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高筑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日本的高关税措施主要是对进口农、水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而且征税品种多。农产品征税品种约占80%,其中半数以上农、水产品的关税税率超过15%。同时,农产品关税升级与关税配额制度双管齐下,从价关税与从量关税并用,关税计征相当复杂,实际上也抬高了贸易门槛。

日本对农业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是非关税措施,它包括通过立法禁止或限制进口、建立进口许可制度、数量限制、价格限制和反倾销等措施。通过运用这些非关税措施,日本政府控制农产品的进口,以达到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的目的。日本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重大影响的是食品卫生法、动植物检疫法、环保法等制度。另外进口许可制度、数量限制措施、价格限制和反倾销措施等都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类的检疫防疫制度非常严格,对于入境农产品,首先由农林水产省下属的动物检疫所和植物防疫所从动植物病虫害角度进行检疫。同时,由于农产品中很大部分用作食品,在接受动植物检疫之后,还要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检疫所对具有食品性质的农产品从食品角度进行卫生防疫检查等。另外,对出口国的农产品产地也有严格的规定,如发生传染病地区的动物食品、以及农药、化肥使用种类和用量超出规定标准产区的粮食、蔬菜及水果等农产品都禁止进口。

日本根据WTO《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制定了本国的进口控制法,该法授权日本经济产业省负责进口许可管理,许可的范围包括进口配额管理、特别支付、进口前许可等。数量限制措施在限制农产品进口方面,日本主要是利用未纳入原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管辖范围的农产品,提出保护本国农、牧、鱼类产品的保护性限制数量,根据WTO 的农产品协议的内容,日本将逐年取消此类产品的进口数量限制。但到目前为止,日本仍保护牛奶、大米、豆类(大豆以外)、花生、海产鱼类和含奶制品的加工食品等商品,并对这些商品的进口实行进口数量限制。

利用立法手段实施严格的进口管理

近年来,日本对法律的修改越来越频繁,如2002 年就修改了关税法、动植物检疫法、食品标准、规格、认证制度和进

口程序等法规。

2002 年日本修改的关税定率法的内容包括:①小额进口物品的简易税率下调。②关税的减免、返还制度的修改。③暂定税率及农产品的特别紧急关税措施的适用期限的延长。④以国际协定为基础,引入特别安全保障制度等。⑤修改有关关税配额制度的政令。从2003年4月1日起,日本开始执

行改正后的关税制度。

标准和认证制度、进口程序的改变

日本农产品标准主要分两类,一类是质量标准,另一类是安全卫生标准,包括动植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等。农产品标准的主要政府负责部门是农林水产省和厚生劳动省。到目前为止,农林水产省已对农产品颁布了7 类、351 种品质规格标准。日本厚生劳动省也对2000 种农产品颁布了1000 多个残留限量标准。质量标准是JAS法所规定的标准,它是根据日本关于《农林物资标准化及质量表示规范化》(简称修正JAS 法)的法律而制定的针对饮食食品或木质建材等物资的质量和标识进行规范管理的标准。

JAS 法还特别对有机农产品(食品)的标准和认证制度进行了规定。它对有机农业的栽培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果树和茶在收获前3年、蔬菜和稻米等在播种前2年不得使用农药和化学肥料。与此同时被许可的有关肥料、土壤改良材料、农药、调节用的生产资料等也有相应的规定。另外JAS 法还规定在加工食品中,有机农产品的比重必须占95%以上,对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药剂也有相应的规定。

日本这种严格的食品的标准规定和认证制度以及对食品复杂的检验程序,实际上为进口商品设置了贸易技术壁垒。其进口手续的复杂繁琐和检验条件的苛刻,增大了中国农产品出口日本的难度。而且在进口食品的选择上,日本有关政府部门和进口商都首先在其国内进行充分的市场供求调查,在确认了那种食品的市场需求后,才决定进口。

定义、符号、缩

浅析日本农业政策—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的影响资料解读

天津农学院 课程论文(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 题目:浅析日本农业政策 —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出口的影响 课程名称农产品国际贸易 任课教师 学生姓名 学号 系别经济管理系 专业班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成绩评定

摘要 中日贸易关系是亚洲以至全世界的重要贸易伙伴关系,因为偏好的相似性,在各个领域交流都十分频繁。随着日本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日本民众对于食品的安全健康指标特别重视。但日本农业资源贫瘠,大多依赖进口。而中国作为农产品的进出口大国,一直与日本保持着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由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品生产技术、安全标准等的不同,以及日本政府为了保障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而定制的一些高关税、技术壁垒、质量标准等贸易壁垒,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日农产品的贸易摩擦。 本文将通过对农业生产规模、、农产品贸易结构等方面入手,分析当下中日农产品的贸易现状,日本现行的农贸政策,并分析这些政策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减少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促进中日的农产品贸易。 关键词:中国;日本;农业政策

