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行使的职权及其区别分析

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行使的职权及其区别分析
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行使的职权及其区别分析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和董事长法律地位

一、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有以下几个特点:

1、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决定,因而公司的董事会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3-13人组成,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可选择不设董事会,但设一人担任执行董事,其职权与董事会相关,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但要注意的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此规定,达出公司法的合法性、真实性、民主性,尽量减少控股股东的恶意控股行为。

三、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的人数应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实际要求加以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第109条第1款)

二、董事会的成员构成

董事会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但在法定情形下包括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董事一般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一)有限公司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45条第2款)

3、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68条第1、2款)

(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109条第2款)

律师提示:

1、董事会的监督权,其监督对象为董事长和经理(含兼任经理的董事),对业务执行的合法性和妥当性进行监督。

2、董事会的职权和股东会的职权都规定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利于股东自由调节董事会与股东会之间的权利边界,避免不必要的权力冲突。

3、股东会享有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与董事会享有的“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区别:

①经营方针比经营计划更宏观、更根本,董事会制定公司经营计划时必须遵循而不应偏离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是“经营方针”的具体落实;

②董事会的“投资方案”被股东会认可后方位“投资计划”;投资方案可以有多个,但投资计划则必择其一。

股东会不是亲自从事经营的机关,而且也不可能对以后发生的事预料得十分精确,所以,股东会只是对经营的方针和计划做出方向性的指引,而不可能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五、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表决

(一)召集权主体

1、有限公司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45条第3款)——假设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亦无不可。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48条)

2、股份有限公司(第110条)

(1)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111条第2款)律师提示:对于董事会成员在股东会上当选后的首次董事会会议由谁召集和主持,《公司法》并无明文规定。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开物律师集团(郑州)事务所戚谦律师提示:有一个重要问题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是狭义的还是,广义概括?有人认为,应当认为是董事会全体成员,而非到会董事人数;但刘俊海教授认为,参酌国际公司法管理,应当解释为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第113条第1款)——本条应当也适用于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原则上一人一票,但为打破公司僵局,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可以破例行使第二次表决权,此为例外规则,即仅在公司出现僵局时才可使用,在未出现僵局时,主持人不得行使第二票表决权。

(四)董事的决策责任(第113条第3款)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律师建议:对于骑墙董事来说,唯一较为可靠的选择是对董事会决议投反对票。对于傀儡型的“稻草人”董事亦是如此。

(五)上市公司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制度(第125条)

1、仅规定了上市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

第一百二十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关系(利害关系)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律师提示:

①此种关系的外延甚广,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既包括持股关系,也包括雇佣关系、合伙关系、委托关系、买卖关系、租赁关系、承包关系等利害关系;既包括直接的关联关系,也包括间接的关联关系。

②关联董事参与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属于程序存在瑕疵的可撤销决议。

③这里在对“关联关系”作限制的同时却又开了一个“巨大”口子,这一规定又不同程度的保护了利用国有公司进行关联活动,损害其他类型公司以及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同时也使得国家、政府在特殊情形下,采用国有公司关联关系通道控制市场的行为合法化,这点是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的。(引自《公司法》释义)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职权规定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的成员构成、任期与职权

一、董事会的人数 (一)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5、51条) 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51条) “公司在依法定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后,应当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办理备案手续。公司的董事长经过董事会选举产生,其权利来源于董事会的授权,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不是产生该项权利的法定要件,故是否进行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不影响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权利。” ——最高法院民二庭殷媛:《瑕疵股权转让中的民事责任承担》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第109条第1款)

二、董事会的成员构成 董事会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仅限于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但在法定情形下包括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 (一)有限公司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45条第2款) 3、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68条第1、2款) (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109条第2款) 三、董事会的任期 (一)有限公司(第46条)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职责范围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管理人事任命书。 3.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5.主持公司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常务副总、经营副总分解实施董事会决议。 6.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 7.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对外关系问题。 8..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从事经营管理的全局开创性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艰巨的探索和尝试。

