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范本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范本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范本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

分三步实施:

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1、审前社会调查

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

3、送达法律文书

4、矫正人员报到

5、办理交接手续

6、宣布实施矫正

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

2、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

3、制定矫正个案

4、日常监管和教育

5、考核奖惩

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

5、被决定收监执行

6、被判处监禁刑罚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1、实施汇报制度

2、组织教育学习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

1、审前社会调查。(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反馈评估意见。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

社区矫正科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应认真查验文书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见

附三),文书材料齐全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送达回执,文书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通知补正。

4、社区矫正人员的交接(责任单位:看守所、监狱、司法局)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10日到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报到。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及时为矫正人员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3日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由交付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将其押送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办理交接手续。

③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服刑地不在本省的,由上级指定的监狱、看守所接收罪犯档案,负责办理罪犯收监、释放等手续,然后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办理交接手续。

④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派员到庭办理交接手续。

5、宣布实施社区矫正。(责任单位:司法所)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随即对社区矫正人员宣布实施社区矫正,应向其当面宣读并递交《社区矫正宣告书》(见附四),宣告中要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限,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对其进行登记,建立工作档案(见附五)。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规定程序执行。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应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社区矫正人员情况抄送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

(二)第二阶段:社区矫正执行

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

司法所应当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资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的副本。

2、成立专门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责任单位:司法所)

司法所为社区矫正人员建档后,应当针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成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小组,司法所长任组长,成员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专干、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组成。

矫正工作小组、矫正监护人以及社区矫正人员三方签订监护协议书(见附六),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矫正监护人负责配合矫正工作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管和教育,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

3、制定矫正个案。(责任单位:司法所责任人:司法所专干)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背景、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集体研究制定矫正个案(见附七),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并要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4、日常监管和教育

⑴实施汇报制度。(责任单位:司法所)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应到居住地司法所汇报一次,司法所应当作好记录。

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人员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送交。

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良影响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月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2)组织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学习(责任单位:司法所、村(社区))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3)组织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等社区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司法所、村(社区))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见附八)。

(4)加大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司法所)

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社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司法所应当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有关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司法所应当及时报告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追查。

5、考核奖惩

⑴、实施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司法所)

司法所应当及时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定期对其接受矫正的表现进行考核,存入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分类管理。

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评分,实行每月基础分5分(附九),基础分由矫正工作小组考核。一次性奖(扣)5分以下(含5分)的,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一次性奖(扣)5分以上或月累计得分超过10分的,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后,报市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书面通知社区矫正人员(附十)。

⑵、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考核奖惩的批准权限:

①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表扬或警告的行政奖惩,应当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报市社区矫正办审查备案(附十一、十二)。

②对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记功、评为县级矫正积极分子以及记过的行政奖惩,应当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查备案;评为市矫正积极分子,依照上述程序呈报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批。

③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减刑的司法奖励措施,应当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市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提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④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等司法惩罚措施,应当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矫正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执行。

⑤因年老、精神病、身体残疾且患严重疾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以不参加考核评分。社区矫正人员在住院治疗、请假外出期间仍列入考核。

6、执行过程中关于迁居、请假的相关规定。

⑴迁居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市(县)。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其居住地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请,居住地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附十三)。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市社区矫正办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7日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2)请假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本市围。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本市,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附十四),并附相关具保人的具保书(附十五)。在七日以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并报市社区矫正办备案;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市社区矫正工作办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区)不得超过一个月。

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期间,负有监管责任的司法所应通过、信件以及其他方法,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措施,并指导和督促监管人和担保人定期联系社区矫正人员,掌握其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正教育。

7、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1)市社区矫正办应当给予警告(出具书面决定)的情形:

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②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③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⑤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⑥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2)应当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形

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司法所应当及时向市社区矫正工作办报告,市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市社区矫正办。

(3)市社区矫正办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的情形

①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③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④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⑤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出现以上任何情形之一,市社区矫正工作科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依法作出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

