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和质量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和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一、购进医疗器械应根据医院库存情况,按照批准经营的类别范围编制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经理批准方可进货。

二、购进医疗器械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和违反质量

条款的处理措施,分清质量责任。

三、购进医疗器械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认真审核购入医疗器械企业的合

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必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

营企业许可证》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购进;收集、保存、确认供货方合法

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存挡。

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要索取盖有供货商红色印章的由生产

企业质检科出具的同批次检验报告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无菌、无热源项目。

从厂家推销人员进货,必须认真审核推销人员的资格,索要推销人员的身

份证、“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授权书”、当地卫生

和药监部门、物价部门批准的“准销证照”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并签订协议书

后方可选购。

四、验收员要按照供货合同,依据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对所到货物在

验收区内开展质量验收。验收的原则为逐批验收,检查重点为:是否有合格证明、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外包装是否完好,外观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五、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应对照产品

检验报告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

六、验收员完成验收后在入库凭证上签字,待库房主管签字确认后入库。

七、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拒绝入库,经确认后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商联系,按不合格品处理。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

新都中心卫生院 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院的后勤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杜绝物资管理工作中的漏洞,特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订立采购计划,严格规范采购审批制度 1、各科室、部门所需物资应在每月28日前做好下月计划,交综合办公室整理审 核,综合办根据仓库现有库存情况在确需补充时于每月3日前提出采购计划,并交由分管院长审批。 2、采购专业性物资,应当由综合办人员与业务科室共同采购。物资购来后,必 须由仓库及具体使用科室验收后才准入库。 3、增添新的设备及物资,各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递 交综合办。 4、采购医疗器械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质、资料、证件等相关合格证和许 可证。 5、因抢救等特殊情况的零星采购,应采取先请示后采购、急事急办的原则,从 速采购,保证急需。 6、严禁无计划无单据采购,违者追究经济责任。 二、具体采购流程: 1、每月28日前各科室做好下月计划,综合办保管整理。 2、每月3日前,综合办将全院的申购计划进行统计,填写《物品申购表》并打印交于院长审批、签字。 3、综合办收到审批后的《物品申购表》,安排人员3日内采购到位。 4、采购人员将医院所需的物品送至医院,由医院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上账。

三、填制“入库单”严格验收制度 严格的验收制度,有利于考核采购人员的工作质量,划清采购人员与保管员之间的经济责任,确保入库物资的准确性。 1、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需凭订货单、请购单或其它正规手续方能验收入库,经 仓库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方可记账、领用。 2、验收时必须有采购人员、库房人员、具体使用科室负责人三方在场共同验收, 否则不得填写入库单。 3、验收新购物品时,新购物品不得与私人物品调换。 4、各科室未办请购、审批手续而擅自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四、物资的出库领用制度 1、各科室领用的各种物资,要求库管员认真填写出库单。 2、出库单一式三联,会计记帐联、保管联,科室领用联。出库单上必须有保管员、领料人签名。会计、保管、科室各个物资明细帐都相符。 3、入库单、出库单应在每周一及月末25日由保管送交财务科,及时传递,及时核实,真实反映库存量。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必需以旧换新,否则不给领取。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 (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早。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 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五)、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六)、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 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 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设备的采购制度验收制度

设备的采购制度 一、设备使用科室提出设备需求计划到设备科。 二、使用科室主管、畐U院长批示并报院长。 三、相关部门立会进行论证、通过。 四、设备科、使用科室根据设备性能进行参数编写。 五、编制好的参数由主管副院长确认并组织招标。 六、采购时设备科和设备使用科室共同参与。 七、采购结束后及时签定合同并敦促供应商履行合同

设备验收制度 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合法手续(产品三证、报关单、商检证明、发票、合格证等)。 二、检查设备外包装是否完好。 三、设备由生产厂家亲自开箱。验收人员认真核对装箱单。 四、检查设备主机、附件、备件外观是否完好。 五、检查设备软件、硬件是否与合同相吻合。 六、收集相关资料(软件、硬件)填写开箱单、验收单.并把所有资料存档。 七、督促厂家做好设备的培训工作。 八、及时办理货物发票入帐、出库、付款等手续。 九、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原则进行分类管理。

