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关税和暂定税率表2016版

出口商品关税和暂定税率表2016版
出口商品关税和暂定税率表2016版

第二部分出口商品关税和暂定税率表

EX①税则号列商品名称(简称)出口税

率(%)

2016年暂定

税率(%)

03019210 鳗鱼苗20

05061000 经酸处理的骨胶原及骨40

05069011 含牛羊成分的骨粉及骨废料40

05069019 其他骨粉及骨废料40

ex 05069090 其他骨及角柱(已脱胶骨、角柱除外) 40

ex 05069090 已脱胶骨、角柱40 0 25041010 鳞片状天然石墨20 25041099 其它粉末状天然石墨20 25049000 其他天然石墨20 25085000 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不论是否煅烧10 25086000 富铝红柱石10 25101010 未碾磨磷灰石20 25101090 未碾磨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20 25102010 已碾磨磷灰石20 25102090 已碾磨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20 25112000 天然碳酸钡(毒重石),不论是否煅烧10 25191000 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5 25199010 熔凝镁氧矿10 25199020 烧结镁氧矿(重烧镁)10 25199030 碱烧镁(轻烧镁) 5 25199099 非纯氧化镁 5 25261020 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块10

ex 25262020 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天然滑石(体积百分比90%及以上的产品粒度小于等于18

微米的滑石粉除外)

10 25301010 未膨胀的绿泥石10

ex 25309099 其他氧化镁含量在70%(含70%)以上的矿产品 5 26011110 平均粒径小于0.8毫米的未煅烧铁矿砂及其精矿;但焙烧黄铁矿除外10 26011120 平均粒径不小于0.8毫米,但不大于6.3毫米的未煅烧铁矿砂及其精矿;但

焙烧黄铁矿除外

10

26011190 平均粒径大于6.3毫米的未烧结铁矿砂及其精矿,但焙烧黄铁矿除外10 26011200 已烧结铁矿砂及其精矿10 26012000 焙烧黄铁矿10 26030000 铜矿砂及其精矿10 26040000 镍矿砂及其精矿15 26050000 钴矿砂及其精矿15 26070000 铅矿砂及其精矿30

ex 26080000 锌矿砂及其精矿(氧化锌含量大于80%的灰色饲料氧化锌除外)30

ex 26080000 灰色饲料氧化锌(氧化锌ZnO含量大于80%)30 0 26090000 锡矿砂及其精矿50 20 26100000 铬矿砂及其精矿15 26110000 钨矿砂及其精矿20

26121000 铀矿砂及其精矿10 26140000 钛矿砂及其精矿10 26151000 锆矿砂及其精矿10 26159010 水合钽铌原料(钽铌富集物)30

742

率(%) 税率(%) 26159090 其他铌钽矿砂及其精矿30

26161000 银矿砂及其精矿10 26169000 其他贵金属矿砂及其精矿10 26171010 生锑(锑精矿,选矿产品)20

26171090 其他锑矿砂及其精矿10 26179010 朱砂(辰砂) 10 26179090 其他矿砂及其精矿10 26180010 冶炼钢铁产生的锰渣10 26180090 冶炼钢铁产生的其他粒状熔渣(熔渣砂) 10 26190000 冶炼钢铁产生的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10 26202100 含铅汽油的淤渣及含铅抗震化合物的淤渣10 26202900 其他主要含铅的矿灰及残渣10 26203000 主要含铜的矿灰及残渣10 26206000 含砷、汞、铊及其混合物,用于提取或生产砷、汞、铊及其化合物的矿灰及

残渣

10 26209100 含锑、铍、镉、铬及其混合物的矿灰及残渣10 26209990 含其他金属及化合物的矿灰及残渣10 27011100 未制成型的无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3 27011210 未制成型的炼焦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3 27011290 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不论是否粉化 3 27011900 未制成型的其他煤,不论是否粉化 3 27012000 煤砖、煤球及类似用煤制固体燃料 3 27021000 褐煤 3 27022000 制成型的褐煤 3 27030000 泥煤(包括肥料用泥煤) 不论是否成型 3

ex 27060000 从煤、褐煤、或泥煤蒸馏所得的焦油及矿物焦油,不论是否脱水或部分蒸馏,

包括再造焦油(含蒽油≥50%及沥青≥40%的“炭黑油”除外)

