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地度量衡

古代中国地度量衡
古代中国地度量衡

二、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一)原始社会度量衡的萌芽

中国古代计量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会末期[4-6]。古书记载,黄帝创立了度、量、衡、里、数五个量,命大挠作甲子以记日。尧命令羲、和两人参照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舜东巡时协调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时季节,统一音律和度量衡。夏禹使用规矩准绳治水患并以自己的身长、体重作为长度和重量标准等,这些传说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时代计量发生的萌芽情况[4,5]。

(二)商周时期计量器制的出现

商周时期已出现度量衡器制和计量年月日的历法[6]。商代甲骨文中有土地面积单位“田”字;采用干支记日法和“十三月”的记载。商代历法以366天为一年,一年分为12个月,每逢闰年加一个月。计量昼夜时刻的漏刻,相传始于黄帝,应用于夏商。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的符号,可推测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前或同时,重量计量已经产生并得到应用。

(三)春秋战国—度量衡发展繁荣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各国先后取消了共同耕作的“公田”,承认开垦的土地私有,按田亩征收田赋。晋国六家世卿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井田制,竞相扩大田亩面积,相对减免赋税。齐国的卿大夫陈氏,创立一种五进位的容量制——“家量”制,取代豆、区、釜、钟四进位的“公量”旧制,还采取“小进大出”的办法。现今收集到的春秋晚期的权衡器和量器有齐国的右伯君铜权,楚国的铜环权等,说明春秋时期的一些诸侯国的量制已经建立[5]。

战国时期封建的发展,促进了计量技术的迅速发展。各国均有不同的度量衡单位制和度量衡器具。容量单位:鲁国为釜、庾、秉;齐国为升、豆、区、釜、钟;秦国为升、斗、桶;魏国为斛、斗、益、秦、燕、楚、三晋的权衡单位为石、钧、斤、两、铢、累、益、齊等。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废除“阡陌”和“封疆”,采用二百四十步(六尺为步)为一亩、百亩为顷的大亩积制,实行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之后,商鞅又借鉴齐国量制,监制了标准铜方升,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

(四)国家统一,度量衡单位制也得到统一

公元前221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诏令,命令丞相隗状、王绾和李斯等立下法令,统一度量衡单位制。

西汉继承和发展了秦代统一的度量衡制度。西汉末年,王莽时的历学家刘歆修订了度量衡,制定了度量衡三个单位量的标准,设计制造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审度?嘉量?权衡》,这成为我国最早的度量衡专著,标志着我国度量衡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唐宋元是我国封建社会全盛时期,明代中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唐代将衡重单位24铢1两改为10钱1两。宋代又将容量单位10斗1斛改为5斗1斛,2斛1石(10斗)。清末光绪二十九年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的基本单位,终于建立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独特的、统一的、科学的度量衡单位制体系[6-9]。清宣统元年又制造了营造尺和库平两铂铱合金原器各一件,开始了用国际先进计量科学技术对中国古代度量衡的改造

42),使汉代的度量衡制度很快地建立起来。

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期度量衡制度是:

度制:分、寸、尺、丈、引。进位完全采用十进位制,即1 引=10 丈=100

尺=1000 寸=10000 分。

量制:龠、合、升、斗、斛。除二龠为一合外,其它也都采用十进制,

即1 斛=10 斗=100 升=1000 合=2000 龠。

衡制:铢、两、斤、钧、石。1 石=4 钧,1 钧=30 斤,1 斤=16 两,1 两=24 铢。

两汉未闻有定制之举,在度量衡方面也没有颁布新的制度,其单位与进位完全与秦制

相同。秦世享国不久,虽立其制,不传其书。《汉书·律历志》所记“审度、嘉量、权衡”各章,既是汉代度量衡制度的实录,同时也是秦代度量衡制度的补记。

迄今所见两汉度量衡器甚多,实测汉尺八十余支,得知战国至东汉末年尺度变化甚小,在23—24 厘米之间。量器五十余件,其中包括撮、龠、合、升、斗、斛六种不同单位的量器,每升约合今200 毫升。权衡器五十余件,西汉至新莽每斤在250 克左右,东汉略有下降,每斤约在220 克左右。

二、明代度量衡

宋元以降,我国封建社会已进入衰退时期。公元1368 年,朱元璋攻下元大都后,逐步完成全国的统一,为了巩固政权,他注意到让民众休养生息、垦荒屯田,发展封建经济。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得到发展,南方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因素。另一方面,由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进一步强化,使微弱的资本主义萌芽因素受到种种限制而发展十分缓慢,商品经济仍处在自然经济的从属地位,因此,这期间的度量衡仍主要为封建经济服务。

1.为适应政治经济制度的需要而制定的度量衡管理制度

明初,土地大量荒芜,洪武元年(1368 年)朱元璋下令农民归耕。明朝政府普遍丈量土地,鼓励农民垦荒自耕,并把赋税额规定得较低,一般官田五升三合,民田三升三合。(57)洪武二十年(1387 年),明朝政府又经过普遍丈量土地,编制了“鱼鳞册”,详细登记每乡每户土地的亩数并绘制成鱼鳞图,地方官吏抑制豪强多占土地,甚至采用小弓丈量。为了适应土地丈量和赋役改革以及商品经济的需要,明朝政府在近二百年间共颁布有关度量衡法令十七次。据明《会典》记载:“洪武元年令铸造铁斛斗升,付户部收粮,用以校勘,仍降其式于天下,令兵马司并管市司,三日一次较勘街市斛斗秤尺,并依时估定其物价。”次年,又令司农司依照中书省原降铁斗铁升标准器进行较定后,依样制造并发下属府、州、县仓库收支行用,商行店铺使用的度量衡器,必须赴官府印烙,乡镇百姓使用的斛斗秤尺,也要与官方颁发的相同才许使用。过了四、五十年后,各地使用的器具又开始出现不统一的情况。宣德七年(1432 年)、正统元年(1436 年)、成化五年(1469 年),又多次重申按照洪武年间的标准量器式样重新铸造,以备校勘,官民通行,并且仍将各式标准器具悬挂街市,以便比较。并下令布政司各府州县,凡每岁收粮五十万石,收布绢十万疋以上者,工部各发给铁斛一张,铜尺、木尺各一把。景泰二年(1451 年)、正德元年(1506 年)、嘉靖八年(1529 年)皆令工部制造戥秤、天平和砝码,分给各司监收内府银科道官及内外各衙门,以作征收银两和支付官吏俸禄之用。明代度量衡器均由官府制造,以保证量值统一,凡私造斛斗秤度者“依律问罪”,知而不揭发者“事发一体究问”。

明代度量衡管理制度尽管完备,惩罚确属严厉,也只能保证官方明文规定的器具统一,却无法制止行私舞弊的现象。由于资本主义萌芽,货币地租取代了一部分实物地租,商品经济相对活跃,商人们勾结官僚地主,恣意增大度量衡器具,大进小出对农民进行敲骨吸髓的剥削,激起了农民多次掀起反对“大斗剥佃”的斗争。

.明代度量衡的考证

(1)明代的尺度迄今所见明代尺仅五支,其中以嘉靖牙尺为最精,尺长32 厘米,其它各尺,尺度长短不一,文献记载多以明钞与尺相校正,各家说法皆相近似,其中以明世子朱载堉《律吕精义》为最确当,今摘录如下:a钞尺(即裁衣尺),与当钞纸外边齐。b 曲尺(即营造尺),与宝钞墨边外齐。c 宝源局铜尺(即量地尺),比宝钞墨边长,比宝钞纸边短,当衣尺之九寸六分。今测得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完整之明宝钞三十九张,误差甚微,墨边平均长厘米,纸边平均长厘米,推算量地尺长厘米。故可知明朝三种尺各长(小数点后两位数皆四舍五入):

