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第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MSDS-第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MSDS-第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31001汽油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汽油

化学品英文名:Gasolin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Petrol

技术说明书编码:341

CAS号:8006-61-9

分子式:

分子量: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67000 mg/kg(小鼠经口)(120号溶剂汽油)

LC50:103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120号溶剂汽油)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1

UN编号:1203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II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31002戊烷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n-pentane

中文名称2:正戊烷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372

CAS号:109-66-0

分子式:C5H12

分子量:72.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高浓度可引起眼与呼吸道粘膜轻度刺激症状和麻醉状态,甚至意识丧失。慢性作用为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可引起轻度皮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液体比水轻,不溶于水,可随水漂流扩散到远处,遇明火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446 mg/kg(小鼠静脉)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2

UN编号:1265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I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31002异戊烷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异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isopentane

中文名称2:2-甲基丁烷

英文名称2:2-methylbutane

技术说明书编码:434

CAS号:78-78-4

分子式:C5H12

分子量:72.1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主要有麻醉及轻度刺激作用。可引起眼和呼吸道的刺激症状,重者有麻醉症状,甚至意识丧失。

慢性影响:眼和呼吸道的轻度刺激。皮肤长期接触可发生轻度皮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1000 mg/m3(小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在环境中能被生物降解。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2

UN编号:1265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I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31003环戊烷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环戊烷

化学品英文名:cyclopentane

中文名称2:五亚甲基

英文名称2:pentamethyl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297

CAS号:287-92-3

分子式:C5H10

分子量:70.0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定向力障碍、兴奋、倦睡、共济失调和麻醉作用。呼吸系统和心脏可受到影响。对眼有轻度刺激作用。口服致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粘膜出血和腹泻等。

本品对皮肤有脱脂作用,引起皮肤干燥、发红等。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在环境中能被生物降解。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3

UN编号:1146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II

包装方法: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31004环己烷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环己烷

化学品英文名:cyclohexane

中文名称2:六氢化苯

英文名称2:hexahydrobenzene

技术说明书编码:292

CAS号:110-82-7

分子式:C6H12

分子量:84.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对眼和上呼吸道有轻度刺激作用。持续吸入可引起头晕、恶心、倦睡和其他一些麻醉症状。液体污染皮肤可引起痒感。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 甚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12705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家兔经皮:1548mg/2天(间歇),皮肤刺激。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海藻应给予特别注意。在环境中能被生物降解。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1004

UN编号:1145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II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年12月1日施行),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将该物质划为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31005 2,2-二甲基丁烷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2,2-二甲基丁烷

化学品英文名:2,2-dimethyl butane

中文名称2:新己烷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174

CAS号:75-83-2

分子式:C6H14

分子量:86.18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高浓度吸入出现呼吸道刺激、轻度恶心、头痛、头晕等;极高浓度吸入可致昏迷甚至死亡。液体对眼和皮肤有刺激性。皮肤长期接触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1211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资料

刺激性:

致敏性:无资料

致突变性:无资料

致畸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其它: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31001 [闪点<-1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汽油[闪点<-18℃] 化学品英文名:Gasoline;Petrol 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邮编: 传真: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浓度CAS No. C4~C12的烃类无资料8006-61-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汽油为麻醉性毒物,急性汽油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 急性中毒汽油蒸气吸入呼吸道后,轻度中毒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 吐、步态不稳、视力模糊、烦躁、哭笑无常、兴奋不安、轻度意识障碍 等。重度中毒出现中度或重度意识障碍、化学性肺炎、反射性呼吸停止。 汽油液体被吸入呼吸道后引起吸入性肺炎,出现剧烈咳嗽、胸痛、咯血、 发热、呼吸困难、紫绀。如汽油液体进入消化道,表现为频繁呕吐、胸骨 后灼热感、腹痛、腹泻、肝脏肿大及压痛。皮肤浸泡或浸渍于汽油时间较