15 27071000 粗苯10 27090000 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 5 28047010 黄磷(白磷) 20

28047090 其他磷20 10

ex 28269090 氟钽酸钾30

28271010 肥料用氯化铵 5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钾 5

29022000 苯40 0

31021000 尿素80元/吨

31029090 其他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包括上述子目未列名的混合物 5

31031010 重过磷酸钙 5

31031090 其他过磷酸钙 5

31039000 其他矿物磷肥或化学磷肥 5

31042090 其他氯化钾600元/吨

31043000 硫酸钾600元/吨

31049010 光卤石、钾盐及其他天然粗钾盐30

31049090 其他矿物钾肥及化学钾肥30

31051000 制成片状及类似形状或每包毛重不超过10公斤的31章各货品 5

31052000 三元复合肥30

31053000 磷酸氢二铵100元/吨

31054000 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100元/吨

31055100 含有硝酸盐及磷酸盐的肥料 5

31055900 其他含氮磷两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元素的肥料 5

31059000 其他肥料 5

38249091 含滑石50%以上的混合物10

41039011 经退鞣处理的山羊板皮20

41039019 山羊板皮,经退鞣处理的除外20

44012100 针叶木木片或木粒15

44012200 非针叶木木片或木粒15

743

率(%) 税率(%) 44091010 针叶木地板条(块)10 44092910 其他非针叶木地板条10 44190031 木制一次性筷子10 44219021 木制圆签、圆棒、冰果棒、压舌片及类似一次性制品10 47010000 机械木浆10 47020000 化学木浆,溶解级10 47031100 未漂白针叶木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10 47031900 未漂白非针叶木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10 47032100 漂白针叶木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10 47032900 漂白非针叶木碱木浆或硫酸盐木浆10 47041100 未漂白的针叶木亚硫酸盐木浆10 47041900 未漂白的非针叶木亚硫酸盐木浆10 47042100 漂白的针叶木亚硫酸盐木浆10 47042900 漂白的非针叶木亚硫酸盐木浆10 47050000 半化学木浆10 47062000 从回收纸或纸板提取的纤维浆10 47063000 竹浆10 47069100 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机械浆10 47069200 其他纤维状纤维素化学浆10 47069300 其他纤维状纤维素半化学浆10

ex 72011000 非合金生铁,含磷量小于或等于0.5%(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

<0.02%,含钛量<0.03%的高纯生铁除外)

20

ex 72011000 高纯生铁 (含锰量<0.08%,含磷量<0.03%,含硫量<0.02%,含钛量<0.03% 20 10 72012000 非合金生铁,含磷量大于0.5% 20

72015000 合金生铁20

72021100 锰铁,含碳量>2% 20

72021900 锰铁,含碳量≤2% 20

72022100 硅铁,含硅量>55% 25

72022900 硅铁,含硅量≤55% 25

72023000 硅锰铁20

72024100 铬铁,含碳量>4% 40 20 72024900 铬铁,含碳量≤4% 40 20 72025000 硅铬铁20 72026000 镍铁20 72029100 钛铁及硅钛铁20 72029290 其他钒铁20 72029300 铌铁20 72031000 直接从铁矿还原的铁产品20 72039000 其他铁,海绵铁,产品纯度>99.94% 20 72041000 铸铁废碎料40

72042100 不锈钢废碎料40

72042900 其他合金钢废碎料40

72043000 镀锡钢铁废碎料40

72044100 机械加工中产生的废料40

72044900 其他钢铁废碎料40

72045000 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40

72061000 铁及非合金钢锭20 72069000 其他初级形状的铁及非合金钢20 72071100 宽度<厚度两倍的矩形截面钢坯,C<0.25% 20 72071200 其他矩形截面钢坯,C,0.25% 20 72071900 其他含碳量<0.25%的钢坯20 72072000 含碳量≥0.25%的钢坯20 72131000 带有轧制花纹的热轧盘条15 72132000 其他易切削钢制热轧盘条15 72139100 直径<14mm圆截面的其他热轧盘条15 72139900 其他热轧盘条15 72142000 热加工带有轧制花纹的条、杆15