设备的保养维修制度 一、设备保养制度 1、大中型设备每季度保养一次 (1)设备的外观(机壳清洁、设备内部除尘)。 (2)机械结构(运动部件检查、除锈、上油等)。 (3)电器部分(电子原器件的除尘,正常运转指示灯状态,功率器件的温升训机等)。 ⑷软件部分(必要的数据备份、报锆信息事件的回顾、通讯的测试)。 2、小型设备每季度保养一次 (1)设备的外观(机壳清洁、设备内部除尘) (2)性能测试(功能键、指示状态、蓄电池、连接线、回路、显示等)。 二、设备的维修制度 1、向操作者了解故障情况。 2、切断设备供电进行必要的分析与测量。 3、分步加电确保设备安全。 4、设备能正常运转时与操作者进行质量认可。 5、设备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方可交给操作者操作。

请购、采购与验收作业管理制度

江苏***数控装备有限公司 JSANGSU **** NUMERICALLY-CONTROLLED EQUIPMENT CO.,LTD 版次:第1版执行日期:2007年10月26日制定部门:行政部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总经理签核:

类别:行政类名称:请购、采购、验收作业管理办法编号:苏巨司2007-07号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1-1为使本公司请购、采购、验收作业标准化、程序合理化,并符合品质、成本、交期之要求,以提升工作效率,达到物尽其用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1-2确保原辅材料、零件、外协加工件及市购品之品质能达到本公司之要求。 1-1-3确保原辅材料、零件、外协加工件及市购品之交期与数量适时适量,避免停工待料及货多压库。 1-2、定义: 1-2-1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依实际需要提出申请,除符合预算相关规定外,并经一定程序完成申请核准,称之请购。 1-2-2完成请购作业程序,交付采购部门或承办之人进行所有相关询价、议价、比价、招标、签约、交货等作业,称之采购。 1-2-3交货时,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依据请购之项目、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逐项点检、测试之作业,称之验收。 1-3、适用范围: 1-3-1本公司因业务需要、研究开发或教育训练所需之物品、设备或劳务之请购、采购、验收作业,包括:机械设备、仪器设备、资讯设备、软件、电气设备、事务机器、办公设备、办 公用品、委托制作或生产设备、材料、书籍资料、设备仪器维修维护及其它杂项。 1-3-2以下情况不适用采购程序,而以签呈方式由总经理核准后指示办理: A特定对象之技术引进、技术辅导、技术咨询或聘请授课等。 B因计划预定、工作执行需要或公司既定目标之委托调查、委托研究分析、委托检验测试 或委托活动办理。 C配合计划执行或公司业务特定需要之机器、仪器、设备、场所、执照、权利等之租凭使 用。 1-4、管理单位:公司。 2、流程说明: 2-1、一般物料: 2-1-1采购主管每月七日前需拟定“月采购计划表”,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签,并作为采购依据。 注:核签之同时需附上部品库存量,以利审核者参考之。 2-1-2采购承办人依据“月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并与库存量进行增减之核对后,打印出“订购单”。 2-1-3采购承办人列出订购单后,呈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后进行采购。 2-1-4“订购单”应明确记载“厂商名称、厂商编号、订购单号、品名、规格、单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订购日期、交货日期及签核栏等” 2-1-5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核所购物品,若交货数量不足,则进行跟催。 3、采购作业方式及注意事项说明: 3-1、采购单位:A研发部,负责:机械生产之零部件发包采购等。 B营业部,负责:馈赠客户之礼品等。 C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作为医疗器械采购部门,在执行采购工作中必须以满足临床实际需要、确保质量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因此,对医疗器械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医疗器械的购入应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资质齐全的合法企业进货。严格审核医疗器械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 二、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 1、使用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年度购置计划表,大型医疗设备要有可行性论证报告。 2、器材科根据科室的购置计划和论证报告进行汇总和综合平衡,按审批权限,报上级主管领导。 3、按主管领导审批后的购置方案,同时根据资金来源不同,由器材科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中介机构进行公开采购,或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公开论证采购。 4、采购的所有医疗设备都应签订购销合同及保修协议,并将资料及时归档,由专人进行保存。 三、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管理 一次性医疗耗材的采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 1、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耗材的管理 近年来北京市卫生局对通用医疗耗材采取了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因此,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凡属于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医疗耗材均采购中标品种,并由中标配送商配送。 (2)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价及时通知物价管理部门。 (3)执行网上采购,并将采购医疗耗材的资料保存。 2、非中标特殊品种的采购管理 不在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内的一次性医疗耗材,按常规采购程序执行。对于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采取如下措施: (1)申购使用新的一次性医疗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2)供应商资质齐全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 (3)试用后如反映良好,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4)少量采购新产品。 (5)如在少量新产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四、所有采购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