(4)市社区矫正办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的情形

①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②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③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④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⑤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⑦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⑧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的,由市社区矫正办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依法作出决定。收监执行建议书和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

8、依法处理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执行方式。

(1)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市司法局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2)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3)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市公安局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三)第三阶段:社区矫正终止解除

1、社区矫正解除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

书面鉴定,负责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见附十六),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解除社区矫正应当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附十七),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宣告的事项包括:

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

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市社区矫正办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见附十八),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2、社区矫正终止

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社区矫正终止。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死亡的,市社区矫正办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市人民检察院。

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附三)

(附四)

社区矫正人员登记表

(附五)

说明:1、此表在社区矫正人员到司法所报到登记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填写,登记日期即为入矫日期。

2、填写容必须准确、客观,与有关法律文书相符。此表为正、反两面表格。

3、如社区矫正人员之前没有被关押,则“原关押场所”处填写“无”。

4、请按照市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填写“档案编号”。

5、主刑刑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刑种包括:剥夺

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

6、社区矫正类别包括: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

(附五)

(附六)

注:矫正工作小组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性质、思想动态、危险程度、矫正难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研究制订矫正方案。此表由司法所负责填写,矫正措施由矫正工作小组负责落实。

(附七)

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情况登记薄

矫正单位(盖章):司法所档案编号:年度社区矫正人员:性别:罪名:刑种:

刑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考验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矫正类别:矫正期限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参加社区服务(公益劳动)计入每月考评的基础分,未参加的,从基础分中扣除。填表人:

(附八)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基础分计分表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类别:月份:

注:社区矫正小组每月按照实际发生的考核项目将基础分5分平均分摊,实施考核。如社区矫正人员本月向社区报告情况3次(实际应每周向社区报告1次,每月合计4次),向司法所提交思想汇报1次,接受社区民警训诫本季度谈话1次(因本月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3天,实际应接受训诫谈话2次),则应将5分基础分分为3份,每一项目占1.67分,其中向社区报告1次计0.42分,接受1次社区民警训诫谈话计0.84分,则本月实际得基础分为0.42*3+1.67+0.84=3.77分,分数的小数部分采用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方法计算。

(附九)

社区矫正人员奖(扣)分审批表

注:一次性奖(扣)5分以下(含5分)的,由矫正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一次性奖(扣)5分以上或月累

(附十)

