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理念

重大疾病理念

重大疾病理念

人体有206块骨头,八大系统,36个重要器官,23万亿个细胞,除了头发不能病变以外,其他都有病变的可能性。据科学统计,人的一生罹患大病的概率是72.18%,如果真的得了重大疾病,有三笔钱需要面对:第一笔:治疗费,第二笔:康复费,第三笔:收入损失费。

第一笔:治疗费,医药费是每个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的那一笔费用。据专家统计,如果得重疾只需要10 万元现金,中国有85%的家庭拿不出,14%的家庭拿出会影响其他财务计划,能拿出的只占到1%。专业医生建议,要想接受比较好的治疗,这部分费用准备30~50万比较合适。

第二笔:康复费。大家都知道生病三分治七分养,大病更是如此,如果重大疾病经手术治疗能生存5年以上,即可认为肿瘤被治愈的可能性为90%,但是在这5年之内我们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也是相当庞大。

第三笔:收入损失费。人一旦得了重大疾病,不仅需要治疗、康复,也意味着你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工作,但是你依旧需要承担房贷,车贷,子女的教育,父母的赡养费。这笔钱是让你活得有尊严,不会因为害怕拖累家人而在愧疚自责中治疗。

曾经有一个客户说过“十几年前,我爸爸省下8万元,被我爷爷看病花了人也没留住;几年前,我攒了快20年的10万元,又给我爸送去医院了,最后钱没了人也没了;我感觉我们两辈子都在给医院打工,我不想将来再害孩子,不想三代人都给医院打工,所以我一定要买保险。”面对重大疾病,最好的方式不是存钱不是募捐,而是每天几块钱,小钱备大钱,转嫁风险给专属的健康保险!下如保监委的广告语:拥有100万保障比赚100万容易多了!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讲解

一、特定疾病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达到重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教学文稿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

一、特定疾病定义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1(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

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前言 为深入宣传和普及重大疾病保险知识,便于消费者了解重大疾病保险,并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我们编写了《重大疾病保险知识问答》,以通俗化的语言,深入浅出地介绍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知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 2007年3月

目录 一、重大疾病保险常见疑问与解答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2、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3、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4、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5、重大疾病保险是否能够满足被保险人全面的健康保险需求? 6、重大疾病保险归属为疾病保险,为什么会有手术方面的 保障责任? 7、本次我国保险行业对哪些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进行 了统一和规范? 8、在这次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制定工作中,为什么要 确定必保疾病? 9、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10、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后要注意什么? 11、如何申请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国外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疾病定义制定情况 三、我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制定工作情况 一、重大疾病保险常见疑问与解答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2、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2020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 保险条款文档 CONTRACT TEMPLATE

泰康人寿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十六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投保人限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重大疾病保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重大疾病保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重大疾病保险常见问题及解答》的内容,具体内容:重大疾病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在社保中也包括了这类疾病的险种。下面是我整理的重大疾病保险问题解析,欢迎大家查阅。重大疾病保险相关问题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在社保中也包括了这类疾病的险种。下面是我整理的重大疾病保险问题解析,欢迎大家查阅。 重大疾病保险相关问题 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2、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 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

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3、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4、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健康保险。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正文: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缴付保险费 第二条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收取第一期保险费时,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合同撤销权 第三条投保人于收到保险单之日起十日内可亲自或以邮寄方式书面连同保险单向本公司申请撤销本合同。合同撤销的效力,自投保人寄出邮戳次日零时起或亲自送达时起生效。合同撤销后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合同撤销前若发生保险事故,则本公司仍依本合同的规定负保险责任,但合同不得撤销。 本公司于收到合同撤销申请时,收回保险单,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四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缴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缴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缴付并索取证妥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缴付时,自保险单所载缴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缴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 保险费的垫交 第五条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超过宽限期间仍未缴付,而本保险单当时的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除投保人事前另以书面作反对声明外,本公司自动垫交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各大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比较

