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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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复习重点

一、选择题

1.夏商时期的监狱称为:(C)

A .“囹圄” B. “犴狱”, C.“圜土” D.“司寇”

2.西周穆王时期,命吕侯重修刑书,史称(A)

A.《吕刑》

B.《九刑》

C.《汤刑》

D.《禹刑》

3.西周时期规定,刑事诉讼必交诉讼费:(C)

A. 路鼓

B.肺石

C..钧金

D.束矢

4.春秋末期,撰写“竹刑”的是:(A)

A.邓析.

B.赵鞅

C.子产

D.范武子

5.在《法经》中,类似于今天刑法典总则的篇目是:(B )

A.杂法

B.具法

C.盗法

D.捕法

6.秦时,乡间负责调处民间纠纷的是:(B)

A.三老

B.有秩

C.啬夫

D.游徼

7.作为一项立法原则,“法令由一统”确立于:(D)

A.夏朝

B.商朝

C.西周

D.秦朝

8.汉朝关于朝觐等礼仪方面的法律规定见于:(D)

A.《九章律》

B.《朝律》

C.“约法三章”

D.《傍章》

9.中国古代的“录囚”制度始建于:(A )

A.汉朝

B.魏晋时期

C.北魏

D.北齐

10.首次规定“刑名”律,并将其列入律首的法典是:(C)

A.《法经》

B.《九章律》

C.《新律》

D.《晋律》

11.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系统的行政法典是:(B)

A.《周礼》

B.《唐六典》

C.《大明会典》

D.《大清会典》

12.对唐律律条进行解释和补充的是:(B)

A.法律答问

B.律疏

C.律注

D.集解

13.在中国法制史上,第一次对化外人相犯适用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的是:(C)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宋律

14.北宋前期设立于禁中的特别审判机构称为:(D)

A.大宗正府

B.大理寺

C.廷尉

D.审刑院

15.“殊死”这一刑名最早出现在:(B)

A.秦朝

B.汉朝

C.南北朝

D.唐朝

16.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是南宋时期宋慈撰写的:(B)

A.《元典章》

B.《洗冤集录》

C.《封诊式》

D.《法律答问》

17.廷杖制度盛行于:(D)

A. 汉朝

B.宋朝

C. 元朝

D.明朝

18.由朱元璋亲自编纂的刑事单行法规、判例、峻令和训诫的汇编是:(A)

A. 《大诰》

B.《大明律》

C.《大明会典》

D.《元典章》

19.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C)

A.《大明律》

B.《大诰》

C.《大清律例》

D.《大清刑律》

20.《唐律》在立法过程中增加“疏议”部分是始自:(C)

A《武德律》B《贞观律》C《永徽律》D《开元律》

21.我国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制度的确立是在:(C)

A.西晋

B.南北朝

C.隋朝

D.唐朝

22.清末改最高审判机关大理寺为(A)

A.大理院

B.廷尉

C.法部

D.审刑院

23.清末所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其渊源是:(A)

A.日本帝国宪法

B.德国宪法

C.美国宪法

D.法国宪法

24.中国历史上首次制定商法典是在(A )

A.清朝末期

B.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C.北洋政府时期

D.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25.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适用时间最长的根本法是(C)

A.《中华民国宪法》

B.《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C.《训政时期约法》

D.《中华民国约法》

26.中国古代法制的雏形形成于:(A)

A.夏

B.商

C.周

D.秦

27.商朝设在中央司法的官员是:(B)

A.大理寺卿B.司寇C.正. D.司败

28.周朝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B)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墨、劓、刖、宫、大辟

C.墨、劓、膑、宫、大辟

D.醢、脯、劓、墨、大辟

29.西周时期的政治法律指导思想是:(C)

A.“天罚神判”.

B.“天命”、“鬼神”与王权相结合

C.“天讨”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相结合D“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30.作为政治或身份制度,嫡长子继承确定于:(C.)

A.夏朝末期B.商朝末期. C.西周时期D.春秋末期

31.西周时期,对于刑诉和民诉已有一定的区别。“争罪曰狱”,而“争财”称为:(C)A.狱B.刑C.讼D.辞

32.西周婚姻六礼程序的正确顺序是:①问名②请期③纳吉④纳征⑤亲迎⑥纳彩(B)

A.①②③④⑤⑥

B.⑥①③④②⑤

C.⑥①④③②⑤

D.①⑥③④②⑤

33.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各诸侯国公布了成文法,这些成文法的中心内容是( A )

A.保护私有财产

B.保护公有财产

C.保护工商业

D.保护周王的土地所有权

34.《法经》六篇列为篇首的是:( B )

A.杂篇

B.盗篇

C.贼篇

D.具篇

35.中国历史上首次改法为律的人是:(C)

A .子产 B.邓析 C.商鞅 D.李悝

36.秦朝对于轻微犯罪采用训诫刑罚是以下的:(D)

A.完

B.迁

C.赀

D.谇

37.西汉文景时期改革肉刑,其中改为弃市的是:(D)

A.黥刑

B.劓刑

C.宫刑

D.斩右趾

38.“八议”制度正式被列入的法典是:(B)

A.《汉律》

B.《魏律》

C.《晋律》

D.《北魏律》

39.登闻鼓制度作为一种直诉制度首创于(A)

A.西晋晋武帝 B .北魏太武帝 C.北齐武成帝D.南朝梁武帝

40.改廷尉为大理寺,负责中央审判权是在:(C)

A.东汉B曹魏 C.北齐 D.隋朝

二、名词解释

1.周礼周礼是西周一代典章制度与社会礼仪规范的总和。内容广泛,包括政治、军事、司法、行政、道德教化、宗教祭祀、丧葬嫁娶、甚至言谈举止等各个方面。

2.“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罪以外,均可以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能得到减免刑罚的待遇。其中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孔子,他曾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该原则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影响深远,是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一个表现之一。

3.录囚: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执行司法制度。西汉时在西周时司法官吏每年三月省视监狱的制度基础上建立录囚制度。

4.登闻鼓制度:西晋一种冤狱直诉制度,其办法是:在朝堂外悬挂大鼓,臣民有进谏或重大冤案可击鼓以闻。体现了这一时期建立冤狱可向皇帝直诉的制度。

5.“张杜律”:由于《晋律》言辞简约,实施中难免产生歧义,当时的著名律学家张斐和杜预分别为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的经验。经晋武帝批准,下诏颁行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二人注解后的《晋律》,也被径称为“张杜律”。