长后,受浸皮肤出现水疱、表皮破碎脱落,呈浅Ⅱ度灼伤。个别敏感者可 发生急性皮炎。 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 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中毒性精神病,类精神分裂症,中毒性周围神经 病所致肢体瘫痪。可引起肾脏损害。长期接触汽油可引起血中白细胞等血 细胞的减少,其原因是由于汽油内苯含较高,其临床表现同慢性苯中毒。 皮肤损害可见皮肤干燥、皲裂、角化、毛囊炎、慢性湿疹、指甲变厚和凹 陷。严重者可引起剥脱性皮炎。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 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 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可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测定实验(精)

实验二可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测定实验 实验类型:综合型实验学时:4 实验要求:选做 一、实验目的 1.掌握可燃液体闪点、燃点的定义及液体存在闪燃现象的原因; 2.掌握用开口杯闪点测定仪测量可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的方法。 二、实验内容 利用开口杯闪点测定仪测定可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注意加热温度的控制和测量,明确闪点和燃点的区别。 三、仪器设备 基本部分:盛油样的容器、加热升温装置、控温电路、测温装置、点火源 手动开口杯闪点和燃点测定仪:内坩埚、外坩埚、气体导管、温度计、电炉、电气装置、挡风板等 (1)内坩埚的材料是0.3优质碳素结构钢,上口内径为64±1mm,底部内径为38±1mm,总高度为47±1mm,在距上口边缘12mm及18mm内壁处各有一道刻线,表面镀黑。 (2)外坩埚的材料同于内坩埚,上口内径为100±5mm,底部内径为56±2mm,总高度为50±5mm,表面镀黑。 (3)气体导管喷口直径0.8~1.0mm,内孔表面光洁,能使火焰调节成直径为3~4mm的球形火焰,总高度为50±5mm。 (4)支架是由底座、立杆、电炉托、温度计夹组成,电炉托、温度计夹和紧固螺钉固定在支柱上,并可上、下调节高度,温度计夹应保证温度计位于电炉内孔中央。 (5)电炉部分由碳化硅电炉盘、碳化硅垫圈、220V/800W电热丝组成,根据使用要求,通过电气装置控制加热功率。 (6)电气装置由一套电子调压线路、指示灯、钮子开关、变压器、精密多圈线绕电阻器和交流电流表组成。 四、所需耗材 1.煤油 2.柴油 五、实验原理、方法和手段

当液体温度比较低时,由于蒸发温度低,蒸发速度慢,液面上方形成的蒸气分子浓度比较小,可能小于爆炸下限,此时蒸气分子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是不能被点燃的。随着温度的不断升高,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当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到爆炸下限的时候,可燃液体的饱和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会发生一闪即熄灭的现象,这种一闪即灭的瞬时燃烧现象称为闪燃。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液体表面发生闪燃时所对应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在闪点温度下,液体只能发生闪燃而不能出现持续燃烧。这是因为在闪点温度下,可燃液体的蒸发速度小于其燃烧速度,液面上方的蒸气烧光后蒸气来不及补充,导致火焰自行熄灭。 继续升高温度,液面上方蒸气浓度增加,当蒸气分子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到火源能够燃烧且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时,此时液体被点燃,它所对应的温度称为该液体的燃点。 从消防观点来看,闪燃是火险的警告,着火的前奏。掌握了闪燃这种燃烧现象,就可以很好地预防火灾发生或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 六、实验步骤 基本步骤:装试样→放置在电炉上→装温度计→加热升温(按规定)→点火试验→记录数据 手动开口杯闪点测定仪 (1)将内坩埚放入装有细纱的外坩埚中,使细纱表面距离内坩埚的口部边缘约12mm,并使内坩埚底部与外坩埚底部之间保持厚度5~8mm砂层。 (2)将试样注入内坩埚中,对于闪点在210℃和210℃以下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2mm(即内坩埚内的上刻度线处),对于闪点在210℃以上的试样,液面距离坩埚口部边缘为18mm(即内坩埚内的下刻度线处)。注意:首先把坩埚平放在实验台上,然后将药品倒入小烧杯中,再用小烧杯往坩埚里加,加到快与刻度线平齐时,改用滴管滴。注试样时不应溅出,而且液面以上的坩埚壁不应沾有试样。 (3)将装好试样的坩埚平稳地放置在支架上的电炉上,再将温度计垂直固定在温度计夹上,并使温度计的水银球位于内坩埚中央,与坩埚底和试样液面的距离大致相等。 (4)打开可燃气阀门(注意阀门不宜开得过大),将点火器点燃(点火器的火焰长度为3~4mm,不宜太长),点火器距离试样液面约10~14mm(即点火器与坩埚相切但不摩擦)。接通闪点测定仪的加热电源进行加热升温,使试样温度逐渐升高。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60℃时,调整加热速度,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40℃时,严格控制升温速度为每分钟升高4±1℃(即控制电流为1A)。当试样温度达到预计闪点前10℃时,开始扫描点火,点火