社区矫正每周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 精品

社区矫正每周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使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未一例漏管、脱管,未一例重新犯罪 注重人性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分散,大多无固定工作、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休息日、文化素质低的农村人,以务农和打工为主要生活,管理难度大.特点将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到所里报到的都定在月初的前3天,由社区服刑人员自行,既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工作生活的,又了社区服刑人员能按时到所里报到.公益劳动由改为与分散相的.即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级帮教社区服刑人员早、晚两头的业余和不的休息就近安排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使公益劳动预期的目的和.特殊时期,管理,在2019年奥运、2019年60周年国庆等重大时期,司法所制定措施,强化安保工作,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书,各村帮教填写、核实了《社区服刑人员情况表》,监控,本辖区秩序安全稳定. 注重每个教育环节.每月组织学习教育一次,内容包括政策、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文件精神、公民道德等.并将区司法局印制的社区矫正知识手册、明白卡发到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手中,要求业余自学,多种教育内容和,遵纪守法意识.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谈话教育,运用面对面的谈心教育,每月不地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陈某是我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当中年龄最小的,2019年入矫时刚满15岁,因交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因抢劫罪被判二年缓三年,在上门走访中,到陈某是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次的错误现在辍学在家,与陈某的交谈,到他还有求学的愿望,并表示要是能够再上学的话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得知此人情况后,立即与其父母和沟通和,帮助陈某了上学的梦想. 注重帮困解难.注重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在工作中,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思想、生活状况,以帮助解决和问题,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安心改造,最大限度的预防其重新犯罪.团瓢村的王某在聚众斗欧过程中失去右手,定为伤残,父母均无工作,以务农为主要生活,家庭生活,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经情况后,为其了低保. 四是注重个性化矫正.分类施教,因人施教,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的思想观念是教育社区服刑人员的方法.教育过程中,注重正面教育,使其正面认识社会,迷途知返,并一人的教育转化以点带面、的作用.今年2月22日,双塔山镇司法所接收3名社区服刑人员,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郭某被判受贿罪,心理过大,加之年岁已高(现年75岁),疾病缠身,在签订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时,嘴里不停地念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 1 -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 分三步实施: 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1、审前社会调查 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 3、送达法律文书 4、矫正人员报到 5、办理交接手续 6、宣布实施矫正 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 2 、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 3、制定矫正个案 4、日常监管和教育 5、考核奖惩 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 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 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 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 5、被决定收监执行 6、被判处监禁刑罚 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1、实施汇报制度 2、组织教育学习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 1、审前社会调查。(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 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②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③反馈评估意见。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 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 社区矫正科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应认真查验文书材料的种类是否齐全(见附三),文书材料齐全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文书材料不- 2 -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书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书20XX年,为保证凤凰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按照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安排,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强化矫正措施,拓展矫正方式,提升矫剑岣呓谜柿浚浞址⒒由缜谜ぷ鞯闹澳茏饔茫ㄉ杳览龇锘擞煳榷ǖ纳缁峄肪场?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坚持矫正为本,加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矫正工作例会,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鉴定与奖惩等,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有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进一步严格矫正监管措施。加强分析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分类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认真落实责任审批。 四是进一步落实开展矫正教育学习。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开展对口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落实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情况差异分别制定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不同类型区分记录。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解矫对象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解矫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四、工作措施 1、进行摸排梳理。年初,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

社区矫正流程1.0

社区矫正基本流程 一、审前评估 工作人员只有7天时间(包括节假日)来完成审前评估任务,故接到审前评估任务后,要立即通知被评估对象的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并与家属、村干部一同到司法所进行调查,并按笔录范本做好调查笔录;起诉书中有被害人的,工作人员要同被害人进行联系,并做好笔录(重点为是否谅解);在“审前评估”的文件夹内有给公安机关调查的《审前评估意见书》,工作人员要将它打印出来,交与被评估对象让其与所辖区的段警进行联系,并填写好该表。 在所有调查笔录、意见书都收集完毕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制作《审前调查评估报告》,并给所长审定。《审前调查评估报告》第一页需盖司法所章,倒数第二页需评估人员签字,最后一页需所长签署意见并盖章,注意要盖骑缝章。 审前评估交给司法局一整套的材料有:《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正本一式三份,调查笔录及《审前评估意见书》正本一份。 司法所留存《审前调查评估报告》及调查笔录的复印件一份。 二、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环节 (一)社区矫正人员携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刑事裁定书(假释犯)、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犯)来司法所报到时,工作人员要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具体有:1.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2.社区矫正宣告书; 3.社区服刑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 4.矫正小组协议书; 5.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 6.入矫谈话笔录; 7.走访笔录; 8.报告登记表; 9.教育登记表。 社区矫正人员提供:1.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一份;2.一寸相片一张;3.亲属一人,村干部一名作为矫正小组成员 注意:1.所有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签名的地方都要签名盖章; 2.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都要签名盖章; 3.基本信息表的基本情况由社区矫正人员填写;

社区矫正人员须知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编制

前言 1、为了准确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熟知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2、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 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每月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报到登记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报告可以用电话形式。 3、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无书写能力的,可以口头汇报。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递交书面情况汇报。 二、监督 1、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与监督人签订监督协议,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重新犯罪,为实现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激发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由主管政法的武装部长周光担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法要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 妇联要组织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重点