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设备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用设备,是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教学设备,及其所需软件等。 第三条医用设备采购遵循集中计划、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集中支付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管采”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医用设备采购不论经费何种来源,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第五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医学工程科具体承担全院医用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和负责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的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军队和医院有关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规章制度和建设发展规划; (三)审定医院年度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计划; (四)研究解决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重大问题,督促检查采购制度落实; (五)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成立医用设备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全面履行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示、决议决定; (二)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及零配件采购工作建设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重大问题调研论证; (三)组织审核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的医用设备申购计划; (四)组织全院大型医用设备质量检验验收; (五)负责全院医用设备供应商库、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六)组织医院医疗设备和器材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负责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本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及产品品质的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应向有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有产品注册证的产品。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进货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质保单,并将所进货物的名称、型号、批号(编号)、规格、数量等详细记录登记在《报验单》上。第四条购进的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且做好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第五条检验部门在接到供方的产品质保单和《报验单》后,应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填写《产品入库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号、生产批号、生产厂、有 限期、质量状况、包装、标签、说明书、检验结论、验收人员、入库 日期等。 第六条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交由仓库保管员填写《货位卡》,进行妥善的保管。 第七条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应与技术部门联系共同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并交质检部审批。 第八条经质检部审批最终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通报销售进行退货处理。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将供应商的供货业绩(供货数量、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或退货情况等)记录在案。 第十条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规定验收,并注明原因。 第十一条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二年,但不得少于三年,长期

植入人体的产品记录应永久性保存。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No.

填表人:日期: 报验单文件编号:CXJ7.5.3-02 填表人:日期: 供方业绩记录表 企业: 产品:

业务员:日期:审核:日期: 不合格品评审表文件号:QZJ 8.3-01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程序,加强设备采购工作中的监管力度,有效地防止设备采购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增加透明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利益,不断完善设备采购工作中的规范性、合法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全院仪器设备以计划采购为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如果单价超过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同时须填写《医疗设备购置论证表》,统一交采供部汇总,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由采供部组织实施,对超过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维修费以及配件费等,经过器械采购组统一研究或请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采购原则与方法: 1、大型医疗设备(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科室必须填报三种以上同性能的产品型号,有利于医院讨论择优选取,一般禁止科室指定品牌。 2、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必须由院领导、物资采购中心、使用科室及有关部门共同组成招标小组,一般选择三家以上供货商参加投标,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暗标、明标、议标等方式进行。招标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列入政府招标的项目,按政府规定执行。 3、单价五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的设备在事先向院领导汇报后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采购。如是批量设备则参照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4、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以各种形式从各种途径购入设备。 四、医院自行招标实施办法: 1、医院自行招标由院采购小组组织实施,采供部根据招标项目公

开向有关供货商发出投标邀请(三家以上),包括招标的名称、采购期、单位、招标日期、标书提交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等。 2、开标前,医院组成评标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器械采购小组全体成员、相关科室主任、审计、财务、设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招标的原则: 招标采购要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合格的原则,公正评标,并写出评标报告。评标要遵循以质量为重,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评标结果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开标记录、投标文件正本、评标报告等应存档备查。 六、对于大型贵重仪器不论是政府集中招标项目,还是医院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都要严格审查投标公司的资质、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进行充分地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提交可行性方案论证,最终决定是否购置。 七、凡购置的医疗设备,设备科必须严格把好验收关,参与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双方认可(使用科室、设备科)才能验收,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医院。 八、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科室、个人不得擅自采购,一旦发现违规后,将受到院规、院纪的相应处罚。 九、付款方式: 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必须由各评标科室填写会填单,确认无误后,由物资采购中心填写汇款通知单,经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付款,大型

