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目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以集体共同的责任和个人参与为基础,为公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公民在生老病伤等特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社会保险的分类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几种形式。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发生疾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或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以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几种形式。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失去工作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就业援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可以提供失业救济金、再就业补贴等形式的经济援助。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可以提供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形式的经济支持。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在分娩或者堕胎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可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待遇等形式的经济保障。

三、社会保险的参保与缴费

1.参保对象

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通常包括劳动者、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对参保对象有不同的要求和条件。

2.缴费方式

社会保险的缴费通常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按照一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缴费的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四、社会保险的待遇与享受

1.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养老金的发放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和制度规定而定。

2.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或补偿、医疗服务的优先权等。医疗保险的待遇范围和比例根据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3.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失业救济金、再就业补贴等。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和期限根据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4.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医疗费用的补偿、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和范围根据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5.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的待遇通常包括生育津贴、产假待遇等。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和期限根据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附件:

1.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2.社会保险制度相关文件及通知

3.参保人员名单及缴费证明等附属材料

法律名词及注释:

1.养老保险:指为保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指为保障人员在发生疾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或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失业保险:指为保障人员在失去工作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就业援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保险: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指为保障妇女在分娩或者堕胎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险,通常是指一个为全国社会成员提供福利的体系,以保障其安全,财产和社会服务。以下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一、养老保险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缴费资格的职工,从2015年1月起,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6%、个人缴费2%); 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规定,对具有社保缴费资格的农民工,有义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居民缴费费率分别为9%和12%(其中,工薪职工6%、个人3%),而政府补贴费率为3%和2%。 二、失业保险 1. 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的工作单位和个人每月按1%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 2. 农民工失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工有义务参加失业保险; 3. 全民失业保险:根据国家法规,全民工作失业保险费由参保人本人和参保工作单位各按比例共同承担。 三、工伤保险 1. 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统一缴纳,每月0.2%的保险收费; 2. 农民工工伤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以雇主(农民自费)为主,政府按雇主缴费比例补贴; 3. 全民工伤保险:全民工伤保险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参保人的费用由参保工作单位和个人各按比例实行共同支付。 四、生育保险 1. 工薪职工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及职工发放,职工每月应缴纳3%处理; 2. 农民生育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政府按规定比例补贴; 3. 全民生育保险:全民生育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及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 五、医疗保险 1.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8%(其中,用

人单位缴费,数额是职工缴费的1.2倍); 2. 农民工医疗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工参加全国大病医疗补助计划; 3. 全民医疗保险:根据实际情况,社会保险金由参保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比例根据国家规定,社会保险金按比例缴纳。 六、住房公积金 1. 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有义务参加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比例缴费; 2. 农民工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工可以选择参加农村住房公积金; 3. 全民住房公积金:根据实际情况,参保工作单位按实际缴费、参保人本人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参加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每位公民的一种社会权利,是确保全民的社会安全的基本抓手。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目的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安全、财产和社会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观的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有助于改善社会环境,同时也具有个人意义,使人们因为不幸而失去工作和财产的风险降到最低。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一、社会保险的概念与目标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以集体共同的责任和个人参与为基础,为公民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服务。社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公民在生老病伤等特定情况下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经济保障和社会福利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社会保险的分类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可以分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几种形式。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发生疾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或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可以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几种形式。 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为保障人员在失去工作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就业援助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可以提供失业救济金、再就业补贴等形式的经济援助。 4.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或者工伤时能够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可以提供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形式的经济支持。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在分娩或者堕胎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可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待遇等形式的经济保障。 三、社会保险的参保与缴费 1.参保对象 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通常包括劳动者、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对参保对象有不同的要求和条件。 2.缴费方式 社会保险的缴费通常由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按照一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缴费的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而定。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的含义、项目及主要内容一、社会保险的含义及发展历程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职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的社会保障法 律制度 2.发展历程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第102号公约,即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社会保险全部 项目有9个,即医疗、疾病、失业、年老、工伤、家庭补助、生育、伤残和遗嘱;我国早在1951 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就对养老、工伤、医疗、疾病、遗嘱、生 育等7个项目做了具体规定;1986年《国营企 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和后来相关法规又为 我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后,我国劳动法律 法规在全部规定的8个项目的前提下,对有关项 目进行了合并,将医疗、疾病和普通伤残合并为 医疗保险。将工伤和因公伤残、职业病合并为工 伤保险。至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险项目全部形成,

也就是我们聊天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 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 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我国养老保险的立法概况 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 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保险条例》,(期间1953、1958年进行了两次修 改)由于两次修改后的待遇不同,加上“文革” 十年的影响,全国范围内的退休金被取消,至 到1980年初,我国才开始对养老保险进行了改 革;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养老保 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的原则,基金筹集和方式、待遇标准、基 金管理等内容。此后几年间,国家陆续的出台 了多条规定来强化改革并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定义】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商业保险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 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

