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检验鉴定?

出了交通事故后需要做哪些检验鉴定?随着交通事故诉讼案的增多,交通事故检验鉴定的证据越来越受到当事人的重视。为此,交管部门提示说,涉及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共有12种,当事人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号入座”。

█尸体检验

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轧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

█轻重伤鉴定

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

█成伤机制鉴定

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伤害对象伤情有疑问或当事人对伤害后果有争议可进行成伤机制鉴定。

█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酒精含量检验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须检验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重伤;交通事故致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有恶劣影响;车辆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一方当事人怀疑或指控另一方当事人饮酒;车辆驾驶人擅自离开现场,24小时内返回或被抓获;交警发现车辆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或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嫌疑;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有异议,或测试结果超过醉酒临界值。

█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对象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机动车无牌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交通事故车辆类型不明确;根据案情需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车辆特定部位拆解检查寻找车辆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区别人为责任和机械故障。

█车辆定型鉴定

凡肇事车辆类型不明确应作车辆定型鉴定,以明确道路行驶权利。

█痕迹鉴定

通过提取交通事故相关的接触痕迹比对、化验等检验手段,确定车、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轧等关系;不能确定肇事车辆,可通过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确认脱落物质与车辆、物体、人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事故车辆轮胎有爆裂,可通过轮胎痕迹鉴定确认轮胎爆胎原因;夜间发生事故且车灯损坏,可做灯光开启冷热光源鉴定,来确定车辆发生事故瞬间的开启和关闭。

█指纹鉴定

主要解决车辆驾驶人不确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确定车辆驾驶人可做指纹鉴定。

█微量物质鉴定

通过对现场勘验的微量物质成分检验,确定该物质与交通事故关系,常见微量物质有油漆、纤维、塑料、橡胶、油脂等。

█物证鉴定

法医对交通事故现场提取的人体毛发、血液、皮肉组织等样品,通过检验作出结论可为办案确认驾驶人或确定死者身份及认定人体与车辆或物体接触提供证据。

全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全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序号行业领域风险和隐患描述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1.全区小火电项目数量较多,部分项目设备严重1.开展小火电项目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对重点区科经局 1 电力老化。小火电企业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复查。责任单位: 2.“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2.发挥专委会协调作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各街乡(含开发区、站 区办,下同) 1.近年来,随着我市护林护山工程建设,逐步关 1 .充分利用互联网 +模式,强化民爆仓库安 全牵头单位:停采石厂,导致民爆物品需求急速下降,业务下 动态监管;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对民爆仓库进 行洪山公安分局滑,经营不景气,出现亏损现象,企业安全经费 2 民爆物品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 投入面临困境。 2.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综合治理,严查资质,洪山公安分局、区科经 2.部分民爆从业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投 依法管理,确保安全。局、各街乡入不够,管理松弛,责任不落实。 1.施工单位盲目抢工期,埋下了安全生产隐患。1.巩固和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推广实施第三牵头单位: 3建筑施工 2.深基坑、高边坡等基础基坑施工以及装修工地方检查机制和“双随机”、暗访等检查制度。区城市建设(物业)安完成时限 2019 年5月 28日 2019 年5月 28日 2019 年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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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业领域风险和隐患描述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缺乏监管,不仅给工程带来质量安全隐患,同时2.坚持开展“飞行检查”、专项督查、夜间巡查。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可能给周边房屋及基础设施造成损伤,产生社会3.推进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推进责任单位: 矛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区建设局(建管站)、区 3.工地“三违”现象较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 乏,4.采取科技手段,使用防高坠电子技防锁;加城乡统筹局、区水务局、 防护设施有缺陷,导致高坠事故频发。强现场管理,遏制高坠事故。区城管委、区城投公司、 4.建筑和拆迁工地易燃、可燃物众多,用电及用完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硬件条件,建立健全消 防各街乡 气量较大,电气线路敷设不科学,存在火灾隐患。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2/19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为了帮助交通管理部门推断、判断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状况,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下文将从车辆痕迹鉴定的含义。用作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是根据车辆的车体痕迹、车轮痕迹、车辆附属部件痕迹以及分离物痕迹所反映的特征,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认定或否定嫌疑车辆的过程。 (1)车辆痕迹鉴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足迹、工具及其它痕迹基本相同。首先确定种类特征是否相同,确定种类特征同一后,再根据痕迹反映的个别特征(如轮胎上的磨损、切口、孔洞、补丁等特征出现的部位、大小、形状及相互关系。)进行比较检验。如果个别特征总合反映一致,即可作出认定同一的结论。 (2)车辆痕迹除利用形象特征检验外,还应对车辆痕迹中发现的其它附着物、油漆等以及微量物质进行理化检验,确定这些物证与车辆的关系。 (3)车辆痕迹鉴定前,要注意了解嫌疑车辆在发案或肇事后,是否修理或更换过轮胎及其它部件。以防止鉴定结论的错误。 二、车辆痕迹鉴定的作用 在刑事案件侦破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车辆痕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判断车辆来去现场的方向和路线,布置追缉或堵截,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 (2)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分析推断车辆的种类,为侦查提供线索,缩小侦查工作的范围。 (3)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现场车辆痕迹是否嫌疑车辆所留。为查明事实,追究责任,提供依据。 三、依据痕迹鉴定做出的推断 1、推断车辆种类 利用车辆痕迹推断车辆的种类,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根据车轴、车轮的数量分析、推断车辆种类。