营造尺:32 厘米量地尺:厘米裁衣尺:34 厘米

(2)明代的容量标准;朱载堉《律学新说》中记有一件当时存放在有司的、由明朝政府

颁发的铁斛,斛的一面有铭文:“成化十五年奏准铸成永为法则。”

另一面:“监铸官直隶大河卫指挥仲纲直隶淮安府同知夏祈,铸匠袁宗、范斌等。”用宝源局量地铜尺量斛,“口外方一尺,内方九寸,斛底外方一尺六寸,内方一尺五寸,深一尺,厚三分,平秤重一百斤。”今实测该书卷二量地铜尺图,得知明代宝源局铜尺合今厘米,可计算出铁斛容积:

1470 立方寸×3= 立方厘米

明代五斗为一斛,每斗应合毫升。今仅见中国历史博物馆藏成化兵子铜斗一只,容9600 毫升,较此斛容积约小6%。

(3)明代的重量标准正统(1430—1449 年)以后,白银成为流通货币,官税和民商都以银计价,流传至今的有“万历拾叁年京库花银伍拾两”、“万历拾叁年米折伍拾两花银”等。为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小型戥秤广为流行,正德和嘉靖年间,朝廷都曾下令工部制造戥秤、天平和砝码,发至省府州县以作征收银钱和支付俸禄之用。今藏中国历史博物馆“叁两铜砝码”,盒四面及底部刻:“长洲县、吴县两县会同,当堂较准,拾两抄颁,天启叁年捌月拾捌日给,匠陈爵造”字样。(59)长洲和吴县在明代属苏州府,为当时东南地区手工业、商业的中心。从刻铭上可以看到,为了保证商业上的正常交往,民间度量衡器还可以由几家商行共同校准,以保证量值的统一。

明代权衡器有秤、戥子、天平和砝码。戥秤传世的有万历年间制造的二十两和六十两的各一件,都有三纽,准星刻度精细。明代铜砝码有锭形和长方体形两种,有一种分、钱、两砝码十八枚集装于一个长方形铜盒内,组成一套十两砝码。今实测明代砝码十枚,均属地方行用的各种标准器,平均每斤合克

三、清代度量衡

1.清朝为加强统治发展经济的需要促进了度量衡的发展

度量衡与社会经济有密切的关系,它是在适应着经济制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明清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劳动力的性质有了相对的变化,封建生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生产发展的桎梏,在一定地区、一定生产部门中,资本主义萌芽因素,但还不能摆脱封建势力而正常成长。清朝的商品经济较宋元时期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南、北方一些大城市“商贾云集”、“乡市喧阗”。各地区之间经济交往十分频繁,白银成了流通货币。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扩大,度量衡器具也成为商品,并出现了戥秤行业。据记载,乾隆年间长江戥秤行业规定:“新开店者,要隔十家之外方许开设,违者公罚”(《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一卷195 页)。戥秤业如此兴盛,除了与白银货币流通量的增加有密切的关系外,也从某种程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兴盛。

清朝政府极力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对几千年来的封建礼教、典章制度十分推崇。度量衡标准悉本黄钟六律之说,用累黍确定标准尺度。清康熙帝对天文律算有较深的造诣,他主持编写了《律吕正义》,还删定了西人传教士南怀士编纂的《数理精蕴》,这两本书中都详细记载了关于度量衡标准的规定,康熙帝亲自累黍定尺,以一百粒纵向排列的黍子所得之长定为营造尺度,又以一定的尺寸确立量器的容积,用铁铸成漕斛,用一立方寸金属的重量作为质量的标准,(61)由此再定出各种量值砝码的尺寸,作为称量国库收支的标准器,因此称库平。由营造尺、漕斛和库平两组成的度量衡制简称为营造库平制,从而建立起度量衡三者互相校定的关系:量器的尺寸可以作为长度的标准,一定重量的某种金属的立方体也可以反求出营造尺的长度。营造库平制是清政府为提高度量衡三个量的精确度和科学性,继承秦汉以来以度审容,以量定衡重的科学方法,继续探求以自然物为基准的成果。

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各国度量衡制纷纷传入,当时并用为交易结算的单位。清朝末年,统治阶级腐败无能,不但无法抵制各国杂乱的度量衡制的干扰,也无力统一全国度量衡,造成了度量衡极度混乱。尽管如此,中国近代度量衡随着外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西方度量衡

传入而带来有利于借鉴的条件,度量衡技术得以继续发展。由于累黍法的重复性差,金属的纯度各异,所制定的标准精度低,不能满足需要,故实际上度量衡三者仍采用实物标准。

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清朝命令农工商部和度支部重订度量衡制度,以康熙四十三年造铁斗的尺寸为准,又与法国米制互为参证,定出一营造尺合米尺32 厘米;量器以漕斛为准,每升合米制1035 毫升;衡重采用一立方寸纯水在摄氏四度时的重量作为一两的值量标准,合米制克。清政府并向万国权度局定制营造尺和库平两铂铱合金原器和镍钢合金副原器各一支(个),作为当时国家级的实物基准器。

2.度量衡的管理和校定制度

清朝的度量衡管理制度大体沿袭明朝遗制。开国之初,清顺治帝立即下令颁发度量衡制度,命工部监造器具以保证国库收入。顺治五年(1648 年),颁定斛式,由户部较准斛样制成后发给坐粮所收粮。十一年、十五年(1654、1658 年)又先后定各关市秤尺、砝码,并令各关量船称货务必秤准尺足,私自增减者依罪处之。清康熙帝继位当年,即定制度、颁发新砝码。康熙四十三年(1704 年)下令停止使用满族政府原在东北地区使用的金斗和关东斗,以保证全国度量衡统一。康熙帝钦定《律吕正义》,自视累黍布算以定营造尺,从而斗升之容积、砝码之轻重皆以营造尺寸法来制定。以上措施在当时旧制紊乱、科学技术落后的时代,对维护全国度量衡制的统一,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得此后一、二百年量制立法有所依据。《数理精蕴》还列有度量衡表,用各种金属比重来定尺寸之准、轻重之率。(62)经过康熙时期定制,通融合算、均归划一”,清初度量衡渐有划一的趋势。清政府对度量衡的管理并未停留在制度的制定上,乾隆帝还亲自问及各部贯彻实施的情况。

刑部部臣张照奏称:官民所用度衡量器未能划一的原因,“并非法度之不立,实在奉行之未能。”因而进一步订出奉行的办法:(1)命有司再制尺斗秤砝码颁行天下,并将权衡表刊发颁布于民,使人人共晓。(2)由于“立法固当深密,用法自得在人”,为了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整顿制度必先从官司之是否恪守规定入手,违则惩处:收支钱粮之官吏,倘将自己保管的部颁权度私自改铸,应受笞刑一百,其因行使私铸权量而得利益者,按坐赃论罪;监督官吏若知情不举,与犯者同罪,但死罪减一等。

然而清政府对统一度量衡的决心未能始终如一,各省官吏均采取姑息放任政策,因此制度逐渐嬗变,地方私造度量衡器不断增多,法制已不能贯彻。

道光以后,中外通商日趋繁盛,开始有海关之设,随着主权的丧失,海关度量衡的产生,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王朝建立的度量衡制进入更加紊乱繁杂时期。