液体分类

也叫易燃液体 闪点﹤28℃的液体 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编辑本段 易燃液体分类及特点 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 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部分〉) 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甲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的液体。如:丙酮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棉、黄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金属钠、金属钾、 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 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至<60℃的液体。松节油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氧气。 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 自燃的物品。 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⑴闪点≥60℃的液体。糠醛闪点75℃、环己酮闪点63.9℃、苯胺闪点70℃。 ⑵可燃固体。天然橡胶及其制品。 丁类

闪点概念

闪点 简介:闪点,电力学概念,是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加热试样,当试样达到某温度时,试样的蒸汽和周围空气的混合气,一旦与火焰接触,即发生闪燃现象,发生闪燃时试样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火焰发生的内火现象)。 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石油产品,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挥发性高的润滑油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蒸发损失,严重时甚至引起润滑油粘度增大,影响润滑油的使用。 一般要求可燃性液体的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以保证使用安全和减少挥发损失。 影响因素 闪点的高低,取决于可燃性液体的密度,液面的气压,或可燃性液体中是否混入轻质组分和轻质组分的含量多少。可燃性液体使用过程中若闪点突然降低,可能发生轻油混油事故或水解(对某些合成油而言),必须引起注意。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敞口容器中,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在压力容器中加热则无此限制。 当可燃性液体液面上挥发出的燃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从防火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些,两者的差值大些。而从燃烧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小些。 化合物闪点查询方式: 化工空间网可以按照名称、简称、CAS号查询化合物闪点。[1] 2应用 临界点 临界点是指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与火焰接触发生瞬间闪火时的最低温度。油品越轻,闪点越低。 当油面上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危险等级 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来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的叫易燃品;45℃以上的为可燃品。从闪点可判断油品组成的轻重,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 安全性质 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蒸发倾向和安全性质的项目,闪点越高越安全。在储存使用中禁止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加热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低于闪点20~30℃。 油品更换 在油品使用过程中,闪点也有重要意义。例如:使用中的发动机油闪点显著降低时,说明发动机油已受到燃料稀释,应对发动机进行检修和换油。

可燃液体(液态)的闪点值测量方法

可燃液体(液态)的闪点值测量方法 测量原理 当液体温度比较低时,由于蒸发温度度,速度慢,形成的可燃性浓度比较低,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之后即便遇到火源也无法点燃,但随着温度上升,蒸汽分子浓度变大,当蒸汽分子浓度增加到爆燃下限时,可燃液态的饱和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发生一闪即熄灭的现象,这种现象就叫做闪燃,与闪燃时所对应的温度为闪点温度,在闪点温度下只能发生闪燃现象,不能持续燃烧,如果持续加温,蒸汽浓度持续升高,当发生燃烧时间大于5秒时,所对应的温度即为燃点,文中提到了两个概念,即闪点和燃点,希望可以区分和理解。 测量过程 测量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1)装样 (2)加热 (3)点火试验 (4)记录数据

按“炉号”键切换按键操作所对应的测试炉。 按“开始”键对应测试炉启动测试,此时“开始”键虚显。再次按下该键,对应测试炉退出测试状态,并启动冷却风扇,此时“开始”键实显。 按“上升”键对应测试炉抬高炉臂,此时“上升”键虚显;再次按下该键,对应测试炉停止上升炉臂,并停止冷却风扇,此时“上升”键实显。 按“下降”键对应测试炉降低炉臂,此时“下降”键虚显。再次按下该键,对应测试炉停止降低炉臂,并停止冷却风扇,此时“下降”键实显。 按“预闪”键,设定对应测试炉的预闪点值,并停止冷却风扇;用“增加”、“减少”键调整数值,长时间按下这两个键,产生快速调整动作。 预闪值设定应遵循如下方法:当闪点值为200℃时,设置预闪值应低于闪点值10℃为190℃,不知油样闪点温度时设置值应设置闪点温度临界值,再由低温到高温度设置。 按“退出”键仪器退出测试状态,所有的测试炉停止任何动作返回到画面1。仪器自动测试当前的大气压强值,根据GB/T267-88标准,自动计算闪点修正