各大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比较 [导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们的健康问题,随之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各色各样的重大疾病险,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作为家庭理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该如何去选择呢? 【摘要】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我们的健康问题,随之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各色各样的重大疾病险,有的保险公司还同时销售好几种重大疾病险,作为家庭理财、财务规划的一部分,该如何去选择呢? 有朋友问,我要是现在买了重大疾病险,明天就得了重大疾病赔吗?甚至有的还问,我要是感觉要得重大疾病了再去买,行吗? 当然不行!健康险都是有观察期的。观察期是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或者部分理赔的。打个比方,你今天买了重大疾病险,这个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那么如果不不幸在两个月的时候得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或者只赔很少的一部分。 观察期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道德风险而向投保人设置的一道“屏障”,也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在已患重大疾病后再去投保,这被称之为“逆选择”,如果这样,对那些以健康体来投保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保险公司来说也是极大的风险。保险,是健康人的专利。 一般说来,一般住院医疗险的观察期是2个月左右,而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在90天到一年,各保险公司条款上规定的都不一样,不同的观察期,观察期内赔付方式也不一样。 相关保险公司观察期: 中国人寿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是一年,如果在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则不理赔,退还保费。 中国平安 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90天,如果90天内患重大疾病,则不理赔,无息退还保费。 新华人寿 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是一年,如果在一年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则赔付10%保额并无息退还保费。 太平洋保险 重大疾病险的观察期是180天,如果观察期内患重大疾病,不理赔,无息退还保费。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随着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劣,人们的健康危机也愈发严重,而且重大疾病已经开始趋于低龄化,但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已经不能满足民众的健康保障需求于是,选择民众纷纷将目光投入到重大疾病保险中来。所谓重大疾病保险就是以重大疾病为保障对象,当被保者患有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给付赔偿金。而市面上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有很多,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 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根据不同的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不同险种。 一.按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时为被保者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保障。而一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年数来确定,如:10年、20年、30年等,也可以按照被保者的年龄来确定,如:保障至50周岁、保障至60周岁等。而到达约定期限时,保险合同将自动解除,即便被保者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也不会返还保费。 2、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这类重疾险顾名思义,能够为被保者提供终身保障。而

保障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障至被保者死亡为止,另一种是保障到被保者达到极限年龄为止,如100周岁。这类险种一般具有返还功能,如果被保者没有患有重大疾病,那么当被保者身故或到达极限年龄时,保险公司将返还全部已交保费,可以当作遗产留给子女。 二.按给付形态划分 1、按比例给付型 这种重疾险爱你主要针对重大疾病的种类而设置的,对于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昂贵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高,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80%给付赔偿金。而对于不经常发生且治疗费用较低的重大疾病给付比例相对较低,例如:按照基本保额的20%给付赔偿金。 2、提前给付型 这类重疾险的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总金额为死亡保额,但是包括重大疾病和死亡保额两部分,如果被保者患保单列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可以将死亡保额一定比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提前给付,用于医疗或手术费用的开支,而如果身故时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死亡保险金,如果被保者没有发生重大疾病,则全部保险金作为死亡保障,由受益人领取。 在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以及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的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修订稿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 话术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重大疾病保险异议处理话术 Q1:我现在还很年轻,不需要保险,等以后再说吧? 答:当然我们都知道,如果买重大疾病保险,应该是患病前180天(或者90天)买最合适,因为一过观察期就用上了,资金运用效率最高。 但最关键的一点,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得病?没有人能预测未来,所以越早买越合适。因为年轻时费率低,负担轻,压力小,越早规划越好!而且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吸烟、喝酒、压力、缺乏运动,都会造成我们身体机能下降。 另外,我们要考虑“为什么要买保险”。有风险才有保险,买不买保险,就是两个核心问题:一是风险是否存在,二是生命与金钱哪个更重要。 “风险是存在的”这个问题没人能够否认!全国每年新发癌症312万,每天8550人,每分钟6人。每年因癌症死亡270万。过去30年间,我国癌症死亡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发病率中,肺癌增长486%,乳腺癌增长96%,上海的前列腺癌增长至倍! 但具体到个人,许多人都会有侥幸心理:不会是我!那要问问,应该是谁呢?既然风险存在达成共识,那就必须承认“不做风险管理,就做危机处理”的必然逻辑。而保险最准确的定义应该是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 Q2:保险听起来让人感觉不舒服,触眉头! 答:完全理解您,谁也不希望听到自己生病、受伤。但就像医院,就因为我们不喜欢去医院,医院就要全都关门了吗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不要把保险仅仅当成保险,因为保险本质上就是钱的一种存在状态,它和黄金、股票、房产一样,都是钱的一种存储,不过它的激活

