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

机电修岗位等级鉴定规定

一、技术等级设定

1 维修工、电工、操作工,等级分为初、中、高共三级;

2 技术员等级分为初、中共两级;

3专业技术工程师等级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共三级。

二、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初级工:新入岗最基本评级为初级工。

2 中级工

2.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个月以上。

2.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2.4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3 高级工

3.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3.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3.4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4 初级技术员

4.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4.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新入职时大专1年以上,本科及以上不做工作时间限制)。

5 中级技术员

5.1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5.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大专,2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

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5.4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 助理工程师

6.1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较为复杂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6.2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大专,5年以上;本科,3年以上)。

6.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6个月以上。

6.4 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5 取得本职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7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7.1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部门有较高的权威性。

7.2全面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有对工程设计、科研项目进行鉴定和评估的能力。

7.3能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市场前景分析,所取得的成果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7.4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大专,8年以上;本科,6年以上)。

7.5取得本职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价三个方面。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常见问题分析等。由各专业相关专业人员拟定考试题库,设备部组织考试。

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设备部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3 素质测评由部门、车间垂直管理层级确定。

4三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5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

四、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1.1 对于从外单位加盟的新员工,如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直接参与相应职等的技能等级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直接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待遇。

1.2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试用期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设备部部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工资待遇。

2 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2.1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三个月(含)以上的员工可以申请定级。

2.2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应对照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车间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3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求。

2.4 设备部根据所需鉴定的工种、人数,统筹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地

点。

新员工技能等级鉴定申请表

申请时间:年月日

技能等级晋升申请表

技能鉴定评审表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

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拟) 1.0目的 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 3.0职责分工 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 4.0申报条件 4.1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 4.2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10天(含); 4.3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100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次(含)以下; 4.4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2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300元以下; 4.5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 4.6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 4.7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6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 4.8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 5.0考核内容及方法 5.1主要是按照现行《岗位技能要求》、《岗位理论基础》、《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理论与实操考核,理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 机电修岗位等级鉴定规定 一、技术等级设定 1 维修工、电工、操作工,等级分为初、中、高共三级; 2 技术员等级分为初、中共两级; 3专业技术工程师等级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共三级。 二、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初级工:新入岗最基本评级为初级工。 2 中级工 2.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2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个月以上。 2.3 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2.4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3 高级工 3.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2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3.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3.4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 4 初级技术员 4.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4.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新入职时大专1年以上,本科及以上不做工作时间限制)。 5 中级技术员 5.1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5.2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大专,2年以上;本科,1年以上)。 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4个月以上。 5.4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 助理工程师 6.1 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较为复杂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6.2 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大专,5年以上;本科,3年以上)。 6.3 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6个月以上。 6.4 在本专业领域能独立工作,凭借已有的工作经验,发现生产中潜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6.5 取得本职业助理工程师职称。 7 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7.1系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本部门有较高的权威性。 7.2全面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具有对工程设计、科研项目进行鉴定和评估的能力。 7.3能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和市场前景分析,所取得的成果能满足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7.4取得本职业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大专,8年以上;本科,6年以上)。 7.5取得本职业中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价三个方面。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常见问题分析等。由各专业相关专业人员拟定考试题库,设备部组织考试。 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设备部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3 素质测评由部门、车间垂直管理层级确定。 4三项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 5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

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完整版)一线员工技能鉴定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为规范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所需技能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办公室人员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2、组织设置 3.1 技能鉴定委员会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制造经理 成员:综合管理科、制造科、品质科、技术科负责人。 3.2 综全管理科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岗位变动后技能工资设定及鉴定申报条件 4.1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以岗位价值与技能因素相结合; 4.2岗位变动后,即享受对应岗位的岗位津贴,如岗位晋升,技能等级须按晋升后的岗位要求及技能重新申报考核鉴定等级;岗位降级,技能等级也将降低一级,从事本岗位一个月后可重新申报考核技能等级(主要包括:冲压工、包装工) 4.3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全勤工资待遇标准; 4.4申报技能晋级等级鉴定周期为3个月。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编号:LT05-BZ-GL-008 5.1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操作方法: 5.2生产工人等级考核晋升标准:

编号:LT05-BZ-GL-008 6、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6.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6.1.1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或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综合管理科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报总经理批准后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岗位津贴。 6.1.2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综合管理科通知相关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班组长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部门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即能享受对应的岗位工资及最低等级技能工资,考核资料提交行政部备档。 6.1.3 综合管理科通知财务部,对通过鉴定的员工技能等级薪资进行调整,从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 6.2 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6.2.1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三个月(含)以上,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为正式员工。 6.2.2正式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首先应符合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部门经理填写审核意见后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时间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等级考核。 6.2.3正式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求。(3个月) 7、相关要求 7.1通过技能鉴定的员工,一年内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两次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并给予警告,累计3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予以淘汰。 8、附则 8.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8.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于2017年1月份下发执行。 编制:廖英秀批准:审核: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职业资格人员的管理,保障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和职业资格人员从业素质,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具体承担对列入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从业人 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或消防社团组织,实行站长负责制。 第三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人员是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在鉴定业务上接受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的指导,同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鉴定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所在地区财政、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第二章鉴定站条件 第六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具有专(兼)职负责人和组织管理人员及考评员:(一)具有专职站长,且站长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和培训考核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实施能力; (二)具有专职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出纳工作分别由两人承担。会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出纳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财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聘任取得考评员资格证卡的考评人员不少于5人,且其中1人具有高级考评员资格;(四)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计算机管理、档案管理、考务和设备维护人员。其中,计算机管理人员具有计算机文字录入和编程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该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档案管理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档案管理经验及计算机录入能力;考务人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设备维护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能够熟练使用和维护设备。 第七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 (一)具有固定的办公室、办公设备和理论考试教室。办公室总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且各办公室配备电话、办公桌椅、文件柜、计算机等,考评人员办公室和财务办公室配备保险柜,管理人员办公室配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考务管理系统;理论考试教室不少于2个,总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照明、通风条件良好,每间教室内配有40套标准课桌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全; (二)具有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建筑消防设施技能鉴定室,且符合防尘、防静电、防潮、电压稳定等条件和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具有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消防训练场,且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灭火展开、实际出水和使用各类灭火器灭火的条件。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办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为规范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员工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公司《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并结合岗位实际所需技能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办公室人员管理类岗位不在此列。 2、组织设置 3.1 技能鉴定委员会 组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制造经理 成员:综合管理科、制造科、品质科、技术科负责人。 3.2 综全管理科从技能鉴定委员会内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定小组,负责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综合评分等的评定工作。 4、岗位变动后技能工资设定及鉴定申报条件 4.1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以岗位价值与技能因素相结合; 4.2岗位变动后,即享受对应岗位的岗位津贴,如岗位晋升,技能等级须按晋升后的岗位要求及技能重新申报考核鉴定等级;岗位降级,技能等级也将降低一级,从事本岗位一个月后可重新申报考核技能等级(主要包括:冲压工、包装工) 4.3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全勤工资待遇标准; 4.4申报技能晋级等级鉴定周期为3个月。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5.1生产工人技能等级考核操作方法: 5.2生产工人等级考核晋升标准:

一线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编号:LT05-BZ-GL-008 6、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6.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6.1.1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或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综合管理科可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定级,报总经理批准后直接享受相应技能等级的岗位津贴。 6.1.2 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15天,综合管理科通知相关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班组长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技能提升程度进行评价,部门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即能享受对应的岗位工资及最低等级技能工资,考核资料提交行政部备档。 6.1.3 综合管理科通知财务部,对通过鉴定的员工技能等级薪资进行调整,从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等级的待遇。 6.2 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6.2.1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三个月(含)以上,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为正式员工。 6.2.2正式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首先应符合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及任职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部门经理填写审核意见后报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负责组织时间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等级考核。 6.2.3正式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求。(3个月) 7、相关要求 7.1通过技能鉴定的员工,一年内一次考核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两次不合格的技能降低一级并给予警告,累计3次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员工,予以淘汰。 8、附则 8.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科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8.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于2017年1月份下发执行。 编制:廖英秀批准:审核: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 (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 (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

(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 (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经供电局批准,我局员工可参加国家承认的一、二级建造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操作作业、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十一大工种。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矿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理论抽考。考试不及格的,到培训学校学习。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到工资科待岗。