【免费下载】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操作规程 (2005-11-01 06:39:18) 第一条为了及时巩固保全证据,准确评定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事故调解或诉讼的客观、公正性,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以下简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除人员伤亡之外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载物以及房屋、 道路设施、农作物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鉴定,是指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对事故车物损失程 度进行勘验、鉴定,并确定损失价值的价格认证过程。 第四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物损失,需要进行价格评估鉴定的,均依照本规程,可由当事人、授权代理人、保险公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人民 法院等个人或机构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评估鉴定。 第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价格认证中心是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工作指定的机构。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鉴定结论书》经确认后,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诉讼机构调解、裁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当事人、合同关系人之间协商的依据。 第六条省成立由价格、公安交通管理、保险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协调小组,其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和 管理全省的车损日常工作。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 第七条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鉴定采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的原则。

车辆痕迹鉴定

车辆痕迹鉴定 篇一: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车体痕迹的鉴定与利用 一、车体痕迹 在交通事故中车辆与车辆几其他物体相接触,而造成的碰撞、刮擦痕迹,称之为车体痕迹。 车体痕迹可分为:静态痕迹和动态痕迹。一般性将碰撞痕迹是静态痕迹,刮擦痕迹都是动态痕迹。常见的痕迹有:撞击痕、刮擦痕、撞折痕、分离痕、刺沟痕等。 车体痕迹的形成及损伤程度取决于撞击方式、撞击力大小、方向、角度。从痕迹表露的形式大体可分为以下5种: 1、凹陷状立体痕迹 客体受到撞击后,在冲力的作用下,受力部位被挤压而凹陷。它一般能够准确的反映车辆凹陷部位的大小、形状、弧度和表面其他细节特征。

2、塌陷与孔洞状立体痕迹 较薄而中空的物体和塑性小而结构松散的物体,受到冲击后,形成塌陷或空洞状态。如撞击在翼子板、前围等部位。因其变形不规则,只能大体反映出车辆接触部位的形状大小等特征。 3、粉碎性痕迹 脆性强、硬度大的客体,受到撞击后即行破裂或粉碎,这种痕迹很难反映出接触部位的特性。如大灯、玻璃、反光镜等。但是这类痕迹经细心考证可以判断撞击方向、部位,为事故分析提供资料。 4、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时会形成线条状、带状、片状的平面痕迹或大面积的凹陷立体痕迹。这些痕迹的形成与车辆的质量、行驶速度、接触形式、接触部位、方向,车身附着物,接触部位的材料属性(硬度、塑性、弹性、韧性、脆性)等因素有关。机动车与机动车的刮擦痕迹一般在车的前部或一侧,面积一般较大,位

子一般在翼子板外侧、脚踏板、后视镜、挡泥板、轿车的前后车门、铰接棚、车裙、保险杠的两端等突出的部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刮擦痕迹为条状锐痕。 5、整体分离痕迹 车辆痕迹的另一种形式是车辆构件的断裂或爆裂而形成的整体分离痕迹。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有转向传力构件、转向节、悬挂钢板、制动软管的折断、爆裂等,以及玻璃、塑料、木材碎片等。 二、车体痕迹的提取与测量 1、车体痕迹的提取 勘查车体痕迹时,应测量车体上各种痕迹的长度、宽度、凹陷的程度、痕迹上下边缘距离地面的高度和痕迹左右两端与车体相关一侧的距离。对于较小的痕迹,可以测量其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和与车体相关一侧的中距。自行车车身痕迹还需应注意测量零部件的歪斜、弯曲、变形、断裂等尺寸。 测量时,应注意记录痕迹的部位、