注销的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红色字体为提示,正式文书中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删除)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主题:表决XX公司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董事会)召集,执行董事(董事长)主持,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现已清算完毕。 二、公司已经于X年X月X日在《XX报》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公司自清算之日起已停止营业。 四、全体股东已确认《清算报告》,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全体股东签字: XX公司 X年X月X日(如只有一个股东,改为: XX公司股东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股东现就公司注销的相关事项做出如下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现已清算完毕。 二、公司已经于X年X月X日在《XX报》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公司自清算之日起已停止营业。 四、全体股东已确认《清算报告》,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股东签字: XX公司 X年X月X日(如中外合资,改为: XX公司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X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董事会决议 参加会议人员: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主题:表决XX公司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本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现已清算完毕。 二、公司已经于X年X月X日在《XX报》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公司自清算之日起已停止营业。 四、全体股东已确认《清算报告》,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员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选举,更换股东代表委派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的报告。可以通过监事会的报告。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制定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查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充替代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承担的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

(Shareholders Meeting)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董事会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董事名,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由主持,经协商表决一致通过如下有效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 董事会成员签字: 年月日 注: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第次股东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股东人,参会股东为(代表 %表决权)、(代表 %表决权),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如下有效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 法人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注:适用于外商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股东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公司出资人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议: 1、 2、…… 3、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 法人股东(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适用于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决议内容未涉及章程修改的,第3项内容勿需保留 变更股东股权的,新老股东均在决议上盖章或签字

也论公司、股东与董事之法律关系

一、英美法系关于公司、股东与董事法律关系的学说 1.信托关系说。信托制度是由衡平法所创立并不断发展完善的一种独特的财产法律制度。它是以英国14世纪初出现的一种称之为“占有变换”制度为雏形,由衡平原则予以承认并不断创新而成。信托关系基于委托人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财产所有人的身份以一定的方式处分财产,并将财产收益交给委托人所指定之受益人。受托人一般的权利是受托标的物的出售、出租、投资等营利性的经营;其一般的义务是象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照管好别人的财产,并本着“诚实”和“良心”将委托财产的收益交给受益人。根据上述信托原理,董事是公司财产的受托人,公司股东既是公司财产的委托人又是公司财产的受益人,公司本身的独立法律地位则不明确。公司董事作为受托人对公司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并且负有相应的受托人义务。信托关系说起源于英国早期的合股公司是依据衡平法上的信托方式而设立的这样一种历史事实。1844年以前,英国大多数合股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效力则根据将公司财产委托受托人经营管理的法律文书。随着英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公司制定法的产生,以及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确立,信托关系已经无法包容公司的财产归公司法人所有,董事不拥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这一客观事实了。尽管判例法上仍将公司董事习惯上称为受托人,但却主要是指董事对公司所负的义务而言的,这时董事与公司的关系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托关系。信托关系说是早期公司法理论中董事与公司法律关系的主导学说。在现代判例法上,信托关系说仍存在一定影响。 2.代理关系说。代理制度是英美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商法上的制度。“倘若合同法可以比作商法的躯干,代理法便可以比作商法的四肢。”(注:何美欢:《香港代理法》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代理制度在英美法中非常普遍,关于代理的定义也莫衷一是。《美国代理法重述》第1条对代理所下的定义是“代理是这样产生的一种受托信义关系,即一个人表示同意另一个人在他的控制下,为了他的利益而行为,而那个人同意依此行为。”根据《美国代理法重述》第12、13、14条代理人有三大特征:他拥有约束本人的权利;他处于受信人地位;他受本人的控制。代理的三大基础是同意、权利和势力。至于代理的核心,费里德曼说:“任何声称是代理关系的最终、真正及主要主题及目的,都是通过代理人的行动来构成委托人与外人的直接合同关系。这是代理的核心。”(注:转引自何美欢:《香港代理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页。)代理人有三大义务,即履行义务、受托信义义务和行政义务。其主要内容为:代理人谨慎及努力处事的义务,不得夺取委托人机会的义务,不得与委托人交易的义务,不得与委托人竞争的义务,不得收取贿赂的义务等。代理法上的这些条规足以解释当今英美公司制定法上董事行为的外部效果以及董事对公司所负的义务。代理关系 “因为公司是法律拟制的个体,最终它必须通过自然人办事。说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法人拟制说。 因此,代理法是公司法的根基。”(注:何美欢:《香港代理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89页。)但《美国代理法重述》(1958年版)的编撰者对代理关系说却持完全否定的态度。《美国代理法重述》第14条c款指出,“一个企业的董事会以及单个董事都不是公司的代理人,也不是公司成员的代理人。”尽管如此,代理关系说是自19世纪后半叶以来至今一直是英美法系中解释公司与董事关系的主导性理论。 4.混合关系说。这一观点认为,英美公司法律制度是一个包容闭锁公司和公众公司在内的普遍适用的框架,不同类型公司中,公司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存在巨大差异,从而也就为普通法、衡平法上各种特殊规则的适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把董事与公司间的关系固定的归结为一种,无异于作茧自缚。因此,在董事、董事会与公司之间的法律