744

率(%) 税率(%) 72143000 热加工易切削钢的条、杆15

72149100 热加工其他矩形截面的条杆15

72149900 热加工其他条、杆15

72151000 冷加工其他易切削钢制条、杆15

72155000 冷加工或冷成形的其他条、杆15

72159000 铁及非合金钢的其他条、杆15

72181000 不锈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产品15

72189100 矩形截面的不锈钢半制成品15

72189900 其他不锈钢半制成品15

72191312 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小于4.75毫米的未经酸洗的按重量计含锰量在5.5

10

%及以上的铬锰系不锈钢卷板

72191322 厚度在3毫米及以上,但小于4.75毫米的经酸洗的按重量计含锰量在5.5

10

%及以上的铬锰系不锈钢卷板

72191412 厚度小于3毫米的未经酸洗的按重量计含锰量在5.5%及以上的铬锰系不锈

10

钢卷板

72191422 厚度小于3毫米的经酸洗的按重量计含锰量在5.5%及以上的铬锰系不锈钢

10

卷板

72241000 合金钢锭及其他初级形状合金钢15

72249010 单重≥10吨的粗铸锻件坯15

72249090 其他合金钢坯15

74010000 铜锍、沉积铜(泥铜)15

74020000 未精炼铜,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30 15

ex 74031111 高纯阴极铜(铜含量不低于99.9999%)30 0

ex 74031111 高纯阴极铜(铜含量高于99.9935%,但低于99.9999%)30 5 74031119 其他阴极精炼铜30 10

74031190 其他精炼铜的阴极型材30 10

74031200 精炼铜的线锭30 10

74031300 精炼铜的坯段30 10

74031900 其他未锻轧的精炼铜30 10

74032100 未锻轧的铜锌合金(黄铜) 30 5

74032200 未锻轧的铜锡合金(青铜) 30 5

74032900 未锻轧的其他铜合金30 5

74040000 铜废碎料30 15

74050000 铜母合金10

74071010 铬锆铜制条、杆及型材及异型材30 0

74071090 其他精炼铜制条、杆及型材及异型材30 0

74072111 直线度不大于0.5毫米/米铜锌合金条、杆30 0

74072119 其他铜锌合金条、杆30 0

74072190 其他铜锌合金型材及异型材30 0

74072900 其他铜合金条杆、型材及异型材30 0

74081100 最大截面尺寸>6mm的精炼铜丝30 0

74081900 其它精炼铜丝30 0

74082100 铜锌合金丝30 0

74082210 铜镍锌铅合金(加铅德银)丝30 0

74082290 其他白铜或德银丝30 0

74082900 其他铜合金丝30 0

74091110 含氧量不超过10PPM的成卷的精炼铜板、片、带30 0

74091190 其他成卷的精炼铜板、片、带30 0

74091900 其他精炼铜板、片、带30 0

74092100 成卷的铜锌合金板、片、带30 0

74092900 其他铜锌合金板、片、带30 0

74093100 成卷的铜锡合金板、片、带30 0

74093900 其他铜锡合金板、片、带30 0

74094000 铜镍合金或铜镍锌合金板、片、带30 0

74099000 其他铜合金板、片、带30 0

75021010 高纯镍(镍含量大于99.99%,钴含量不大于0.005%),40 5

75021090 未锻轧的非合金镍40 15

745

率(%) 税率(%) 75022000 未锻轧镍合金40 15 75030000 镍废碎料10 75089010 电镀用镍阳极40 15 76011010 按重量计含铝量在99.95%及以上的非合金铝30 0 76011090 按重量计含铝量在99.95%以下的非合金铝30 15

ex 76012000 碱金属含量(Na+K+Ca)<10ppm,氢含量<0.12ml/100gA1的低碱精炼铝合

30 0

ex 76012000 其他未锻轧铝合金30 15 76020000 铝废碎料30 15 76041010 非合金铝条、杆20 0 76041090 非合金铝型材及异型材20 0 76042100 铝合金制空心异型材20 0 ex 76042910 截面周长大于等于210毫米的铝合金制条、杆20 0 ex 76042910 截面周长小于210毫米的铝合金条杆20 0 76042990 铝合金制其他型材及异型材20 0 76051100 最大截面尺寸超过7mm的非合金铝丝20 0 76051900 其他非合金铝丝20 0 76052100 最大截面尺寸超过7mm的铝合金丝20 0 76052900 其他铝合金丝20 0 76061121 厚度在0.3mm及以上,但不超过0.36mm的非合金铝与塑料复合的矩形铝板

