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及后股权时代

目录

一、股权分置概述 (1)

(一)股权分置的内涵 (1)

(二)股权分置的形成过程 (1)

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彻底性 (2)

(二)上市公司对市场的可操作性 (3)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严峻性 (3)

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4)

(一)股本结构改变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4)

(二)上市公司信息监管不力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4)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标准片面性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5)

四、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途径 (5)

(一)完善资本市场,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5)

(二)建立信息批露机制,防止内幕交易 (6)

(三)改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方式,提高盈利水平 (7)

注释 (9)

参考文献 (10)

谢辞 (11)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尾声,完成股改实现股票全流通已是必然的趋势。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在股改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如内幕交易、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非流通股不能立即上市流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难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一直制约着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因而需要我们针对这些问题相应的提出解决方案,从而完善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的资本市场机制,为这国社会主义建设提供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一、股权分置概述

(一)股权分置的内涵

股权分置的内涵是指A股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按照上市交易被区分为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可流通股可以在市场交易时间内,按照T+1的规则自由流通,股东可以充分享受股票的流动性和流动损益,而非流通股则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无法享受股票的流动性和流动损益。股权分置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它扭曲了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制约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发挥。流通股票的定价机制难于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在公司的治理上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资本的流动存在非流通股协议转让和流通股竞价交易的差距甚远的两种价格资本运营缺乏市场的操作基础,因此股权分置是人为将流通股和非流通区别开来的制度差异。[1]

(二)股权分置的形成过程

自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企业改革在经历了承包制和租赁制后,开始转向股价制改造的探讨,并相应地开始在沪深两地建立股票交易所。但当时在政界和经济界都有很大的争论,认为股份制是私有化,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也不清晰,根据“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方针,试着建立资本市场;并按照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提出了存量股份不动,增量股份募集转让的股权分置模式。而在增量发行股票上,即没有采用国际流行的公开募集,也没有采用私募的形式,而是创造了定向募集的概念。增量发行的股份向内部职工和社会法人募集,向内部职工募集是因为职工是国有企业的主人,向社会法人募集是因其要么是国有企业,要么是集体企业,而这两类企业都属于公有制性质,以尽可能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内部职工股的转让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各种市场。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正式运营,标志着中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形成。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A股开始较大规模地在上海和深圳股市募集发行上市,虽然从1993年1996年审批采用的是额度制,1997年2000年采用的指标制,而这两个阶段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和部委额度和指标的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

业和集体企业。流通是股票的天性,但流通的前提又是产权界定清晰化。国有企业的资产存量形成的股份主要是以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两种形式存在的。国有股流动就会产生收益或损失,但收益归谁?损失由谁承担?在国有产权和企业产权清晰化问题没有解决,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市场经营体制还没有形成之前,国家选择了国有股、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暂不流通。

证监会在审批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要么在批文中,要么在企业的募集和上市公告中,都提到了“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暂不流通,这一点在1993年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中被明文确立,这样就出现了暂不上市流通的非流通股和可以自由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这种现象客观地存在了15年。由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国经济实行价格双轨制——即对相同的物品实行不同的定价机制。建立中国资本市场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探求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因而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公有制性质一开始就为中国资本市场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国企改制而来的股份公司,能够成为上市公司的条件是由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法人对上市公司实行控股。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激情,远远大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愿望,而股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又能够满足这些条件,结果就是上市公司一开始就存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利益分配不公平和股价不等值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目前已接近尾声,截止2008年5月16日,最后还有37家上市公司未完成股改,包括S上石化、S武石油、S三九、S前锋等,而像S深宝安、S百大等也才刚刚完成股改工作。[2]从2005年4月起至今,沪深两市共1500多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改,而从市场反应看,股改得到了市场的积极回应和肯定,股市也持续走高,近一年来上证综指不断创出历史新高。但在肯定股权分置改革成果的同时,我们不得不重视在股改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表现在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母子公司同业竞争加剧、非流通股限期流通、内幕交易、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难度大等问题上。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彻底性

股权分置改革不彻底的原因是仅立足于解决非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但对关联交易、公司非整体上市和母子企业同业竞争的问题却不涉及,而这些又是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

我国上市公司股份的存在形式就有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不仅采用增量发行的形式,而且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原国企的一部分,比如一分厂,单个项目生产线,一个产品系列甚至部分工序经过剥离包装上市。而原有企业集团或母公司

多数都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身份出现,上市公司不可避免地存在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3]而在股改过程中只针对非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改革,并没有对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进行有效治理,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股改的进程。

2.母子公司同业竞争加剧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因此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为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同业竞争中损害上市共同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了原则上要求上市公司禁止同业竞争。但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并没有涉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在股改过程中,控股股东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往往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操纵或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使股改的进程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母子公司同业竞争不但不能解决,反而可能加剧。

3.股权分置改革不彻底性还表现在,虽然非流通股东以对价的方式支付了股票,现金,权证,但并没有实现非流通股的无条件的自由流通,而是采取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逐渐减持股份的形式来获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非恒定不变的,如果经过流通锁定期,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很大改变,可能有的股票将长时间达不到减持或转让的条件,那这部分非流通股即支付了对价,却长期不能变为流通股,既使可以流通也达不到现在预期的效果,为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所付出的代价也就得不偿失。[4]