MSDS-第3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31001汽油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汽油 化学品英文名:Gasolin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Petrol 技术说明书编码:341 CAS号:8006-61-9 分子式: 分子量: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危险性类别:第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周围神经病。严重中毒出现中毒性脑病,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极度易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

闪点划分-闪点分级

建筑防火规范中的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分别是什么 令狐采学 消防工程甲、乙类厂(库)房,是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来划分的。可以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6至第10页相应内容。甲、乙、丙类液体是根据液体的闪点高低、自燃或爆炸的可能性等因素来划分的,可以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6页表3.1.1的内容。按照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厂房)甲类: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乙类: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丙类: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仓库)甲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

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乙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 甲乙丙类液体,依据闪点划分:将甲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闪点基准定为<28℃;乙类定为>28℃至<60℃;丙类定为>60℃。这样划分甲、乙、丙类是以汽油、煤油、柴油的闪点为基准的,这样既排除了煤油升为甲类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柴油升为乙类的可能性,有利于节约和消防安全。而在我国国产16种规格的柴油闪点大多数为60~90℃(其中仅“一35号”柴油闪点为50℃),所以柴油一般属于丙类液体。 闪点 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施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闪燃是液体表面产生足够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气体时,遇火源产生一闪即燃的现象。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闪点

闪点 flash point 在一稳定的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气在试验火焰作用下被闪燃时的最低温度;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闪点又叫闪燃点,是指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汽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而初次发生闪光时的温度。各种油品的闪点可通过标准仪器测定。闪点温度比着火点温度低些。 燃点又叫着火点,是指可燃性液体表面上的蒸汽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接触而发生火焰能继续燃烧不少于5s时的温度。可在测定闪点后继续在同一标准仪器中测定。可燃性液体的闪点和燃点表明其发生爆炸或火灾的可能性的大小,对运输、储存和使用的安全有极大关系。K:什么叫闪点?什么叫燃点?什么叫自燃? 1.闪点: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跑入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地温度叫做闪点。从消防观点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温度。 闪点越低,引起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2.燃点:不论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可燃物质,如与空气共同存在,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会燃烧,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这时,可燃物质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 一般液体燃点高于闪点,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高1~5℃。 3.自燃:在通常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接触都会发生缓慢的氧化过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也很少,同时不断想四周环境散热,不能像燃烧那样发出光。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氧化过程就会加快,析出的热量增多,不能全部散发掉就积累起来,是温度逐步身高。当到达这种物质自行燃烧的温度时,就会自行燃烧起来,这就是自燃。使某种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自燃点,也叫自燃温度。 在自燃温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然点不是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它主要取决于氧化时所析出的热量和向外导热的情况。可见,同一种可燃物质,由于氧化条件不同以及受不同因素的影响,有不同的自燃点。 自燃可分两种情况。由于外来热源的作用而发生的自燃叫做受热自燃;某些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于其本身内