目录 1 引言 (3) 2 日本的农业发展现状已经中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情况 (3) 2.1 日本农业的衰退与保护 (3) 2.2 中日贸易关系现状 (3) 3 日本农业政策以及农业改革的计划 (4) 3.1 日本现行的农业保护政策 (4) 3.2 日本在多哈回合中有关农产品贸易的立场及其今后动向 (6) 3.3 日本现政府的农业改革计划 (7) 4 日本农业政策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9) 4.1 对中国的影响 (9) 4.2 中日农产品贸易建议 (9) 5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0)

日本农产品贸易壁垒情况

一、我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概况 从表可见,我农产品对日本市场出口总额自年至年持续增加.但自年起,我对日农产品出口逐年下降,这其中既有国际金融危机地不利影响,也与日本农产品实施地贸易壁垒有一定关系.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表. 年~年月中国农产品对日本出口情况 从表可见,我对日本出口地农产品主要集中在食用蔬菜、坚果、水海产品、水产品制品这几类上.尤其是水产品制品出口超过亿美元.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我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面临主要贸易壁垒 (一)关税高峰与关税配额 、关税高峰 日本对农产品征收较高地关税,例如牛肉,部分奶及奶制品,麦粉、大麦粉、米粉、淀粉,咖啡,葡萄糖及果糖,海藻类,牛、羊、猪皮~,香蕉~,柑橘~,冷冻菠萝.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关税配额 日本对无糖可可、大米、大麦和小麦、玉米、乳制品、生丝等农产品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配额外进口实行高关税,虽然配额外进口原则上实行自由贸易,但由于高额关税大大削弱进口产品地竞争力,导致配额外地一般进口数量极少.配额内进口部分往往对品种、价格、国别、用途等均有限制,以大米为例,日本政府招标时以长粒米为主,中国大米所占比重很少,美国大米份额占~,导致中国大米难以对日出口.此外,日本关税配额管理程序复杂,透明度有待提高.例如,仅公布获得配额地企业名单,但不标明各企业获得地配额数量,致使配额申请人无法通过横向比较来评估分配结果地公正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表. 年月中国对日本出口主要农产品(分类别) 、关税升级 日本对部分农产品依加工深度按关税升级原则设定了相应地关税.但部分产品地原材料和半成品或制成品地税率差过大,削弱了中国相关半成品或制成品在日本市场地竞争力.比如生猪肉关税,加工猪肉关税;对咖啡免税,对咖啡加工品征收地关税;对针叶木免税,针叶木木棒关税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进口限制与通关环节壁垒 日本对于进口食品地检查依严格程度分为自主检查、监视检查和命令检查三种级别. 自主检查是进口商地自律行为,由进口商自选样本送到厚生劳动省指定地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地问题必须依法报告.监视检查是厚生劳动省按照不同地食品类别、以往地不合格率、进口数量(重量)、潜在风险地危害程度等确定监视检查计划,对一般进口食品进行地一种日常抽检.抽检计划于每年月份公布.如果在监视检查中发现一次违规,则提高抽检率进入强化监视检查阶段,在强化监视检查期间发现第二次违规则启动命令检查,即强制性批批检查.但是,若进口食品中出现与公共健康有关地突发事件或会引发公共卫生危机地风险,一例违规即可启动命令检查.只有在出口国查明原因并强化了新地监督、检查体系,确定了防止再次发生地对策,确认不会再出现不合格出口食品时,才能解除命令检查.中国每批输日农产品通关费用平均约~万日元,通关时间在天左右,而被实施命令检查地农产品通关时间则需~天,且仓储、检验等通关费用成倍增加,加大了进口商地负担.由于通关时间过长,影响了新鲜蔬菜地产品质量,极大地削弱了中国输日农产品地竞争力.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现行命令检查制度存在下列不合理之处:一是不论货物进口量多少,出现二次超标,即实施命令检查;二是不管哪家企业超标,即对所有出口该产品地中国企业实施命令检查.此外,在执行命令检查时存在不合理地扩大化地现象,具体表现为扩大命令检查范围,如青葱检出问题,对大葱也实施命令检查;彩椒出问题,对甜椒也实施命令检查;甜豆出问题,对荷兰豆也实施命令检查等.三是在命令检查中仍存在很大地自由裁量权,使企业面临很大地出口不确定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三)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争端分析与我国的对策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争端分析 及中国的对策 李俊江邓敏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所面临的环境出现了新的变化,其农产品贸易在进一步增长的同时,也将出现更多的贸易争端。贸易争端主要是由于中国加入WTO后,对日本韩国增加蔬菜、水果的出口,从而引起双边贸易摩擦,以及中国和韩国在其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日本,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另外,随着日本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中韩农产品的进口以保护本国农业,中韩两国也必将采取措施应对这些进口限制,这也增加了三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本文旨在通过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贸易量以及出现的贸易摩擦,预测未来农产品贸易走势并提出为避免贸易争端应采取的对策。 一、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状况分析 在中韩双方建立外交关系前的1991年,两国间的贸易额只有44亿美元,但到2001年增长到了315亿美元。其中,农产品贸易额1991年约为10亿美元,2000年为15亿美元,2001年为11亿美元。1993年以来,中国与韩国的贸易稳步增长,2001年,中国与韩国的贸易总量约增加了49亿美元,在农产品上是9亿美元的顺差。1991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总额是300万美元,2001年增加到8400万美元,而同一时期的出口额增长却很少,仅从9.8亿美元增长到10.1亿美元。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农产品出口额显著下降,1998年和1999年只有7-8亿美元,但从2000年开始已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 2001年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是经过加工的农产品,如蔗糖、面条、酒类和糖果,而谷物、豆类和水果的比例很低。但自1998年以来,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坚果和人参大幅增长,人参的进口从1998年到2001年增长了11倍。虽然中国从韩国进口的水果也逐渐增长,例如柿子和梨,但其进口量仍然保持着较低的水平。2001年中国出口到韩国的农产品包括饲料谷物、玉米、花生、芝麻籽、大蒜、蕨菜和辣椒。其中辣椒和大蒜的出口比2000年分别增长34.7%和70.4%。特别是2001年蔬菜出口的比重超过了谷物(包括饲料谷物)。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的这种变化,除了地缘因素,两国居民食物偏好的相似性和中国农产品在价格上有竞争力外,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近年来蔬菜产量大幅度提高并努力扩大其出口。中国对日本的出口也表现出同样的变化。蔬菜和水果出口的增加引起了中国同日本韩国的双边贸易摩擦,是中日韩贸易争端的主要原因。