中国历代量制演变简表

、战国:

1)齐:1钟= 10釜, 1釜= 4区,1区= 4豆, 1豆= 4升

2)秦:1斛= 10斗, 1斗= 10升

3)楚:1筲=5升

4)三晋:1斛= 10斗, 1斗= 10升

2、秦:1斛= 10斗, 1斗= 10升

统一换算(毫升):1斛= 20000, 1斗= 2000, 1升= 200

3、汉:1斛= 10斗, 1斗= 10升, 1升= 10合,1合= 2龠, 1龠= 5撮, 1撮= 4圭

统一换算(毫升):1斛=20000, 1斗= 2000, 1升= 200,1合= 20, 1龠= 10, 1撮= 2, 1圭=

4、三国两晋:1斛= 10斗, 1斗= 10升, 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斛=20450, 1斗= 2045, 1升= ,1合=

5、南北朝:1斛= 10斗, 1斗= 10升, 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斛=30000, 1斗= 3000, 1升= 300,1合= 30

6、隋:1斛= 10斗, 1斗= 10升, 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

开皇:1斛= 60000, 1斗=6000, 1升=600,1合= 60

大业:1斛=20000, 1斗=2000, 1升=200,1合= 20

7、唐:1斛= 10斗, 1斗= 10升, 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

大:1斛= 60000, 1斗=6000, 1升=600,1合= 60

小:1斛=20000, 1斗=2000, 1升=200,1合= 20

8、宋:1石= 2斛,1斛= 5斗, 1斗= 10升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石= 67000,1斛=33500, 1斗= 6700, 1升= 670,1合= 67

9、元:1石= 2斛,1斛= 5斗, 1斗= 10升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石= 95000,1斛= 47500, 1斗= 9500, 1升= 950,1合= 95

10、明:1石= 2斛,1斛= 5斗, 1斗= 10升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石= 100000,1斛= 50000, 1斗=10000, 1升= 1000,1合= 100

11、清:1石= 2斛,1斛= 5斗, 1斗= 10升1升= 10合

统一换算(毫升):1石= 100000,1斛= 50000, 1斗=10000, 1升= 1000,1合= 100

中国古代度量衡换算

中国古代度量衡换算 中国古代度量衡 尺(cm) 斗(l) 斤(g) 周秦汉 22.5 1.94 256 东汉23.04 1.98 222.73 魏 24.12 2.023 222.73 晋 24.45 2.02 222.7 3 隋 29.51 5.944 668.19 唐 31.1 5.944 596.8 2 宋元 30.72 9.488 596.82 明 31.1 17.037 596.82 清 32 10.355 596.8 2 民国 33.3 10 500 中国历代度量衡制演变简表 以下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学术上还有争议。 中国历代度制演变简表

时代度制统一换算(厘米) 商 1尺 = 10寸,1寸 = 10分 1尺 = 15.8, 1寸 = 1.58 战国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丈 = 231, 1尺 = 23.1, 1寸 =2.31 1分 = 0.231 秦 1引 = 10丈,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引 = 2310, 1丈 = 231 1尺 = 23.1, 1寸 = 2.31 1分 = 0.231 汉 1引 = 10丈,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引 = 2310, 1丈 = 231 1尺 = 23.1, 1寸 = 2.31 1分 = 0.231 三国 1丈 = 10尺, 1尺 = 10寸,1寸 = 10分 1丈 = 242, 1尺 = 24.2 1寸 = 2.42, 1分 = 0.242 西晋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丈 = 242, 1尺 = 24.2 1寸 = 2.42, 1分 = 0.242 东晋及十六国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丈 = 245, 1 尺 = 24.5 1寸= 2.45, 1分 = 0.245 南北朝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1丈 = 245, 1尺 = 24.51寸 = 2.45, 1分 = 0.245 1丈 = 296, 1尺 = 29.6 1寸 = 2.96, 1分 = 0.296 隋 1丈 = 10尺, 1尺 = 10寸,1寸 = 10分 1丈 = 296, 1尺 = 29.61寸= 2.96, 1分 = 0.296 唐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小尺:1丈 = 300, 1尺 = 30 1寸 = 3, 1分 = 0.3大尺:1丈 = 360, 1尺 = 361寸 = 3.6, 1分 = 0.36 宋元 1丈 = 10尺, 1尺 = 10寸,1寸 = 10分 1丈 = 312, 1尺 = 31.2 1寸 = 3.12, 1分 = 0.312 明 1丈 = 10尺, 1尺 = 10寸, 1寸 = 10分 裁衣尺:1尺 = 34, 1寸 = 3.4

古今度量衡对照表全表

古今度量衡对照表 我国历代医药书籍中,关于用药计量单位的名称,虽然大体相同,但其具体的轻重、多少,往往随着各个朝代的变迁和制度的改革颇有出入,古制大多小于今制。鉴于读者应用中药时往往会参阅古今文献,在此收录一些有关古今度量衡对照的研究资料,仅供参考(个别折合数字经复算后略有改动)。 (一)古方度量衡对照表(均为十六进位制) 年代朝代 尺度容量衡量 一尺 合市 尺 一尺 合厘 米 一升 合市 升 一升 合毫 升 一斤 合市 两 一两 合市 两 一两 合克 数 约公元前11 世纪~前221年周 0.59 73 19.91 0.19 37 193. 7 7.32 0.46 14.3 约公元前221 年~前206年 秦 0.82 95 27.65 0.34 25 342. 5 8.26 0.52 16.1 3 约公元前206 年~公元23 年 西汉 公元25年~220年东汉 0.69 12 23.04 0.19 8 198. 1 7.13 0.45 13.9 2 公元220年~265年魏 0.72 36 24.12 0.20 23 202. 3

公元265年~420年晋 西晋 0.72 36 24.12 东晋 0.73 35 24.45 公元420年~589年南 朝 南宋 0.73 53 24.51 南齐 0.29 72 297. 2 10.6 9 0.67 20.8 8 粱0.19 8 198. 1 7.13 0.45 13.9 2 陈 公元386年~581年北 朝 北魏 0.88 53 29.51 7.13 0.45 13.0 2 北齐 0.89 9 29.97 0.39 63 396. 3 14.2 5 0.89 27.8 3 北周 0.73 53 24.51 0.21 05 210. 5 8.02 0.50 15.6 6 公元581年~618年随 (开皇) 0.88 53 29.51 0.59 44 594. 4 21.3 8 1.34 41.7 6 (大业) 0.70 65 23.55 0.19 81 198. 1 7.13 0.45 13.9 2 公元618年~907年唐 0.93 30 31.10 0.59 44 594. 4 19.1 1.19 37.3