6.“换推”:唐代回避制度称作“换推”,指在审讯过程中,凡审判官与当事人有亲属或师生或仇嫌关系,均须调换回避。司法机关在接受诉状后,就开始进入审讯程序。为防止司法官在审讯过程中因亲故仇嫌关系而妨碍公正审判,唐朝在《唐六典》中第一次规定了回避制度,即“凡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

7.唐代流刑:流刑是将犯人押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或荒芜地区安家落户并强制其从事一定劳役,不经赦免或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流放地返回原籍的一种刑罚。根据流放地区的远近,唐朝流刑共分三等,由流二千里至流三千里,每等相差五百里,但三等流刑均居作一年。唐高祖武德年间,增设断趾刑作为死刑减等之刑。唐太宗贞观六年,又改断趾刑为加役流,即在流三千里的基础上,增加居役为三年。

8.《明大诰》:明太祖于洪武年间陆续颁布的特别刑事法规,有初编、续编、三编和《大诰武臣》四编。包括用严刑峻法惩治官民犯罪的典型案例、《大明律》之外的峻令、朱元璋对臣民的训诫。其特点:一是用刑严酷和随意,很多地方超出了《大明律》的规定。二是偏重打击官吏贪污和豪强作恶。

9.《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由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因该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北京天坛祈年殿,故称“天坛宪草”。内容包括:继续肯定三权分立的国家形式,肯定责任内阁制,对大总统的权力做了较多限制,严格限制总统任期,体现了国民党企图以法律制袁的要求(。

10.《六法全书》: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主要法规汇编。国民政府辑的《六法全书》包括宪法、民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六项法律。除上述六项法律外,还包括与之有关的各种单行条例、大量判例和解释例。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的编定,标

三、简答题

1.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征:

第一,中国法律的起源,走了一条兵刑合一、刑法受到特别重视的道路。

第二,中国法律的起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血缘、婚姻的影响,带有宗法伦理的特征。

第三,华夏先民在祭祀活动中发展起来的“礼”,从确定祭祀的程序、仪式等扩散,逐渐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日常行为规范,并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第四,中国法律的起源还表现出民族大融合的特征。

第五,中国法律的产生,与其他文明中的法律的起源一样,也体现了“由判例到立法”的特点。

2.简述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法律功能的主要观点:

(1)强制行为规范;

(2)实现社会公正的准绳;

(3)兴功惧暴,扬善抑恶;

(4)定分止争、确定权利归属;

(5)实现政治统治的工具。

3.简述《法经》的地位

(1)《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较为完整的古代成文法典。它以先秦法家所提倡的“法治”思想为指导,总结和汲取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立法与公布成文法的成功经验,代表了当时立法的最高成就。

(2)《法经》以严惩盗贼罪的立法宗旨为核心,根据罪名类型、囚捕程序、量刑标准等各项不同内容分立篇目,初步创立了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篇章结构,其体例和结构为秦汉以后的历代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3)《法经》的颁布,具有划时代意义,表明了中华法系的肇事,后来的封建法典皆以《法经》为基础。因此,《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4.试述唐朝中央司法机关各自的职责。

(1)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主要负责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地区的徒刑以上案件。对于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或疑难案件,大理寺也有重审权。

(2)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复核大理寺及地方各州县上报的徒刑以上案件,兼管全国的狱政等司法行政事务。死刑案件须移交大理寺重审。

(3)御史台是中央行政监察和司法监督机关,除监察百官外,其对司法方面的监察监督职责,主要是监督大理寺的审判活动和刑部的复核活动。遇有重大疑难案件,往往也直接参与审理审判活动。

5.清末法律改革确立的新法律原则与新的立法精神有哪些?

(1)确立罪刑法定的原则,突破法即刑的传统。

(2)确立人道主义的原则,重视人权。

(3)体现平等的权利与义务观念。

(4)实行礼法分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5)实行有限政府与权力分立、法治的原则。

6.北洋政府时期司法机构所适用的法律渊源多元化的表现有哪些?

(1)经国民政府确认有效的部分清末法律以及新制定的单行法规是民国前期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基本依据。

(2)习惯法在民国前期司法实践中起到重要作用。

(3)清末法制改革时曾制定诸多法律草案,其中多数因未经民国政府确认,因而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北京政府依然制定了一些法律草案,也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但流传到社会,被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所援引。

(4)一些省议会与省政府发布地方法规,而在内容上该地方法规也可能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对于这一问题,大理院通过案件的判决,否决地方法规的效力。

7.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

(1)抄袭和标榜西方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2)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封建刑法传统的伦理纲常内容

(3)加强对危害其统治行为镇压,维护国民党的“法统”

(4)设立“保安处分”制度,借以保卫社会安全。

8.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的民商立法有哪些特点?

(1)实行民商合一的编制体例;

(2)维护传统的财产所有制和债权制度;

(3)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中国传统法律中固有的礼教传统;

(4)承认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华的民商活动的特权。

9.中国法律近代化经历了哪些阶段?

(1)清末法制改革;

(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改革;

(3)北洋政府对法律近代化的继续推进;

(4)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制改革:使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基本任务宣告完成。

六、论述题

㈠试论唐律的基本特点:

1.依礼制律,礼法合一唐律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作为法律指导思想,将儒家的纲常礼教原则与伦理道德精神直接引入立法内容,使唐律达到了依礼制律、礼法合一的顶峰。后人评价说唐律是“一准乎礼”.所谓“一准乎礼”,表现在:(1)唐律的制定完全以儒家的纲常礼教原则为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2)唐律的定罪量刑原则与法律内容,以儒家的纲常礼教原则和伦理道德精神为首要标准;(3)唐律的注释疏议大量引用儒家经典,以儒家礼义规范作为解释法律的主要依据。

2.用刑持平唐律本着“用法务在宽简”,用刑“务在宽平”的立法宗旨,经过“削烦去蠹,变重为轻”,在内容上形成了用刑持平的突出特征。表现在刑制和量刑幅度方面比前后各代都相对宽缓适中。