(二)上市公司对市场的可操作性

操纵市场行为是证券欺诈行为之一,指证券市场参与者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由于股票交易是证券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故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通常又被称为操纵股市。[5]股市虽说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供求关系,当供大于求时股价就下跌,反之就上升。但是它又有着极强的人为色彩,这是因为股市上存在着不同的客户,而每个客户又同时进行买卖两种行为,所以这个上的供求关系中常常有着很大的虚假因素。另外因中国股市实行退市制度,一些上市公司在连续亏损两年后,因担心退市而铤而走险进行财务造假,对外公布虚假的财务报告信息,从而蒙骗投资者,对股价进行操纵。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从而赚取巨额“信息费”收益或股票溢价收益。例如2007年发生了杭萧钢构内部高管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获得巨额收益一案就充分说明了上市公司对市场的操纵性。

(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严峻性

国有资产是指对国有企业的各种形式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或依法认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具体为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用公式

表示为国有资产=国家资本+专用拨款及各项建设基金形式的资本公积+调国家资本+实收资本。根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为=(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国有资产保值,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率大于100%为国有资产增值。[6]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必然会导致一定时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小于100%。就目前而言,“大小非”解禁洪峰的到来已经引发了市场担忧和恐慌,成了人们担心和关注的焦点。从本质上说,大部分“大非”、“小非”都是国有资产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大小非”解禁方法不当,时机选择不合理,一方面会造成股市的大幅振荡;另一方面也会加速国有资产的流失。二级市场上,短短几个月,上证指数从最高的6124点跌至最低点2990.79点,跌幅超过51%,股市的“亏钱效应”不断放大。“大小非”集中抛售就是本轮市场暴跌的主要原因之一,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难度加大。

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股本结构改变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立足于解决非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但对关联交易、公司非整体上市和母子企业同业竞争的问题却不涉及,而这些又是急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不彻底将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实际处理问题时,非流通股东以股票,现金,权证的方式支付了对价,但并没有实现非流通股的无条件的立刻自由流通,而得到的仅是未来可以流通的权力,以缓解改革对市场的冲击;如承诺锁定的最低期限,在某个股票价位下增持的数量以及减持的市场最低限价等。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非一成不变的,经过锁定期,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改变,可能有的股票将长时间达不到减持或转让的条件,那这部分非流通股即使支付了对价,却长期不能变为流通股,即使可以流通也达不到现在预期的效果,为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所付出的代价可能就会太大了,造成国有资产不必要的损失。

(二)上市公司信息监管不力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上市公司通过批露违法违规信息来操纵股票价格,将扰乱市场的正确预期,摧毁正确的投资理念,蒙骗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定,最终蒙受损失。在杭萧钢构(600477)案例中,杭萧钢构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若公司参与该项目将会对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增长”。但实际上在这项公告发布之前,杭萧钢构内部人员罗某已经得知这个信息,并将其告诉给刚离职不久的陈某,陈某又当即指令与他合作炒股的王某于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随后,杭萧

钢构的股价在短短三个多月中从4元多一路飙升至最高价31元多。王某从中获取暴利4000多万元。杭萧钢构内幕交易事件暴露后,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捕。罗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对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多次透露给犯罪嫌疑人陈某,其行为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王某和陈某则涉嫌内幕交易罪。同时证监会对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了处罚。[7]

杭萧钢构案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反思。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做出指示,深入剖析杭萧钢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例,认真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照杭萧钢构,检查公司自身存在的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措施。(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标准片面性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严峻性的突出表现必然对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和考核办法提出挑战,要求国资管理部门在新的形势下与时俱进,改变过去唯我独大的参与意识,调整思路,建立全新的、符合国际惯例的考核体系。我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标准一直以来只以净资产为主,考核方式单一。我国国有股占非流通股的绝大部分,支付对价必然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权益损失,涉及的面也比较广。各家公司的对价方案都是由非流通股东同流通股东协商和投票表决而形成的,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多合适没有人能够准确预料和说清楚,只有必须接受的博弈结果。为使经营管理层不产生道德风险尽职尽则,站在公平的立场推行改革,国资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关。

四、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途径

(一)完善资本市场,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1.子公司与母公司交叉持股,解决关联交易问题

因为不能保证经营的独立性,上市公司就必然同母公司有巨大的关联交易,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的股份经过限售期,全部为流通股,母公司在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权,如果上市公司按相当比例买入母公司的股份(未上市的母公司按净资产溢价或折价),采用交叉持股的方式即可解决关联交易中的利益输送问题,又可以与母公司共同发展,增加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协调和制约。

2.上市公司实施整体上市,解决母子公司同业竞争问题

企业的独立经营能力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如果丧失了这一基础的上市公司就是不完整的公司,也就缺乏竞争力和创新。而目前企业缺乏独立经营能力不是个别现象,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同母公司都有这种割舍不得的关系。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整体上市方案,确保生产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从产业链角度来分析,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从产业的源头一直做成最终消费品,即使这样

效率也是不高的,但至少要保证在产业链上的这一环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整体上市后,将极大的改善母子公司关联交易的问题

3.恢复分类表决机制

我国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二元结构导致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的价值取向并不一致。流通股东投资于上市公司的目的是取得股票溢价和股利分红。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这就意味着控股股东既不能从公司流通股股价的上升中得到任何好处,也不会因流通股股价的下跌遭受任何损失,加上我国非流通股基本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二,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基本掌握在非流通股股东手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股独大”的公司治理格局,从而形成两类股“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股权分置改革后,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实施之日起,到非流通股份能够自由在市场上流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在这期间,虽然非流通股东已为获得流通权支付了对价,实际上股权仍然处于分置状态,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是不同的。在这段时间的博弈的过程中,流通股东还是处于弱势的地位。占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东即使按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后,仍然是最大的股东。重大的投资决策和再融资同股权分置改革前没有区别,因此为保持市场稳定,兼顾各方的利益,就应恢复分类表决机制,否则,这将使得限售期成为制度真空期,留给非流通股东再融资的最后机会,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8]