司法所矫正工作指南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指南 一、打开内网“手机定位系统”(账户密码11)查看所有定位人员是否存在关机违 规情况,如有关机的及时电话联系对象保持开机状态。 二、打开宣城市司法局网站查看首页及社区矫正科页面新闻及通知,打开绩溪县司法局内网 查看首页通知公告及社区矫正股页面新闻,了解工作方向并及时处理县局通知要求。 三、处理日常工作,整体上分为七类:1报表类2评估类3入矫类4管教类5解矫类6宣传 类,(其中评估类详见对应工作说明及文书模板)。 (一)报表类(此大类工作建议均在月底前完成) 首先,每个月20日前报送:1、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花名册2、社区矫正人员奖惩情况3、社区矫正人员违规刷证情况并于20日前通过“内网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所有成员oa邮箱为:密码) 其次,每个月1号和2号两天报送“社区服刑人员情况”,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送通过外网“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用户名:密码:)再次,每个季度1号、2号两天报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统计表(通过外网“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账户:密码:—继续点击输入账户:密码:) 再次,每个月28号前完成刑释解矫信息核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进入“全国刑释解矫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后:(1)找到“信息查询”中的“服刑劳教信息查询”模块,点击进入,在最后一栏“是否有回执”中选择“无回执”后进行查询,将出现本地尚未进行回执的人员名单;(2)找到“人员管理”中的“等待本级核查列表”模块,点击进入,若出现待核查人员信息前往派出所请求户籍民警验证其具体信息是否一致,最后核实或修改并反馈)(二)宣传类 及时将主办、参与的活动、创新举措整理成信息,发布到司法所网站社区矫正股、基层股等栏目上(网站账户:密码:),同时通过oa邮箱报送至县局矫正股、基层股,另外还可通过外网邮箱报送至“外媒”(外媒投稿邮箱及奖励标准参见《绩溪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 (三)入矫工作流程 1.司法所接收对象,尽量用word填写所级档案(便于留存电子档案),打印出来制作出纸 质工作档案(提醒要求复印身份证、户口本、留存指模笔迹毛发类证据)。同时注意档案扫描上传至“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并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手册”。 2.司法所在“内网矫正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中接收矫正对象档案,填 写完善(注意拍照),最后更新花名册,复印(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指纹类材料、宣告书、责任书)送至“社区矫正中心”。 (四)管教类 1、每个月记录并检查电话汇报情况; 2、每个月记录并检查书面汇报情况; 3、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为其办理刷证报到手续(具体进入内网“所级社区矫正管 理系统”(账号:密码:),点击“责任人工作区”,进入“矫正执行栏目” 中监督管理,点击刷证汇报,将身份证置于“读取器”,点击身份证验证即可。 4、矫正对象来办公室汇报时,与其一对一谈话,了解近况,教授法律、法规、政策等知

工作计划之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篇一: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陶赖昭镇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为了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增强业务素质,让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台阶,特制定以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2014年的学习有以下课程:《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初定于每月5日的工作例会,每人每天自学的时间不小于一小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三、考核方式 每月月底组织社工参加书面考核,根据本月学习内容统一出卷,社工全体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四、课程安排 (一)《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3月):进一步深入学习《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 ,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八)》(4月): 1、《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六章一百一十九条。重点学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处罚的程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 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共五十条。 (三)《刑法》(5月-7月):共三编,十五章,四百五十二条。 1、5月份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五章一百零一条。 2、6月份学习第二编分则一到五章,共一百七十五条。 3、7月学习第二编分则六到十章、附则,共一百七十六条。 (四)《刑事诉讼法》(8月-10月):共四编,二百二十五条。 1、8月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九章八十二条。 2、9月份学习第一编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共三章六十四条。 3、10月份学习第三编审判,执行,共五章六十一条;第四编,共十七条;附则。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 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 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 内容有: 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 3、《社区矫正宣告书》 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 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 6、《社区矫正方案》 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