中宏保险大病险和重疾险汇总(2014版)

中宏保险大病险小汇总 中宏附加安康重大疾病长期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6-59岁 可附加主险:锦绣人生(20年缴费期)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承担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和重大疾病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就医,且重大疾病的确诊是医生在被保险人仍然存活之时作出,本公司将以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金额为上限,按照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给付比例,对被保险人在住院保障期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住院医疗费用利益给付;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明的重大疾病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金额按被保险人在住院保障期间内的实际住院天数进行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一经给付,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住院保障期间指自本附加合同签发九十天后或在本附加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天后因重大疾病的临床症状而首次住院起的一百八十天期间内。且该住院经医生诊断正式办理住院手续,须住医院接受治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一、被保险人在医院的急诊室或急诊观察室入住; 二、被保险人入住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 三、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住院体检。 住院医疗费用指在扣除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后,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与重大疾病相关的医疗费用。 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包括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所有商业性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取得的任何住院费用补偿。 *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重大疾病类-保险理赔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2019年月日时分至2019年月日时分 被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询问人: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询问人: 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证人,你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你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据并协助,你有权拒绝回答与事故无关的问题。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补充意见。你应当在确认无误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我们将予以保密。你如果提供虚假的证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以上内容你是否已经听清楚。 答:是的,我已经听清楚了。 问:现就有关保险理赔事宜向你提问,你愿意配合我们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均属实吗?答:好的,我如实回答你们的提问。 问:你与被保险人的法律关系? 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情况?户籍登记记录?受益人情况? 答: 问:本次疾病的详细治疗经过? 答:

问:本次疾病就诊医院有哪些,详细列举时间及地点? 答: 问:被保险人既往身体健康状况?历史门诊记录?历史住院记录?家族遗传病史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本次及历史购买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情况?其他商业保险的参保情况或者社保、职工医保、农保、网络互助、众筹筹款等? 答: 问:被保险人的生活轨迹?社会关系?读书情况?就业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的职业?既往工作经历?工作内容?工作表现? 答: 问:被保险人的工作表现情况?单位有无体检记录?体检报告? 答: 问:被保险人及家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收入来源?收入水平?银行及民间借贷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及家人有无不良嗜好?详细情况? 答: 问:被保险人婚姻历史情况?感情情况?

