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

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发[2010]146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0.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环发[201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为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推进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对应急队伍和装备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各有侧重的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等。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将省、市、县级标准分为三级,鼓励有需求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表1 机构与人员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节录)(2010年12月22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部令第1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特公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决定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1.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92年8月1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0号) 2.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1999年6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号)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建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2003年11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 (2) 003?110号) 2.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内部审计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03年7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函…2003?359号) 3.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发展计划管理规则(1994年4月2 5日,国家环境保护局) 4.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发展计划管理规则补充规定(国家

环境保护局,环科…1997?404号) 5.关于加强环境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8年9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8?323号) 6.关于加强地方环境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1 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114号)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0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局) 8.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0年8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169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2年7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2?88号) 10.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 002年12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2?174号)11.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200 4年12月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4?164号) 12.关于简化已进行规划环评的钢铁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6?43号) 13.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6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82号)

科技发展与环境保护作文

科技发展与环境保护作文 本文是关于科技的话题作文文章,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日本水保病,这些都是人类驱逐唯物利益而利用科技破坏自然的下场,小编收集了科技发展与环境保护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科技发展与环境保护 朋友,当你过着快乐祥和的生活的时候,你可曾想到我们的生存环境正一步步的恶化?当你打扫自己的美丽的庭院的时候,你可曾想到我们的周围随处可见的白色垃圾?当你充分享受春日里和煦阳光的时候,可曾想到南极上空已经失去了臭氧层的庇护?曾几何时,天空是那么蓝,河水是那么清,森林是那么密,就在自然环境给予我们美的享受的同时,人类同样在向大自然索取并不应得的东西…在读书的过程中,书中说道::“环境问题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源所造成的。 触目惊心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声污染、食品污染、不适当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这五大类。”一个个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它们像恶魔般无情地吞噬着人类的生命。它威胁着生态平衡,危害着人体健康,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让人类陷入了困境。为此我作出宣告:“只要我们——人类有时刻不忘保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地球村将成为美好的乐园”。

未来的天空一定是碧蓝的,水是清澈的,绿树成荫鲜花遍地,人类可以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幸福。1998年,流经中国大地的长江、嫩江、松花江等大将大河,隐去往日温柔美丽的笑靥,露出了凶猛可怖的狰狞。肆虐的暴雨,横扫着中国的南方和北方,暴雨所到之处,江湖水涨,河沟漫溢。咆哮的江水卷起了一次又一次洪峰,吞噬了一个个村庄,一片片良田,一个个市县,一座座工厂,一所所学校。我为周围环境的恶化肆虐的洪水像一只只无情的魔爪,几千万亩良田被淹,几百万人痛失家园。浩浩荡荡的江水,每天都在制造大大小小的险情。 暴戾的烘魔,酿造大大小小的险情。暴戾的烘魔,酿造大大小小的悲剧。给水以家园,给万物生灵以家园,人类才会有自己的家园,人类才会有自己的家园;给水以活路,给万物生灵以活路,人类才会能生存和发展。而感到心痛,我想:作为未来接班人的青少年,如果不了解人类环境的构成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无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的话,我们的生命将毁在自己的手中,老天将对我们作出严厉的惩罚。为此我下定决心要从我做起爱护环境,保护我们这个赖以生存的家园,做一个保护环境的卫士。 第二篇:科技发展与环境保护 科技与环保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日本水保病,这些都是人类驱逐唯物利益而利用科技破坏自然的下场。前两者均在五天内造成五千多人的死亡,而第三者直接造成两百人死亡,并使此病

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

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关于发布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年第35号 【修改依据】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的公告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 【发布日期】2008.07.18 【实施日期】2008.07.18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 (2008年第35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编制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现予以发布。 附件: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附件: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 (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二〇〇八年七月) 目录 前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1. 指导思想 2. 基本原则 3. 目标 二、区划方法与依据 1. 生态系统空间特征 2. 生态敏感性评价 3.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评价 三、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1. 分区方法

