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涉税处理“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务转销与

涉税处理制度解读lPOLICYINTERPRETATION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财

务转销与涉税处理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赵月丽

企业在长期的存续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类问题:如一方面由于各种原

因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造成应收账款的坏账; 同时,有一部分供应商在供货之后,当年催要货款无果,以后由于该单位解散或业务员更换等原因,未及时催要货款或催要后债务人未付款,造成应付账款的长期挂账.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在应收账款的权利时效内进行函证或书面催款并有相关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该笔应付账款应继续挂账;如不符合前述条件,则属于"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核销缘由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一般是指超过三年以上尚未支付且无法支付及

不须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应进行财务核销,理由如下: 一

是税务要求.税务稽查对公司的"应付账款"是必须要重点检查的项目(特别是

长期有余额且金额较大的).检查方法是抽取其中大金额的款项,弄清来龙去脉,看是否存在将应计入销售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的款项,挂在应付账款.

二是审计要求.应付账款的审计实质性程序中也要求检查应付账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关注其是否可能因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关注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是否已作披露, 并检查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偿还.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解

释,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缺乏偿债能力或利用应付账款隐瞒利润; 并注意其是

否可能无需支付.对确实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二,"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核算依据

(1)所得税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

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l项至第8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人,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

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的规定:直接计

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

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另外从实务

处理的角度出发以及比照其他相关的准则如债务重组所得计入"营业外收入一债

务重组利得",以及制定新的会计准则尽量应与现行税法趋同, 减少纳税调整事项的角度出发,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财佘通风?综合2010fg~9期(上】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作为企业的利得计入当期利润. 三,"长期挂账无法

支付"应付账款转销账务处理

"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转销时,借记"应付账款",贷记 "营业外收入——

无法支付的款项".

由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列入其他收入的应付款项

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所以须取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各项证明.债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且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下述条件的相关依据时,即可推断为为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首先,就明确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条件.根

据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在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下,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

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次,债权人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提供相关依据.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9]88号相关规定: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f_,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

明;(8)其他相关证明.

另外,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

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以此类推,当债务人取得债权人符合上述六种情况的相关证明时,即可推断为

为【天1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时提交税务局相关证明进行审查,备案,审查通过后可列入营业外收入.

制度解读IPOLICYINTERPRETATION 政策性搬迂与处置收入税务处理

重庆工商大学李佳李媛

目前,我围许多城市的IH城改造和环境整治过程中,国家给予部分生产业及污染性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在相关的会计文件中,将此称为政策性搬迂补偿款,下文中不做区分).然而搬迁补偿收入的税务处理比较复杂,相当部分财务人员对其所涉及的各项税收不熟悉.笔者就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涉税问题予以分析. 一,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会计处理政策

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冈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阂,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人.

《企业会计7佧则解释笫3号》中规定,企冈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

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同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T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l6 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企业收到除』二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同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二,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l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1)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 用途或者新的同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

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

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去各类拆迁同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人暂不计人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通过对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纳税税种的归纳可知,企业要对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政策性搬迁与处置收入的税务处理

重置固定资产的税务会计处理.企业根据搬迁规划,重置固定资产应将其搬迁

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例1]2009年5月4日,重庆甲公司由于政府城市规划,要进行整体搬迁.5月4日甲公司冈搬迁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300万元,累

计已提折旧1200万元;因搬迁需要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2400万元,累计折旧为1500万元,处置收入为500万元,发生处置费用400万元.该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

原值6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200 万元.该公司取得搬迁收入3000万元,支付新址

的土地使用权800万元,购置了一批6o0万元的新设备.并发生资产搬迁,移置费用400万元.本案例是在假定搬迁企业所得税以查账方式征收,并且拆迁当年没有可以抵扣的未弥补亏损以及未来五年每年盈利的情况下进行分析.该公司2012年12月完成搬迁.该企业有政府搬迁文件,有搬迁计划,也有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 甲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四,"长期挂账无法支付"应付账款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因债权人

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企业收入总额征收企,ik所

得税.但在以后年度支付时准予在税前扣除.