考试内容为培训学校下发的《淮北矿业特种作业题库》。 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140题,80分及格,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二)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三)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五)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政正职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送训、复查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

员工技能考核办法 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1. 1.1主要包括笔试、实操技能考核和现场问答考核,笔试针对于特殊技能岗位和重要技能岗位,实操技能考核适用于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所属岗位的相关理论知识、实操规程、安全常识等。经过教育培训后,由制造中心拟定考试题,制造中心培训专员组织闭卷考试。 1.2实操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1.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理论考核60(含60)分为合格,理论考核达不到60分者不安排实操考核;实操考核70(含70)分为合格,两项综合成绩达到70(含70)分者为鉴定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一般技能岗位只做实操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以实操技能考评结果为准。 1.4 理论知识与实操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级别W5-W1权重 理论考试30% 实操70% 100%合计 评鉴技能分类项目:1.7 1.7.1 特殊技能岗位:即对人身安全存在较大伤害风险、实操难度高或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岗位。如:波峰焊机操作工、软件烧录员、过锡工、印锡机/贴

片机实操(SMT)、刷三防实操工、焊锡工、维修技术员、技术员。 1.7.2重要技能岗位:整机测试、QA检验员、IQC检验员、IPQC、物料员、振动台测试、助拉、拉长。 1.7.3 一般技能岗位:包装外观附件检验、打螺丝、贴标、打包、音质测试/HDV 测试、贴附(标签,Tape等)、装配(理线,盖壳,组板等)、测试(AV/TV、声控、遥控)、包装(放入附件,理盒等)、图像品质、外观修护、外观检验员、补点/校色、元件加工、剪脚、洗板作业人员. 1.7.4 全能工:员工已通过六项技能鉴定可申请全能工考核,但已通过鉴定的六项技能中须有一项特殊岗位和两项重要技能岗位,申请鉴定全能工不需参加理论考核。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讨论稿).doc

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 2015 年 12 月修改) 一、目的 为更加规范员工技能鉴定工作,调动员工学习技能的积极性,稳定关键岗位人员队伍,逐步实现“操检”合一目标,落实中钢协2015 年《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实现集团公司 4 个 10%目标,现对 2014 年《员工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如下: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在册的生产一线工段级及以下员工、处室主 办及以下级员工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组织机构 1、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常务副总经理 成员:各副总、各分厂厂长、人力资源处处长、机动处处长、培训中 心主任 2、技能鉴定办公室: 主任:由集团培训中心主任担任,负责技能鉴定委员会常务工作。 成员:由培训中心成员组成,负责技能鉴定的日常工作。 3、技能鉴定评审组: 冶金类工种评定组:评委由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分厂技术科、各分 厂机动科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通用工种评定组:评委由临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专业评委、各分厂机 动科、集团机动处人员、集团技术中心人员组成。 四、相关部门职责 1、集团培训中心负责技能等级鉴定的受理及组织工作,负责设计理论考核试题并组织考试; 2、技能鉴定评审委员会专家负责实操考试的出题及评分标准的制定,并组织考试和评定; 3、集团培训中心与所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操考试场地、考试所需材料的准备工作,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并组织现场实操鉴定; 4、集团培训中心负责理论与实操成绩的汇总,并公示三天,无异议时将最终成绩交集团人力资源处; 5、集团人力资源处依据技能鉴定考试成绩,(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技能 补贴,并在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五、技术等级设定及鉴定计划 1、技术等级的设定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1档—3档)、中级工(1档—6档)、高级工( 1 档—3 档)、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职级。 2、工种的设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行业职业(工种)设置分类》,结合集团实际,本着减员增效、一岗多能的原则设置工种。 3、工种级别的划分