闪点问题

纯物质的闪点可以通过查阅文献和做实验获得。而混合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 的变化而变化,。就有必要寻找一种理论方法对其闪点进行估算和预测,以确定 其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闪点是烃类及其化合物的物理和化学属性中最主要的属性之一,它通常可 以被用来确定烃类液体物质的火灾和爆炸危害;因此,闪点的预测是一个重要的安全考虑。 在蒸汽压、分子结构、组成范围和易燃液体的沸点等各个方面上分别对闪 点的预测方法都有一定的知识作用。 对闪点和混合物的组成范围两者之间的相关性的研究已经集中在对二元和 三元方法的闪点预测上,在未来的研究道路上,则需要对多元化合物的解决方法作进一步的考察和论证。关于分子结构与闪点的相关性,通过定量构效关系(QDPR)的分析,已经取得了关键的突破。尤其是人工神经网络法在定量构效关系(QSPR)中的应用可能性,因为它的非线性特性和高精度的技术,并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 闪点(flash point)定义: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件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最低温度。 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时发生一闪即逝的燃烧现象,或者可燃固体加热到一定温度后,遇明火发生一闪即燃的闪燃现象叫做闪燃,发生闪燃时的固体最低温度成为闪点。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者是固体放出足量的蒸汽并在所用的容器内的液体或者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测定闪点的方法有开口杯法和闭口杯法两种。开口杯测定的闪点要比闭口杯法高15-25℃,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的指标。 当油面上的油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s)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从防火的角度考虑,希望油的闪点、燃点高一些,两者的差值大些,而从燃烧的角度考虑,则希望闪点、燃点低些,两者的差值也尽量的小一些。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即: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应急处置方法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一)汽油;gasoline;petrol 国标编号 31001 CAS号 8006-61-9 分子式 C5H12-C12H26(脂肪烃和环烃) 分子量 72-170 无色或淡黄色易挥发液体,具有特殊臭味;闪点:-50℃;熔点<-60℃;沸点40~200℃;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醇、脂肪;密度:相对密度(水=1)0.70~0.79;相对密度(空气=1)3.5; 稳定性:稳定;危险标记:7(易燃液体);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 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急性中毒: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轻度中毒症状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共济失调。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可伴有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及化学性肺炎。部分患者出现中毒性精神病。液体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接触致急性接触性皮炎,甚至灼伤。吞咽引起急性胃肠炎,重者出现类似急性吸入中毒症状,并可引起肝、肾损害。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症状类似精神分裂症。皮肤损害。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67000mg/kg(小鼠经口);LC501030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刺激性:人经眼:140ppm(8小时),轻度刺激。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3g/m3,12-24小时/天,78天(120号溶剂汽油),未见中毒症状。大鼠吸入2500mg/m3,130号催化裂解汽油,4小时/天,6天/周,8周,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神经系统发生机能性改变。 危险特性:极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水质检测管法 检气管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气体速测管(北京劳保所产品) 4.实验室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第二版),杭士平编 比色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化学工业出版社

闪点知识

中文名称:闪点 英文名称:flash point 定义: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应用学科:电力(一级学科);燃料(二级学科) 闪点,电力学概念,是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加热试样,当试样达到某温度时,试样的蒸汽和周围空气的混合气,一旦与火焰接触,即发生闪燃现象,发生闪燃时试样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 意义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石油产品,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挥发性高的润滑油在工作过程中容易蒸发损失,严重时甚至引起润滑油粘度增大,影响润滑油的使用。 一般要求可燃性液体的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以保证使用安全和减少挥发损失。 影响因素 闪点的高低,取决于可燃性液体的密度,液面的气压,或可燃性液体中是否混入轻质组分和轻质组分的含量多少。可燃性液体使用过程中若闪点突然降低,可能发生轻油混油事故或水解(对某些合成油而言),必须引起注意。 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 闪点的高低与油的分子组成及油面上压力有关,压力高,闪点高。 闪点是防止油发生火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敞口容器中,油的加热温度应低于闪点10℃;在压力容器中加热则无此限制。 当可燃性液体液面上挥发出的燃气与空气的混合物浓度增大时,遇到明火可形成连续燃烧(持续时间不小于5秒)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燃点高于闪点。

可燃液体闪点燃点测定实验报告(教育教学)

中南大学 消防工程教学实验 实验报告 实验三:可燃液体闪点燃点测定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 1.掌握可燃液体闪点、燃点的定义及液体存在闪燃现象的原因; 2.掌握用开口杯闪点测定仪测量可燃液体的闪点和燃点的方法。 二、实验原理(可加附页) 当液体温度比较低时,由于蒸发温度低,蒸发速度慢,液面上方形成的蒸气分子浓度比较小,可能小于爆炸下限,此时蒸气分子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是不能被点燃的。随着温度的不断升高,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当蒸气分子浓度增大到爆炸下限的时候,可燃液体的饱和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遇到火源会发生一闪即熄灭的现象,这种一闪即灭的瞬时燃烧现象称为闪燃。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液体表面发生闪燃时所对应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闪点。在闪点温度下,液体只能发生闪燃而不能出现持续燃烧。这是因为在闪点温度下,可燃液体的蒸发速度小于其燃烧速度,液面上方的蒸气烧光后蒸