片带

20 0

76061129 厚度在0.3mm及以上,但不超过0.36mm的其他非合金铝制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1191 非合金铝与塑料复合的矩形的其他板、片及带20 0 76061199 非合金铝制矩形的其他板、片及带20 0 76061220 厚度小于0.28mm的铝合金制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1230 厚度在0.28mm及以上,但不超过0.35mm的铝合金制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1251 厚度在0.35mm以上,但不超过4mm的铝合金与塑料复合的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1259 厚度在0.35mm以上,但不超过4mm的其他铝合金制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1290 厚度>4mm的铝合金制矩形铝板片带20 0 76069100 非合金铝制非矩形的板、片及带20 0 76069200 铝合金制非矩形的板、片及带20 0 78011000 未锻轧精炼铅10 78020000 铅废碎料10 79011110 按重量计含锌量在99.995%及以上的未锻轧锌20 0 79011190 99.99≤含锌量<99.995%的未锻轧锌20 5 79011200 含锌量<99.99%的未锻轧锌20 15 79012000 未锻轧锌合金20 0 80011000 非合金锡10 80020000 锡废碎料10 81033000 钽废碎料10 81101010 未锻轧锑20 5 81101020 锑粉末20

81102000 锑废碎料20

81122100 未锻轧铬、铬粉末15 81122200 铬废碎料15

注①“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746

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中英文对照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税款计算方法 本书所列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编制的。 为便于使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所称进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简称消费税),其中消费税仅对少数商品征收;出口税只含出口关税一项。 二、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关税税率和普通关税税率。凡原产地属于与我国签定有贸易协定的国家商品,其进口关税税率,使用优惠关税税率,否则使用普通关税税率。 三、税款计算公式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消费税税额=(( 到岸价+关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The Calculation methods in this book is compi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s on Customs Tariff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ovisional Regulation on Value-added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Provisional Regulations on Consumption Tax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or the convenience of usage, relevant explanations are listed below: 1. Import tax we mean consists of import customs duty (ICD),value-add tax (V A T),and consumption tax (CT) among which CT is levied on a few items of goods. Export tax consists of only export customs duty (ECD). 2. Import customs duty rates we mean fall into general duty rates and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The preferential duty rates apply to goods originally produced or manufactured in countries with which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concluded trading agreement. Otherwise, the general duty rates will be applied. 3. Calculation formulae for tax collection ICD = (CIF value) × ICD rate ICD = (FOB value / (1 + ECD rate)) ECD rate V AT= (CIF value + ICD + CT) × V AT rate Ad Valorem CT= ((CIF value + ICD) / (1-CT rate)) × CT rate Specific CT = Quantity of goods × unit CT rate

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6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税委会[2015]23号关于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6e7810668.html, 关于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5]23号 海关总署: 《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 月1 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12月4 日附件: 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暂定税率: 在2015年实施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对毛制上衣等商品实施暂定税率;降低太阳镜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电控柴油喷射装置及其零件等商品名称和范围;取消止回阀等商品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提高喷气织机等商品暂定税率水平。调整后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见附表1. (二)协定税率及特惠税率: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对原产于冰岛的27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瑞士的5923个税目商品、原产于哥斯达黎加的247 个税目商品、原产于秘鲁的1802个税目商品、原产于新西兰的92个税目商品实施进一步降税;增加对原产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各 2 个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调整后有关协定的协定税率见附表2 (一)。对原产于东盟成员国、亚太贸易协定其他成员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

https://www.360docs.net/doc/6e7810668.html, 巴基斯坦、新加坡、智利和台湾地区的商品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协定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等国家的商品继续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见附表2 (二)。 二、出口关税税率 降低高纯生铁等商品出口关税,对磷酸等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调整后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见附表3. 三、税则税目 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见附表4.调整后,2016年税目数共计8294个。四、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自2016年1 月1 日起实施。 附表:1.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2.(一)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略) (二)进口商品协定税率、特惠税率表(略) 3.出口商品税率表 4.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2017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2017年营改增后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营改增全面试点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此次税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按照方案要求,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不增负。具体的营改增税率表如下:

其他事项 一、关于5%征收率: 以下应税行为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除此以外简易计税应按3%征收率计算。 1、销售不动产 ⑴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 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销售(准确讲叫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 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⑸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⑴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公路经营中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⑵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⑶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⑷个人出租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派遣服务,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并按差额征收的,按5%计算应税额。 4、中外合作开采原油、天然气。 二、其他相关问题: 1、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已从传统的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扩展到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法与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内涵已发生了变化。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不包含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性质形状发生改变的建筑物、构筑物),而会计口径的固定资产包含不动产;税法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进项可一次抵扣,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不动产进项只能分期抵扣;而且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已将二者分别反映。 3、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差额征税问题。 ⑴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⑵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 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⑶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扣除承租 方本金、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⑷航空运输业,可扣除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业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⑸客运站场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⑹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旅游费

同时有两种及以上税率可适用的进口货物最终适用的税率汇总表

税率适用 对于同时适用多种税率的进口货物,在选择适用的税率时,基本原则是“从低适用”特殊情况除外。 适用于最惠国税率:原产于共同使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适用于协定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适用于特惠税率: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或者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主给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关税配额内的,使用关税配额税率;关税配额外的,其税率的适用按其所使用的其他其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有两种及以上税率可适用的进口货物最终适用的税率汇总表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违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共同参加的贸易协定及相关协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贸易方面采取禁止、限制、加征关税或者其他影响正常贸易的措施的,对原产于该国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报复性关税,适用报复性关税税率。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关税减征政策时,首先应当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计算有关税目的减征税率,然后根据进口货物的原产地及各种税率形式的适用范围,将这一税率与同一税目的特惠税率协定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进行比较,税率从低执行,但不得在暂定最惠国税率从基础上在进行减免。 从2002年起我国对部分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的进口按ITA税率征税。

2014年海关进出口税则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简介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中英文(附光盘),本书涵盖了《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4年)和《海关规范申报目录》(2014年)三本书的主要内容。 2014年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和海关总署对进出口商品名称(税则税目)、商品编码、关税税率、监管证件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 全书主要内容有:海关报关10位编码,包括商品名称、进口税率、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计量单位、监管条件以及英文商品名称,并加列了2014年进出口协定、特惠、暂定税目税率表、出口税率、海关代征税一览表、进出口商品申报目录等以及2014年申报常用代码和说明。 淘宝海关图书专营店: https://www.360docs.net/doc/6e7810668.html,/item.htm?spm=a230r.1.14.92.q52h3C&id=354229 39153 中国海关图书发行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e7810668.html,/ 本书介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及201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结合海关监管十位商品编码和进出口商品的监管证件以及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等内容,我们编纂本书。

为了读者便于查阅,现将《海关进出口税则》和附录说明如下:第一部分《海关进口税则》 《海关进出口税则》包括进口关税征税率、出口退(免)税率、进出口监管证件对照速查表,是本书的核心部分: 第一列是“税则号列”即“商品编号”,其前八位代码与《税则》中的税则号列统一;第九位和第十位代码与进口环节税、进口暂定税率和贸易管制的要求统一。 “税则号列”有*标志的:表示该项商品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凡从世界组织成员国或与中国有双边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按进口暂定税率征税。 该项目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见《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第二列是“商品名称及备注”即该进出口商品的名称和描述。它是《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货品名称缩减而来。括号内的文字是对该商品的补充描述。 第三列是“出口退税”,即出口退税率(%),该数据为2014年国家出口退税文库正在使用的最新退税率。 由于国家出口退税率是根据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随时调整的,因此,在本书出版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的,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第四列是“进口税率”分为最惠国进口税率(%)、普通进口税率(%)和进口暂定税率(%) 最惠国进口税率: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

2018年最新税种税率大全

2018年最新税种、税率大全 增值税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形式,可以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还要用到征收率。01税率1.基本税率——17%销售或进口一般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低税率(1)11%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货物:①生活必需品类——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橄榄油)、鲜奶、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②文化用品类: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③农业生产资料类:初级农产品、饲料、化肥(有机肥免税)、农机(不含农机零部件)、农药、农膜。④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2)6%提供金融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有形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服务除外)、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3.零税率即出口规定范围内的货物和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整体税负为零: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 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