采购设备验收规定

采购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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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术语及缩略语 4. 规定内容 4.1验收 4.2验收方式 4.3标识 4.4设备检验规程 5. 引用文件 5.1 NW607101《采购供方评定办法》 5.2 NW607103《采购流程管理》 5.3 NW607105《库房管理规定》 6. 质量记录 6.1 NW607104A“验收不合格记录”

1.目的 规范公司采购产品的验收活动,明确采购验收的标准,保证公司的软件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使用合格的产品。 2.适用范围 2.1 采购产品的验收 2.2 借用设备返还的验收 2.3 调拨设备的验收 2.4 返修返还设备的验收 3.术语及缩略语 本程序采用NQ402100《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缩略语及其定义。 4.规定内容 4.1 验收 4.1.1 现场验收 4.1.1.1 实施条件 a) 用户要求在现场开箱 b) 合同执行的需要实施紧急放行 c) 直发用户的设备 4.1.1.2 现场验收的实施

由技术支撑部门、驻外分支机构或委托授权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然后返回NW607103E“设备自发(自采)验收单”,并由检验员签署处理意见,作为入库设备的检验结果,验收方式和抽样比例应采取不低于4.2规定的原则。4.1.2常规验收 4.1.2.1 采购产品的验收 检验员对收货区内的采购产品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填写在NW607103D“送货验收单”上。若合格,由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若不合格,应将产品存放在库房的不合格区,通知采购员处理。 4.1.2.2 借用设备的验收 检验员对收货区内的借出设备返还时,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填写在JT“借条”上。若合格,由库房管理员办理借用返还手续,若不合格,应将产品存放在库房的不合格区,通知经手人处理。 4.1.2.3 调拨设备的验收 检验员对收货区内的调入受控库房内的设备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填写在NW607105H“商品内部调拨单”上。若合格,由库房管理员办理调入手续。若不合格,应将产品应存放在库房的不合格区,通知调出库房管理员办理退货手续。 4.1.2.4返修返还设备的验收 检验员对收货区内的返修返还设备要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写在“故障设备测试报告单”上。若合格,通知返修申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工作效率。本着为病人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各项条例,切实降低进价,节约医疗成本,减轻病人负担,杜绝自行采购,提高医疗设备的利用率,并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申购 1、申购科室于上年末分类(医疗设备、教学设备、科研设备)申报本年度科室设备购置计划,并逐项阐明设备申购具体理由。大型设备(指单位价值超过20 万元的设备)还必须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科室核心小组讨论意见并签名。 2、设备科汇总各科室申购设备,将汇总表报分管院领导。 3、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初审,划分上半年购置计划和下半年购置计划。 4、将初审的购置计划上报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设备科组织实施。 二、设备招标购置 1、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急缓排列优先购置批次。 2、医疗设备管理部门会同使用科室进行设备论证、选型。严格按照资质合格、价格优惠、质量过硬、诚实守信、售后服务到位的标准推选品牌(原则上不得少于三种)。 3、根据设备预算情况、设备市场情况决定购置方式。医疗设备采购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