3.科条简约从立法技术上讲,唐律具有科条简约、律文精要的特点,代表了中国古代法典编纂技术的最高水平。

4. 规范详备,内容丰富唐律调整的范围却极为广泛,包括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婚姻家庭等各种法律关系,涉及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各个法律部门。因此,唐律在保证立法宽省、科条简约的立法特点的同时,也达到了规范详备、内容丰富的立法要求,不失为一部从内容到形式高度完美统一的古代法典。

2.试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基本内容和历史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

(1)确立“主权在民”的民主共和制原则。

(2)确定了人民的平等、自由原则,并具体规定了人民享有的权利、自由范围。

(3)确定了“三权分立”的国家权力构成原则。

(4)确立责任政府原则,实行责任内阁制政体。

《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临时约法》确立“主权在民”、平等、自由的原则,从法律上否定了君主专制、君民共主、等级身份等制度;《临时约法》确立政权体制上的“三权分立”原则,并在机构职能和相互制约关系方面,进一步具体化,从而向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展示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精神和共和政体的基本组织原则;《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保护私有制、保护经营权,从法律上确立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和生产方式,对推进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实施,为资产阶级共和国奠定了法律基础,并进而成为检验中央政权是否合法的两大“法统”标准之一。

论述题孙中山的宪政法律思想:

1. 宪政的理论基础:三民主义。

孙中山法律思想是以三民主义为理论基础的。三民主义是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的总称。早期的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推翻满清后,提倡民族主义就是挽救中国危亡。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它的基本内容就是推翻腐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国。推翻满清后,就是建立一个“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共和国。民生主义,就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

孙中山曾将他“三民主义”的一贯精神概括为“自由、平等、博爱”。“民族主义”意味着自由;“民权主义”意味着平等;“民生主义”意味着博爱。孙中山的法律观也就是三民主义的法律观,亦即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指导的法律观。

2.“权能分治”

“权能分治”理论是孙中山民权思想的最完整体现。孙中山认为,国家权力分为“政权”与“治权”两种。政权即是民权,它体现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最高原则。“治权”就是管理权,表现为政府对各项事务的管理。政权是权力,体现权力所有人对对象的主导、支配;治权则是一种功能,表现为不同机构履行自己的职能。人民享有对国家的的支配权和管理权。政府则处理各项具体事务,进而实现对国家的治理。政权决定治权,治权受制于政权。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是以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的权能分治的学说为依据的,是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之上的。

3.“五权宪法”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权”,就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再加上考试权和监察权,以“五权分立”。根据“五权宪法”设立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即五院制。孙中山认为,只有用“五权宪法”所组织的政府,才是完全的政府。

4.“建国三时期”思想

所谓“建国三时期”,是孙中山出于对民众智力和民主素养的考虑,认为在中国建立宪政,当时为时尚早,必须经历一个渐进的过程。建立宪政国家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军政时期、训政时期、宪政时期。在这三个阶段中,分别实施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宪法之治。即:军政时期,由国民党领导的军队,武力统一中国,并用军队来管理战乱初定的国家;训政时期:在民众尚无宪政意识的情况下,由国民党来训练民众掌握实施政权的能力,由国民党担当管理国家的责任;在训政任务完成后,国家制定宪法,成立国会,进入多党民主竞选的宪政时期。

“建国三时期”不仅是孙中山就中国国家制度未来建设的思想理论,也是国民党南京政府实施的国家政策。

法制史名词解释(整理)

名词解释. 西周 1.周公制礼:周初,在周公主持下,将以往的传统习惯进行整理,厘定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礼: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n礼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宗教、思想、文化、教育、婚姻、家庭、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 2.吕侯制刑:●西周中期,穆王为弥补财政开支,命司寇吕侯“训夏赎刑”,制定《吕刑》。它规定了赎刑原则以及其他的刑事政策。 ●《尚书·吕刑》是对西周中期的刑法改革的记录,分三章:1、叙述制定《吕刑》的起因及经过追述刑罚制度的形成历史。2、规定以五刑与赎刑制度为基础的刑罚体系及刑罚适用原则,提出司法诉讼程序及审判原则。3、强调德刑关系及对司法官员的办案要求.《吕刑》是一部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性质的法律文献,反映了当时的立法、司法思想、法学理论方面的较高成就。 3.圜土之制:用于关押未决犯和执行徒刑的监狱,西周时一般继续称为“圜土”。 “以圜土聚教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弗使冠饰,以明刑耻之”。适用对象:违反法律或有罪过、尚不致适用五刑的轻微犯罪。其类似徒刑,是有期徒刑的开端. 4.嘉石之制: 西周时期把有过错但情节轻微(轻于圜土)的人犯束缚其手足,坐于朝门左之嘉石,令其思过、悔改,然后送到司空那里作一段时期的劳役,期满后释放。它类似后世之拘役,称为“嘉石之制”。(处罚办法:《周礼·秋官》记载:“桎梏而坐诸嘉石,役诸司空”。其时间,依情节轻重而不同,分13、9、7、5、3日五等。) 5.质剂:是专门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文书形式,生产资料买卖用长券,叫做“质”;其他财物买卖用短券,叫做“剂”。周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之记载,“质”适用于牛马、奴隶等大型交易;“剂”适用于珍珠等小型交易。 6.傅别:是一种专门用于借贷关系的契约文书形式,借贷关系形成后,将竹制的契券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以为诉讼凭证。 诉讼审判制度:起诉; 轻微案件,口头起诉;重大案件需交文字书状。刑案为“质剂”,民案为“傅别”。 7.五听: 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n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n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n耳听:观其扣聆,不直则惑。n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然。 8.五过之疵:n1、惟官:依仗官势,枉法断案。n2、惟反:敲诈囚犯,令其翻供。n3、惟内:听任亲属,干预司法。n4、惟货:索贿受贿,贪赃枉法。n5、惟来:勾结案犯,互相往来。n《吕刑》规定:典狱官有一于此者,“其罪惟均,其审克之”。 9.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宫、辟 10.六礼: 纳采:男家请媒人去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之后,男家用一只大雁并备上其他礼物前去求婚.n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由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卜于宗庙定吉凶。n纳吉: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n纳徵:男方派人送聘礼(玄纁、束帛、儷皮)至女家,故又称“纳币”。n请期:男家选定婚期,备礼告诉女家,求得同意.n亲迎:婚期之日男方奉父命迎取女子至家。 战国 11.《法经》:是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粗具体系的封建成文法典。从其篇目结构上来看,共有六篇。法经以刑为主,贯彻了法家“轻罪重罚”的理论