2. 区划方案 四、生态功能区类型及概述 1. 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2. 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3. 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 4.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5. 洪水调蓄生态功能区 6. 农产品提供生态功能区 7. 林产品提供生态功能区 8. 大都市群 9. 重点城镇群 五、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六、生态功能区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附一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附二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前言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全国生态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区域生态特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制定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生态保护工作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由定性型管理向定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的通知 (84)城计字第754号1984年11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建委),重庆、武汉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沈阳、大连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了加强财产管理,准确反映房产的价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给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创造条件,现将我们制定的《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印发你们。请各地在完成房屋普查工作的前提下,认真作好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工作。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工作牵涉到房管的经营、计划、生产、财务、修缮等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房管部门情况,在《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中对房屋的耐用年限重新作了规定。为此,《城市房产会计制度》中关于房屋耐用年限的规定亦应作相应的调整。附:《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 经租房屋清产估价原则 为了加强财产管理,准确反映城市房管部门经营管理的房产的价值及增减变动情况,为全面实行经济核算创造条件,现提出如下估价原则。 一、对房管部门管理和经营的房屋进行清产。在清产的基础上,经营管理部门要测绘、建立健全房产平面图、房产档案和房产卡片等资料。管理、经营房产的产权、产业资料要完整准确。以重置完全价值进行估价。经营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分别建卡建帐。 二、清产估价的范围;包括房产部门负责管理和经营的各种房产及依法代管的房屋。三、经营房屋的分类,按部颁《建设房产会计制度》的规定,分为四类七等。在清产估价时,如建筑情况复杂,在每等内可再分级。在建帐时,仍按四类七等核算。房屋的分类情况如下。 1、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部或承重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这类房屋一般内外装修完好,设备比较齐全。 2、砖混结构一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外墙部部分砌砖,水刷石、水泥抹面,涂料粉刷或清水墙等,并有阳台,内外设备齐全的单元式住宅或非住宅房屋。 3、砖混结构二等: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承重的结构,外墙是清水墙;没有阳台,内部设备不全的非单元式住宅或其它房屋。 4、砖木结构一等,材料一等,标准较高的砖木(石料)结构。这类房屋一般是外部有装修处理,内部设备完善的庭院式或花园洋房等高级房屋。 5、砖木结构二等:结构正规,材料较好,一般外部没有装修处理,室内有专用上、下水等设备的普通砖木结构房屋。 6、砖木结构三等:结构简单、材料较差,室内没有专用上下水等设备,较低级的砖木结构房屋。

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如何看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国的经济也得到了飞快的发展,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也面对着气候恶劣变化、温室效应、各类自然灾害......环境的保护也成了重中之重的事了。在面对着该继续快速发展经济还是停下脚步保护环境这个辩题,无关文化、地域的差异,人们一直都在思考并讨论。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各国都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脚步,各国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奇迹,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然而在这过程中,各国都为了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对环境以及资源造成了破坏和过度的使用,使得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这种事倍功半的方法也已被人们认为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一步。只是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为了发展而忽视大自然的基本法则后,人类必然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到了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尖锐。经济发展是人类不断利用大自然的资源获取自身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人类过分的发展,造成了各种环境问题,比如: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生物多样化减少、空气和水质量急剧下降......这不仅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困扰,还影响到了经济发展的脚步。 不过随着“低碳环保”等各种口号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知道接下来各个国家就要进行一场绿色革命了。而在我们身边的所见,也可以得知,是时候进行一场改革了,蓝天不再蓝,溪水不再清澈。处处看到的是灰色的天空,漫天飞得垃圾,一条条污水沟。

而经济还是要继续发展的,怎样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显得日益重要了。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逐渐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只有很好地保护环境,才能让人类更好的发展经济,更好的生存;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的时候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但是,人类不能总是停留在无知的时刻,人类必定会保护好环境,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爱,更好地进行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双赢。 总而言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是矛盾的关系,同时又是相互统一的。环境保护必须考虑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只有互相之间协调发展,才是新时代的环境保护新概念。 胡锦涛总书记曾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书中提到过“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指明了我们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战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和新的中国国情相结合达到了新的高度和阶段。”而胡总书记在2003年也曾提到“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提出,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战略。 因此,要想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就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相关

一、转变观念和方法,重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国家战略(精)

附件: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 2010年年会政策建议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第四届第四次年会于2010年11月10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生态系统管理与绿色发展--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国合会委员欣喜地看到,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为中国“十二五”乃至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构建了一个“绿色转型”、“以民为本”的路线图。这就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为此,中国政府提出了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战略性措施,强调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坚持改革开放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委员们赞赏最近强调提出的包容性增长的新理念,并特别注意到,中国政府提出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目前,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一条以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为特征的环境保护新道路。这种认识和方法上的创新,令人欣慰和期待。 委员们高度肯定过去一年来中国政府在应对后金融危机中保持经济增长和促进绿色发展,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取得的重大进展。“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前完成,节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发布了?全国主体功能