中国历史朝代纪元重要人物一览表

中国历史朝代、纪元、重要人物一览表 我自己在读书过程中,常常记不住朝代、纪元、重要历史人物三者之间的关系,有时甚至记错、讲错、写错。所以多年来,一直想做一张通过一定时空把上述三者关系逻辑起来的表,使自己能一目了然,进而对中国五千年文明史有一个大致的把握,然而这个想法却一直未能实现。退休后空闲了,从去年10月底到今年3月中旬,围绕这张表我选读了20几本书,把自己认为对中国历史有重大影响的人物遴选出来,做成这张表与有兴趣的网友分享。 朝代纪元 五帝388年 约前30世纪初~前21世纪初 1、皇帝,中华民族始祖,传说的上古时代圣王。司马迁《五帝本纪》说,皇帝为少典之子,姓公孙名轩辕。公元前4513年,黄帝轩辕在釜山会盟并取代神农氏登上帝位,在位100年。 2、颛顼(zhuān xu)帝,在位78年。 3、帝喾(kù)帝,在位70年。 4、唐尧(yáo)帝,在位98年。 5、虞舜(yù shùn)帝,在位42年。 6、仓颉,先秦传说:仓颉是皇帝的史官,造汉字者为仓颉。《荀子·解蔽》记载:“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吕氏春秋》记载:“奚仲作车,仓颉作书。” 夏朝471年 约前2070~前1600年 1、启,建立夏朝。尧帝时,命夏部落鲧(g?n)治水,鲧用堵的方法治水九年而失败,遂被放逐。舜帝继位后,用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禹用疏导的方法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历经十年终获成功,并继舜位成为中原部落盟主。禹死后儿子启继位,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夏。 2、夏桀(jié),淫靡昏聩,夏末亡国之君。 商朝555年 商前期前1600~前1300年(301) 1、汤,又称武汤、成汤。原为商部族领袖,与有莘氏通婚。经11次出征并获胜利,成为强国,后一举灭夏,建立商朝。 2、伊尹,名伊,尹是官名,商初政治家、大臣。协助汤攻灭夏朝,建立商朝。 3、盘庚,汤九世孙。盘庚继位后,为摆脱政治腐败、国势衰危等困境,将都城从奄(今山东曲阜东)迁到殷(今河南安阳)。《书·盘庚》是迁殷前后的报告辞。以盘庚迁都为分界线,商朝分为商前期和商后期。 商后期前1300~前1046年(255) 1、武丁,武丁是商朝的第11世王,在继位之前,被父亲送至民间磨练意志和品质,武丁处处留心访贤拜师求学问。继位后,破格任用出身卑微的傅说为相,励精图治,国力昌盛,在位59年,史称“武丁中兴”。 2、纣,亦称帝辛,亡国之君。在位时,沉湎酒色,奢侈荒淫,统治残暴,曾囚禁周文王于羑里。在牧野(今河南淇县)被周武王打败后自焚,商朝灭亡。 周朝791年 西周前1046~前771年(276) 1、姬昌,即周文王,曾被商纣囚禁于羑里而演周易。 2、姬发,即周武王,打败商纣建立西周王朝。 3、姬旦,周文王儿子周武王弟弟,史称周公。武王死后,成王诵年幼,周公摄政。是中国历史上享有盛誉的宰辅。 4、吕尚,姜太公。西周初辅佐文王、武王灭商有功。有兵书《六韬》传世。 东周前770~前256年(515) [春秋前722~前481;战国前275~前221]

度量衡换算表

度量衡换算表 长度 1千米(km),0.621英里(mile),0.54海里(nmile) 1米(m),3.281英尺 (ft),1.094码(yd) 1厘米(cm),0.394英寸(in) 1英里(mile),1760码(yd),5280英尺(ft),1.609千米(km) 1浪(furl),40杆(rad),220码(yd),660英尺(ft) 1杆(rad),5.5码(yd),16.5英尺(ft),5.029米(m) 1码(yd),3英尺(ft),0.9144米(m) 1英尺(ft),12英寸(in),0.3048米(m) 1英寸(in),2.54厘米(cm) 1密耳(mil),0.001英寸(in),0.0254毫米(mm) 水程 1海里(nmile)=1.852千米(km),1.1516英里(mile),6080英尺(ft) 1链[英制](cab),0.1海里(nmile),608英尺(ft),185.32米(m) 1链[美 制](cab),720英尺(ft),219.46米(m) 1测链(ch),11英寻(fm),20.117米(m) 1英寻(fm),6英尺(ft),1.829米(m) 1节[锚链长度],2.5米(m) 平面角 1度(?/deg),60分(′/min),3600秒(″/sec) 1弧度(rad),57?17′44.8″ 1[罗经]点,11.25? 面积 221平方公里(km),100公顷(ha),247.1英亩(acre),0.386平方英里(mile) 221平方米(m),10.764平方英尺(ft) 21公顷(ha),10000平方米(m),2.471英亩(acre) 21公亩(are),100平方米(m)

常用国际度量衡换算表

重量换算 7. 重量换算 (一) 公 制 英 制 美 制 中国市制 英 制 港 制 公 制 中国市制 英美制 公 吨 长 吨 短 吨 担 英 担 司马担 公 斤 斤 磅 (Metric (Long (Short (Hundred Kilo- ton) ton) ton) weight) (Picul) gram) (Pound) 1 0.984 2 1.102 3 20 19.68 4 16.53 5 1,000 2,000 2,204.62 1.016 1 1.12 20.32 20 16.8 1,016.05 2,032.1 2,240 0.9072 0.8929 1 18.144 17.857 15 907.2 1,814.4 2,000 0.05 0.04921 0.0551 1 0.9842 0.8267 50 100 110.23 0.0508 0.05 0.056 1.016 1 0.8402 50.8 101.6 112 0.0605 0.05954 0.0667 1.21 1.19 1 60.48 120.96 133.33 1 2 2.2046 0.5 1 0.1023 0.4536 0.9072 1 8. 重量换算 (二) 公 制 英 美 制 常 衡 英 美 制 金 衡 或 药 衡 中 国 市 制 公 斤 克(公分) 磅 两(盎司) 磅 两 (盎司) 两 (Kilo- (pound) (Ounce) gram) (Gram) (Pound) (Ounce) (Troy or A

pothecary) (十量制) 1 1,000 2.2046 2 35.2736 2.679227 32.15072 20 0.001 1 0.0022 0.035274 0.0026792 0.03215 0.02 0.45359 453.592 1 16 1.2152777 14.5833324 9.072 0.02835 28.3495 0.0625 1 0.07595486 0.91145833 0.567 0.37324 373.2418 0.82285714 13.1657 1 12 7.465 0.031103 31.1035 0.06857143 1.0971428 0.08333 1 0.622 0.05 50 0.11023 1.76368 0.13396 1.60752 1 单位长度重量换算 9. 单位长度重量换算 公 制 英 美 制 中 国 市 制 公斤/米 磅/尺 磅/寸 斤/尺 (Kilogram/Meter) (Pound/Foot) (Pound/Inch) 1 0.67 2 0.056 0.667 1.488 1 0.083 0.992 17.858 12 1 11.905 1.5 1.088 0.084 1 ? 单位面积换算 10. 单位面积换算