关于股东会、董事会届次的说明

1、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就这么2种,公司法中有,是按年度走的,年度股东大会一年只有一次,比如你公司明年上半年必须要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要对往年做一个工作总结,除此之外的所有股东大会都是临时股东大会,称为叫做“XX公司2013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叫法的区别,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年度股东大会要提前20日发出会议通知或公告,临时的只需提前15天,年度股东大会主要就像是往年度的总结会和来年的规划一样,所以议案比较多,这是它的特别之处,其他方面二者在重要性、会议议程、表决等方面没有任何区别。 2、董事会是按董事的任期来划分的,董事任期按公司法规定一般都是3年为一届,所以董事会届次也是如此的,所以翻年是要累计的,就像你说的,下次开会即使是13年,那么也要称为一届第二次董事会,累计到董事会任期届满(就是3年),有可能开到一届第N次董事会;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也有临时董事会的情形存在,一般董事会会议通知要提前10日发出,临时董事会要提前3日发出,他们的形式完全都是一样的,重要性也没有任何区别,只是有可能临时董事会审议的问题议案比较少或者不是特别重大,一般3日就可以审议获得通过而没必要更长时间或者有时比较紧急时,一般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董事会的称为和临时股东大会比较相似,称为“XX公司2012年第X次临时董事会”,按年度划分,翻年不累计,一年也可以开N次临时董事会,但13年后临时董事会要从“XX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开始计算了,一般董事会和临时董事会同时存在,互不影响,互相区别开来计算。 3、董事长他首先是一名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之一,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选举出来的老大,所以才叫董事长;原董事长如果任期(前面提到的3年)未到离职,不管什么原因她现在要走了,她走了董事会成员就少了1人,所以走之前要把缺位的那个董事给选出来,凑够成员数,然后重新再选董事长;所以完整的流程(缺一不可)是3步:你公司要先发出通知召开董事会补选董事(补选原因是原董事、董事长辞去/被免去董事、董事长职务),然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大会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就组成了,那么公司还要再召开一次董事会选举新的董事长,这才算完成。需要强调的是原董事长的离职是在新任的董事被选出来(就是股东大会通过)以后才正式生效,在这个期间她要继续履行她作为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职责。说白了就算她现在走了,在新任董事、董事长被选出来以前,她还是你公司董事长。 4、别说是改换一个董事,就算董事会成员全都变了,只要公司还是那个公司,那么董事会届次还是累计原来的次数,董事会换届一定是因为董事会任期到了才 换届,而不是3年内更换了多少董事。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会职责和股东会书面议事方式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做出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是公司经营的目标方向和资金运用的长期计划,这样的计划和方针是否可行,是否给公司带来赢利并给股东带来赢利,影响股东的收益预期,决定公司的命运与未来,是公司的重大问题,应由公司股东会来做出决定。 (2)人事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可以予以更换。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股东会拥有用人权是必须的。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然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报酬。报酬事项包括报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都应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报酬不需由股东会决定。 (3)审批权。本条规定的审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工作报告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批准。这体现了工作责任制和股东的投资者权益。二是审批相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案权。即公司的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股东会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反之则不予批准,而责成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重新拟定有关方案。根据本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利,也有义务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拟定上

股东会的职责职能

股东会职责职能 董事会职责职能 总经理职责职能 技术总监职责职能 营销总监职责职能 行政总监职责职能 研发部职责职能 生产部职责职能 客服中心职责职能 市场部职责职能 项目部职责职能 商务部职责职能 战略发展部职责职能 行政部职责职能 人力资源部职责职能 财务部职责职能 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