日本的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为对外贸易系数(传统的对外贸易系数),是指一国的进出口总 额占该国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其中,进口总额占GNP或GDP的比重称为进口依存度,出口总额占GNP或GDP的比重称为出口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反映一国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是衡量一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指标。 决定因素: 首先是经济规模,也即一国GDP的大小。一般而言,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小国的贸易依存度大于大国,其主要原因是小国本身的资源和市场都有限,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进出口。相比之下,大国由于本身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广阔等因素,对外部经济依赖程度不大,外贸依存度相对较低。 其次是国民收入的构成。三次产业变动对外贸依存度有很大影响,而产业结构又与一国发展阶段有关。处于经济初级发展阶段的国家,由于农业比重较大、制成品比重不高、出口竞争力不强等原因,一般外贸依存度较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中可贸易程度较小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占有较高比重,因此它们的外贸依存度通常也不高。相比之下,处于经济发展中期阶段的国家由于第二产业比重高,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所以外贸依存度较高。 对外贸易依存度 第三是经济发展战略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外开放程度也是影响外贸依存度的重要因素。 采取出口导向发展战略的国家,如亚洲四小龙,常常通过低估本币汇率、采取出口奖励等政策手段压低出口部门的生产成本,使国内资源更多地流向对外部门,同时这些国家又受本身市场、资源等限制,为保证出口增长还需要进口原材料等上游产品,因此这些国家外贸依存度会更高一些。 第四是汇率水平的影响。

直接影响是,由于汇率水平影响到国内外价格比,所以它对外贸依存度的分子、分母都产生影响。例如,当一国本币被低估时,以外币衡量的GDP会低估,这样计算出来的外贸依存度就较高,反之则反是。间接影响是,汇率往往是一国外贸政策的工具,如实行出口导向的国家选择采取汇率低估政策,那么会促使对外部门在经济中比重的提高,从而导致外贸依存度发生相应的变化。 日本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只有大约20%,这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很大,这里原因有很多: 主要:日本把原来在本国企业的工厂都转移到了外国,从区位理论来说,转移产业到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而这些国家同时也是最大的消费国,生产与消费集中,利用廉价劳动力,减少原料运输成本,从购买到生产到消费都在国外进行,贸易量减少。并且日本对外资的限制也很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外贸投资。 二是: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可贸易程度较小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占有较高比重,因此它们的外贸依存度通常也不高。

对外贸易管理规定

对外贸易管理规定 1目的范围 1.1对企业的对外贸易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 1.2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类整机产品出口和烟草机械类整机产品的进口。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关于强化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烟草专用机械专卖管理办法 国营贸易烟草类货物进出口内部管理办法 3职责 对外贸易由市场营销部门主办,公司各部门协办。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对外贸易活动起止时间的规定 从了解到外贸信息开始,到外贸活动中止或外贸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4.2对外贸易活动主办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对外贸易活动主办人员要求熟悉产品,了解相关外贸知识,具备助级职称以上资格,具有一定英语水平,并且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企业《授权委托证明书》。 4.3烟机进出口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和模式办理。 进出口需求计划上报国家烟草专卖局一国家烟草专卖局下达进出口计划一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一公司与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一级口岸分公司签订进出口委托合同一公司配合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或其下属一级口岸分公司做好产品的进出口工作。 2.2-1