各地对此也有延续以前政策的处理规定,如:《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

业所得税若1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同税函[2009] 37号)第匕条关于应付账款,坏

账损失的确认问题规定,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超过三年以上),应并人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经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的应付账款在以后

年度支付的,可存支付年度税前扣除.超过三年是指合同到期后的下一年度起的连续_二年

再如,《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

的通知》(甬地税一[2009]2O号)第十一条关于长期

挂账未付的应付账款核销的有关问题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存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考文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1_28.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编辑熊年春) 科佘通风?综合2010年第9期(上)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

附件2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 XX[委托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所列XX公司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穗国资统[2013] XX号)文件要求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附表(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编制是XX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专项说明金额和披露的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合并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专项说明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XX公司专项说明已经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穗国资统[2013] XX号)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公允的列报。 为了更好地理解XX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我们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上述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附件:1.XX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算表 3.国资收益支持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表 4.研究开发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核表 5.工资管理情况专项审核表 6.企业年金专项审核表 7.监管企业经营者薪酬收入专项审核表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年×月×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说明:本参考格式为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如出具强调事项、 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应将上述财务决算专 项说明审计报告的倒数第二自然段进修改并将相关意见进行具体陈述。)

应付账款分析报告

应付账款分析报告 : 账款分析报告应付应付账款分析ppt 应付账款如何分析应付账款对账不及时 篇一: 公司企业年度财务汇总分析报告 公司企业年度财务汇总分析报告 单位: 演示单位 报告期间:20XX 年 第1 页 目录 一、财务状况总体评述 1. 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价 2. 行业标杆单位对比分析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1. 资产状况及资产变动分析 2. 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3.非流动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分析(二)利润表分析 1.利润总额增长及构成情况 2. 成本费用分析 3. 收入质量分析(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1.现金流量项目结构与变动分析3. 现金流量质量分析三、财务分项分析(一)盈利能力分析 1. 以销售收入为基础的利润率分析3. 收入、成本、利润的协调分析(二)成长性分析 1. 资产增长稳定性分析 2. 现金流入流出结构对比分析

2. 成本费用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4. 从投入产出角度分析盈利能力2. 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分析 3. 利润增长稳定性分析 4. 现金流成长能力分析(三)现金流量指标分析 1. 现金偿债比率 2. 现金收益比率(四)偿债能力分析 1.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2.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五)经营效率分析 1. 资产使用效率分析 2. 存货、应收账款使用效率分析 3. 营运周期分析 4.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周转协调性分析 (六)经营协调性分析 1. 长期投融资活动协调性分析 2. 营运资金需求变化分析 3.现金收支协调性分析 4. 企业经营的动态协调性分析四、综合评价分析(一)杜邦分析 (二)经济增加值(EVA)分析(三)财务预警-Z 计分模型 第2 页 一、财务状况总体评述 20XX年,演示单位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1,659.69 万元, 去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 175,411.19 万元,同比增加32.07,; 实现利润总额7,644.27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16,; 实现净利润6,370.21 万元,较同期 增加21.11, 。 (一)企业财务能力综合评价: 【财务综合能力】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综合能力处于同业领先水平,但仍有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提高财务综合能力的必要。【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请投资者关注其现金收入情况,并留意其是否具 备持续盈利的能力与新的利润增长点偿债能力】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附件4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如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金额以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三、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接受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金额以及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四、承诺事项的说明 说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经营租赁事项与资本性承诺事项。 五、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具体需披露如下事项: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 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的规定,详细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同时将客观增减因素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报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披露: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客观增减因素、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相关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其他国有资金总额及增减变动情况,其他国有资金是指年末不列入企业所有者权益,但由企业管理、使用的具有权益性的国家所有的资金,如保险保障基金、特准储备基金、股份制改造剥离权益、国家专用拨款等。 七、人工成本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等。 八、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详细说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批复、执行情况、实提工资情况及工资总额控制措施等。 九、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企业当年资产损失管理结果和中介机构相关审计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 (一)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13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与差异金额、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年末余额变动情况、当年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收入的入账方式和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的相关审计情况和意见发表情况等; (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当年发生事实损失的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情况、清理收入的账务处理、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审计情况,特别是主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及对参审所相关工作的复核意见情况等。 (三)重大资产损失情况说明。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综合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资产损失及处理情况,