保险理赔重大疾病篇

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共有十一种,特定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 (1)相当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相当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3)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4)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5)原位癌* * 原位癌指恶性细胞局限于上皮内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润周围正常组织的癌细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须经对固定活组织的组织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被保险人必须已经接受了针对原位癌病灶的积极治疗。 (二)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和脑血管瘤:指经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学检查被确诊为下列病变,并实际接受了手术或放射治疗。 (1)脑垂体瘤; (2)脑囊肿; (3)脑动脉瘤、脑血管瘤。 (三)主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经皮经导管进行的动脉内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四)视力严重受损: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目视力永久不可逆性(见释义5)丧失,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双目失明”的给付标准,但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双眼中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2)视野半径小于20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严重受损诊断及检查证据。 (五)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为了治疗明显的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首次实际实施了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成形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激光冠状动脉成形术。 (六)单肢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一个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七)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为了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非开胸的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或经皮经导管介入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手术。 (八)脑外伤开颅手术: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并且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虽然未达到重大疾病“严重脑损伤”的给付标准,但实际接受了全麻下颅骨切开颅内血肿清除术(颅骨钻孔术除外)。在0周岁至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初患脑外伤开颅手术除外。(九)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 (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且在确诊180 天后,被保险人仍遗留下列障碍,但未达到重大疾病“脑中风后遗症”的标准: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部分丧失,其肢体肌力为Ⅲ级,或小于Ⅲ级但尚未达到脑中风后遗症的给付标准。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以及理赔原则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注意事项以及理赔原则 最近几年来,作为健康保险的一大险种——重大疾病保险已成为人们投保时的一个首选险种,但不少消费者认为重疾险是“保死不保生”,理赔起来比较困难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专业提供在理赔当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理赔原则“重疾险”不能替代所有健康险该险种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需要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险产品,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出险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确诊后尽快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好理赔时必须的各种材料同时,需要注意一点,重大疾病应由符合资质的医院来进行确诊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保证赔付工作更快完成 投保险种:健康天使重大疾病保险 理赔类型:重大疾病 出险时间:2007年3月 被保险人姥姥:他就上那个灶台上去了,踩着个凳子他就上去了,一爬上去那边正热着粥呢,他一下没踩住,把那

粥整个沿着胸脯就倒下来了 旁白:三岁的被保险人亮亮,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可是人们常说聪明的孩子都是淘气的亮亮也不例外,生性好动的亮亮即使在大人的眼皮底下,也会常常突发奇想的搞出些小动作这既逗得大人开心,却也让人大伤脑筋今年年初的一天,正是因为亮亮的淘气,意外发生了 寿险代理人赵洁:2005年6月3号的时候,客户给孩子买的这个保险,当时是想作为六一儿童节,送给孩子的一份礼物3月份的时候客户给我打过一个电话,她说被烫了我说是吗,我在哪儿呢?她说在儿童医院我说那我过去看看去吧他妈妈说不要了,说没事我以为是轻微的烫伤就没过去旁白:亮亮的妈妈轻描淡写提到的烫伤其实很严重,按照医生的诊断,亮亮全身有超过20%的部位达到的二到三度的烫伤等级当时的治疗费已经花掉了7、8万块钱而在几个月后小亮亮还要进行下一步的植皮手术,预计手术费用还会有四五万元的支出家里突然要拿出这么多钱,亮亮的妈妈东借西凑,也很难在一时间筹齐在最困难的时候,亮亮的妈妈甚至想到退掉保险,来凑齐这笔救命的钱 被保险人姥姥:说找保险公司,我说找保险公司,人家给你报医药费也就报百分之几十她说那报点咱们就少花点后来她就给赵洁打电话,说我们这孩子给烫了,看保险公司能给负担点不?要是不给报这保险我就退了

一张纸讲重疾险销售理念

一张纸讲重疾险销售理念和财富人生图 训练一、重疾险销售理念 理念(一)引导客户正确看待重疾,消除客户对重疾的恐惧心理 首先要告诉客户:重大疾病并不可怕,我们平时所认为的那些非常严重的疾病,实际上在医生眼里不算什么,是可以治疗的。 销售金句: ——请问你对健康是怎么看的,现在重疾高发你有什么感受?其实你也不要太担心,因为重大疾病并不可怕,癌症也不意味着死亡。在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公布:癌症其实就是一种慢性病。所谓慢性病,第一是潜伏期较长,第二是康复时间较长,所以说是一个慢性病。 ——我们通过合理、恰当、及时的治疗,可以跟它一起和平共处很多年,而且像我们身边都有很多例子,我也有一个朋友,他是......(注:罹患癌症经过治疗依然健在) 理念(二)告诉客户为什么人一定需要重疾险 ①一个人这一生一定会得重大疾病! 销售金句: ——其实每个人都曾拥有青春和年轻的血管,年轻的时候我们血管很光滑,但是时间久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你的血液当中也会慢慢有些杂质沉淀下来,这些杂质附着在血管壁上,会渐渐造成血管的拥堵,时间长了就会引发冠心病。——所以我告诉您,在医生那儿有这样一句话:重大疾病是突然发现的,但绝对不是突然发生的。我保险从业这些年常跟医院打交道,在跟医生的交流过程中我们都认可一句话:一个人这一生一定会得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得,那是因为其它原因先离开了,还没有机会得。所以重大疾病保险一定是要尽早准备的。