4.4非烟机类产品的出口贸易,可以在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国家外贸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合法公司代理出口业务。 4.5外贸合同签订后,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有关工作程序及合同特殊事项的要求,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公司按照外贸合同条款执行合同。 5检查与考核 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每项次扣责任部门1~5分,扣责任人员50~500元。情节严重的,按公司行政处分相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6附则 6.1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市场营销部门起草、归口并负责解释。 6.2本标准代替Q/CDHXl3.08-90《对外贸易管理标准》。 6.3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6.4本标准经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 . .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化特征

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化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曾寅初张辉 内容提要:本文利用FAO的贸易统计资料,分析1960~2000年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趋势特征,并通过中日韩之间变化趋势的比较,论证三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基础。研究表明,中日韩三国由于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表现出不同的比较优势,尤其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贸易方面更为明显。中国与日韩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摩擦,并不是相互之间不存在优势互补的基础,相反是由于基于这种基础而迅速扩大的贸易超出了进口国家进行必要调整的限度的缘故。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经济发展,比较优势,东北亚经济 同处于东北亚的中国、日本和韩国各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兴工业国,而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有不同的资源赋存条件,从而往往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这种以垂直分工为基础的比较优势互补性成为国际贸易的良好基础。但是,在21世纪之初,中日韩三国之间先后出现了农产品贸易摩擦1。这是否意味着中日韩三国的农业比较优势变化,具有不同于上述理论解释的特殊性呢? 本文的目的,就是利用FAO的贸易统计资料,分析1960~2000年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随经济发展而变化的趋势特征,并通过中日韩之间变化趋势的比较,论证三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基础。 12000年中韩就大蒜发生了贸易摩擦,2001年中日又因为大葱、鲜香菇和席草而引起贸易摩擦。

一、 农产品贸易显性比较优势及其计算方法 贸易显性比较优势是在现有贸易结构中表现出来的比较优势。根据国际贸易的经济理论,贸易的基础是相对比较成本的差异。在存在相对比较成本差异的情况下,无论是进口国,还是出口国,只要出口相对比较成本较低的产品而进口相对比较成本较高的产品,都可以在国际贸易中获益。这样,在各国追求贸易利益的过程中,贸易结构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反应了各国之间的比较优势。显性比较优势就是要根据现实的贸易结构,来计算各国的比较优势。因此,显性比较优势的前提条件,是现有贸易结构基本能够反映各国的比较优势。 关志雄(2001)利用显性比较优势的方法,根据比较优势通常会随着经济发展,从初级产品过渡到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最终转移到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变化规律,分析了中国整体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演变过程。1992年,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制造业产品的比较优势超过了第一产业的产品,在1999年,机械产业产品的比较优势也超过了一次产品产品,中国的整体贸易结构已经进入成熟的新兴工业国类型。显性比较优势方法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中也有广泛的应用。牛宝俊等(1996)与郄贺良等(1999),分别计测了1980~1991年间与1987~1996年间我国主要农产品的显性比较值,分析了显性比较优势的时序变化特征及其原因。程漱兰等(2002)则分析了1980年后,中国与韩国、日本之间的净出口指数的变化,提出了在东北亚进行农业资源整合存在潜在的巨大效益。 上述研究表明,利用净出口指数方法在分析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现实可行的。因此,本文将沿用他们的方法,以净出口指数R (index of relative export performance )来计算相对比较优势。某一类或者一种产品的净出口指数,可以根据如下公式计算: I E I E R +-= 其中,R 为净出口指数,E 为出口额,I 为进口额。 净出口指数的经济含义,是净进口额在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出口额越多而进口额越少,则净出口指数越小。某种产品只有出口没有进口时,净出口指数达到最大值1。相反,某种产品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时,净出口指数为最小值-1。根据现有贸易结构反映各国比较优势的前提条件,各国一般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而进口自己不具备比较优势或者比较优势相会较弱的产品。这样,净出口指数越接近于1,则此产品的比较优势越强。净出口指数越接近于-1,则比较优势越弱。 为了考察生产要素赋存条件的变化对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影响,我们根据生产要素投入构

我国对外贸易概论(含答案解析)

期末复习大纲 一.单选题 1、对外贸易制度的性质是由它所依附的()的性质所决 定。 A 社会经济制度 B 社会政治制度 C 社会民主制度 D 社会法制制度 2、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官僚资本采取的政策是()。 A.利 用 B.没收 C.改 造 D.限制 3、我国对外开放是向()开放。 A.发达 B.所有和地区 C.发展中和地区 D.新兴工业化和地区 4、在对外开放政策容中,决定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和围的是()。 A、开展对外承包工程 B、发展出口贸易 C、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D、利用外资 5、()年,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已初步形 成。 A 1978年B1985年 C 1992年D1991年 6、我国外汇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是()。 A、服务出口 B、货物出口 C、对外承包工程 D、对外劳务合作 7、完善售后服务对我国下列哪种产品出口市场的巩固与扩大最为重要()。 A、农产品 B、矿产品 C、机电产品 D、纺织品