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

中国法制史复习重点 一、夏商法制 (一)夏 1、夏代法律内容:统称为禹刑,泛指夏代所有的法律。 2、奴隶制五刑制度:是通行于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种刑罚体系,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其中,前四种为肉刑,即身体刑,大辟为死刑,即生命刑。这种刑罚体系野蛮而又残酷,一直到南北朝时方为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3、司法制度: (1)夏代中央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地方法官称“士”,基层则称“蒙士”。他们分掌夏代中央、地方乃至基层的司法审判工作。 (2)夏代监狱称之为“圜土”,中央监狱称为“夏台”。 4、夏代的法律规范:昏、墨、贼、杀。(也许有案例) (二)商 1、“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是商代奴隶制法的泛称。《汤刑》是商代的立法思想。 2、商代婚姻继承制度: (1)明确确定一夫一妻制; (2)继承制度:商时为“兄终弟及,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且“弟及为主,子继为辅”,亦即兄殛弟继,无弟子继,弟死兄子继。直至商王武丁时始立太子制,即商代末年确立嫡长子继承制。 3、司法机构: (1)商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为“司寇”,位列六卿;下设正、史等审判官,地方与基层司法审判官则称“士”与“蒙士”。 (2)商代监狱承夏制仍称为“圜土”,另设有专门关押要犯之狱,称为“囹圄”。 二、西周法制 1、法律思想:承夏商“天讨”、“天罚”神权法思想,提出“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政治法律主张。在法律形式上主张“礼”、“刑”并用,在这里,德等同于礼。并同时体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思想,这是“民本”思想的雏形。其礼的核心是尊尊、亲亲。 2、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组织与国家制度相结合,以保证血缘贵族世袭统治的政治形式。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期基本政治制度。 3、法律形式: (1)周公制礼——尊尊、亲亲。西周时期的“礼”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家强制性。 (2)“吕刑”、“九刑” 4、刑罚:仍以墨、劓、刖、宫、大辟五刑为主,并形成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罚,以及赎刑、流刑等制,作为五刑的补充,这是封建制刑罚的萌芽。 5、刑法原则 (1)三赦之法: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三宥之法: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6、刑事正策——“刑罚世轻世重” 《尚书?吕刑》:“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权”是权衡、度量。主张“刑罚世轻世重”就是说要根据时势的变化,根据国家的具体政治情况、社会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用刑的宽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中国法制史》十年期末考试单项选择题库(排序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盗传必究!) 说明:试卷号:1001。 资料整理于2020年9月4日,收集了2007年7月至2020年7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 [2013年1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5年7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7年6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23年颁布的(D)又被称作“贿选宪法”。[2019年1月试题]D.《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A)。[内部资料]A.五四指示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指的是(A)。[内部资料]A.前朝皇帝的后代 八议”最早规定在(A)。[2013年7月试题]A.《魏律》 把犯罪者捣成肉酱的刑罚称作(A)。[2013年7月试题]A.醢 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A)。[2008年7月试题]A.《大唐六典》 北京国民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D)。[2016年7月试题]D.平政院 被庐之法”是(A)国制定的。[内部资料]A.晋国 编敕和以敕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5年7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3年1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7年6月试题]D.宋朝 编赦和以赦代律是(D)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2019年1月试题]D.宋朝 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D)。[2008年7月试题]D.朱元璋 曾命吕侯作《吕刑》的是(A)。[内部资料]A.周穆王 充军被定为法定正式刑始于(C)朝。[2018年7月试题]C.明 充军创世于(A)朝。[2018年1月试题]A.宋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外,死刑的处决须在(D)进行。[2015年7月试题]D.霜降后冬至前 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人是郑国的(C)。[2012年7月试题]C.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公布成文法,提出反对的是(A)。[内部资料]A.叔向 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D)。[2010年7月试题]D.孔子 春秋时期晋国赵鞅公布成文法时春秋时期晋国铸刑鼎,遭到(A)的反对。[内部资料]A.孔子 春秋时期叔问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D)。[2016年1月试题]D.子产 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D)。[2016年7月试题]D.子产 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A)。[内部资料]A.赵鞅 春秋时期郑国的邓析将刑罚条写在(A)上。[内部资料]A.竹简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将刑罚条写在(A)上。[内部资料]A.铜鼎 春秋时期竹刑的作者是的(A)。[内部资料]A.邓析 春秋时期子产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遭到(B)的反对。[2018年7月试题]B.叔向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A)。[内部资料]A.郑国 春秋时期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B)。[2020年7月试题]B.郑国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3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4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5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5年7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7年6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明律》编修体例上的一大变化是(A)。[2019年1月试题]A.改为七部分 大中现行刑律》颁布施行时间是(A)。[内部资料]A.宣统二年