(二)建立信息批露机制,防止内幕交易

资本市场的基础是信息披露,建立科学、完备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能够强化市场透明度,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内幕交易。

1.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批露制度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完善信息披露的准则,二是完善信息披露的规则体系。信息披露准则是上市公司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是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准绳。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规定,是从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强制性要求和约束。纵观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至少应该包括:诚信、持续、对称、敏感。只有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资本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才能得以解决。

2.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

行政、民事、刑事三种手段缺一不可。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行政责任可以借鉴境外市场不准入的做法:例如香港对于内幕交易的行政重罚,是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的职位,最长可为5年,其间不得直接从事或间接从事该公司的管理工作。对于明显作假造成投资者损失,或从事内幕交易的国内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也应该采用此法进行严惩。[9]

3.重建市场信用秩序

由我国上市公司的诚信危机所导致的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危机,必将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必须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培育以诚信为核心内容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

营造诚信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建立证券信用评级制度。对上市公司实现一套严格的证券评级制度,有利于降低信息成本和杜绝造假现象,可以通过对投资者提供信用分析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这里要强调的是对所有新发行的证券都要有合格的信用评级,不同的评级定价也不同。同时有必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评级,通过评级,取消信用差和造假的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资格,最终迫使其从证券市场上退出,以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改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方式,提高盈利水平

上市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保障是提高盈利水平,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产权管理水平,努力改善企业的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的变化

在《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十一条明确:“对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进行业绩考核时,要考虑设置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市值指标”,也就是说不久的将来,市值考核将纳入考评体系,以过去净资产保值增值率的考核方式,最通常是根据年度报告的净资产收益率来考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即截至12月31日的静态数据。但市值的考核是动态的,波动幅度远大于帐面净资产的变动。如果仍按12月31日的收盘价作为考核依据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容易导致被考核人为达标去人为地操纵这个时间点的价格,也不容易的真实地反映出市场对企业经营的客观评价,对于市值考评体系经过研究,最好建立多个指标,对不同企业使用不同指标,也可以用各项指标所占权重进行综合评价来真实地反映市场的客观评价。市值考核指标的确立方法可以采用:

(1)全年交易日的收盘均价的算术平均数。

(2)在定期点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

(3)每月不定期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

(4)当期全体所有交易股票的平均成本。

从考评制度上避免为考评达标进行人为操纵和舞弊行为,保证考评的公正和公平。

2.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手段和方式要多样化

一是公正评估国有资产,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公开转让国有资产,通过建立国有资产公开拍卖的制度,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形成

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发现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三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改革,它将从根本上解决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的问题,使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它的成功不仅有利于完善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的各方投资主体的约束,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调整,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注释

[1]诠释股权分置: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gqfz/index.html

[2]以上数据来源于大智慧炒股软件收集整理

[3]参见于鹏飞,刘大莹.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年5月.6

[4]参见李晶,肖远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研究[J],特区经济,2005年6月.8

[5]参见王印东.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J].理论建设,2005年6月.13

[6]参见刘纪鹏.论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N],《中国经济时报》2005-7-21.

[7]参见2007年牛市内幕交易案第一案----杭萧钢构案

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zt/zt0057/

[8]参见谢柳毅.为股权分置改革支招[N].中国证券报.2005年1月27日,第13版

[9]参见贺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评析[J].财经市场,2005年9月.4

参考文献

[l]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中国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李晶,肖远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研究[J],特区经济,2005,(6)。

[3]尚福林.中国股市的重要转折点[N].中国证券报,2005,(5)。

[4]尚福林.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N],中国证券报.2006-12-6。

[5]敬景程.股权分置问题的制度经济学思考[J].经济评论,2005,(2)。

[6]王印东.股权分置改革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J].理论建设,2005,(6)。

[7]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J].财贸经济,2006,(2)。

[8]杨平.证券市场改革的优先行动:解决股权分置[J].上海经济研究 2005,(4)。

[9]詹浩勇,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改中的意见分歧及其对策[J],大众科技,2006,(1)。

[10]吴晓求.股权分裂的八大危害[J].财贸经济,2004,(5)。

[11]股权分置改革要解决的六个问题[N].证券时报2005-07-19。

[12]傅子恒.股权分置改革全接触[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

[13]张晓农.我国上市公司股改对股权结构的影响[J].开放导报,2006,(5)。

[14]潘淑娟,王俊英.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N].钢凌学院学报,2006,(5)。

[15]吴晓求.证券投资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6年。

[16]谢柳毅.为股权分置改革支招[N].中国证券报.2005年1月27日,第13版。

[17]贺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评析[J].财经市场,2005,9。

[18]于鹏飞,刘大莹.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年。

[19]郑江绥,袁宁.股权分置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兼评股权分置改革[J].特区经济,2006(1):99-101。

[20]石宝雅.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4):29-30。

[21]刘纪鹏.论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N],《中国经济时报》2005-7-21。

[2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stock/t/20050904/1928296163.html