气来不及补充,导致火焰自行熄灭。 继续升高温度,液面上方蒸气浓度增加,当蒸气分子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到火源能够燃烧且持续时间不少于5秒时,此时液体被点燃,它所对应的温度称为该液体的燃点。 从消防观点来看,闪燃是火险的警告,着火的前奏。掌握了闪燃这种燃烧现象,就可以很好地预防火灾发生或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 三、实验仪器、设备 SC-261D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 基本部分:盛油样的容器、加热升温装置、控温电路、测温装置、点火源 克利夫兰油杯、点火器、电炉、温度计、温度传感器、 微电脑控制板、控制键盘、显示器、挡风板等。 四、实验步骤及数据

仪器试验步骤 (1)、打开电源开关,显示屏显示以下界面(图4)按功能键分别进入个功能界面。 (2)按“参数设置”键进入图7界面 1、该界面对预置试温度、标号、试验杯数、大气压强、滞后温度、打印状态,进行设置。 增加数值:按此键增加数据设 置。 减小数值:按此键减小数据设 置。 移动光标:按此键移动光标设 置。 光标换行:按此键光标换行设 置。 时钟设置:按此键进入时钟设置界面。 保存退出:按此键保存数据返回主界面 2、移动光标按提示选择设定位置,按“增加数值,减小数值”,键修改相关的参数值 3、设置,预置温度、试油标号、油样的顺序号便于记录,可记录1~999编号 4、设置,滞后温度,打印设置“开“的状态 5、按“时钟设置”界面:按增加、减少、移动光标,设置时间 6、步骤A(B)(实验的搅拌速度),两种选择 A表示搅拌速度90~120转/分, B表示搅拌速度250±10转/分(选择搅拌速度,请按GB/T

关于闪点与易燃液体运输的探讨

关于闪点与易燃液体运输的探讨 摘要:闪点是易燃液体的分类标准,根据测定方法的不同,闪点分为开杯式与闭杯式两类,它是易燃液体发生火灾及爆炸的重要影响因素,闪点越低,表明该易燃液体越容易爆炸,也表明其火灾危险性越大,所以,在对易燃液体进行包装,存放和运输时应格外注意安全性。 Abstract: Flash point is flammable liquids, according to the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of determination method is different, flash point into open cup type and closed cup type two kinds, it is flammable liquid fire and explosion important influence factors of the lower and flash point, show that the flammable liquids, also suggests that the explosive, so the fire hazard on the flammable liquids for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safety should be paid more attention. 关键字:闪点易燃液体运输 Keywords: flash point flammable liquid transportation 一、闪点与易燃液体之间的联系 在易燃液体的运输中,我们首先会关注这类物质的闪点是多少,通过判断其闪点的高低,在包装以及存放运输过程中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什么是闪点,闪点对易燃液体之间有怎样的关系呢?当液体受热而迅速挥发时,液面附近的蒸汽浓度正好达到其爆炸下限浓

可燃液体闪点测定

可燃性液体闪点的测定实验指导书 可燃性液体闪点的测定(开口杯+闭口杯) 一、实验目的 1.通过实验直观认识可燃液体的闪点。 2.明确闪点的实用意义,重点是闪点对可燃液体火灾的重要意义。 3.掌握实验测量的原理和开口杯、闭口杯测量闪点的方法。 4.熟练使用开(闭)口闪点全自动测量仪测量液体的开(闭)口闪点,并掌握混合液体的闪点的变化规律。 二、实验原理 1.闪燃和闪点 研究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时,闪燃是必须掌握的一种燃烧类型。闪燃,是指可燃液体遇火源后,在其表面上产生的一闪即灭(少于5s)的燃烧现象。闪燃的发生是可燃液体着火的前奏,是火险的警告。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可燃液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即为闪点。闪点是衡量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重要依据。闪点越低,液体火灾危险性越高。闪点是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分级标准: 甲类危险可燃液体:闪点<28℃ 乙类危险可燃液体:28℃≦闪点<60℃ 丙类危险可燃液体:闪点≧60℃ 油品根据闪点划分,在45℃以下叫易燃品;45℃以上的为可燃品。在储存使用中禁止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加热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低于闪点20-30℃。根据可燃液体的闪点,确定其火灾危险性后,可以相继确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灭火剂供给强度的选择。 2.开口闪点和闭口闪点 同一种物质,开口闪点总比闭口闪点高,因为开口闪点测定器所产生的蒸气能自由的扩散到空气中,相对不易达到闪燃的温度。通常开口闪点要比闭口闪点高20-30℃。 3.混合液体的闪点 纯组分可燃液体的闪点,可以通过查阅文献资料来获得。但是随着化学工业的不断