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 岸服务外包业务⑩转让技术(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02征收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采用。1.基本征收率为3%(1)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采用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2)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2.减按2%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上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政策一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税时,要区分固定资产的类型和购入时间,其征税政策如下:(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7 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其他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3.按5%征收(1)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5%的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2)劳务派造服务,按照差额纳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跟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跟部分商品适用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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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税目和部分商品适 用税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签】税则税目调整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署税﹝1997﹞1060号 【发文日期】1997-12-30 【实施时间】1997-12-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税目请你关接本通知后于1997年12月31日对外公告(公告稿见附件一),现就调整情况及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进口商品《税则》税目调整情况 (一)增加农作物种子机电产品等316个进口商品税目(见附件二); (二)删除8426111084463010和89019010三个税目;将税目190219101902192019021990三个税目合并为19021900一个税目;将8471701184717019两个税目合并为84717010一个税目; (三)根据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税目89012000的货品名称应为“液货船” 二进口《税则》税目调整后,《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生产设备)》《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其他商品)》也作相应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三四其中: (一)<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部分生产设备)》第123项“加碘盐50KG大包装机”调整为"0.5-1.0KG全自动碘盐小包装机",税率不变(税则号列货品名称技术规格的调整见附件三第78项),并需在国际招标后才能按暂定税率计征进口关税 (二)《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其他商品)》“光致抗蚀干膜(印刷线路制造用)”中增加税目37024220,暂定税率不变(见附件四第11项) 三进口《税则》税目调整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相应调整,详见附件五其中,将附件五37024321370242329两个税目的税率调整为43元/平方米 《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税率表》后滑准税计算公式注释中“P”的单位为“美元/吨”

2016年营改增税目税率与2018增值税率一览(附表)

2016年营改增和2018增值税税率对比表(附表)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32号和财税〔2018〕3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2016和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率对比表如下: 简易计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 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 外。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地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 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 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 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天然气。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格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大类中类小类征收品目原营业 税税率 2016 增值 税税 率 2018 增值 税税 率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 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 务 3% 11% 10% 其他陆路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 务 航空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 务 邮政普遍服 务 3% 11% 10% 邮政特殊服 务 邮政特殊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 务 基础电信服 务 3% 11% 10% 增值电信服 务 增值电信服 务 6% 6% 建筑服务 (2016新 增)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3% 11% 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它建筑服 务 其它建筑服 务 金融服务 (2016新 增)(2018 年注:含有形 动产、不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 租;以货币资 金投资收取的 固定利润或者 保底利润) (注:资管产 品管理人从事 交管产品运营 业务、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5% 6% 6%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 务 财产保险服 务 金融商品转 让 金融商品转 让

2016年“营改增”增值税税率表

交通运输服务应税项目 1.铁路运输服务 代码:010100 增值税税率:11% 填报说明: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陆路旅客运输服务 代码:010201 增值税税率:11% 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旅客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陆路货物运输服务 代码: 010202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货物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索道运输、缆车运输、 4.水路运输服务 代码: 0103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通过江、湖、川、河、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5.航空运输服务 代码: 0104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6.管道运输服务 代码: 0105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注: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运输业务的实际承运人使用的运输工具划分到对应税目 邮政服务应税项目 7.邮政服务 代码: 0200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应税项目 8.基础电信服务 代码: 0301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利用固网、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移动网、卫星、波长、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9.增值电信服务 代码: 030200增值税税率: 6% 填报说明:利用固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卫星、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移动网、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服务应税项目 10.工程服务 代码: 040100增值税税率: 11% 填报说明: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

2016年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

2016年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

2016年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表 序号 纳税人 应税行为具体范围 增值税税率 1 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征收率3% 2 原增值 税纳 税人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3 1.粮食、使用植物油、鲜奶 13% 4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5 3.图书、报纸、杂志; 6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7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8 6.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9 出口货物 0 10 销售交陆路运输铁路运输服务 11%

11 一 般 纳 税 人服务通 运 输 业 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服 务 公路缆车 索道地铁 轻轨 12 水路运输 服务程租业务特定航次 13 期租业务配备操作人员的船 14 航空运输 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 业务 配备机组 人员 15 管道运输 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 业务 气液固等 16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 服务(包 括邮票报 刊汇款) 函件 信印刷物 卡邮政小 包 11% 17 包裹不超 50KG一边不超1.5M,长宽高合计不超3M 18 邮政特殊 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机要、盲人 读物等 19 其他邮政 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 邮政代理等