第四章 社会保险概述

第四章社会保险概述 本章概要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章对社会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包括社会保险的概念、作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以及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为学习社会保险的分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知识做好准备。 第一节社会保险的概念及作用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动员社会力量,为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特殊事件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以国加和社会为主体的,是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手段,能够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是调节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 (一)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采取保险形式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指凡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无条件的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应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作为被保险人的一方,劳动者个人无权自由选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亦无权更改投保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社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有着很强的强制力。 (二)互助互济性 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组织进行的,参加社会保险者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受到损失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定数量的保险金。由于劳动者的收入有高有低,遭受风险事故也有大有小,有早有迟,因此每个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需求量也就有多有少,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范围内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调剂,被保险人缴纳的数额往往少于或多于实际使用数,从实际操作上来看,社会保险不是完全按照缴纳保险费的多寡给付保险待遇。比如,医疗保险是全体参与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身患疾病的劳动者的医疗风险,失业保险体现了全体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失业人员的失业风险。 (三)保障性 社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收入保障手段,社会保险可以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是社会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对其成员有普遍的保障责任,在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时,仍能获得物质生活权利,其基本生活仍能得到保障。在理解社会保险的保障性特征时,要明确基本生活需要应如何界定。考察这一问题,应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基本的生活需要,一是按照一个国家的自然特点,确定不同的衣、食、住、行等自然需要;二是根据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确定需要的范围和需要的方式。其中主要取决于劳动者阶层形成的条件、风俗习惯和一般生活要求。 社会保险能够事前预防,特别是对人们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不测情况和灾害,事前预防且分散风险,这对民众生活的安定有着特殊意义。当然,社会保险不仅是事前预防,更是事后补救的手段,这种补救能够使当事者的生活维持在“基本”的水平上,这里的基本生活需

社会保险定义及内容

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1)社会保险的含义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2)社会保险的特点 ①立法强制性 立法强制性是指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的范围、对象、交费的标准、被保险者的权利等,强制劳动者个人及其所在的企业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保险,并缴纳规定的保险费,使参加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在遭遇风险时有权依法获得经济损失的补偿。 ②社会互济性 社会互济性是指以经济补偿手段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缴纳的保险费形成可以弥补风险损失的基金,并在保险范围内通过制度的统筹安排,进行代际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等的调剂使用。 ③经济福利性 经济福利性指的是社会保险制度以预防社会生活的贫困为目的,通过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方交费,进行收入转移支付的财富再分配和提供社会风险的经济补偿,并且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下,为被保险者提供以现金给付为主,并辅之以其他种类的社会服务给付。 ④贫困的预防性 贫困的预防性指的是社会保险借助于社会的力量,通过预先交费、事后补偿的方法,对于劳动者可能遭遇的社会风险进行收入补偿,防止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属因收入的下降或完全失去收入而陷入生活的贫困状态。 ⑤对象的特定性 对象的特定性是指在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下,社会保险的对象一般是工资收入的劳动者,而且这些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劳动机会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水平。 2.社会保险的功能与原则 (1)社会保险的功能 ①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②经济功能: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和调控经济的发展 ③福利功能:通过互助互济性的制度安排进行收入补偿,预防贫困并保障基本生活 (2)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 ①政府责任主体性原则。表现在:社会保险制度是现代国家、政府为应对各种社会风险,保障社会安全运行而采取的一项社会措施。

社会保险名词解释

社会保险名词解释

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以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入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2.逆向选择:逆向选择也是源于信息的不对称,这里是指医疗保险市场上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高风险的人群将愿意购买保险,因为根据平均风险所决定的保险费低于高风险所确定的保险费;而低收入的人群将不愿购买保险,因为根据平均风险所确定的保险费高于根据低风险所确定的保险费,这一现象称为“逆向选择”。 3.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政府强制征收医疗保险费用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人相关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并引起经济损失时用以补偿的风险分散机制。 4.奥肯漏洞:奥肯认为通过高所得税和转移支付来缩小贫富差别,可能作用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一是高税收可能影响劳动者的积极性,损害了效率,一是转移支付可能“激励”了懒惰,也损失了效率。(奥肯漏洞还可能发生在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发生在转移支付过程中,正常的管理费用使转移支付少于税收。) 5.资产替代效应:由于人们可以从公共养老金计划中获得养老金收益,就可能减少为退休期消费而在工作时期积累财产的需要,这被称为“挤出储蓄”的力量,其效应被称为“资产替代效应”。 6.现收现付制:现收现付制是在职一代纳税而退休一代消费的代际分配制度。7.基金制:基金制是某一代人或一个人年轻时积累年老后消费的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平滑制度。 8.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费(税),并形成养老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其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9.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和经济实力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员工提供一定水平的退休收入保障的员工福利制度。 10.失业陷阱:失业陷阱是由于失业保险金的提供使失业人口失去寻找工作