中采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规定委托公司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院长批准。 4、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品牌。明确重要零部件价格并列出详细清单,确保售后服务价格公开,按医院合同管理程序,签订购销合同。 三、(急需、小型)设备申购 急需设备指在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以外临时、急需添置的设备。急需设备购置应由使用科室填写急需设备购置申请表,讲明急需添置设备的原因,报院领导审批后,特事特办。选型议价,报领导审核同意后,签订合同,保证设备尽早到货投入使用。小型设备(指五万元以下的设备)购置,需使用科室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说明申购原因,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设备科,进入采购流程。 1、设备科进行小型设备申购的初审:根据科室现状及成本效益预估,进行初审,摸清市场行情。 2、谈判采购:设备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计财部、审计科、使用科室)及供应商代表,对拟购置的5万以下医用设备进行询价、谈判采购,以高性价比来确定产品,必要时供应商提供同型号设备的合同、配置清单、发票等的复印件。 3、谈判情况汇总:谈判过程及结果整理汇总经过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汇报分管院长。 4、采购合同签署:根据结果形成采购合同,报请分管院长签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设备达到安全、经济、合理,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职责 2.1使用部门负责根据需要提出采购申请,负责协助验收以及后续的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写; 2.2供应部负责设备采购的实施工作,以及就设备验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与供货商的沟通、处置事宜。 2.3技术部负责对采购设备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并协助设备的验收工作。 2.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设备的验收工作,设备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设备验收单据的填写等工作。 2.5财务部负责依据合同及必要的验收单据、报告办理款项事宜。 3.工作程序 3.1. 设备的申购、选型控制 3.1.1根据新产品开发、现有设备运行情况、产能需要等由使用部门及时提出《设备采购申请/评审表》。 3.1.2技术部根据产品质量特性要求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过程工艺参数等技术要求、对设备提出要求;对于非标设备拟定技术要求。 3.2.审批 设备价值5万以内由生产副总审批;设备价值以上5万或特殊设备由总经理审批。 3.3 采购控制 供应部采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结合技术部提出的技术要求,拟定《采购合同》,并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 3.4.设备验收、归档 3.4.1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生产部、供应部、技术部现场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内容包括:档案接收、开箱检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三部分。 3.4.1.1设备档案接收、归档 新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通知设备部门,设备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验收工作,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记录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档案验收部分,相关档案资料可包括合格证、说明书、线路图、操作说明、保养手册等,具体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执行。

(完整word版)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临床医疗工作需要,维护医院整体利益,切实履行物资采购科“服务和管理”双项职能,提高医院物资管理水平,特制订《大庆市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章物资计划管理 二、各使用科室书面提出物资使用计划(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每月20日前报物资采购科调拨员。 三、调拨员会同保管员,根据库存和使用科室提出的计划,经过平库利库后,按照实际需要编制全院当月物资采购计划。计划经调拨员与保管员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计划员汇总。 四、计划员将计划汇总,核实物资编码,确认计划要素,签字后,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审核签字。科长(副科长)将计划交院长审批同意后,物资采购科长(副科长)组织采购员实施采购。 五、急需计划及追加计划由使用科室书面报物资采购科科长(副科长),必要时,需对申请事项作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请示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采购员执行。 六、对项目填写不清的计划,采购员必须到使用科室进行核实,得到确认后方可采购。

七、采购员要及时执行计划,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向科长(副科长)汇报,对于不能执行的计划,科长(副科长)负责向院长汇报并向使用科室通报。月末采购员要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书面小结,交科长(副科长)掌握。 八、物资到货后,由保管员负责及时通知使用科室领取。使用科室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领取,防止库存积压。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九、采购渠道 1、选择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批次检验报告等证件齐全、守信誉、重质量、售后服务好的经销商或厂家为采购渠道。 2、选择经招标、议标或比质比价后确定的经销商或厂家。 3、为便于监督管理,实行货比三家,定点采购,阳光采购。不准随意采购,越权采购。 十、物资定购管理 1、采购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至50万元实行议标采购;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实行比价采购。 2、药品采购全部按省卫生厅和药监局招标范围和省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范围采购。 3、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医疗小器械、护理用品等卫

企业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采购物资的验收作业,确保货物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凡是采购进入企业的物资均适用本制度。 第3条主管部门 货物的验收由质量管理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验。 第4条基本要求 1. 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2.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验收人员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2章实施检验 第5条收货准备 1. 货物验收人员在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订购单”时,按供应