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二、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一)原始社会度量衡的萌芽 中国古代计量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会末期[4-6]。古书记载,黄帝创立了度、量、衡、里、数五个量,命大挠作甲子以记日。尧命令羲、和两人参照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舜东巡时协调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时季节,统一音律和度量衡。夏禹使用规矩准绳治水患并以自己的身长、体重作为长度和重量标准等,这些传说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时代计量发生的萌芽情况[4,5]。 (二)商周时期计量器制的出现 商周时期已出现度量衡器制和计量年月日的历法[6]。商代甲骨文中有土地面积单位“田”字;采用干支记日法和“十三月”的记载。商代历法以366天为一年,一年分为12个月,每逢闰年加一个月。计量昼夜时刻的漏刻,相传始于黄帝,应用于夏商。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的符号,可推测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前或同时,重量计量已经产生并得到应用。 (三)春秋战国—度量衡发展繁荣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各国先后取消了共同耕作的“公田”,承认开垦的土地私有,按田亩征收田赋。晋国六家世卿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井田制,竞相扩大田亩面积,相对减免赋税。齐国的卿大夫陈氏,创立一种五进位的容量制——“家量”制,取代豆、区、釜、钟四进位的“公量”旧制,还采取“小进大出”的办法。现今收集到的春秋晚期的权衡器和量器有齐国的右伯君铜权,楚国的铜环权等,说明春秋时期的一些诸侯国的量制已经建立[5]。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计量技术的迅速发展。各国均有不同的度量衡单位制和度量衡器具。容量单位:鲁国为釜、庾、秉;齐国为升、豆、区、釜、钟;秦国为升、斗、桶;魏国为斛、斗、益、秦、燕、楚、三晋的权衡单位为石、钧、斤、两、铢、累、益、齊等。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废除“阡陌”和“封疆”,采用二百四十步(六尺为步)为一亩、百亩为顷的大亩积制,实行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之后,商鞅又借鉴齐国量制,监制了标准铜方升,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 (四)国家统一,度量衡单位制也得到统一 公元前221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诏令,命令丞相隗状、王绾和李斯等立下法令,统一度量衡单位制。 西汉继承和发展了秦代统一的度量衡制度。西汉末年,王莽时的历学家刘歆修订了度量衡,制定了度量衡三个单位量的标准,设计制造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审度?嘉量?权衡》,这成为我国最早的度量衡专著,标志着我国度量衡技术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唐宋元是我国封建社会全盛时期,明代中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唐代将衡重单位24铢1两改为10钱1两。宋代又将容量单位10斗1斛改为5斗1斛,2斛1石(10斗)。清末光绪二十九年规定以尺、升、两为度量衡的基本单位,终于建立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独特的、统一的、科学的度量衡单位制体系[6-9]。清宣统元年又制造了营造尺和库平两铂铱合金原器各一件,开始了用国际先进计量科学技术对中国古代度量衡的改造 42),使汉代的度量衡制度很快地建立起来。 据《汉书·律历志》记载,秦汉时期度量衡制度是: 度制:分、寸、尺、丈、引。进位完全采用十进位制,即1 引=10 丈=100 尺=1000 寸=10000 分。 量制:龠、合、升、斗、斛。除二龠为一合外,其它也都采用十进制, 即1 斛=10 斗=100 升=1000 合=2000 龠。 衡制:铢、两、斤、钧、石。1 石=4 钧,1 钧=30 斤,1 斤=16 两,1 两=24 铢。 两汉未闻有定制之举,在度量衡方面也没有颁布新的制度,其单位与进位完全与秦制相同。

古今中药剂量换算

古今中药剂量换算 《古今中药剂量换算问题》 编撰:春风微拂 1981年我国考古发现汉代度量衡器“权”,并以此推算出古方剂量,解决了历史上古方剂量的一大疑案,对仲景学说的教学、科研、临床应用意义重大。以下根据柯雪帆、郝万山教授网上资料整理。 仲景时代药量与现代公制药量(约合换算): 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即1200个黍米重12铢,两个12铢为1两,16两为斤,30斤为钧,4钧为石。 (汉代“石”读shi,后世读dan)。 1权=12斤,1斤=16两=250克(液体250毫升), 1两=克,约15克 千二百黍实其龠(yue),合之为合(ge),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 1斗=2000毫升,1升=200毫升,1合=20毫升,1龠=10毫升,1铢=~克,1两=24铢,一钱匕=5铢钱=~克,

1刀圭=毫升约克,1撮=4刀圭=2克,1分=~克 1方寸匕=10刀圭=毫升约3~5克 (金石类药末约2克草木类药末约1克), 蜀椒1升=50克,葶力子1升=60克,吴茱萸1升=50克, 五味子1升=50克,半夏1升=130克,虻虫1升=16克, 附子大者一枚=20~30克、中者一枚15克, 乌头一枚小者=3克,大者5~6克,杏仁大者10枚=4克, 栀子10枚平均=15克,瓜蒌大小平均一枚约46克, 枳实一枚约克,石膏鸡蛋大1枚约40克, 厚朴1尺约30克,竹叶一握约12克,梧桐子大(约)黄豆大。 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 1寸=公分,1尺=23公分 “权”的发现,意义重大,值得引起中医界高度重视。剂量问题是方剂治病的核心,没有特定的“量”,便不能突破特定的“质”。按古今度量衡折算法,汉代1两为今之克,1斤为250克,则经方的实际剂量,当以原方折半计量为是。明代迄今,医家根据“古之一两,约今之一钱”的臆断,使用经方仅原方的 1/10,且袭至今,悬殊太大,剂量过轻,不堪大任。仲景《伤寒论》不单是中医学四大经典巨着之一,更是中医学第一部急性热病学专着。

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二、古代xx的度量衡 (一)原始社会度量衡的萌芽 中国古代计量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会末期[4-6]。古书记载,黄帝创立了度、量、衡、里、数五个量,命大挠作甲子以记日。尧命令羲、和两人参照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舜东巡时协调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时季节,统一音律和度量衡。夏禹使用规矩准绳治水患并以自己的身长、体重作为长度和重量标准等,这些传说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时代计量发生的萌芽情况[4,5]。 (二)商周时期计量器制的出现 商周时期已出现度量衡器制和计量____年__月__日的历法[6]。商代甲骨文中有土地面积单位“田”字;采用干支记日法和“十三月”的记载。商代历法以366天为一年,一年分为12个月,每逢闰年加一个月。计量昼夜时刻的漏刻,相传始于黄帝,应用于夏商。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的符号,可推测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前或同时,重量计量已经产生并得到应用。 (三)xx—度量衡发展繁荣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各国先后取消了共同耕作的“公田”,承认开垦的土地私有,按田亩征收田赋。晋国六家世卿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井田制,竞相扩大田亩面积,相对减免赋税。 齐国的卿大夫陈氏,创立一种五进位的容量制——“家量”制,取代豆、区、釜、钟四进位的“公量”旧制,还采取“小进大出”的办法。现今收集到的春秋晚期的权衡器和量器有齐国的右伯君铜权,楚国的铜环权等,说明春秋时期的一些诸侯国的量制已经建立[5]。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计量技术的迅速发展。各国均有不同的度量衡单位制和度量衡器具。容量单位: 鲁国为釜、庾、秉;齐国为升、豆、区、釜、钟;秦国为升、斗、桶;魏国为斛、斗、益、秦、燕、楚、三晋的权衡单位为石、钧、斤、两、铢、累、益、齊等。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废除“阡陌”和“封疆”,采用二百四十步

中国古代度量衡领先世界

中国古代度量衡领先世界 1、最早的度量衡器具商代骨尺 河南安阳出土的商代(公元前1600~前1046年)骨尺是目前中国所见最早的测长工具。出土的商代骨尺的长度分别为16.95、15.78、15.8厘米,相当于中等身高者伸开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距离,是商代一尺长度之参考。尺面十等分刻度线表示寸,而寸再十等分为分。 布手知尺的原型商代骨尺 图1布手知尺的原型商代骨尺 2、记载最早的度量衡标准器栗氏量 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11年)齐国制造的标准量器“栗氏量”,可谓应用了当时数学、物理学以及冶金等方面的最新成就而制造。栗氏量器已不存,但《考工记》中对栗氏量作了详细的叙述:“栗氏为量,改煎金锡则不耗,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量之以为鬴〔fu釜〕,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鬴。其臀一寸,其实一豆。其耳三寸,其实一升。重一钧。其声中黄钟之宫。概而不税。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后,兹器维则’。” 这段文字简要地阐述了制造标准量器的技术要求:铜量铸作的工艺过程、量器的形制、各器的规格、尺寸、容积以及校准的方法等。“金锡”是指青铜,即铜和锡的合金。古代度量衡器多用青铜制造。