社会保险知识点

社会保险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 1.定义: 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失能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2.本质特征: 目标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 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 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 实施具有强制性 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四项内容.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优抚安置又称为社会优抚;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军人或其家属提供生活救济;

伤残抚恤;退伍安置及其他社会优待的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 1.定义: 国家通过立法 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 在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残疾、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 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 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2.社会保险特征: 1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是当劳动者遇到劳动风险;失去劳动报酬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生活的保障;这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 2国家强制性.社会保险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参加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费率履行缴费义务.在待遇水平等内容上;一般不许投保人和被保人自由选择. 不允许自由选择不代表没有差异 3互助互济性.社会保险是依据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保险费用一般由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一调剂;互助互济办法;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的再分配. 4主体特定性.社会保险关系的各方主体是特定的除个体经营者外;社会保险的投保人特定为用工方;承保人特定为职工专门的保险机构;被保险人特定为职工或投保的劳动者受益人特定为职工或其法定亲属. 5待遇的差别性.社会保险由于劳动者的工龄长短;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

浅谈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属性

浅谈社会保险的概念和属性摘要:社会保险的概念、特征、功能、内容以及和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一、概念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1、五个方面的特征 1.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1.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1.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1.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1.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2、三个方面的功能

2.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2再分配的功能 2.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第一是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 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 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二、保费收入 1.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 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 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2.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2.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 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 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 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三、分担

社会保险概述P

社会保险概述P 1. 社会保险概述 1.1 社会保险差不多情形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对社会全体公民或一定范畴内的劳动者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在生活中显现的其他困难,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关心,保证公民和劳动者的差不多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制度。截至2020年11月份,广州市参保情形为养老保险250万人、医疗保1险347万人、工伤保险325万人、失业保险275万人、生育保险137万人。 一、社会保险是事关差不多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 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范,面向最重要的社会群体——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证制度,它突出以劳动权益为基础,实行权益义务相结合并由雇主与劳动者缴费形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者在养老、疾病医疗、职业损害、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为目标,是促使劳资关系和谐和爱护劳动者福利权益的全然性制度保证,它不仅事关全体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国家与社会能否连续、健康、文明进展直截了当产生着重大而深刻的阻碍。作为举国上下都十分关注并事关差不多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首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始由试点时期进入制度定型进展时期。 社会保险制度起源于德国。德国于1883-1889年间先后颁布的有关工人的疾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老年残障保险等法律,不仅为当时较为落后的德国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也为世界上其他国家建立自己的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示范。它的产生不仅被看成是现代社会保证制度得以确立的标志,而且是资本主义社会摆脱野蛮而逐步进入文明进展时期的分界线。自社会保险制度创立以来,世界上170多个国家或地区先后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保险制度。纵观当代世界,能够发觉如此一种现象,即凡是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的国家,劳动者的诸多后顾之忧都得到了有效解除,劳资关系也必定由相互对立走向妥协与合作,社会因此而步入和谐;凡是想获得健康、连续、文明进展的国家或地区,都必定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因此,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否,客观上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明进步水准与社会和谐程度。 在国际上,尽管各国社会保证体系结构并不完全一致,如福利国家以财政为支撑,建立的是无所不包的全民福利制度;德、法等多数工业化国家建立的是以缴费型社会保险为主体的全民保险制度;一些进展中国家那么多是有限的残补型保证制度,但不管是福利国家、保险型国家依旧残补型国家,社会保险均是各国社会保证体系中的主体内容。因此,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保证制度中占有着专门重要的地位。然而,现实中人们也专门容易把社会保险与社会保证、保险等词相混淆,它们事实上是内涵不同的概念。 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时期,地区进展差距与城乡差距较大等构成了我国的差不多国情,它客观上制约了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走财政税收支撑的全民福利道路,而经济连续进展、社会主义 1本书中带﹡的内容为重点内容,需把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点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知识点解析 1、什么叫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用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制度有哪些特点? 社会保险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保障性。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 二是法定性。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在全社会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使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是互济性。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发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作用,分散用人单位和个人风险。 四是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国家通过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和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五是广泛性。社会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职工和城乡广大居民。 3、社会保险的方针是什么? 社会保险的方针是: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广覆盖”,是指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将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其他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保基

本”,是指社会保险的筹资和保障水平定位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多层次”,是指社会保险制度的结构有基本社会保险、补充性社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基本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其待遇水平以满足参保人员基本需求为标准;补充性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辅助性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可持续”,是指通过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各项制度,实现社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4、哪些人应当或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针对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强制参保为原则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筹集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 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目前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要参加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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