[23]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gqfz/index.html

[2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

[25]中国证券报网络版: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html/2008-05/17/node_25.html

[26]2007年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案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zt/zt0057/

[27]新浪财经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c13423476.html,

谢辞

论文的完成标志着四年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也意味着,新的生活又将开始了。回首我在九江学院度过的这四年,曾经的点点滴滴历历在目,牵动着我太多的思绪。首先,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杨贞斌老师!本论文无论从选题、结构的设置、格式的编排还是文字的修改,都倾注了杨老师的心血,在此衷心感谢杨老师的悉心指导。特别是杨老师身上的那些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高度的责任心和和蔼可亲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将指引我一路前行。

同时我还要感谢会计学院所有帮助过我、教育过我的老师和同学们,正是因为有了你们,才使我在大学生活里受益良多。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家人的支持和关爱是我精神上的巨大依靠,也是我学业得以完成的动力和源泉。

【开题报告】股权结构对上司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

开题报告 会计学 股权结构对上司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影响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股利政策实质上是一个向股东返还现金的方式选择问题,通过股利分配,股东获得了应有的回报率。具体而言,股利政策可分为股利分配率政策、股利发放政策、股利分配形式政策等。常见的股利形式有现金股 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和清算股利。所谓现金股利,就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股利,国内通常称之为红利。现金股利是世界各国上市公司最基本的分配形式,支付现金股利,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会减少,股东权益相应减少。在股本不变的前提下,这样一种股利分派方式会降低每股净资产,从而提高净资产收益率。 股权结构实际上就是指股东的产权结构,包括股东权益的构成情况和分布状况,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决定着公司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控制权的分配,在将财产所有权和控制权分配给相关利益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股权结构决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构成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影响股东行为、经理人员激励机制及公司经营管理机制等,并通过这些因素进一步影响到公司的业绩和股利政策。合理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来说是取得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研究股权结构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股权结构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研究已经成为当前财务理论及公司金融理论界的热点问题之一。 但从现有文献看,国内学者大多应用国外股利理论来解释我国公司的股利政策。不论是围绕股权结构还是股利政策的研究都非常多,但是把二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却不多且大都十分分散,且其中只要集中在研究股权结构的集中度和第二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方面对二者系统的研究还较少。对股权结构和现金股利政策之间关系的一些研究结论还没有形成一致共识.因此,对股权结构和股利政策之间关系进行研究,对于推动中国股利政策的规范化进程,优化股利政策以及对于促进我国股利政策的进一步探讨等,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

1案例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是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试点公司,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其他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树立了样板。 一、三一重工股改方案内容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亿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每10股流通股将取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后,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改方案先于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 [注: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2.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2元(含税),原为10转5派1。] 5月10日股改方案亮相,拟每10股送3股派8元现金。 5月25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10股增加0.5股,现金对价不变。 2005年6月17日正式实施股改方案,以前一交易日15日收盘价23.82元为准,当日自动除权价为17.05元。 表1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数据一览 改革前市值比=(非流通股数量×每股净资产)/(流通股数量×公告前收盘价)

根据三一集团提出的方案,按方案提出的前一个交易日4月29日的收盘价16.95元计,方案实施后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下降到11.96元,而三一重工2004年的每股收益为1.36元,即试点方案实施后,三一重工的静态市盈率下降到10倍以下,已与美国股市中同业跨国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水平接近。 据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介绍,三一集团提出“每10股划转3.5股返还8元”方案的初衷,是把发行之初高于国际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的溢价部分返回给流通股东。这一方案至少实现了两个目的,一方面三一集团通过划转股份和返还现金的方式,将近3亿元的超额溢价成本返回给投资者,获得了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而另一方面投资者不需要花费任何现金,并且未给市场带来过度扩容的负担。 “支付对价”不是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也不同于以往市场上常见的“转增、转送、派送”分配概念。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不存在 “股权稀释”问题。 从缺乏流通性的股权到具有流动性的股票,前者必然有一个资产价格的贴水过程,支付对价是所有非流通股东不可回避的必然选择。在采用送股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过程中,30%至50%的对价率是比较合理的区间。上市公司在确定配股和增发的价格时,一般也是约定股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的平均股价的基础上折价二至四成,平均对价率是30%左右;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可以视同为存量发行,其对价率应该不低于30%。三一集团目前提出的支付对价方案,已经超过上述“底线”,是较为合理的。 二、三一重工股改后的走势分析 作为首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2005年6月14日、15日复牌不但没有出现因大盘创新低来一个补跌,而是连着两日的涨停板。17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00万股份,自然除权收盘至16.61元,比自动除息除权价 17.05元(除息除权基准价=送股率 派现除权日前一天收盘价+-1=35.018.082.23+-=17.05元)略低,但与股改方案提出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分置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目录 股权分置改革的含义 1相关概念股权分置 1国有股减持 1全流通 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 股权分置的由来 1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问题第一,市场供需失衡问题。 1第二,股东利益冲突问题。 1第三,控制权僵化的问题。 1股权分置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 1第二阶段: 1第三阶段: 1股权分置改革的作用作用一: 1作用二: 1作用三: 1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资本市场改革的里程碑 1方案有望实现双赢 1揭开中国证券市场新篇章 展开 股权分置改革的含义 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