8、现阶段,我国出口市场战略的核心是实现出口市场格局的()。 A、多元化 B、集中化 C、细分化 D、平衡化 9、20世纪50年代,我国从原苏联引进的技术有()。 A.200多项 B.300多项 C.156项 D.84项 10、以下不属于技术贸易的方式的是() A、商品出口 B、许可证贸易 C、直接投资 D、工程承包 11、我国的服务贸易起步于什么时候() A、20世纪60年代 B、20世纪70年代 C、20世纪90年代 D、20世纪80年代 12、中美是什么时候建交的() A、1972年 B 、1973年 C、1974年 D、1979年 13、履行国际间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基础是实行()。 A、对外贸易垄断制 B、自由贸易制度 C、保护贸易制度 D、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 14、我国现行海关税则中所采用的商品分类目录是()。 A、联合国标准商品分类目录 B、我国自定的商品分类目录 C、布鲁塞尔税则商品目录 D、国际商品编码协调制度 15、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出口产品应退税种为()。 A、所得税与消费税 B、增值税与消费税 C、关税与增值税 D、消费税与关税 16、按照效益、公正、公开的原则,从1994年起我国对部分出口商品配额采取了()分配。 A、行政 B、招标 C、计划 D、平均 17、《中华人民国对外贸易法》正式实施的时间是()。 A、1994年7月1日 B、1994年5月12日 C、1992年7月1日 D、1992年5月12日

中日农产品贸易竞争力分析

中日农产品贸易竞争力分析 李蓓 沈丹萍 邵继勇 江南大学食品学院 摘 要 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在我国整体的农产品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通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显示性比较优势等指数的测算评价了中日农产品贸易,进行了结果分析,并讨论了两个指数之间的联系。最后,根据分析的结果提出了提高中日农产品贸易的建议及对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中日农产品贸易 竞争力指数(T C)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 日本与中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一直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中日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约占我国整个农产品贸易额的1/3,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最大的目的国。日本耕地有限、生产成本高、农产品高度依赖进口等原因造成了日本食品价格非常昂贵,由于受到本身国情的限制,农业在日本属于夕阳产业。这为我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带来了契机。近年来,由于受到 绿色壁垒 的影响,两国之间农产品贸易发展缓慢,但是中日农产品贸易仍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本文是在上述背景下对中日之间农产品的竞争力及贸易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中日农产品的竞争力分析 (一)中日农产品竞争力的测定 在具体讨论我国与日本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时,我们首先引用竞争力指数,也就是TC指数作为分析工具。T C=(Xi-M i)/(Xi+M i),Xi表示i类产品的当年出口额,M i表示i类产品的当年进口额。T C的数值在l和-l之间,当TC=-1时,表明只有进口,没有出口;当T C=1时,表明只有出口,没有进口;当T C=O时,说明比较优势接近平均水平,TC越接近1时,表明竞争力越大。 (二)数据的收集 表一 中日农产品的TC指数 中 国日 本 19900.021-0.92 19910.10-0.91 19920.10-0.91 19930.17-0.91 19940.10-0.92 1995-0.11-0.92 1996-0.10-0.93 1997-0.97-0.92 19980.01-0.91 1999-0.05-0.91 20000.08-0.92 20010.08-0.87 2002-0.06-0.91 2003-0.16-0.91 2004-0.31-0.91 数据来源: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FA OST A T Database。 (三)结果分析 1.从表一可以看出,我国的农产品总体来说在国际上基本不具有竞争力,甚至处于劣势。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可以利用与日本的相对竞争力优势来提升我国的农产品出口。 中日农产品贸易大体可分为三类:即大宗农产品的贸易、中间农产品贸易以及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农产品贸易。首先,大宗农产品,即小麦、玉米等土地密集型农作物虽然是中日农产品贸易中增幅最大的,但并不是中日之间农产品贸易的主体。因为近 经济研究

中国与日本的对外贸易现状及对策分析

目录 一、前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对外贸易的理论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及特点 ......................................................................... (一)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现状 ................................................................................. (二)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特点 ................................................................................. 1.对外贸易商品特点............................................ 2.对外贸易方式特点............................................ 3.对外贸易地理特征............................................ 三、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存在的问题 ......................................................................... (一)对外贸易政策不够完善 ..................................................................................... (二)对外贸易方式不够平衡 ..................................................................................... 1.重视创汇能力而忽视品牌打造.................................. 2.重视出口贸易而忽视进口贸易.................................. 3.重视出口产品而忽视高端价值.................................. (三)对外贸易风险仍然较高 ..................................................................................... 四、中国与日本对外贸易发展的优化对策 ................................................................. (一)健全对外贸易政策体系 ..................................................................................... (二)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 (三)推动对外贸易技术创新 ..................................................................................... (四)加强国际贸易风险控制 ..................................................................................... (五)引导企业对日直接投资 ..................................................................................... 五、结论 ......................................................................................................................... 参考文献 .........................................................................................................................