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 对于需要按重量,化学成分等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检测工具、容器等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6条货物验收规范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就货物的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所需货物制定《货物验收规范》,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7条待验货物处理 对于已经到货等待验收的货物,必须在商品的外包装上贴上货物标签并详细注明货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到货日期,并且应与已验收货物的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示区分。 第8条审核单据 1. 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依“订货单”、“采购单”、“合同”等采购文件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或过磅、测量重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订购单”。 2. 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单并在上面签字。 第9条急用品验收 紧急货物到货后,若尚未收到“请购单”。验收人员应先与采购部

政府采购验收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保障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验收工作小组 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其中:办公物资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机关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申购者、采购者。工程材料设备类验收小组成员为分管工程负责人(组长)、监察人员、财务人员、部门负责人、工程管理员组成。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二、验收程序与要求 1、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起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经办人提出,组长牵头组织。 2、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或国家有强制性检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项目须请专家或专业测评机构参与验收;与工程相关的材料设备必须在安装时进行现场检测试验。 3、以政府采购合同、招投标(采购)及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封存样品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4、验收小组应到合同标的交付现场进行审查验收。根据标

的清单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及备品备件,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对标的进行检测试验或演试,检查安装调试运行情况以及了解人员培训情况。验收的情况应在验收报告单上进行记录,有偏差的须提出处理意见。验收小组要对验收结果作出结论性的意见,并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验收不允许采取抽查形式。 5、验收报告单与合同、发票为支付合同款项的必备依据。 6、发现问题应通知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履约,不能及时纠正应向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备案与归档 各经办处室将采购合同、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等资料成套及时归档,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原始记录、验收报告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采购档案为从采购验收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四、监督与责任追究 1、主动接受区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建设单位为验收的责任主体,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建设单位不能免除自身主体责任。 3、建设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单位或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1)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臵、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学校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和验收管理制度 (一)财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作好财产物资采购的计划,并努力组织实施。财产物资的采购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1、一般财产物资的采购: 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的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专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应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配备标准,结合本校的实际需要制定采购计划。 大批量的财产物资采购以及采购计划中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项目,按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定手续。并由区教育局设备组统一采购。 2、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 精贵仪器设备的采购,学校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采购理由、效益预测、造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仪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或由区教育局统一采购。 3、仪器设备的自制或改造:

自制仪器设备或改造仪器设备(包括请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在加工制造前应先制定出自制或改造的预算计划;在加工制造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避免材料及零配件的浪费;在试制完成后,应经过技术鉴定,合格后才能予以验收入帐。 二、作好财产物资的采购工作 1、购物必须先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务处主管签字审核后安排统一采购,(超过500元须经校长签字)大件物品的采购规范,单件物品1000元以上或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应由两人以上进行采购。 2、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劳务费”,确有“回扣、劳务费”发生,应及时入帐,对劣质产品以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3、凡属政府采购的商品学校必须在上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时予以申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凭政府采购编号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凡没有列入计划的,又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应不予报销。 (二)财产物资验收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原始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与流程

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所有药品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 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药剂科一体办人员在主管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的支持、审批、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工 作,除特殊规定外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属集中招标的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招标采 购。 三、采购人员根据医院各科室需求及辖区内卫生室上报的药品采购计划进行收集、审核、汇 总,由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批后进行采购。对配送到位的药品验收、入库并分发至辖区卫 生室。 四、对于临床上必须具备但网上招标没有的药品(即:网外药品),采购人员在采购时需报主管领导和药事委员会批准。 五、采购频率:每月进行两次采购,时间为每月6号-10号、21-25 号。 六、在医院所采购的药品中,基本药物的采购量应该大于等于 65%。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 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八、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并 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应所取供货方材料包括: 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九、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 十、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湛技术知识,积极配合上级药采部门工作。 药品采购流程:采购人员:收集--审核--汇总--做出计划-- 药事委员会:研究讨论--签字-- 主管院长:审核--批准--签字--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1、全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动力设备的采购,一般情况下权限分别属于生产部、设备动力部、行政部。有相关业务的部门根据需求提交申请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示后,把综合意见 反馈给具体部门;具体部门根据综合意见进行调研,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质量上、价位上、性能上、服务上进行综合比较,然后设备动力部提交具体的采购报告,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 示或经评审后,方可进行采购。 2、设备订购到厂后,具体实施部门应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缺损,附机、附件、备件、工具、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 与装箱单相符(如有缺件,应立即向原制造厂索取),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将文件存档,并根据情况复制材料供安装、调试及生产维修之用。 3、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组织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室、使用部门、安装单位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列入厂控的设备,厂主管领导应参加安装验收。 4、设备验收内容: 按国标或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出厂检验的主要精度标准和项目进行检验。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时,操作传动部分的灵活性。 电气控制设备的状况。 液压装置及渗漏情况。 安全防护装置。 设备外观。