(2014)关于能否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行为补缴增值税问题的探析

关于能否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行为补缴增值税问题的探析 目前,出现个别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的规定,对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低于企业平均销售价格的,行使自有裁量权,调整纳税人销售价格,补证增值税。《税收征管法》俨然成为了各地税务机关争夺税源的法律武器,对纳税人权益构成了巨大伤害。 笔者认为,《税收征管法》作为程序法,其关于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税务调整的规定,是对税务机关如何调整纳税人关联交易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方法的规定,而不是对纳税人应负的具体纳税义务的实体法律规范,纳税人应负什么样的纳税义务,负多少纳税义务,应依据税收实体税法处理,也就是说,实体法律规范规定可以进行调整的,才能进行税务调整,至于如何调整以及调整的程序问题,主要依据征管法的规定。 目前,没有关于增值税关联交易调整的任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没有单行的例外性政策规定。同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因销售行为产生的应纳增值税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而且现行增值税采用购进扣税法和凭抵扣凭证扣税制度,即使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影响某一纳税主体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但由于增值税的链条作用,在单一税制的条件下,除非有增值税的减免优惠,否则,不可能产生总体增值税的少缴,只可能产生增值税的区域转移。如果随意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增值税,不但破坏现行增值税制度,打破增值税的链条作用,也抹杀了增值税的价外税作用,凭抵扣凭证的购进扣税法也就没有意义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如何界定“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给出规范性的解释,仅在《增值税暂行条例释义》中明确“纳税人交易价格偏低的目的是为了少纳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正常交易价格来核定纳税人的销售额”。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关联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其销售价格明显偏低的,就属于是以少纳税为目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正常交易价格来核定纳税人的销售额。对没有享受任何增值税税收优惠的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关联方,其交易减少不了国家税款,故不适用“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不应按照正常交易价格来核定纳税人的销售额。 从国家审计署的执法审计中也可以看出,不以少纳税为目的的交易价格偏低,税务机关不应核定纳税人的销售额,更不能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9号《16省区市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列示:消费税税制设计不尽合理,税收流失比较严重。现行税制规定,烟、酒、化妆品等产品的消费税均在生产环节主要从价计征。调查发现,酒和化妆品类生产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明显压低产品出厂价从而少缴消费税的情况比较突出,主管税务机关也普遍未对企业做纳税调整;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虽然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但有些产品的计税价格远低于销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消费税流失现象仍然存在。抽查的52户应税企业中有44户存在此类问题,据测算,2007年至2008年这些企业共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是其同期实缴消费税的27%。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5号《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列示:对消费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改进了白酒消费税制度,并会同财政部、烟草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2-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公司 201×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本专项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期初权益重大调整明细 (二)期初权益调整原因 逐项说明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调整期初权益的具体事项及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三、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 (一)委托理财业务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三)基金投资 【按年末账面余额列示最大的前5项】 (四)股票投资 【按年末账面余额列示最大的前5项】 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的规定,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披露。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

(二)企业国有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 1、国有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根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列示的数据,计算出本公司201×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其计算过程如下: 201×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 = ××÷×× = ××% 2、客观增减因素 3、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相比增加【或减少】××元,具体原因为××××。 4、相关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 5、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三)其他国有资金总额增减变动情况 注:说明其增减变动事项的主要原因。

五、人工成本及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人工成本情况 注: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 (二)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详细说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批

门店账务处理

门店账务处理

门店账务流程 一、收入 1.营业收入账务处理: 借:现金 营业费用-折扣(汇总表中的折扣+抹零+免单中扣除真正免单) 营业费用-免单(真正的免单) 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贷:主营业务收入-烤肉 -凉菜 -主食 -酒水 -三件套 2.收代金券账务处理: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代金券 3.长款收入账务处理: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 4.垃圾款、返箱款及员工餐收入账务处理: 借:现金

营业费用-员工餐(红字) 贷:营业外收入-废品收入(垃圾) 营业外收入-其他(客剩、起瓶、返箱、洗菜费等) 二、成本 1.供应商送货挂账及付款账务处理: 粮油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烤肉 -凉菜 -主食 营业费用-员工餐 贷:应付账款-粮油 鱿鱼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烤肉 -凉菜 -主食 营业费用-员工餐 贷:应付账款-鱿鱼 豆腐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烤肉 -凉菜