区规划?,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确定区域发展方向的关键因素,构筑绿色发展新格局;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低碳经济发展理念正在被全社会广泛接受,一批低碳经济试点正在探索中实践,上海世博会的圆满成功成为探索低碳城市和绿色发展的新亮点;提出了培育和加快发展以清洁、低碳、绿色为核心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导向。 绿色经济、绿色发展等概念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并在探索实践中逐渐深化。然而,委员们注意到,在国际社会推动绿色发展的众多角度和措施中,有一个方面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就是保护和提高生态系统的功能和服务问题。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国内消费升级对生态系统带来的压力已非常紧迫,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生态系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载体和基础,具有各种功能,在健康的生态系统及其健全的生态服务支撑下的发展是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发展,体现着绿色发展的核心内涵;对某些生态服务的经营和管理,本身就是绿色经济产业;破坏生物多样性和超越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发展就是不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国合会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年、在绿色发展成为世界潮流、中国发展方式进入绿色转型的关键时刻,高度关注这一主题就显得非常必要和意义重大。 经过多年的巨大努力,中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确保生态安全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是,委员们也注意到,中国绿色发展面临的一个基本挑战是有限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与不断增长的经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在生态系统面临着持续退化的压力,严重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第第34号令)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4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 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办监测[2017]86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7.11.25 【实施日期】2017.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环办监测[201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确重点排污单位筛选条件,规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我部制定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你单位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确定和发布工作,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名录信息报送我部。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鑫 电话:(010)84943162 84943136(传真)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郭佳星 电话:(010)66556973 66556824(传真) 邮箱:zhiguanchu@https://www.360docs.net/doc/633278558.html, 附件: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3号 附件二:环境保护技术文件

附件二: HJ-BAT-005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 钢铁行业炼钢工艺 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Steel-making Process of the Iron and Steel Industry(on Trial) 环境保护部 2010年12月

目 次 前言.....................................................................................................................I 1 总则 (1) 1.1 适用范 (1) 1.2 术语和定义 (1) 2 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1) 2.1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1) 2.2 污染物排放 (2) 3 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技术 (4) 3.1 工艺过程污染预防技术 (4) 3.2 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5) 3.3 水污染治理技术 (7) 3.4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技术 (8) 3.5 噪声污染治理技术 (11) 3.6 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新技术 (11) 4 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 (12) 4.1 炼钢工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概述 (12) 4.2 工艺过程污染预防最佳可行技术 (14) 4.3 大气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 (14) 4.4 水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 (18) 4.5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8) 4.6 最佳环境管理实践 (19)

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论文.doc

对客观状况的清醒认识。 总的来说,社会的发展没能够与环境保护之间进行合理的协调,以至于在环境保护方面严重缺乏合理的、有效的措施。 3、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对策 3.1.落实环保责任制。环境保护工作虽然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但同时其更应该是各地政府应尽的责任,所以各地的政府部门应为环境问题负上最重要的责任,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政府部门也要起到限制和约束的作用。 各地政府应坚决的落实环保责任制,在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以及区域经济的发展考核中都应纳入环保目标这一指标,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中也引入环境效益以及资源消耗等内容,这样才能合理的评价环保工作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情况。另外,政府的环保部门应定期的向公众报告一次当地的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情况,群众对相应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督,如果是因监管不到位或是决策错误等原因导致重大环境的出现,那么应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甚至追求其法律责任。 3.2.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环保工作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其与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我们还应培养广大人们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升其安全环保意识。首先,在各大高校应开设环境保护的相关课程,教师教授专业的环保知识,从年轻人抓起,培养他们的环保习惯,并使学生们参与到环保征文以及植树造林等环保活动中。 其次,在各个社区还应宣传环保知识,培养人们的环保意

识,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做好了环境保护工作,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 3.3.制定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无论是国家,还是各地方,都应制定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首先,国家应做好对各地方的政策指引工作,为了确保跨省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应完善各地区的环境监测机构,发现了环境问题应及立即监督检查,并且及时的对其进行处理。 各地的政府部门应为当地环境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还要监督下一级政府部门有序的开展各类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管体制,并且加大对环境问题的监督力度。而在各地区的企业中,还应实行环保监督责任制,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应选择最为科学合理的监管模式,从而真正的做好各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4、如何科学发展进环境保护工作 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贯彻科学发展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改善民生是最根本的出发点的新形势下,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环境保护要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另一方面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充分考量环境保护。 (1)转变思想观念,营造全社会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 首先,进行环境保护时,应该以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同时,国家应该加大对环保方面的投资力度,