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随机备件及技术文件。 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件及验收项目。 5、设备经验收无误后,由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申请,报企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厂主管领导批准后,设备方可投产使用,财务部方可付款。 6、设备在验收过程中,质量管理室负责记录全部试验数据,发现问题要报设备动力部,设备动 力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未达到验收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内部协调工作,具体实施部门(采购单位)负责对外联系,解决各种事宜。 7、设备的安装,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小型与易安装设备由使用部门自行负责安装。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生产设备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过程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设备采购负责单位。公司成立生产设备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设备部、技术部、采购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条生产设备采购的原则。 1.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满足生产能力的要求,做到先进、高效、安全、耐用、可靠。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因素,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2.生产设备的采购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生产状况、生产能力平衡实际,有计划地进行。

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 4.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医疗器械的采购应按规定建立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记录必须注明医疗器械的品名、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1.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在接收医疗器械时,应当核实运输方式及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相关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与到货的医疗器械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货品应当立即报告质量负责人并拒收。 2.验收人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以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医疗器械验收记录”。 3.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4.验收首次发生业务关系的供货单位提供的首次经营的器械,要对其资质性、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索取购进的医疗器械生产的国家批件、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医疗器械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1.按说明或者包装标识的储存要求储存医疗器械。 2.储存医疗器械应当采取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措施。 3.搬运和堆垛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包装标识要求规范操作。 4.按照医疗器械储存要求分库、分类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应当分开存放。 5.医疗器械与库房的地面、内墙、顶、灯、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保留有足够的空隙。 6.对医疗器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由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采购和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围 对采购产品的采购过程、采购信息进行控制,对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的产品的验收和管理进行控制,确保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适用于工程局各项目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2 职责 2.1 局工程管理部 是本程序的责任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程序的有效运行,负责建立并管理局的《合格物资供台账》。 2.2分公司(项目部) 负责组织对供资信、产品质量、产品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建立本公司(项目部)的《合格物资供台账》;负责物资供的重新评价;负责编制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采购;负责采购产品及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和管理。 3 程序 3.1 采购产品的容 包括:项目所需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 3.2 供评价和选择 3.2.1 物资供评价和选择 1)对于重要物资、大批量物资、新型材料以及对工程最终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物资,由项目经理部选择多个供,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评价并确定合格供,填写《物资供评价表》,评价合格的供登录项目部

《合格物资供台账》。 a)企业社会信誉好,证照齐全;b)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c)交货期可满足施工生产需要;d)售后服务可靠;e)价格合理; f)可满足供货合同中提出的其他要求。 2)对于工程项目中的水泥、钢筋等主材,重要工程设备,以及混凝土拌和机、门机等贵重机械设备的供评价还应考虑以下面:a)供能否提供生产可证、检验记录、生产合格证;b)供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c)对重要、复杂的工程设备售后服务和评价;d)如供为销售单位时,还应评价其生产单位。 3)不属于重要物资,可由采购人员参照上述评选供的原则直接选择供货单位。 3.2.2 物资供重新评价 1) 评价时间现有物资供在供货之后,项目部应按下列时间重新评价其履约情况及供货持续保证能力,填写《物资供重新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局工程管理部,局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入选局《合格物资供台账》提供各公司(项目部)选用。a)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每年评价一次;b)项目工期少于等于一年的,应在供货完成后评价一次。 2) 评价容供货是否按时、售后服务水平、质量状况、其它面等,各项目部可根据采购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而有所侧重评价某面。 3) 重新评价后的处置 评价结果正常的供继续选用,如出现问题时按以下式跟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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