-主食 营业费用-员工餐 贷:应付账款-豆腐 鸡货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烤肉 -凉菜 -主食 营业费用-员工餐 贷:应付账款-鸡货 三件套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三件套 贷:应付账款-三件套 洗涤剂挂账:借:营业费用-洗涤剂 贷:应付账款-洗涤剂 煤气挂账:借:营业费用-燃料费 贷:应付账款-煤气 啤酒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酒水 贷:应付账款-啤酒供应商

其他应付款-管理公司(哈啤的高档酒返点款每箱4元) 料汁挂账:借:主营业务成本-烤肉 -主食 营业费用-物料用品(烤盘纸) 贷:应付账款-调料师 次月粮油结算:借:应付账款-粮油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其他(抹零) 次月鱿鱼结算:借:应付账款-鱿鱼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其他(抹零) 次月豆腐结算:借:应付账款-豆腐 贷:现金 营业外收入-

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新思路

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新思路

关联交易的税收筹划新思路 一、传统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策略的时效性分析 传统的关联交易税收筹划是通过转让定价实现的。转让定价(transfer pricing),是指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或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转让定价普遍用于集团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从而使利润从高税地区转移到低税地区,以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在2008年之前,由于税收优惠以及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差异,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十分普遍。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基本取消。对于大多数集团企业来说,不论利润在集团内部如何转移,其适用税率均为25%,传统的转让定价策略已经无法降低集团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不仅如此,由于转让定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税务机关不断地加大了对关联交易的监控以及转让定价的征收管理力度,《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税收征管法》专门规定了转让定价方法以及对关联方交易的调查及调整管理的方法。这进一步压缩了税收筹划的空间,提高了转让定价的涉税风险。 二、关联交易税收筹划的新思路 在新的税制体系下,传统的以转移利润、降低所得税税负为目的的转让定价策略已经失效,但是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即使放弃转让定价策略,关联交易仍然是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税负的重要工具。

(一)分散收入。在纳税人所缴纳的主要税种实行累进税率时,分散收入可以使部分收入以较低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目前我国税制中实行累进税率的税种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较重的税种,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房地产企业可以将所开发的产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具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以市场价销售给最终消费者。通过两次转让,将开发产品的增值额分为两部分,降低了各转让环节的增值率,可以使房地产集团企业以较低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二)资金占用。通过提高或降低集团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借贷利息转移利润的方式降低集团企业整体税负已经证明是行不通的,因为某一企业贷款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同时,另一企业利息收入仍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且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是相同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也就是说,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利息不仅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在计算企业增值税时也可以按照规定计入扣除项目。因此,房地产项目公司筹集资金的首选途径是向集团公司贷款。 (三)降低计税依据。这一方法适用于单一环节征税的流转税。我国消费税仅在应税消费品的产制环节或进口环节或零售环节一次性征税(卷烟批发除外)。对于仅在产值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如酒类、化妆品、小轿车等,若能降低其出厂价格,将大大降低其消费税税负。

中央国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模板

××公司 20××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做好2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第155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编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如下。本公司已按国资委要求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分析说明。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期初调整事项说明(与企财24表相关数据一致) 如公司不存在期初调整事项的,亦应说明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期初调整事项。 (一)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差异 (二)差异原因—本年增加

(三)差异原因—本年减少 (四)差异原因说明 1.合并范围变化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3.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4.其他事项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如公司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的,亦应说明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重大非经常性损益说明 对于金额重大的非经常性损益,分项说明其具体内容。 (三)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利润总额的影响 说明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利润总额的影响。如:本集团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利润总额增加×元,占本年利润总额的×%(或使本单位由亏损×变为盈利×元;或如无此非经常性损益,本单位将亏损×元)。