20 一 般 纳 税 人电 信 服 务 基础电信 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语音通话、 带宽等 11% 21 增值电信 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彩 信、数据传 输、互联网 6% 22 建 筑 服 务工程服务工程服务新建改建 11% 23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各类设备、台梯架、电话水汽等出装费等 24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补固养改等作业 25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修饰美化 26 其他建筑 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钻、拆、平、 绿、爆、清 等 27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贷款 利息、及利 息性收入 6% 28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A卖给B再从B租回 29 直接收费 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 务 其他所有 相关收费

2019年增值税税率表

2019年增值税税率表

2019新版《增值税税率、征收率、预征率表》赶紧打印出来学习! 2019-03-06 17:01 建筑/金融/专业 2019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明确,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原有16%勺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勺税率降为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小编按改革后的新税率将《增值税税率、征收率、预征率表》进行了调整 最新最全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 9% 6% 0% 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 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销售或进口正列举的农产品等货物(易混项见附件1)税率为9%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 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 其余的:货物是13%服务是6%

征收率

一共有2档,3°%^ 5% 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1、5%主要有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货物销售里没有5%征收率的。 2、征收率绝大多数是3%容易与5%己混的单独记忆一下:建筑服务,有形动产租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未选择差额纳税的。 3、两个减按: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勺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按照3%正收率减按2%征收。 4、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选择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2)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屋号税目征收率 1销簣货物3%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 3错售服务(除另有规走外) 4悄害无形资产3% 5硝售不动产5% 预征率 预征率有3档,2% 3唏口5% 简易计税的预征率基本上与征收率一致。销售不动产和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的预征率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相同。 注意:换算成不含税价时,分母为税率或征收率,而不是预征率。 如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二含税销售额十(1+9% X预征率3%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序号EX ① 税则号列商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2016年暂定税率 (%) 101061211改良种用鲸、海豚和鼠海豚;改良种用海牛及儒艮100203033110冻格陵兰庸鲽鱼 105303033200冻鲽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22403035100冻鲱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02503036300冻鳕鱼,但鱼肝及鱼卵除外102603038910冻带鱼 105703062190未冻的其他岩礁虾和其他龙虾1510803062290未冻的其他鳌龙虾15109ex 03079190活、鲜或冷的象拔蚌14101004041000乳清及改性乳清621105051000填充用羽毛;羽绒1021205119111受精鱼卵 1201308013100鲜或干的未去壳腰果20101408021100鲜或干的未去壳扁桃仁 24101508024190鲜或干的未去壳栗子(板栗除外)25201608024290鲜或干的去壳栗子(板栗除外)25201708025100鲜或干的未去壳阿月浑子果(开心果)1051808025200鲜或干的去壳阿月浑子果(开心果)1051908026190未去壳非种用马卡达姆坚果(夏威夷果)24192008026200去壳马卡达姆坚果(夏威夷果)24192108029020鲜或干的白果252022ex 08029090碧根果24102308044000鲜或干鳄梨25102412119036甘草 602512122190其他适合供人食用的海草及藻类1522612122910马尾藻1522712122990其他海草及藻类 15228ex 12149000其他紫苜蓿(粗粉及团粒除外) 9729ex 12149000以除紫苜蓿外的禾本科和豆科为主的多种混合天然饲草 943013021200甘草汁液及浸膏603115021000牛羊油脂823215029000其他牛羊脂肪 8433ex 15119020固态棕榈硬脂(50度≤熔点≤56度)823415200000粗甘油;甘油水及甘油碱液2063518010000整颗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823619011010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 1553719011090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1553819019000麦精以及细粉、粗粉、粗粒、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未列名食品1053921031000酱油 281540ex 21069090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氨基酸配方、无乳糖配方特殊婴幼儿奶粉2054122072000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及其他酒精3054222090000醋及醋酸制得的醋代用品20154323099090其他配制的动物饲料 6.5444ex 24039100再造烟草574045 25020000 未焙烧的黄铁矿 3 1 附表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26号文,公告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 商品有关监管事宜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公告如下:一、适用范围(一)电子商务企业、个人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零售进出口商品交易,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交易电子数据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二、企业管理(二)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报关