董事会 股东大会 职工大会决议记录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首届股东大会 参加会议人员: 1、发起人(或者代理人)、、、。 2、认股人(或者代理人)、、、。 (注:可以再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发起人、认股人(及其代理人)共××名(其中代理人××名),代表公司股份××万股,占全部股份总额的××%,本次股东大会的举行符合法定要求。)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股份有限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XX股份有限公司召开首次股东大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发起人(股东)XXXX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发起人(股东)XXXX、XXXX、XXXX、XXXX、XXXX。经股东大会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选举XXXX股份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员,名单和得票情况

如下: 1、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3、选举为公司董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注:如按累计投票制,上述当选董事的得票率不同应具体注明)同意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同意选举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成员,名单和得票情况如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另X名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股份××万股;××名反对,代表股份××万股;××名弃权,代表股份××万股,赞成人数符合法定比例。 2、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年。其中,××名赞成,代表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法(2005)》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東力。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違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由此可见,公司章程是公司自治的载体,既赋于股东权利,亦使股东承担义务,是股东在公司的行为准则,股东必须

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案中,原告安盛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虽主要是关于取消股东身份的规定,但该条第二款明确记载有“股东会决议罚款”,根据章程本身所使用的文义进行解释,能够得出在出现该条第一款所列八种情形下,安盛公司的股东会可以对当事股东进行罚款。鉴于上述约定是安盛公司的全体股东所顶设的对违反公司章程股东的一种制裁措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被告祝鹃亦在章程上签字予以认可,故包括祝娟在内的所有股东都应当遵守。据此,安盛公司的股东会依照(公司法(2005))第三十八条第(十ー)项之规定,享有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处以罚款的职权。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 一般大型的公司都会选择成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这两者的职权是不同的,其在公司负责的事项也是不同的,今天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们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公司股东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比如2人的有限公司,2人既是股东,又可以是董事了。如果股东比较多,那么就需要推举出一些股东代表组成公司董事会,来议定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代表公司股东们行使经营权,这个董事会有一定的职权范围,超过这个范围还需要将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才有效,董事会才能执行。 股东大会的特点: 股东大会是有各个股东组成的,是比较庞大的,拥有很多的职权。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的特点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是有股东选举成立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指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的公司常设机构的成员。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股东会职责范围.

1.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三、参加人员:、、、、 会议主持人: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贷款、申请保证担保及提供反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 参加人员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向银行支行申请借款万元,借款期 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 2、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 3、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① ② ③ 董事签章: 公司(公章) 年月日

一、时间:年月日 二、地点: 三、到会股东:、、、、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贷款、申请保证担保及提供反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 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股东会同意向银行支行申请借款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 2、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保证担保。 3、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① ② ③ 股东签章: 公司(公章) 年月日

一、时间:二○年月日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供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参加人员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委托贷款(由XX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受托放贷)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2、董事会同意以名下的房产向担保中心提供抵押担保。 董事签章: 公司(公章) 二○年月日

一、时间:二○年月日 二、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股东:、、、、。 四、议题:关于本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并提供担保之事宜 五、决议:与会股东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股东会同意向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申请委托贷款(由XX市商业银行彩田支行受托放贷)万元,借款期间为一年,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 2、股东会同意以名下的房产向担保中心提供抵押担保。 股东签章: 公司(公章) 二○年月日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股东大会工作报告