交通事故中眼部受伤、视力受损,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遇到交通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712870943.html, 交通事故中眼部受伤、视力受损,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 二级: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双眼盲目5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4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4级以上,另一眼盲目5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盲目5级。 ——————————————————————————– 三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2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3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盲目3级以上,另一眼盲目4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盲目4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 四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视力2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低视力1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低视力2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低视力2级以上,另一眼低盲目3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盲目3级以上。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危房鉴定基本常识

危房鉴定基本常识?? 一、危房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五、构件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Td:危险构件 Fd:非危险构件 六、房屋结构类型划分: 木结构 钢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含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混合结构(含有上述两类以上的结构) 七、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八、构件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交通事故几种痕迹鉴定的要点分析 摘要:道路交通痕迹鉴定主要看是否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的鉴定,或者是碰撞 形态的鉴定这两种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可以从车与客体物、车与车的关 系自行判断,通过对将近2000例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的案例进行研究应用痕迹,检测方法对其车辆的痕迹进行检验比对,总结出交通事故的痕迹鉴定要点。 关键词: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鉴定 1 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不断成上升趋势,处理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就是交通事故本身的重现只有搞清事故发生的过程才可以给当事人 公正的评判,从而预防道路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逾期时候,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真长,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牛肉给交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 场的搜查试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事故现场环境的诸多限制现场的限制, 往往受到局限。为了保证道路的通畅排查而总是快速完成。这难免发生遗漏给交 通事故的认定带来了阻碍,所以对车辆及现场的搜查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当我 交通事故的技术建议定,尤其是痕迹鉴定,为事故做出还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 认定及法庭的宣判提供了证据。 2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2.1 涵义 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是根据现场的事故,对于相关的车辆伤亡人员进行检查。 根据检查材料综合分析,并分析出涉嫌车辆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进行书面判断 的过程。道路交通痕迹鉴定是对现场的还原痕迹鉴定,也是对其发生过程的重现,法庭会根据痕迹鉴定报告而作出相关评判。相关衍生的案件可以通过痕迹鉴定, 在车速检定上判断涉嫌事故人员是否具有违规行为。 2.2 一般步骤 2.2.1 在认真阅读委托书后,与委托方进行详细沟通,明确其委托要求。 2.2.2 从委托方处获取事故的相关信息制定痕迹鉴定计划,并确定痕迹监测重点。 2.2.3 在事故车辆停放点的前后左右方向对车辆进行物体痕迹监测,并在监测 记录表上进行记录;同时,附上照片细节照片等在拍摄照片时,需摆放比例尺, 根据相关要求对有价值的微量元素进行提取,并与涉嫌车辆进行检测分析对比。 2.2.4 根据检测结果,需要到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坚定,要积极获得委托方的信任,订阅委托方取得联系,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监测。 2.2.5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要求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共同鉴定。 2.2.6 根据鉴定结果,结合鉴定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并制定出鉴定报告书。 3 几种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的鉴定要点 3.1 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痕迹的鉴定。 碰撞痕迹鉴定是对发生碰撞的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痕迹进行分析后,从 而对涉嫌车辆与其他课体物的关系进行鉴定。是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痕迹鉴定,主要鉴定的是车与车的关系、车与人的关系、以及车与其他客体物的关系。 3.2汽车与汽车是否发生过碰撞鉴定的具体要求 a)根据有前及后、由左至右的顺序,对于车顶进行检验,对距地痕迹的高度 进行固定同时记录。需要拍照时,要拍照采集证据,并拍摄细节照片。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2017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injuredinroadtraffic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评定结论assessment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评定书assessment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治疗终结treatment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评定总则 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 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评定人义务

应急宣传展板

如何预防高温天气食物中毒 气温高,湿度大的季节,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高温天气食物中毒,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一、购买绿叶蔬菜最好去正规市场,烧炒之前用清水浸泡20至30分钟以防蔬菜农药残留; 二、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洗手,接触生肉、生禽等原料后也要洗净双手; 三、不加工和食用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 四、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烫干净,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五、做好的饭菜要尽快食用,需要储存食物尽量冷藏,但不宜长时间存放;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六、外出就餐尽量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加工、贮存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餐饮用具消毒,严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切实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常识 一、地质灾害来临前应做那些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避灾场地距离要近、地势要开阔,交通和用电、用水要方便;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撤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预警信号可以采用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方式,并规定信号管制方法;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防灾避灾工作的负责人及总负责人,并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布。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学习。 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并准备好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物质。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留宿。 二、地质灾害来临时有哪些应急措施? 1、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受威胁的人群。同时要对隐患体密切观察,做好撤离准备; 2、当地政府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圈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3、当地政府部门视险情发展搭建临时避灾场所,将人、物及时撤离危险区,必要时,可以依法强制疏散;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yjm)