完整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

完整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附属其他业务,纳入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企业从事业务的行业分布情况;未纳入合并的应明确说明原因;企业人员、职工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情况;报表编报口径说明。 (二)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量、主营业务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及同比增减量,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经营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的影响;营业范围的调整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投入情况。 (三)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及工程竣工决算情况。 (四)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等。 二、利润实现、分配及企业亏损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减额及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变动和新产品销售,以及影响销售量的滞销产品种类、库存数量等。 (二)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能源费用、工资性支出、借款利率调整对利润增减的影响。 (三)其他业务收入、支出的增减变化,若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含10%)以上的,则应按类别披露有关数据。 (四)同比影响其他收益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收益,特别是长期投资损失的金额及原因;补贴收入各款项来源、金额、以及扣除补贴收入的利润情况;影响营业外收支的主要事项、金额。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六)利润表中的项目,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应明确说明原因。

(七)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额,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额。 (八)其他。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一)各项资产所占比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等变化是否正常,增减原因;长期投资占所有者权益的比率及同比增减情况、原因、购买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情况。 (二)资产损失情况,包括待处理财产损益主要内容及其处理情况,按账龄分析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收回原因及坏账处理办法,长期积压商品物资、不良长期投资等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三)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比重,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金额及原因;企业尝还债务的能力和财务风险状况;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主要债权人及未付原因;逾期借款本金和未还利息情况。 (四)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和效益情况。 (五)企业债务重组事项及对本期损益的影响。 (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报告期资产总额5%(含5%)以上的,应明确说明原因。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 (一)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并应具体说明增减差额及原因。 (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本年初与上年末因其他原因变动情况,并应具体说明增减差额及原因。

关联交易中的涉税处理 (1)

关联交易中的涉税处理 目录 一、资金融通管理 二、集团劳务分摊 三、总分汇总纳税 四、不合理的商业安排 五、非居民业务

第一部分资金融通管理 一、未到位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009国税函312号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如果虚拟的债务人是法人,应当每年确认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如果虚拟的债务人是自然人(非股东),应当每年确认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如果虚拟的债务人是自然人(股东),第一年应当确认利息收入,计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第二年。。。 2003财税158号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向自然人借款 2009国税函777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007国务院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三、无偿拆借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综合调整法: 融通资金的全年平均值× 1年期基准利率

关联交易之税收警示

关联交易之税收警示 [摘要]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多数集中于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或与母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之间。文章分析了关联方企业之间利用转让定价方式逃避纳税所常用的几种手段。 [关键词]关联公司交易税收 国税总局于04年11月10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国税发[2004]143号),其中第四条明确列举了关联企业的8种认定标准。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关联方作专门的定义,是因为现实企业中情况非常复杂,企业会计制度不可能用一个定义涵盖所有的关联方关系。 放眼世界,企业规模化、知识化经营趋势日益明显,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资本运营手段,使各类集团公司、跨国公司纷纷出现,企业间关联关系日渐复杂,关联交易也如雨后春笋般强势崭露头角。 一定的关联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使整个企业集团税负的时间和金额安排实现最优化,所以正常的关联交易是允许的。但由于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往往偏离正常交易价格,这将对包括国家税收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融资活动的增加。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关联企业”几乎已经成为一些企业规避纳税义务的避风港,企业间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来逃避税收的现象愈加突出。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间转让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或互为提供服务、专利权利、资金信贷等各项活动所确定的企业集团内部价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估计,转让定价每年给中国带来超过300亿元的税收损失。因此充分重视和深入研究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对我们的税收工作,甚至是税收立法都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几种企业关联交易定价转让的形式。 一、关联企业之间利用所得税征收方式的差异。通过费用支付转移利润逃避纳税。 例1:A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于02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800万元。05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4万元,帐面亏损11万元。B公司是一家建筑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建筑。AB公司的法人代表分别为夫妻双方,而A公司的所得税由国税局管辖,实行查帐征收,B公司的所得税由地税局管辖,实行核定征收。两企业虽两块牌子、但一套“人马”,同一处办公。表面上看,企业间是分别核算的,但实际上所有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等都计入了A公司的帐户,并且A公司每年还向B公司支付近5万元的所谓“挂靠费”直接计入了“管理费用”,所附原始凭证仅为AB公司签定的一份费用支付协议。