我看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中国对外贸易概论课程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 班级:英 101 姓名:焦兰兰 学号: 109134004 我看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摘要】: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于发展,中国对外贸易也经历这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渐发展强大的过程,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正是见证 中国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有力依据。 【关键字】:中国度外贸易管理体系 对外贸易管理体系是指对外贸易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管理权限、经营分工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个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①。对外贸易管理体系是隶属于对外贸易体制的一部分,对外贸易体制和其他经济体制一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应相应地变革对外贸易体制,使其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与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当然对外贸易管理体系也随之相应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大约经历了建国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至入世、入世以来的三个阶段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各个阶段的对外贸易管理体系都有其相应的特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当然期中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下面就依次来详细介绍。 1、建国至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建设 中国的对外贸易体制始于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1949年9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国策是国家统制,自此开

始了新中国的对外贸易的发展。但由于当时二战刚刚结束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对立等国际环境和新中国百废待兴的政治经济国情,确立的是高度垄断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 1956年我国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后,中国建立起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个外贸公司统一经营,实行命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对外贸易必须统一对外的决定》和《关于贸易外汇体制的决定》进一步丰富了对外贸易体制的构架。在此构架下,国家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直接下设十几个附属机构即对外贸易专业公司专门从事国家安排的对外贸易活动。这确定了对外贸易政企不分的体制基础,当然也就实行一种国家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方式,外贸公司按照国家计划从事进出口的盈亏由国家财政平衡。 从对外贸易管理方式来看,计划手段和行政手段成为国家管理和控制对外贸易管理主要手段,对外贸易所有环节包括产品收购、产品出口、产品进口、产品调拨、外汇收支都被纳入指令性几乎范畴。这种对外贸易管理体制一直运行至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宏观管理模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国家对全国对外贸易获得的指导、调控和监督,保证对外贸易任务的完成;有利于集中统一对外,增强对外竞争力,铜外国经济压力进行有力斗争,捍卫国家经济和政治独立;有利于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保证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专利进行。但是这种对外贸易管理体系也存在着严重不足,特别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行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其弊端日益突出,主要便现在:高度垄断扼杀了竞争机制的形成;企业缺少自主经营机制;地方没有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国家背负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对外贸易体制和对外贸易管理体系的改革势在必行。 2、改革开放至入世前的中国对外贸易管理体系建设 在经历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初期探索之后,迎来了改革开放的大潮流,并首次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口号,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外贸宏观调控体

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

我国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3-6 14:53:11 作者:0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605912799.html, 商品是进出口贸易中的核心元素,不同时期,经营不同商品的贸易会有不同的市场,会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商品选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进出口贸易商人的收益,而当商人为获利而可能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与社会公益发生冲突时,对进出口商品(即进出口货物)的管制就成为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我国在2001年专门制定了《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把进出口货物分为不同的层次进行管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我国放宽了对经营对外贸易商品的管制,根据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的规定,除了国家另有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根据进出口货物涉及的管理风险的不同,我国将进出口货物分别纳入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的货物的范围,以便实施积极有效的管理。 一、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管理 (一)禁止进出口货物的原则 禁止进出口是指国家对于特定的商品出于不同的政策需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该类商品的进出境行为。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国家禁止进口或者出口: ①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②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③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5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禁止出口的;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1、禁止进口货物: 目前,我国先后共颁布了五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包括已脱胶及未脱胶的虎骨(指未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和世界农产品出口影响分 析 摘要:本文通过选取2001年以来中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以及日本进口世界的农产品的贸易数据,通过计算中国出口日本农产品占世界出口日本农产品百分比的方式进行分析,得出肯定列表制度在对我国出口日本的农产品贸易量会产生影响,对世界出口日本农产品贸易量也会产生影响,但是前者受到的影响大于后者的结论。我国应当采取相应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 关键词:肯定列表制度农产品出口措施 一.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肯定列表制度”是日本为了加强从国外进口的食品以及农产品中的农药化学品的残留量的监控和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主要包括“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一律标准”。其中“一律标准”是最核心的制度,没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产品,全部遵循0.01毫克/公斤的“一律标准”。 二.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背景 日本是一个资源小国,国土面积的限制导致其大部分农产品需要进口。其中60%的食品以及农产品都需要进口。所以农产品的安全问题至关重要。目前,世界上的农业化学品大约有700多种,日本制定的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还不到400种,其余的化学品给日本的食品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隐患。另一方面,中国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其农产品的出口对象主要是日本,中日两国是近邻,也给两国之间的农产品交易带来了便利。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因为低廉的价格,在日本国内的销售量持续上升,给日本本土农产品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但是中国的农产品在卫生安全上也存在不小的隐患,由于我国国内经常出现农产品不合格事件,这些新闻,经过渲染,传入日本国内,也让日本国民产生了恐慌。民众要求政府加强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基于此,日本厚生劳动省于2003年修订了食品卫生法。并以该法案为依据,在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中引入了“肯定列表制度”,并于2006年5月正式实行。 三.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日本农产品对外贸易政策及贸易管理制度