发展及化工产品的多样化,许多行业在实际生产中却常常大量使用混合可燃液体,例如:油漆、涂料、冶金、精细化工、制药等。这些行业场所的危险等级都取决于混合液体的闪点,而混合液体的闪点随组成、配比的不同而变化,很难从文献上查得。需要实际测量混合闪点,为研究其变化规律提供依据。重质油使用过程中,即使混入少量轻组分油品,闪点也会降低。 可燃液体与可燃液体混合后的闪点,一般低于各组分闪点的算术平均值,并接近于含量大的组分的闪点。可燃液体与不可燃液体混合后的闪点,闪点随不可燃液体含量的增加而升高,当不可燃液体含量超过一定值后,混合液体不再发生闪燃。 三、实验装置和实验器材 该实验主要的实验装置包括:VKK3000型开口闪点全自动测定仪和VBK3001型闭口闪点全自动测定仪,其工作原理如下所述: 1.VKK3000型开口闪点全自动测定仪按照ASTMD92(GB3536)、GB/T 267-88方法规定的升温曲线,由CPU控制加热器对样品加热,蓝色LED显示器显示状态、温度、设定值等,在样品温度接近设定的闪点值时(低于设定值10℃),CPU控制电点火系统自动点火,自动划扫。在出现闪点时仪器自动锁定闪点值,同时自动对加热器进行风冷。 2.VBK3001型闭口闪点全自动测定仪按照ASTM D93、GB/T 261-83方法规定的升温曲线加热,气点火时在温度接近闪点值时微机控制气路系统自动打开气阀、自动点火,当出现闪点时,仪器自动锁定显示,打印结果,同时自动对加热器进行冷却。电点火时无需使用气源和气路系统。 该实验还需要实验器材包括:机械油、煤油等可燃液体以及烧杯、量筒、搅拌棒、清洗布等。 四、实验步骤 1.开机准备,检查所有连接是否正确无误,然后打开电源开关。 2.接通电源后,仪器测试头自动抬起,按显示器提示进行设定。 3.首先进入“方法选择”,根据实验具体要求进行D92、GB 267(D93、GB261)和预测试的选择。 4.“预置温度”设定,按“△”或“▽”键设定温度,完毕后按“确认”键返回主菜单。 5.日期设定、大气压设定、打印设置等都按“△”或“▽”键设定,选择设置好后,

关于开展涉及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有效遏制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事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5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涉及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全面加强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企业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面检查涉及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甲A类液体(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液体)和闪点小于零度的中低闪点易燃液体(不包括汽油、原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结合中低闪点易燃液体所具有的高度易燃易爆性、挥发性强以及流动性、受热膨胀性、易产生积聚静电、易氧化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特性,企业要完善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在生产、使用、储存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自动化监控装置、应急处置设施有效可靠,同时建立完善针对中低闪点易燃液体危险化学品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是否依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2.企业对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企业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或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4.企业是否按规定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5.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危险化学品是否按照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禁止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 8.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规定进行现场分析,作业过程是否有人监护;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是否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11.液化烃的储罐是否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连锁切断进料措施; 12.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是否设真空泄放设施和高、低温度检测,并与自动控制系统相联; 13.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是否设置紧急切断阀; 14.丙烯、丙烷、混合C4、抽余C4及液化石油气的球形储罐是否设置注水措施。 四、整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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