法制史整理内容

法制史整理内容 1、中华法系的源流:中华法系,是指在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孕育成长的,以礼法结合为根本特征,以成文刑法典为核心内容,以《唐律疏议》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其法而制定的东亚诸国法律制度的统称。中华法系空间范围主要是以中国法为母法为核心,还包括东亚大陆,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和中南半岛部分地区。最初的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大变革,成文法在各国颁布,到秦朝时中华法系有了雏形。此后,经过西汉和东汉,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八百多年的发展,到隋唐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很成熟,自成体系了。代表性的法典就是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这是中华法系完备的标志。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 2、刑起于兵:(1)、军事纪律---法(2)、军事审判---法官(3)、战争的残酷血腥杀戮---刑法的惩罚及强制功能(4)、战争与习俗相结合的法的起源 3、天命天罚: 天命天罚思想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受刑罚之人,其行为获罪于天,他们由于不遵天命,违反天理,触怒上帝,使天降罪于他们;第二,执行刑罚的人,是代天行罚;第三,把对神的崇拜与对王室先祖的崇拜连接起来,把最高统治者“王”解释为“帝”的嫡系子孙,从而把神权与王权合二为一。武王伐纣后,西周统治者发现像夏商统治者那样仅仅宣称“天命天罚”是不够的,于是,他们就提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以德配天”的内容是:敬天、孝祖、保民。 4、明德慎罚:以德配天: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得到上天的眷顾。首先,周人认为“天”是公正的,其与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天命”是可以转移的。其次,天命的转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 是“德”。再次,“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明德慎罚:“明德”就是主张崇尚德治,提倡德教;“慎罚”就是主张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审慎、宽缓,而不应该“乱罚无罪,杀无辜”,一味用严刑峻法来使民众服从。具体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实际就是强调将教化与刑罚相结合。 5、尚书甘誓:《史记·夏本纪》说,夏帝启征伐有扈氏,战前作了《甘誓》。传说夏以前君位是禅让制,由大家推举德高望重的人居君位任首领。启打破这一传统,继承了其父大禹的君位。他这样做,遭到了维护传统制势力的强烈反对,有扈氏就是反对者之一。为此启发兵征伐有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注:根据20XX年-2019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现3分,即名词解释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 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20XX10 3”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 《乌尔纳姆法典》:20XX103” /20XX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 《汉穆拉比法典》:20XX04 3”/20XX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正文、结语三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民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1 / 41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 古印度法:20XX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

中国法制史重点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楔形文字法 指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总称。它产生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随着新巴比伦王国的灭亡而逐渐走向消亡。 2.《汉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19世纪,同一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吸收原有楔形文字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法典。其原文镌刻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又称“石柱法”。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基本上适应了当时巴比伦国家奴隶制经济的影响,具有较大的历史影响。 3.吠陀 印度最古老神圣的法律渊源,约成于公元前1500-公元前600年,分为《梨俱吠陀》、《赞颂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四部,以诗歌体裁写成。它们充满了神话和幻想,反映了当时印度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其中许多涉及当时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社会习惯。 4.摩奴法典 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是古印度第一部较为正式的法律典籍,它较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它对印度法制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从而形成了以它为基础的印度法系。 5.印度法系 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指随着古代印度法的发展,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古代印度法律制度广泛影响而形成的,包括了当时东南亚各国。至15世纪最后一个印度化王国灭亡,印度法系也成了死法系。 6.解负令 公元前594年雅典梭伦立法的一项改革内容,规定拔除立在债务人份地上的记债碑,作为债务抵押品的土地无偿归还原主,禁止人身奴役和买卖奴隶,因债务抵押为奴者一律恢复自由,因债务而卖身到外国为奴的自由人由国家出金赎回。7.市民法 又称公民法,是古代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包括民众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带有规范性的决议、法律以及习惯法规范,仅适用于罗马市民(公民)。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以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涉及土地等财产方面的不多。其特点是体系不完整、带有保守性、形式主义比较浓厚等。8.万民法 万民法是规范罗马公民和非公民之间以及非罗马公民之间的纠纷的法律体系,是

中国法制史单项选择题

(二)单项选择题 1.将“法”改为“律”,是在(C)。 A夏朝B西周C战国时期的秦D汉 2.夏朝有五种刑罚,共(D)条。 A五百B一千C二千D三千 3.“威侮五刑,怠弃三正”是夏启讨伐有扈式时发布的(B)。 A习惯B战争动员令C祭祀D礼仪 4.“昏、墨、贼,杀”中的刑名是(D)。 A昏B墨C贼D杀 5.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杀人不忌为(C)”。 A昏B墨C贼D杀 6.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 A夏朝B商朝C西周D秦朝 7.《竹书纪年》记载:“夏后芬三十六年作(D)”。 A囹圄B夏台C均台D圜土

8.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A)”。 A昏B墨C贼D杀 9.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贪以败官为(B)”。 A昏B墨C贼D杀 10.相传夏桀时,曾把商汤“囚之(A)”。 A夏台B均台C囹圄D圜土 1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C)。 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 12.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动员令叫做(B),它也是夏朝的法律。 A禹刑B甘誓C赎刑D圜土 13.我国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D)。 A舜B禹C有扈氏D启 14.原始社会部落首领的继承实行(A)。

A禅让制B世袭制C占卜制D天命制 15.夏、商、周三代的法律用来命名的是(A)。 A刑B法C律D法律 (二)单项选择题 1.商汤讨伐夏桀时发布的命令是(B)。 A《汤刑》B《汤誓》 C《汤诰》D《太甲训》 2.炮烙之刑出现于D。 A夏朝B西周 C春秋D商朝 3.夏商时期将死刑称为(A)。 A 大辟 B 斩 C 戮 D 凌迟 4.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机能的刑罚是(D)。 A墨刑B劓刑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 (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 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三)一些罪名产生于战争----弗用命.不从誓言罪等; (四)刑官产生于战争----皋陶作士. 第二节夏商西周的礼 一、周公制礼★ 西周的重大立法活动.西周初期在周公的主持下,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 现实需要,对夏商的礼进行全面的整理增删,重新厘订了一套完备的典章制度和礼节 仪式,史称周公制礼. 二、周礼的分类 (一)可分为“本”和“文”;“本”指精神原则;“文”指礼节仪式。 (二)可分为“五礼”、“六礼”或“九礼”。(五礼:吉、凶、军、宾、嘉) 三、周礼的实质 ·西周的礼法制度以差序为基础,所谓差序就是强调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秩序。 ·礼的实质就是“别”,反映了西周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等差秩序。 四、周礼的内容 (一)土地所有权 1、土地王有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2、分封制度:“授民授疆土”; 3、贡赋制度:“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 (二) (三)婚姻 1、婚姻形式:贵族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民间实行一夫一妻制。 2、婚姻条件:(1)禁止性条件:同姓不婚、五不娶。 (2)成立条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中国法制史单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第2次任务 1. 开始区分律和令的是(),其中规定“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晋律 2. 秦朝多对麻风病人犯罪所适用的刑罚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阬 3. 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是( )。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具五刑 4. 北齐时,将廷尉改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大理寺 5.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做()。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券书 6. 在历史上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人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董仲舒 7. 秦朝的鬼薪适用于男犯,它的刑期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三年 8. 汉朝首次下诏废除肉刑的皇帝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汉文帝 9. 秦朝有一种徒刑,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这种刑罚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城旦 10. 秦朝有一种将罪犯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罚,叫做()。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定杀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2. 在秦朝,多用于惩罚轻微犯罪官吏的刑罚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谇 3. 皇帝制度的理论化、神秘化,开始于()。 4.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汉朝 4. 封建法典的()源于“重罪十条”。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十恶 5.北周的中央审判机关叫做()。 6.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秋官大司寇 7. 秦朝有一种罪名,即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此罪叫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以古非今罪 8. 汉代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叫做()。 9.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征辟 9. 晋律规定买卖田宅牛马要向国家缴纳总价值4%的税收,称为()。 10.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契税 10.秦朝关于案件的调查、勘验、审讯等程序的文书程式的法律形式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式 5. 改具律为刑名,冠于律首的法典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魏律 8. 中国古代设置“登闻鼓”始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西晋 10. 汉武帝之后,法制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德主刑辅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2. 汉代致仕的年龄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七十 3. 汉朝规定,吏民如知有人犯法,必须举告,否则就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见知故纵 4. 汉初至文景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黄老思想 5. 两汉的立法活动始于汉朝建立前的()。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 约法三章 7. 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的主导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儒家思想 10. 汉朝以典型判例作为法律形式的一种,称作()。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决事比 5. 最早提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思想的人是()。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 孔子 7. 汉代的起诉叫()。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告劾 9. 汉代对特定人才的任用方式叫做()。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 征辟 10. 晋律规定买卖田宅牛马要向国家缴纳总价值4%的税收,称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 契税