高筑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日本的高关税措施主要是对进口农、水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而且征税品种多。农产品征税品种约占80%,其中半数以上农、水产品的关税税率超过15%。同时,农产品关税升级与关税配额制度双管齐下,从价关税与从量关税并用,关税计征相当复杂,实际上也抬高了贸易门槛。 日本对农业的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是非关税措施,它包括通过立法禁止或限制进口、建立进口许可制度、数量限制、价格限制和反倾销等措施。通过运用这些非关税措施,日本政府控制农产品的进口,以达到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的目的。日本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重大影响的是食品卫生法、动植物检疫法、环保法等制度。另外进口许可制度、数量限制措施、价格限制和反倾销措施等都对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日本对进口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类的检疫防疫制度非常严格,对于入境农产品,首先由农林水产省下属的动物检疫所和植物防疫所从动植物病虫害角度进行检疫。同时,由于农产品中很大部分用作食品,在接受动植物检疫之后,还要由日本厚生劳动省下属的检疫所对具有食品性质的农产品从食品角度进行卫生防疫检查等。另外,对出口国的农产品产地也有严格的规定,如发生传染病地区的动物食品、以及农药、化肥使用种类和用量超出规定标准产区的粮食、蔬菜及水果等农产品都禁止进口。 日本根据WTO《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制定了本国的进口控制法,该法授权日本经济产业省负责进口许可管理,许可的范围包括进口配额管理、特别支付、进口前许可等。数量限制措施在限制农产品进口方面,日本主要是利用未纳入原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管辖范围的农产品,提出保护本国农、牧、鱼类产品的保护性限制数量,根据WTO 的农产品协议的内容,日本将逐年取消此类产品的进口数量限制。但到目前为止,日本仍保护牛奶、大米、豆类(大豆以外)、花生、海产鱼类和含奶制品的加工食品等商品,并对这些商品的进口实行进口数量限制。

中日农产品贸易趋势

浅析中国对日出口农产品 的现状及对策 ——以玉米为例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国贸102 姓名:韩筝 学号:2010015109

浅析中国对日出口农产品的现状及对策 —以大米为例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日贸易关系日益紧密,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更是如此。其中,中国大米对日本的出口一直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同时也受日本保护本国农产品政策的影响。本文以大米为例,在分析对日出口大米现状的基础上,展望中日农产品贸易的前景,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中日贸易农产品大米优势 【正文】: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参与国际贸易的程度越来越高,农产品进出口规模持续上升,占到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而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之一,其劳动力成本高,国土面积有限的特点致使其农产品价格高昂。有研究显示,近年来,中国每年对日农产品出口额约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3。近十年来,中国出口出口主要是水海产品、蔬菜水果等,日本进口农产品主要有谷物产品、油子产品、水产品、园艺产品、畜禽产品等。其中,谷物产品是日本进口金额最少的农产品之一,这主要是基于日本政府对本国谷物种植的保护政策。这并不代表中国大米出口日本没有可能性,相反的,中国应该利用已有的优势,同时结合政府、行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的力量,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应对出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中国大米等谷物的出口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一、中国大米出口日本的现状 日本的地形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平原面积很小,从而使大米的种植出现自然条件的限制。而日本又是一个主食以米饭为主的国家,因此,国民对大米的需求量是很高的。中国幅员辽阔,平原面积较大,气候条件良好,生产的大米不仅口感好品质也更加优良。而且,有报道称中国大米在日本越来越受欢迎,与日本大米相比,中国大米的卖点在于价格低廉,味道也有不错的评价。但是,基于日本对本国种植业的保护,对中国大米的进口量仍然有限。从而使中国大米主要通过超市销售,尚未在以低价为招从的折扣店销售,而据日本确保稻米稳定供应支援机构统计,消费者去何处购买大米的调查结果显示,折扣商店所占比重为4%左