论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作用 摘要:交通事故处理中,通过痕迹的检验与鉴定,应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我们可以解决一些专门问题,它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 作用。痕迹检验鉴定可以帮助我们确定交通事故案件的性质, 直接揭露交通事故真相,审查、判断言词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这无异于扩大、延伸了办案人员的感知能力。另外,痕迹的检 验与鉴定还有助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本文中,我结合 了基础理论和实际案例,对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 重要作用以及其如何发挥作用作以理解、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痕迹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作用 现如今,道路上的车辆逐年增多、道路交通压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各种道路交通问题不断凸现。其中,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让我们尤为担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破坏性事件。不论发生在车辆之间、车辆与人员之间、车辆与物体之间的事故,还是车辆自身发生的事故,都将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在交通事故现场必然存在事故痕迹,痕迹的检验鉴定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是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痕迹检验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科学办案中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对于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正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交通事故痕迹 交通事故痕迹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与其他车辆

或物体相互作用时,在彼此间的作用面上形成的印迹。主要分为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 二.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是指交通事故现场或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物品、物质和痕迹,主要包括在事故车辆、人体、现场遗留的固定物、附着物、散落物或各种痕迹。 痕迹物证的意义在于:可以通过肇事现场上各种形象痕迹的位置,如车辆轮胎的印痕,破碎玻璃,车辆掉下来的各种零件,以及尸体的姿式、位置、分布情况和痕迹形成的特点,来判断案件的性质;可以为缩小侦查范围提供依据;可以为查找肇事车辆提供有效证据,利用现场轮胎印痕,车辆肇事时掉下的各种零件,可分析车辆的种属;可以为发现、提取固定痕迹物证提供技术方法;可以为侦查破案、起诉、审判提供重要证据。 其作用在于:分析事故的形成和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判断肇事车辆种类和驶离方向;认定肇事车辆;为分析事故责任和法庭诉讼提供证据;调解轻微和一般事故。 三.地面轮胎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路面痕迹和其他痕迹(一)地面轮胎痕迹 地面轮胎痕迹是指车辆轮胎相对于地面作滚动、滑移等运动时,留在地面上的印痕。根据轮胎相对地面的运动形式不同,地面轮胎痕迹分为滚印、压印、拖印、侧滑印和搓压印等五类。 地面轮胎痕迹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痕迹之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具体应分为: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和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可以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存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本文来自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360docs.net/doc/6712870943.html,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1201 颁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667-200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王世其、宋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D级危房鉴定标准常识

D级危房鉴定标准常识 附件2: D级危房鉴定标准常识 一、地基基础 1、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 ,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施规范》,GBT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 ,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 2、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 趋向。 二、砌体结构 1、砌体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屋面1/2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1 ,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 受度已超过1mm,

,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 ,5,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6,墙、柱刚度不足~出现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7,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8,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 ~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1/6。 三、木结构 1、木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 ,1,连接方式不当~构件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败等损坏, ,2,主梁产生大于Lo/15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 重的材质缺陷, ,3,屋架产生大于Lo/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h/120。 2 ,4,檩条、搁栅产生大于Lo/120的挠度~入墙木质部位腐朽、虫蛀或空鼓, ,5,木柱侧弯变形~其矢高大于h/150~或柱顶劈裂~柱身断裂。柱脚腐朽~其腐朽面积大于原截面1/5以上, ,6,对受拉、受弯、偏心受压和轴心受压构件~其斜纹理或斜裂缝的斜率P分别大于7%、10%、15%和20%。 ,7,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 四、混凝土 混凝土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民事判决书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民事判决书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佛三法民一初字第XXXX号 原告XXXXXX 委托代理人崔新江,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 被告XXXXXXX 被告XXXXXXXXX 被告XXXXXXX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XXX市分公司 原告XXXX诉被告XXXXX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XXXX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5月4日立案受理后,由审判员XXXX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开庭时,原告XXXXX及其委托代理人崔新江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XXXXXXX、XXXXXX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2年4月17日,被告XXXXX驾驶赣XXXXX 仓栅式运输车在佛山市三水区S269线自北向南行驶,原告XXXXX 驾驶粤EXXXXX号小轿车在佛山市三水区S269线自东向西行驶,当两车行驶至大塘工业园开元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被告违反交通信号指示,肇事车辆的车头撞向原告小轿车前部右侧,致使两车发生碰撞,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三水区大塘镇卫生院接受七天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一直由其妻子护理。出院后,原告按医嘱全休三周以及继续接受门诊治疗。2012年4月18日,交警部门认定,被告XX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不承担事故的责任。被告XXXXX系赣XXXXX仓栅式运输车的车主,被告XXXXX系肇事司机,事故发生时,XXXXX正在履行职务行为,肇事车辆在被告人保佛山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综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3940元、误工费40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50元、护理费35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1420元、车损鉴定费3174元、维修费68109元、贬值评估鉴定费606元、修复后的功能性瑕疵贬值9120元、交通费1000元、拖车费290元,共