中国法制史专题整理

中国法制史专题整理 刑罚 夏商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周初《九刑》: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西周中后期赎刑是《吕刑》的核心内容 秦“具五刑”:秦朝最残酷的死刑 “赀别”:秦朝经济刑之一,经济制裁惩罚官吏一般失职和百姓一般违法行为汉“亲亲得相守匿”原则 废除肉刑 魏晋《北齐律》标志着初步形成封建五刑制,分为:死、流、徒、杖、笞 唐以五刑为主:死、流、徒、杖、笞 《贞观律》中出现“加役流” 五代“刺配”(杖刑、流刑、刺面三刑合一);凌迟 宋宋真宗时期刺配刑上升为法定刑罚之一;南宋时以国家大法肯定凌迟 明《大诰》规定许多律外适用的酷刑;充军有终身(本人)和永远(子孙)定罪量刑“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清“发遣为奴”即将犯罪者发往边疆某地为八旗官兵或贵族私家之奴隶 五礼与六礼 五礼周礼名目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吉礼:祭祀;凶礼:悼念;宾礼:天子诸侯;军礼:征伐;嘉礼:节庆 六礼西周婚姻仪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求婚;问名:姓氏出生;纳吉:祭祀; 纳征:聘礼;请期:婚期;亲迎:迎亲 八议 魏晋八议制度《曹魏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隋《开皇律》进一步完善八议制度 唐确定八议制度: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功、议宾) 十恶 南北朝《北齐律》确定重罪十条: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隋《开皇律》改“重罪十条”为“十恶” 唐《名例律》规定“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和内乱。 谋反:图谋、参加推翻封建政权; 谋大逆:图谋、毁坏皇帝宗庙、陵墓和宫殿;谋叛:图谋、背叛国家; 恶逆:一种殴打、谋杀尊亲属;不道:杀人、邪术诅咒; 大不敬: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和尊严;不睦:亲族互相侵害; 不义:侵犯长官和夫权;内乱:亲族之间犯奸 五听与六赃 五听西周审问方式: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 早期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夏商的神权法思想是法律的思想基础。 王命包括誓(约束)、诰(告诫)、命(君主的命令)等多种形式。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可能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五刑是其主要内容。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的总称。 夏商五刑:墨、劓、髌、宫、大辟。 大辟即死刑,宫刑即男子去其势、女子幽闭的刑罚,髌是断足或者砍去膝盖骨,劓即割掉鼻子,墨刑在面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注之后,再染以墨的刑罚。 刑罚原则:刑不株连、疑罪从轻、不杀无辜、过失从轻 中央司法官,商称司寇。 神判和天罚是夏商司法审判的特点。 夏朝监狱为圜土、夏朝末年称之为夏台、商朝监狱有羑里。 简述原始氏族战争对我国法律起源造成的影响:阶级分化,原来的氏族社会行为规范,后来便成为了法律。氏族首领的职权演变为统治者,建立了权力机关和法律机构。原始社会末期也确立了不少刑罚罪名及处置方法。有法官和审判的存在。频繁的氏族部落战争促进了民族的融合,早就了法律。部落军事首领掌握着军事权利,这就必然对原有的氏族部落首领的继承制造成破坏。 简述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①刑起于兵,兵刑同制。中国法律起源于氏族部落同族之间以及同外族的战争。②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③血缘纽带关系影响之深。④维护部落首领的政治权利的集中和强化。 简述夏商立法思想以及立法活动的情况: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拳发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立法活动:①王命(誓、诰、命)②禹刑③汤刑④官刑 简述夏商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法律内容出于秘密法状态。已经出现比较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产生了我国早期的经济法规,反应国家管理和调节社会生产各方面的程度。军权至上,神权法思想渗透至深。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天罚思想、明德慎罚(缓和阶级矛盾,对周初的社会发展进步提供了有益的环境)、礼治思想(维护等级猪肚、预防犯罪、防民) 《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刑书,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适用刑罚的总原则为明德慎罚。赎刑是其核心内容,可以用钱财代替或抵消其刑罚。 西周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 西周刑罚区分故意过过失、惯犯与偶犯的原则。(眚、非眚,非终、惟终) 西周刑罚遵循世轻世重的原则。用刑灵活,因时而异。 我国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礼与刑的关系:奴隶主阶级专政的两种手段:①出礼入刑,②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周礼的本质特征) 西周契约制度:大宗买卖用长劵,称为质;小宗买卖用断券,称为剂。“傅别”也是一种书面契约,在借贷活动中使用。