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 相关概念 股权分置 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这二类股份,除了持股的成本的巨大差异和流通权不同之外,赋于每份股份其它的权利均相同。由于持股的成本有巨大差异,造成了二类股东之间的严重不公。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使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不关心股价的涨跌,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越来越影响到上市公司通过股权交易进行兼并达到资产市场化配置的目的,妨碍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化。最开始提的是国有股减持,后来提全流通,现在又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其实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国有股减持 包含的是通过证券市场变现和国有资本退出的概念。 全流通 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变现概念。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一个改革的概念,其本质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变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实现同股同权,这是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实际进入流通,它与市场扩容没有必然联系。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并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标准 只有一项,就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中所有股份的持股成本是否相同。 股权分置的由来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 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但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 月22日宣布暂停。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这一问题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对资本市场改革开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研究(毕业论文)

分类号密级 U D C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毕业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究 姓名:孙海波 学院: ______ 商学院 专业:会计系 班级:三班 学号:37000403011 指导教师:符超 2008年5月 论文外文题目:Chin a's listed compa nies on the split share structur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form b5E2RGbCAP 论文主题词: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非流通股对价全流通 夕卜文主题词:Share reform Tradable Non-tradable Market En vir onment The price Full Circulation p1Ea nqFDPw 论文答辩日期: 答辩委员会主席:评阅人: \

本科生毕业论文 < 设计)原创性声明 本人以信誉声明:所呈交地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地研究工作及取得地研究成果,论文中引用他人地文献、数据、图件、资料均已明确标注出,论文中地结论 和结果为本人独立完成,不包含他人成果及为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地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地材料.与我一同工作地同志对本研究所做地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地说明并表示了 谢意.DXDiTa9E3d 毕业论文作者<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摘要 股权分置是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地特殊问题,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地迅速发展,开始越来越强烈地影响证券市场地稳定和融资功能,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地利益基础,严重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地效率,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地重大障碍.在股权分置改 革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影响股权分置改革地一些因素,然后要构建一个稳定地市场环境,使我国证券市场充分发挥投资与融资地作用.RTCrpUDGiT 本文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地意义及必然性,探讨影响改革地众多因素,然后去考察改革中各种不同地操作方法,结合个别实证分析各种方案地优缺点,最后对股权分置改革地后续发展做一定地探究.5PCzVD7HxA 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非流通股对价全流通 Abstract Buy shares in Chi na's econo mic system tran sformatio n developed in the course of the special issue, as Chin a's capital market is develop ing rapidly, an in creas ing stron gly in flue nce the stability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and the expected price discovery function of the lack of corporate gover nance based on com mon in terests, serious impact on the efficie ncy of Chi na's securities market, improve the capital market in frastructure as a major obstacle to the system .In the share reform process, we must con sider the impact of share reform to a nu mber of factors, and the n to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探讨(doc)

景德镇陶瓷学院 题目: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财务影响探讨 学号:2002142113 姓名:欧阳征 院(系):工商学院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指导老师:郑四华 完成日期:2005年5月25日

摘 近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进行,此次改革对公司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科学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是非常 要从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 投资学, 资),证券投资学,等方面作系统的分析讨论。从这些分析中得出一些结论,为上市公司应对股权分置改革提供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along with the stockholder's rights minute thoroughly to carry on, the company has more and more obvious influences from this reform. It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analysis the true significance and the goal, understanding the accountant, Financial Management, Investment, The market (finances). Divides for the company at the reform, from the conclusions in these analyses. Key

[2004]3 号) 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以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标志进入试点阶段——以有关部门出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为标志进入全面进行阶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文件,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和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分析主体。这些规定等股权分置改革内容都将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财务处理和表现,财务决策等重大方面事项。 第1章 1.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特点 我国的股票种类有 A 股、 B 股、H 股、在股市上自由流通。而 A 股、B 股、H 股虽然可以在股市上自由流通,但三者的流通市场却彼此分割,而且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为“现金捐赠+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具体如下: (1)现金捐赠 四季投资向公司捐赠7,500万元,以流通A股股东持股比例57.54%计算,以金田实业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成交均价2.15元/股的价格计算折合2,007.26万股,全体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1.05股。 (2)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 金田实业以四季投资捐赠的人民币7,500万元现金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5,183.94万股、全体B股股东定向转增1,484.74万股,扣除全体流通A股股东因公司股本扩张而应得的3,837.25万股外,其余1,346.69万股为非流通A股股东定向向流通A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备忘录第2号—信息披露(1)》的计算口径,以转增后的流通A股股本为基数,全体

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0.58股。本次定向转增后,公司的股本从33,343.36万股增加至40,012.03万股。 综合上述“现金捐赠+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对价安排,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相当于每10股获得1.63股,非流通股股份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B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转增股份,其持股比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不发生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流通A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2.7股,流通B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2.0股,原非流通股股份每10股将新增0股,即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不变并获得流通权(未考虑异议股东的情况)。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经过,根据对价安排,流通A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登记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 在转增过程中,出现计算结果不足一股时,按照登记公司现行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金田实业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前后的情况如下:

浅论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发展的影响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浅论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发展的论文题目: 影响 姓名:魏江 学号:004410110148 班级:春季班 年级:10级 专业:投资与理财 学院:保险职业学院 指导教师:戴念念教授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2号

作者声明 本毕业论文(设计)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撰写完成的,没有剽窃、抄袭、造假等违反道德、学术规范和其他侵权行为。对本论文(设计)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作者专业:投资与理财 作者学号:004410110148 作者签名: 201 年月日

