治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自制食品等各类食品,以及各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 三、整治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对违法经营的,依法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

市食品的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使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五、整治措施 采取集中整治、联合行动、日常监管等方式,认真对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对象及目标》(详见附件),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强力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县局成立以副局长欧阳双华任组长,市场规范所、食品监管股、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规范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到位。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抓好整治的各项工作。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劣质、过期变质等产品,确保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监督入场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在市场内公布检测结果;检测不合格的,要求销售则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局决定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对“安全发展”科学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时间 至____月____日。 三、检查内容 (一)开展餐饮业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1、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2、突出整顿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店和小餐饮的监督检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生熟交叉污染、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 3、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 4、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法添加。____开展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具消毒、熟食制品、现制果汁的监督力度,预测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对潜在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规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1、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针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抓住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的原料、记录、工艺三个环节,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省内外中标企业的产品监管,确保辖区内药品质量安全。 2、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重点对基本药物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规范基本药物配送、使用行为,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3、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抽验任务。 (三)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工作。 1、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一是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要达到____%;二是对____年底到期换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体方案如下(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一步规范种养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农产品“利剑1号”行动。重点产品:地产蔬菜、水果。重点对象: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排查内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一是排查66

种蔬菜、水果禁用农药(见附件7),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三是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 (二)畜产品“利剑2号”行动。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年出栏 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年出栏20-200只肉羊的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肉牛及肉羊养殖、交易、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 (三)水产品“利剑3号”行动。以水产养殖场、养殖户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药物的行为,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依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按照假兽药处理),以及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添加兽药和

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三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测目的: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区农产品生产监测目的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全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____%。 二、监测方式: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采取定期例行监测、监督抽查监测方式和风险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式。在例行监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农产品采取监督抽查的方式跟踪监测。凡是监测点拒绝抽检的视为不合格。 三、例行监测 1、监测对象:蔬菜。 2、监测地点:全区按设立____个蔬菜生产基地、____个农产品市场、____个超市。 3、监测品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白菜、小白菜、青菜、芹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兼顾绿叶菜类、白菜类、豆类和茄果类蔬菜。

4、抽样数量:自检例行监测共____个样。 5、抽样时间:____年____月-____年____月。详见抽样计划表。 6、抽样方法: 检测前,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 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____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____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____个,每个抽样点1m2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1.5kg,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____个。 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7、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用农药快速检测法,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情况,判定标准:NY/T448-____.抑制率____%时农药残留超标。此时样本要有____次以上重复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应在 ____%以上。 四、监督抽查:

2023年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2023年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汇报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23]133号)和县农业局《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23]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23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积极推进入市验证、无证抽检、信息公示、安全承诺、不合格产品就地销毁五项制度,严格农产品市场调入调出管理,对有三品一标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的外省市农产品实行免检,其它无证产品须经市场自检或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后方能进入本地市场销售。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超市主要检查市场准入五项制度落实及内检室工作开展情况;生产基地、认证企业主要查看生产记录的建立、产地环境保护、投入品使用及关键技术环节的应用等情况,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等。同时对当季上市蔬菜、水果进行抽样检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制作了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07.11.08 •【字号】晋农[市场]发[2007]44号 •【施行日期】2007.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 通知 (晋农(市场)发[2007]44号) 各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中心): 为全面推进各市、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农业厅定于11月9日至12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本次督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目标任务落实以及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等情况。督查重点包括农业投入品的违规生产经营、生产环节的指导和服务、认证农产品的监管、属地责任的落实、宣传引导等内容。督查安排详见附件。 请各市按照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组织有关单位安排好座谈会、现场检查等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并邀请各市农产品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参加督查工作。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

2.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分组名单 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调查表 4、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登记表 5、农产品专项整治调查问卷 6、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评价表(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附件1: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督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各市、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7]111号)及省农业厅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局,近日将派出6个督查组赴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督查活动。 一、督查任务 紧紧围绕四项目标、三个重点、五项任务,重点督导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五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了解掌握各市、县(市、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督查重点 检查督导各市、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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