【述职报告】 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下面是分享的股东大会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 股东大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分两个部分,一是总结20xx年的主要成绩,二是部署20xx年的工作任务。请大会审议。 一、20xx年的主要成绩 20xx年是企业转换体制的过渡年,也是新公司谋求发展的开局年。面对生产经营和改制改革的双重压力和考验,我们一班人把握大局,理清思路,抓住重点,全面统筹,采取多项措施保生产促改制。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生产经营指标大幅度上升。公司上下紧密围绕“保生产任务完成,保销售合同兑现”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全面超额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xxxx万元,占年计划的xxx%,同比增长xx%;实现销售收入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利润xxx万元。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开门红。 ——转换机制焕发了企业活力。通过改制,彻底分离企业办社会系统,剥离不良资产,优化了资产质量。新企业依照规范的程序,产生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初步建立起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年底的机构调整和薪酬改革,压缩了管理层次,打破了职务上的“铁交椅”和分配上的“大锅饭”,“按绩、按效”取酬的观念逐渐形成。全新的管理体制和灵活的运作机制必将使企业焕发强大的活力。 ——科研攻关达到了预期效果。改进后的xxxx传感器的流量精度和抗干扰能力有所提高,进行单、双直管密度计标定验证,完全达到设计指标,并完成振动管密度计2套。对xxxx仪进行了功能扩展,新增液晶触摸屏功能,更加方便了用户操作,并完成了在xxxx的现场安装。将手机gprs技术应用到xxxx远程控制系统,在可同时完成多井位遥测。与美国阿特利公司达成了合作生产xxxx 的协议。 ——市场份额保持了稳步增长。全年订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三个百分点;发货xxxx万元,同比增长xx%;回收货款xxxx万元,同比增长x%。xx产品市场有了新的突破,在xxxx签订xxxx仪32套100多万元的合同,xx产品全年订货xxx万元,同比增加了xx万元。xxx类仪器在xx的销售形势较好。xxxx仪继续保持上年水平,订货xxxx万元。同时,及时的售后服务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用户的要求,提高了企业信誉。

股东大会决议(任免董事)

精品文档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样本:任免董事 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于年月在召开。本次会议由①提议召开,②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人,持有万股,占总股数 %。会议由③主持,形成决议如下: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董事④,免去、、董事的职务。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的,占出席会议总股数%⑤ 不同意的,占出席会议总股数% 弃权的,占出席会议总股数%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⑥: 年月日——————————————————————————————————注:①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人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 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召集人按顺序依次为监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③临时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为: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应在股东会决议中注明股东会通知送达情况未履行职责的原因,此情况下主持人按顺序依次为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监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⑤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达到法律规定及章程约定比例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⑥发起人与股东一致的,也可以由发起人签署,此处改为“发起人(签字、盖章)”。 .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哪些方面

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哪些方面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乃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而召开。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凡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该通知应写明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使股东对拟召开的股东会有最基本的了解。

(董事与股东)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

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构成,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十三人以下,可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或者数人.董事长的产生办法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法律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在实践中为避免僵局的出现,董事会成员的人数通常为单数。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召集股东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二是遇到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董事会的产生,是应股东们通过选举控制董事会进而间接控制公司的需要。董事会的活动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行自己形成的决议,而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落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据以执行业务的指导方针。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是公司法人代表,全权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在股东会议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指导下,董事会有权安排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计划,有权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权确定公司资产流向,向其他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但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得超越股东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否则属越权行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董事会承担。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生产、技术、劳动、设备、物资供应、财务等。特别是财务管理,运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是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是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解释】本条是关于股东会职责和股东会书面议事方式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股东会的职权,归纳起来有六个方面的内容。 (1)投资经营决定权,是指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做出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是公司经营的目标方向和资金运用的长期计划,这样的计划和方针是否可行,是否给公司带来赢利并给股东带来赢利,影响股东的收益预期,决定公司的命运与未来,是公司的重大问题,应由公司股东会来做出决定。 (2)人事权。股东会有权选任和决定本公司的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于不合格的董事、监事可以予以更换。在现代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股东会拥有用人权是必须的。董事、监事受公司股东会委托或委任,为公司服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当然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报酬。报酬事项包括报酬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都应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报酬不需由股东会决定。 (3)审批权。本条规定的审批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批工作报告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批准。这体现了工作责任制和股东的投资者权益。二是审批相关的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案权。即公司的股东会有权对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向股东会提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股东会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反之则不予批准,而责成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重新拟定有关方案。根据本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利,也有义务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拟定上述文件,并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擅自决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宜,隐瞒不报,越权经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决议权,即股东会有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进行决议。这里列举的几项事项都有关公司股东的投资者权益,应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其中有的事项的决议还有本法规定的程序上的限制。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以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做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权。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会在设立公司时制定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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