员工上岗认证管理办法

4职责权限 人力资源部 4.1 4.1.1 员工上岗培训总体规划与管理。 4.1.2 员工入职通识培训(新人训)。 4.1.3 技能培训阶段协办督导与上岗资格督导。 4.1.4 组织培训讲师参加培训技能相关培训。 4.2 各部门 4.2.1 专业理论&技能培训实施阶段督导与协助。 4.2.2 专业理论与技能培训阶段实施与考核。 4.2.3 培训讲师甄选、标准课程制订与修订。 4.2.4 培训师队伍建设、完善、更新。 4.2.5 员工上岗资格认证申请。 员工上岗认证管理办法 1目的 确保从事产品生产的在职岗位(含新进员工和岗位变动人员)在上岗前达到规定的岗 位作业技能,满足产品制造、质量及操作安全要求及规范员工上岗培训,加强岗位培训的 管理。 2适用范围 光为公司现场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直接生产员工及间接生产员工。 3定义 上岗证:员工通过岗位技能培训合格后而获取的该岗位上岗资格证明。 新人训:是指为使员工快速适应工作环境, 了解工作要求,提高自身安全意识而由人力 资源部培训科举办的公司级入职通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人事规章、社会保险及消防安全、 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质量意识等。 上岗技能培训:是指为使员工达到其岗位操作要求而在岗前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内容为该岗位应知应会技能,包括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内容,由制造部主导实施。 培训

5正文 5.1 原则 5.1.1 新进员工接受完公司级培训合格者,在进入各制造部后需参加岗前上岗技能培训, 培训合格后持证方 可上岗。 5.1.2 试用期员工有且仅有一次申请提前参加上岗认证考核的权利,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证 可提前转正。 5.1.3 员工上岗证有效期为半年,各制造部需制定年度复审培训计划,到期前一个月内需 申请再认证,以知 识考核为主;如本工序工艺或操作标准发生较大变动也须加入上机实操考 核。 5.1.3 员工上岗证标识分为学员证(白色)、一线员工上岗证(蓝色)、多能工上岗证(黄 色)、培训讲师 上岗证(红色)。 5.2 标准课程制定 5.2.1 各制造部课程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安全知识、岗位SOP 岗位实操技能及岗 位相关的应知应会,要求理论与实操课时共计三12H,对重复性小、作业相对复杂、技能要求 相对高的岗位可适当增加课时。 5.2.2 由各制造部制定标准课程,理论课程含讲义与试卷,实操课程含实操大纲。并将《上 岗技能培训标准 课程汇总表》(如附件1)经部门高级主管核准后提报人力资源部 ,以备查验。 课程制定标准见《培训资源管理办法》。 5.2.3 标准课程(培训要项)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各制造部亦可视情况进 行临时修订,修 订变更的内容须部门经理(各制造部由高级主管)签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5.3 讲师管理 由各部门甄选并汇总授课讲师,并将《上岗技能培训讲师汇总表》 (如附件2)经部门经 理(各制造部由高级主管)核准系统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 ,所提报的讲师须满足入司 年限三1年、组长以上车间管理者或车间技术员或多能工。 补训对象:未进行上岗技能培训的人员及认证培训 不合格的学员。 各部门文员将核准的《教育培训资 料登录表》(如附件3,含考试成绩)交予人力资源 作为课程时数及成绩登录的依据,相关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5.4 补训 5.5 资料登录 部, 5.6 培训实施与考核

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81358

一、目的 为了加快公司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及为后续提供管理/技术人才储备,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生产一线技术工人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同时树立技术骨干表率和榜样。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计件员工进行技能等级评定及人员晋升。 三、权责: 1、各生产车间负责依公司要求发动车间员工申请提报,参与员工技能评定工作。 2、技术部负责依照制度要求,设定员工技能实操考核与理论考试方案。 3、评审组负责依照规定对参与员工技能等级进行综合评审。 四、作业内容: 1、员工技能等级的划分 1)、员工技术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一级工、二级工、三级工、四级工、五级工。 2)、依照公司目前工种技术分类,压铸、金工、数控、喷涂枪手等车间员工技术含量较高, 最高设五级工,其它车间或岗位最高设四级工。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的组织。 1)成立公司员工技能资格等级评审组,其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生产副总、生产经理、车间主任、品质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和各负责线长,并由生产副总任组长。 2)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原则上每半年评审一次(每年6、12月各1次)。 3、员工技能等级资格评审标准 1)、一级工评审标准 A、技术能力 ①具有本岗位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能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简单的操作。 ②能了解本岗位产品基本加工流程、工作内容、要求事项。 ③能独立操作设备、使用工装夹具,并懂得设备的基础维护保养。 ④能自觉接受新知识、新技能。 ⑤能对所在岗位的生产设备进行简单性的维修处理。 B、综合素质