②重大疾病可以治疗,我们只是需要解决费用的问题,只有社保是远远不够的。销售金句: ——其实对于现在的医疗技术而言,很多重大疾病都是可以解决的:比如说我们原来做一个支架可能要开胸,但是现在只需要3小时,而且搭桥手术之后,会发现一个人从手术到出院可能只有短短的10天,2个月之后就和原来一样正常生活了。 ——所以,外科医生都非常惊讶于人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如果仅仅是因为费用问题而让健康止步,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③从重疾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收入损失三个方面进行保额规划, 将客户注意力转移到重疾造成的收入损失上,引导客户早作规划。 销售金句: ——我们做这份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不是说我们一定会得大病,也不是说我们生病之后拿不出钱,而是说一旦得了重大疾病,损失的不仅仅是医疗费,更多的是损失了我们的家庭积蓄和未来收入。 ——保险保障的就是人创造价值的能力,所以不是因为我们有可能得重疾才购买保险,而是因为我们有价值。买保险不是拿命搏钱,是因为我们的命本来就值钱。 ——如果这笔钱没有准备好,当风险发生时生活会怎样?如果准备好心情就大不一样!您觉得多少额度适合您和您的家庭?(注:根据保额计算出年缴保费并告知准客户) 训练二、财富人生图演示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在所有的保险产品中,重大疾病保险是最容易引起理赔纠纷的险种,该险种的纠纷是比较难以认定和处理的,这也是消费者认为重疾险理赔难的原因所在。而造成重大疾病保险拒赔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常见的是消费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下面小编就以案例来向大家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案例 北京的胡女士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不幸得了白血病住院治疗,但保险公司却拒赔。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2005年11月,胡女士与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对胡女士有无重大疾病进行了询问,胡女士表示没有之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在购买了保险近五年后,胡女士被确诊为患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但是保险公司在2010年拒绝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保险公司表示,胡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办理重大疾病保险前就患有冠心病,属于故意隐瞒病史,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只同意退还部分保费。 而胡女士则认为得冠心病是几年前的事,而且在投保时就已经好了,所以觉得没必要说。即使自己未告知患有冠心

病,但自己现在得的是白血病,二者之间并不相干。于是,2010年12月,胡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对投保者的健康条件,保险公司必须向投保者说明和询问,投保者也必须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但保险公司的说明和询问义务应该先于投保者的告知义务,在保险公司未询问下,投保者没有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对胡女士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询问,但询问的内容并不详细,导致胡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更为关键的是,胡女士的冠心病与本次保险事故发生的疾病并无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胡女士重大疾病保险金16万元,解除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 在此,小编也告诉大家,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行业中的最大诚信原则体现之一,双方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所了解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不得有任何隐瞒、遗漏、错误或欺诈。如果投保者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因此,如果要想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是在双方约定时越详细越好,最重要的是要实话实说。 相关推荐: 安享康健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条件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三篇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三篇 篇一:XXXX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XXXX重大疾病保险”简称“XXXX重疾”。在本XX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XX股份有限公司,“本XX险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XXXX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订立本XX险合同由XX两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 的投保人与我们订立。 1.2 合同构成本XX险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XX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 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 书面协议。 1.3 合同成立 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XX险合同成立。本XX险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4 投保年龄本XX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同主险合同。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本XX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年龄、保险期间、