乡镇环境保护规划报告

XX乡镇环境保护规划

第1章总论 1.1任务由来 2000年11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对开展环境优美城镇活动提出了要求。《全国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中也明确提出了开展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展了创建“环境优美城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示范镇”、“生态示范村镇”、“环境保护先进乡镇”等活动。为规范和推动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7月2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自此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在全国逐步展开。2003年3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14个乡镇为首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活动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改善了人居环境,而且推动了乡镇居民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和传统观念的更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存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未来”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为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2003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原省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的通知》(鲁环函〔2003〕147号),制定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在全省开展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为加速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2010年6月,环境保护部组织修订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试行)》,并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结合xx省实际,省环保厅组织修订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试行)》,并更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在创建活动中,各地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城镇建成区和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工作,努力为广大居民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实施《全国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促进城镇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动xx县xx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活动的顺利开展,xx镇委托xx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xx县xx镇环境保护规划》。为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xx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根据国家和xx省有关“省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参考国内和省内有关文件、资料和生态乡镇建设特点,结合xx市xx县xx镇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xx县xx镇环境环境保护规划》。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 第18号)

15.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 (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第八条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可承担第七条所列全部或部分任务及本辖区内电磁辐射项目和设备的监督性监测和日常监督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论文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论文 当前,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于我国的 __的发展产生了不利的作用,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尤其是对于我国来说,在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实施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是能够实现人与资源之间的协调,还能够进一步促进我国环境保护效率的提升,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政策。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已经是改善了部分地区的环境状况,但是整体的环境状况还是处于一种恶化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还在持续的恶化当中。同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 __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一)大气污染问题 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中表现最为明显,居民感受最为强烈的就是大气污染问题,特别是空气质量较差,大气污染严重,对于居民的身体健康也是产生了不利的影响。造成我国大气污染严重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汽车尾气、煤炭的燃烧以及其他污染气体的过量排放造成。有数据表明,我国的酸雨出现频率不断提升,我国已经成为酸雨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同时,我国的雾霾问题已经逐步扩散,不仅是

我国的北方地区遭受雾霾的影响,南方部分地区以及一些中西部地区也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雾霾问题。 (二)水资源问题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水资源的短缺、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水资源数量和质量,已经在部分地区出现了用水困难的问题。虽然经过我国“南水北调”、“西水东调”的战略性的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这种情况,但是我国工业污染和废水处理的有效性较低,造成我国水资源仍是处于一种短缺的状态,严重的威胁到了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的引水质量和数量。 在我国的环境污染中,还存在土地恶化问题,植被覆盖率不高的问题以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对于我国人民的生活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问题,急需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才能造福子孙后代,实现我国的健康发展。 (一)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通过在我国实行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能够使得能源、水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合理利用,不仅是能够避免资源浪费的问题,

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5号2007-01-17 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强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发利用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制定本纲要。 一、秦岭的地位和作用 1.秦岭主体位于陕西,东连豫鄂,西接甘陇,南望巴蜀,北瞰关中,国土总面积5.79万平方公里,占陕西省国土总面积的28%,区域涵盖6个设区市、38个县(市、区)(见附件一)、452个乡镇,人口约497万人。 2.秦岭是我国中部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及水土保持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是我国南北地质、气候、生物、水系、土壤等五大自然地理要素的天然分界线。秦岭以南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属长江水系,分布着北亚热带落叶阔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和东洋界动物;秦岭以北为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气候,属黄河流域,广泛分布着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古北界动物。 3.秦岭水资源量222亿立方米,约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50%,是我省的主要水源涵养区。其中,秦岭南坡水资源量182亿立方米,约占陕南水资源量的58%,是嘉陵江、汉江、丹江的源头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区;秦岭北坡水资源量约40亿立方

米,约占关中地表水资源总量的51%,是渭河的主要补给水源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水量和关中地区生产生活用水至关重要。 4.秦岭是我国暖温带北亚热带物种最丰富的生物基因库之一。秦岭主峰太白山是我国大陆中东部最高峰,海拔3767米,保存有典型的第四纪冰川遗迹,其垂直自然生态谱系典型、完整。秦岭素有“动植物王国”、“天然中草药库”的美誉,区内分布着种子植物2931种,占全国种子植物总数的12%;兽类144种,占全国兽类总种数的29%;鸟类399种,占全国鸟类总种数的34%。秦岭又是许多古老和孑遗生物的避难所,稀有、特有物种类型较多,已有128种动物和56种植物被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对象。秦岭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在我国乃至东亚地区具有重要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保护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保护成效。 5.天然林保护。近年来,在秦岭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秦岭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1999年,自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秦岭天然林得以恢复和发展,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森林面积有了较大增长。目前,秦岭天然林覆盖率达42%,森林覆盖率达5 6.3%,林灌覆盖率达5 7.7%。 6.退耕还林成效显著。秦岭地区人民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宗旨,以绿化荒山、荒地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等措施,目前已退耕还林还草近100万亩。 7.水土保持取得新的进展。秦岭地区人民积极治理千沟万壑,并坚持按照农田基本建设与退耕还林种草相结合,防治性治理与开发性治理相结合,大封禁与小流域治理相结合,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耕作措施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实施,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5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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