浅论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发展的影响 魏江 Theory equity division reform of Chinese stock market development influence wei jiang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摘要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拿到市场上流通,使上市公司的股份全部流通,实现上市公司股票的同股同权同利。股权分置问题一直被认为是我国股票市场有别于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的最重要特征,也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不规范的深层次原因,股权分置改革的推出在理论上消除了这种特征。 本文在分析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基础上,剖析了我国长期以来的股权分置对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简单介绍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历程,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就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本文重点阐述了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影响。分别就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制度、上市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本文系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的专题研究,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以及股权分置对我国股市发展的危害。第二部分,简单介绍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历程。第三部分,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方法并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了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市的影响。 本文主要创新体现在探讨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个人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与建议。 关键词: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历程;对我国股市发展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的研究

股权分置改革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的研究 (2009-05-06 08:57:34) 标签: 财经 中国 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 毕业论文 1绪论 1.1题目背景及目的 2005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制度变迁,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拉开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序幕。截至2007年10月初,沪、深两市已完成A股改成C股的上市公司达1238家,约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88.87%,没有通过股改程序的只有10家(都为ST公司),仅占A 股上市公司总数的0.718%,其他公司均已通过或已进入股改程序,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初步的胜利。然而,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许多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公司治理水平低下、企业行为不规X和大股东的剥夺等问题,尽管从学术研究到政府政策方面也提出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效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解决方案,但收效不大。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和多年的实践证明,存在诸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股权结构不合理,从而使优化股权结构成为改善公司治理、规X公司行为、提高公司绩效的关键。各国的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政策、法律制度等差异,决定了各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具有共性的同时,也存在着显著差别,结合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最优股权结构问题成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如何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形成适合我国现实国情和今后发展趋势的股权结构,以达到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效率,规X上市公司经营行为,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之目的。并以优

1案例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案例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是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家试点公司,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其他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树立了样板。 一、三一重工股改方案内容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4亿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总额为21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即每10股流通股将取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后,原非流通股将获得“上市流通权”。 本次股改方案先于200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 [注: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为:以2004年末总股本2.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派2元(含税),原为10转5派1。] 5月10日股改方案亮相,拟每10股送3股派8元现金。 5月25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10股增加0.5股,现金对价不变。 2005年6月17日正式实施股改方案,以前一交易日15日收盘价23.82元为准,当日自动除权价为17.05元。 表1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数据一览 改革前市值比=(非流通股数量×每股净资产)/(流通股数量×公告前收

盘价) 改革后市值比=非流通股数量/流通股数量 (备注: 财务指标为2004年末数;以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为计。) 根据三一集团提出的方案,按方案提出的前一个交易日4月29日的收盘价16.95元计,方案实施后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下降到11.96元,而三一重工2004年的每股收益为1.36元,即试点方案实施后,三一重工的静态市盈率下降到10倍以下,已与美国股市中同业跨国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水平接近。 据三一集团执行总裁向文波介绍,三一集团提出“每10股划转3.5股返还8元”方案的初衷,是把发行之初高于国际市场平均市盈率水平的溢价部分返回给流通股东。这一方案至少实现了两个目的,一方面三一集团通过划转股份和返还现金的方式,将近3亿元的超额溢价成本返回给投资者,获得了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而另一方面投资者不需要花费任何现金,并且未给市场带来过度扩容的负担。 “支付对价”不是对投资者投资亏损的补偿,也不同于以往市场上常见的“转增、转送、派送”分配概念。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不存在“股权稀释”问题。 从缺乏流通性的股权到具有流动性的股票,前者必然有一个资产价格的贴水过程,支付对价是所有非流通股东不可回避的必然选择。在采用送股方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过程中,30%至50%的对价率是比较合理的区间。上市公司在确定配股和增发的价格时,一般也是约定股权登记日前一段时间的平均股价的基础上折价二至四成,平均对价率是30%左右;非流通股取得流通权,可以视同为存量发行,其对价率应该不低于30%。三一集团目前提出的支付对价方案,已经超过上述“底线”,是较为合理的。 二、三一重工股改后的走势分析 作为首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2005年6月14日、15日复牌不但没有出现因大盘创新低来一个补跌,而是连着两日的涨停板。17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2100万股份,自然除权收盘至16.61元,比自动除息除权价17.05元(除息除权基准价===17.05元)略低,但与股改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价格发现功能增强论文

---------------------------------------------------------------范文最新推荐------------------------------------------------------ 股权分置改革价格发现功能增强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研究背景;非流通股股东与现存流通股股东的博弈模型;分离均衡的说明;模型结论;并购重组加剧股票市场的两极分化;全流通下市场的格局变化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减持对市场的影响更有可能是通过”挤出效应”来体现的、出现一批业绩优良有较好发展前景的蓝筹股和大量的廉价的”仙股”分化并存的现象、模型的假定与说明、劣质公司的大小非减持会显著伤害到现存流通股东的利益、模型的建立、动态贝叶斯均衡分析、规范大小非减持进行事前的信息披露是增进市场效率的条件之一、价值估值的预期有利于分离均衡的实现、合理的市场价值估值预期的形成、全流通的环境使得资本的逐利性得以充分发挥等,具体请详见。摘要:文章作者从一个经典的动态不完全信息信号博弈模型的视角分析当前中国股票市场解禁的非流通股股东与现存普通流通股东的博弈行为,结果表明:当前针对大小非减持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其积极意义;同时我国股票市场会发生一些重大变化,特别是价值发现功能和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将逐步增强。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后续阶段,中国市场上投资主体的博弈对象已经逐步由机构投资者与散户的对抗,转变为主要是解禁的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博弈,价值估值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资本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步增强。关键词:大小非,分离均衡,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全流通,并购重组,资本市场一、研究背景大小非的逐步解禁对我国的资本市场有着怎样的影响,业界和学术界众说纷 1 / 11