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三、通关管理(三)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可以受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委托,在书面承诺对传输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五)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出口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报关手续,进口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申报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数据填制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六)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对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向海关提供由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身份有效信息。无法提供或者无法核实订购人身份信息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当于每月10日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使用说明 为便于读者查阅,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说明如下: 一、《税则》的第1列为“序号”,从小到大顺次排列,便于统计税号数目;第二列为“商品编码”,以世界海关组织(WCO)编写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为蓝本,按八位代码列示,与财政部新近公布的《税则》中的税则号列和《统计目录》中的商品编号完全一致。 二、《商品综合分类表》的第3列为“货品名称”,括号内的文字是对该货品名称的补充描述。 三、《商品综合分类表》的第4列为“普通税率”,栏内数字表示为该货品关税税率的百分比;第5列为“最惠国税率”,第6栏为“协定税率”,第7列为“特惠税率”。这种设置不同于以往的税则,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为适应WTO规则而进行的改革。具体的适用原则如下: 普通税率 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下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最惠国税率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贸组织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我国签定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 协定税率 协定税率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目前实行协定税率的是对原产于韩国、斯里兰卡和孟加拉3个曼谷协定成员的739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即实行曼谷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

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定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目前实行特惠税率的对原产于孟加拉的18个税目的进口商品(即实行曼谷协定特惠税率)。 四、关税的一般计算方法如下: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五、《税则》的第8列为“增值税”,栏内数字相应地表示为该项商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但仅列示数字部分。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六、《税则》的第9列为“消费税”①,该栏目项下分为从价消费税与从量消费税,栏内数字相应地分别表示为消费税税率的百分比或消费税单位税额。 从价消费税税额=(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从量消费税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适用从量消费税商品的重量与体积换算关系为: 啤酒1吨=988升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柴油1吨=1176升 七、《税则》的第10列为“计量单位”。 八、《税则》的第11列为“监管条件”,该栏目表示该项商品在一般贸易进出口时需要向海关提交的监管证件。具体代码所代表的证件名称请查阅前面的“报关自动化系统常用代码表”。

2016增值税税率表

2016增值税税率表 【相关政策】 财税[2014]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计征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

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相关提示】 财税[2014]57号文只是一个征收率的简并调整和降低,并不涉及其他实体政策的变化,但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固定资产等特殊项目具体计算增值税时相应的公式应该调整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和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计算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公式是一致的。这个问题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尽快修改完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否则执行中又会出问题。

(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2014版)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申报指南》中英文(附光盘),本书涵盖了《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4年)和《海关规范申报目录》(2014年)三本书的主要内容。 2014年国务院税则委员会和海关总署对进出口商品名称(税则税目)、商品编码、关税税率、监管证件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全书主要内容有:海关报关10位编码,包括商品名称、进口税率、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计量单位、监管条件以及英文商品名称,并加列了2014年进出口协定、特惠、暂定税目税率表、出口税率、海关代征税一览表、进出口商品申报目录等以及2014年申报常用代码和说明。 本书介绍: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及2014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结合海关监管十位商品编码和进出口商品的监管证件以及海关规范申报目录等内容,我们编纂本书。 为了读者便于查阅,现将《海关进出口税则》和附录说明如下:第一部分《海关进口税则》 《海关进出口税则》包括进口关税征税率、出口退(免)税率、进出口监管证件对照速查表,是本书的核心部分: 第一列是“税则号列”即“商品编号”,其前八位代码与《税则》

中的税则号列统一;第九位和第十位代码与进口环节税、进口暂定税率和贸易管制的要求统一。 “税则号列”有*标志的:表示该项商品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凡从世界组织成员国或与中国有双边互惠协议的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按进口暂定税率征税。 该项目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见《出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第二列是“商品名称及备注”即该进出口商品的名称和描述。它是《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货品名称缩减而来。括号内的文字是对该商品的补充描述。 第三列是“出口退税”,即出口退税率(%),该数据为2014年国家出口退税文库正在使用的最新退税率。 由于国家出口退税率是根据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随时调整的,因此,在本书出版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的,按最新颁布的规定执行。 第四列是“进口税率”分为最惠国进口税率(%)、普通进口税率(%)和进口暂定税率(%) 最惠国进口税率: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于最惠国税率。 普通进口税率: 原产于适用最惠、协定和特惠税率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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