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范文

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范文 2010-12-21 12:22 财务预决算报告是指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当年(或定期)向主管部门或人代会或职代会报告财政、财务方面的预算计划和决算情况的书面文字材料的总称。 编写要点 财务预决算报告一般包括以下的内容: (1)标题; (2)称谓; (3)正文(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 (4)签署。 范文一 ××公司××××年度财务工作决算与××××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股东大会、各位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年度财务工作决算与××××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报告共分两部分。 一、××××年度财务工作决算 一年来,公司的财务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届股东大会关于财务工作的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公司按照去年股东大会通过的预算,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年末编报财务决算,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了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公司对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开支项目,都经过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严格的经费审查、审批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正常、有秩序地进行。下面我具体向代表们汇报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一年来,公司总收入为××万元。其中:主营收入为××万元、副营收入为××万元、营业外收入为××万元、投资收益为××万元。 2.支出情况

一年来,公司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进货成本××万元 (2)管理费用××万元 (3)财务费用××万元 (4)销售费用××万元 (5)投资支出××万元 …… 一年来,公司财务工作做到了盈利××万元。 (二)职工困难补助费使用情况(略) (三)劳动保险费用使用情况(略) 二、××××年财务预算 (一)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的原则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之规定,参照本公司××年度的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公司收入预算 1.主营收入 ××××年公司主营预算收入××万元。根据公司各产品结构进行分配。 2.附营收入 ××××年附营收入预算为××万元。 3.投资收益 ××××年度对外投资预算为××万元。其中短期收益为××万元,长期收益为××万元。 4.其他收入,预算××万元。

财务决算备案报告模板

XXX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备案报告 一、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 (一)本年纳入财务决算范围全部子企业户数。与上年度相比户数变化情况及原因,包括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增加子企业户数及原因,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减少子企业户数及原因。 (二)本年度不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应逐户说明以下情况: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该子企业的经营状态,公司对该子企业下一步的具体安排,是否有明确的关闭计划,预计何时关闭及关闭该子公司对本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损益和权益的预计影响金额。同时需要另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三)本年度持股比例在50%及以下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需逐户说明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对当年损益及权益的预计影响金额。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原因、会计处理方法及对本年度损益和权益的影响等。 1 / 3

三、重大财务事项说明 本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情况。 (二)本年度重大资产收益或损失情况。 (三)本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金额,及对本年度净资产和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四)本年度对外捐赠与赞助情况。 (五)本年度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 (六)本年度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四、以前年度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事项,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各公司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决算备案中进行说明。已经落实整改的,说明整改的时间、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尚未整改的,应逐项说明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 3

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除以上外的其他决算相关事项。备案工作联系人:电话:邮箱: 3 / 3

应付账款核算制度

应付账款核算制度 1、严格执行“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职责分工控制制度 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 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采购、验收、储存、应付账款业务记 录和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由不同的部门或人员独立办理,确保应付账款发生和核准采购业 务的协调性,应付账款金额和实际验收物品或接受劳务价值的一致性。 2、健全会计科目,严格规范应付账款的挂账工作 要求采购部门及时将入库单、发票等原始票据传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原始票据 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发票已到、材料已验收入库但未付款的交易应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借记相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对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至月末仍未收到的交易,根据后勤物资部门等提供的入库单暂估入账,待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同时要求物资采购部 门及时将手续齐全的有关原始票据(包括发票和入库单)送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对不 符合物资采购合同规定的坚决不挂账。为了查找、核对方便,应在“应付账款”科目下设“药 品类供应商”、“材料类供应商”、“试剂类供应商”二级科目,按发票上注明的具体的供货商 名称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3、优化付款安全的内控措施 首先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建立详细的供货单位信息表,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等内容,如发生变更,需经采购部门确认、财务部门存档 后方可生效。其次在每次支付药品、材料物资等款项时,经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两方审核 确认无误,经院领导审批后才能付款。款项要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或转账支票支付,不允许 开具现金支票,确保款项付至供货单位预留的账户与开户银行。如果供货单位要求委托付款,一定要有书面委托函,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及供货单位盖章确认。对于开具的应付 票据,及时通知供货单位,并要求供货单位业务员在票据存根联亲自签字后取走,以确保 资金安全。 4、加强应付账款的核对工作 对于应付账款业务较多的大中型医院来说,应设立专门的往来账核对会计,设立专门 账簿登记应付账款往来账。医院内部要结合核对材料总账与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核对 应付账款总账和明细账记录,同时还必须与供货单位及时进行核对,防止串户、错记、漏