车祸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车祸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身体的不同部位,不同的受伤程度来进行鉴定的。伤残的分级,一般是分为十个级别,其中一级表示所受的损害最严重,而十级则最轻。赔偿包括:1、医疗费、2、护理费、3、误工费、4、交通费、5、伙食、营养补助费、6、残疾赔偿金、7、鉴定费、8、丧葬费。 生活中,交通发达,车辆穿梭如织,而车祸也是我们避不过的一个话题。车祸这个字眼是沉重的,因为它一旦发生,带来的后果绝对是残酷的,轻者重伤伤残,重者家破人亡。 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害,自然是需要索赔,而索赔的具体金额自然与受到的损害程度有关的,这就需要进行伤残的鉴定了。 (一)伤残鉴定的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标准,一般是按照身体的不同部位,不同的受伤程度来进行鉴定的。

一般,我们在遭遇了交通事故后,在住院治疗完毕之后,就需要带好医院开具的病历和诊疗记录等相关材料,到有关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评级。 伤残的分级,一般是分为十个级别,其中一级表示所受的损害最严重,而十级则最轻。 伤残的鉴定,一般也是由主要器官、身体部位到次要器官和次要部位,也就是由身体的要害部位到肢干部位,进行鉴定,一般相同的位置,伤到的器官不同,伤残等级也是不同的。 同样的道理,相同的受伤面积和同样的损害原因,头脸部损伤与四肢的损伤,其伤残等级也显然是不同的,很明显,前者伤残更加的严重。 (二)车祸伤残赔偿 1、医疗费 是指受害人因车祸遭受事故的损伤造成的伤残而需要进行住院治疗,而消耗的费用。 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受害人是可以拿着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住院费用缴纳清单、诊疗证明等等,向车祸司机索要赔偿。 医疗费用,里面也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等等。