青铜冶炼精纯之后,便可以铸成量器。 栗氏量包括鬴、豆、升三量,鬴是主体,呈圆筒形,深一尺,底面是边长为一尺的正方形外接圆。圈足深一寸,容一豆;两侧有耳,深三寸,容一升,即“以度审容”。 栗氏量不仅有尺度、有容积,还要求有一定的重量,即“重一钧”,这样便可以从一件器物上得到度量衡三个单位的量值。根据《考工记》记载,第一步“权之”,把铜锡金属按比例熔炼成青铜合金,用天平称出它的重量m;第二步“准之”,用排水法求得青铜合金的体积v,从m和v可以求出其密度ρ(ρ=m/v);第三步“量之”,根据设计要求做出一定容量的量器模型,同样用排水法求得模型本身的体积。体积乘以密度则为此金属量器的重量。如果容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可以调节模型的厚薄,然后用模型翻砂成型,经过浇铸,修整成器,使它达到设计要求。这种用水来测定物质比重的方法与阿基米德所用方法同出一理,可是中国劳动人民用这种方法却比阿基米德至少早了一百多年。 3、现存最早的以度审容的标准量器商鞅方升 商鞅方升在公元前344年设计制造,现藏上海博物馆。由于栗氏量已失传,商鞅方升是现存最早“以度审容”的标准量器。 现存最早的以度审容的标准器商鞅方升 图2现存最早的以度审容的标准器商鞅方升 商鞅方升内口长12.4774厘米,宽6.9742厘米,深2.323厘米,

汉代的度量衡制和经方药量换算

汉代的度量衡制和经方药量换算 1.掌握药物剂量的临床意义 经方的药量是用的汉代的度量衡制.如何把”现代用量和伤寒论、金匮要略中的经方药量联系起来”这个问题,在临床上有重要的意义. 比方说桂枝汤,桂枝汤中桂枝和芍药的剂量是各三两.如果把桂枝的量用多了,它的方名就叫桂枝加桂汤.它的作用不是解肌驱风,调和营卫,而是温补心阳,降逆平冲,治疗心阳虚,下焦寒气上冲的奔豚.如果桂枝汤里把芍药的量用多了,它的方名就叫桂枝加芍药汤,它的作用是治疗太阴脾经受邪,太阴脾经气血不和而导致的腹满时痛. 又比方说麻黄汤中的麻黄,桂枝,甘草的剂量比例应当是3:2:1,如果变成1:2:3的话,这个方子就发不了汗.所以掌握剂量之间的关系在临床疗效上是很重要的. 又比方说五苓散这个方子,泽泻用量最多,猪苓,茯苓,白术用量居中,如果按照这样的剂量比例组成的散剂,给试验的动物吃,就有很好的利尿效果.而把这五个药等量的做成散剂,给相同的动物吃,它的利尿效果明显就差. 综上掌握药物的剂量和剂量比例在临床上很重要. 2.汉代的度量衡制 要用好《伤寒论》中的方剂还要注意它的药物用量问题,论中用的是汉代的度量衡,和我们现代的不同,所以我们要考证汉代的度量衡。 (1)关于重量: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说:千二百黍(shu)重十二铢,两铢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就是说1200个黍米重12铢,两个12铢是一两。明确的指出了汉代的度量衡制度,用量单位和进位关系。单位应用了铢、两、斤、钧、石。石这里读shi,在后来读dan,是个衡量单位。 但是现在要用黍米来推测汉代的度量衡肯定不准确,因为不知道使用北京的黍米,还是用南京的;是用干的,还是用湿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文物考察来准确的到结果。北京博物馆里有汉代司农铜权,是东汉国家最高的管理农业的行政部门,它所制定的标准的衡重器具,实际称下来汉代的1斤=250g,汉代的1两=15.625g,约等于15g,1铢=7.81g。 (2)关于容量,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千二百黍实其龠(yue),合之为合(读ge),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合升斗斛是十进位) 通过文物来考察它实际容量,1合=20ml ,1升=200ml,1斗=2000ml。故麻黄汤每次服用8合,就是160ml,桂枝汤每次服用1升就是200ml,和现在的用量差不多。 (3)关于度量,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一黍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进位关系都是十进位。 通过文物测量来看,1寸=2.3cm,1尺=23cm,三国大将关羽身高8尺,也就是184cm,相当于女排郎平的高度。 汉朝基本计量单位均为黍米,反应了农业社会民以食为天的社会现象。3、度量衡制历代变迁史 医药书宋朝以前用汉制,宋朝以后用宋制或者今制 (1)汉朝后是晋朝,晋朝在衡重的两和铢之间加了分。6铢=1分,4分=1两。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单位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单位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单位 我们学习文言文时,会遇到一些诸如“钟”“升”“斗”“斛”“锱”等古代的度量衡单位的名称。大家翻译时往往“照录不译”,直接搬入译文中。这种做法是没错的,但若想真正把握它们,则是需要深入研究的。 大家知道,度、量、衡三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度,是指用尺等来计量物体的长短和面积;量,是指用升、斗等来计量物体的多少;衡,是指用称来计量物体的轻重。 度的单位名称古今大体相同,如丈、尺、里、亩等等,我们可举出几个例句为证: ①邹忌修八尺有余。(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 ②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渊以为固。(贾谊《过秦论》) ③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孟子《齐桓晋文之事章》) ④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孟子《天时不如地利》) 值得注意的是,古今度的单位的名称虽然大体相同,但实际大小是有区别的,如古代的尺,就比现在的尺要小得多。 古代的量的单位较之度的单位要复杂许多。周代至战国,量的单位主要有升、斗、斛、豆区(ōu)、釜、钟。例如: ①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鱼我所欲也》) ②万钟则不辩礼仪而爱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孟子《鱼我所欲也》) 以上两句中的“豆”和“钟”,指的就是量器。据专家考证,六十四斗为一钟。《左传》载:“晏子曰:齐旧四量,豆、区、釜、锺。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这段文字中的“登一”,只由四进位加一,改为五进位,即陈氏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十釜为钟。它们之间的进位关系大体就是这样的。 西汉时通行的量器为龠(yuè)、合、升、斗、斛。据《汉书.律里忓》载:“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其进位关系是“合龠丸合,十合为升,十升丸斗,十斗为斛”。合、升、斗、斛,以后历代相沿直到清末。 古代衡的单位主要有锱、铢、两、斤、钧、石(shí)。例如: ①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杜牧《阿房宫赋》)

中国古代度量衡换算

xx古代度量衡换算xx古代度量衡 尺(cm)斗(l)斤(g) xxxx 22.5 1.94 256 东汉 23.04 1.98 222.73xx24.12 2.023 222.73xx24.45 2.02 222.73xx29.51 5.944 668.19xx31.1 5.944 596.82 xx 30.72 9.488

596.82明31.1 17.037 596.82 清32 10.355 596.82 民国 33.3 10 500 xx历代度量衡制演变简表 以下仅供参考,部分内容学术上还有争议。 xx历代度制演变简表 时代度制统一换算(厘米) 商1尺= 10寸,1寸= 10分1尺= 15.8, 1寸= 1.58 战国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31, 1尺= 23.1, 1寸= 2.31 1分= 0.231 秦1引= 10丈, 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引= 2310,1丈= 231 1尺=