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 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4、签订帮教协议。 5、签订监护协议。 五、制订矫正方案 通过与矫正对象的第一次宣告、谈话教育,对矫正对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根据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同时结合矫正工作的常规性工作,制订矫正对象个人矫正方案,进行个案矫正。因五种矫正对象犯罪原因不同,刑罚种类不同,生活工作情况不同,各自心理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同等,在日常矫正工中,应做到“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在具体矫正方案的制订实施中,要按照矫正工作要求,既要落实常规性的矫正内容,又要区别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

司法矫正手环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平台操作说明书 版本号:1.1.4 北京华星北斗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2019.2.1

目录 ?登录 (3) ?首页 (4) 监控地图 (5) 信息中心 (8) ?管理平台 (10) 人员管理 (10) 绑定管理 (13) 文书管理 (15) 外出管理 (17) ?监管平台 (19) 轨迹回放 (19) 围栏设置 (22) 告警管理 (24) 未处理告警信息 (24) 已处理告警信息 (26) 指令设置 (26) 媒体资源 (31) ?档案中心 (33) 在矫档案 (33) 解矫档案 (34) ?数据中心 (36) ?系统管理 (37) ?登录账号管理 (37) ?行政区域管理 (39)

该平台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或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效果最佳(正在努力兼容低版本IE浏览器) 以下是其详细功能操作介绍: ?登录 操作人员用户通过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进入社区矫正监管平台。

?首页 刚进入平台如果有未处理的告警信息会弹出红色告警框,并响起报警声音,如下图 点击弹框的确认按钮关闭弹框展示首页界面,如下图:

监控地图 在首页的监控地图上可以看到该监护社区所有监护的社区矫正人员的最新定位坐标。绿色坐标点表示正常坐标,红色表示越界坐标,灰色表示托管,鼠标点击坐标点可以查看该坐标的详细信息(包括人员信息,照片,位置信息),如下图: 在监控地图的右上角有几个切换地图的功能,最右边的方框中通过点选可以切换地图是显示标准图,路网图,还是卫星图;切换谷歌按钮可以将地图切换成谷歌的;切换热力图按钮可以将坐标点切换成热力图的方式显示坐标区域;如下图:(显示的是标准图的热力图)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根据省委办9号关于的通知和的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提出二0一一年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二0一一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市委XX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题,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为方向,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促进泼机镇经济平稳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基本工作思路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完善教育监督管理机制,抓好矫正工作者教育管理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遏制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根据上述矫正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二0一一年泼机镇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做好“一次培训、二个活动、三项完善、四点落实”。 一、一次培训 行刑社会化是社区矫正的本质特点,也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保障。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就必须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工作。拟定上半年组织全镇村主任、管教干部、社会帮教志愿者的专业业务培训,聘请上级领导授课,提高村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使社区矫正工作者做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 二、二次活动 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参与社区矫正的各项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拟定今年在“清明”、“十二.四”节前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体活动。活动内容:①参观XX县革命烈士陵园;②参加司法所主办的法制讲座专题培训会。 各村监管小组应当组织本村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村公益义务劳动,并做好记录报司法所备案,存入个人矫正档案。 三、三项工作完善 1、日常报到工作完善 日常报到是指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其他活动情况。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报到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履行日常报到的法定义务和管理规定,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了解相关情况,做好

社区矫正学习计划

陶赖昭镇社区矫正学习计划为了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增强业务素质,让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更上一层台阶,特制定以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2014年的学习有以下课程:《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二、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集中学习时间初定于每月5日的工作例会,每人每天自学的时间不小于一小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三、考核方式 每月月底组织社工参加书面考核,根据本月学习内容统一出卷,社工全体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四、课程安排 (一)《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3月):进一步深入学习《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及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八)》(4月): 1、《治安管理处罚法》,共六章一百一十九条。重点学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处罚的程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