最新浅谈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浅谈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股权分置;资本市场;制度转换 【论文摘要】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发展演变中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形成的“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既不利于入世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市场公平的原则,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本文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阐述了股改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并对今后中国如何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提出建议。 1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 2005年4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长期以来利益分割的局面得以纠正,理顺了市场定价机制,从制度上消除了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对恢复资本市场功能并由此推动资本市场全方位改革具有历史性意义。目前,我国资本市场按融资方式和特点,可分为股票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中期信贷市场;交易品种从单一的股票逐渐发展为以股票交易为主,包括债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以及权证等多种金融工具。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相对落后,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差距还很大,特别是企业通过股市所筹措到的资金比例还较低,与庞大的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相比尚微不足道,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 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 2.1 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将得以恢复和完善

资产的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推动存量资源配置的基础,也是重组、并购活动有效进行的前提。在股权分置时代,人们常说,中国资本市场是个“投机市”、“炒作市”,人们重视运用“净资产”这样的则务指标来评判资产价值的高低,因而有资产转让不能低于净资产这样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资产估值的核心理念将从“账面”转向“市场”,从“过去”转向“未来”。可以预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交易机制的建立,我国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2.2 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将得以改善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 由于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导致了两类股东的收益函数的不同的,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被严重扭曲。股改将从根本上消除两种股票之间的差别,实现“同股同价同权”,进而使两类股东有共同的利益平台和收益函数,共同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获取由公司良好业绩所带来的分红派息和二级市场收益。这将使资本市场正常的投融资功能得以恢复,同时改变现有股东的利益格局,从根本上减少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问题。 2.3 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得以提高,市场化趋势更加明显 股权分置时代,资本市场的资产价值变动与实体经济变动基本上没有什么正相关性,改革完成后,市场对实体经济反映的敏感度会有所提高“,政策市”的烙印会随着市场功能的完善而慢慢淡去。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联度会得到改善,中国资本市场会呈成长状态。 2.4 市场投资理念会发生重大转变,股票投资价值得到提升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在于解决困扰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弊端,是2005年中国经济的一件大事。我认为成败的关键并不在于市场的短暂的涨跌反应,而在是否有利于改善和决好上市公司的治理;后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股权分置作为制度设计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同股不同权不同价的根本原因,这导致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价值取向的严重不一致。因而,解决股权分置实现全流通要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就需要在制度上建立与改革后的股权模式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表现为上市公司质量低下,最终缘于上市公司治理这一最基础、最核心的环节。如果说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基础,科学的公司治理则是防止基础被侵蚀,维护基石牢固稳定的制度安排。我国资本市场之所以长期低靡,投资者亏损失垒垒,根本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制度建设严重滞后。 ?鸡? 一、上市公司质量低下是资本市场长期低靡的根源 ?鸡? 1、流通股东的所有者权力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同和法律保障,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流通股东一方面表现为仅在二级市场炒作,谋求价差。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的存在是为其提供炒作的平台和对象,流通股东则要以高价作为上市公司融资做条件。另一方面,流通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得不到认同和法律保障,在上市公司的眼中,流通股东仅存在二级市场中,跟上市公司的管理权,控制权无关,流通股东的权力游离于公司治理之外。 ?鸡? 2、流通股东的权力远离公司治理,所有者的缺位使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表现得怪异。现代企业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基本特征,只有明确了所有者,即委托方,真正的委托关系才成立,投资人的利益才会有所保障。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控股股东多数为政府或者国有法人,其利益诉求与流通股投资主体相去甚远,因而注定了现有控股股东不能完全代表流通股东的利益,成为合格的竞争型上市公司的所有者,而中小股东又无法行使其应有的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和监控权,这使得上市公司的委托代理呈现一种畸形。现有上市公司只是政府或其它法人单位的附属机构,并非真正的上市公司,它的职能就背离了创造财富和配置资源的基本功能,而成为圈钱的提款机,加剧了投资者的风险,从而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在过去四年中,上海证券综合指数从2245点跌到了998点就是例证。二、股权分置改革将使上市公司的治理缺陷充分暴露全流通增加了原非流通股的流动性,原非流通股的减持使原控股股东的所有者权力被削弱,上市公司原有的制衡将被进一步破坏,公司管理层的权威进一步提高,并且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更难于避免道德风险的产生。而流通股东作为博弈弱势的一方,风险将比股权分置改革前更大。公司管理层及其仍未脱钩的大股东或主管部门可以利用其绝对优势的信息和所有者权力,根据其利益诉求操纵股价并通过二级市场获得利益。为平稳地解决股权分置,国家明文规定允许上市公司可增(减)持和回购本公司的股票,使上市公司操纵市场被合法化。如大股东要增持和回购属公司机密,流通股东不得而知,什么时间,什么价格,数量多少都将会影响到市场的价格,等流通股东知悉时,风险已远远大于收益,因此全流通将使流通股东和管理层或控股股东的信息差距扩大。三、股权分置改革成败的关键是否有利于长期改善公司治理 1、需要强化流通股东的所有者地位的意识,以制度切实保障其行使所有权和监控权。随着全流通改革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股权会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在公司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上表决获得通过 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日前在公司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上表决并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06年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要点如下: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对价安排的形式,具体的对价安排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1,420,000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之规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还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 (3)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承诺10年内持有宁波东睦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4)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36个月内,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参与宁波东睦股本性融资股东大会的表决; (5)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则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公司2005年及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并投赞成票,保证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加本次股东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743人,代表股份139,357,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28%。其中,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738人,代表股份20,357,301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6.61%。 表决结果如下表所示: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率全体股东139,357,301 137,027,8312,318,97010,500 98.33%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研究