2.31 1分= 0.231 汉1引= 10丈, 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引= 2310,1丈= 231 1尺= 23.1, 1寸= 2.31 1分= 0.231 三国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1丈=242,1尺= 24.2 1寸= 2.42, 1分= 0.242 西晋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1丈=242,1尺= 24.2 1寸= 2.42, 1分= 0.242 东晋及十六国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45, 1尺= 24.5 1寸= 2.45, 1分= 0.245 南北朝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1丈=245,1尺=

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116825942.html, 古汉语中的度量衡单位 作者:王雪梅 来源:《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2016年第04期 人教版九年级下册《战国策·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邹忌修八尺有余”。按照现在的换算标准,1尺等于33.33厘米,那么邹忌身高八尺就是266.64厘米,这可能吗? 其实,古代的计数和计量单位和现在的标准是有一定出入的。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古代汉语里的度量衡单位。 我们先明确一个概念,所谓的“度量衡”,“度”是关于物体长短和高深的量,即长度;“量”是指用器具来测量物体多少的量,即容量;“衡”是关于轻重的量,即重量(质量)。 古代汉语中有许多关于度量衡的单位,像上文中提到的“尺”,还有 “分”“寸”“咫”“寻”“丈”“仞”“里”等,都是古代的长度单位。而“斗”“斛”“豆”“钟”“升”是容量单位,“镒”“钧”“石”“斤”“两”等,是重量单位。 在中国古代,每个时期的度量衡制度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度 早期的度量衡单位像“寸”“尺”“寻”等,是以人体的身体部位为依据的。像“尺”字,写法像极了一个人张开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在测量长度,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用手“拃”。那么这个长度究竟是多少呢?《孔子家语》有这样的记载:“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伸出一只手指,就知道了一寸;伸开一双手,就知道了一尺;伸展开双臂,就知道了一寻。意思是说,一只手指的宽度是一寸,十指并拢的长度是一尺(也就是一“拃”),人张开两臂的长度,是一寻,在古代是八尺。“一寸”根据不同时代,大体在1.58到2.31厘米之间;一尺,大体相当于现在的15.8到23.1厘米。邹忌生在齐国,“修八尺有余”,即身高是23.1厘米×8﹦184.8厘米。 “咫”是妇女手伸展后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即八寸,因为一尺十寸,所以咫稍短于尺。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所以“近在咫尺”,在现代汉语里面解释为距离近,仿佛就在眼前。 古代也有以“黍”作为度量衡的标准物的。“黍”是一种产自今天山西的粮食作物,古代用积“黍”之法来度量物体,一百粒黍排列起来的长度为一尺。因此,一个黍粒的长度为一“分”,十分为一寸。明代魏学洢《核舟记》中沿用了这种计量单位:“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是指核舟首尾大约有八粒黍排列起来那么长,高大约有两个黄米粒那么高。

郝万山汉代度量衡的转换

郝万山汉代度量衡的转化 1. 汉代的度量衡。其实这一点并不困难,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说: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就是说1200个黍米重12铢,两个12铢是一两。明确的指出了汉代的度量衡制度,用量单位和进位关系。单位应用了铢、两、斤、钧、石。石这里读shi,在后来读dan,是个衡量单位。但是现在要用黍米来推测汉代的度量衡肯定不准确,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文物考察来准确的到结果。北京博物馆里有汉代司农铜权,是东汉国家最高的管理农业的行政部门,它所制定的标准的衡重器具,实际称下来 还是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千二百黍实其龠(yue),合之为合(读ge),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这是五个容量的计 8合,就是160ml,桂枝汤每次服用1升就是200ml,和现在的用量差不多。《伤寒论》中还用到了度量,如五苓散说白饮和服方寸匕,麻子仁丸中说厚朴用1尺。那么1寸和1尺究竟是多少呢?还是班固的《汉书.律历制》中记载:一黍为分(这句不是原话),“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所以分、寸、尺、丈、引是汉代关于度量的5个计量单位。进位关系都是十进位。从中国科学计量研究院收集的全国博物馆所保存

的14 羽身高8尺,也就是184cm,相当于女排郎平的高度。汉朝后是晋朝,晋朝在衡重的两和铢之间加了分,6铢=1分4分=1两。在《伤寒中》只有一个方子用了分,就是麻黄升麻汤,显然在仲景时代是不会用分来最单位的,是后人在传抄的时候进行了换算,或者这张方子不是仲景的方子。在《金匮要略》中出现了许多用分作为计量单位的方子,肯定是晋唐以后的人在抄写时给改过的,不是张仲景原来的东西。当然有的方剂如三物白散,说桔梗三分,巴豆一分,贝母三分,这个分不是实际的衡重单位,而是药物之间的剂量比例,是份的意思。四逆散中各十分也是一样的意思。但是《金匮要略》中好几张方子是用分作为计量单位。 从晋朝到宋朝,我国的度量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1斤从200g 上升到了600g左右,1升从200ml上升到1000ml,1尺从23cm上升到了33cm。在不到1000年的时间里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为什么呢?根据中国计量科学研究员他们的理解认为,在这个时期地主收租想多收一些,国家收税想多收一些,于是有的地主偷偷的把斗给扩大了,后来大家都这么作,国家就从新制定度量衡了。但是到宋代以后一直到清代的库平制,中国的度量衡制基本就稳定了下来。没有随意扩大,主要是我国的经济发生了变化,地主收租,国家收税不再单纯的收粮食,而是收银子或银票,再改度量衡已经失去了意义,所以就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晋、唐、宋的度量衡发生了变化但是,当时国家规定,医药和天文是关系到人命和国家兴衰的大事,故度量衡均用旧制,其

由秦始皇诏量论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

由秦始皇诏量论中国古代的度量衡制度 我国现存多件铸(刻)有秦始皇二六年诏书的标准度量衡器,这些文物见证着当年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史实,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本文通过梳理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的发展历史,着重探讨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历史背景以及对当时和后世的重大意义,并论及这一事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标签:诏量秦始皇度量衡制度统一 国家博物馆藏有一件秦始皇二十六年铜诏量,器形作椭圆形,直口有唇,平底,一边有筒状柄,通长20.8、高5.4、口长15.1、口宽12厘米,容积495毫升。 铜量外壁有诏书五十五字,铭文作: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量度,则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铭文大意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兼并诸侯,统一天下。人民终于获得安定,立尊号为皇帝。于是诏令丞相状和绾,规范度量衡,凡是不一致的都加以统一,凡是不清楚的都予以明确。 刻有统一度量衡诏令的器物还有很多,如始皇诏方升和始皇诏权,均是器形完整,铭文清晰,可算是其中的代表。 上举这些器物均是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制度的反映。度量衡在人类的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作为对当时及后世均产生深远影响的事件,值得我们探究,下面试做说明。 一、度量衡的内涵以及早期发展历史 度量衡三者的性质并不相同:度是物体的长度,量是物体的体积,衡是物体的重量。长度的基本单位有分,寸,尺,丈,引等,多为十进制,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除此之外还有咫、丈、常、寻、墨、索等,这些单位应用面比较窄,既没有形成固定的量值,单位与单位之间也没有形成有机的联系,因而后来多消失了。容积的基本单位有龠、合、升,斗,斛等,重量單位有钧,石,两,铢。它们的进制关系并不唯一,其中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度量衡的发展多起源于为某种用途方便而约定俗成,大体而言其来源可以分为以下三类:自然物、人体以及自然现象。如古代曾以谷物等自然物为度量标准,《汉书·律历志》中有“百黍爲尺”、“千二百黍为一之龠”①等说法,意思是一百粒黍横排长为一尺,一千二百粒黑黍的容量为一龠。还有以人体作为标准的,如《孔子家语·王言》有“夫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②意思就是;中指中节上横纹长为一寸,拇指同中指一叉相距为一尺,两臂伸长为一寻(八尺)。除此而外,古代曾以黄钟律管参以累黍考校度量衡,且始终被尊为正法。这些确定度量衡标准的方法,在我国度量衡研究史上有着鲜明的特色。