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共五十条。 (三)《刑法》(5月-7月):共三编,十五章,四百五十二条。 1、5月份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五章一百零一条。 2、6月份学习第二编分则一到五章,共一百七十五条。 3、7月学习第二编分则六到十章、附则,共一百七十六条。 (四)《刑事诉讼法》(8月-10月):共四编,二百二十五条。 1、8月学习第一编总则,共九章八十二条。 2、9月份学习第一编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共三章六十四条。 3、10月份学习第三编审判,执行,共五章六十一条;第四编,共十七条;附则。 五、学习要求 1、遵守学习纪律,不无故缺课。 2、认真做好笔记。 3、正确对待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不及格者将不参加评优。

社区矫正工作内容

拟定矫正个案的方法和内容 1、矫正工作责任人。司法所所长对矫正个案的建立和实施负第一位责任。其职责为指定本所矫正工作人员专案专办,组织全体矫正工作人员集体研究和确定矫正个案,领导、检查、督促个案的落实。 被所长指定为个案责任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调查研究,起草矫正个案,矫正个案确定后负责矫正个案具体组织和执行,对矫正个案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2、起草矫正个案的准备。起草矫正个案应做好走访调查和综合分析评定两项准备工作。 ⑴走访调查: ①目标定位。摸清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其个性化因素,为实施个案矫正奠定基础。 ②主要内容: 一是基本情况。调查需要掌握矫正对象以下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罪名;矫正期起止;原关押单位或判决机关;民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原职业; 健康状况;文化程度;爱好及特长;宗教信仰。 二是犯罪成因调查。主观因素:通过对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犯罪的罪错形态。客观因素:通过对矫正对象家庭环境、生活状况、学校教育、工作环境的了解,判断导致其犯罪的客观动因。 三是心理特征调查。通过心理测试或对矫正对象心理档案进行分析,判断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性格特征(胆汁质、多血质、粘质质、抑郁质等)。 四是受害人态度调查。对矫正对象与被害人生活在同一社区的,要了解被害人对矫正对象在社区执行刑罚的态度,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对矫正对象接受矫正造成不利影响。 五是矫正难度调查。违法犯罪史:通过了解矫正对象犯罪及头版刑罚的次数及种类,受到治安处罚的次数及种类,判断其恶习深浅。犯罪性质:对犯罪手段、犯罪持续时间、危害后果进行调查,同时根据犯罪侵害的不同社会利益如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性质,确定罪行的恶劣程度。在监狱(看守所)改造表现情况: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接受刑罚处罚及教育改造的表现情况,判断其对教育矫正可能的接受程度。认罪态度:通过掌握矫正对象是否认罪、是否准备或正在申诉等情况,判断其对自身罪错的主观认识和态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矫正对象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的,应掌握矫正对象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所起的作用,通过对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掌握,判断矫正对象的犯罪能力及主观恶性。 ③工作方法 一是基础档案调查。通过查验矫正对象接收时的基础档案资料,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个别谈话调查。与矫正对象见面并办理登记以及家访、电话交流等方式,了解核实矫正对象有关情况。 三是走访调查。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监护人、近亲属、邻居、居委会(村委会)进行走访,了解掌握、核实、矫正对象相关情况。 四是信函调查。在不便于直接调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矫正对象原关押机关、工作单位或学校邮寄信函,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五是测试调查,通过心理测试、体检等方式,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及健康状况。 ⑵综合分析评定 ①目标定位。找准矫正对象犯罪和可能影响矫正的症结所在,确定矫正重点和主攻方向。 ②主要内容

[精品]社区矫正人员手册

社区矫正人员 手册

目录 前言 1、什么是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的对象有哪些…………………………………… 3、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4、社区矫正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5、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6、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7、社区矫正工作由哪些人员和部门承担…………………… 8、社区服刑人员“五不准”………………………………… 9、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级管理……………………………… 10、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应办哪些手续…………………… 11、社区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哪些权利………………………… 12、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3、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在接受社区矫正时应履行哪些手续…………………………………

