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难辩论四稿

谢谢主持人、评委以及各位观众朋友。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发言,但我方仍有几个问题要指出:

1.对方辩友“知”“行”概念混淆不清。对方辩友将知定义为“求知”,可求知是探索真理

的过程,是行的一部分。对方辩友岂不是在偷换概念?

2.对方辩友“知”的概念混淆不清。对方一辩陈词中将“知”定义为“真知”,可在随后

的两个辩论环节,对方辩友又说“知”是“求知”,求知可就属于行的范围了咧,这让我方实在困惑。

3.对方辩友评判难易标准有漏洞。对方辩友反复提及“知是行的目的,实践出真知”,想

以此来证明知更难的道理,可认识的最终目的是作用于实践,那这么说来,还是行更难。

4.对方辩友将所有实际生活中的“行”的障碍都划分为“知”的难度,认为科学实验之所

以反复进行过程艰难是因为没有掌握正确知识,贪官污吏之所以肆意妄为是因为没有真正认识到其中利害关系。完全忽略了客观条件的制约作用。这样是否太过主观片面?5.对方辩友难易相对性没有体现。

接下来,让我们回顾辩题,是探讨知与行的难易对比。我方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将知定义为“知道、使知道和知识”,知只是对事物的一般性了解,行则定义为探索真理和实践真理的过程,难易在此是相对的。

我们在知行统一的原则下认为知相对于行更加容易,有三点依据:

1.从哲学角度看,人的主观能动性总是受到各种客观条件制约,也就注定了人类的实践过

程总是充满了困难障碍,而知识却具有继承性,可以从多种途径获取。我们都知道1+1=2,却至今无人能证明其过程,我们都知道圆,可给你一支笔就能画出完美的正圆吗?即便是圆规作图,也会因为各种客观事实而有所误差。这不就是知易行难吗?

2.从人类道德范畴看,人性具有弱点,诸如惰性、贪欲等,这些都会阻碍以人为主体的行

动。西方有原罪之说,咱们东方佛教也有贪嗔痴三毒的观点。纵观犯罪史,徐才厚等知法犯法的人不在少数。这难道还不足以证明知易行难吗?难就难在人难以战胜与生俱来的弱点,只能行动屡屡受阻。

3.从日常生活中的逻辑看,大多数人都只空有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纵观现代社会,眼高

手低的人难道还不够多吗?我们都知道追逐梦想要付出汗水与泪水,可有几个人成功呢?我们都知道大学刚毕业只能从底层工作做起,可有几个人愿意呢?我们都知道要爱人爱己,可又有几个人心挂亲人,记得常回家看看?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知易行难,但支持这个观点并不代表我方否认知识,忽视知识。相反,我方认为,正是知易行难,才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知识,将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知行合一,从而让个人、社会、国家都真正走上富强和谐之路!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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