金额交费方式及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本XX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2.3 保险责任在本XX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XX险合同 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本XX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XX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XX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XX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XX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XX险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XX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

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一、重大疾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恐怖袭击; (九)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十)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二、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 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三、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怎么办

其一,多数重疾险产品都是一经确诊即可获得全额理赔,但市场上也不乏一些产品并非一经确诊就可得到全额理赔。据了解,有少数重疾险产品在确诊后只会给付一部分保额,剩余部分要在被保险人身故后再给付,这样的理赔方式可能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后续治疗,因此,投保前应询问好该款重疾险产品的理赔方式。 其二,对重疾险的保险责任不清晰,可能导致理赔被拒。每一款重疾险产品对于其所包含的疾病种类都有清晰的列示,投保人不要按照自己的认知去推测重疾险的保障范围,更不要听信“只要患重大疾病都能获得理赔”的销售误导。 其三,重疾险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有严格的要求,带病投保更是绝对不允许的,一些投保人怀有侥幸心理,在投保时隐瞒病情,这样做最终无疑会遭到保险公司拒赔,让自己白白受到保费损失。 其四,少数投保人还会遇到等待期出险的问题,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等待期出险退还全额保费,还有一部分保险公司规定只退回现金价值,对此,投保人可以在投保之前了解清楚。 重大疾病险公司拒绝理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整理重大疾病保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重大疾病保险常见问题及解答 重大疾病险是很多人都会购买的,在社保中也包括了这类疾病的险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重大疾病保险问题解析,欢迎大家查阅。 重大疾病保险相关问题1、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 2、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 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

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1986年后,重大疾病保险被陆续引入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并得到了迅速发展。 1995年,我国内地市场引入了重大疾病保险,现已发展成为人身保险市场上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重大疾病保险在发展过程中,保障范围逐渐扩大,保障功能日趋完善,但该类产品的设计理念一直延续至今。 3、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保障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4、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哪一类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考虑到重大疾病的高发率,现在很多人都未雨绸缪选择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这样可以在患有重大疾病时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我国保险理赔难是一个普遍问题。而其中大部分原因是投保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理赔时保险公司拒绝给付赔偿金。下面小编就以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2011年1月,胡女士从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15年2月,胡女士因病就医,被确诊患有急性心肌梗塞,之后胡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但经保险公司的核实,胡女士于2005年因冠心病在一家门诊进行治疗过,门诊诊断的冠心病与投保时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告知的疾病相吻合。保险公司认为胡女士故意隐瞒病情,根据保险法做出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偿、不退还保费的决定。 其实,在保险业这类保险合同纠纷较为普遍,但最终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会在争议中受到一定的损失。上述案例中,胡女士认为,投保单中有关疾病的勾选均为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所勾选,门诊病历中有关冠心病的诊断为“初步诊断”,而并非确诊内容。但保险公司则认为,病历明确记载了

诊断结果为“冠心病、胃炎”,并给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做平板运动”。因此,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走上了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庭外调解这一步。 调解员认为,保险公司在没有心电图记录、用药记录等,仅凭单一的门诊记录,证明原告投保前患病,证据力稍弱。而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按照投保单上的内容逐一进行询问的可能性较小,且勾选项均为业务人员勾选,因此胡女士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可能性较低。而胡女士作为成年人,应当清楚在合同上签名的法律后果,不能仅以签字时未仔细阅读为由,抗辩签字确认的内容,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与胡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明确表达理赔结果,不存在未做出理赔决定的情况。因此做出调解,保险公司退还部分保费,解除双方所签保险合同。 尽管这个理赔纠纷最终得以化解,但这一案例表明,投保人在投保重大疾病保险时,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患有疾病,即便业务人员没有咨询,也应主动告知,否则将会严重影响自身权益。 相关推荐: 社保不够用?一笔账算出重大疾病保险重要性 近期网络上热传一组“求老板给上重疾险”的漫画,年轻白领担心长时间加班导致健康出现问题,求老板给员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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