14、社区矫正的奖励有哪些…………………………… 15、社区矫正的惩处有哪些…………………………… 16、矫正期满的解除及程序…………………………… 前言 社区矫正人员必须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手册》是社区矫正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内容。 《手册》摘录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希望你在社区里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和社区各项制度;希望你回到社区后,能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里搞好关系、与同事团结友爱;希望你回到社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热爱社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自觉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中不断改造自我、充实自我、完善自我。 希望你能与街道矫正办保持密切的联系,多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尽力为社区多做有益的工作,努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回报社会!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

浅谈当前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种新的服刑方式在缓解监所压力,减少交叉感染,节约犯罪改造成本的同时又体现了我国对犯罪分子采取的一种治病救人的人性化举措,能够让他们更早更快的地回归社会。随着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通过实际工作及基层调研我们发现中间也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下面浅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管理的权威不足。 社区矫正是一个新事物,社会上的百姓并不了解社区矫正,需要我们通过大量的宣传来向老百姓具体说明。事实上,宣传与告知的工作,我们做得非常欠缺。笔者曾为找某镇司法所而向老百姓打听具体地址,多数老百姓问笔者是不是就是法庭,他们知道法庭在什么地方,但不知道司法所在什么地方,甚至有些老百姓回答笔者,他们没有听说过他们那儿还有司法所。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我们曾经期望通过有作为而后有地位,但是在我们努力作为之后,由于宣传力度不大,我们仍然没有争到多少地位,社区矫正管理权威不足。笔者在与被矫正对象谈及周围人对他被处以社区矫正刑罚后看法时,一些人反映,老

百姓不懂得社区矫正,他们只知道犯了罪要进监狱,否则就是没犯罪。因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老百姓并不是十分配合,甚至有个矫正对象在被要求每月汇报时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这么麻烦。”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管理的权威不足还导致了另一个问题——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难落实。社区矫正中的公益劳动本意是作为一种教育手段,但公益劳动毕竟是一个过程,对这个过程必须有组织有管理才能正常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时,最初曾想组织集中性公益劳动,后来发现这样的要求不现实,调整为根据要求,保证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劳动的场所不强调在同一个地点,每次劳动的具体时间不强调统一,由社区矫正对象自由安排。然而,即使这样也不现实。因为社区矫正对象中,有不少人在当地没有工作,他们必须到外地去打工,接受罪犯打工的用人单位,他们并不一定认同这种做法,他们采取不放人的措施,让罪犯要么长时间回不来,否则就再也回不去。这又迫使罪犯不得不放弃公益劳动。 2、队伍不稳,缺乏专业人员,工作质量没有技术支撑。 我县不少乡镇的司法所的人员本来就不多,一般都在3名成员以下,而且很少能专门单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常规工作包括了民事调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与政府配合的信访综治工作等,还经常会被地方上的领导指派去从事其他如计划生育、房屋拆迁等与司法所工作职责并不一定相称的工作。 社区矫正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司法所具体负责管理和教育方

社区2021矫正工作计划(新订版)

社区2021矫正工作计划(新订 版) Community correction work plan 2020 ( 工作计划 ) 汇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社区2021矫正工作计划(新订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整合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建设“和谐高塘”、“法治高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社区进行矫正人员,所判刑罚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不失控、不

漏管,力争无一人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忙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逐步成为守法公民。 3、帮忙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橱窗、会议、活动等形式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未经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不得向新闻媒体发布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2、建立完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成。社区矫正志愿者主要由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人员、专家学者、离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刑法修正案(八)及相继出台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一系列规范性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以及裁定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确立,初步形成了现有的监外执行检察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 一、基本现状及突出问题 (一)、联席会议未形成制度化。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牵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达不到联席会议所规定的要摸清监外执行罪犯基数、各部门信息互通、机制通畅、提出建议的效果。如监狱、公安机关、看守所交付执行不规范,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人民检察院监督不到位,社区矫正法律政策更新掌握不细,社区矫正水平停滞不前。 (二)脱管失控人数较大、时间较长。全年脱管失控65人(初步统计),占监外执行总人数的16%,脱管失控人数较大;百分之八十以上监外罪犯脱管半年以上至一年,脱管时间较长。 (三)职务犯罪脱管现象较严重。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人数达13人,占脱管失控人数的20%。其中一名脱管失控是县处级缓刑人员,至今未纳入社区矫正,造成刑罚执行不平等的影响。 (四)矫正力量严重不足。全县24个乡镇司法所,有近半所人员少,矫正力量不足,因而大部分矫正人员只是建立了矫正档案,