中国法制史“首”“最早”“第一次”知识点汇总

中国法制史“首”“最早”“第一次”汇总 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 2.中国古代文献记载最早的一条军法见于《甘誓》(夏启) 3.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4.我国最早的劳役刑规定也是最早的强制劳动改造出现在西周; 5.郑国“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6.《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 7.《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篇; 8.《法经》是最早规定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 9.《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 10.最早颁布的令是商鞅的《分户令》; 11.监察制度来源于战国(御史),创建于秦朝(御史大夫),确立于西汉(御史台)。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为宪台,西晋政权首次以御史台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 12.法律儒家化始于汉朝;《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儒家化的成文法典; 13.录囚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始于汉朝; 14.《曹魏律》(《新律》)首次将“八议”入律; 15.《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后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的篇目置于律首; 16. 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 17.《晋律》(《泰始律》|《张杜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 18.西晋首设“登闻鼓”直诉; 19.《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官当”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元朝开始废用“官当”; 20.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 21.北魏政权首创杖刑; 22.西魏《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格成为一种法律形式始于东魏《麟趾格》; 23.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北齐时最终废除宫刑; 24.《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 25.《北齐律》首创以“名例律”命名刑法典总则,并沿用至清末,确定12篇结构; 26.《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 27.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 28.《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 29.《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 30.《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大业律》内容上删除了“十恶”条款; 31.《贞观律》增设加役流;《贞观律》标志着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 32.唐律首创疏议; 33.《唐律疏议》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 34.《永徽律疏》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在元代以后称为《唐律疏议》; 35.唐律首次对自首、共同犯罪、比附、化外人相犯、六赃、六杀等作出完整规定; 36.《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 37.两宋最频繁(最经常性)的立法活动是编敕; 38.《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时颁) 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篡方式; 39.《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 40.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但属法外刑;宋代确立为法定刑(《庆元条法事类》);《大明律》首次使凌迟正式入律;至清末废除(《大清现行刑律》); 41.宋朝首创刺配刑; 42.宋朝首创条法事类;至今只保留下一部宁宗朝编订的《庆元条法事类》; 43.宋代所有权分为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宋刑统》对动产所有权做了明确规定; 44.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 45.宋朝首创“糊名”(弥封)、“誊录”、和回避等考试方法和规则; 46.宋仁宗首创《窝藏重法》;宋神宗颁行《重法地法》(《盗贼重法》); 47.元代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成文法典:《至元新格》;

法制史历年司考试题及答案

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2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

法制史期末整理

中国法制史复习材料(个人整理的,仅供参考) 第二章西周部分 周礼的基本内容,性质,功能作用(大题) 1.基本内容: 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则,二是具体礼仪形式。精神方面主要是亲亲、尊尊。亲亲君为首,尊尊父为首。在这两大原则下,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但相比较而言,忠高于孝,国重于家。礼仪形式方面主要是五礼。“五礼”: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2性质和作用 性质:首先礼作为一种积极的规范,已具备法律的性质和作用。具备法的三个基本特性: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 作用:周礼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及预防犯罪。 民事法律内容部分:(P34)契约(质剂;傅别) 1.质剂:西周调整商品贸易关系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2.傅别:西周调整债权债务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 西周婚姻制度(P35) (1)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凡不合此三者的婚姻即属非礼非法。一夫一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虽然古代男子可以有妾有婢,但法定的妻子只能是一个。也就是说只有一夫一妻才是合法的婚姻;只有正妻所生子女为嫡系,其他皆为庶出,且在家庭关系中处于比较低的地位。“同姓不婚”也是缔结婚姻的一个前提。西周实行同姓不婚原则,主要基于两点:首先,长期的经验证明,同姓男女为婚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发展。其次,禁止同姓为婚,多与异姓通婚,是为了“附远厚别”,即通过联姻加强与异姓贵族的联系,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

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重点详解(最终版) 第一章夏商法律制度 夏代 ●法典:“禹刑”,夏代法律的总称,中国最早的奴隶制法。《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可能是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改造、积累的习惯法,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 ●罪名制度:昏、墨、贼,杀: 昏、墨、贼是夏朝的三种罪名,杀是刑名。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自己有了罪而掠取别人的美名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是墨;杀人而没有顾忌是贼。 可见,昏、墨、贼是三种罪名。犯此三罪者,依照夏朝法律要处以死刑。 ●监狱(P28) 据《竹书纪年》载:“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从此夏朝有了正式的监狱。 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监牢的形象名称,在地下挖圆形的土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形土墙,以监禁罪犯,防止其逃跑。 《史记·夏本纪》载,夏桀曾将商汤“囚之夏台”,则夏台可以说是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据说夏在都城阳翟“均(钧)台”还设有中央直辖的监狱。 商代 ●法典(P30):《汤刑》是商代成文刑书,也是商代法律的总称。《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并非汤所制定,而是后人为纪念先祖以其名命之。它是因乱政而作,主要是关于如何镇压奴隶和平民反抗的规定。 ●刑罚制度(P31) 从《荀子·正名》“刑名从商”的说法来看,商代的刑罚制度似乎已形成体系,并且直接影响到后世。根据文献记载,这一刑罚体系以五刑制度为主,包括墨、劓、刖、宫、大辟等刑名。 (一)大辟: (1)戮 (2)炮烙:强迫人在烧红的铜格上赤足行走。 (3)醢:把犯罪者捣成肉酱。 (4)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 (5)劓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后代都杀掉。 (6)剖心、剔刳 (二)肉刑: (1)墨刑:在犯罪者的面部或额上刺刻后,涂以墨色。 (2)劓刑:割掉鼻子的刑罚。 (3)剕刑:也叫刖刑,就是断足的刑罚。还有说是膑刑,挖去髌骨。 (4)宫刑:割掉男子的生殖器,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 (三)徒刑:也叫胥靡,就是把犯人用绳子系在一起,让他们去从事筑路的劳动。 (四)流刑:又叫做“放”,就是把罪犯迁到边远的地方去。 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重点】