财务专项说明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00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 1、为了便于本专项说明的编制,本模版对部分说明项目采用表格方式披露,但是按照国资委要求,在采用表格披露的同时必须按照提示辅以文字说明。若表格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在表格下辅以文字说明,或应删除表格改为文字披露。 2、本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共有14个大项,若某大项无需要披露的内容,则删除该项下相应的表格或文字,并表述为“无”;若某大项下分若干小项且需要披露的小项超过两个(含)以上小项,则保留需要披露的小项并删除无披露内容的小项,同时注意检查序号是否正确;若某大项下分若干小项且需要披露的小项只有一个小项,则保留需要披露的小项并删除无披露内容的小项,若保留的小项有小标题则需要删除。】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期初权益重大调整明细 项 目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其他合计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处理资产损失-合 计------ 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期初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并经国资委确认。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金额为XXX元。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项 目注释金额备注(一)2007年12月31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金额 1.合并范围变化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影响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3.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其中:交易性金融工具 投资性房地产 4.金融工具分拆影响 5.预计负债影响 其中:预计弃置费用 预计辞退福利 债务重组义务 6.所得税影响 7.其他 (二)2008年1月1日按新会计准则核算的金额- 需要按照注释逐一进行文字说明。】 【注:对于其他期初权益重大调整事项(不含未分配利润)应逐项附加详细的文字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如企业对首次执行日账面余额进行了复核修正,应做如下披露: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修正,由此调整资产XXX元、负债XXX元、及所有者权益XXX元。】 【注:上述披露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 (二)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说明 【对于非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外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以文字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模板)

附件5 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综合性分析报告,是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应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总结,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运用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和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评价和剖析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发展趋势。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附属其他业务,纳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企业从事业务的行业分布情况;企业从业人员、职工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情况;未纳入合并的应说明原因。 (二)按业务板块详细说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及同比增减量,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经营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的影响;营业范围的调整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投入情况。 (三)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 (四)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及工程竣工决算情况。 (五)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等。 二、利润实现、分配及企业亏损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减额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变动和新产品销售,以及影响销售量的滞销产品种类、库存数量等。 (二)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能源费用、工资性支出、借款利率调整对利润增减的影响。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物资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

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

xx 公司 200×年 度 财 务 决 算 专 项 说 明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 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 项发表审计意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应当按照国资委规定的内容进行逐项说明, 不得以表格代替文字说明,或者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项目
上年年末数 本年年初数 差 额


③=②-①
合并范围 变化
差额原因
会计政策 变更
重大会计 其他事项
差错更正
所有者权益总额
其中: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确认投资损失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注: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具体可分为: 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等明细项。对 于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其中:对于 2007 年已执行新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可将已经国资委确认的首次执行日期初调整金额作为“首次执行新 会计准则调整”项目合并说明。2007 年末,对首次执行日的期初数进行调整的 应将调整金额进行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费
金额

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的案例分析

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的案例分析 作者:北税收学博士肖太寿 特别纳税调整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与旧法相比新增加的内容,所谓的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它不同于一般纳税调整。一般纳税调整,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制度规定不一致,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所作的税务调整,并据此重新调整计算纳税。实际上,特别纳税调整主要是针对关联方企业而言。由于关联方间的交易往往有违公平交易和独立交易之嫌,税务机关往往按照合理方法对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方交易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税务机关采用的合理方法[1]主要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本部分主要介绍特别纳税调整的以上转让定价方法以及资本弱化和成本分摊的应用。 一特别纳税调整中有关加收利息条款的规定及案例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增加对反避税调整补税加收利息的条款,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按照特别纳税调整的规定对纳税人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除补征税款外,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收利息。至于如何加收和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该条明确了加收利息的计算期限为从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针对该期间的补缴税款的利息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所称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款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为鼓励企业及时报送税务机关需要的关联业务方相关资料,可以只按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不再加收5个百分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对特别纳税调整中加收利息的计算和缴纳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一)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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