①能严格服从班组长以上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②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安全事故。 ③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④热爱本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遵守公德,互助协作,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⑤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返工、报废等. ⑥能做好本岗位的“5S”工作,并持之以恒。 ⑦能认真参加培训,并取得良好效果。 ⑧在工作期间能遵守国家法规,没有发生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公司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参与赌博等,没有受过公司严重警告以上处理。 2)、二级工评审标准 A、技术能力 ①具有较为熟练的本岗位操作技能能独立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且比本车间同工种 一级工的技能水平较高一筹。 ②能了解和掌握本岗位产品工艺制作流程、方法、要求。 ③能胜任本车间二个不同岗位的生产技能。 ④能熟练操作设备、使用工装夹具,会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调试。 ⑤能按岗位技能要求、指导、带领培训新进员工。 ⑥能对所在岗位的生产设备进行一般性的维修处理。 B、综合素质 ①能严格服从班组长以上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 ②未发生过严重违反生产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设备和安全事故。 ③在工作期间未出现过无故旷工、迟到早退。 ④热爱本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遵守公德、互助协作、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⑤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总额为8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返工、报废等。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工作规范。 一、考试开始前 1、监考人员应事前熟悉考务办公室及考场位置、监考场次 和监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核对本场考试的课程、班级、考试形式,清点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份数和考试人数。 2、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按规定 座位入座,并尽可能保持考生间距离。若有疑问应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不得擅自作主。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置于考桌右前 方,核查准考证,清退无证考生。必须重申考试纪律,完整宣读考场规则。 4、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带入考场的书本、纸张及其它复习 资料放到考场前指定地点;提醒考生清理座位及周边桌面及抽屉内所有物品;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考前应擦净黑板,在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严 肃考纪,端正考风”,以及本场考试所考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形式、收发试卷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过程中 1、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一前一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能。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不得吸烟或做其它 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抄题做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手机应关机或置于振动。 3、试卷如有缺页、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流动监考人 员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补发。考生如有因考题不清楚提出询问,监考人员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 4、监考人员如发现有考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将违 纪形式、详细情节如实记录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表》中,并签名,考试完毕交考务办公室。 5、考试过程中如有其它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 巡视员或考务办公室。 6、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提前交卷,应按第三条第2款的 方式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三、考试结束时 1、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已到,停止答题”,同时注意维持 好考场纪律。 2、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正面朝下放于桌面上,并安静 离开考场。 3、按考号顺序收回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整理整齐, 清点答卷份数。

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集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描述员、统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院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集团公司或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部分工种。 项目经理岗位,必须是国家统一考核发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 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补办。 3. 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吉林省建设集团安全处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操作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建设,有效激励员工技能提升,充分满足员工职业价值的提升和需求,有效提升公司专业技术、生产操作、质量管理等专业工作效率,健全公司育人留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某有限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内员工。 三、部门职责 1、人资行政部 1.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能等级、职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技能等级、职称评聘制度。 1.2负责国家、行业等技能、职称等级评定相关政策收集、宣导。 1.3负责组织公司在岗员工技能等级、职称外部评定。 1.4负责公司员工内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 2、财务部 2.1依据人资行政部提交的技能、职称等级明细表核发对应津贴及补助。 四、管理细则 1、技能等级、职称等级分类 1.1技能等级 按国家技能等级分类,公司技能等级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 1.2职称等级 1、外部技能等级、职称管理

国家或各行业颁发的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相应证书、证件及公司组织取得的相关职称证书,经人资行政部核实后公司一律予以认可。 四、基本要求 基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技能评定断档,部分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水平,以及公司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需要,进行必要的初中高级技能评定。 公司技能评定主要从工作经验、能力、态度、质量、安全、6S等多方面综合评定。高级技工、技师及高级技师以国家或行业评定为依据公司均予以认可,但需按公司专业岗位配置计划经公司聘用相应职位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 1、初级技工评聘条件 1.1试用合格转正员工和本公司该岗位连续在职1年及以上员工。 1.2满足相应工种初级职称应知应会要求。 1.3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物资管理、安全、6S等意识。 1.4上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评定资格: 1.4.1无故旷工1次及以上者; 1.4.2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 1.4.3劳动纪律、质量、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累计处罚3次以上者; 1.4.4严重违反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且发生2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者; 1.4.5发生累计总额为1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1.4.6在工作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等)1次及以上者。 2、中级技工评聘条件 2.1机械类行业同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本公司该岗位连续在职1年以上,或获得该岗位初级技工2年以上。 2.2满足所申报工种中级技工应知应会的能力要求。 2.3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流程,较强的质量、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意识。 2.4上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评定资格: 2.4.1无故旷工1次及以上者; 2.4.2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上者;