2019年电大本科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整理版

单选题 1.”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B.杀)”。 2.西周时吕刑制定了赎刑和有关刑法原则的内容.吕刑的作者是( B.吕侯)。 3.我国古代首次公布的成文法是在( B.鼎上)。 4.汉代对利率曾有明确规定,超过法定利率这叫做(A.取息过率)。 5.明律规定,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所谓”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处刑要加重(B.二等)。 6.在中国法制史上,”八议”最早规定在( A.(曹) 魏律)。 7.《唐律疏议》第二篇的篇名是( B.卫禁)。 8.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的制度,叫做(D.禁榷制度) 9.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10.鸦片战争后清朝的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机关是(C.法部)。 1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第一个国王是( C. 启). 12.我国古代赎刑最早出现在( A. 夏朝)。 13.春秋时期在晋国铸刑鼎的是( A. 赵鞅). 14.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 法经)。 15.秦朝有一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井用的刑罚是( D. 具五刑). 16.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厩律.兴律三篇的是( C. 察律)。 17.清朝每年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 A.秋申). 18.《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19.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D.日本人). 20.《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周有乱政,而作”( C.九刑)。 21.在我国,首次以年龄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是( B.汉朝)。 22.宋代初年出现的官府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凭证,叫做( A.红契)。 23.中国法制史上,确立”十恶”罪名的法典是(C 《开皇律》)。 24.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最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是( A.《大唐六典》)。 25.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D.《大清新刑律》)。 26.《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是( A.君上大权)。 27.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第一届政府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是( B.《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28.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机关是( C 立法院)。 29.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布指示,改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这个指示即为( C”五四指示)。 30.商朝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 A.神权法)。 31.春秋时期叔向反对郑国铸刑书于鼎,铸刑鼎的人是( D.子产)。 32.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的一部封建法典,叫做( B.法经)。 33.秦朝有—种以极端残忍的死刑与肉刑并用的刑罚,叫做( D.具五刑)。 34.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此法律形式为( D. 比)。 35.《钦定宪法大纲》的附录是( D.臣民权利义务)。 36.太平天国早期的革命纲领是( A.《天朝田亩制度》)。 37.北京政府主管行政诉讼的司法机关是( D.平政院)。 38.西周出现了契约关系,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39.汉朝有一种法律形式是针对某类事情的一个方面制定的单行法规,此法律形式为( C. 科)。 40.“重罪十条”始于( D.北齐律)。 41.在中国历史上,将典卖制度化的朝代不是( A.西周)。 42.中国封建时代最完备的行政法规及行政立法总汇的法典不包括( D.《崇德会典》)。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 B.《钦定宪法大纲》)。 44. 夏启作为夏朝第一个帝王,打破了传统的掸让制,确立了( A.王位世袭制)。 45.辛亥革命发生后,清政府用了三天便制订和通过了( B.《十九信条》)。 46.西固有一种刑罚是把犯罪者晒成肉干,这种刑罚叫做( C. 脯). 47.春秋时期,我国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是郑国的( C. 子产)。 48. 战国时期,在秦国进行二次变法改革的人物是( B. 商殃)。49.首次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下来的法律是( C. 汉律). 50.晋律的特点是纳礼入律,将儒家的( C. 服制)列入律典,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51. 唐代官吏退休年龄为( D.七十岁)。 52.宋朝将历史上最残酷的生命刑正式纳入法典,即( C. 凌迟刑). 53.明代刑罚除死刑外,以( D. 充军)为最重。 54.史书上记载:”吕命穆王,训夏( D. 赎刑)。” 55.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的长官叫( C. 廷尉)。 56.在我国法制史上,正式把”重罪十条”纳入法典的是( B.北齐律)。 57.首次{最早规定规} 定封建五刑制度的法典是( A.开皇律)。 58.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 B. 《唐律》)。 59.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 D. 《宋刑统》)。 60.清朝主管审判的中央司法机关是( A. 刑部)。 61.太平天阔的结婚证书叫( A. 合挥)。 62.武昌起义后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 A.21 )条。 63. (在中国历史上)我国第一部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劳动人民制定,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64.秦朝的中央行政机关实行( B.三公九卿制)。 65.中华法系的代表法典是( C. 唐律疏议)。 66.正式确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A. 开皇律)。 67.采用”重典治乱世”的开国皇帝是( D.朱元璋)。 68.《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称为( A. 君上大权)。 69.夏朝法律制度”昏.墨.贼,杀”中规定的刑名是( D.杀)。 70.商朝”立纣为太子案”进一步说明了王位继承实行严格的( C. 嫡长继承)。 71.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 A.质剂)。 72.秦朝的判案成例叫做( B.廷行事)。 73.汉武帝之后,汉朝的法律指导思想的核心是( C. 儒家思想)。 74.将”八议”制度最早规定在法典里的是( A.魏律)。 75.典卖制度法律化的完备始于( C. 宋朝)。 76.为防止臣下结党,最早设置奸党罪名的法典是( C. 《大明律》)。 77.最早确立封建制法典十二篇体例的法典是( A.魏律)。 78.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制法典是( D.《开皇律》)。 79.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 C.断例)。 80.通过胡惟庸案,可以总结朱元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 A.重典治吏 )。 81.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 B.鸦片战争后清朝 )。 82.在太平天国的法律中,主张发展近代经济.提倡修铁路.造轮船的法典是( B.《资政新篇》)。 8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 B.工农兵代表大会)。 85.夏商周三代监狱的通称是( D.圜土)。 86.第一次将儒家的”服制”列人律典的封建制法典是( B.晋律)。 87.宋朝将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 C.申明) 。 88.太平天国后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B.《资政新篇)。 89.《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B.责任内阁制)。 70.朱元璋将重典治乱世的重点放在( A.重典治吏)。 71.《史记.殷本记》说”纣囚西伯( B.羑里)” 72.春秋时期对晋国铸刑鼎提出反对意见是( D.孔子)。 73.秦朝强制男犯白天修筑城的徒刑叫做( A.城旦)。 74.“重罪十条”是”十恶”的基础,确立“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C.北齐律)。 75.最早规定“封建制五刑”的法典是( B.《开皇律》)。 76.中国历史上最残酷的刑罚当属( D.凌迟)。 77.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C.赎刑)。 78.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 B.束矢)。 79.《法经》共(C.六篇)。 80.《中华民国约法》采取的政体是( A.总统制) 。 81.在奴隶制五刑中,破坏犯罪者的生殖器官,进而残害生殖机能的刑罚是( D.宫刑)。 82.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中心是(A.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 83.汉代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叫( A.鞠狱)。 84.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刑事法规是( A.《中华苏维埃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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