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度量衡表 古代中国历代度量衡制演变简表 度 衡 篇二: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二、古代中国的度量衡 (一)原始社会度量衡的萌芽 中国古代计量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四、五千年以前的原始社会末期[4-6]。古书记载,黄帝创立了度、量、衡、里、数五个量,命大挠作甲子以记日。尧命令羲、和两人参照日月、星辰制定历法。舜东巡时协调各部落氏族的日月和四时季节,统一音律和度量衡。夏禹使用规矩准绳治水患并以自己的身长、体重作为长度和重量标准等,这些传说记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古时代计量发生的萌芽情况[4,5]。 (二)商周时期计量器制的出现 商周时期已出现度量衡器制和计量年月日的历法[6]。商代甲骨文中有土地面积单位“田”字;采用干支记日法和

“十三月”的记载。商代历法以366天为一年,一年分为12个月,每逢闰年加一个月。计量昼夜时刻的漏刻,相传始于黄帝,应用于夏商。西周的青铜器铭文中的符号,可推测在金属货币出现以前或同时,重量计量已经产生并得到应用。 (三)春秋战国—度量衡发展繁荣时期 春秋、战国之交,各国先后取消了共同耕作的“公田”,承认开垦的土地私有,按田亩征收田赋。晋国六家世卿在各自的领地内,废除井田制,竞相扩大田亩面积,相对减免赋税。齐国的卿大夫陈氏,创立一种五进位的容量制——“家量”制,取代豆、区、釜、钟四进位的“公量”旧制,还采取“小进大出”的办法。现今收集到的春秋晚期的权衡器和量器有齐国的右伯君铜权,楚国的铜环权等,说明春秋时期的一些诸侯国的量制已经建立[5]。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计量技术的迅速发展。各国均有不同的度量衡单位制和度量衡器具。容量单位:鲁 国为釜、庾、秉;齐国为升、豆、区、釜、钟;秦国为升、斗、桶;魏国为斛、斗、益、秦、燕、楚、三晋的权衡单位为石、钧、斤、两、铢、累、益、齊等。公元前350年的商鞅变法,废除“阡陌”和“封疆”,采用二百四十步(六尺为步)为一亩、百亩为顷的大亩积制,实行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之后,商鞅又借鉴齐国量制,监制了标准铜方升,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制。

中国古代度量衡制--演变简表

古中国历代度量衡制演变简表 在香港,虽然政府曾大力推广十进制,但1担=100司马斤、1斤(和清朝官府库平制不太一样,司马斤相等于604.79克,库平制1斤相等于596.82克)=16两、1两=10钱、1钱=10分”等换算仍被广泛用于粮食和贵金属买卖中至今。【度】-度制 时代单位换算公制换算(厘米cm) 商1尺= 10寸, 1寸= 10分1尺= 15.8, 1寸= 1.58 战国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31, 1尺= 23.1, 1寸=2.31, 1分= 0.231 秦1引= 10丈, 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引= 2310, 1丈= 231, 1尺= 23.1, 1寸= 2.31, 1 分= 0.231 汉1引= 10丈, 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引= 2310, 1丈= 231, 1尺= 23.1, 1寸= 2.31, 1 分= 0.231 三国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42, 1尺= 24.2, 1寸= 2.42, 1分= 0.242 西晋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42, 1尺= 24.2, 1寸= 2.42, 1分= 0.242 东晋及十六国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 丈= 245, 1尺= 24.5, 1寸= 2.45, 1分= 0.245 南朝与北朝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南朝?: 1丈= 245, 1尺= 24.5, 1寸= 2.45, 1分= 0.245 北朝?: 1丈= 296, 1尺= 29.6, 1寸= 2.96, 1分= 0.296 多特橙12:27:46 隋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296, 1 尺= 29.6, 1寸= 2.96, 1分= 0.296 唐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小尺: 1 丈= 300, 1尺= 30, 1寸= 3, 1分= 0.3 大尺: 1丈= 360, 1尺= 36, 1寸= 3.6, 1分= 0.36 宋元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1丈= 312, 1尺= 31.2, 1寸= 3.12, 1分= 0.312 明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裁衣尺: 1 尺= 34, 1寸= 3.4 量地尺: 1尺= 32.7, 1寸= 3.27 营造尺: 1尺= 32, 1寸= 3.2 清1丈= 10尺, 1尺= 10寸, 1寸= 10分裁衣尺: 1 丈= 355, 1尺= 35.5, 1寸= 3.55 量地尺: 1丈= 345, 1尺= 34.5, 1寸= 3.45 营造尺: 1丈= 320, 1尺= 32, 1寸= 3.2 【量】-量制 时代单位换算公制换算(毫升mL) 战国齐:1钟= 10釜, 1釜= 4区, 1区= 4豆, 1豆= 4升

历代度量衡简表

历代度量衡简表 朝代中国历代长度比较简表(当时一尺合今公制厘米)中国历代容量比较简表(当时一升合今公制公升)中国历代重量比较简表(当时一斤合今公制克) 秦27.65 0.3425 258.24 西汉27.65 0.3425 258.24 新莽23.04 0.1981 222.73 东汉23.04 0.1981 222.73 东汉 (章帝时溪景造尺)23.75 魏24.12 0.2023 222.73 西晋24.12 0.2023 222.73 西晋末23.04 0.2023 222.73 东晋24.45 0.2023 222.73 前赵24.19 宋、齐、梁、陈24.51 南齐0.2972 334.10 梁、陈0.1981 222.73 梁(民间尺)24.66 梁(法定新尺)23 梁(测影用尺)23.55 北魏27.81 222.73 北魏29.51 北魏东魏 (太和19年颁)29.97 北魏西魏29.51 东魏北齐445.46 北魏北齐0.3962 北齐29.97 北周29.51 1.1522 250.56 北周 (“天和”时改用)26.68 0.2105 北周 (调钟律均田度地用尺)24.51 北周 (建德六年颁)24.51 隋 (“开皇”时用)29.51 0.5944 668.19 隋 (“开皇”时,调钟律用)24.51 隋 (万宝常造“律吕水尺”)27.19 隋

(“大业”时用)0.1981 222.73 唐31.10 0.5944 596.82 南北朝实物 陵墓南朝宫殿佛寺,今无存者,陵墓石刻则南京丹阳附近,遗物尚多。其地下建筑,未经发掘,难明真相。至于地面,则山陵之前,多列石兽(麒麟或天禄辟邪)一对,碑一对或二对,标一对。碑有龟座。标为柱形,下为蟠螭座,上施覆莲盖,盖上坐兽,柱身刻直沟,近上端处作横版。《后汉书·中山简王传》注“墓前开道,建石柱以为标,谓之神道”[1]。及宋初宁陵被震被吹者[2]即此类也。 五代31.10 0.5944 596.82 宋30.72 0.6641 596.82 元30.72 0.9488 596.82 明31.10 1.0737 596.82 清32.00 1.0355 5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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