人员上岗管理制度.doc

人员上岗管理制度1 上岗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上岗证的类型、各类证书的取复证管理、取复证培训要求及持证上岗的检查考核。 2 引用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宁夏恒信远科贸有限公司各单位持证上岗管理。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 3.1.1负责督促各专业部室做好本专业各类证书的取、复证培训安排及台帐管理工作。 3.1.2负责建立所有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台帐,进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各专业部室汇总的特殊工种取、复证需求,对需要复证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3.1.3 负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取、复证培训需求的汇总,并根据工程需要安排取、复证培训工作,负责建立以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3.2 其它属于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由办公室负责资格证书的取、复证培训需求进行收集汇总,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立证书管理台帐,进行动态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上岗证的类型

4.1.1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的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电工、焊工等)。 4.1.2 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培训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工作的特殊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4.1.3 技术等级证书(技能鉴定等级):操作技能证书(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4.2 各类证书的培训及取、复证要求 4.2.1 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4.2.1.1 操作人员必须持岗位有效资格证方能上岗。新职工岗前培训至少1个月,转岗、合岗职工,岗前培训至少1个月,离开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回到原岗位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至少1个月。 4.2.1.2 操作人员上岗考试由宁夏恒信远科贸有限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行政人事部监督下可自主组织,考试内容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业务水平(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两部分,必须紧密结合装置实际的应知应会、操作规程、装置流程、安全环保规定、事故处理等知识技能),分别由办公室、技术部、工程部进行考核。必须满足100%掌握应知应会操作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才能颁发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操作。 4.2.1.3 上岗考试成绩由行政部人事部汇总与《工种(岗位)资格证书》一并经公司人事部审批,汇总成绩由各车间统一管理,《工种(岗位)资格证书》下发本人。各基层单位要加强证书管理,定期进行有效持证检查。 4.2.2 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取、复证要求

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考核办法(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员工技能考核办法 1. 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1.1主要包括笔试、实操技能考核和现场问答考核,笔试针对 于特殊技能岗位和重要技能岗位,实操技能考核适用于 所有岗位。笔试内容为所属岗位的相关理论知识、实操 规程、安全常识等。经过教育培训后,由制造中心拟定 考试题,制造中心培训专员组织闭卷考试。 1.2实操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 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 式进行考核。 1.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考核满分均为100分,理论考核60(含60)分为合格,理论考核达不到60分者不安排实操考核;实操考核70(含70)分为合格,两项综合成绩达到70(含70)分者为鉴定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一般技能岗位只做实操技能考核,考核结果以实操技能考评结果为准。 1.4 1.5

1.6 评鉴小组对评鉴对象评鉴要项如下: 1.7.1 特殊技能岗位:即对人身安全存在较大伤害风险、实操难 度高或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岗位。如:波峰焊机操作 工、软件烧录员、过锡工、印锡机/贴片机实操(SMT)、 刷三防实操工、焊锡工、维修技术员、技术员。 1.7.2重要技能岗位:整机测试、QA检验员、IQC检验员、IPQC、 物料员、振动台测试、助拉、拉长。 1.7.3 一般技能岗位:包装外观附件检验、打螺丝、贴标、打包、 音质测试/HDV测试、贴附(标签,Tape等)、装配(理 线,盖壳,组板等)、测试(AV/TV、声控、遥控)、包装 (放入附件,理盒等)、图像品质、外观修护、外观检验 员、补点/校色、元件加工、剪脚、洗板作业人员. 1.7.4 全能工:员工已通过六项技能鉴定可申请全能工考核,但 已通过鉴定的六项技能中须有一项特殊岗位和两项重要 技能岗位,申请鉴定全能工不需参加理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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