浅谈日本的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借鉴意义

浅谈日本对外贸易的发展对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借鉴意义 内容提要: 中国2009 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出口竞争力增强的同时也 使我国面临更多的贸易摩擦,2010 年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形势依 然严峻。不过,长远来看,经济全球化仍然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而自二战以来,日本有效利用了各种新贸易保护主义尤其是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利用使对外贸易迅速发展起来。 关键词:比较优势竞争优势 引言: 中国与日本的对外贸易日益密切,双方相互依存,各有优势。中国正努力向贸易强国发展,借鉴日本的对外贸易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一、日本对外贸易概况 据日本海关统计,2010年日本货物进出口额为14629.6亿美元,比上年(下同)增长29.2%。其中,出口7701.1亿美元,增长32.7%;进口6928.4亿美元,增长25.6%。贸易顺差772.7亿美元,增长169.4%。12月当月,日本货物进出口1379.8亿美元,增长20.7%,其中,出口733.4亿美元,增长21.9%;进口646.3亿美元,增长19.4%。贸易顺差87.1亿美元,增长44.4%。2010年日本与中国双边货物贸易额达到3030.6亿美元,增长30.6%。其中,日本对中国出口1496.9亿美元,增长36.6%,占日本出口总额的19.4%,提高0.5个百分点;日本自中国进口1533.7亿美元,增长25.2%,占日本进口总额的22.1%,下降0.1个百分点。日本与中国的贸易逆差36.8亿美元,下降71.6%。截止到12月,中国是日本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 以上数据可知,日本经济的崛起多得益于其自身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也反映日本对外贸易对日本国民经济的所处的重要地位。日本对外贸易的产业结构发展快,主要出口机械产品和电子产品,进口石油,铁矿石等原材料。例如:2007年1-9月日本出口商品中主要载人的机动车辆,(8702的车辆除外)占出口商品同比的12.2%,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占出口商品同比的12.3%,货运机动车辆占出口商品同比的16.8%。 日本进口商品中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占进口商品的16.0%,铁矿砂及其精矿,包括焙烧黄铁矿占进口商品的1.4%,煤;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占进口商品的24%等等。日本对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中国等,其中与美国贸易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20.4%,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11.6%;与中国贸易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15.2%,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20.7%。 日本在“贸易立国”的基本方针指导下,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发展。从日本的贸易看,日本具有以下竞争优势。第一,日本国外资本雄厚,重视国民素质的提高,善于研发高新技术,具有内在优势;第二,日本的工业主要分布在太平洋沿岸地区。拥有优良的海港,东京,大阪,名古屋等。海上交通便利,利于发展对外贸易;第三,日本政府长期采用开放式保护政策,实行“产、官、学”一体化,建立灵活多样的关税制度,有效的保护了日本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提高,继续大力推行产业政策以促进出口,强化深加工产业的国际影响力。 另一方面,日本的对外贸易也面临考验。日本虽然已是成熟的经济大国,但

中国是日本第二大农产品进口贸易伙伴

中日农产品贸易趋势 中国是日本第二大农产品进口贸易伙伴;而日本也是中国第一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农产品贸易在两国经贸合作中具重要地位。中日两国地缘相近,消费偏好相似,两国间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日本已连续11年成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日本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中日农产品贸易发展迅速,日本农产品进口量的30%—40%来自于它的近邻中国。2001年从中国的农产品进口量首次超过美国,中国首次成为日本的第一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国,2005年两国间农产品贸易额超过1600亿美元。最近几年,日本频频以高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标准制定出《新农业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协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等严格限制进口中国农产品。日本作为农产品自给率仅为30%的农业资源贫乏国家,这些限制措施给经济低迷的日本国民享受价廉物美的中国农产品以狠命一击,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经销企业和日本农产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给两国人民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中日农产品贸易趋势 从全球贸易大环境和贸易发展长期趋势看,中日农产品贸易前途是光明的,但不可否认,道路却是荆棘丛生的。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崛起与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形成强烈反差,导致日本国内某些势力制造的“中国威胁论”有一定市场。这些人开始对日本政府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政策产生怀疑甚至抵触,认为日趋增加的中国产品将缩小日本产品的市场份额;对华直接投资的增加正在导致日本国内“产业空洞化”;中国经济的崛起将给日本经济带来威胁等等。这些看法严重影响了中日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致使中日贸易摩擦不断。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第一,由传统的正面交锋,转向隐蔽运作。长期以来,日本运用国际贸易上惯 用的紧急限制措施,来限制中国农产品进入其市场,从而引发中日贸易战。由于在两次贸易 战中,日本都没有得到想得到的东西,为此,其转向了比较隐蔽的方法,即通过技术性的措施限制中国农产品。具体而言,主要通过动植物和食品进口的建议措施进行限制。 第二,由国际市场转向国内市场。 配合动植物检疫,日本政府加强了媒体的宣传力度。在日本的+,- 等全国性的电视节目中,多次播放中国进口的冷冻菠菜、青豆等农产品农药超标,以及减肥茶、美容药等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命等内容,从而诱导日本消费者对中国进口的农产品产生抵触心理。 第三,由过去比较单一的紧急限制进口,转向比较复杂的多种措施的综合使用。实际上,日本的这一行为又在为新一轮的贸易摩擦积蓄能量。 第四,在新的贸易摩擦中,日本的动植物和食物检疫机构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也是短期内,日本政府找到的可以限制中国农产品进入日本市场的主要借口。日本的这些做法,严重影响了我国对日农产品的出口。与123 规则背道而驰" 对此我国不能坐以待毙,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首先,尽快研究和熟悉123 规则,运用其对发展中国家有利部分的规定,对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