监管、教育、帮教、改造措施落实存在很大漏洞。 (五)矫正机构基础薄弱。由于基层所经费保障不够,绝大多数基层所没有对矫正人员组织学习和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 (六)异地矫正有规定但未实行。矫正人员外出打工的较多,由于异地委托矫正法律程序不明确,造成矫正人员的矫正费用增大,同时也加大了矫正成本。更是导致脱管、漏管因素之一。 (七)监外罪犯减刑程序没有启动。社区矫正人员符合减刑条件而没有达到依法减刑。历年来没有启动减刑程序,也不清楚减刑程序的法律规定,监外罪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 (八)监外罪犯应当依法收监而没有收监。历年来没有启动收监执行程序,也不知道如何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对那些违法犯罪的、脱离监管二次经警告拒不改正的、受到治安处罚仍不改正的、保外就医期间拒不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逝后刑期未满的等种情况,没有依法收监,严重影响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九)矫正人员入矫措施不规范。对入矫人员缺乏督促入矫措施,没有与公安派出所加强和规范入矫协查和通报制度。普遍形成误区即对入矫人员建档必须见人和见材料缺一不可的片面认识,因而造成了见档不见人或见人不见档的脱管失控现象时有发生。 二、形成原因及缺憾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缺憾,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组织领导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关于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一直是困扰政法各部门的难题,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型的刑罚执

招标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及建设目标 根据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现状和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化领域中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一体化信息网络管理和服务平台。 建设目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 构建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体系,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并完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百姓办事提供方便。 2.行政业务系统 逐步建立、推广、完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一是建设日照市智慧调解系统管理平台;二是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方位有效管理,深度开发到岗服务、留言通话服务、普法讲座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方位考核机制,达到一键式操作,表格自动生成,提高效率,切实为基层法律顾问减负;三是建设司法内部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工作的监督管理。 3.司法内网维护租赁费,完善司法局与区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网点的联网。 2、技术要求 2.1软件架构及数据共享要求 根据目前信息系统的技术发展,平台的架构需要采用完全B/S或者C/S结构,系统要求使用主流编程语言开发,采用开源框架,对性能或交互性要求比较高的功能点,允许在HTML 页面中嵌入ActiveX控件,以便充分利用客户端的机器性能,控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自动下载并能自动进行升级,构造可靠、稳定、实用、方便的具备行业领先标准的平台。保证软件至少在5年内满足需要,在系统更新时,数据可以通过迁移转入新的系统中。 2.2开发技术 平台应完全基于业界成熟的架构进行开发,应采用主流编程技术开发及组件式安装。

2020年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2020年社区司法工作计划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 大家。 【第一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20XX年社区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团结路片区管委会司法所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本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推动"六五"普法开局发展,认真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大力推进创建"平安社区"进程,为我社区的平安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抓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20XX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 2、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普法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律宣传方式,扩大学生、群众学法宣传面,社区内法律常识普法率达97%以上,做到普法宣传达标。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我们将以橱 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社区调委会的工作力度,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 解工作实效。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1、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2、引入"社区矫正"管理模式,采取"社居委、派出所、家庭、 青少年犯罪;做好"五种人"监控和教育工作。 做好台账、卡、表的更新工作,及时总结和整理司法行政工 装订成册。 【第二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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