危房鉴定基本常识

危房鉴定基本常识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危房鉴定基本常识?? 一、危房概念: 危房,即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 受理委托→调查勘测→分析验算→评级定论→处理建议→出具报告 三、危房鉴定等级划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四、房屋的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点 b级:有危险点 c级:局部危险 d级:整体危险 五、构件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 Td:危险构件 Fd:非危险构件 六、房屋结构类型划分: 木结构 钢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砖混结构 钢混结构(含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等) 混合结构(含有上述两类以上的结构) 七、综合评定原则: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八、构件危险性鉴定: 地基基础:重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 提取及鉴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理赔: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提取及鉴定 第一节概述 一、痕迹物证的基本概念 所谓痕迹物证是能够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交通事故中一般为车辆、散落物,以及留有事故痕迹的物品等。 痕迹物证是以它的存在情况、形状、质量、特性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因为痕迹物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品,比较容易查明,不像其他证据那样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和其他复杂情况的影响,所以可用来审查其他证据的真伪。 在这里,需要单独说明痕迹的概念。痕迹是事物运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影像或形象。公安、司法部门所研究的痕迹是专指犯罪行为所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这些统称为犯罪痕迹。这些痕迹,有的反映着作案活动过程和手段,有的则反映着作案人本身以及使用工具(如车辆)的形貌和特征,且均可用来证明犯罪事实,甚至证实犯罪人。 由于犯罪痕迹所反映的对象不同,在案件中解决的对象不同,形成研究工作的不同领域,因此又把痕迹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痕迹 广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所引起(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各种影像或反映形象。例如,伤害人身形成的伤痕、血迹;毒害人命中的毒品和尸体;交通肇事后车辆的附加痕;撬门压锁被破坏而变形的钌铞和门框上凹痕;被翻动过的箱、柜、抽屉的凌乱状态;走动和接触物体时所留下的足迹、手印;罪犯在犯罪现场遗留下的工具、枪弹、烟头、纸片,或者从身上掉落的纽扣、毛发、分泌物、呕吐物和碎末、附着物、气味、颜色等。这些痕迹的存在可以提供研究犯罪实施过程,分析案情性质和其他具体情节的重要材料,有的则可以提供检验鉴定的物质基础,因此在侦查案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广义痕迹不可能只由一门痕迹技术进行研究,有一些是法医检验的对象,有的则是刑事化学、刑事物理学、现场勘察学或者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 2.狭义的痕迹 狭义的痕迹,是指犯罪活动中使一客体作用于另一客体,前者引起后者发生形态的变化而遗留下来的反映形象。前者叫做造型客体,后者叫做承受客体。承受客体上的痕迹以各种形式反映着造型客体接触部位的外表形态、结构特征或动作特点,因此称之为形象痕迹。研究形象痕迹可以解决同一认定问题,即可以确定痕,迹是何人何物所遗留。所以,这种痕迹是痕迹检验技术的专门研究对象,而研究其他痕迹通常只是解决种属认定问题,如一种车辆 粘附另一种车辆的油漆色。物体的物质也是种属的认定问题,种属认定在特定条件、环境中可起的证据作用不可忽视。 二、痕迹物证的基本类型 交通事故遍及城乡,现场状况千差万别,事故痕迹物证种类繁多。根据痕迹物证的形态和形成机制大体可分为: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

交通事故定损流程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赵跃 法律咨询:QQ 1626472426 一、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二、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 1、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当地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 2、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 3、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修复工作;离开当地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 4、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1、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 2、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 3、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算其损失金额。 (三)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

农村危房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 (试行) 《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编制组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2) 2.3 代号 (3)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4) 3.1 鉴定程序 (4) 3.2 评定方法 (5) 3.3 等级划分 (5) 4 场地危险性鉴定 (6) 5 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 (7) 5.1 一般规定 (7) 6 房屋危险性定量鉴定 (9) 6.1 一般规定 (9) 6.2 房屋危险性综合评定原则与方法 (9) 6.3 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9) 6.4 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0) 6.5 木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0) 6.6 石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1) 6.7 生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1)

6.8 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2) 6.9 钢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2) 附录A 定量综合评定方法 (13) 附录B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5) 附录C 农村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6) C.1 砌体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6) C.2 木结构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19) C.3 石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2) C.4 生土结构—木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5) C.5 砌体结构—混凝土板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28) C.6 石结构—混凝土板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1) C.7 砌体结构—钢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4) C.8 石结构—钢屋架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37) C.9 石结构—石楼盖房屋危险性鉴定用表 (40) 本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43) 条文说明┉┉┉┉┉┉┉┉┉┉┉┉┉┉┉┉┉┉┉┉┉┉┉┉┉┉┉┉┉44

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新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2019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新标准的 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重度智力障碍,重度精神性障碍,植物性生存状态等这些属于一级残疾,双眼球缺失,肝功能重度损害,肾功能不全等这些情况属二级伤残,以此类推,三级伤残到10级伤残的损伤程度会越来越轻。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新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存状态。 7、迁延性昏迷状态。 8、呼吸困难ⅳ级。 9、心功能ⅳ级,或心功能ⅲ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0、心脏移植术后。 11、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小肠切除90%以上。 13、双肾切除或孤肾切除,用透析维持,或同种异体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4、三肢(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5、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达全身体表面积的90%以上。 二级残疾 1、四肢瘫(二肢以上肌力2级)。 2、三肢瘫(肌力2级)。 3、截瘫或偏瘫(肌力1级)。 4、截瘫(肌力2级)伴二便失禁。

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 6、双眼球缺失。 7、双眼盲目5级。 8、一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5级。 9、双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10、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完全性缺损。 11、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伴呼吸困难ⅲ级。 12、肺功能重度损伤。 13、心功能ⅲ级伴器质性心律失常,或心功能ⅱ级伴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 14、重度肝功能损害。 15、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budd-chiari综合征。 16、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7、一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另一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8、肾功能不全尿素症期。 19、四肢大关节中(如肩、髋、膝、肘、腕、踝)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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