武汉学院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研究 指导教师:余光英职称:讲师 学生姓名:张雅雯学号: 09010773 专业:金融学年级: 09级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研究 摘要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问题一直是阻碍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问题。自从2005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启动以来,股权结构的优化已经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本文正是结合这样的实情展开了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问题的讨论。 本文通过理论和现实研究相结合,首先介绍了股权结构和股权结构优化,然后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股权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具体章节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首先介绍了股权结构研究的选题背景,然后是研究目的和研究的意义,最后是国内外股权结构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第二章主要先介绍了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的分类,然后介绍了股权结构优化的内涵、股权结构优化的意义、股权结构优化目标的确定及股权结构优化应该遵循的原则。第三章分析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如股权种类结构复杂,股票流通市场分割;非流通股比重过大,国有股占据主导地位;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多股制衡的局面尚未形成等,然后指出了当前现状下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如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严重、流通股占比例很少、经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残缺与软化、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制度欠完善等。第四章就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现状提出了一系列实质性的政策建议,如建立多个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建立上市公司内部制衡机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逐步扩大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建立公司控制权市场;加强法律监管,建立完善的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法律法规等。 【关键词】股权结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

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再认识

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再认识 王朝晖 张向群 〔摘 要〕 本文揭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宏观背景,指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刻不容缓,区别了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与补偿,论述了股权分置改革是实在的利好,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对A股走势的影响,并对股权分置改革后A股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了估算。 〔关键词〕 股权分置 改革 股票市场 价格水平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宏观背景 造成股权分置的直接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既要建立股票市场进入现代企业制度,又不能突破公有制限制,只能选择国有股占绝对控股且暂不流通的变通做法,这无疑是符合当时国情的最优选择。但随着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股权分置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影响了资本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不利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产顺畅流转及保值增值,制约了证券市场预期的稳定和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与产品创新活动。所以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 股权分置改革表面上是经济问题,实质为意识形态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是我国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重大突破,也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宏观背景。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认识也从单纯为国有企业融资上升到发挥资金融通、资本定价的本质功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改造国有企业,实现持股的多元化,从根本上解决公司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需要正确认识的几个问题 (一)股权分置改革的时机选择 近来,有些学者狭隘地从保护流通股东利益的角度简单地理解股权分置,在股改前极力呼吁,在股改后,股价并未因“对价”而上涨,这些人又开始抱怨时机不成熟。我们认为,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目前是解决的良好时机。首先,中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时候解决付出的代价小。其次,中国股市规模相对较小,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不大。第三,中国A股经过了长期的下跌,股民对股改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承受力。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与补偿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焦点之一是非流通股东如何向流通股东补偿的问题。我们认为“补偿”的提法会使问题变得复杂化。首先,补偿的标准很难确定,补偿的范围也很难确定。其次,补偿之说不成立。如果股票的发行价格是合理的,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A股价格高是投机炒作的结果,不能归咎于非流通股东,也不能要求非流通股东给予补偿。对价是法律术语,在法律关系中,是指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非流通股东为了获得流通权力须与流通股东协商。所以股权分置改革是对价不是补偿。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流通股东对价的权力。 (三)股权分置改革是实在的利好 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会给A股市场带来阵痛。非流通股可以流通无疑增加股票的供给,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A股的价格要大幅下降,不仅流通股要遭受损失,股票市场也有崩溃的风险。管理层对此有充分的估计,股权分置改革的风险应该由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共同承担,赋予流通股东对价的权力,可以理解为A 股含权。不管对价支付多少,对流通股东至少是有利而不是相反。股权分置改革属于市场基本制度改革,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两类股东利益的统一,并通过交购等手段实现产业的整合和对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对企业和证券市场都是长期的利好。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A股走势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并不是导致A股市场不断下跌走向价值回归的根本原因,但股改却有力地促进了这一进程。首先,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对价,非流通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东送股,向市场明确地传递了A股高估的信号。其次,流通股的增加,打破了原有的A股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也打破现有A股的定价体系,A股丧失了稀缺性与投机的价值,需要进一步下跌寻找新的价格平衡。第三,受目前宏观经济的影响,经济增长速度开始下降,企业盈利增长速度开始下降,尤其是周期性行业下降速度显著,导致投资者对A股的抛售。第四,尽管管理层赋予流通股东对价的权力,但市场普遍预期优质公司低对价,劣质公司高对价,博弈中流通股东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市场选择抛出股票以回避不确定风险。所以,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是利好,但股继续下跌在所难免。 — 5 — 8 A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证券代码:600288 证券简称: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一月

董事会申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要求和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2、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除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恒科技9,000万股非流通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外,公司其余非流通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的情形。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450万股股份。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已出具承诺在大恒科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5日解冻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所质押的2,000万股大恒科技股份,该股份解冻后足以支付其需支付的对价股份,不会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构成障碍。 3、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股价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造成不确定的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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